摘要:《資治通鑑》中對家長式領導理論三要素:權威領導、仁慈領導、德行領導均有系統的詮釋。在理論上,要注重拓展家長式領導的理論內涵,用制度樹立權威,摒棄「慈而不仁」的領導行為,通過選賢任能來突出德行領導。在實踐上,要把握「立威」與「施恩」的對象與形式,提升家長式領導的效能。此外,也需要把握家長式領導在前瞻性、公平性、創新性等方面存在的局限,通過在借鑑歷史智慧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理論的完備。隨著領導科學本土化運動的興起,華人世界的領導學專家開始反思以往對西方領導理論的盲目跟隨,認識到華人社會在文化、價值觀以及差序格局的社會形態上與西方存在巨大差異。在此背景下,中國臺灣學者鄭伯壎等人提出了「家長式領導」理論,將家長式領導定義為「領導者顯現出嚴明的紀律與權威,父親般的仁慈及道德廉潔性的領導方式」,即權威領導、仁慈領導和德行領導[1] 。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學術界對家長式領導理論的研究已經蔚為大觀,尤其是對華人文化背景下的家族企業、基層軍隊、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的家長式領導行為的研究頗為深入。然而,如果僅僅將研究精力聚焦於現代組織中普通領導者的行為特徵,而忽視對傳統中國「家國天下」政治背景中那些優秀領導者行為進行系統考察,那家長式領導理論必然是缺乏歷史厚度的,也難以真正有效地指導領導實踐。事實上,歷史中的領導者們在具體情境中所展現的立威、施恩、樹德等家長式領導行為,遠比理論描述的更為複雜和精妙。作為中國古代經典政治著作,《資治通鑑》中記載了無數帝王將相的領導行為,仔細分析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能夠對家長式領導理論進行更真實的闡釋。本文試圖對《資治通鑑》中記載的經典領導行為進行總結分析,以期進一步拓展家長式領導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在家長式領導最初的理論模型中,主要包括權威領導(立威)和仁慈領導(施恩)兩個維度,其中權威領導是第一位的。家長式領導理論認為,領導者強調其權威是絕對不容挑戰的,對下屬會做嚴密的控制,要求下屬無條件地服從。家長式領導理論還較為完整的概括了四種典型的「立威」行為:專權作風、貶損下屬能力、形象整飾與教誨行為[2]。然而,在領導實踐中,到底如何運用這四種行為卻是一門複雜的藝術。《資治通鑑》記載了很多關於領導者「必罰明威」的例子,對權威領導的對象與形態都進行了詳盡的描述。領導者走上新的崗位或是面對重大變革之時,往往傾向於運用其職位所賦予的權力,通過懲罰某些重要人物來迅速樹立權威。唐朝時期的名臣李泌曾就此有一段精彩的論述:「夫行罰先貴近而後卑遠,則令不犯;行賞先卑遠而後貴近,則功不遺。」[3] 也就是說,從權威施予的對象來看,「罰下」不能夠樹立權威,領導者只有敢於碰硬,抓住時機懲罰那些挑戰權威的上層人士和關鍵人物,才能形成殺一儆百的威懾力。比如戰國時期,秦孝公在即位之初為了鞏固統治地位,讓秦國迅速走上強盛的道路,啟用衛國人商鞅進行變法。當變法受到貴族勢力的阻撓時,秦孝公授意商鞅「罰上立威」。在太子犯法之時,「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4],使得天下震動,秦人無不遵從變法的命令,至此之後再也無人敢於挑戰新法權威。商鞅變法之所以成為中國古代改革成功的典範,背後離不開秦孝公高度的權威支持。