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景嘉微:《關於請做好相關項目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相關...

2021-01-15 中財網
[公告]景嘉微:《關於請做好相關項目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相關問題落實情況的說明(修訂稿)

時間:2018年10月10日 20:00:58&nbsp中財網

證券簡稱:

景嘉微

證券代碼:300474

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請做好相關項目發審委會議準備

工作的函》相關問題落實情況的說明

(修訂稿)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二零一八年十月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國泰君安

證券」、「保薦人」或「保薦機

構」)作為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景嘉微

」、「發行人」、「申請

人」、「公司」或「上市公司」)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於近日收到貴會

出具的《關於請做好相關項目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以下簡稱「告知函」)。保薦

機構會同

景嘉微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以下簡稱「申請人律師」、「律師」)以

及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申報會計師」、「會計師」)

針對告知函中的問題進行了核查和落實。

根據告知函的要求,現就告知函中提出的問題逐一回復如下,請予以審核。

說明:

一、如無特別說明,本回復報告中的簡稱或名詞釋義與《創業板公司非公開發行A

股股票預案(修訂稿)》中的相同。

二、本回復報告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有差異,這些差異是

由四捨五入造成的。

三、本回復報告中的字體代表以下含義:

告知函意見所列示問題

黑體(加粗)

對問題的回答

宋體

中介機構的核查意見

黑體(不加粗)

一、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以下問題尚需進一步說明:

問題1、申請人2017年營業收入及淨利潤分別為3.06億元、1.19億元。兩

個募投項目達產後,預計每年最高將新增銷售收入15.6億元、2.58億元,新增

淨利潤3.1億元、0.47億元,募投項目實施後,申請人的資產、收入及利潤規模

均將大幅增長。本次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中的「高性能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

化項目」及「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均包含知識

產權授權使用費,根據申報材料,本次募投項目實施後,公司GPU產品將達到

國外主流GPU產品2016年、2017年的性能。同時,根據申報資料,不管是JM5400

還是申請人正在研製的新一代GPU晶片,申請人認為其性能與國外主流的GPU

產品仍有較大的差距。請申請人:(1)結合公司內控制度建設說明公司規模大

幅擴張後,是否具有與規模擴張相適應的健全且有效執行的內控制度,能夠保

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以及運營的效率與效果;(2)

結合其現有技術儲備及經營管理情況,詳細說明募投項目的實施是否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3)申請人是否已就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事宜與授權方籤署了有約束

力的協議,其取得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授權是否存在風險,相關募投項目的實施是

否存在不確定性;(4)申請人在反饋意見回覆中披露:「申請人本次募投項目

均基於申請人研發團隊的自主研發,具有完全智慧財產權,有利於有效保障我國

信息安全

」,請申請人結合前述智慧財產權授權的情況,說明相關信息披露是否

真實、準確。本次募投中8.8億元用於高性能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中有

2.1億元用於支付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該等授權使用費的授權方,以及授權使

用費是否每年都需要支付,還是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對該項目未來收益的影響;

(5)申請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包括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公司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僅為8.14%,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申請人合

並口徑資產負債率僅14.01%,請申請人說明其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必

要性及合理性;(6)說明潛在意向客戶所需要的規模,以及未來可能實現的規

模,並進一步闡述替代現有晶片供應商的可行性;(7)說明所需要的研發人員

規模,建設研發大樓的必要性。請申請人律師、申報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

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結合公司內控制度建設說明公司規模大幅擴張後,是否具有與規模擴

張相適應的健全且有效執行的內控制度,能夠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

產經營的合法性,以及運營的效率與效果

(一)公司具有健全且有效執行的內控制度,能夠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

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以及運營的效率與效果

公司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

事會秘書制度,制定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

《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會秘書工作細則》、《總經理工

作細則》等文件。同時,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了《內部控制制度》,針對

各項業務制定了具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

財務會計方面,公司設置了獨立的會計機構,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公司

委派,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管理。公司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均設置了較

為合理的崗位和職責權限,人員分工明確、崗位間相互牽制。公司採用ERP財

務控制系統,通過審批層固化設置進行系統自動控制,強化了公司內部控制的有

效性。

公司制訂並發布了《財務管理制度》、《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內部資金控制

制度》、《費用報銷規定》、《質量成本財務分析制度》、《財務部崗位職責及辦事流

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資金預算管理辦法》。這些制度有助於加強成本費

用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同時為規範公司會計核算、加強會計監督、保障財務

數據真實準確和防止錯弊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公司針對產品質量、採購業務、銷售業務、資產管理、關聯交易、對

外擔保、募集資金、投資活動、信息披露、信息系統管理以及控股子公司管理等

方面均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以保證生產經營的合法性,以及運營的效率與效

果。

產品質量方面,公司質量部負責質量體系的管理並通過制定一系列質量管理

體系標準,對設計、試驗、採購、製造、檢驗、售後服務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

範,並制定了質量手冊、質量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文件、質量記錄表單等多層次

的質量管理規範,質量控制範圍涵蓋產品設計、原材料採購、生產、質量檢驗、

過程控制、產品售後質量控制等公司運營的各方面。公司嚴格執行相關標準,確

保公司質量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採購業務方面,公司制訂並發布了《採購管理制度》、《採購控制程序》、《倉

庫管理制度》、《外包過程質量管理制度》、《來料檢驗通用規範》、《來料異常處理

規範》和《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明確了採購管理流程(包括物資請購、審批、

採購、驗收和保管)和不相容職務分離,並建立了定期市場詢價機制,實施掌控

市場價格動態,生產原料的採購管理嚴格按照質量體系要求執行。

銷售業務方面,公司制訂並發布了《銷售合同管理制度》、《售後服務管理制

度》、《計劃管理控制規範》。這些制度是為了加強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內部控制和

管理,規範銷售與收款行為,防範銷售與收款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同時這些制

度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和牽制,並通過信息系

統實現銷售管理的流程化和規範化。

資產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等管理規定,規範資產採購、入庫、驗收、核查等控制流

程,資產管理部門建立資產臺帳和標籤管理,並會同財務部對公司資產進行定期

盤點。固定資產購置和在建工程實行分級授權批准制度。

關聯交易方面,公司嚴格遵守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行為的相關法規

規定,制定並嚴格執行《關聯交易管理制度》,關於關聯交易的範圍、決策程序、

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嚴格規定,確保關聯交易在「公平、公正、公開、等價有償

及不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或收費標準」的條件下進行,為關聯交易的合法

合規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提供保障。

對外擔保方面,公司嚴格遵守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相關法規

規定,制定並嚴格執行《對外擔保管理制度》,在《公司章程》和《對外擔保管

理制度》中明確了股東大會、董事會關於對外擔保事項的審批權限,規範公司對

外擔保行為,有效控制公司對外擔保風險。

募集資金方面,公司嚴格遵守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相關法規規

定,制定並嚴格執行《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募集資金專用帳戶使用、管理、

監督程序,對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使用、管理監督和責任追究等方面均作了明確

規定,維護了全體股東的合法利益。公司嚴格執行募集資金的相關法規及公司管

理制度規定,募集資金使用均嚴格履行申請及審批手續。

投資活動方面,公司制定了《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對投資事項的決策、執

行等權限設置和程序做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公司投資決策和監督管理程序,規範

了公司投資行為。根據公司發展戰略選擇投資項目,要求履行項目建議、項目可

行性研究程序,採取分級管控的方式,授予董事會對外投資單筆金額(包括現金、

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等作價出資)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絕對值(以合

並會計報表)5%以上、且不超過20%的決定權,董事會在同一會計年度內行使

該決定權的累計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絕對值的30%。超過董

事會授權範圍的對外投資,由股東大會決定。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嚴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關法規規定,執行並嚴

格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

制度》和《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確了公司各部門、控股子公司和有

關人員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職責和匯報程序,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

和完整性,避免出現重要信息洩露、違規披露等情形。

信息系統管理方面,公司重視

信息安全

管理,制訂並發布了《

信息安全

管理

制度》和《保密制度》並嚴格執行信息系統管理規定,包括對於系統帳戶、權限

和密碼管理,關鍵設備定期檢查和測試,定期備份及備份數據恢復測試等,以保

障公司網絡、信息系統和伺服器數據安全。

控股子公司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並嚴格執行《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對子

公司的經營及投資決策、財務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進行風險控制,提高公司整

體運行效率和抗風險能力,並監督子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部對子公

司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定期檢查監督。

發行人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

本規範》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能夠約束公司內部人員;涵蓋公

司內部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並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

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能夠保證公司內部的機構、崗位的合理

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

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公司具有健全且有效執行的內控制度,能

夠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以及運營的效率與效果。

(二)公司規模擴張後,發行人將進一步健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公司規模大幅擴張後,發行人將繼續有效執行現有內部控制制度。同時,發

行人將繼續按照中國證監會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

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從而保證與規模擴張相適應,保證公司財務

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以及運營的效率與效果。

(三)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申報會計師和保薦機構查驗了發行人目前現行有效的《公司章

程》等內部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查閱了天職國際出具的2015年度內部

控制鑑證報告以及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訪談了發行人財務總監

及財務經理等人。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申報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規範治理

的要求並結合發行人未來的規模擴張計劃,發行人已建立健全且有效執行的內控

制度,公司規模擴張後,發行人還將進一步健全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以能夠保證

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以及運營的效率與效果。

二、結合其現有技術儲備及經營管理情況,詳細說明募投項目的實施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一)技術儲備方面,發行人在募投項目相關領域具有較為豐富的儲備

公司自2006年開始從事GPU相關產品的研發工作,自2011年開始從事通

用類晶片相關產品的研發工作。截至2018年6月30日,

景嘉微

擁有研發人員共

305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發人員共22人。發行人在相關行業具有較深

的技術積累,研發團隊專業性較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景美公司通過自主研發共有

65項專利已取得專利證書(其中57項為發明專利,8項為實用新型專利),並有

50項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已取得權屬證書,形成大量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且經過項

目使用檢驗的CBB模塊1。

1CBB模塊,是COMMON BUILDING BLOCK的縮寫,中文名稱:共用模塊電路。

1、發行人在圖形顯控領域技術儲備情況

發行人在圖形顯控領域具備較深的技術積累,系我國目前唯一依靠自主研

發,成功研製出GPU晶片產品並實現產業化的A股上市公司,發行人自主研發

具有完整智慧財產權的GPU JM5400晶片打破了外國晶片在我國高性能GPU領域

的壟斷,率先實現了軍用GPU國產化並佔有了較高的市場份額。發行人的下一

款GPU研發工作正有序進行,並已於2018年9月初完成流片、封裝階段工作,

順利完成基本的功能測試,測試結果符合設計要求。通過自主研製上述兩個型號

的國產GPU,公司研發團隊對固定管線GPU體系結構和GPU晶片的相關技術

已有較深的積累。

截至本回復出具日,公司現有的圖形顯控領域相關的核心技術積累和技術成

果具體如下表所示:

(1)已獲授權的相關專利情況

序號

內容

專利號

專利

類型

專利

期限

申請日

1

圖形晶片設計中圖形像素生成算法的

硬體實現

ZL201010555850.X

發明

專利

20年

2010年11

月22日

2

基於水平線掃描的三角形光柵化的實

現方法

ZL201010555857.1

發明

專利

20年

2010年11

月22日

3

圖形晶片設計中分級裁剪策略的實現

ZL201010557425.4

發明

專利

20年

2010年11

月22日

4

基於分塊渲染的GPU中反走樣線段的

生成

ZL201110064796.3

發明

專利

20年

2011年3月

17日

5

基於分塊渲染的GPU中鋸齒線段的生

ZL201110064784.0

發明

專利

20年

2011年3月

17日

6

基於分塊渲染的GPU中塊存儲策略的

實現

ZL201110065165.3

發明

專利

20年

2011年3月

17日

7

一種應用於圖像處理的Cache的硬體

實現

ZL201110085908.3

發明

專利

20年

2011年4月

7日

8

一種自動建立時序庫的工具

ZL201010555888.7

發明

專利

20年

2010年11

月23日

9

基於分塊渲染的GPU中多管線渲染的

實現方法

ZL201210287875.5

發明

專利

20年

2012年8月

14日

10

GPU中一種快速讀取頂點的實現方法

ZL201210287997.4

發明

專利

20年

2012年8月

14日

(2)審理中的相關專利授權情況

序號

內容

專利類型

申請日

1

基於分塊渲染的GPU中一種資源共享的實現方

發明專利

2018年3月27日

2

GPU中一種用於並行繪製的裁剪區域分割技術的

實現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3月27日

3

GPU中一種線段反走樣的實現裝置和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3月27日

4

GPU中一種實現用戶自定義裁剪功能的裝置和方

發明專利

2018年3月27日

5

GPU中一種實現線段轉三角形繪製的裝置與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3月27日

6

GPU中一種實現三角形反走樣的裝置和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2日

7

GPU中一種實現命令解析和頂點獲取並行的裝置

和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2日

8

GPU中一種實現點圖元反走樣的裝置和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2日

9

GPU中一種實現點畫三角形功能的裝置和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2日

10

GPU中一種任意視口變換的實現方法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2日

11

一種基於JTAG的GPGPU調試技術實現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7日

12

基於GPGPU中的2D桌面塊拷貝填充操作的實現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7日

13

基於GPGPU中的2D桌面混合操作的實現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7日

14

基於GPGPU中的2D桌面光柵化操作的實現

發明專利

2018年4月17日

15

一種支持並行流水訪問的外存仲裁結構

發明專利

2018年7月30日

16

一種GPGPU紋理採樣器的硬體實現

發明專利

2018年7月30日

(3)相關軟體著作權登記情況

序號

內容

著作權登記號

取得方式

登記時間

1

M9 OpenGL驅動程序軟體V1.0

2008SR04857

原始取得

2008年3月4日

2

三維數字地圖支持軟體V1.0

2009SR10524

原始取得

2009年3月19日

3

基於OpenGL的GUI編程支持

軟體V1.0

2009SR10525

原始取得

2009年3月19日

4

視頻縮放軟體V1.0

2009SR10526

原始取得

2009年3月19日

5

基於OpenGL的二維矢量地圖

軟體V1.0

2009SR10527

原始取得

2009年3月19日

6

基於OpenGL的數字儀表系統

V1.0

2009SR10528

原始取得

2009年3月19日

7

JM5400驅動軟體V1.0

2016SR283463

原始取得

2016年10月8日

(4)非專利技術

序號

非專利技術名稱

1

2D圖形生成

2

雙3次立方視頻縮放

3

視頻旋轉

4

視頻開窗

5

高速緩衝管理

6

ARINC429(通信協議IP)

7

基於VxWorksM9 OpenGL驅動程序

8

基於VxWorksM72 OpenGL驅動程序

9

基於VxWorksM96 OpenGL驅動程序

2、發行人在消費電子領域技術儲備情況

在消費電子領域,發行人具備模塊化設計能力,在晶片設計和研發領域具有

一定的技術實力。公司主要進行高性能低功耗圖形處理晶片的設計與研發,在芯

片研發相關的基礎技術儲備和工藝流程上有一定的積累。公司已擁有和掌握共用

模塊庫、仿真驗證平臺、低功耗後端設計技術等一系列通用類晶片研究開發所需

要的技術基礎和設計工具,對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所需要的超低功耗

電源管理設計、高精度ADC等關鍵技術,擁有較好的技術儲備。同時,在消費

電子領域,目前發行人已有包括音頻晶片、MCU晶片和Type-C晶片在內的部分

型號產品研發成功並實現量產,具有一定研發經驗。

公司現有的相關技術積累和技術成果為本次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芯

片的研發實現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截至本回復出具日,具體如下表所示:

(1)已研發完成的消費類晶片情況

序號

晶片名稱

工藝

類別

1

4通道高質量NTSC/PAL視頻解碼晶片

0.18um CMOS

數模混合

2

12bits 27Msps視頻ADC晶片

0.18um CMOS

接口晶片

3

16bits 50Mbps DAC晶片

0.6um BICMOS

接口晶片

4

12bits 4通道低功耗DAC晶片

0.18um CMOS

接口晶片

5

遠距離160–330 Mbps高速發送器

0.6um BICMO

接口晶片

6

遠距離160–330 Mbps高速接收器

0.6um BICMO

接口晶片

7

高集成度多波段無線收音片上系統晶片

0.11um CMOS

音頻晶片

8

通用MCU晶片

55nm CMOS

控制器晶片

9

Type-C接口控制晶片

55nm CMOS

控制器晶片

(2)已獲授權的相關專利情況

內容

專利號

專利

類型

專利

期限

申請日

通用MCU晶片

1

一種簡單的線性電源

ZL201210431740.1

發明

專利

20年

2012年11月2日

2

一種自啟動基準電路

ZL201410766853.6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12月12日

3

一種線性電源電路

ZL201410764208.0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12月12日

4

一種快速低功耗晶振起振電路

ZL201410435976.1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1日

5

一種應用於電源管腳的靜電保

護電路

ZL201410757507.1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12月12日

6

一種用於連續型Sigma_Delta

ADC的高性能DAC電路

ZL201410435977.6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1日

Type-C&PD晶片

1

一種負電壓觸發的檢測電路

ZL201510320141.6

發明

專利

20年

2015年6月12日

2

一種快速低開銷峰值檢測電路

ZL201410439659.7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1日

3

一種新型高速恆流驅動電路

ZL201510319952.4

發明

專利

20年

2015年6月12日

4

一種電阻補償的DAC電路

ZL201410437062.9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1日

5

一種S形充放電電路

ZL201510320185.9

發明

專利

20年

2015年6月12日

6

一種VDD耐壓CMOS的2VDD

電平轉換電路

ZL201510319996.7

發明

專利

20年

2015年6月12日

7

一種高增益甲乙類運算放大器

電路

ZL201510324133.9

發明

專利

20年

2015年6月12日

低功耗藍牙晶片(BLE)

1

一種新型低功耗比較器

ZL201410435979.5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1日

2

一種具有自動檢測功能的低功

耗、快速起振晶振電路

ZL201410435964.9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1日

3

一種幅頻調製效應低的變容管

控制電路及其實現方法

ZL201410436398.3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1日

4

一種用於射頻接收機的正ESD

電壓瞬態檢測電路

ZL2016214229167

實用

專利

10年

2016年12月23日

5

一種應用於無線收發系統的頻

率綜合器

ZL201410454548.3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9月9日

6

一種高精度的鋸齒波發生器

ZL2014104201599

發明

專利

20年

2014年8月25日

(3)審理中的相關專利授權情況

內容

專利類型

申請日

通用MCU晶片

1

一種低功耗電源電路

發明專利

2016年12月23日

2

一種用於張弛振蕩器的可實現精確調頻的電路

發明專利

2017年12月18日

3

一種電流可精準校正網絡

發明專利

2016年12月23日

4

一種遲滯寬度可編程的遲滯比較器

發明專利

2016年12月23日

Type-C&PD晶片

1

一種新型輸入檢測電路

發明專利

2015年6月12日

2

一種新型張弛振蕩器電路

發明專利

2018年1月30日

3

一種用於張弛振蕩器的可有效防止比較器錯判的

濾波電路

發明專利

2018年1月30日

低功耗藍牙晶片(BLE)

1

一種帶調製深度補償的頻率調製系統

發明專利

2014年9月1日

2

一種實現寬範圍調製深度補償的頻率調製系統

發明專利

2014年9月1日

3

一種應用於多種碼率通信、帶調製深度補償的頻率

調製系統

發明專利

2014年9月25日

4

一種應用於自動頻率控制系統(AFC)的環路微調

算法

發明專利

2014年10月28日

(4)相關軟體著作權登記情況

內容

著作權登記號

取得方式

登記時間

通用MCU晶片

1

MCU FLASH燒錄器軟體V1.0

2017SR443104

原始取得

2017年8月14日

2

MCU晶片測試驗證軟體V1.0

2017SR443654

原始取得

2017年8月14日

低功耗藍牙晶片(BLE)

1

BLE藍牙協議棧軟體V1.0

2017SR443112

原始取得

2017年8月14日

2

射頻接收發送機頻率控制軟體

V1.0

2016SR326966

原始取得

2016年11月11日

3

射頻接收機調諧ADC控制軟體

V1.0

2016SR327074

原始取得

2016年11月11日

綜上,從技術儲備方面,募投項目具有可行性,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二)經營管理層面,公司主動進行架構調整,管理團隊及核心技術團隊

