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固安特價房現在不少小區都安裝了門禁系統,本是出於對住戶安全的考慮,但有的小區卻將門禁卡與物業費捆綁在一起,沒交物業費就不讓住戶進小區,以此來催繳物業費。
利用門禁系統限制住戶進出的方法來催繳物業費,這種做法到底合法不合法?
首先,《物權法》第71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72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門禁系統屬於附屬設施,應當由業主共有,業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權利,物業公司無權進行剝奪。
其次,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應當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業主不繳納物業服務費屬於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債權,物業公司可以通過訴訟來來保護其合法權益。
因此,物業因業主未繳納物業費而拒讓業主進小區的方式不合法。
在面對物業公司存在侵害業主權益等其他不能讓業主滿意的情況下,最佳方式應該是業主選擇去相應部門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維權,而不是遲付或拒付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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