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土地使用權的歷史沿革

2020-12-13 廣西房地產信息網

微信關注

微信「掃一掃」關注住朋網
(點擊二維碼關閉)

私房土地使用權的歷史沿革

——私房土地使用權的歷史沿革

  國內

 |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  時間:2003-06-11  

收 藏

手機掃一掃,手機瀏覽更方便!

  近來中國經濟時報刊登了不少私房土地使用權的報導,提出了關於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問題。  建國之初,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沒收了帝國主義地產主、國民黨政府、官僚資本、戰犯、反革命分子、封建地主在城市中的土地,接受了外國僑民解放前在城市中購置的房地產,建立了首批城市國有土地。這些土地約佔大城市土地的30%。  1956-1967年的社會主義改造中,又通過公私合營、國家經租、合作化和隨後的向全民所有制過渡,將城市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私有土地、私有而出租的房地產以及個體手工業者私有的房地產轉為國有土地。但對私人自住(或有少量出租)的私有房地產,則作為生活資料仍保留其私人所有權,沒有觸動。  以上城鎮土地的國有化都有個說法:對敵人的財產,用沒收、接受的辦法;對人民的財產,用贖買、徵收、自願過渡等辦法;只是對私人所有的城市空地、街基和會館的房地產,則直接無償地收歸國有。  1967-1969年在「文化大革命」中有十多個城市宣布了城鎮土地國有化。這個行動沒有法律和中央文件的依據,只有一份1967年11月4日《國家房管局、財政部稅務總局答覆關於城鎮土地國有化請示提綱的記錄》。該記錄中有這樣的內容:  對土地國有化問題,1963年研究過一次,有兩種意見,一種是所有城鎮土地一律收歸國有,另一種是先解決空閒的出租的土地收歸國有,各執一詞,不得解決。1965年又進行了調查,當權派的意見是分兩步走,在目前文化大革命期間造反派的意見要一次解決,並批判了原來兩步走的意見。  土地收歸國有後,地產稅應改為土地使用費。收取的標準可略高於地產稅,不要低於地產稅。  1982年五屆人大修改憲法,正式宣布「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從這時起,所有私有的城市土地就喪失了所有權,只具有使用權。土地喪失了私人所有權,而房屋還是私有的,由此產生了私房土地使用權。受此影響的土地有多少?據1982年調查統計,全國226個城市7438平方公裡城市建成區中有私有土地334.7平方公裡,佔4.5 %。  1989年《城市規劃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這樣,一紙法律又把建制鎮中的私人土地、集體土地都國有化了。  但是,城鎮土地的邊界在哪裡?通過什麼樣的辦法收歸國有?城市是不斷擴大的,每年新擴進城市建成區裡的集體土地如何國有化?城市是不斷增加的,每年由鄉變鎮的鎮區土地如何國有化?這些問題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1986年頒布和以後幾次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沒有明確規定。  按私房土地產權的演變過程,1990年4月《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城市宅基地所有權、使用權等問題(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的復函》中解釋:「我國1982年憲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後,公民對原屬自己所有的城市土地應該自然享有使用權。」則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三種:自然取得、劃撥取得和出讓取得。  自然取得和劃撥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無限期使用,而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限期使用。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拆遷時可以得到補償,而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拆遷時沒有補償。自然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如果被視作是劃撥取得,拆遷時就得不到補償,而且原地回遷時是以一個無限期的土地使用權換來一個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  人民的合法財產是不能剝奪的,如果徵收、徵用,應給予合理補償。希望作為最高立法機構的全國人大特別關注和解決在城市改造中日益突出的拆遷糾紛所引發的法律問題。