保持穩定

經營管理層面,公司建立以產出為導向的組織機構,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自

身的業務發展需要,公司主動對組織架構進行調整,以適應業務的快速發展。2017

年,公司分別建立了事業部、產品線、產品平臺,其中成立了存儲事業部、加固

機事業部,設立了GPU產品線、消費晶片產品線、通信產品線、雷達產品線。

公司始終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奮鬥者為本,搭平臺、建通道,積極適應外部變

化,主動引導公司產品升級,為公司總體戰略目標服務。公司調整後的管理架構

體現了公司對於作為本次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的GPU晶片以及消費類晶片研發

及產業化的重視程度,對於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具有助推作用。

其次,報告期內,發行人擁有穩定的核心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團隊,現有核

心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自發行人發展初期加入公司後,便一直領銜公司管理

工作以及軟體、硬體、結構、晶片、FPGA和微波射頻等多個模塊的研發工作。

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核心管理層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經驗也得到了大幅的提

升。核心技術團隊成員對晶片研發設計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認識,在邏輯算法、軟

硬體開發、結構設計、晶片及FPGA研發等多個領域具備豐富的研發經驗。同時,

發行人堅持高端人才的引進,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比例,為發行人核心管理團隊和

核心技術人員團隊補充後備力量。截至2018年6月30日,發行人有研發技術人

員共計333人,佔員工總數的61.90%。博士學歷員工22人,碩士學歷員工166

人,本科及以上員工佔員工總數的71.75%,人才儲備較為充足。

本次募投項目所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將在充分利用現有人才儲備的基

礎上,採用內部培養與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式,以保證新項目管理人員和研發人

員的綜合實力,項目所需的其他人員將進行公開招聘。發行人還將制定詳細的人

員培養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以滿足募投項目對於管理和研發

生產等人員的需求。

綜上,從經營管理層面,公司主動對組織架構進行調整,體現了對於GPU

晶片以及消費類晶片等本次募投項目的重視程度,對於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具有

助推作用。核心管理團隊和技術人員保持穩定、經驗豐富,人才儲備充足,募投

項目的人員需求具有一定的保障,募投項目實施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三)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報告期內的年度報告、查驗了發行人已取

得的專利證書或專利申請文件以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對公司的董事

長、研發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經理等進行了訪談,了解了公司在募投項目方

面的技術儲備及經營管理情況。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在募投項目相關領域具有較為

豐富的技術儲備,經營管理層面的組織結構有利於募投項目的推進,發行人核心

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團隊穩定、經驗豐富,人才儲備較為充足。本次非公開

發行的募投項目的實施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三、申請人是否已就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事宜與授權方籤署了有約束力的協

議,其取得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授權是否存在風險,相關募投項目的實施是否存在

不確定性

(一)本次募投項目擬對外採購的智慧財產權授權明細

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擬對外採購的智慧財產權授權明細如下:

1、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本項目擬對外採購的智慧財產權授權明細如下:

智慧財產權授權方明細表

智慧財產權名稱

目前市場相關的智慧財產權

授權方

智慧財產權類型

授權使用金

額(萬元)

1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晶片(JM9231)

1.01

PCIe3.0高速接口

cadence、synopsys、

外圍接口類IP

1,722.00

PHY2

innosilicon、GUC、

Terminus Circuits

1.02

DisplayPort1.3Tx高速

接口PHY

cadence、synopsys、T2M、

Analog Bits

外圍接口類IP

2,333.00

1.03

PCIe3.0高速接口控制

cadence、synopsys、PLDA、

Mobiveil、Northwest Logic

外圍接口類IP

466.00

1.04

Display Port1.3Tx高

速接口控制器

cadence、synopsys、T2M

外圍接口類IP

618.00

1.05

HDMI2.0高速接口

PHY

synopsys、innosilicon、

Silicon Library 、sunplus

外圍接口類IP

1,129.00

1.06

HDMI2.0高速接口控

制器

synopsys、innosilicon、

Silicon Library 、Hardent

外圍接口類IP

600.00

1.07

265高清編解碼

Allegro、Verisilicon、

Chips&Media、T2M

其他基礎性、

通用型和高度

標準化IP

350.00

1.08

HBM2高速接口PHY

cadence、synopsys、GUC、

esilicon、Rambus

外圍接口類IP

2,007.00

1.09

HBM2高速接口控制

GUC、Northwest Logic、

Mobiveil、Open-Silicon

外圍接口類IP

456.00

1.10

高速小數分頻PLL3

True Circuits、synopsys、

silicon creations、Analog

Bits、S3 Semiconductors

其他基礎性、

通用型和高度

標準化IP

64.00

2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晶片(JM9271)

2.01

PCIe 4.0高速接口

PHY

cadence、synopsys、

innosilicon、GUC、

Terminus Circuits

外圍接口類IP

2,000.00

2.02

Display Port1.4Tx高

速接口PHY

cadence、synopsys、T2M、

Analog Bits

外圍接口類IP

2,709.00

2.03

PCIe4.0高速接口控制

cadence、synopsys、PLDA、

Mobiveil、Northwest Logic

外圍接口類IP

542.00

2.04

Display Port1.4Tx高

速接口控制器

cadence、synopsys、T2M

外圍接口類IP

718.00

2.05

HDMI 2.1高速接口

PHY

synopsys、innosilicon、

Silicon Library 、sunplus

外圍接口類IP

1,312.00

2.06

HDMI 2.1高速接口控

制器

synopsys、innosilicon、

Silicon Library 、Hardent

外圍接口類IP

697.00

2.07

265高清編解碼

Allegro、Verisilicon、

Chips&Media、T2M

其他基礎性、

通用型和高度

標準化IP

350.00

2 PHY指物理層,一般指與外部信號接口的晶片。物理層定義了數據傳送與接收所需要的電與光信號、線

路狀態、時鐘基準、數據編碼和電路等,並向數據鏈路層設備提供標準接口。

3 PLL: Phase Locked Loop,為鎖相迴路或鎖相環,用來統一整合時脈訊號,使高頻器件正常工作。鎖相

環的特點是:利用外部輸入的參考信號控制環路內部振蕩信號的頻率和相位。

2.08

HBM2.1高速接口

PHY

cadence、synopsys、GUC、

esilicon、Rambus

外圍接口類IP

2,331.00

2.09

HBM2.1高速接口控

制器

GUC、Northwest Logic、

Mobiveil、Open-Silicon

外圍接口類IP

530.00

2.10

高速小數分頻PLL

True Circuits、synopsys、

silicon creations、Analog

Bits、S3 Semiconductors

其他基礎性、

通用型和高度

標準化IP

74.00

2、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本項目擬對外採購的智慧財產權授權明細如下:

序號

設備名稱

目前市場相關的知識產

權授權方

智慧財產權類型

授權使用金額

(萬元)

1

低功耗藍牙晶片

1.01

BLE5.0 IP

CEVA、synopsys、T2M

其他基礎性、通用型

和高度標準化IP

210.00

1.02

32位低功耗MCU

ARM、EnSilica、

synopsys、T2M

其他基礎性、通用型

和高度標準化IP

150.00

1.03

256KB Flash

SST、ISSI、Cypress

其他基礎性、通用型

和高度標準化IP

35.00

2

Type-C&PD電源管理晶片

2.01

USB 2.0 FS PHY

synopsys、innosilicon、

Arasan Chip Systems、

Verisilicon

外圍接口類IP

230.00

2.02

64KB Flash

SST、ISSI、Cypress

其他基礎性、通用型

和高度標準化IP

35.00

3

通用32位MCU晶片

3.01

128KBFlash

SST、ISSI、Cypress

其他基礎性、通用型

和高度標準化IP

35.00

3.02

12bit SARADC

synopsys、Faraday

technology、sunplus、S3

Semiconductors、

Verisilicon

外圍接口類IP

180.00

智慧財產權授權方明細表

如上表所示,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智慧財產權授權費包

括高速接口PHY、高速接口控制器、高清編解碼以及高速小數分頻PLL等知識

產權的採購支出;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智慧財產權

授權費包括BLE IP、FS PHY、SARADC、MCU核以及Flash快閃記憶體等智慧財產權的

採購支出。

就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事宜,公司通常只在確定明確採購意向後才會同知識產

權授權方籤署授權協議。鑑於目前「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和「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研發工作尚未正式開

展,公司暫未就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事宜與授權方籤署有約束力的協議。

雖然公司未與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方籤署授權協議,但該事項不會對相關募投

項目的實施產生重大不確定性,主要原因如下:第一,上述智慧財產權均屬於通用

類、基礎性、高度標準化的技術,供應市場競爭程度較高、供應商較多,可選擇

空間較大;同時前述各項智慧財產權的授予方除美國外,在歐洲、臺灣、日本、韓

國、印度、加拿大、中國大陸等其他地區均有分布,因此發行人獲取授權的渠道

較多,相關智慧財產權具有較強的可替換性。第二,公司基於自身的技術積累,有

能力自主研發上述具有通用標準協議的智慧財產權。但是,對於高端處理器晶片研

發設計企業而言,晶片設計的周期非常重要。行業內企業從保證研發進度、控制

研發風險、節約研發成本的角度考慮,通常選擇向專業的第三方智慧財產權授權機

構獲取標準化程度高的上述智慧財產權的授權,但是這種採購並不會導致申請人形

成對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方的技術依賴。

因此,發行人目前尚未就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事宜與授權方籤署有約束力的協

議,但是取得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授權不存在重大風險,不會對相關募投項目的實施

產生重大不確定性。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本次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對行業專家以及發行人研發負責人進行訪談,並通過網際網路查詢的方式查閱了目

前市場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授權方及其基本情況。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鑑於募投項目的研發工作尚未正式開

展,申請人暫未就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事宜與授權方籤署有約束力的協議。但是,

基於前述智慧財產權的通用類、基礎性、高度標準化特徵,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方具

有較強的可替代性,申請人取得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授權不存在重大風險,申請人不

會形成對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方的技術依賴,因此前述智慧財產權授權事項不會導致

相關募投項目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四、申請人在反饋意見回覆中披露:「申請人本次募投項目均基於申請人

研發團隊的自主研發,具有完全智慧財產權,有利於有效保障我國

信息安全

」,

請申請人結合前述智慧財產權授權的情況,說明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

本次募投中8.8億元用於高性能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中有2.1億元用於

支付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該等授權使用費的授權方,以及授權使用費是否每

年都需要支付,還是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對該項目未來收益的影響

(一)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

晶片自主研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對於提高國產晶片自給率,促進我國的信

息安全,實現我國在智慧財產權上的自主可控,並取得在國際競爭中的主動地位具

有重要意義。自主研發是一種獨創性的新產品開發方法,它要求企業根據市場情

況和用戶需求,或針對原有產品存在的問題,從根本上探討產品的層次與結構,

進行有關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等方面的研究,並在此基礎上開發出具有本企

業特色的新產品。

自主研發不意味著研發新產品所需的全部組件。以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

司研製的C919大型客機為例,C919大型客機作為我國首款完全按照適航標準和

主流市場標準研製的單通道幹線飛機,按照「主製造商-供應商」這種當前全球

航空普遍採用的模式研製,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特點。一是總體設計方面,C919

飛機的氣動設計、結構設計、系統設計需求均由中國商飛公司提出,具有完全自

主智慧財產權。二是試驗驗證方面,中國商飛公司是飛機TC證的申請人,對飛機

研製各個流程和環節都要按照適航規章負責,需完成相關的系統集成和試驗驗

證,並需承擔飛行試驗驗證規劃和試驗證明。三是對客戶負責方面,中國商飛公

司是飛機全壽命周期內的負責人,對後續客戶支援體系、飛機運營保障等運營負

責,對航空公司負責。此外,當代大型客機是一個高度成熟、高度產業化的產業,

全球化、國際化和子系統招標已經成為國際慣例。因此,雖然C919大飛機研發

過程中引進了包括發動機、輪胎、液壓系統在內的一些國外技術和進口元器件。

但是,C919大飛機中包括飛機發動機一體化設計、電傳飛控系統控制律、主動

控制技術等100多項關鍵核心技術均由中國商飛公司等國內企業掌握,試驗驗證

和對客戶負責均由國內企業負責,因此C919大飛機屬於我國自主研發的大型民

用客機,中國對其享有自主智慧財產權。

在CPU設計領域,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開發的銀河飛騰系列通用CPU

作為一款我國自主研發的CPU晶片,即採用了基於ARM公司64位ARM V8指

令集的架構授權,自主研發和設計的部分主要系飛騰處理器的CPU微結構設計。

由於微結構設計是處理器設計的核心技術,微結構設計決定了處理器實現的真正

行為,因此飛騰處理器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自主可控。

如反饋意見回覆中披露:「申請人本次募投項目均基於申請人研發團隊的自

主研發,具有完全智慧財產權,有利於有效保障我國

信息安全

」,該表述符合公司、

募投項目以及行業情況,原因如下:

晶片的智慧財產權通常包含晶片內核、架構、輸出接口以及其他專用IP等類

型。作為一家晶片研發設計企業,

景嘉微

主要負責自主研發設計晶片的內核和架

構。本次募集資金擬投入的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晶片的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需要

採購的高速接口PHY、高速接口控制器、高清編解碼以及高速小數分頻PLL等

IP授權均屬於標準化通用技術,有公開的標準化協議和標準規範參考。公司基

於自身的技術積累,有能力自主研發上述具有通用標準協議的智慧財產權。但是,

對於高端處理器晶片研發設計企業而言,晶片設計的周期非常重要。因此,行業

內企業從保證研發進度、控制研發風險、節約研發成本的角度考慮,通常選擇向

專業的第三方智慧財產權授權機構獲取標準化程度高的上述非核心智慧財產權的授

權,該模式也是目前業內高端處理器晶片設計公司的通用做法。

公司獲得授權方授權後,相關IP的使用權轉移至公司,公司在授權協議約

定的範圍內可以在獲得授權的項目中重複使用該IP。「完全智慧財產權」通常是指

權利人對自己的知識財產所享有的專有並排除他人幹涉的權利4。在晶片設計行

業,即使公司需要對外採購前述智慧財產權授權,但是基於研發團隊的自主研發,

公司在晶片設計完成後,可以為晶片內核以及晶片整體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公司

享有該晶片專有並排除他人幹涉的權利。

4 參見齊愛民:《智慧財產權法總則》 武漢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本,第114頁

對於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晶片研發與產業化項目,所需採購的IP也均

為具有通用標準的技術,同樣具有一次性付費後,項目內重複使用不受時間和次

數限制的特徵。根據消費晶片市場更新迭代速度快的特點,行業內晶片設計企業

一般受限於人員規模和研發時間限制,通常採購成熟的通用IP,並自主研發核

心產品架構和關鍵核心模塊,以快速研發出滿足市場需求的晶片產品,加快產品

上市的速度,降低研發風險。同樣,公司基於研發團隊的自主研發,在晶片設計

完成後,可以為晶片內核以及晶片整體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公司享有該晶片專有

並排除他人幹涉的權利。

綜上,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擬研發的晶片均可以被認定為具有完全知識產

權」。因此,相關信息披露真實、準確。

(二)該等授權使用費的授權方,授權使用費支付情況以及授權使用費對

該項目未來收益的影響

如前所述,鑑於上述智慧財產權均屬於通用類基礎性、高度標準化的技術,供

應市場競爭程度高、供應商眾多,目前智慧財產權授權市場上,包括中國大陸、美

國、歐洲、中國臺灣、日本、韓國、印度、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均有相應的供應

商。該等授權使用費的授權方基本情況如下:

1、Cadence(鏗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Cadence(Cadence Design Systems, Inc),中文名稱為鏗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是一個專門從事電子設計自動化(EDA)的軟體公司,由SDA Systems和ECAD

兩家公司於1988年兼併而成。是全球最大的電子設計技術(Electronic Design

Technologies)、程序方案服務和設計服務供應商。其解決方案旨在提升和監控半

導體、計算機系統、網絡工程和電信設備、消費電子產品以及其它各類型電子產

品的設計。產品涵蓋了電子設計的整個流程,包括系統級設計,功能驗證,IC

綜合及布局布線,模擬、混合信號及射頻IC設計,全定製集成電路設計,IC物

理驗證,PCB設計和硬體仿真建模等。其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聖何塞(San Jose),

在全球各地設有銷售辦事處、設計及研發中心。

2、Synopsys(新思科技)

Synopsys(新思科技)是為全球集成電路設計提供電子設計自動化(EDA)

軟體工具的主導企業。為全球電子市場提供技術先進的IC設計與驗證平臺,致

力於複雜的晶片上系統(SoCs)的開發。同時,Synopsys公司還提供智慧財產權

和設計服務,為客戶簡化設計過程,提高產品上市速度。Synopsys公司總部設在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Mountain View,有超過60家分公司分布在北美、歐洲、亞洲。

3、武漢芯動科技有限公司

武漢芯動科技有限公司(英文簡稱「Innosilicon」,中文簡稱「芯動科技」)

是一家追求創新的世界一流IP/IC設計公司,總部位於中國武漢。芯動科技專注

於高性能PHY和混合信號IP,在中國和北美擁有世界級的跨國設計團隊。通過

先進的產品和服務,芯動科技IP已經幫助許多一線公司實現了SOC的快速成功

(每年晶片出貨量超過3000萬)。芯動科技目前支持SMIC、TSMC和GF從180nm

到14nm的全部製程。

4、GUC(創意電子)

創意電子(GLOBAL UNICHIP CORP.,GUC)是客制化IC領導廠商,總部

位於中國臺灣,提供完整的彈性客制化IC服務(The Flexible ASIC ServicesTM),

滿足當今

創新科技

公司獨一無二的業務與技術需求。GUC獨特地結合先進技術、

低功耗與內嵌式CPU設計能力,且搭配與臺積電公司(TSMC)以及各大封測

公司密切合作的生產關鍵技術,最適合應用於先進通訊、運算與消費性電子的

ASIC設計。創意電子總部位於中國臺灣新竹,據點遍及中國大陸、歐洲、日本、

韓國與北美,擁有全球知名度。

5、Terminus Circuits

Terminus Circuits總部位於印度,提供高速串行鏈路接口IPS,並在許多標

準中提供互連解決方案,如USB.org、PCIe-SIG、IEEE、SATA等。Terminus circuits

提供的PHYs收發器是當今HPC(高性能計算)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提供了互

連解決方案。在下一代平臺中擴展帶寬並保證端到端信號完整性。這些接口知識

產權可用於不同的晶圓廠和廣泛的晶片工藝製程技術。

6、T2M

T2M總部位於德國,是全球最大的獨立全球半導體技術提供商。提供複雜

的系統級半導體IP、KGD和配套軟體等。公司提供的廣域高質量矽驗證、RF、

模擬、數字、軟體和系統解決方案,作為關鍵技術被用於通信、消費和計算機產

品等,包括物聯網、可穿戴設備、蜂窩數據設備和PC晶片組等。

7、Analog Bits

Analog Bits總部位於美國加州,是全球開發和提供低功耗集成時鐘和互連

IP的領導者,其產品廣泛應用於半導體工業相關製品。Analog Bits提供的產品

包括精密時鐘宏,如PLL和DLL,可編程互連解決方案,如多協議SerDes和I/O;

以及專用高速SRAM和TCAM。

8、PLDA

PLDA總部位於法國,擁有超過6200個許可證。PLDA已經建立了龐大的

客戶群和世界上最廣泛的PCIe生態系統。PLDA已連續參與制訂四代PCIe接口

標準,保證其客戶快速地向市場推廣基於ASIC和FPGA的產品。PLDA可以提

供完整的PCIe解決方案及其IP核、FPGA板ASIC原型機以及PCIe驅動程序和

API。PLDA是一家全球化公司,在北美洲(聖若澤,加利福尼亞),歐洲(法

國,義大利,保加利亞)和亞洲(臺灣)均設有辦事處。

9、Mobiveil

Mobiveil專注於矽智慧財產權(SIP)的發展,數據中心平臺和解決方案和物

聯網市場。Mobiveil團隊利用幾十年的經驗,提供高質量高速串行互連矽IP核,

同時也為全球領先的客戶定製硬體板。Mobiveil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米爾皮塔

