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倫奇(1807—1886)主教的精彩講義《詞語研究》【注釋1】(1861年出版)中有一段話,算得上本書最佳的導言。
關於語言,他講道:「我們時常徜徉於智慧和哲理之林卻渾然無知,如同旅人穿行於古城勝跡之中竟毫無所感,只因全然不解聖賢英傑曾在此立言創業。」
他引用詩人柯勒律治的觀點,並補充道,語言中的智慧,時常超過聖哲之言。語言中保存著古代智慧的遺蹟,封存著曾經熟知、如今卻已遺忘的真理。語言以隱喻方式言說靈性的事物。
關於詞語,特倫奇主教說:「它們切實體現歷史、道義常識以及人類想像力或激情等諸種事實。即便偶爾有悖於常理之道義者,亦如實存記其悖理之狀。」
因此,語言可以充滿著教誨,而不僅僅充當誨人的工具。情感、思想、天才火花、思想精華無不蘊藏其中。人的思想念頭轉瞬即逝,唯有形諸詞語方可使之牢系無失。
此外,詩歌存在於語言之中。人不僅依食而存,說話也不只為與人交談,說話還是藝術。說話過程中,氣息在流動,產生語言的節奏韻律、抑揚頓挫、可塑多變、形態風格。這些要素上升為自覺意識,說話便具有了藝術特點。
妙語美言原本受人推崇,後由東方傳至希臘,古羅馬時代發展為修辭學。言論之中抽象概念的成分佔居主位,並且隨著物質財富和功利主義的發展,如今說話重在意旨。說話的藝術當今不再普遍修習,且當今學校誠如倍受詬病之狀,寫作藝術亦大多不受重視。
詞語變成了符號。凡詞皆有所表之物。玫瑰換作別的名稱或許芬芳依舊,按照現代理解,可以用其他任意語音組合來代表玫瑰,然而玫瑰之所以名為「玫瑰」固有其道理。至少在最初,其語音和實體之間擁有某種關聯。說話發出的語音,其所呈現出的文字形式,都有其意義,這即是下面要探索的內容。
說話是人類的基本能力,是人際溝通的橋梁。獸類或吼,或嚎,或吠,只有人類為了表情達意和與人交流才有意識地發出有型有樣的聲音。人類和語言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繫。人可以響應召喚而去捍衛家國,但他講話要用的是母語。
我們用詞語來思考。思想、感受、意志衝動等都經過語言傳達給世界,而學習說話的過程中我們適應周圍的環境。說話過程中我們展示出自身的性情特點,而我們講話的方式又反映出我們的心情。
詞語是聲音的組合,但並非隨便什麼聲音都能算作說話。喉部做出動作並經由空氣介質而產生聲音。然而說話並不僅僅是器官的機械運動。言語器官明顯是人類生理結構的一部分,必須遵循物理定律,但是人卻有四個層次的生命存在。除了物質身之外,人還擁有生長的力量,有心靈的生命,並且還有指導個性發展的第四屬性,即「自我」,或稱「吾」。自我是人性構成中最高級的屬性,掌控著器官的運行。兒童先學說話,爾後才意識到個體的自我,因此人在擁有自我意識之前,語言就已存在。無論是在個體的成長過程還是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都會到達一個自我可以有意識使用言語器官的節點。自我的個體力量通過話語表現出來。
如同對待其他許多奇妙事物一樣,我們對語言本身、對語言的起源及其演變很少去思考,對語言自身的深層意義也不予深究。而研究語言的這些方面意味著發現一個新的世界。
語言有一個發生發展的自然歷史,詞源學向我們揭示出詞語如何演變,然而單靠歷史性的解釋不能求得深度理解語言的起源。人類的進化不僅是身體生理層次的進化,而且還存在靈魂層次的起源,語言也是如此。進化的事實,還有人的意識隨歷史而改變的事實常常被那些試圖尋找語言開端的人所忽視。常規的科學解釋在這方面力有不濟。只有超越感官可見方式的科學研究才可能求得我們所需要的信息。而此類知識得益於魯道夫·施泰納的靈性科學,通過靈魂層面的洞察,用適合現代思維的方式,來了解靈性的事物。
不妨看看幾個古代文明怎樣對待話語和語言。古印度人將語音視為宇宙創造者梵天的種子,梵天即道【注釋2】。古希臘哲學家認為,詞語是眾神創造之物發出的有聲圖畫,元音和輔音被比作靈魂和肉身的結合。在北歐神話中,眾神之父奧丁被視為話語的創造者,其子布拉吉(Bragi)為詩歌之神,而Bragi這個名字可能與pray(祈禱)和Sprache(德語的「話語」一詞)這兩個詞同源。在希伯萊語中,與pray和Sprache可能相關的B'racha一詞,意思是一聲祝福。
