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壽,男,祁連縣八寶鎮某村村幹部。2020年12月17日,馬某壽因侮辱他人,被祁連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2020年11月10日15時許,祁連縣召開徵地移民安置工作會議期間,八寶鎮某村村幹部馬某壽因個人徵地補償事宜與某局幹部馬某某發生爭執,馬某壽使用侮辱性言語肆意謾罵馬某某,嚴重擾亂會場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接到報警後,縣公安局八寶派出所及時趕赴現場並開展調查,依法將違反嫌疑人馬某壽傳喚至八寶派出所進行調查詢問,馬某壽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祁連縣公安局依法給予馬某壽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瀟湘晨報綜合祁連公安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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