斯,位於矽谷的中心,在金奈、班加羅爾、印度設有工程開發中心,在美國、歐

洲、以色列、日本、臺灣和中國大陸設有銷售辦事處和代表處。

10、Northwest Logic

Northwest Logic總部位於美國俄勒岡,成立於1995年,提供高性能,矽驗

證和IP核,包括高性能PCI Express解決方案、存儲器接口解決方案和MIPI.。

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支持包括ASIC、結構化ASIC和FPGA在內的各種平

臺。

11、Silicon Library

Silicon Library總部位於日本,是高速接口半導體IP和IC解決方案的領先

供應商。Silicon Library的產品包括矽驗證HDMI TX和RX IP以及IC。Silicon

Library可為其客戶提供一站式的連結和PHY作為優化設計解決方案。

12、Sunplus(凌陽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凌陽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總部位於臺灣。凌陽科技的主要業務為研發、製造、

營銷高質量及高附加價值的消費性集成電路(IC)產品,將通訊及多媒體技術商品

化,使人們享受高科技帶來的歡樂、舒適與便利,提升生活質量。凌陽科技掌握

IC電路設計及應用軟體設計技術,運用次微米技術、多媒體影音、單片微機、

數字訊號處理器(DSP)等核心技術,致力研發,發展出多樣化的產品線,提供客

戶滿意的產品及服務。公司目前主要產品包括:LCD TV、VCD/DVD、DVR、

DVB及各式ASICs等多項家庭娛樂平臺產品晶片方案,並逐年擴增中。

13、Hardent

Hardent總部位於加拿大蒙

特利爾

,是一家為全球領先的電子設備和零部件

製造商提供電子設計服務、培訓解決方案和IP產品的電子設計公司。公司致力

於利用專業的電子設計知識支持客戶整個產品開發周期,使客戶能夠實現其業務

目標。

14、Allegro

Allegro是開發、製造和銷售高性能電源和霍爾效應傳感器集成電路的領導

者。Allegro主要為汽車市場提供應用服務,同時也發展其辦公自動化、工業和

消費者/通信解決方案。Allegro總部設在美國麻薩諸塞州,其設計、應用和銷售

支持中心遍布全球。

15、Verisilicon(芯原微電子)

芯原控股有限公司(芯原微電子)是一家晶片設計平臺即服務(Silicon

Platform as a Service,SiPaaS.)提供商,為包含

移動互聯

設備、數據中心、物

聯網(IoT)、汽車、工業和醫療設備在內的廣泛終端市場提供全面的系統級晶片

(SoC)和系統級封裝(SiP)解決方案。芯原微電子的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技術已經

全面布局智慧設備的未來發展。基於SiPaaS服務理念,芯原微電子助力客戶在

設計和研發階段領先一步,從而專注於差異化等核心競爭優勢。芯原微電子一站

式端到端的解決方案則能夠在短時間內打造出從定義到測試封裝完成的半導體

產品。寬泛靈活的SiPaaS解決方案為包含新興和成熟半導體廠商、原始設備制

造商(OEMs)、原始設計製造商 (ODMs),以及大型網際網路和雲平臺提供商

在內的各種客戶提供高效經濟的半導體產品替代解決方案。芯原微電子在美國、

法國、德國、日本、韓國和中國等均設有銷售代表處和研發中心。

16、Chips&Media

Chips&Media總部位於韓國,創始人是多年來在視頻標準技術和半導體行業

有著豐富經驗的領導成員。公司提供廣泛的IP解決方案,包括視頻後處理,視

頻幀緩衝壓縮,以及覆蓋來自MPEG-2、MPEG-4、DIVX、H.263、索倫森、H.264、

RV、VC-1、VP8、AVS、AVS+、HEVC(H.265)和HD到UHD(4K/8K)分

辨率的VP9的視頻標準的視頻編解碼器。

17、eSilicon

eSilicon總部位於美國加州,致力於為全球範圍內的客戶管理高度複雜的

ASIC設計、開發與製造,主要產品有FinFET、2.5D、HBM2、TCAM和IP平

臺等。

18、Rambus

RAMBUS是一家位於美國加州的內存製造商。公司創建之初便致力於高端

存儲產品的研究與開發,由於其在內存技術上的先進性,很快成為了Intel下一

代高性能處理器的主存平臺。目前,RAMBUS內存可提供600、800和1066MHz

三種速度,目前主要有64M,128M,256M,512M四種規格。

19、Open-Silicon

Open-Silicon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公司通過在設計、架構、邏輯、物理、系

統、軟體、IP等各個階段進行創新,提高客戶產品的價值。公司採用開放的商

業模式,使公司能夠在工業IP、設計方法、工具、軟體、包裝、製造和測試能

力方面獨具特色。該公司已與150多家公司合作,客戶涵蓋從大型半導體系統制

造商到高知名度的初創企業。

20、True Circuits

True Circuits總部位於美國加州,公司致力於開發和銷售PLL、DLL、DDR

PHYs和其他用於半導體、系統和電子工業的集成電路的混合信號設計組件。公

司可為其客戶提供業界最大的標準PLL和DLL硬宏的組合,跨越幾乎所有

ASIC、FPGA和SoC客戶要求的性能點和特徵。

21、Silicon creations

Silicon creations是一家從事矽IP開發的美國公司,在喬治亞洲的亞特蘭大

和波蘭的克拉科夫都有研發辦公室。公司專注於提供業界領先的矽IP。產品包

括高精度和通用的PLL鎖相環,片內振蕩器,晶片到晶片的SerDes和高速差分

I/O。公司的IP從180nm到10nm工藝範圍內經過了數百個晶片級產品的量產驗

證,並在7nm工藝節點上已流片驗證。

22、CEVA

CEVA公司總部位於美國加州,是信號處理平臺和智能處理器的領先者。公

司與全球半導體公司和OEM合作,為包括移動、消費、汽車、工業和物聯網在

內的一系列終端市場創造高效、智能和連接設備。公司的超低功耗IP用於視覺、

音頻通信等信號處理。同時,公司可提供業界最廣泛採用的IP,用於藍牙,Wi Fi(802.11 B/G/N/AC高達4×4)和串行存儲(SATA和SAS)。

23、ARM

英國ARM公司是全球領先的半導體智慧財產權(IP)提供商。全世界超過95%

的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都採用ARM架構。ARM設計了大量高性價比、耗能低

的RISC處理器、相關技術及軟體。ARM公司的技術具有性能高、成本低和能

耗省的特點。在智能機、平板電腦、嵌入控制、多媒體數字等處理器領域擁有主

導地位。

24、EnSilica

EnSilica是一個設計服務和IP核心公司,總部設在英國沃金厄姆。它的ESI

RISC可配置微處理器核為片上系統設計而聞名。公司專注於完整的交鑰匙晶片

和系統的設計、開發和供應。該公司擁有世界級的專業經驗,為客戶在全球範圍

內的客戶、通信、工業和汽車市場提供定製模擬/混合信號和數字IC。

25、SST

Silicon Storage Technology(SST)總部位於美國加州,是超級快閃記憶體.的發明

商,超級快閃記憶體是一種高度可靠和通用的非快閃記憶體存儲器。SST成立於1989年,並

於1995上市。2010年4月,SST成為Microchip技術公司全資子公司。SST專

注於將嵌入式NVM技術授權給晶圓廠、IDM和Fabless公司。

26、ISSI

ISSI是Integrated Silicon Solution, Inc.縮寫。1988年成立,專門設計、開發、

銷售高性能存儲半導體產品,用於Internet存儲器件、網絡設備、遠程通訊和移

動通訊設備、計算機外設等。ISSI總部設在美國加州Santa Clara,在美國、歐洲

擁有分公司,在臺灣有合資企業,在中國香港設有子公司,銷售辦事處分布在美

國、歐洲、香港、中國、臺灣、日本。

2015年12月,以武嶽峰資本牽頭的中國資本聯合體北京閃勝投資有限公司

完成對ISSI的收購。2015年12月7日,ISSI成功退市。ISSI目前為北京矽成半

導體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7、Cypress

Cypress半導體公司生產高性能IC產品,用於數據傳輸、遠程通訊、PC和

軍用系統。公司1982年成立,是一家國際化大公司。目前約有人員3000人,已

經在全球建立了銷售網絡。公司總部設在美國加州San Jose。

28、Arasan Chip Systems

Arasan Chip Systems總部位於美國加州,是移動存儲和連接應用的全IP解

決方案的領先供應商。Arasan的高質量、矽驗證的全IP解決方案包括數字IP核、

模擬PHY接口、驗證IP、硬體驗證工具包、協議分析器、軟體堆棧和驅動程序

以及基於MIPI、USB、SD、SDIO、MMC/EMMC、CF、UFS和許多其他POP

的格式標準的可選定製服務。

29、Faraday technology(智原科技)

智原科技為ASIC(專用集成電路)/SoC(系統單晶片)設計服務暨IP(矽知識產

權)研發銷售領導廠商,名列全球前五十大、臺灣前十大無晶圓廠IC供貨商

(fabless IC suppliers)。公司位於臺灣新竹科學園區內,並於美國、日本、歐洲與

中國大陸設有研發、營銷據點。從1993年成立迄今,智原已經成功為客戶設計

出數千款晶片,平均全球每年出貨量達數億顆,應用範圍遍及各領域,包括消費

電子、視訊(安全監控)、音頻多媒體、平面顯示器、通訊、計算機外設/存儲設備

等。

30、S3 Semiconductors

S3 Semiconductors總部位於愛爾蘭,自1986以來,公司一直在向全球領先

的OEM、運營商和半導體公司提供定製集成電路,其中包括衛星通信、無線、

工業控制、儀器儀表和IIoT(工業物聯網)等領域。

智慧財產權授權的具體收費模式通常有兩類收費模式:一類是一次性收取固定

授權使用費,後續不再收取其他授權費用;一類是在初次獲得授權時收取固定費

用的同時,後續還依據產品的產量/銷量收取一定比例的變動授權使用費。具體

授權項目的收費模式由授權交易雙方根據競爭環境,智慧財產權性能,是否涉及核

心技術,智慧財產權使用周期等情況協商確定。同時,根據行業慣例,使用IP授

權設計出的晶片產品的版權歸被授權方所有,被授權方可憑晶片產品版權繼續生

產對應的晶片產品。

本次擬採購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通用類、基礎性、高度標準化的技術,供應市

場競爭程度高、供應商眾多,公司獲取授權的渠道較多,相關智慧財產權具有較強

的可替換性。同時,研發完成後,設計出的晶片產品版權歸公司所有,公司將對

晶片申請專利保護。鑑於本次募投項目預計產量較大,出於經濟性考慮,公司擬

選擇一次性買斷,項目內無限次使用的模式進行。

公司獲得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後,根據會計準則對於無形資產的確認原則,將

其計入無形資產科目,並按照相關智慧財產權的預計使用年限逐年平均計提攤銷費

用。對智慧財產權計提的攤銷費用將計入公司當期損益,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

發及產業化項目以及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知識

產權授權使用費預計年最高計提攤銷金額分別為2,100.80萬元和87.50萬元,因

此,研發項目的授權使用費攤銷費用將對公司淨利潤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不會

因此增加公司的現金流出。

(三)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和申請人律師、會計師查閱了本次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的可行性研

究報告,對行業專家、政府部門人員以及發行人研發負責人進行訪談,查閱相關

文獻了解完全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定義,通過公開渠道查閱了募投項目擬採購的知識

產權授權的內容,並通過網際網路查詢了授權方的基本情況以及對於自主研發的定

義,查閱了發行人歷史期同類型智慧財產權授權合同。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認為:申請人相關信息披露真實、

準確。本次募投中相關授權使用費的授權方均為第三方專業廠商,鑑於上述知識

產權均屬於通用類、基礎性、高度標準化的技術,供應市場競爭程度高、供應商

眾多,前述各項智慧財產權的授予方除美國外,在歐洲、臺灣、日本、韓國、印度、

加拿大、中國大陸等其他地區均有分布。授權使用費為一次性支付的支出,採購

後計入無形資產,研發項目的授權使用費攤銷費用將對公司淨利潤產生一定的影

響,但是不會因此增加公司的現金流出。

五、申請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包括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公司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僅為8.14%,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申請人

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僅14.01%,請申請人說明其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

必要性及合理性

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計劃將本次募集資金中的10,00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以滿足公司流

動資金需求,從而提高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和持續盈利能力。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

動資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增強資本實力,保障公司業務快速發展的資金需求

近年來公司業務發展迅速,營業收入逐年遞增。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

和2017年度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40億元、2.78億元和3.06億元,2017年度、

2016年度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分別增長10.07%和15.83%。根據軍工電子和集成

電路晶片設計行業發展趨勢,結合公司不斷擴大的軍工電子產品產銷規模以及逐

漸開拓的通用類晶片業務,預計未來幾年內公司仍將處於業務快速擴張階段,市

場開拓、研發投入、日常經營等環節對流動資金的需求也將進一步擴大。

與公司擴大經營規模所帶來的在管理、技術、人才投入等方面日益增加的資

金需求相比,公司目前的流動資金尚存在缺口。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

補充公司流動資金,能有效緩解公司快速發展的資金壓力,有利於增強公司競爭

能力,降低經營風險,是公司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切實保障,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二)滿足公司與輕資產特點相對應的較大流動資金需求

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主要圍繞研發、設計及銷售環節進行,生產環節充分利

用外協企業發揮配套作用。公司屬於輕資產公司,公司資產主要由流動資產構成,

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比例較小,輕資產的特點決定了公司日常經營較多涉及現

金支付,折舊、攤銷類的非現金支出相對較少,為了維持及拓展業務經營,須保

有較多流動資金,對貨幣資金的需求較大。同時,輕資產的特點也決定了公司採

用債務融資的方式在規模及成本上都受到一定的限制。通過將部分募集資金用於

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壯大公司資金實力,可以提高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和財務靈活

性,推動公司持續穩定的經營。

(三)本次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測算依據謹慎合理

發行人報告期內的三年平均銷售收入增長率為14.39%,按照公司報告期內

三年平均銷售收入增長率測算的新增流動資金需求情況如下:

特別提示:下述關於2018、2019和2020年公司營業收入的金額數據,僅用

於公司本回覆中補充流動資金的測算使用,不代表公司對這三年的盈利狀況進行

預測或發表相關意見,亦不構成公司任何承諾。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

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1、測算基本假設

流動資金佔用金額主要受公司經營性流動資產和經營性流動負債影響,公司

預測了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的經營性流動資產和經營性流動負債,

並分別計算了各年末的經營性流動資金佔用金額(即經營性流動資產和經營性流

動負債的差額)。

景嘉微

未來三年新增流動資金缺口計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動資金缺口=2020年末流動資金佔用金額-2017年末流動資金佔用金

額。

2、收入預測

景嘉微

最近三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情況如下:

最近三年營業收入增長情況

三年平均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營業收入增速

14.39%

10.16%

15.99%

17.03%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為17.03%、

15.99%和10.16%,三年平均增長率為14.39%。2016年至2017年,發行人收入

增速逐年放緩,主要系受軍工電子行業的整體發展環境影響。

假設發行人自2017年起未來三年的年均營業收入增長率為14.39%。以2017

年的營業收入30,624.59萬元為基數,據此測算2018年-2020年營業收入情況如

下:

單位:萬元

年度

2017年度(基期)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預計營業收入

30,624.59

35,032.49

40,074.83

45,842.94

3、經營性流動資產和經營性流動負債的預測

基於2017年末經營性應收(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應收票據、存貨)、應付

(應付帳款、預收帳款、應付票據)等主要科目佔營業收入的比重,以相關項目

的比重為基礎,預測上述各科目在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的金額,

以及營運資金缺口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度

/2017.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2020年度

/2020.12.31

金額

佔比

營業收入

30,624.59

100%

35,032.49

40,074.83

45,842.94

應收票據

14,586.91

47.63%

16,686.45

19,088.19

21,835.62

應收帳款

19,427.67

63.44%

22,223.96

25,422.73

29,081.91

預付帳款

1,035.84

3.38%

1,184.93

1,355.48

1,550.58

項目

2017年度

/2017.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2020年度

/2020.12.31

金額

佔比

存貨

8,755.29

28.59%

10,015.47

11,457.03

13,106.08

經營性資產小計

43,805.71

143.04%

50,110.81

57,323.43

65,574.18

應付票據

556.14

1.82%

636.19

727.76

832.50

應付帳款

4,833.27

15.78%

5,528.94

6,324.74

7,235.08

預收帳款

140.00

0.46%

160.15

183.20

209.57

經營性負債小計

5,529.41

18.06%

6,325.28

7,235.69

8,277.15

營運資金佔用

38,276.30

124.99%

43,785.54

50,087.73

57,297.03

新增營運資金需求額

5,509.24

6,302.20

7,209.29

營運資金缺口

19,020.73

根據上表測算,預測期內,預測期營運資金需求累積數為19,020.73萬元。

2018年5月28日和6月13日,發行人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

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

方案的議案》等議案,根據本次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本次擬投入募集資金用於

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由20,000.00萬元調減至10,000.00萬元。

上述測算營運資金需求累積數大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補充流動

資金的金額。考慮到發行人淨資產規模較小,進一步債務融資將導致短期償債風

險進一步上升,且自身盈餘積累速度較慢。公司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

金補充流動資金,以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的資金需求,測算依據謹慎合理。

(四)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會計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本次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

告,查閱了申請人的財務報告;覆核了發行人補充流動資金的測算依據。

經核查,申請人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擬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

募集資金10,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以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的資金需求,測

算依據謹慎合理。符合發行人快速發展的經營實際及其與輕資產特點相對應的較

大流動資金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說明潛在意向客戶所需要的規模,以及未來可能實現的規模,並進一

步闡述替代現有晶片供應商的可行性

(一)潛在意向客戶所需要的規模,以及未來可能實現的規模

1、潛在客戶同發行人一道面向國產化電腦替換市場,該市場空間巨大

隨著網絡安全重要性的不斷提升,摒棄「後門」風險,破解信息化受制於人

的困境,推進我國自主可控國產化替代已刻不容緩。自主可控國產化替代將全面

覆蓋軍隊國防、黨政及事業單位及其他關鍵領域,黨、政、金融、交通及通訊等

事業單位涉及我國整個公務員體系,涉及面廣、換機周期穩定,構成了自主可控

國產化替代穩定而持久的市場需求。

為了保證

信息安全

,多個部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下的央企正在

推進作業系統國產化替代工作,並且都有時間表和路線圖。國產化替代是未來的

趨勢,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範圍並不局限在中央部委,還會涉及央企和地方政

府,這都將會給國產作業系統廠商帶來發展機遇。相關替換工作也不僅僅是涉及

作業系統,而且會包括伺服器、晶片、軟體等其他產品。在政府採購也已經向國

產作業系統傾斜的情況下,國產化替代方案若能真正出臺也將對國產廠商形成極

大利好。

從產品市場規模來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至2016年末,全國從事金

融、通信、能源、交通運輸等關係國計民生行業的從業人數達到2,732.69萬人,

鑑於計算機在辦公領域應用的普遍性,微型計算機的國產化替換市場巨大。預計

未來幾年,國內GPU市場規模還將進一步增加。

目前高性能GPU晶片國產化市場幾乎空白,國產CPU從2000年開始研製

到現在近20年,CPU逐漸實現國產化之後,GPU國產化問題替代迫在眉睫,考

慮到

景嘉微

在國內GPU領域的

技術領先

性和稀缺性,預計本項目研製的晶片投

產後有望實現較高的市場佔有率。同時,公司產品預計議價能力較強,產品投產

後圖形處理器產品毛利率能夠維持在較高水平。

2、從同行業可比公司的角度看,國產GPU晶片替換前景良好

從GPU角度測算,參照同行業國際領先的競爭對手英偉達的情況,2017年

英偉達GPU晶片收入達81.40億美元,全球市場市佔率17.50%,可推算2017

年全球GPU市場規模為465.14億美元,假設年均複合增長率與人工智慧規模保

持增速一致為20%,預計2020年,全球GPU市場空間可達803.77億美元。最

近三年,全球主要GPU廠商的營業收入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億美元

公司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英特爾注1

627.61

593.87

553.55

NVIDIA

注2

97.14

69.10

50.10

AMD

注3

53.29

42.72

39.91

均值

259.35

235.23

214.52

注1:根據英特爾的財務報表,2015年至2017財務年度的報告期截止日分別為2015

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0日,後同;

注2:根據NVIDIA的財務報表,2015年至2017財務年度的報告期截止日分別為2016

年1月31日,2017年1月29日,2018年1月28日,後同;