此外,領導者還要敢於通過「立威」來化解來自功臣的權力威脅。中國古代的君主和功臣關係一直都非常敏感。如何通過立威來合理地消解功臣的權勢與影響,是歷代君主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在西漢時期,漢文帝劉恆是由誅滅諸呂而立奇功的周勃、陳平等功臣推舉上位的,所以漢文帝對周勃等人崇敬有加。周勃自恃功高,舉止行為開始不甚檢點,經常在散朝時得意地小步疾行退出,而漢文帝還要「禮之恭,常目送之」[5]。對於這種情形,郎中袁盎進行了勸諫,建議文帝要保持君主尊嚴,不能逾越君臣禮儀,重新樹立權威。漢文帝接受了這一建議。《資治通鑑》中記載劉恆「後朝,上益莊,丞相益畏。」[6] 漢文帝愈發開始有意識地樹立領導權威,曾經驕矜的功臣周勃也越發收斂自己了。領導者既可以通過禮儀、制度、規矩的方式來樹立威信,也可以在與下屬交往的過程中通過領導藝術與人際技能來達到「立威」目的。從制度立威的方式來看,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西漢初年叔孫通制定禮儀制度來「立威」的例子。西漢初年,漢高祖劉邦認為秦朝的禮制太多,不但盡廢秦朝之苛法,也將朝堂上必要的禮儀約束一併廢去。這樣一來,雖然諸臣行事方便,但卻逐漸亂了規矩,甚至在正式的議事場合都大聲喧譁。為了重新樹立君主的威信和朝堂的規矩,劉邦命令大儒叔孫通制定禮儀。在後來的朝堂活動中,文武百官都按照叔孫通制定的禮儀行事。「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壽。」[7] 在朝堂上文武百官依次序朝拜皇帝,無不震恐肅敬,再也沒有出現敢大聲喧譁、不合禮節的人。《資治通鑑》記載了當時劉邦的反應:「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8] 劉邦作為開國之君,領導權威正值巔峰,但在制度缺失的情況下,個人權威的影響力還是顯得十分有限。而「以禮立威」則為下屬創製了一整套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其效力不因領導者的更替而改變,因此是更加持久的。還有一種是在領導者與下屬互動的過程中,依靠個人的領導藝術和人際技能來達到樹立權威。從本質上來講,領導力是一種產生於人際互動當中的影響力,這就給領導者的人際技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史記·黥布列傳》中就記載了劉邦運用貶損下屬的做法來樹立威信的例子。當淮南王英布來投奔劉邦時,劉邦不僅沒有以禮相迎,反而在床邊洗腳,輕慢相待。這種行為激怒了英布。而當盛怒的英布帶著失望的心情回到住所的時候,卻看到自己的房間、飲食規格和最高領導者劉邦一模一樣,又感覺大喜過望。劉邦這種做法被後世的著名學者顏師古做了這樣的解釋:「高祖以布先久為王,恐其意自尊大,故峻其禮,令布折服,既而美其帷帳,厚其飲食,多其從官,以悅其心,此權道也。」[9] 也就是說,劉邦運用「先威後恩」的方式,既震懾了妄自尊大的英布,又給他以實際的利益,達到敲打下屬的目的。又如唐太宗李世民在臨死之前將名將李勣貶斥為地方官,太子李治不解其意。李世民解釋說:「汝於李勣無恩,我今將責出之。我死後,汝當授以僕射,即荷汝恩,必致其死力。」[10] 李世民這種「先貶後升」的做法實際上也是幫助繼承人李治立威,從職務的升降上對功臣進行控制,藉此來達到震懾下屬的目的。家長式領導行為的另一個方面是仁慈領導,也就是「施恩」。家長式領導理論中將「仁」「慈」視為一個統一體,認為仁慈領導的方式主要是超出工作界限,關心關愛下屬,下屬則會「知恩圖報」,更加努力地工作來感激領導。