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地產投訴事件頻頻見諸報端,「交房即維權」現象屢屢引發輿論熱議,購房者深陷維權窘境、亟需援手。適逢「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樂居獨家策劃「樂居315」活動,攜手40城專業律師團隊,構建中國購房者法律援助平臺,為廣大購房群體提供極富價值的專業法律諮詢服務。
來自長春購房群的網友投訴問題:買房的時候開發商宣傳的「入讀名校」交房後不能落實,導致孩子的上學問題不能得到有效以及滿意的解決方法,開發商只給一句「可以退」該怎麼辦?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律師蘇杭分析:目前,學區房和學位房非常火熱,可以說長春市售價較高的樓盤都集中在學區房和學位房周邊。根據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做以下的具體分析:
首先,從法律法規角度看,在2016年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實行的《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18條指出,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但在現實實務中,充斥著大量的「買房進名校的」現象。既然市場有這方面的實務出現,作為購房者就要對學區房、學位房進行區別對待。首先是學區房,學區房一般都是公立學校,在購買房屋前購房者要應該仔細的了解當地的入學政策。比如目前一些城區都規定了推進多校劃片。多校劃片指的是區域內有一所名校,而與這所名校相鄰的多所學校與其在師資力量、教學理念、品牌影響力等方面有著較大距離,導致很多家長通過購買學區房等方式來進入這所名校,而不願意去周邊學校就讀。這就造成了名校生源激增、學區房價格大漲等現象出現。
而實施多校劃片後,購買了學區房也未必一定能進名校,一方面可以有效降溫擇校熱,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緩解局部學區房價格暴漲現象。
如果購房後,發生了多校劃片的情況,那麼開發企業會以情勢變更為理由進行抗辯了。而且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籤訂合同時根本不會將學區房的相關條款進行約定,所以購房者在這方面一般無法取得證據。
其次是學位房,學位房指的是民辦學校,買房子就有了學校學位,與政府劃片無關,具體看開發商與學校的合作。對於學位房,購房者在與房地產商之間應該就學位的事項明確寫入合同當中,最保險的做法是在合同的附件備註中寫明該條款,並且約定如果無法達到該合同目的時,開發商需要賠償的具體金額。為今後可能發生的糾紛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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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