注3:根據AMD的財務報表,2015年至2017財務年度的報告期截止日分別為2015年

12月26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0日,後同。

資料來源:Wind資訊

如上表所示,全球範圍內主要GPU晶片供應商中,英特爾2017年實現總營

業收入達627.61億美元,其中GPU晶片相關業務(Client Computing Group,包

含CPU、GPU等業務單元)為340億美元。NVIDIA和AMD在2017年實現銷

售收入分別為97.14億美元和53.29億美元,其中GPU晶片相關業務分別為81.40

億美元和30.29億美元。

此外,2017年,英特爾、NVIDIA和AMD三家公司的收入構成中,中國地

區的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23.58%、19.52%和32.78%。按照英特爾等三家公司中

國區銷售佔比及GPU晶片相關業務情況估算,國內GPU晶片的進口量高達60

億美元以上,約合人民幣超過360億元,市場規模巨大,相應的國產化GPU芯

片替代前景良好。

3、發行人預計國產化電腦替換領域的銷售收入具有可實現性

發行人預計面向國產化電腦替換領域的高性能GPU晶片銷售情況如下:

產品/期間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合計

銷售收入(萬元)

1,200

22,000

60,000

90,000

102,000

96,000

84,000

455,200

單價(元)

1,200

1,100

1,000

900

850

800

700

-

銷量(萬件)

1

20

60

100

120

120

120

541

如上表所示,發行人預計面向國產化電腦替換領域的高性能GPU晶片最高

年銷售收入為10.20億元,最高年銷量為120萬件。與國內從事金融、通信、能

源、交通運輸等關係國計民生行業的從業人數達到2,732.69萬人的潛在國產化電

腦替換市場需求的規模,以及按照三家公司中國區銷售佔比及GPU晶片相關業

務情況估算,國內GPU晶片的進口量超過360億元人民幣的規模比較,

景嘉微

電子作為目前國內稀缺的顯控晶片製造商,預計收入具有可實現性。

(二)替代現有晶片供應商的可行性

1、辦公電腦國產化替換背景下,發行人具有較強競爭力

本次募投項目的所投資的高性能GPU主要應用於黨、政、金融、交通及通

訊等領域。目前,黨、政、金融、交通及通訊等系統辦公電腦國產化替換的市場

需求較大,且GPU性能已成為制約國產化電腦替換的主要瓶頸之一,市場對高

性能國產GPU的需求較為迫切。根據當前的市場發展情況及趨勢判斷,募投項

目研發成功後,國內高性能GPU晶片在國產計算機替換以及雲計算和人工智慧

市場的替換空間巨大。

目前,發行人已經通過在研GPU晶片產品及技術方案與主要國產主機和

CPU廠商進行了適配。發行人作為我國目前唯一依靠完全自主研發,成功研製

出GPU晶片產品並實現產業化的A股上市公司,在圖形顯控領域形成了一定的

技術和市場壁壘。在當前軍民融合的背景下,發行人在黨、政、金融等民用GPU

領域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2、發行人研發的GPU晶片在國產化市場推廣阻力較小

目前,黨、政、金融、交通及通訊等系統國產化替換推進的主要瓶頸之一是

國內尚未有能夠達到性能要求的自主可控GPU晶片。若發行人能夠依託現有優

勢,率先完成能夠滿足性能要求的GPU晶片,則由於預計其產品在國產化市場

領域尚不存在競爭對手,市場推廣的阻力較小。

鑑於國產化替換市場需求具有「自上而下」的政策特徵,且終端客戶不會直

接進行GPU晶片採購,發行人在國產化替換領域的主要目標客戶為國產化主機

廠商,即通過與主要的主機廠商和CPU廠商進行適配和綁定,共同實現向終端

客戶的銷售。

目前,發行人已就現有的顯示晶片型號與部分國內主要的國產化計算機廠商

進行了接洽和技術適配,具體包括與山東超越數控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浪潮軟體

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達成基於現有型號GPU達成技術開發協議;與中國

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下屬某研究所籤訂技術優化協議等。同時,由於辦公用計算機

的國產化替代需要在一整套解決方案的基礎上實現,發行人已就現有圖形顯控芯

片型號與飛騰、龍芯等主要國產CPU及「中標麒麟」、「銀河麒麟」等操作系

統進行了技術適配。

與軟硬體廠商的技術適配及合作,為發行人在國產化替代領域的市場開拓積

累了較好的潛在客戶資源,並奠定了一定的先發優勢。

綜上,本次募投項目研發的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晶片替代現有晶片供應商

具有可行性。

(三)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本次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行業研究報

告、相關政策文件、終端市場的相關數據以及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年報,同時對發

行人管理層及相關負責人進行訪談。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自主研發的高性能GPU晶片替代現有晶片供

應商具有可行性。

七、說明所需要的研發人員規模,建設研發大樓的必要性

(一)募投項目所需要的研發人員規模

經測算,發行人募投項目研發建設期所需要的研發階段人員規模如下:

1、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預計研發期為四年。本項目產品開

發所需的研發階段人員費用投資15,934.80萬元。其中,第一年至第四年擬分別

投入人員56人、198人、288人和213人,參照公司現有人員的平均薪資水平,

擬投入研發階段人員費用1,538.20萬元、4,252.20萬元、6,072.20萬元和4,072.20

萬元。

2、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預計研發期為3年。本項

目產品開發階段所需的人員費用投資5,526.60萬元。其中,第一年至第三年擬分

別投入人員55人、147人和72人,參照公司現有人員的平均薪資水平,擬投入

研發階段人員費用1,416.60萬元、2,901.00萬元和1,209.00萬元。

(二)建設晶片設計辦公大樓項目的必要性

1、適應企業自身發展壯大的需要

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高可靠性軍工電子產品的研究開發,目前在圖形

顯控領域居於國內領先地位。公司於2016年3月上市後,為保持公司的行業領

先水平以及市場競爭優勢,公司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基於公司在圖形顯控領域的

核心技術,進一步開拓下一款GPU晶片,並積極開展下一代GPU的預先研究、

產品開發和技術攻關,同時圍繞核心產品和市場需求拓展系統級產品開發,實現

多層次、滾動式的產品發展戰略,同時,在音頻晶片、短距離通信晶片、Type-C

晶片等領域開展產品開發及推廣服務,取得了一定成果。

本項目建成後,主要用於滿足「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和「通用消費類芯

片」研發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對於研發和經營空間的需求。

景嘉微

通過「高性能通

用圖形處理器」和「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消費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以

及與之相配套的本晶片設計辦公大樓項目的建設,將有利於縮短公司高性能

GPU晶片等新產品的研製周期,提升公司研究能力和高端晶片設計技術水平,

同時提高產品質量、節約經營成本、提高產品利潤,在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同

時取得可觀的經濟效益。

2、GPU自主可控是保障國家

信息安全

的需要

本項目建成後,將為公司研發設計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提供經營空間,該

系列高性能晶片的成功研製及產業化將較大程度上滿足我國黨、政、金融等辦公

系統的國產化替換需求。公司針對現有國產GPU還不能滿足高性能圖形信息顯

示的性能需求、不支持通用計算和大規模並行數據處理等問題,跟蹤國際GPU

體系架構發展趨勢,研究面向高性能顯示與計算需求的自主可控GPU相關的部

件組成與接口關係、高性能著色器核(Shader Core)實現、GPU的仿真與驗證

等技術,通過突破統一渲染架構GPU系統框架設計、統一渲染指令集設計、面

向高性能GPU的大規模著色器核等關鍵技術,實現國產自主可控高性能GPU芯

片設計和規模化生產,可研發出具有更多自主專利的高性能GPU晶片。在強化

自身技術實力的同時,有助於從根本上擺脫我國GPU晶片受制於人的局面,提高

我國生產設計自主可控的GPU的技術水平;有利於保障我國

信息安全

體系的建

設。

3、滿足人工智慧發展,提升國家整體技術實力的需要

隨著國家關於人工智慧發展的一系列規劃的陸續出臺,中國在人工智慧的算

法領域和行業應用領域預計將迎來高速發展。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是全

球人工智慧領域最重要的競爭者之一,正在利用人工智慧推動經濟發展。無論是

政府還是企業,都將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作為下一個重要創新領域。在人工智慧

時代,網際網路是基礎設施,雲計算是公共服務,大數據是生產資料。人工智慧這

一「新引擎」未來向各行業大規模應用,離不開雲計算這一「新平臺」。藉助雲

計算,將硬體和計算資源進行集中管理,可大大提高硬體使用效率,減少硬體資

源閒置與浪費。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在雲計算、智能識別等領域應用廣泛,當

前實現完整人工智慧計算的異構計算方式中,人工智慧晶片(GPU等)主要用

來處理人工智慧應用中的大量計算任務(其大規模並行計算能力優於CPU),科

學計算、數值分析、金融分析等高性能運算(HPC)中需要的計算遠多於其他邏

輯指令,而GPU比CPU更加擅長大規模浮點計算,因此GPU被大範圍用來代

替CPU進行通用計算,場景應用前景廣闊。

本項目建成後所服務的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自主研發主要針對如何利用

GPU在圖形處理之外的其他領域進行更為廣泛的科學計算,可應用於代數計算、

流體模擬、資料庫應用、頻譜分析等非圖形應用領域,甚至包括智能信息處理系

統和數據挖掘工具等商業化應用。為雲計算和人工智慧相關的技術進步及提升國

家整體技術實力起到積極作用。

4、滿足市場需求,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需要

本項目建成後,將同時為公司研發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以及面向消費領域

的通用晶片提供經營空間。除GPU晶片外,公司擬研發及產業化的通用消費類

晶片(低功耗藍牙晶片、Type-C&PD晶片、通用MCU晶片)的應用範圍廣闊,

市場需求量大,經濟效應明顯。其中,低功耗藍牙晶片為

移動互聯

網產業中重點

發展領域的核心關鍵技術,廣泛應用於行動支付、移動醫療、可穿戴設備、移動

車聯網、

智能交通

智慧物流

等新興

移動互聯

網產業的各個領域;電源管理晶片

自USB聯盟發布Type-C&PD協議規範以來,已經成為行業的一個研究熱點,隨

著採用Type-C物理接口的電子產品越來越多,市場前景廣闊;微控制單元(MCU)

技術已成為消費類晶片產品的重要發展方向之一,市場規模巨大,公司擬針對無

人機、家用

機器人

智能家居

、遊戲鍵鼠、消費類電子、電子血壓計等領域進行

市場開發。

通過對中國集成電路設計行業以及GPU晶片、低功耗藍牙晶片、Type-C&PD

電源管理晶片、通用MCU晶片各細分市場的研究和判斷,以及對公司現有產品

在技術和經濟方面所做的謹慎分析與預估,公司擬在本晶片設計辦公大樓中實施

的兩個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均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上述兩個項目的實施將為

公司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市場競爭力和持續經營能力,

而本項目的建設將為其提供必要的基礎和條件。

2018年5月28日和6月13日,發行人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

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

方案的議案》等議案,根據本次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發行人擬不再用募集資金

投入晶片設計辦公大樓項目的建設,將通過自籌資金建設晶片設計辦公大樓。

(三)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通過查閱募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結合公司目前的實際經營場

地需求情況以及募投項目的人員招募情況,了解了發行人建設晶片設計辦公大樓

的必要性。查閱了發行人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

會的相關會議文件。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晶片設計辦公大樓建成後,主要用於滿足「高性能

通用圖形處理器」和「通用消費類晶片」研發設計及產業化項目對於研發和經營

空間的需求。發行人通過「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和「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

用消費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以及與之相配套的本晶片設計辦公大樓項目的

建設,將有利於縮短公司高性能GPU晶片等新產品的研製周期,提升公司研究能

力和高端晶片設計技術水平,同時提高產品質量、節約經營成本、提高產品利潤,

在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同時取得可觀的經濟效益。因此,建設晶片設計辦公大

樓具有必要性。2018年5月28日和6月13日,發行人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

第四次會議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非公開發

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議案,根據本次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發行人擬不再

用募集資金投入晶片設計辦公大樓項目的建設。

問題2、申請人原獨立董事張玲於2015年10月22日受到浙江證監局作出

的警告的行政處罰。請申請人說明原獨立董事曾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是否符合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

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請申請人說明原獨立董事曾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是否符合《創業板上

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第十條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發行證券:

(一)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最近十二個月內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

(三)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

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違反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受到中國證監

會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最近十二個月內因違反證券法律、

行政法規、規章,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五)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行為,或者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

罰、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

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景嘉微

原獨立董事張玲曾於2015年10月受到過浙江證監局作出的警告的行

政處罰,

景嘉微

已於2018年4月2日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更換伍志

英為公司獨立董事,張玲不再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景嘉微

現任董事(曾萬輝、喻麗麗、饒先宏、田立松、伍志英、賴湘軍、

餘小遊)、監事(顧菊香、韓淑雲、陳怒興)、高級管理人員(曾萬輝、餘聖發、

胡亞華、廖凱、羅競成)確認並經保薦機構和律師核查,

景嘉微

的現任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的行為,或者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受

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

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因此,發行人不存在《創業板上市

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的不得發行證券的情形。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一)中介機構關於張玲當選

景嘉微

獨立董事的核查

因申請人原獨立董事王豔春女士、謝新洲先生因其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

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更換獨

立董事的議案》,同意推選張玲女士、餘小遊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017 年4月19日,申請人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更換獨立董事

的議案》,選舉張玲女士、餘小遊先生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的獨立董事。

在張玲擔任公司獨立董事前,保薦機構對張玲任職資格的核查過程如下:

1、保薦機構取得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聲明及履歷表

(1)保薦機構取得了張玲於2017年3月28日籤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張玲確認其本人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2)保薦機構取得了張玲籤署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歷表》,張玲在該履

歷表中列示的董事經歷如下:

期間

公司名稱

董事類別

2004-2008

湖南

郴電國際

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08-2012

愛爾眼科

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07-2009

湖南德尚源耐磨工業有限公司

監事

2014-至今

永清環保

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6.5-至今

湖北洪湖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如表所示,張玲所列舉的董事經歷未包括其在

天目藥業

擔任獨立董事的情

況。

2、通過登錄監管機構官方網站查詢

(1)保薦機構在中國證監會證券期貨市場失信記錄查詢平臺進行查詢,查

詢結果顯示不存在關於張玲的記錄。

證券期貨市場失信記錄查詢平臺(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為中

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在其官方網站

建立的證券期貨市場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違法違規失信信息

查詢服務。根據證券期貨市場失信記錄查詢平臺的聲明,該查詢平臺目前可查詢

的違法違規失信信息包括:中國證監會及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決

定,證券期貨交易所及行業自律組織實施的紀律處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規、規

章規定的管理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警告屬於行政處罰。

(2)保薦機構在中國證監會機關官方網站的「信息公開-按體裁文種查看-

行政處罰決定-信息搜索」中進行查詢,查詢結果中不存在關於張玲受到中國證

監會行政處罰的記錄。

(3)保薦機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上

市公司誠信檔案-處罰與處分記錄」中進行查詢,查詢結果中不存在與張玲有關

的行政處罰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記錄。

(4)保薦機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首頁的搜索欄中查詢,查詢結果

未顯示與張玲有關的行政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譴責的記錄。

3、保薦機構核查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張玲任職資格審核無異議的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2017年修訂)的規定,深交所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

備案審查。2017年3月31日,申請人向深交所報送了獨立董事張玲的《獨立董

事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履歷表》等文件,經交易所審核無異議。

綜上,張玲提供了不完整的獨立董事履歷以及不實的候選人聲明等材料,保

薦機構通過登錄監管機構官方網站及網際網路查詢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未查詢

到申請人前任獨立董事張玲存在任職前三年的受處罰及公開譴責情況。同時深圳

證券交易所亦認定張玲具備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二)本次發行申報前的核查情況

景嘉微

申請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前,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對前任獨立董事

張玲是否存在行政處罰和公開譴責事項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在前述監管機構官方網站(中國證監會證券期貨

市場失信記錄查詢平臺、中國證監會機關官方網站、深圳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以

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對申請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受行政處罰

情況進行了查詢,查詢結果未顯示張玲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相關信息。

2、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取得了張玲於2018年2月1日籤署的《確認函》,

張玲確認其本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的情形。

該確認事項與實際情況存在不符。

(三)發行人更換獨立董事的核查情況

發行人於2018年2月9日向中國證監會正式申報本次發行的申請材料。2018

年2月底,發行人獲悉2015年10月22日,張玲作為時任

天目藥業

獨立董事,

天目藥業

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被浙江證監局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18年3月17日,發行人公告《關於獨立董事辭職及增補獨立董事的公告》、

《關於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2018年4月2日,發行人召

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更換獨立董事的議案》,將獨立

董事由張玲更換為伍志英。2018年5月28日和6月13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三

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調整後的發行方

案。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驗了發行人相關董事會、股東大會會議文件,並通

過取得伍志英籤署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以及《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歷表》、

登錄監管機構官方網站及網際網路查詢等核查手段,對伍志英擔任發行人獨立董事

的任職資格進行了核查。經核查,獨立董事伍志英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條、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行為,或者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

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

(四)證監會相關監管措施

2018年9月25日,發行人、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分別收到《關於對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委員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8]86號)和《關於對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黃央、陳澤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

監管措施決定書[2018]87號)。

發行人因在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存在申報時未能發現並披露公司原

獨立董事張玲曾被行政處罰事實的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的規定,被證監會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保薦機構及黃央、陳澤因在保薦申請人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存在申

報時未能發現並披露申請人原獨立董事張玲曾被行政處罰事實的情形。違反了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7號)第四條的規定,被證

監會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五)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雖然原獨立董事張玲曾受到過浙江證監局作出的警告的行政處罰,但

景嘉微

已完成獨立董事張玲的更換程序,張玲已不再擔任

景嘉微

獨立董事;發行人已重

新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調整後的發行方案,

景嘉微

現任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行為,

或者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證券交

易所的公開譴責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

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

景嘉微

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

辦法》第十條第五項的規定。

問題3、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認購方分別為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湖南高新縱橫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請申請人說明前述認購方是否需要

並已就本次認購取得相關財政/國資主管部門的審批。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

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一、請申請人說明前述認購方是否需要並已就本次認購取得相關財政/國

資主管部門的審批

(一)認購方國家集成電路基金無需取得相關財政/國資主管部門的審批

國家集成電路基金為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的股權投資基

金(備案編號:SD5797),其基金管理人為華芯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登記編

號:P1009674)。國家集成電路基金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其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

出資額

(億元)

出資比例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360

36.4668

2

國開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220

22.2853

3

中國菸草總公司

110

11.1426

4

北京亦莊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100

10.1297

5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50

5.0648

6

上海國盛(集團)有限公司

50

5.0648

7

武漢經濟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50

5.0648

8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14

1.4182

9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14

1.4182

10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5

0.5065

11

中國電子

信息產業

集團有限公司

5

0.5065

12

大唐電信科技產業控股有限公司

5

0.5065

序號

股東

出資額

(億元)

出資比例

(%)

13

華芯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1.2

0.1216

14

北京

紫光通信

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1

0.1013

15

上海武嶽峰浦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

0.1013

16

賽伯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

0.1013

合計

987.2

100

根據包括財政部在內的所有16名股東共同籤署的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公司

章程》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基金公司投資業務委託管理公司管理,基金公司投

資業務由管理公司根據本章程及管理公司與基金公司籤署的《委託管理協議》的

約定進行,基金公司不自行從事或進行投資活動。」

國家集成電路基金的《公司章程》以及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與華芯投資管理有

限責任公司籤署的《委託管理協議》均未規定國家集成電路基金的投資業務需要

取得財政/國資主管部門的審批。

據此,國家集成電路基金作為公司制的股權投資基金,其參與認購發行人本

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依據《公司章程》和《委託管理協議》的約定進行,無需取得

財政/國資主管部門的審批。

(二)認購方湖南高新縱橫參與本次認購的審批程序

2017年10月,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意向認購方與

景嘉微

訂《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認購意向協議》,約定「湖南高新創投作為推進戰略新興

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而打造的政府性投融資平臺,有意向以其名義或控制子

公司名義參與認購部分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湖南高新縱橫系湖南高新創業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指定湖南高新

縱橫作為

景嘉微

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

根據湖南高新縱橫的工商資料,湖南高新縱橫的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00%

湖南高新縱橫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100%

根據《湖南省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省國

資委監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投資行為」。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投資,主