然而事實上,在中國古代領導智慧中,「仁」與「慈」並不能混為一談。比如西漢著名人才學家劉邵在《人物誌》中就認為,「若夫見可憐則流涕,將分與則吝嗇,是慈而不仁者。」[11] 這類領導者當看見他人悽慘可憐之時,會產生慈悲之情,但要損害到自己的利益時,就會變得吝嗇起來。對此,《資治通鑑》也對「仁」與「慈」的邊界及其內涵都進行了獨特的詮釋。《資治通鑑》的作者司馬光中並不推崇「慈而不仁」的領導者。他認為領導者必須要做到的是「修政治,興教化,育萬物,養百姓」的大仁大義,而非糾結於項羽式「慈而不仁」的行為。在司馬光眼中,「仁」指的是有原則的寬容,而「慈」指的是無原則的同情,兩者不能等量齊觀。比如南北朝時期梁武帝蕭衍早年能夠勵精圖治,但到了晚年卻專精佛教戒律,並且用僧侶的標準要求自己。他按照佛教的規矩,長齋素食,一天只吃一頓菜羹粗米飯,每次斷重罪總要涕泣,整天表示不高興。王侯橫行不法,或者白天在大街上公然殺人,或者夜間派人出去搶掠,卻沒有人敢追捕。梁武帝完全知道這種情形,但他只知道修仙求道,放縱下屬無惡不作。因此,司馬光在「臣光曰」中發出了「梁高祖之不終也,宜哉」的感嘆,認為梁武帝雖然謹慎慈愛,但是「奸佞居前而不見,大謀顛錯而不知」[12],喪失了大仁大義,最終導致身死國滅。後世的學者王夫之在《讀通鑑論》中也對梁武帝作了心理分析,認為梁武帝是過度「薰染於浮屠之習」[13],完全改變了行事準則,一切從自己的好人主義出發,全然不顧政治底線。因而「神不守宅」,徹底銷蝕掉往昔的為君智慧。由此可見,不能僅僅停留在「關心下屬生活」的層面來理解家長式領導中的「仁慈領導」,卓越的領導者一定是以大仁義凝聚人心,而不是以小恩小惠籠絡人心。家長式領導理論中談及了很多仁慈領導的具體行為,比如寬容下屬的錯誤,維護下屬的權益,幫助下屬解決困難等。那在領導實踐中,領導究竟應該以一種什麼樣的方式對待身邊人呢?《資治通鑑》給出的答案是:越是高層次的領導者,越不應該僅僅施恩於身邊人,而是要注重向基層下屬提供跨層次的支持與寬容,由此來放大「仁慈領導」的效果。《資治通鑑》記載了兩位極其出色的軍事將領為基層官兵吸血療傷的案例。其一是戰國時期的著名將領吳起,他與兵士同吃、同住,患難與共。有個士兵背後長了毒瘡,吳起親自為其吸吮毒液。士兵母親聽說後卻痛哭起來。周圍的人很奇怪,士兵母親解釋道:「當年吳將軍也曾為我兒子的父親吸吮毒瘡,結果他勇猛作戰,戰死在沙場。如今吳將軍又為我兒子吸吮毒瘡,我兒子恐怕也要一死報效國家了!」另一位是唐太宗李世民,他在遠徵高麗期間,當時的將領李思摩為流矢所中,「帝親為吮血,將士莫不感勵。」[14] 當最高將領俯下身子關愛基層官兵時,這種「施恩」的效果往往是持久的,更容易被基層下屬所銘記,也能帶來良好的輿論氛圍。善於「施恩」的領導者,一定懂得「疏親者」和「親疏者」的道理。換言之,對身邊人要嚴格,防止他們因利益過多而放縱;對基層民眾要給予實際的恩惠,以此來樹立「仁義遠播」的領導形象。事實上,李世民是中國古代帝王中非常懂得「施恩藝術」的領導者,尤其善於向底層群眾或是處於不利境地的人施予恩惠。在玄武門之變以後,李世民為了改變他在百姓心目中殘暴的形象,主動尋找機會釋放了400餘名死囚。《資治通鑑》中有一段記載:貞觀六年十二月,唐太宗放歸死囚回家探親,約定第二年秋天來長安受死。結果,出獄的400名死囚,無人督率,竟然都如期回到朝堂,沒有一人逃跑,後來李世民釋放了所有的死囚。李世民對身邊人如侯君集、尉遲敬德等十分嚴格,面對「近臣」的錯誤絕不姑息,但對底層的犯罪極端分子卻施予了恩德,這樣的領導藝術為其樹立了寬大、仁慈的領導形象,在廣大基層群眾建立了難得的政治信任。「立威」是否不被濫用,「施恩」是否公平公正,關鍵取決於領導者的個人德行。