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工程建設領域部分投標人、代理機構和業主為了謀求利益,在招投標活動中圍標、串標、違規幹預招投標等亂象,台州市攻堅破難,切實解決招投標活動中信用建設與管理、招標審查與備案、開標評標監管、標後履約監管等難題。在此基礎上,探索出一套覆蓋標前中後三大階段,涉及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中標人、業主等關鍵主體,發改、公管、檢察、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立體化協作的全周期立體化監督管理體系。
強化標前審查與備案。完善制度體系,如出臺《台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招標評標辦法》等規範性文件。突出信用體系,出臺信用評價辦法,建立招投標信用資料庫,實現對企業及人員信用的實時監管。提升招標文件審查技術手段,對材料審查過程進行不可逆留痕記錄,實現在線比對和反饋,減少重複審查,降低糾紛。推行招標流程電子化,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投用的電子化「不見面開標」系統,實現招投標交易全程線上運行,減少人員接觸,節約交易成本,提高招標效率。
保障過程監管科學。將標底價與投標人報價脫鉤,增加標底價的隨機性,優化各指標權重,多個指標相互制衡,實行資信標、技術標和商務標「三位一體」綜合評估,充分擠壓圍串標空間。通過規範評標專家抽取流程、重大項目專家二次抽籤、技術標評標專家獨立評審、技術標排序重新賦分、偏離度統計分析和項目負責人答辯盲評系統等措施,減少評標專家的傾向行為。
重視關鍵主體監管。針對招標代理,充分發揮招標代理協會的基層自治作用,並定期組織技能考核等專項提升培訓;對代理機構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結果與信用系統掛鈎,實行動態扣分制度;將代理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評價結果作為招標代理比選的資信條件。針對業主,通過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整改工作,對工程項目違規招標、應招未招、項目肢解招標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改。針對中標人,籤訂書面承諾,建立常態化跟蹤監管機制,開展合同履約檢查,檢查結果直接納入信用系統,直接影響項目的承接。(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供稿 編輯 朱宇心)
【來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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