要包括企業在境內外的下列投資活動…… 2、股權投資,包括為實現戰略目的或

套利目的設立全資或合資企業,控股或參股企業,對出資企業增資等;……(五)

本辦法所稱子企業是指企業控股、參股或控制的企業。」「第三條……子企業的

投資由企業負責監管。企業應依法按公司章程和本辦法對子企業的投資進行管

理。」規定,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屬於湖南省國資委監管的企業,湖

南高新縱橫為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子企業,根據上述規定,湖南高

新縱橫的投資事項由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監管。

《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省國資委授權公司董事會

行使以下職權:1、決定主業範圍內境內單筆權益投資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

的省內產業直接投資項目;……以上項目投資額超過3,000萬元的,董事會應在

決策後報省國資委事前備案。」

根據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大華審字

[2017]004439),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淨資

產為31.71億元。湖南高新縱橫參與本次認購的金額不超過1.088億元,未超過

其淨資產的15%。因此,湖南高新縱橫參與本次認購事宜須報湖南高新創業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決策並報湖南省國資委備案。

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已於2017年12月29日召開董事會2017

年第13次會議,同意子公司湖南高新縱橫參與

景嘉微

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並

於2018年4月13日完成湖南省國資委備案,取得《湖南省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

項目備案表》(備案表編號:湘國資投備[2018]021號)。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認購對象的公司章程,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

協會進行了查詢,取得了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與華芯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籤署的

《委託管理協議》,取得了《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章程》,取得了湖南

高新縱橫的股東湖南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及其向湖南省國

資委備案文件。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認購方分別為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縱橫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其中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參與本次認購無需取得

相關財政/國資主管部門的審批,湖南高新縱橫已就本次認購履行了國資備案程

序。

問題4、申請人從事軍用電子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請申請人說明:(1)

就本次非公開發行所進行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軍工企業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是否存在洩密風險;(2)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項目的相關中介機構是否取得軍工

企業服務資質。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

查意見。

回覆:

一、就本次非公開發行所進行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軍工企業信息披露的相

關規定,是否存在洩密風險

(一)軍工企業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國防科工局關於印發工事項審查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科工計[2016]209號)對軍工企業信息

披露的相關規定如下:

「第六條 涉軍企事業單位實施以下上市及上市後資本運作行為,須履行軍

工事項審查程序:……(二)涉軍上市公司發行普通股、發行優先股、發行可轉

公司債

券(一般

可轉債

、分離交易

可轉債

)以及其他證券衍生品;

第七條 涉軍企事業單位在履行改制、重組、上市及上市後資本運作法定程

序之前,須通過國防科工局軍工事項審查,並接受相關指導、管理、核查。

第二十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在方案完成後及時向國防科工局申報;採

用其他交易方式的,應在上市公司證券停牌後15個工作日內(不需停牌的,在

公告預案前),向國防科工局申報,履行規定的軍工事項審查程序,並接受國防

科工局指導。」

根據上述規定,

景嘉微

本次非公開發行屬於上市公司發行普通股,應當履行

軍工事項審查程序,

景嘉微

應當在本次非公開股票停牌後15個工作日內向國防

科工局申報軍工事項審查。

(二)公司就本次非公開發行所進行的信息披露及洩密的風險

1、公司就本次非公開發行所進行的信息披露情況

景嘉微

於2017年10月11日發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籌劃非公

開發行股票事項自2017年10月12日開市起停牌。

景嘉微

於2017年10月23

日向國防科工局申報軍工事項審查並於當日復牌。國防科工局於2017年12月

21日出具《國防科工局關於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運作涉及軍工事

項審查的意見》(科工計[2017]1569號),經針對相關軍工事項進行審查,國防科

工局原則同意

景嘉微

資本運作。

景嘉微

於2018年1月1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

二十六次會議審議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相關議案,並於2018年1月19日公告了非

公開發行預案。

2、對本次非公開發行洩密風險披露

對於國家秘密洩露的風險,公司已在預案(修訂稿)中披露如下:

「根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擬承擔武器

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均須經過保密資格審查認證。

本公司取得軍工二級保密資格單位證書,全資子公司北麥公司取得軍工三級保密

資格單位證書,公司及子公司在生產經營中一直將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採取

各項有效措施保守國家秘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籌備和實施階段也將嚴格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要求,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況發生,導

致有關國家秘密洩露,進而可能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綜上,

景嘉微

在公告非公開發行預案前已取得國防科工局的同意意見,景嘉

微就本次非公開發行所進行的信息披露符合軍工企業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對於

發行人本次非公開發行導致國家秘密洩露的風險進行了充分披露。

二、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項目的相關中介機構是否取得軍工企業服務資質

參與本次非公開發行項目的相關中介機構包括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上述中介

機構均取得了《軍工涉密業務諮詢服務安全保密條件備案證書》,具備軍工企業

服務資質,具體如下:

單位

證書編號

發證日期

發證單位

有效期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610002

2017年1月20日

國家國防科技工

業局

三年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15163003

2016年5月31日

國家國防科技工

業局

三年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夥)

00164022

2016年8月10日

國家國防科技工

業局

三年

綜上,參與申請人本次非公開發行項目的相關中介機構均取得軍工企業服務

資質。

三、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國防科工局關於印發重組上市及上市後資本運作軍工事項審查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科工計

[2016]209號)的相關規定,查閱了

景嘉微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信息披露文件,取

得了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對

景嘉微

本次非公開發行涉及軍工事項審查的意見。查

閱了發行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項目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閱了本次非公開發行項

目的相關中介機構的《軍工涉密業務諮詢服務安全保密條件備案證書》。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就本次非公開發行所進行的信息披露符合軍工企業信息披露的相關規

定,公司在公告非公開發行預案前已取得國防科工局的同意意見,對於發行人本

次非公開發行導致國家秘密洩露的風險進行了充分披露。參與申請人本次非公開

發行項目的相關中介機構均取得軍工企業服務資質。

問題5、申請人以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的總股本133,500,000股為基數,

按1.8元(含稅)/10股的標準向全體股東實施現金分紅(分紅總額為人民幣

24,030,000元),並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請申請人說明:

(1)最近二年是否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現金分紅,本次發行是否符合《創

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相關規定;(2)申請人2016年度

進行高送轉是否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相關違規

行為,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最近二年是否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現金分紅,本次發行是否符

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相關規定

(一)申請人最近二年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現金分紅

景嘉微

2016年9月8日召開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於的議案》,具體內容為「鑑於公司目前穩

定的經營情況以及良好的發展前景,為積極回報股東,與所有股東分享公司發展

的經營成果,公司以截至到2016年6月30日的總股本133,500,000股為基數,

擬按1.8元(含稅) /10股的標準向全體股東實施現金分紅(擬分紅總額為人民幣

24,030,000元),並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

景嘉微

於2018年3月6日召開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

司<2017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具體內容為「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審計,2017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

118,829,352.75元,母公司實現淨利潤78,024,554.42元,截至2017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潤379,275,486.92元。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

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2017

年的經營情況以及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公司董事會擬定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

案為: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元(含稅),共分配現金紅利

40,559,400.00元,本次分配不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根據上述情況,

景嘉微

最近二年現金分紅均已達到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

的20%的規定標準,具體見下表:

年度

①現金分紅

金額

(萬元)

②合併報表下

歸屬於母公司

淨利潤(萬元)

③母公司報

表淨利潤(萬

元).

④當年實現的

可供分配利潤

(萬元).

①/④

2016年

2,403.00

10,528.65

11,332.92

10,528.65

22.82%

年度

①現金分紅

金額

(萬元)

②合併報表下

歸屬於母公司

淨利潤(萬元)

③母公司報

表淨利潤(萬

元).

④當年實現的

可供分配利潤

(萬元).

①/④

2017年

4,055.94

11,882.94

7,802.46

7,802.46

51.98%

合計

6,458.94

22,411.59

19,135.38

18,331.11

35.23%

(二)本次發行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相

關規定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第九條 上市公司發行證

券,應當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條件,並且符合以下規定:……(三)最近二年

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現金分紅。」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證監會公告[2013]43

號)規定「第五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

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並

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三)公司發展階

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

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

景嘉微

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原則上應按年度將可供分配的利潤進行分配,公

司也可以進行中期分紅」、「在公司經營情況良好、現金流充裕、能滿足公司正常

經營和長期可持續發展,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並且在年度報

告期內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的前提下,公司擬分配的現金紅利不低於當年

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20%;具體方案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後提交公司股東大會

批准」。

申請人最近二年已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現金分紅。

根據財政部出具的《關於編制合併會計報告中利潤分配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財會函[2000]7號):「編制合併會計報表的公司,其利潤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

分配的利潤為依據。合併會計報表中可供分配利潤不能作為母公司實際分配利潤

的依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6

號:利潤分配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相關事宜》:「三、公司制訂分配方案時,應按

照財政部《關於編制合併會計報告中利潤分配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財會函

[2000]7號)等有關規定,以母公司報表中可供分配利潤為依據。同時,為避免

出現超分配的情況,公司應以合併報表、母公司報表中可供分配利潤孰低的原則

來確定具體的利潤分配比例」。

發行人的利潤分配方案以母公司的淨利潤為分配依據,同時以合併報表、母

公司報表中可供分配利潤孰低的原則來確定具體的利潤分配比例,符合上述規

定。

綜上,申請人最近二年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現金分紅,本次發行符合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的相關規定。

二、申請人2016年度進行高送轉是否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

要求,是否存在相關違規行為

(一)申請人2016年度高送轉的情況

2016年6月30日,

景嘉微

發布《關於201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預披

露公告》(公告編號:2016-037),該《公告》主要內容為:公司收到喻麗麗、曾

萬輝提交的《關於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

提議及承諾書》,喻麗麗、曾萬輝提議公司以現有總股本13,350萬股作為股本基

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8元(含稅),共計擬分配現金紅利2,403

萬元;同時,使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該利潤

分配預案尚須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及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

司於2016年8月22日發布《關於 2016 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公告

編號:2016-042),同意上述利潤分配預案。

(二)申請人2016年度進行高送轉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

求,不存在相關違規行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規定(2015年修訂)》

(深證上[2015]65號)規定:「高送轉是指:每十股獲送的紅股和資本公積金轉

增的合計股數達到十股以上,」「7.3.11 上市公司對利潤分配方案進行預披露時,

應當同時向本所提交經半數以上董事對利潤分配預案進行籤字確認的書面文件,

文件中應當說明提出討論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人、提議理由,利潤分配預案的合

法性、合規性、合理性以及籤字董事承諾在董事會開會審議分配方案時投贊成票

等內容。利潤分配預案可以說明擬分配的區間範圍,但公司應當儘可能縮小該區

間範圍,以避免誤導投資者。」「利潤分配方案中包含高比例送轉的公司,還應

當在預披露公告中披露高送轉方案與公司業績成長性是否相匹配,高送轉方案對

公司未來發展的影響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範內幕交易方面所採取的措施。」

景嘉微

發布《關於201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預披露公告》符合《深圳

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規定(2015年修訂)》(深證上[2015]65

號)的規定,具體如下:

1、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人喻麗麗、曾萬輝於2016年6月30日出具了《關

於201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及承諾》。

2、

景嘉微

半數以上董事(喻麗麗、曾萬輝、田立松、饒先宏)於2016年6

月30日出具《公司董事對201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意見及承諾》,承諾在

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上述利潤分配相關議案時,投贊成票。

3、提議理由:基於公司目前穩定的經營情況以及良好的發展前景,為積極

回報股東,與所有股東分享公司發展的經營成果,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保證公

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提出該利潤分配預案。

4、利潤分配預案的合法性、合規性: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法》、《企

業會計準則》、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及《公司章程》的

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利益,不存在違法、

違規和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

性。

5、利潤分配預案與公司成長性的匹配性:鑑於公司當前穩健的經營狀況和

良好的發展前景,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全面落實既定的發展戰略的前提下,充

分考慮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訴求,控股股東喻麗麗女士、曾萬輝先生提出了

以上分配預案。上述分配預案可以讓廣大投資者參與和分享公司發展的經營成

果,也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相匹配。

6、高送轉方案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影響:上述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中長期

發展規劃。

7、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範內幕交易方面所採取的措施:本次分配預案披露

前,公司嚴格控制內部信息知情人的範圍,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

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防止內幕消息的洩漏。

綜上,

景嘉微

2016年度進行高送轉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

求,不存在相關違規行為。

三、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

景嘉微

公司章程,取得了

景嘉微

2016年第三

次臨時股東大會及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關於分紅的會議決議。對

景嘉微

最近二

年分紅情況以及申請人本次發行是否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

法》第九條相關規定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景嘉微

最近二年分紅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

分紅》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申請人本次發行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

暫行辦法》第九條相關規定。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

景嘉微

2016年實施高送轉的相關公告及董事

會、股東大會文件,取得了利潤分配預案提議人的提議及承諾函、

景嘉微

半數以

上董事對預案的意見及承諾文件,對申請人2016年度進行高送轉是否遵守了相

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相關違規行為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景嘉微

2016年度進行高送轉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不

存在相關違規行為。

問題6、請申請人說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違反其做出的

相關承諾的情形,本次發行是否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相關規定,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

核查意見。

回覆:

一、請申請人說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違反其做出的相

關承諾的情形,本次發行是否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相關規定

(一)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承諾事項

根據《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

說明書》及

景嘉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出具的承諾文件,

景嘉微

、控股股東

及實際控制人已作出了「穩定股價」、「本次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約束機制」、「所持

股份自願鎖定」、「持股意向」、「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其他

承諾」等相關承諾。具體包括:

1、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穩定股價」承諾

(1)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

如果公司上市之日後三年內公司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因派

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深圳

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復權處理,下同)均低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

資產(以下簡稱為「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前提條件」),將依據法律法規、公司章

程以及相關承諾函的規定依法啟動股價穩定措施。

(2)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

1)公司回購股票

①本公司董事會應於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前提條件觸發之日起10個交易日

內製定股份回購預案並進行公告,股份回購預案包括但不限於回購股份數量、回

購價格區間、回購資金來源、回購對公司股價及公司經營的影響等內容。

股份回購議案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履行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相

關程序並取得所需的相關批准後(如需),由本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相關決議。

②股份回購預案應明確本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預案之日起6個

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方式、要約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購本公司

股份,股份回購價格區間參考本公司每股淨資產並結合本公司當時的財務狀況和

經營狀況確定,用於股份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於本公司上一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

東的淨利潤的5%,但不高於本公司上一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20%,

結合本公司當時的股權分布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

③股價穩定措施實施期為本次股份回購議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日起6個

月。在實施上述回購計劃過程中,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高於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則本公司可中止實施股份回購計劃。

④回購議案的制定及審議程序、回購行為應符合《公司章程》等本公司治理

規範,《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

易所相關業務規則、備忘錄的要求。公司股價穩定措施實施後,公司的股權分布

應當符合上市條件。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增持股票

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喻麗麗、曾萬輝作出如下穩定股價承諾:

①增持股份之措施

A.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前提條件觸發後10個交易日內,本人將增持公司股

票的具體計劃書面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擬增持的數量範圍、價格區間、完成

期限等信息,並由公司進行公告。

B.增持計劃將明確本人將在公司公告本人的增持計劃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

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方式、要約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人

用於增持股份的資金總額不少於本人上年度自公司獲得的現金分紅的30%(稅前

金額,下同)。

C.增持股份的實施期為公司公告本人的增持計劃之日起6個月。在實施上述

增持計劃過程中,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高於公司最近一期經

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則本人可中止實施股份增持計劃。

D.本人所提出的增持計劃及具體增持行為應符合《公司章程》等本公司治理

規範,《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

易所相關業務規則、備忘錄的要求。增持後,公司的股權分布應當符合上市條件。

本人在增持計劃完成後的六個月內將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②本人承諾就公司股份回購預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在董事會上投贊成票,並

以所擁有的全部表決票數在股東大會上投贊成票。

③本人未按本承諾的規定提出增持計劃和/或未實際實施增持計劃的,公司

有權責令本人在限期內履行增持股票義務,本人仍不履行,應向公司按如下公式

支付現金補償:

本人最低增持金額(即本人上年度自公司獲得的稅前現金分紅的30%)-其

實際增持股票金額(如有)

本人拒不支付現金補償的,公司有權扣減其應向本人支付的現金分紅。

本人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股票增持義務情節嚴重的,董事會、監事會、半

數以上的獨立董事有權提請股東大會更換董事,或公司董事會有權解聘高級管理

人員。

2、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本次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承諾

公司承諾:如果公司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對判斷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公司將按屆時二級

市場交易價格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賠

償投資者損失。」

喻麗麗、曾萬輝承諾:公司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曾萬輝、喻麗麗將以二級市場價格回購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公司招

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

損失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曾萬輝、喻麗麗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3、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的承

(1)為降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可能導致的攤薄公司即期回報的

影響,維護廣大股東利益,公司作出了關於填補攤薄即期回報的承諾:

1)迅速提升公司整體實力,擴大業務規模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完成後,公司的總資產大幅度增加,公司的抗

風險能力、長遠發展能力和綜合實力顯著加強,市場價值明顯提高。公司將藉助

良好的發展機遇,不斷豐富圖形顯控領域相關產品的類型,實現自主智慧財產權圖

形處理晶片的成功研發及產業化,鞏固圖形顯控領域相關產品在軍用飛機市場的

領先優勢,並積極向軍用車輛、艦艇市場拓展,同時大力開拓小型專用化雷達市

場,推動公司業績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2)加快募投項目的投資進度,加強募集資金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緊緊圍繞公司主營業

務,有利於擴大公司整體規模、產品優化並擴大市場份額,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

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利於實現並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加快推進募投項目建設,爭取募投項目早

日達產並實現效益。同時,公司將根據相關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嚴格管理募集資金使用,保證募集資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進力度

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有效。同時,公

司不斷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完善激勵機制,吸引和培養了一大批優秀人才。

未來,公司將繼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與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公司的內部控制,

形成更為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規範公司運作,同時持續實施人才戰

略,實行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通過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的方式,完善激勵機制,

為公司的發展壯大提供強有力的制度和人才保障。

4)加強研發投入,堅持技術創新

作為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技術創新成果突出,目前擁有大量的專利技術、計

算機軟體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同時,公司在長期的研發實踐中,掌握了大量的核

心技術,形成了豐富的技術儲備,並建立了科學的研發組織體系,制訂了有效的

科技創新制度。

未來,公司將以市場、行業發展趨勢和國家的產業政策為導向,繼續堅持技

術創新,加強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投入,保持公司的技術優勢。同時,加強新

技術與新產品的結合,推出更多滿足客戶需求的高質量產品,提升公司業績。

5)完善利潤分配製度,強化投資者回報機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的利潤分配的條款中明確了公司利潤分配,尤

其是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和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和機制以及利

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原則。為進一步細化《公司章程(草案)》中關於股利分配原

則的條款,增加公司股利分配決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通過了《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公司未來將嚴格執行相關的利潤分配政策和股東分紅回報規劃,並根據需要

進行相應的調整和完善,強化投資者回報機制,特別是強化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保

障機制,保護投資者權益。

(2)喻麗麗、曾萬輝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

到切實履行作出承諾,包括但不限於:

1)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用其

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

情況相掛鈎;

5)承諾擬公布的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

相掛鈎。」

4、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約束機制」的承諾

為確保所做承諾的履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級管

理人員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時的約束措施。

(1)公司作出的約束承諾

1)如本公司所作出的任何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

(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客

觀原因導致的除外),本公司將採取以下措施:

①及時、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具體原

因;

②向本公司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③將上述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如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無法

控制的客觀原因導致本公司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將採取以下措施:

①及時、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具體原

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本公司投資者

的權益。

如本公司違反上述一項或多項承諾或違反本公司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所

作出的其他一項或多項公開承諾,造成投資者損失的,本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者

損失,本公司沒有過錯的除外。

(2)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約束承諾

1)如本人所作出的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因相

關事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無法控制的

客觀原因導致的除外),本人將採取以下措施:

①通過景嘉股份及時、充分披露本人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

行的具體原因;

②向景嘉股份及其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景嘉股份

及其投資者的權益;

③將上述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提交景嘉股份股東大會審議;

