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萬達茂商業中心售樓處沙盤。受訪者供圖
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15日電(薛宇飛)「2019年8月份,有業主在群裡詢問置業顧問房子是辦公性質還是公寓性質的,置業顧問什麼也沒說,就把直接群給解散了。這時候,我基本就知道自己上當了。」劉霞(化名)說。
劉霞是南京萬達茂商業中心的業主,她近日對中新經緯客戶端稱,萬達茂故意將辦公性質的房子偽裝成公寓對外出售,她和眾多業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所謂的「酒店公館」。如今,數百名業主仍在維權,希望萬達方面給出說法。
辦公房包裝成「酒店公館」 聲稱可以居住
位於南京市棲霞區的南京萬達茂,是萬達集團斥資150億元打造的大型文旅項目。2018年6月一篇報導稱,這個總體量120萬平方米綜合體,號稱有著中國最長520米的室內商業步行街,是全球唯一的全天候東方文化主題樂園,開業前三天的人流量達100萬。
南京萬達茂擁有5棟高層塔樓,均為商業、辦公類建築,其中有2棟為公寓,即經相關部門批准用於居住的物業;其餘3棟為商業辦公類非住宅類物業,只能用於商務辦公而不能用於居住,按照規定,這類房屋也沒有獨立的廚房、衛生間,以及上下水與煙道管道等。不過,對於購房者來說,這5棟樓的具體性質,直到業主發現問題後才浮出水面。
家住萬達茂附近的王婕(化名)對中新經緯客戶端稱,萬達最先出售的是23棟、24棟,這兩棟樓是「真公寓」,當時的廣告明確說這是「公寓」、「酒店式公寓」。後來,25棟開售,對外宣傳的是「寫字樓」、「辦公中心」。中新經緯客戶端查詢發現,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下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顯示,萬達茂商業中心23棟、24棟的房屋用途性質為「酒店式公寓」,25棟為「辦公」。
萬達茂商業中心將20棟樓稱為「臨湖公館」 。受訪者供圖
王婕稱,到了2018年,20棟、21棟陸續開始對外銷售,廣告上打出了「酒店公館」的字樣。她表示,萬達的宣傳中打出了很多概念,例如臨湖loft、國際化酒店公館、堪比紐約ONE57等,她以為「酒店公館」就是檔次高一些的公寓房。
王婕說:「我找了一個我愛我家的經紀人,她告訴我這是公寓。在萬達的售樓部,置業顧問沒有明確說是公寓,但強調房子是能居住的。加上萬達的品牌,萬達茂這麼大的項目,我就買了21棟一套46平方米的房子。」
能買到南京萬達茂的「公寓」,業主劉霞感到很慶幸,她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說:「2018年6月初看房的時候,置業顧問告訴我,已經沒什麼房子,讓我趕快定,不然就沒了。」劉霞那時正考慮給父母買個房子,兼具投資,而萬達茂的配套比較齊全,周邊有地鐵、公園,適合老人居住。萬達茂當時在售20棟、21棟樓的價格在15000多元/平方米左右,周邊的住宅價格在30000元/平方米,價格上比較便宜。
劉霞稱,當時萬達的宣傳冊、樓盤背景板上寫的是「酒店公館」,在售樓處,置業顧問也告訴她,在售的房子是能居住的,交付時房間的上下水、煙道、廚房、洗手間都會改造好。
王婕、劉霞等業主都在萬達置業顧問的帶領下,看過位於萬達茂商業中心21棟1樓的實體樣板間。劉霞說:「房子雖然是毛坯交付,但樣板間的裝修布局是按照居住布置的,床、沙發、電視、洗手間、廚房等一應俱全。這些信息都在提示,房子是公寓,是能夠住的。」
21棟在售房屋宣傳頁上,將房間內部格局按照日常居住設計。受訪者供圖
業主提供了幾份當時的萬達茂酒店公館的宣傳冊、戶型圖,中新經緯客戶端看到,宣傳冊上戶型局部的配圖,不管是20棟、還是21棟,都是按照日常居住設計的。
萬達茂否認欺詐 數百戶業主仍在維權
孟涵(化名)可能是最早一批知道20棟、21棟是辦公性質用房的業主之一。2018年,從萬達茂項目離職的置業顧問私下告訴孟涵,她購置的房子是「假公寓」,所謂的「酒店公館」是打擦邊球,是將商務辦公房當做公寓出售,涉嫌違規操作。將全家積蓄都投進的孟涵一下子就懵了,沒想到花了60多萬元竟買了間辦公室。
20棟、21棟的預售許可證上顯示房屋用途性質均為「辦公」。受訪者供圖
業主查詢得知,2018年8月和2019年8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分別下發了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萬達茂商業中心A-20幢(4-41層)、A-21幢(4-41層)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用途性質均為「辦公」。
之後,孟涵與其他知情的業主一起向萬達方面討要說法,並向政府部門投訴。慢慢地,知道實情的業主更多了。劉霞(化名)說:「2019年8月份,有業主在群裡詢問置業顧問房子是辦公性質還是公寓性質的,置業顧問什麼也沒說,就把直接群給解散了。這時候,我基本就知道自己上當了。」劉霞提供的她與南京萬達茂籤署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也明確,她購置的商品房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
