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題。
鮮于子駿行狀
秦觀
公諱先,字子駿。公自少莊重不苟,力學有文,鄉黨異之。年二十登進士科,調京兆府櫟陽縣主簿。神宗初即位,詔中外直言闕失。公應詔言十六事,上愛其文,出以示御史中丞滕元發曰:「此文不減王陶。」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執政有沮議者。上曰:「鮮于某有文學。」執政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有章疏在。」執政乃不敢言。
王荊公用事,公上疏言時政之失曰:「可為憂患者一,可為太息者二,其它逆治體而起人心者不可概舉。」西方議用兵,公以兵將未擇,關陝無年,未宜輕動。乃移書勸安撫使,宜如李牧守雁門故事,遠斥候,謹烽火,堅壁清野,使寇無所獲。密戒諸路選將訓兵,蓄銳俟時,須其可擊而圖之。安撫使不能用.師果無功。未幾慶州兵叛,關中震擾,巴峽以西皆警。成都守與部使者爭議發兵屯要處,書檄旁午於塗,公一皆止之,示以無事。蜀人遂安。公以劍廣形勢之地,當分權以制內外,今帥劍南者舉全蜀之權以畀之,非便;宜循唐制,成都、益昌各自置帥,以消奸雄窺伺之心。書累上,不報。
是時初作助役、青苗之法,詔諸路監司,各定所部役錢之數。轉運使李瑜欲以四十萬緡為額,公以利路民貧,用二十萬緡足矣,與瑜論不合,各具利害以聞。上是公議,謂判司農寺曾布曰:「鮮于某所定利路役書,可為諸路法。」遂罷瑜,而以公為轉運剮使,兼提舉常平農田水利差役事。」而青苗之法獨久之不行,執政怪焉,亟遣吏問狀。公曰:「詔書稱:願取即與。利路之民無願取者,豈可強與之邪?」十餘年,使者有欲變其法者,父老泣曰:「老運使之法何可變也!」蓋公之從子師中,嘗使利路,故民以老運使別之。公奉使九年,閬為名郡,方新法初行,諸路騷動,而公平心處之,鄉人無異議者。今翰林蘇公以謂「上不害法、中不傷民、下不廢親」為「三難」雲。
熙寧、元豐之間,士大夫騖於功利,更其素守者多矣。而公忠亮果斷,出於天性,數上書言天下事,鹹具利害。為政以經術自輔,所至有跡;其去,民追思之。
夏五月辛未,終於州寢,享年六十有九。
(選自《淮海集》,有刪改)
5.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關陝無年 年:太平
B.書檄旁午於塗 塗:道路
C.舉全蜀之權以畀之 畀:給與
D.士大夫騖於功利 騖:追求
6.下列對文中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A.鮮于子駿為人耿直有文學才華,上書言事,受到君王提拔,得到朝中大臣的一致認可。
B.針對西部形勢,鮮于子駿建議各地積極準備,相機而動,但安撫使沒能採納他的建議。
C.慶州發生叛亂,蜀地一片慌亂,官員盲目發兵搶佔要害地,在鮮于子駿勸阻下才鎮定下來。
D.鮮于子駿用經術處理政務,所到之處都有良好的政績,因此他離任後,老百姓很思念他。
7.把文中畫線的句子譯成現代漢語。
(1)乃移書勸安撫使,宜如李牧守雁門故事,遠斥候,謹烽火,堅壁清野,使寇無所獲。
(2)蓋公之從子師中,嘗使利路,故民以老運使別之。
8.鮮于子駿「數上書言天下事,鹹具利害」,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請結合第二段加以概括。
閱讀答案:
5.A錯誤。「年」,收成。「關陝無年」意思是:關陝地區沒有收成。