④本人違反本人承諾所得收益將歸屬於景嘉股份,因此給景嘉股份或投資者

造成損失的,將依法對景嘉股份或投資者進行賠償。

2)如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無法控

制的客觀原因導致本人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將

採取以下措施:

①通過景嘉股份及時、充分披露本人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

行的具體原因;

②向景嘉股份及其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景嘉股份

及其投資者的權益。

如本人違反上述一項或多項承諾或違反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所作出的其

他一項或多項公開承諾,造成投資者損失的,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本人

沒有過錯的除外。

5、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所持股份自願鎖定」承諾

公司實際控制人喻麗麗、曾萬輝夫婦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

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

已發行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喻麗麗、曾萬輝承諾:

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

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的收盤價低於發行價的,本人所持有

的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若公司股票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

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前述發行價格相應調整。本人因公司上

市所做之所有承諾不會因為本人職務變更或離職而改變。

除前述鎖定期外,喻麗麗、曾萬輝同時承諾:(一)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

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二)離職後半年內,

不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持股意向」承諾

喻麗麗、曾萬輝出具了如下持股意向承諾:

(1)持股意向

本人對發行人未來的發展充滿信心,擬長期持有發行人股份,與發行人共同

發展成長,並與發行人共同分享未來的發展成果。如果未來因其他原因需要轉讓

所持有發行人的股份,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承諾轉讓股份。

(2)減持意向

在鎖定期屆滿後的第一年內,本人減持景嘉股份股票不超過首次公開發行並

上市時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10%;在鎖定期滿後的第二年內,減持景嘉股份股

票為不超過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時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10%;兩年合計不超過

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時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20%。

(3)減持方式

在本人所持景嘉股份股票鎖定期屆滿後,本人減持所持有景嘉股份的股份應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要求,減持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二級市場集中

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

(4)減持價格

本人減持所持有的景嘉股份股票的價格(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

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

復權處理,下同)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價格確定,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

交易所規則要求。

如本人在景嘉股份首次公開發行前所持有的景嘉股份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

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

(5)調整事項

若公司在上市後至本人減持期間發生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

新股等除息、除權行為,本人減持景嘉股份的數量和減持價格下限將作相應調整。

(6)本人在減持所持有的景嘉股份股票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

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7)本人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事項,如本人違反上述減持承諾的,本人就

發行人股票轉讓價與發行價的差價所獲得的收益全部歸屬於發行人(若本人轉讓

價格低於發行價的,本人將以轉讓價格與發行價之間的差價部分,確定本人應交

付發行人的金額)。

7、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的

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喻麗麗、曾萬輝出具了《關於避免同業競爭、減

少和規範關聯交易的承諾函》,主要內容如下:

(1)截至本承諾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未自營或與他人合作或為

他人經營與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生產經營相同、相似、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

本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

(2)本人承諾在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相關期間內,本人及本人直

系親屬將不在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於獨資、合資、合作經營或者承包、租賃經營)直接或者間接從事與發行

人及其子公司生產經營相同、相似、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及活動,或擁有

與發行人及子公司存在競爭關係的任何經濟實體、機構、經濟組織的權益,或在

其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人員,從而確保避免對發行人及

其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構成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業務競爭。

(3)本人承諾在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相關期間內,本人將嚴格遵

守法律法規規章及發行人公司治理制度,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儘可能避免和減少

關聯交易,自覺維護髮行人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將不利用本人在發行人中的股東

地位在關聯交易中謀取不正當利益。如發行人必須與本人控制的企業進行關聯交

易,則本人承諾,均嚴格履行相關法律程序,遵照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進行,將

促使交易的價格、相關協議條款和交易條件公平合理,不會要求發行人給予與第

三人的條件相比更優惠的條件。

(4)本人願意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而給發行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本承

諾持續有效且不可變更或撤銷。」

8、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其他承諾」

喻麗麗、曾萬輝承諾:如本人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

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如本人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遭受損失

的,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直至本人足額承擔應當承擔的

賠償責任。並且本人將暫不領取該未履行承諾事項發生之日起公司發放給本人的

現金分紅和本人應從公司處獲得的稅後薪酬,由公司將本人未履行承諾事項發生

之日起的應領取的現金分紅、薪酬予以扣除,用以對投資者的賠償,直至本人足

額承擔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違反其做出的相關承諾

的情形的說明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第十條 上市公司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發行證券:……(二)最近十二個月內未履行向投資者作出

的公開承諾」。

景嘉微

2017年年度報告第五章「重要事項」之「二、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披露了

景嘉微

、喻麗麗、曾萬輝首次公開發行時所作承諾的履行情況,承諾人景

嘉微、喻麗麗、曾萬輝未有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上述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根據

景嘉微

、曾萬輝、喻麗麗的書面確認,承諾人自上述承諾作出起不存在

違反承諾的情形。

截至本回復出具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履行承諾的情況如下:

承諾內容

是否違反承諾

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

的「穩定股價」承諾

公司未發生啟動穩定股票措施的情形,公司、喻麗麗、曾

萬輝未有違反該承諾的情況,該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

的「本次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不

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的承諾

公司未發生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公司需要賠償投資者損失的情

形,公司、喻麗麗、曾萬輝未有違反該承諾的情況,該承

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

的「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

公司、喻麗麗、曾萬輝未有違反該承諾的情況,該承諾事

項正在履行中

施」的承諾

關於公司、喻麗麗、曾萬輝作出

的「約束機制」的承諾

公司、喻麗麗、曾萬輝未有違反該承諾的情況,無需啟動

相關約束機制,該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所

持股份自願鎖定」承諾

喻麗麗、曾萬輝所持公司股份目前仍在鎖定期內,喻麗麗、

曾萬輝未有違反該承諾的情況,該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持

股意向」承諾

喻麗麗、曾萬輝所持公司股份目前仍在鎖定期內,喻麗麗、

曾萬輝未有違反該承諾的情況,該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避

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範關聯交

易」的承諾

喻麗麗、曾萬輝目前的其他投資及任職情況如下:

1、喻麗麗、曾萬輝持有北京中房遠景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100%股權,該公司主營業務為諮詢管理。

2、曾萬輝擔任西藏瀟之湘在田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

夥)普通合伙人且與喻麗麗合計持有60%財產份額,該企

業主營業務為投資。

3、曾萬輝、喻麗麗通過西藏瀟之湘在田創業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持有西安華騰微波有限責任公司40.0%股權。

西安華騰微波有限責任公司致力於氣象雷達及相關領域產

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與

景嘉微

在業務範圍、

主要產品及其用途和特性、工藝路線、主要供應商、主要

客戶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不構成同業競爭關係。

4、曾萬輝、喻麗麗通過西藏瀟之湘在田創業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持有長沙超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70.0%股權。

長沙超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一直專注於紅外、可見光圖像

目標識別軟體及其應用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與景嘉

微在業務範圍、主要產品及其功能特性和用途、工作原理

及工藝路線、主要供應商、主要客戶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

不構成同業競爭關係。

5、喻麗麗持有西藏銀汐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0.9890%財產份額,該企業主營業務為企業管理及策劃。

6、喻麗麗持有北京中娛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1.62%股

權、實際控制人之一曾萬輝擔任該公司董事,該公司主營

業務為信息服務。

7、曾萬輝、喻麗麗合計持有烏魯木齊景嘉合創股權投資合

夥企業(有限合夥)80%財產份額,該企業主營業務為股

權投資。

8、喻麗麗持有持有上海鈞犀實業有限公司11.6667%股權

並擔任該公司董事,該公司主營業務為企業管理諮詢。

9、喻麗麗持有常州淳富神州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49.0998%財產份額,該企業主營業務為投資。

10、喻麗麗持有連山管控(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4.5%

股權,該公司主營業務為信息技術開發。

上述喻麗麗、曾萬輝投資及任職的企業與

景嘉微

之間不存

在同業競爭關係,喻麗麗、曾萬輝未違反避免同業競爭的

承諾,該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公司在2015年、2016年未發生經常性關聯交易。2017年,

公司實際控制人曾萬輝、喻麗麗通過西藏瀟之湘在田創業

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有長沙超創電子科技有限公

司70.0%股權。長沙超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為公司同一

控制下關聯企業,2017年,公司因採購原材料與長沙超創

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交易,交易金額22.5萬元。

公司的關聯交易系因業務發展需要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

進行,喻麗麗、曾萬輝未違反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的承諾,

該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關於喻麗麗、曾萬輝作出的「其

他承諾」

未發生因喻麗麗、曾萬輝未履行承諾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

的情形,公司、喻麗麗、曾萬輝未有違反該承諾的情況,

該承諾事項正在履行中

綜上,公司以及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違反其做出的相關承諾的情

形,本次發行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的規

定。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及

景嘉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出具的承諾

文件、

景嘉微

2017年年度報告,並取得了

景嘉微

、曾萬輝、喻麗麗的書面確認。

通過查詢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披露的曾萬輝、喻麗麗的股權變動情況以及

景嘉微

的股東名冊了解曾萬輝、喻麗麗股份鎖定情況。通過登陸工商網站查詢了

景嘉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參、控股公司情況,調查了發行人控股股東或實

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業務範圍、主要產品及其用途和特性、工藝路線、主要

供應商、主要客戶、與發行人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景嘉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作出了「穩定股價」、「本次公開募集及上市

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

施」、「約束機制」、「所持股份自願鎖定」、「持股意向」、「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

規範關聯交易」、「其他承諾」等相關承諾。

景嘉微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

在違反其做出的相關承諾的情形,本次發行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

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的規定。

問題7、申請人商品具有顯著的定製化特徵,報告期內申請人均未對存貨計

提跌價準備,請申請人說明其現有存貨是否存在減值風險,未計提存貨跌價準

備是否合理,請申報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

意見。

回覆:

一、請申請人說明其現有存貨是否存在減值風險,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是

否合理

(一)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的計算依據和方法

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為: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

當其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時,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通常按單個存貨

項目的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提取。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

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

的金額。在確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時,以取得的確鑿證據為基礎,同時考慮持有

存貨的目的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影響。本公司按以下方法提取期末存貨的

存貨跌價準備:

對於原材料,通過實地查看原材料的殘損情況,結合產成品的盈利狀況計提

存貨跌價準備。

對於在產品,編制在產品與合同核對表,對於有合同的在產品,將以合同售

價減去預計加工成本和銷售相關稅費後的價值與帳面成本比較測算;對於沒有合

同的在產品,以當期平均售價減去預計加工成本和銷售相關稅費與帳面成本比較

測算。對於沒有合同的、新研發的在產品,以預計售價減去預計加工成本和銷售

必需的相關稅費與帳面成本比較測算。

對於產成品,編制產成品合同對應表,對於有合同的產成品,將以合同售價

減去銷售相關稅費後的價值與帳面成本比較測算;對於沒有合同的產成品,以當

期平均售價減去銷售必需的相關稅費與帳面成本比較測算。對於沒有合同的、新

研發的庫存商品,以預計售價減去銷售必需的相關稅費與帳面成本比較測算。

(二)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合理性分析

1、原材料跌價準備計提分析

公司對於物料和產品質量嚴格要求,制定了《元器件貯存和有效貯存期要

求》、《PCB貯存、防護規範》、《來料檢驗通用規範》、《來料異常處理規範》和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工藝文件或操作規範,在原材料入庫、原材料貯

存達到一定期限、生產過程中各工序節點、生產完成入庫前以及產品出庫發貨前

對存貨進行檢測,如出現檢驗不合格的情況及時通過退換貨、返廠維修和報廢等

方式處理,並對提供不合格材料的供應商發出《供應商糾正預防措施表》。報告

期內各年末上述相關存貨亦未發生因變質使可變現淨值降低並需要計提存貨跌

價準備的情況。

由於公司產成品銷售能維持較高的毛利率水平,由原材料生產的產成品的估

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

額高於原材料的帳面值,且報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均經公司盤點,發行人原材料管

理較好,未發現存在殘損等跡象,因此報告期各期末原材料不存在跌價的風險。

2、在產品跌價準備計提分析

由於公司產成品銷售能維持較高的毛利率水平,由在產品生產的產成品的估

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

額高於在產品成本,且報告期各期末在產品均經公司盤點,未發現存在殘損等跡

象,因此報告期各期末在產品不用計提在產品跌價準備。

3、產成品跌價準備計提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的圖形顯控領域產品、小型專用化雷達領域產品等相關

存貨銷售價格穩定,且毛利率水平較高,在報告期各期末不存在存貨成本高於可

變現淨值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銷售費用率、銷售稅金率見下表:

期 間

產品銷售收入

(萬元)

產品銷售成本

(萬元)

毛利率

(%)

銷售費用率

(%)

銷售稅金率

(%)

2017年度

30,624.59

6,499.35

78.78

4.91

1.47

2016年度

27,800.58

6,083.10

78.12

4.44

1.66

2015年度

23,967.97

6,073.52

74.66

4.27

1.45

從表中可以看出2015年度至2017年度,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74.66%,

78.12%,78.78%,而各期銷售費用率和銷售稅金率均較低,遠低於公司各類產

品的毛利率,公司報告期內各期末產成品不存在跌價損失的跡象,無需計提跌價

準備。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會計師和保薦機構獲取了報告期內存貨明細表和在產品與合同核對表,對公

司期末存貨進行了監盤和抽盤,對存貨跌價準備執行實質性分析程序。

經核查,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發行人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發行人報告期內存貨

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是合理的。

問題8、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申請人應收商業承兌票據為140,839,559

元,規模增長較快。請申請人:(1)說明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應收帳款轉作應收

商業承兌票據的情況,是否存在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到期不能收回的情況,是否

存在未到期應收商業承兌票據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情況;(2)結合應

收商業承兌票據對應主要客戶近年來主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分析以及對已

發生之應收款逾期收回情況的分析,說明應收商業承兌票據金額較大、增長較

快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由於部分客戶資金緊 張或受市場發展的影響未能及時

付款或更改結算條款的情況;(3)是否已採取有效措施應對應收商業承兌匯票

無法按期足額兌付而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相關風險是否已充分披露。請申報

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說明報告期內是否存在應收帳款轉作應收商業承兌票據的情況,是否

存在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到期不能收回的情況,是否存在未到期應收商業承兌票

據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情況

(一)報告期內應收帳款轉作應收商業承兌票據的情況

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商業承兌票據均為實際收到票據時從應收帳款轉作應收

票據,所有應收票據均為真實存在的,不存在隨意將應收帳款轉作應收票據的情

況。最近三年,發行人應收帳款的收回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 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應收帳款收回金額

25,530.95

100%

21,852.87

100%

28,090.29

100%

其中:收到現金金額

7,385.79

28.93%

5,265.83

24.10%

7,934.75

28.25%

收到商業承兌匯票金額

15,332.85

60.05%

15,603.65

71.40%

19,652.60

69.96%

收到銀行承兌匯票金額

2,812.32

11.02%

983.39

4.50%

502.95

1.79%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發行人應收帳款收回的金額分別為

25,530.95萬元、21,852.87萬元和28,090.29萬元,其中以商業承兌匯票形式收回

的金額分別為15,332.85萬元、15,603.65萬元和19,652.60萬元,佔每年應收帳

款收回金額的比例分別為60.05%、71.40%和69.96%。

(二)報告期內不存在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到期不能收回的情況,不存在未

到期應收商業承兌票據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未出現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到期不能收回的情況,且公司的商

業匯票的出票人和承兌人大部分都屬於國家大型軍工集團企業,付款信用良好,

無跡象表明存在未到期應收商業承兌票據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情況。

二、結合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對應主要客戶近年來主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的分析以及對已發生之應收款逾期收回情況的分析,說明應收商業承兌票據金

額較大,增長較快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由於部分客戶資金緊張或受市場發展

的影響未能及時付款或更改結算條款的情況

(一)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對應主要客戶近年來主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

分析以及對已發生之應收款逾期收回情況的分析

最近三年,發行人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前五名客戶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客戶名稱

商業承兌匯票金額

2017年12月31日

1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8,738.27

2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電光設備研究所

2,152.46

3

蘇州長風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1,336.00

4

太原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774.20

5

南京恩瑞特實業有限公司

529.99

合 計

13,530.92

2016年12月31日

1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6,680.98

2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電光設備研究所

1,188.60

3

太原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600.00

4

蘇州長風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500.00

5

成都凱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60.00

合 計

9,229.58

2015年12月31日

1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7,488.25

2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電光設備研究所

864.93

3

蘇州長風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500.00

4

太原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359.60

5

成都凱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合 計

9,352.78

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前五名客戶均為國有軍工集團下屬

單位,經營狀況良好,信用狀況良好。

最近三年末,發行人對上述客戶的應收帳款帳齡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客戶名稱

應收帳款金額

其中:1年以內

1-2年

2017年12月31日

1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10,420.05

10,420.05

2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電光設

備研究所

3,188.45

3,188.45

3

蘇州長風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1,781.06

1,781.06

4

太原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863.30

863.30

序號

客戶名稱

應收帳款金額

其中:1年以內

1-2年

5

南京恩瑞特實業有限公司

12.88

12.88

合 計

16,265.74

16,265.74

2016年12月31日

1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8,994.36

8,994.36

2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電光設

備研究所

2,773.90

2,303.10

470.80

3

太原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457.50

457.50

4

蘇州長風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2,109.40

2,109.40

5

成都凱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78.35

278.35

合 計

14,613.51

14,142.71

470.80

2015年12月31日

1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5,410.73

5,410.73

2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電光設

備研究所

3,732.02

3,732.02

3

蘇州長風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1,068.44

1,068.44

4

太原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373.30

373.30

5

成都凱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23.50

223.50

合 計

10,807.99

10,807.99

2016年末,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電光設備研究所帳齡1-2年的應收帳

款金額為470.80萬元,公司應收帳款信用期為一年,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

陽電光設備研究所對該筆貨款逾期的原因為該所付款流程所需審批程序較多,導

致付款審批有所推遲。截至2017年3月,上述逾期貨款項已付清。

除上述情況外,最近三年末公司應收商業承兌匯票前五名客戶應收帳款帳齡

均在一年以內,不存在超過信用期未償還貨款的逾期情況。

(二)應收商業承兌票據金額較大,增長較快的主要原因系受到軍工電子

行業市場發展影響,部分客戶資金緊張,但不存在未及時付款或更改結算條款

的情況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應收票據餘額、營業收入、應收帳款、應收帳款周

轉率情況表如下:

單位:萬元

項 目

2015年末/2015年度

2016年末/2016年度

2017年末/2017年度

銀行承兌匯票

1,487.94

564.34

502.95

商業承兌匯票

9,372.78

9,400.41

14,083.96

應收票據合計

10,860.72

9,964.75

14,586.91

營業收入

23,967.97

27,800.58

30,624.59

應收帳款

10,801.94

16,506.67

19,427.67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2.21

2.04

1.70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商業承兌匯票金額分別為9,372.78

萬元、9,400.41萬元和14,083.96萬元,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2017年末商業承

兌匯票金額較2016年末增長49.82%,主要原因如下:2017年公司因業務規模增

加導致營業收入較2016年增長10.16%,同時,受到公司所處軍工電子行業的整

體影響,2016年開始,公司主要客戶的下遊方與其之間的結算流程進一步延長,

客戶對其下遊方的收款周期延長,導致部分客戶選擇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與公司

進行結算。

報告期內,公司與客戶籤訂的銷售合同未明確約定採用何種結算方式進行貨

款結算,不存在客戶更改結算條款的情況。

三、是否已採取有效措施應對應收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按期足額兌付而可能

產生的不利影響,相關風險是否已充分披露

公司設置票據專員對於即將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及時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並制定了逾期票據的追蹤管理制度,報告期內未出現應收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按期

足額兌付的情況。公司已在各報告期的年報中將應收票據的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

承兌匯票單獨列示,並在與金融工具相關的風險下列示應收票據產生的信用風

險,已履行充分披露相關風險的義務。

四、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會計師和保薦機構對最近三年末的商業承兌匯票進行監盤,並向商業承兌匯

票前手背書人進行函證,以及檢查商業承兌匯票發生額憑證及附件;核查報告期

內公司與主要客戶籤訂的銷售合同,並對主要客戶進行了訪談,了解對於結算方

式的約定;對發行人的應收帳款和客戶執行分析性程序;訪談公司票據專員,了

解公司對票據管理的內控流程;獲取並查閱公司制定的關於應對逾期票據跟蹤管

理的相關內控制度。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報告期內,發行人的商業承兌票據均為實際收到票據時從應收帳款轉作應收