《聖經·約翰福音》開篇即莊嚴開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語言在這裡有了一層神秘感。在《聖經·創世紀》中,神說:「要有光。」我們進一步注意到,神用塵土造人,向他吹生氣而賦予他生命。於是神的氣息創造出生命,而人在說話時要用到氣息。這似乎是在語言與神之間存在的又一種聯繫。
這些是深奧的事情,本書後面嘗試探討道及其意義。這裡先將它們提出來,意在喚起讀者去重視說話和語言可能超乎平凡生活之上的作用。語言從崇高的起源已經淪落為純粹的交際工具,而且口頭語和書面語都有進一步淪落的趨勢。如今我們使用「北約」和「教科文組織」這種毫無藝術的生造語彙。大眾出版物、廣播和電視樂於使用這種生硬的用語。語音和構詞固有的感性成分已蕩然無存。
有識之士對此情形理解更為深刻,誠如其所擔憂的那樣,脫離任何靈性和藝術性內容的語言運用,固然不為常人所察覺,但其影響定然是潛移默化的。這種影響要從與睡眠有關的體驗說起。
在入睡過程中,靈魂(人的精神層次)脫離開身體,進入另外一個世界,即靈性世界,那裡是世人所稱的高級生靈的居所,這些高級生靈同時又是創造力量,其影響拓展至物質世界,包括人類(誰沒有聽說過守護天使呢?),不過,這種高級生靈在某種意義上,依存於人類。在睡眠期間,人的思想,以及由說話表達出的思想,由高級生靈來評價,如果能被接受,則被接納擢升,於是便在靈魂中一再迴蕩。但是那些純粹物質術語式的語言,即沒有精神內容的話語,則不被聽取,便沉落湮沒。這時便不存在與高級生靈的聯繫,人的肉體和靈魂便被剝奪了有益的影響。
語言的深層意義以及語言與人類進化的密切關聯還可以從下面的實例中有所體悟。
在印度,誦經念咒不僅要講究內容,還要重視聲音效果,如同在中世紀哥德式天主教堂裡的拉丁文吟誦要求聲音完美一樣。古代以色列人用希伯萊語誦讀《創世紀》的開篇話語時,他們的靈魂深處會升騰創世圖景。「Bereshit bara Elohim eth ha shamayim v'eth ha aretz」(「太初,神開天造地」。其中,Elohim是高級靈魂生命體,譯為「神」)這種頌詞中,詞語的背後是另外一個世界。在古代波斯、埃及-巴比倫以及隨後在古希臘時代,詞語都有不同的重要意義。那時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有不同的層次。古埃及的祭司精習口頭用語,因而能夠以頌禱施咒來驅疾祛病和施行法術。澳大利亞土著人相信,吶喊之法可以遠距離奪人性命,而古代不列顛傳說則稱,巨石陣的大石碑系由法師梅林「頌經施法」將其由威爾斯採石場移至索爾茲伯裡平原。當年的盎格魯-撒克遜人上戰場時總是念念有詞,念誦著押頭韻的專用咒語,目的在於要在敵人的靈魂中激起恐懼;而紐西蘭的毛利人上陣作戰之前有載歌載舞的哈卡儀式。即便如今,吟誦頭韻咒語也會造成某種催眠效果。這種咒語之所以起作用,據說來源於語言的神秘力量。
不同的語言之中,雖然詞語和表達方式千差萬別,但是在說話時都有統一的基本要素,而且,世界各地的語言追蹤溯源,不同語言之中詞語之間的關係,都指向一種起源性的語言。
某種程度上,情境決定人說話的方式,換言之,情境決定語言和說話方式。語言反映出民族特點。反過來,語言一經建立,就會影響其民族,決定其特有的思維方式,與此相應,便有概念依附於詞語。
語言及講這種語言的民族,不僅概念相似,表達方式也相近。德國人穩健慎重,德語嚴整有型。英語有多變靈活的特點,反映出英國人的冒險精神。法語流暢如水。義大利語如歌,如義大利人的歡快。西班牙語和西班牙人執拗頑固,如同梅塞塔高原氣候那樣乾燥熱烈。
研究語言中語法的基礎內容,例如對歐洲語言中的性、詞形的屈折變化、代詞和時態進行考察對比,會大有獲益。