家長式領導中的「德行領導」可以描述為領導者的行為表現出高度的個人操守、修養、以及公私分明的特徵,通過展現高尚的品德來贏得下屬的尊重和愛戴。在對「德行領導」的認識上,《資治通鑑》並不盲目推崇領導者個人操守的完美,而是更加強調領導者要把握那些能夠影響事業成敗的關鍵德行,並對其有意識的進行針對性修養。另一方面,領導者要善於通過樹立以德為先的用人導向,通過選拔任用有德之士來實現德行領導。關於「德行」的標準,古今中外莫衷一是,而司馬光的觀點非常鮮明。他認為領導者修德之關鍵在於自我約束,特別是要注重「利他」和「克己」。在《稽古錄》中,司馬光曾經把君主分成五種類型:創業之君、守成之君、中興之君、陵夷之君、亂亡之君,而衡量不同層次君主的關鍵標準,就是看其是否能夠「克己自修」。司馬光非常清楚,在權力高度集中的封建時代,只有能自修、善自省,能夠從他人的視角出發思考問題的君主才是真正值得推崇的。在《資治通鑑》記載的上百名君主中,能做到這一點的寥寥無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首推唐太宗李世民。李世民在登基之後謙卑克己,經常進行自我認識和自我反省。宋朝史家範祖禹評價說,唐太宗本來是一個彪悍勇武之人,可是他能夠畏義好賢、屈己從諫,對道義保持敬畏,對賢者保持尊敬,不固執己見,聽從臣下的諫諍,努力改過遷善,對自己的欲望、偏見保持克制的態度。君主有了克己之心,才能夠對他人有同理心。《資治通鑑》記載了李世民一個經典的案例。貞觀七年,唐太宗李世民舉辦新春集會,大宴群臣及四夷酋長,奏《秦王破陣樂》。此時太常卿蕭瑀提出應該修訂這一舞曲,把當年擒劉武周、竇建德、王世充等大戰的場面都排演出來以示軍威,並願意為李世民編排舞蹈陣型。但李世民馬上否定了蕭瑀的想法,他說「彼皆一時英雄,今朝廷之臣往往嘗北面事之,若睹其故主屈辱之狀,能不傷其心乎?」[15] 李世民細心地察覺到,這些手下敗將的下屬很多都歸順大唐,如果把他們上司戰敗的經歷編排成舞曲,這些人難免會觸景生情,因此拒絕了這一提議。現代領導科學的研究表明,權力的上升往往會導致同理心的下降。李世民身為最高領導者,卻能夠站在下屬角度上思考問題的,這種推心置腹的「利他之心」是成就其豐功偉業的關鍵。領導者的德行固然值得讚賞,但是歷史反覆證明,當最高層面的領導者以道德超人自居的時候,失敗也會很快降臨。因此,更高層面的德行領導要能夠達到「無我」的境界,不刻意去追求個人的道德水平,必須通過「任人唯賢」來實現以德治國。在這一方面,《資治通鑑》記載了光武帝劉秀重用卓茂的案例。建武元年(公元25年)四月,起兵七年之後的劉秀正式稱帝,九月即從民間起用德行出眾的卓茂為太傅,位在三公之右,其地位僅次於劉秀本人。不久卓茂老死,劉秀又素服車駕,親自為卓茂送葬。劉秀用這麼高的規格禮遇優待這樣一位老讀書人,就是希望通過這一姿態向普天之人傳達自己重視厚德儒者的信息,為百廢待興的建設事業奠定基礎。事實證明,劉秀的做法產生了重大影響,當時不少著名的宿學大儒,如宣秉﹑杜林﹑張湛﹑王良﹑範升﹑陳元﹑鄭興﹑衛宏等,紛紛齊集到劉秀的旗幟之下,成為東漢文化復興中的重要角色。針對光武帝劉秀即位後拜卓茂為太傅一事,司馬光評論道,「知所先務而得其本原故也。」[16] 這是《資治通鑑》對雄才大略的劉秀第一次正面評價,這充分說明了司馬光的領導德行觀:任人唯賢的用人之德對於領導者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領導者自身德行的。領導者不必成為聖人,但是一定要樹立尊賢尚賢的用人導向,用風清氣正的仕風來涵養民風,最終達到天下大治的目的。家長式領導理論是中國情境下領導行為理論的重要創新,為分析中國領導者的行為提供了一個全面的理論框架。