票據,所有應收票據均為真實存在的,不存在隨意將應收帳款轉作應收票據的情

況,不存在應收商業承兌票據到期不能收回的情況以及未到期應收商業承兌票據

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情況;最近三年,發行人應收商業承兌匯票主要客

戶僅有一例客戶存在偶發性的應收款逾期情況,應收商業承兌匯票主要客戶經營

狀況良好,財務償還能力有保障,因公司未與客戶約定具體結算方式,選擇商業

承兌匯票結算是客戶單位的自主商業行為,無因客戶資金緊張或受市場發展的影

響而更改結算條款的情況;發行人已設定適當的防範票據不能按期承兌的制度以

及履行充分披露相關風險的義務。

問題9、根據申請人2017年年報,申請人2017年向第一大客戶銷售佔比為

87.66%。請結合申請人所在軍用電子產品行業技術發展狀況和趨勢、申請人與

其第一大客戶的歷史合作情況,說明申請人是否對其第一大客戶構成重大依賴,

是否存在相關技術升級換代的趨勢,是否存在對申請人持續盈利能力帶來重大

不利影響的風險,請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請結合申請人所在軍用電子產品行業技術發展狀況和趨勢、申請人與

其第一大客戶的歷史合作情況,說明申請人是否對其第一大客戶構成重大依賴,

是否存在相關技術升級換代的趨勢,是否存在對申請人持續盈利能力帶來重大

不利影響的風險

(一)軍用電子產品行業技術發展狀況和趨勢

1、現代化國防工業處於補償式發展階段,軍工晶片將向集成度更高、功耗

更低、運算速度更快、存儲空間更大、更加智能等方向發展

我國長期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國防投入相對有限,國防裝備的質量及性

能均與西方軍事強國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迫切需要發展現代化國防力量。隨著

我國綜合國力的日益提升,已具備了大力發展國防工業的經濟基礎,我國的國防

工業自本世紀開始進入補償式發展階段。2017年我國國防費用預算支出達

10,443.97億元人民幣,而2017年美國國防預算達到5,837億美元,是中國的3.5倍以

上,我國的現代化國防工業仍然具有非常廣闊的增長空間。國防信息化作為現代

戰爭的核心力量,是未來軍費投入的重點。

以物質和能量為基礎的機械化戰爭正逐步演變為以信息為基礎的信息戰爭,

傳統武器裝備在戰爭中的決定性作用正在逐步減弱,電子信息裝備徹底改變了現

代戰爭,現代戰爭已經發展為在電子信息的基礎上以戰鬥群為中心的交戰。在此

背景下,以顯控、雷達、通信、導航等為代表的電子信息裝備正扮演著越來越重

要的角色。隨著我國信息化武器裝備率的提升,未來對軍工晶片的需求也將快速

增長,對於軍工晶片這類用於航空航天、武器裝備上的特殊定製化晶片來說,芯

片的集成度、功耗等顯得尤為重要,軍工晶片將向集成度更高、功耗更低、運算

速度更快、存儲空間更大、更加智能等方向發展。

2、隨著機載、車載、艦載市場對於高度機械化和信息化需求的提升,圖形

顯控相關領域應用更加廣泛

(1)機載市場方面

隨著國際局勢的變化和我國綜合國力的提升,「建設一支強大的現代化的攻

防兼備的人民空軍」成為新時期空軍建設的指導思想,我國軍用飛機將迎來飛躍

性發展,航電系統尤其是顯控相關領域迎來了巨大的機遇,將在高科技機種中擁

有較大的市場。

從結構上看,目前我國的軍用飛機以殲擊機、轟炸機、運輸機、直升機等傳

統機型為主,但在信息化戰爭條件下各兵種、各機種協同作戰已成為發展趨勢,

軍用飛機的用途日益專業化、細分化,各種用途的高科技機種的作用顯得尤其重

要。同時,受現代化作戰方式的變化,以及軍隊需同時肩負著戰時、平時的不同

使命,傳統飛機也迎來新的需求增長。如直升機在現代陸戰中已成為坦克的剋星,

在地震、洪水等和平時期的搶險救災中也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因而我國對直升

機的數量增加和性能提升方面的需求大增。因此,可以預見隨著高科技機種相關

研究的逐步成熟和國防需求的拉動,我國軍用飛機的結構將日臻完善。

航電系統是高科技機種實現各種先進功能的保障,單架飛機所需的航電設備

比傳統飛機大幅增加,其中顯控設備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此航電系統尤其是顯

控系統在高科技機種中應用更加廣泛。

(2)車載市場方面

陸軍是我國傳統國防的主體,以坦克和裝甲車為代表的軍用車輛為陸軍的核

心力量。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坦克和裝甲車仍然相對傳統,進入21世紀,我國

加大了對坦克和裝甲車的投入,力圖將我國陸軍打造成為高度機械化和信息化的

現代化國防力量。坦克和裝甲車的顯控系統對其攻擊能力和戰場生存能力發揮著

重要作用。以火力瞄準為例,在敵我雙方移動過程中如何實現精確瞄準一直是難

題,在常規的顯控系統中加裝電子穩像模塊可有效解決該問題,實現精確打擊。

因此,先進的車載顯控系統在未來列裝的新型坦克和裝甲車及更新換代市場將擁

有良好的需求。

(3)艦載市場方面

隨著我國國家實力的提升和經濟的發展,海洋的重要性日益凸顯,我國海軍

急需由黃水海軍轉變為藍水海軍,對海軍建設的投入持續增加。雖然近年來我國

驅逐艦、護衛艦和潛艇等艦艇的數量和質量都在快速提升,航母也開始列裝我國

海軍,在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中國海軍仍有大量更新換代驅逐艦、護衛艦、潛艇,

建造大型艦船的需求。此外,隨著我國加強對海洋權益的維護,行政執法船舶也

將不斷增加。

軍用艦艇及行政執法船舶體積龐大、設備複雜,操作員全面了解艦艇及外部

情況難度較大,顯控系統可將各種關鍵信息傳遞至操作員,方便其做出決策。此

外,艦艇的顯控系統結構複雜,單個艦艇對顯控模塊及顯示器的需求量較大,建

造新型艦艇及艦艇的升級改造對先進的顯控設備均有較大的需求,因此艦載顯控

系統的市場空間亦不容小覷。

綜上,隨著機載、車載、艦載市場對於高度機械化和信息化需求的提升,圖

形顯控相關領域應用更加廣泛。

(二)發行人與第一大客戶的歷史合作情況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為中國軍隊提供先進航空武器裝備,是我國負責軍用

飛機研發、生產的軍工集團。

最近五年,公司向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下屬單位銷售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集團名

下屬公司名稱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銷售收入

佔營業

收入比

銷售收入

佔營業

收入比

銷售收入

佔營業

收入比

銷售收入

佔營業

收入比

銷售收入

佔營業

收入比

營業收入

30,624.59

100%

27,800.58

100%

23,967.97

100%

20,479.54

100%

16,303.59

100%

中國航

空工業

集團公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17,308.04

56.52%

16,969.93

61.04%

13,522.32

56.42%

14,747.48

72.01%

12,181.98

80.12%

太原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1,508.82

4.93%

981.14

3.53%

646.22

2.70%

500.36

2.44%

889.18

5.85%

蘇州長風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1,937.44

6.33%

2,650.80

9.54%

1,939.00

8.09%

1,491.54

7.28%

364.52

2.40%

上海埃威航空電子有限公司

48.31

0.16%

59.44

0.21%

32.05

0.13%

-

-

191.11

1.26%

中航華東光電有限公司

-

-

-

-

-

-

128.55

0.63%

-

-

瀋陽飛機設計研究所

75.73

0.25%

-

-

-

-

-

-

-

-

中國空空飛彈研究所

1,309.38

4.28%

828.03

2.98%

-

-

-

-

154.10

1.01%

瀋陽北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212.54

0.76%

-

-

-

-

-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雷華

電子技術研究所

196.23

0.64%

38.00

0.14%

-

-

-

-

-

-

無錫市雷華科技有限公司

-

-

6.84

0.02%

-

-

-

-

-

-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洛陽

電光設備研究所

4,034.24

13.17%

2,247.16

8.08%

4,507.17

18.80%

580.61

2.84%

1,423.37

9.36%

成都凱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411.53

1.34%

541.40

1.95%

291.40

1.22%

76.83

0.38%

-

-

陝西寶成航空儀表有限責任

公司

-

-

11.03

0.04%

-

-

-

-

-

-

北京中航賽維

安達科技

有限

公司

1.20

0.00%

-

-

-

-

-

-

-

-

洛陽偉信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14.52

0.05%

-

-

-

-

-

-

-

-

北京青雲航空儀表有限公司

-

-

14.36

0.05%

11.45

0.05%

26.78

0.13%

-

-

小計

26,845.44

87.66%

24,560.66

88.35%

20,949.61

87.41%

17,552.15

85.71%

15,204.25

93.26%

公司開展業務初期便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公司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首次合作以來,其一直是公

司第一大客戶。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是國內軍用飛機顯控領域最重要的系統級供應商,其亦

是公司在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的各下屬子公司中最重要的客戶,最近五年公司對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的銷售佔比均達到50%

以上。公司依據其在顯控模塊的

技術領先

優勢以及產品可靠性高、服務到位的產品優勢,於2012年4月,與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

所籤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成為其圖形顯控模塊最主要的供應商。隨著公司圖形顯控領域產品定型的逐漸增加,該客戶對公司產

品圖形顯控模塊採購金額持續增長。近年來,隨著發行人客戶數量增加,同時積極拓展其他民用領域產品,公司對中國航空無線電電

子研究所的銷售佔比整體呈現下降趨勢。目前,公司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合作關係正常、穩定,不存在可預見的影響雙方業務發

展的不確定性因素。

(三)說明申請人是否對其第一大客戶構成重大依賴,是否存在相關技術

升級換代的趨勢,是否存在對申請人持續盈利能力帶來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

1、公司主要客戶集中度高系軍工電子行業特殊性決定

2017年,公司向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銷售佔比為87.66%,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公司所處行業為軍工電子行業,在我國現行體制下,國有軍工集團在

整個行業中佔支配地位,尤其在武器裝備整機及系統級產品領域更形成壟斷優

勢,基於軍工電子行業的特殊性,其市場化程度不高,故我國軍工行業經營模式

高度集中。

第二,圖形顯控是公司現有的核心業務,公司產品絕大部分為定製化軍用電

子核心模塊,其客戶主要為特殊領域客戶。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是我國負責軍用飛機研發、生產的軍工集團,其下屬

單位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是負責軍用飛機顯控系統的主要單位。基於上述

兩方面原因,公司的圖形顯控業務自開展以來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關係,因此,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在公司歷史期的銷售佔比均較高。

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更是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旗下最重要的合作方,公

司依據在圖形顯控領域的先發優勢,2012年4月與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

籤署了戰略合作協議,為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提供航空電子系統用產品的

研製、生產和售後服務等方面的物資保障及其質量控制,同時參與新產品的技術

研製工作。

近年來,隨著發行人客戶數量增加,同時積極拓展其他民用領域產品,公司

對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的銷售佔比整體呈現下降趨勢。

綜上,發行人對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銷售佔比較高系軍工電子行業特殊性

決定,具有合理性。公司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形成了穩定的合作關係,雙方

不存在可預見的影響雙方業務發展的不確定性因素。同時,隨著公司民用領域業

務的發展,向第一大客戶銷售收入佔比呈逐年下降趨勢,因此不會對公司持續盈

利能力帶來重大不利影響。

2、第一大客戶未來可能存在相關技術升級換代的趨勢

為順應我國國防信息化建設的趨勢,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作為我國負責軍

用飛機研發、生產的軍工集團,隨著我國現代化國防工業的發展,以及航電系統

尤其是顯控相關領域在機載、車載、艦載市場的廣泛應用,不排除未來會對採購

的圖形顯控模塊在高可靠、高性能、低功耗等方面,以及對軍用晶片在高集成度、

低功耗、高運算速度、更大存儲空間、智能化等方向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3、第一大客戶銷售佔比較高和相關技術升級換代的趨勢不會對發行人持續

盈利能力帶來重大不利影響

第一大客戶銷售佔比較高和相關技術升級換代的趨勢不會對發行人持續盈

利能力帶來重大不利影響,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圖形顯控模塊在軍用飛機領域具有良好的市場基礎

公司在圖形顯控領域擁有圖形顯控模塊、圖形處理晶片、加固顯示器、加固

電子盤和加固計算機等產品,其中圖形顯控模塊是公司最為核心的產品。公司在

圖形顯控領域具備自主技術優勢,率先推出了應用獨立GPU、高度集成化的FPGA

和支持OpenGL標準的圖形顯控模塊。2007年,公司成功自主研發VxWorks嵌入

式作業系統下M9晶片驅動程序,隨後又順利解決了VxWorks系統下的3D圖形處

理難題,成功打造了基於M9、M72和M96的系列開發平臺和系列產品線。公司

以JM5400的成功研發為契機,逐步打造具有「中國芯」的系列開發平臺和系列

產品線。自2009年首款圖形顯控模塊定型以來,至2017年底,公司已有63款圖形

顯控模塊產品實現定型,此外還有數十款產品正處於定型前的研發階段。目前我

國新研製的絕大多數軍用飛機均使用公司的圖形顯控模塊,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

軍用飛機顯控系統換代也使用了公司產品,公司圖形顯控模塊在軍用飛機市場中

佔據明顯的優勢地位。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作為我國軍隊先進航空武器裝備的提供方,公司的圖

形顯控業務自開展以來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公司亦

是其圖形顯控模塊最主要的供應商。

(2)公司具有深厚的技術研發能力,是圖形處理器晶片國產化應用方面的

領軍企業

公司核心團隊成員主要來自解放軍最高工程技術學府——國防科學技術大

學,且均是在各自專業領域具備十年以上研發經驗的資深專家,公司依託核心團

隊建立了逾兩百人的的研發隊伍,專業構成主要有電子、計算機、通信、自動化

測試與控制、現代設計製造等,全面覆蓋系統設計、軟體算法、硬體電路、結構

設計、工藝設計等多個方面,為後續圖形顯控領域產品的研製生產提供了強有力

的技術支撐。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通過自主研發共有65項專利獲得授

權(其中57項為發明專利),並擁有軟體著作權50項,形成大量擁有自主知識

產權且經過客戶使用檢驗的IP核。

公司系我國目前唯一具有完全自主研發GPU晶片實力的A股上市公司,公

司自主研發具有完整智慧財產權的GPU JM5400晶片打破了外國晶片在我國高性

能GPU領域的壟斷,率先實現了軍用GPU國產化並佔有了較高的市場份額。

(3)依據客戶實際需求定製開發、生產

公司在售前售後過程中為客戶提供全方位一體化的服務。在售前籤訂技術協

議之前即選派優秀的工程師與客戶深入討論,了解客戶需求和項目的具體細節,

一方面增強了在短時間完成產品設計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幫助客戶挖掘需

求,有利於公司對後續產品發展趨勢的準確把握;在售後服務階段,公司具備快

速響應和較強的問題解決能力,在下遊客戶產品出現問題時主動響應客戶需求,

一貫以解決問題的態度首先幫助客戶找到真正的問題所在,消除客戶的後顧之

憂。這種全方位的服務模式使公司與客戶的關係更加緊密,可以第一時間掌握客

戶對產品和技術的需求變化,了解客戶技術升級換代的趨勢並能夠為此進行定製

化研發和生產。

(4)行業上下遊之間合作關係穩定

軍工行業資質、技術等壁壘較高,且基於穩定性、可靠性、保障性等考慮,

軍工產品一般均由原研製、定型廠家保障後續生產供應。此外,由於整機、系統、

模塊乃至核心元器件間存在兼容性問題,因此整機一旦定型即具有較強的路徑鎖

定特性。如果已定型產品生產過程中,因所用元器件及模塊停產、進口部件不再

供貨等各種原因需要更換相關部件,則需要逐級履行嚴格的報批、驗證程序,經

批准後方可更換。因此行業上下遊之間合作關係穩定。

二、保薦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相關文獻,了解軍工電子行業發展狀況和趨勢;獲取並查閱公

司第一大客戶及下屬企業銷售明細表;訪談第一大客戶的主要下屬子公司,了解

其與公司的歷史合作情況以及技術升級換代趨勢;訪談公司相關核心技術人員,

了解公司各產品的主要原理和用途以及研發特點。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一)公司主要客戶高度集中是因為公司所處的電子軍工行業特殊性所決

定;目前公司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形成了穩定的合作關係,雙方不存在可預

見的影響雙方業務發展的不確定性因素;隨著公司客戶數量增加,並積極拓展其

他民用領域產品,公司對中國航空無線電電子研究所的銷售佔比整體呈現下降趨

勢。因此,發行人對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銷售佔比較高具有合理性,不會對公

司持續盈利能力帶來重大不利影響。

(二)公司圖形顯控模塊在軍用飛機領域具有良好的市場基礎,是中國航空

工業集團公司圖形顯控模塊最主要的供應商。公司具有深厚的技術研發能力,已

成為圖形處理器晶片國產化應用方面的領軍企業。公司憑藉其在圖形處理器晶片

國產化應用方面的技術積累和先發優勢,將緊密抓住客戶對產品和技術的變化需

求,在出現技術升級換代趨勢時迅速根據客戶特點進行定製化研發生產。同時,

鑑於軍工行業的特殊性,行業上下遊之間合作關係穩定。因此,中國航空工業集

團公司相關技術升級換代的趨勢不會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帶來重大不利影響。

問題10、申請人及景美公司租賃長沙生產力促進中心(長沙新技術創業服

務中心)場地的租賃合同已於2017年12月31日到期。請申請人說明並披露該

租賃房產目前的狀態,是否完成續租手續,是否會對申請人業務的正常開展造

成不利影響。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

意見。

回覆:

一、請申請人說明並披露該租賃房產目前的狀態,是否完成續租手續,是

否會對申請人業務的正常開展造成不利影響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景嘉微

及景美公司所使用的辦公場所均通過租賃

形式取得,具體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用途

租賃期限

租賃面積

(平方米)

地址

申請人

長沙生產

力促進中

心(長沙新

技術創業

服務中心)

生產

經營

2016.10.01-

2017.12.31

4,166.46

長沙高新區麓景路2號長沙

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孵化、培

訓、後勤樓西棟(創業樓)一

樓103房間,孵化、培訓、後

勤樓西棟(創業樓)第二層至

第六層房間

景美公司

生產

經營

2016.10.01-

2017.12.31

647.20

長沙高新區麓景路2號長沙

科技成果轉化基地中試樓(創

富樓)2樓北向中廳F202房

間及中試樓3樓東頭南向

F305房間

景美公司

生產

經營

2017.03.01-

2017.12.31

109.00

長沙高新區麓景路2號長沙

科技成果轉化基地中試樓(創

富樓)四樓X402房間

2018年1月,

景嘉微

位於長沙市嶽麓區梅溪湖路的辦公場所達到可使用狀

態,

景嘉微

於2018年1月13日發布《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變

更辦公地址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02),

景嘉微

將辦公地址由長沙高新開發

區麓谷麓景路2號變更至長沙市嶽麓區梅溪湖路1號。

景嘉微

及景美公司原租賃

房產的面積共計4,922.66㎡,變更主要辦公地址後,

景嘉微

及景美公司不再需要

向出租方長沙生產力促進中心(長沙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續租大面積的辦公場

所。

截至本回復出具日,發行人及景美公司已就續租及變更租賃面積等事宜與出

租方達成一致並籤署了《場地使用協議》。根據

景嘉微

及景美公司的正在履行的

《場地使用協議》,截至本回復出具日,

景嘉微

向長沙生產力促進中心(長沙新

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租賃了位於長沙高新區麓景路2號創優樓4樓U415房間,

租賃面積共計32㎡,租賃期限至2019年3月31日;景美公司向長沙生產力促

進中心(長沙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租賃了位於長沙高新區麓景路2號中試樓3

樓F305房間,租賃面積共計39㎡,租賃期限至2019年2月4日。

出租方長沙生產力促進中心已取得前述租賃房產的產權證書,產權證號分別

為「房權證嶽麓字第716192865號」和「房權證嶽麓字第716192650號」。上述

租賃房產的續租不會對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造成不利影響。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

