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秋莎火箭炮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字,在抗美援朝戰爭中發揮了重要的火力輸出、壓制及突襲作用,在同類武器對比中勝過美韓軍隊。當時新中國成立不久,軍工科技還很落後,根本不可能獨立生產火箭炮這樣的裝備,更別說在戰場上熟練運用大量殺敵。
喀秋莎是一款蘇制武器,在抗美援朝期間配備給志願軍炮兵,由炮兵21師操控使用。儘管該款火箭炮是蘇聯研製的,但也可以說是新中國陸軍在建國初期使用過的最先進的攻擊性武器了。畢竟105毫米以上的大口徑榴彈炮在48、49年才在各野戰軍中批量使用,像132毫米火箭炮這種高射速大口徑武器,是之前我們想都不敢想的。
志願軍擁有火箭炮,美韓軍隊事先都不知情,也沒有相對應的防禦準備。以美方對中國軍力的了解,並未推斷出志願軍能夠使用喀秋莎,尤其是前五次戰役都沒有出現過的情況下。1951年9月,志願軍炮兵才第一次在朝鮮戰場使用這樣的武器,這時五次大戰役都已經結束,交戰雙方逐漸進入相持階段。
之所以這麼晚才把火箭炮投入實戰,並非蘇聯沒有提供,而是因為操控火箭炮的炮兵部隊需要經過專門訓練(用時五個月),因此炮兵21師的120門喀秋莎,直到戰爭打了接近一年才突然開始發威,打了敵人一個措手不及,起到了很好的戰場效果。
美軍的裝備優勢在戰爭初期給志願軍造成很大麻煩:由於武器代差,有時我軍圍死了敵人還能被對方突圍,即便取勝也造成遺憾;而志願軍的很多軍事行動只能在夜間進行,同樣是忌憚美軍的空中優勢。這樣的背景下,我軍對本方的少數先進武器格外重視,顯然就包括蘇聯秘密援助的喀秋莎火箭炮。彭總要求使用火箭炮前嚴格保密,以求抓住時機大量殲滅美軍有生力量。
1951年9月,志願軍炮兵21師203團進行火箭炮齊射,一次性殺傷後洞裡地區美軍第7師700餘人(此戰實際使用24門,只打了一次齊射384發,21師有5個火箭炮團)。由於火箭炮射速遠遠快於榴彈炮,且能夠實現高速齊射,射擊場面極為震撼。由於是電子點火,搭載八聯裝滑軌的發射車,打一次齊射(16發火箭彈)只需要7-10秒,也就是說我軍擁有的120門炮若進行齊射,打出上千發火箭彈,連10秒鐘都不用!
喀秋莎不光能摧毀敵人寬闊陣地,對敵軍的心理嚇阻效果也是非常客觀的。在朝鮮戰場上,任何一種武器的視覺和心理威懾力都難以和喀秋莎匹敵,對於本方官兵則是一種感官鼓舞。這樣超高射速和破壞力的武器,不光志願軍自己之前沒用過,連一向不乏各種先進武器的美軍官兵也鮮有接觸,瞬間在戰場上被嚇得膽寒。
喀秋莎成了朝鮮戰場上美韓軍隊的噩夢,尤其在1952年上甘嶺戰役中,志願軍炮兵以火箭炮為核心,配合山野炮、榴彈炮,整個戰役合計炮火殲敵超過1.2萬人,立下了大功。其實喀秋莎也不是沒有弱點,比如發射架的射擊精度遠遠不如榴彈炮管;而且因為發射時火光太大,很容易被敵人確認射擊陣地的位置,如果不能及時轉移,將損失慘重。
火箭彈的造價遠遠超過榴彈,我軍也不會隨意使用喀秋莎,往往都是瞅準時機用在刀刃上。好在志願軍的火箭彈發射車有90公裡的最高時速,能夠在發射後進行快速轉移。朝鮮戰場上,喀秋莎火箭炮並沒有因為轉移不及時而遭到過敵人炮兵的反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