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入臺申請傳遭拒 團體抗議臺灣當局形同包庇】
(陳同佳至今仍未出發前往臺灣自首)
香港特區政府15日晚發表聲明表示,臺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自願到臺灣自首,與港臺兩地有否刑事司法協作機制,是兩件獨立事情,硬要扯上關係,顯示臺方有「政治籌謀」。特區政府表示,民進黨當局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香港和臺方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仍不斷向特區提出這些要求,是不尊重特區的司法制度,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臺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回復陳同佳案中死者潘曉穎父母的來信時稱,「港府應該務實回應早前臺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還原犯罪事實和經過,讓疑犯得到應有的制裁,因此,臺港政府需要坐下來,好好的談一談。」
對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重申,陳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畢,特區政府無權幹預他選擇以何種方式赴臺自首或投案。特區政府稱對表示願意自首或投案的人,(民進黨當局)不斷以不同藉口製造赴臺障礙,硬要將司法協助和他赴臺投案兩件事混為一談,顯然是政治操作,突顯臺方根本毫無誠意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特區政府希望臺方拿出誠意,不作政治考量,務實處理事件。
據消息稱陳同佳公開表明願意赴臺投案,只欠一張入臺證。但民進黨當局拒絕接受陳同佳赴臺入境籤證申請。
(團體青研香港要求臺灣當局允許陳同佳入境投案)
對於近日有傳臺灣當局拒絕陳同佳的入臺申請,有團體「青研香港」一行4人,今日(16日)中午到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請願,要求臺灣當局允許陳同佳入境投案。團體召集人陳志豪認為,陳同佳牽涉的殺人案,其犯罪行為和結果均發生在臺灣,但香港和臺灣沒有逃犯引渡協定,香港法庭無權審理該案,港府亦沒有法律依據管束陳同佳的自由。他指,根據臺灣刑法,刑事案件若發生在臺灣,臺灣便有司法管轄權,以及有責任維護司法公義,但臺灣當局基於政治算計,拒絕陳同佳入境並阻礙其投案,行為罔顧司法公義,無異於包庇殺人兇手,令人憤怒,「是否香港人在臺灣殺害香港人後再返香港,臺灣當局便置之不理?如是的話,相信很多港人以後不敢再去臺灣」。
另一成員周元谷則批評,臺灣當局多次以程序問題刁難陳同佳赴臺,認為命案在臺灣當局眼中只是操弄民意、收穫政治利益的工具。此外,就有5名港人偷渡到臺灣後被臺灣當局扣押,事件發生至今近1個月,相關人士仍與外界失去聯絡。青研香港副召集人林宇星呼籲臺灣當局回應港人關切,尊重香港人的知情權,儘快公布被扣押的5名港人的資訊,確保他們獲得人道對待和法律援助,而非繼續黑箱作業。
(文字來源:東網)
(圖片來源: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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