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並軌後,工齡和我們領取養老金有哪些關係嗎?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齡與養老金有什麼關係呢?
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單純的工齡與養老金沒有任何關係。但是,由於在2014年9月份前(不含試點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繳納過社會保險,為承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的歷史貢獻,與原來進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一樣,從政策層面把此期間的工作年限轉化為視同繳費年限。
也就是說,雖然在這個期間沒繳社會保險,但相當於你繳社會保險了,由財政負責承擔了末繳費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核算方式與企業退休人員相同,養老金由三部分構成:即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及過渡性養老金(中人專享)。在這三部分中,基礎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的多少都直接與視同繳費年限相關。
舉個例子說,如兩個人都是黑龍江的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張三在2014年10月前有工齡15年,也就是有15年的視同繳費年限,累計工齡40年;李四是2014年10月參加工作,也就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累計工齡25年。兩人繳費時基數完全相同,都與每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相同,並同時於2039年1月退休,那麼我們來看一下兩者養老金的差異。
我們假定2038年黑龍江省的社會平均工資為10000元,再假定視同繳費期間的崗位指數與薪級指數合計為1,那麼,兩者的養老金差額為:
張三:
基礎養老金=10000(1+1)/2*40*1%=4000元;
過渡性養老金=10000*1*15*1.2%=1800元;
個人帳戶養老金與李四相同,就不計算了;
李四:
基礎養老金=10000(1+1)/2*25*1%=2500元;
過渡性養老金,由於李四是2014年10月參加工作的新人,沒有過渡性養老金。
您看到上面兩人的差異了麼?這個差異就是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與我們領取養老金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