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關係到千家萬戶的民生大事,每戶居民住房時都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該資金數額龐大,還加上小區的停車費和廣告等各種收入。這大的金額掌握在私營物業公司某個人手中,大家的利益得不到有利的保障,這是如今普遍存在的問題,為大家所詬病。
強烈要求取消物業,自己花錢買的房子,讓別人來指手畫腳,亂收費,不作為的現象時有發生。
有網友表示:小區的電梯壞了,物業要動用大修基金維修,需要十幾萬,電梯公司來評估只要一萬多,相差這麼大,物業千般阻攔,非要他們找的公司來修,威脅業主,不準業主找的公司來修,物業太黑了,無法無天了,簡直就是搶業主的錢,拿這種物業來幹什麼?堅決支持、強烈要求取消物業。
地下車庫也應該是全體業主共有的產權的吧,收那麼多錢去哪兒了?每月那麼多物業費幹啥了?整個小區公攤在內都應該是業主的呀。
也有做物業一方的表示:現在大部分居民認為交了物業費,就是包攬所有維修的活,物業是有服務範圍的,公共自來水管維修,公共排水管道的維修,公共區域的衛生,安保。小區有垃圾箱,取消物業,居民自己把垃圾扔垃圾處理廠去嗎?公共自來水,排水管堵了,哪有個人出費用去解決?樓道一個菸頭都要投訴的,都等著在垃圾堆裡生活吧。
物業現在一般都是開發商直接進入接手,就是賣完你房子再接著收你的錢。但其實現在市面有很多小區都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因為物業極力阻止,不讓成立。不交物業費,讓你回不了家,進門刷卡電梯刷卡,業主毫無辦法。
有人跟我們舉了一個例子,供大家參考:有一個小區以前有物業,每戶每年120元人民幣,有些業主認為貴,後來就取消了物業管理,這樣從根本上消除了業主與物業衝突的問題。現在小區的水電費都是自己去供電公司和自來水公司繳費,垃圾費是與水費綁定一起繳費的,用水量多水費高則垃圾費就高。
小區的衛生、垃圾由市環衛處負責,住戶的水、電問題,表外的管、線的維護完全是由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公司負責,表內則由個人負責。十多年了,整個小區的人相處很好,從來沒有爭吵的現象,有事大家互相幫助。不足之處是沒有保安巡邏,小偷小摸現象偶爾會有發生。
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社會在發展,物業也在發展,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需要不斷的進步,物業服務與時俱進勢在必行。
統一裝的水錶出現錯誤代碼,買了水也充不進去,後說壞了,換一新表需要交420元,費用業主出,不知道新表又能用多久,質量如何?反正是統一由物業管理購買,業主背書。廚房下水道堵了,物業修理來疏通要自費,說是那鋼絲繩是個人買的,試問交物業費幹嘛?
按套內面積收費,公攤面積收?如果只服務公共場所那只需要公共收費就行了,還有斷水斷電的物業有這個權利嗎?車停在小區被擦掛了物業說只收了佔道費,不負責車輛安全。
很多人不清楚交了物業費,到底哪些項目是由物業負責,小區的哪些收費是可以用到公共區域維護和管理的?物業收費不明確,權責不清晰,這應該是當下很多與物業公司矛盾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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