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直播大V在直播間裡含沙射影地「罵人」。不指名道姓,就沒事兒了嗎?還真不是。
廣州中院日前終審判決,在直播間貶損另一名大V辛巴的快手主播,構成名譽權侵權,應在直播間裡道歉,並賠償。
辛有志、李久戰都是快手上的大V主播。辛有志的快手號叫「辛巴 818 《我欲乘風》」,3400萬粉絲;李久戰的快手號叫「李大瑞FR頭子」,450萬粉絲。
2019年4月下旬,辛有志發現微博「網紅大八卦」發布標題為「!李大瑞喊話辛巴你是個啥!」的微博,微博中附有一段李久戰直播的視頻錄像。
錄像中,李久戰稱:「年前時候由於跟『倉鼠』,這個『倉鼠』也挺可恨。頭兩天,『二嫂』退網的階段,他又直播開了個專場……我就代表『張二嫂』回應你一下,我代表『LV』回應你一下,我代表『巴扎黑』回應你一下,沒有這些人你是個『蹬』(註:音譯)啊你啊!……你沒有點××啊!……你為了追求某雪你把路虎都賣了……」
辛有志認為,李久戰是在以「倉鼠」這個外號暗指自己,並大量使用侮辱性言語對自己進行人身攻擊,還捏造自己趁人之危、在人背後說壞話等情節,對自己的社會評價造成惡劣影響,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
辛有志將李久戰起訴到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請求判令李久戰在快手平臺直播間賠禮道歉,為自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3萬元,公證費、律師費等損失2萬元。
李久戰則不承認「倉鼠」指的是辛有志,稱自己說的事兒,和辛有志無關。他同時認為,視頻的標題「!李大瑞喊話辛巴你是個啥!」,是微博博主起的,更和自己沒關係了,而且視頻也沒有產生任何的網絡、經濟、社會影響。
但法院並不這樣認為。廣州網際網路法院一審、廣州中院二審,法院均判決李久戰應在快手APP直播間向辛有志道歉,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同時應賠償各項經濟損失2萬元。法院的判決理由是這樣的——
雖然只有行為人的行為指向特定對象時,才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但指向特定人的方式並不限於直接表明其姓名,還可以以別名、化名甚至是通過描述特定事件等指向他人,使人合理地理解其內容是指向特定人的。
本案中,李久戰在直播中使用了「倉鼠」這一代稱,評價了「刷禮物」事件、「賣路虎車追求某雪」事件和與「二嫂」的「網絡爭吵」事件。直播的觀眾和微博用戶,均已根據直播內容,將「倉鼠」理解為辛有志,並針對性地進行解釋、闢謠。據此,可以認定李久戰將「倉鼠」指代為辛有志,具有貶損他人人格的故意。
同時,李久戰在直播中還多次使用了公認的、具有侮辱性的詞彙作為句子成分。雖然李久戰並未直接使用上述詞彙侮辱辛有志,但其多次使用粗言穢語,貶低辛有志人格意圖明顯。且李久戰的直播過程有約1.5萬人觀看,並引起觀眾的評議和對李久戰的附和,已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
綜上,李久戰的行為已侵害辛巴的名譽權,應向辛巴賠禮道歉,並賠償其因維權而產生的相關經濟損失。
綜合羊城晚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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