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來,家住武漢市東西湖沿海翡翠公館的業主,因為停車問題很傷腦筋。小區車庫不能停,大家只能在路邊找車位,可因為違章停車,有業主已經連續接到幾張罰單。
洪女士家住沿海翡翠公館六期,她介紹從去年八九月份開始,小區地下車位突然停止對業主臨停和短租,只能長租。由於小區地面沒有停車位,大量沒有籤長租合同的業主車輛都湧向小區外,業主們介紹,每天下班回家很難找到停車位。
洪女士介紹,此前地下車位出租,330 元一個月,大家還能接受,現在長租一次性要籤 20 年,車位價格在 6 萬到 12 萬不等,業主們一下難拿出這麼多錢。另外,承租合同約定,車位 20 年到期後自動免費續期至房屋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大家質疑,這是變相的只賣不租。
小區車位只能長租,是否合規呢?記者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根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小區車位未出售的,應當出租給業主使用,但對租賃期限並沒有明確。
相關法規:
1 月 1 日,《民法典》實施,《民法典》第 705 條,對租賃期限做了約定,明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律師認為,從當前法律來看,開發商的這種行為並不違規。隨後,記者將此事反映給東西湖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接到過多起小區居民關於停車難的投訴,房管部門也跟開發商禹州房產協商過多次,希望能拿出部分車位出租,但一直都沒有結果。
對此,記者也諮詢了房產領域專家,專家表示,近些年,關於小區車位長租的投訴居高不下,法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開發商的利益,但與業主呼聲相悖,呼籲能出臺地方性法規,對長租行為進行規範。
來源:湖北經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