6.A項,「鮮于子駿為人耿直有文學才華,上書言事,受到君王提拔,得到朝中大臣的一致認可」說法錯誤。「得到朝中大臣的一致認可」錯誤,原文第一段有「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執政有沮議者」,說明不是一致讚賞,有人對提拔他有反對意見。
7.(1)於是寫信去勸安撫使,應該按照李牧守雁門關的舊例,遠遠地派出斥候打探,謹慎地觀察烽火信號,加固城防,清理野外的物資,讓敵人沒有收穫。(2)原來鮮于子駿的侄子鮮于師中也曾經做過利路轉運使,所以百姓用「老運使」來區別鮮于子駿(和師中)。
8.政治方面:王安石掌權時,他上書舉出大量時政之失;軍事方面:他根據劍廣形勢,提出分權以制內外的策略。
譯文:
鮮于先,字子駿,閬州人。公自年少就性情莊重,刻苦學習有文採,同鄉的人都認為他和奇特。二十歲考中進士,調任京兆府櫟陽縣主簿。神宗剛即位,下詔讓朝廷的官員直言進諫自己的缺失之處。公應詔上書進言十六件事,皇上喜愛他的文採,拿給御史中丞滕元發看說:「此篇文章不輸王陶。」被任命擔任利州路轉運判官,參知政事反對。皇上說:「鮮于先有文採和學問。」參知政事說:「陛下您是怎麼知道的呢?」皇上說「他有文章奏疏在此。」參知政事就不敢說了。
王荊公當權,鮮于公上疏言時政的失誤之處,說:「變法的政策一是讓人憂患,二是讓人嘆息,其它違反治國的要旨而使人心浮動的不可勝舉。」西方討論治軍用兵,公以士兵和將領沒有選擇,關陝地區沒有收成為由,不應該輕舉妄動。於是寫信勸勉安撫使,應該按照李牧守雁門舊例,遠派偵察兵,謹慎地觀察烽火,加強工事,使堡壘堅固;將野外的糧食作物和重要物資清理收藏起來,使敵人一無所獲。秘密地訓誡各路將領選拔將領訓練士兵,養精蓄銳等待時機,必須在可以攻打的時候在計劃出兵。安撫使沒有採納他的建議,出兵作戰果然沒有功勞。
不久慶州兵士叛亂。關中地區驚動不安,巴峽往西的地區都警戒。成都太守與監司因為發兵屯守要地而爭議不休,公文散了一地,公一個人就制止了這件事,表示沒有什麼事情,最終安定了下來。公認為劍廣是重要的形勢之地,中央政府與各省之間權力應當分開來治理朝廷內外的事,現在把全蜀地的權利都給率領劍南的人,不合適;應該遵循唐朝的制度,在成都、益昌各自設置將帥,來消除奸雄覬覦的心理。多次上書,皇上沒有回覆。
這個時候剛剛實行助役法和青苗法,下詔讓各路監司,各自商定助役緡錢數額。轉運使李瑜想要以四十萬緡作為額度,公因為利路百姓貧困,用二十萬緡的錢就足夠了,和李瑜意見不同,各自陳述上報皇帝知曉。皇上於是公議此事,對判司農寺曾布說:「鮮于某所定利路役書,可以作為各路的標準。」於是貶黜李瑜,任命公為轉運副使,兼任提舉常平農田水利差役事。而唯獨青苗法不被實行,參知政事感到奇怪,立即派遣官員詢問情況。公說:「詔書稱:願意借的就借。
利路的百姓不願借,怎能強迫呢」。十幾年後,使者有想要改變鮮于公制定的法度的人,鄉親們哭著說:「老運使的法度有什麼可變的呢!」原來鮮于子駿的侄子鮮于師中也曾經做過利路轉運使,所以百姓用「老運使"來區別鮮于子駿(和師中)。公奉命出使九年,閬州成為名郡,正是新法剛施行的時候,各路人馬動蕩不安,而公以平常心對待這件事,鄉人沒有不同的意見的。現在翰林蘇公認為他做到了「在上不損害法度、其次不損害百姓、最後不遠離親朋」的「三難」。
熙寧、元豐年間,士大夫追逐功利,改變一直堅守的志向的人很多。而公忠貞光明果敢決斷,都是出於本性,多次上書談論天下事,都詳細地指出其中的利害關係。處理政事用經學來輔助自己,所任職的地方有功績;他離開的時候,百姓都追念他。
夏五月辛未,在州裡逝世,享年六十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