不過,萬達茂方面否認存在誤導或欺騙購房者的行為,他們告訴前來協商的業主,從沒有說過20棟、21棟是公寓。數位業主也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接待他們的置業顧問在銷售過程中並未明確說明項目屬於公寓還是商務辦公類房屋,但反覆強調20棟、21棟可以用來居住。而在一些第三方房產平臺或新聞報導中,則將20棟、21棟辦公房標註為「公寓」。
2017年3月,原南京市規劃局、原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布了《關於加強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築項目管理的通知》,該通知的目的,是「為規範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築項目管理,防止此類項目變相建成公寓類建築。」
通知第二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築前應向購房人明示房屋的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稅、物業服務費、水電費以及配套建設指標等情況,告知購房人應嚴格按照規劃用途經營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利用層高加建隔層,並在認購書和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明確約定。
數位受訪的業主估算,當前仍在維權的業主至少在400戶以上,多數業主堅持要求退房。但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律師王佳紅指出,由於購房合同中已經明確此類房屋為「商業辦公」性質,業主想推翻合同或者退房存在一定困難。不過,業主可以針對萬達茂銷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承諾可以用於居住等問題,向住建部門投訴。
南京重申商辦項目不得改為「類住宅」
20棟、21棟雖為辦公用房,但萬達茂方面一直向業主們解釋,經過他們改造後,這類辦公房可以用於居住,不影響正常使用。王婕認為,按照規定,商業辦公類房屋是不能夠居住的,雖然南京有不少商辦物業都被私自增加了居住功能,但不能排除政策收緊或執法力度加強而帶來的風險,這始終是一個隱患。
業主們還認為,萬達茂對辦公房改造,諸如打通煙道、鋪設上下水管道、設計洗手間、改造loft戶型等,可能並不符合相關規定。2017年3月發布的前述通知中就表示,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築「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利用層高加建隔層」。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出具的意見書顯示,萬達茂20棟、21棟沒有進行消防驗收申請。受訪者供圖
據業主了解,20棟、21棟的主體結構驗收通過後,萬達茂開始對內部結構進行改造,但直到2019年12月通知業主收房,萬達茂都未向住建部門提交過消防驗收。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2020年1月22日出具的信訪事情處理意見書顯示,截至當時,該委並未收到南京萬達茂廣志路24號2幢、3幢(即南京萬達茂商業中心20棟、21棟)消防驗收的申請。
其實,南京市場上的「商改住」現象屢禁不止。有媒體此前報導稱,2019年1月至8月,南京鼓樓、雨花臺、江寧、浦口等區均被曝有涉嫌「商改住」的亂象,包括德旭西雅宸、寶隆時代廣場、中糧。悅天地、花樣年。喜年中心、C12國際中心等數十個樓盤。
面對「商改住」亂象,南京相關部門不斷出臺相關政策。由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市城市管理局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實施意見》,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該意見在起草說明中指出,將採取疏堵結合的策略,適當減少配建比例,適度增加住宅和酒店式公寓的比例。
不過,該意見還稱,針對商辦項目,應嚴格依據經批准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出具規劃條件,土地出讓合同中應增加禁止條款「受讓人擅自改變土地性質、規劃用途,將商辦項目改為『類住宅』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業主購置的辦公房內部徵進行改造。受訪者供圖
意見指出,商辦類項目的開(茶)水間、衛生間以及上下水管道井應按層集中設置;除公寓類用房、酒店客房外不得分戶設置廚房,不得在開(茶)水間、衛生間等功能房間以外的部位預留上下水管位及煙道(孔洞)。
3月13日下午,中新經緯客戶端就萬達茂業主們投訴的一事聯繫萬達集團相關人士,該人士回復稱,他們需要向南京項目上詢問情況。截至發稿,萬達集團方面沒有給出進一步回應。(中新經緯APP)
中新經緯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