然而,中國化的理論必須要深刻全面的了解中國的情況,其理論闡釋需要進一步分析中國歷史上那些彪炳千古的領導行為,才能更加有效的面向更加複雜的未來。為此,《資治通鑑》可以在以下方面對家長式領導理論的提供借鑑和參考。當前家長式領導理論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已經較為完備,但是仍有不少問題有待深入探討,特別是家長式領導如何適應現代組織的結構與情境,持續的提升其領導效能?這就有賴於對「權威領導」「仁慈領導」和「德行領導」進行更加全面的闡釋。《資治通鑑》雖然距今已近千年,但是其對領導力深邃的洞察卻賦予了家長式領導嶄新的理論內涵。對於「權威領導」,《資治通鑑》既強調要通過領導者個人魅力、領導藝術來「立威」,更注重通過禮俗、制度、規矩來實現更為長久的權威領導。這是極具洞見的領導思想。事實上,家長式領導行為要達成效果,必須要將權威領導中那些與領導者個人好惡緊密相連的因素(如嚴密控制、貶損貢獻等)加以摒棄,促使領導者將個人魅力權威轉向組織的核心價值與制度規範。下屬所認同效法的將不再是對領導者個人權威的順從,而是對組織制度權威的認同。這種權威範式的轉型是新時代領導力發展的關鍵。對於「仁慈領導」,《資治通鑑》強調領導者要向基層下屬提供工作相關的鼓勵和寬容,而非僅僅停留在「慈而不仁」的姑息之政。現有家長式領導理論偏重對下屬私人生活上的關愛和支持,將其視為「施恩」的重要方面。而在領導實踐中,領導者真正的「施恩」一定是能夠促使下屬進步的長遠之計,這種恩義必須是兼顧組織需要和個人需求的正向的激勵,比如提供反饋、容錯糾錯、職業指導等。《資治通鑑》中通篇都對能夠提供這種「施恩」行為的領導者進行褒獎,而對「慈而不仁」、器局狹小領導者進行批判。這種高遠的理論格局是當下諸多微觀層面領導理論所欠缺的,不僅拓展了家長式領導理論對「仁慈」的認識,也對當下重視量化方法的領導學研究提供了可貴的反思。對於「德行領導」,《資治通鑑》在注重領導者個人自省、利他的私德的基礎之上,更加側重將領導者的「大德」體現在培養選拔有德之士上。家長式領導理論的研究重點始終在領導者—下屬之間的關係上,卻忽視了領導者選賢任能等基本的職能。中國化的領導科學理論應該站在更高格局上來審視領導者的「德行」,歷史上優秀的領導者如劉邦、李世民等都鮮有道德上的完人,但是都能夠選拔任用德行出眾的下屬,向天下樹立任人唯賢的價值取向。《資治通鑑》能夠超越家長式領導「公私分明」「以身作則」的德行框架,從領導者關鍵職能出發來定義「德行」。這種對領導力的深邃洞察是難得可貴的。現行的家長式領導理論試圖通過將「權威領導」和「仁慈領導」進行具體化、行為化來詮釋,然而,這樣的努力更多的只是歸納和總結領導實踐,還很難有效指導領導實踐。比如,權威領導中提及的「嚴密控制」「貶損貢獻」等行為,在何種情境,以何種方式,才能在實踐中真正達到樹立權威的效果?目前的家長式領導理論還很難給出有力的答案。而以《資治通鑑》為代表的歷史著作卻可以通過其豐富的領導案例,對理論的缺陷提供了恰當的補充和佐證。比如對家長式領導理論鮮有研究的「立威」與「施恩」的對象的問題,《資治通鑑》就用大量的事實證明,「立威」「施恩」的效果能夠在跨層次的人際互動中得以放大。「立威」最有效的對象是上層人物、關鍵人物,也就是「罰上立威」;「施恩」最有效的對象是基層員工、底層群眾,也就是「恩下立信」。這種極具操作性的領導藝術很難通過純理論的詮釋描述出來,但確實能夠給領導實踐者帶來最具操作性的領導法則,而當領導理論與領導法則相互印證、相互補充、相互成就的時候,領導學的科學性和藝術性才能夠真正融合到一體,才能有效地指導實踐。從歷史的借鑑中可以發現家長式領導不甚完美之處,而面對當前迅速變化的領導情境,家長式領導理論也面臨著一些問題。