登錄

您還未登錄,只有登錄才能發表評論,或

登錄

後發表評論。  

馬上註冊

全部評論

相關焦點

  • 浙江驚現永久產權房被瘋搶
    「老私房」無土地使用年限走俏...
    雖然房源掛牌時對外稱面積是104平方米,但其實那是土地面積,我們是上下兩層樓的結構,實際使用面積更大。    B    這套房子的「永久產權」    是怎麼回事?    根據現有規定,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期限是永久的。
  • 老院私房25年有名無實(組圖)
    本報記者董世彪攝  市民任女士反映:她家位於東城區曉教胡同4號,是一處私房,房產證上清晰寫著「建築面積74平方米」。可是其中一間8平方米的房子,25年來一直作為鄰院7戶人家進出的公共過道,始終未歸還到她的手裡。「要不回來還不算,因為那房子年久失修,隨時都有倒塌的可能,要我負責修理,否則砸了人我要管賠。」
  • 南宋三省六部舊址私房掛牌永久產權房引來看客雲集
    根據現有規定,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期限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那麼,高士坊巷這套房子所謂的永久產權是否僅指房屋所有權?這一疑問被房東阿姨否認:「這塊地是我們私人花錢買的,連房子帶地都是永久產權的。」
  • 私房產權將受法律保護?
    而最後的相關文件是1987年《關於進一步處理好城鎮私房遺留問題的通知》。  歷史是相似的,趙玉傑要講的是他們家的標準租房產的事。  趙玉傑拿出一個紅本說,憑藉自己多年的奔波努力和有關部門的支持自己才要回了房產權,後來還爭取拿到了土地使用證,這非常不容易了,因為全北京市只發了大概250本。但讓他感到不安的是,在土地使用證中「土地使用類型」被劃了一道斜線。他認為,根據城市私房的有關法律,此欄應註明「自然享有」,這樣開發商徵用佔地時,他才能合法得到應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 土地使用權怎樣繼承
    一、土地使用權能繼承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土地承包法中的第三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其規定如下:承包人本來應得的相關承包收益,根據我國的繼承法是可以按照規定依法繼承的。二、我國土地使用權繼承的有關法律特徵1.土地權是我國的一種財產權,而繼承權的實現則可以說是使用權中的土地使用權的轉移。
  •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指經國有資產投資主體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將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企業改制中涉及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理方式之一。
  • 什麼是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作者: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無償取得的或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相比,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不需要支付費用或者支付補償安置費用。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人無需支付出讓金,一般不需支付費用的,但對集體土地徵收後劃撥使用的,一般需支付補償安置費用。
  • 土地登記代理人輔導資料:四荒土地使用權的變更
    「四荒」土地使用權的變更  1.承包、租賃、拍賣「四荒」使用權,最長不超過50年。  1.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權,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 土地使用證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樣本
    *吉屋小編就要來和大家說說這個土地使用證是什麼及土地使用證樣本是怎麼樣的。什麼是土地使用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 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哪些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途徑有:出讓、劃撥、轉讓。
  • 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 府土用(200 ) 號文訂立合同如下:第一條 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所有權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 土地使用權到期續租並不是永久產權
    近期很多人對《民法典》當中對於土地到期後自動續期的相關內容比較關注。也有不少人將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稱之為「永久產權」的到來。但實際上土地使用權的永久產權並未到來。因為在中國土地是國家的!過去,我們在討論土地使用權的時候是這樣的。
  • 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是什麼,怎麼規定的?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那麼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是什麼,怎麼規定的?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物權法》規定: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採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
  • 土地講堂:農村四荒土地使用權及流轉分析(NO.22)
    治理開發農村集體所有的「四荒」,是提高植被覆蓋率,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改善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民脫貧致富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措施。 有兩種類型:一是森林被破壞後成為次生疏林地,樹木鬱閉度大於10%,生長雜草為主的土地;二是難以利用而致荒蕪的缺水草地以及海拔高、氣候寒冷、山高路遠、缺少安全牧道的高山草地。   治理開發和承包「四荒」土地   「四荒」範圍和土地類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界定。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國有未利用土地不得作為農村「四荒」。
  • 解除土地出讓合同 退還出讓金並收回土地使用權
    核心提示:土地出讓金
  • 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續?
    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續?其中明確規定,將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是,這條法律,並無相應的法規細則作附加補充。據報導,有關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已在進行當中:修訂後的民法總則將在明年3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這也意味著,物權法作為民法分則的一部分也將迎來修訂。
  • 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有哪些?
    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有哪些?  購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  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 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的那些稅
    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的那些稅 2020-12-15 16: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平涼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出天價
    隨著拍賣師手舉錘落,平涼電機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建築物以1205萬元高價成交,拍賣會現場響起熱烈的掌聲,這是2006年平涼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上最精彩一幕。  受平涼市國土資源局委託,甘肅至誠拍賣公司於8月2日在平涼賓館舉行平涼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拍賣會由中國註冊拍賣師、拍賣法專家、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法律諮詢委員會主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田濤主拍。
  • [公告]廣東鴻圖:關於與高要區人民政府置換土地使用權及擬購買土地...
    [公告]廣東鴻圖:關於與高要區人民政府置換土地使用權及擬購買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時間:2017年01月24日 20:35:23&nbsp中財網 為滿足公司未來發展的戰略需要,合理配置公司資產,廣東鴻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與高要區人民政府置換土地使用權的議案》及《關於擬購買土地使用權的議案》,現就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關於與高要區人民政府置換土地使用權事宜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