現代德語的性有三種,法語有兩種,而英語有一種。這不禁讓人發問,語言中為何會有性的區分?這顯然來自於不同民族迥異的體驗。當初,日耳曼人在心靈上將太陽視為陰性實體,於是稱之為die Sonne(die為陰性定冠詞),總是用代詞「她」來指代太陽。與此相對的是,月亮被視為陽性,稱為der Mond(der為陽性定冠詞)。光則被當作中性,於是稱為das Licht,用「它」來指代。
在法語中,每樣事物都有非陽即陰的性屬之一,要麼稱之以「他」,要麼稱之以「她」,而沒有「它」。法國人對月亮體驗為某種陰性物,稱為la lune,以「她」來指代;太陽被當作陽性,稱為le soleil。
在英語中,大多數事物都用「它」來指代,當然,明顯具有屬性的男人女人男孩女孩、具有雄雌屬性的動物以及個別特例除外。而有意思的是,英國人在講到自己創製的物品,如船舶、車輛和飛機時,則喜歡用「她」來指代,例如說「She sails beautifully」(她航行起來真優雅),「She runs like the wind」(她開起來像風一樣),「Up she goes」(她飛起了)。這種情形為英語中所獨有。
英語中另一獨特之處是助動詞do。英語不說「How do you?」(除非在口頭上說「Howdo」),而只說「How do you do?」英語中說「I do like to be beside the seaside」(我實在想住在海邊),「I do want to travel abroad.」(我實在想出國旅行)。這裡用do強調行動的重要性。
諸如此類的現象揭示出某種民俗心理。
名詞的變格【注釋3】會讓人想起當初在學生時代下功夫苦學拉丁語的許多事情,如主格、呼格、直接賓格、屬格、與格、奪格等,這些就是所謂的「格」。例如,拉丁語的「桌子」一詞在句子中作主語時,指一張桌子或某張桌子,用mensa表示;作賓語時,就成了mensam;當屬格和與格來用時,又成了mensae,分別表示「桌子的」和「向桌子或到桌子」;用於奪格時,又變成mensa(此處a為長音),表示「用桌子或者來自桌子」。而如今,介詞(如英語的of,to,for,by,with,from等)取代了不同的變格標誌。人們不禁要問這種變化原因何在?介詞的作用又是什麼?這種特殊詞類顯示出一個事物與另一個事物之間的關係,於是有人必定會認為介詞的使用顯示出人類思維較之過去具備了更大的區分能力。
同樣值得重視和討論的是,拉丁語中沒有定冠詞和不定冠詞。
在基督教之前的語言中,人稱代詞(「我」之類)很少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動詞的不同尾綴。後來更多地使用代詞,顯示出自我和個人意識的發展。
意識的這種變化還能夠從我們當今的語言擁有時態這一事實中體現出來。在人類發展早期,過去時、現在時和將來時並沒有如今這樣明顯的標記,幼兒的語言仍舊帶有這樣的特點。
從不同語言構成時態的方法上,可以發現不同的態度。以「我要講話」為例。在英語中,將來時用助詞will來構成,即「I will speak.」其中涉及到意願的情態。在德語中,要說「ich werde sprechen.」其中werde與發生發展的想法有關。在法語中,將來時由動詞不定式加詞尾構成,「je parlerai.」其中ai表示「非得」,這是字面翻譯,於是「je parlerai.」的意思就成了「我不得不說」,換言之,這裡帶上了某種強迫的意味。
對於這些現象我們已經不再意識得到。實際上,語言已經變得高度抽象,雖然其中固有原因。我們在使用詞彙,卻不知其真實意義。在日常說話中,我們使用隱喻和明喻來清楚地表示事物,我們的許多詞語本身就是隱喻。我們在讀一個詞的時候並不留意各個字母,同理,我們在表達思想時,對所用詞語的豐富含義並不留意。我們遺忘了詞語的圖景,只保留下概念。對於各個字音的意義,我們已經失去了覺察。於是我們忽視了語言本身的意義,遺忘了它的神聖起源。
希望上面這些簡短的記述能夠重燃人們對語言奇妙功能的興趣,尤其對那些以向下一代傳授語言遺產為已任的人們。教育的基礎任務之一,就是說話要明白、正確和富於藝術。這是一種宣講真理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