第一,家長式領導仍是一種強調控制的領導行為,而忽視了對組織情境的把握。事實上,即便領導者將家長式領導風格運用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仍然會在若干方面造成組織效率的損失。比如,家長式領導風格中無論是立威、施恩,還是德行,都是以維護地位和控制追隨者為首要目的,缺乏對組織未來的思考。當組織的外部環境比較穩定時,家長式領導依賴強權控制或者既定資源也能夠讓組織繼續存續。然而,一旦外部環境發生劇烈變化,比如技術革新、朝代更替,或是商業模式顛覆時,組織自上而下就會陷入惴惴不安的情緒,家長式領導風格很難應對環境變化所帶來的挑戰。
第二,家長式領導風格很難贏得新生代追隨者的認同。家長式領導者為了鞏固地位,通常任用親信,給予他們特別的照顧和利益,這在很大程度上會破壞組織成員的分配公平感;其次,家長式立威行為很容易給追隨者造成領導者專斷獨裁的感覺,破壞組織成員的程序公正感;最後,家長式領導者在對待追隨者時玩弄軟硬兼施的權術,又很容易破壞追隨者所感受到的交互公平感。綜合起來很容易發現,在家長式領導的治理下,追隨者很容易感覺到自己的努力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聲音沒有得到相應的傾聽,尊嚴也沒有得到相應的維護,三個方面的組織公平感都會有所損害。
第三,家長式領導行為也容易抑制追隨者的創新行為。創新的目標是要改變現狀中不合理的成分,它是一種挑戰性的行為,如果創新旨在改變的不合理現實恰恰是領導者所希望維護的東西,這種創新舉動就構成了對領導者個人地位的挑戰,而這對於家長式領導者來說,絕對是不能容忍的行為。家長式領導行為會破壞追隨者的創新動力,追隨者在領導者恩威並施的夾攻之下,很容易喪失對於工作的內在熱情,不敢犯錯,以服從領導者的意志為第一績效目標,也就很難在工作中有出色的創新表現。對於這三種弊端,不論是《資治通鑑》中的領導智慧,還是家長式領導理論,目前都很難解決。需要中國化的領導科學理論結合現代情境的變化做出進一步創新。
[1] 樊景立,鄭伯壎.華人組織的家長式領導:一項文化觀點的分析[J].本土心理學研究.2000,(13):126-180.
[2] 鄭伯壎.差序格局與華人組織行為[J].本土心理學研究,1995(3):142–219.
[3][4][5][6][7][8][10][12][14][15][16] 就當時封建社會禮俗而言,姑舅表親的林黛玉和賈寶玉是比兩姨表親的薛寶釵和賈寶玉要親近一些。
[9] 孫顯斌.《漢書》顏師古注研究[M].南京.鳳凰出版社,2018:366.
[11] 劉劭.人物誌.[M].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298.
[13] 王夫之.讀通鑑論[M].北京.中華書局,2011:165.
文章標題
家長式領導的歷史詮釋 ——《資治通鑑》經典領導行為分析
文章作者
江文,北京市委黨校(北京行政學院)領導科學教研部講師、博士。
項目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選人用人重要論述研究」(課題編號:17CKS009)。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改革開放40年幹部隊伍建設研究」(課題編號18KDC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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