景嘉微

關於變更辦公地址的公告,獲取並查閱

景嘉微

及景美公司與出租方長沙生產力促進中心(長沙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籤署的《場地使用協議》。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景嘉微

及景美公司已就變更租賃面積和續租事宜與出租方達成一致,並與出

租方重新籤訂了變更租賃面積後的租賃合同,且出租方已就租賃房產取得權屬證

書,不會對

景嘉微

及景美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造成不利影響。

問題11、2017年3月至今,申請人獨立董事王豔春、謝新洲和匡青松先後

辭職。請申請人說明上述三名獨立董事辭職的原因,是否存在任何爭議或潛在

爭議,說明該等辭職是否系由於與申請人、申請人管理層意見不一致或其他非

正常理由等情況,是否對申請人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請申請人律師

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請申請人說明上述三名獨立董事辭職的原因,是否存在任何爭議或潛

在爭議,說明該等辭職是否系由於與申請人、申請人管理層意見不一致或其他

非正常理由等情況,是否對申請人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一)上述三名獨立董事辭職的原因

1、王豔春辭職原因

根據王豔春的確認,王豔春生於1957年,2017年其提出辭職時已年滿六十

歲,王豔春因身體原因辭去

景嘉微

獨立董事職務,與

景嘉微

不存在爭議或潛在爭

議,其辭職不存在與

景嘉微

景嘉微

管理層意見不一致或其他非正常理由等情

況。

2、謝新洲辭職原因

根據謝新洲的確認,謝新洲在擔任

景嘉微

獨立董事期間同時任職於北京大學

市場與媒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因自身身兼多職,已無多餘時間及精力

處理公司相關事務,故於公司上市之後提請辭職。謝新洲與

景嘉微

不存在爭議或

潛在爭議,其辭職不存在與

景嘉微

景嘉微

管理層意見不一致或其他非正常理由

等情況。

3、匡青松辭職原因

根據匡青松的確認,匡青松在擔任

景嘉微

獨立董事期間同時擔任湖南商學院

法學院副教授及上海建緯(長沙)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因自身身兼多職,無多

餘時間及精力處理

景嘉微

相關事務,故提出辭職。匡青松與

景嘉微

不存在爭議或

潛在爭議,其辭職不存在與

景嘉微

景嘉微

管理層意見不一致或其他非正常理由

等情況。

(二)原獨立董事辭職不會對

景嘉微

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1、公司已及時補選獨立董事並履行相關程序

2017年3月,獨立董事王豔春、謝新洲向

景嘉微

提出辭職,

景嘉微

於2017

年4月19日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補選了兩名獨立董事;2018年1月,獨

立董事匡青松提出辭職,

景嘉微

於2018年2月5日召開2018年度第一次臨時股

東大會補選了一名獨立董事。

景嘉微

在上述獨立董事辭職後均及時進行了獨立董事的補選,確保了公司治

理結構的完整性。

2、非獨立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在最近三年未發生變化

發行人董事會共7名董事,其中,非獨立董事4名,獨立董事3名。發行人

高級管理人員5人。發行人的非獨立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均為發行人生產經營負

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其基本情況具體如下:

姓名

職務

簡介

曾萬輝

董事長、總經

1970年出生,畢業於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微波與毫米波技術專業,碩

士學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95年至2005年在北京新神劍

經濟技術發展有限公司擔任市場部經理,2006年起在公司擔任領導

職務,現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喻麗麗

副董事長

1968年出生,高中學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88年至2006

年曆任廣州市廣空汽車配件經營部經理、北京新神劍經濟技術發展公

司辦公室副主任,2006年起在北麥公司擔任領導職務,現任公司副

董事長。

饒先宏

董事

1968年出生,畢業於國防科學技術大學軍事技術運籌學專業,碩士

學歷,副教授職稱,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94年至2005年在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工作,曾任軍事技術運籌學教研室助教、講師、副

教授、教研室副主任。2006年起在公司擔任領導職務,現任公司董

事、首席專家、技術委員會主任。

田立松

董事

1970年出生,畢業於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微波技術與電磁場工程專業,

博士學歷,副教授職稱,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91年至2008

年在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工作,曾任微波技術教研室教員、副主任;2009

年起在北麥公司工作,現任公司董事、技術委員會委員。

胡亞華

副總經理

1969年出生,畢業於國防科學技術大學通信與電子系統專業,碩士

學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95年至2005年先後在國防科學

技術大學電子技術系擔任助教、講師,在湖南中芯數位技術有限公司

擔任研發部經理。2006年起在公司擔任領導職務,現任公司副總經

理、技術委員會委員。

餘聖發

常務副總經理

1972年出生,畢業於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信息與通信系統專業,碩士

學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96年至2006年在國防科學技術

大學科研部擔任講師。2007年起在公司工作,現任公司常務副總經

理、技術委員會委員。

羅競成

財務總監

1967年出生,畢業於湖南大學會計系,本科學歷,湖南大學MBA,

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89年至2007年先後在深石化株洲塑膠

公司擔任會計主管,在株洲盛鑫冰晶石公司擔任財務部經理。2008

年起在公司工作,現任公司財務總監。

廖凱

董事會秘書

1981年出生,畢業於湘潭大學,碩士學歷,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

權。2004年至2013年曾先後在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長沙興嘉生

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3月至今任職於公司,現任公司

董事會秘書。

景嘉微

上述非獨立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在最近三年均未發生變化,公司的管

理團隊穩定,公司生產經營正常。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發行人律師和保薦機構取得了獨立董事王豔春、謝新洲和匡青松辭職的辭職

報告,訪談了王豔春、謝新洲和匡青松;發行人律師和保薦機構取得了

景嘉微

選獨立董事的會議文件,查閱了

景嘉微

現任非獨立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

取得了

景嘉微

的書面說明。

經核查,發行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景嘉微

獨立董事王豔春,謝新洲和匡青松辭職後與

景嘉微

不存在任何爭議或

潛在爭議,該等辭職不存在系由於與

景嘉微

景嘉微

管理層意見不一致或其他非

正常理由等情況;

景嘉微

在獨立董事辭職後及時進行了獨立董事的補選,且景嘉

微最近三年的非獨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變化,

景嘉微

保持正常生產經

營,該等獨立董事的辭職未對

景嘉微

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問題12、申請人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科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

於2012年啟動,部分合同款項尚未達到支付的條件。請申請人進一步說明並披

露該項目實際進展情況,部分合同款項尚未達到支付的條件的具體情況,是否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方法和程序,並明

確發表核查意見。

回覆:

一、請申請人進一步說明並披露該項目實際進展情況,部分合同款項尚未

達到支付的條件的具體情況,是否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項目

科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計劃投入總金額為23,667.00萬元,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實際投入金額為17,554.86萬元,投資進度為74.13%;截至2018

年6月30日,該項目實際投入金額為19,009.36萬元,投資進度為80.32%。

科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項目主體部分已於2018年1月15日正式投

入使用,部分工程、設備及安裝款尚未支付,項目已具備主要使用功能。截至

2018年5月31日,該項目涉及的尚未完成支付的主要合同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施工單位

合同金額

已付金額

未付金額

付款進度

主體

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

5,550.75

4,591.93

958.81

82.73%

1#樓精裝

蘇州

金螳螂

建築裝飾股份有限

公司

2,510.00

1,380.70

1,129.30

55.01%

外牆

江河創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205.54

1,480.85

724.69

67.14%

弱電

海泉世安工程有限公司

737.94

589.77

148.18

79.92%

排水與排

汙工程

湖南中盛工程有限公司

464.00

240.43

223.57

51.82%

消防

湖南自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392.51

333.45

59.06

84.95%

配電

華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37.71

202.05

35.66

85.00%

亮化

深圳市盛源強科技有限公司

205.00

113.90

91.10

55.56%

3#樓土石

長沙鴻武土石方有限公司

186.00

134.72

51.28

72.43%

門窗

重慶市尹氏木業有限公司

142.41

122.79

19.62

86.22%

電梯

湖南三陽電梯有限公司

130.20

119.84

10.36

92.04%

人防

長沙市人防工程防護工設備廠

41.00

24.60

16.40

60.00%

門窗

湖南豪源防火門有限公司

36.60

21.96

14.64

60.00%

合計

12,839.64

9,356.97

3,482.67

-

截至本回復出具日,上述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均已基本完工,且已經達到預定

的使用需求,但鑑於工程完工後的驗收工作尚需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並由專業

的中介機構根據合同、籤證、施工記錄等資料對驗收申請材料進行審驗,耗時較

長,故相關工程驗收及尾款支付工作尚未完成。截至2018年6月30日,科研生

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已使用募集資金19,009.36萬元,投資進度為80.32%,

剩餘募集資金擬繼續投入到前述合同款項支付及設備採購安裝。

綜上所述,科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項目主體部分已完工並投入使用,

目前尚有部分工程未進行驗收,部分工程尾款尚未支付,此外,部分設備採購安

裝工程尚未完成。出于謹慎性考慮,發行人以工程全部投入使用且募集資金全部

投入作為項目整體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標準,根據公司預計支付進度,該項目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二、中介機構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律師和保薦機構對發行人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科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一期)實際進展情況及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履行的核查程序與核查方法包

括:現場檢查,實地查看科研生產基地建設(一期)項目建設及投入使用情況,

訪談項目經辦人員,檢查合同以及公司的分類明細帳,並抽查了記帳憑證,檢查

核對募集資金專戶月度銀行對帳單,查閱發行人出具的定期報告、《前次募集資

金使用情況報告》以及會計師出具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鑑證報告》,此外,

保薦機構針對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情況對募資金專戶所在銀行和部分工程

供應商進行了函證。

經核查,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前述科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項目建

設實際進展情況的說明和披露與實際情況相符,科研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

項目主體部分已於2018年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部分工程、設備及安裝款尚

未支付,項目已具備主要使用功能。出于謹慎性考慮,發行人以工程全部投入使

用且募集資金全部投入作為項目整體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標準,根據公司預計

支付進度,該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問題13、申請人本次募集資金擬用於高性能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和面

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等項目。請申請人進一步:(1)分

析說明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對上述項目的支持情況;(2)分析說明並披露上述

項目建設面臨的IP授權風險、晶片代工生產是否可能受到限制等風險。請申請

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分析說明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對上述項目的支持情況

本次募集資金擬用於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和面向消費電子

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等項目建設。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主要涉及JM9231和JM9271兩款

圖形處理晶片的研發及產業化,相關產品將分別用於國產化辦公電腦,可攜式計

算機、中低端的遊戲機、高端嵌入式系統等消費電子領域和人工智慧、安防監控、

語音識別、深度學習、雲計算等高端應用領域。

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是通過研究突破通用

MCU晶片、BLE低功耗藍牙晶片、Type-C&PD接口控制晶片三類通用晶片的若

幹關鍵技術,研製出滿足消費電子市場需求的晶片產品。

上述項目所屬的晶片設計領域,是集成電路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集成電路

產業是國家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產業發展程度是體現國家科技發展綜合實

力的重要因素。同時集成電路行業作為國防安全的支柱行業,得到國家的高度重

視和大力支持。

(一)主要國家戰略及產業政策

2018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論述我國實體經

濟發展中,指出「推動集成電路、第五代移動通信、飛機發動機、

新能源

汽車、

新材料等產業發展」,把推動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放在實體經濟發展的首位強調。

過去十年,我國政府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大力推動集成電路行業的

發展,具體如下表所示:

序號

頒布時間

戰略/政策

頒布部門

相關內容

1

2018年3月

《關於集成電路生產企

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8〕27號)

財政部、國家稅

務總局、發改委、

工信部

對於滿足一定條件的集成電路

生產企業或項目,在一定期限內

實施稅收減免

2

2018年3月

《政府工作報告》

國務院

加快製造強國建設。推動集成電

路、第五代移動通信等產業發

展,實施重大短板裝備專項工

程,推進智能製造,發展工業互

聯網平臺,創建「中國製造2025」

示範區。

3

2016年11月

《「十三五」國家戰略

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國務院

提升核心基礎硬體供給能力,提

升關鍵晶片設計水平,發展面向

新應用的晶片

4

2016年5月

《關於軟體和集成電路

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

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

稅[2012]27號)

財政部、國家稅

務總局、發改委、

工信部

落實了享受財稅〔2012〕27號文

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軟體、

集成電路企業的稅收優惠工作

5

2015年5月

《中國製造2025》

國務院

為大力提升集成電路設計水平,

將集成電路納入「新一代信息

技術產業」重點領域

6

2014年6月

《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

展推進綱要》

國務院

提出著力發展集成電路設計業,

以帶動製造業的發展,持續推動

先進生產線的任務。同時,引導

國家產業投資基金資金進入集

成電路行業

7

2013年2月

《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

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

發改委

將集成電路測試裝備列入戰略

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

8

2012年7月

《「十二五」國家戰略

國務院

提出要大力提升高性能集成電

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路產品的自主研發能力,突破先

進晶片製造技術,加強相關封

裝、測試等裝備的研發,培育集

成電路產業競爭優勢

9

2012年4月

《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

業「十二五」發展規

劃》

工信部

提出重點發展集成電路設計,著

重提高高端晶片領域設計能力

10

2012年2月

《集成電路產業「十二

五」發展規劃》

工信部

為「十二五」期間集成電路的

發展指明了方向

11

2011年6月

《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

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

(2011年度)》

國家發改委、科

技部、工信部、

商務部、國家知

識產權局

將集成電路列為優先發展的高

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

12

2011年3月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

要》

十一屆全國人大

四次會議

提出大力發展包括集成電路產

業在內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

13

2011年1月

《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

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

若干政策》

國務院

進一步落實鼓勵集成電路產業

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投融資政

策、研究發展政策、人才政策等

優惠政策

14

2010年10月

《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

戰略新興產業的決定》

(國發[2010]32號)

國務院

提出著力發展集成電路、高端軟

件、高端伺服器等核心基礎產業

15

2006年2月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

術發展規劃綱要

(2006-2020年)》

國務院

將高端通用晶片及基礎軟體、極

大規模集成電路製造技術及成

套工藝作列為16個重大專項,並

在稅收優惠、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

面提出了政策和措施

16

2001年10月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

護條例實施細則》

國家知識產權局

進一步完善了《集成電路布圖設

計保護條例》實施細則

17

2001年3月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

護條例》

國務院

為了鼓勵集成電路技術創新,促

進科學技術的發展,同時保護集

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18

2000年6月

《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

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

幹政策》

國務院

該政策對對集成電路產業實施

全面優惠,包括投產業技術政

策、出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

融資政策、稅收政策等方面,是

集成電路產業的核心政策

註:上表中發改委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工信部為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科技部為

科學和技術部簡稱。

(二)《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提出產業發展目標及保障措施

集成電路產業是我國信息技術產業的核心。我國對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高度

重視,將其納入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國家安全的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產

業。2014年,國務院發布《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對集成電路的規

模增速以及製造工藝水平提出了發展目標,並配套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該綱要

中提出了成立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設立國家產業投資基金、加大金

融支持、落實稅收支持政策、加強推廣應用等八大保障措施。

序號

措施

具體安排

1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強化頂層設計,

成立諮詢委員會

2

設立國家產業投資基金

設立國家產業投資基金,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重點

支持集成電路製造領域

3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政策性銀行以及商業銀行加強信貸支持,支持集成電

路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等

金融服務支持

4

落實稅收支持政策

落實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稅收政策

5

加強安全可靠軟硬體的推

廣應用

加大政府採購需求。鼓勵基礎電信和網際網路企業採購

基於安全可靠軟硬體的整機和系統

6

強化企業創新能力建設

支持聯盟發展,保護智慧財產權,加強集成電路知識產

權的運用和保護

7

加大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

高校與集成電路企業聯合培養人才、千人計劃引進優

秀人才

8

繼續擴大對外開放

吸引國(境)外資金、技術和人才,擴大國際合作,

加強兩岸技術、產業合作

(三)產業投資基金的支持

根據國務院《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有關安排,國家為推進集成

電路產業發展,在資金方面也給予了有力的支持。截至2017年末,僅考慮國家

和地方等政策性資金就已經超過了5,000億元人民幣。

國家集成電路基金首期實際募集資金1,387.2億元,截至2017年12月底累

計決策項目67個,涉及49家集成電路企業,承諾出資1188億元,實際出資848

億元(數據來源:wind、公開資料整理)。截至2018年5月末,國家集成電路基

金對外投資的主要上市公司及其所持股權情況如下表所示:

企業名稱

上市地點

持股比例

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0981.HK)

香港

15.06%

湖南

國科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00672.SZ)

深圳

15.79%

北京

北鬥星通

導航技術股份有限公司(002151.SZ)

深圳

11.45%

三安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600703.SH)

上海

11.30%

北京

兆易創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986.SH)

上海

11.00%

國微技術控股有限公司(2239.HK)

香港

9.77%

江蘇

長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

上海

9.54%

杭州

長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300604.SZ)

深圳

7.32%

北方華創

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371.SZ)

深圳

7.50%

深圳市

匯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603160.SH)

上海

6.65%

蘇州晶方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05.SH)

上海

9.32%

通富微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56.SZ)

深圳

21.72%

ACM Research, Inc

納斯達克

5.51%

目前,國家集成電路基金二期已經開始募集,總規模不低於1,500億元。此

外,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託管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採用投貸聯動的方式推動產業發

展,通過「貸款支持+國開發展基金投資」的方式,為集成電路設計和製造企業

提供股權和信貸支持。

在國家集成電路基金之外,多個省市也相繼成立或準備成立集成電路產業投

資基金,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廣東等在內的十幾個省市已成立專門扶植集成電

路產業發展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截至2017年12月地方政府投向半導體產業基金

情況如下表所示:

地區

時間

規模

投向

北京

2013.12

300億

投資集成電路設計、製造、封裝、測試、核心設備等關鍵環節

天津

2014.2

2億/年

集成電路設計

安徽

2014.11

2.5億

半導體和電子信息行業

廣東

2015.7

5億/年

支持實際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發

江蘇

2015.7

10億

支持集成電路設計把產業、晶片生產、先進封測業等

湖北

2015.8

300億

投資集成電路製造業,薦股設計、封裝等上下遊產業

深圳

2015.10

200億

促進深圳在存儲器領域的進一步發展,鼓勵企業持續技術創新,

實現跨越式發展

上海

2016.1

500億

100億設計業併購基金,100億裝備材料業基金,300億製造業基金

廈門

2016.3

160億

培育一批符合廈門產業發展方向,有核心競爭力、有發展前景、有

資本價值、有自主創新能力、代表先進水平的標杆企業

四川

2016.3

100-200億

扶持壯大四川優勢的集成電路相關產業

廣東

2016.6

150億

投向集成電路設計部、製造、封測及材料裝備等產業鏈重大和創新

項目

陝西

2016.8

300億

圍繞陝西省集成電路製造、封測、核心裝備等產業鏈關鍵環節的

重點項目投資

南京

2016.12

500-600億

推動南京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無錫

2017.1

200億

重點聚焦、培育若干個國內外知名的集成電路龍頭企業,扶持一批

中小型集成電路企業

崑山

2017.2

100億

引導社會資本、產業基金和金融資本等投向集成電路

安徽

2017.5

300億

重點投資集成電路晶圓製造、設計、封測、裝備材料等全產業領

數據來源:各地方政府網站整理

(四)湖南省地方政策支持

在省級政府層面,也給予了本次募集資金擬投資項目以較好的產業政策支

持。根據《湖南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規劃》和《湖南省關於鼓勵集成電路產業發

展的若干政策》,到2020年,湖南省集成電路產業年銷售收入將達400億元,逐

步形成以設計業為龍頭、特色製造業為核心、配套產業為支撐的產業格局,致力

打造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特色聚集區。湖南省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從投融資環境、

稅收優惠、人才引進、公共服務等各個方面為公司的發展和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

提供了較好的支持,具體如下表所示:

頒布時

戰略/政策

頒布部

相關內容

1

2016年

12月

《湖南省電

子信息製造

業「十三五」

發展規劃》

湖南省

經紀和

信息化

委員會

建設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特色集聚區,打造以安全自主

可控晶片設計為核心的特色產業集群。充分發揮景嘉

微、

國科微

等集成電路設計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在

CPU 、GPU、DSP、固態存儲控制器等高端通用晶片

的研發及產業化上積極對接國家戰略。

2

2016年

12月

《湖南省

「十三五」

科技創新規

劃》

湖南省

政府

開展自主高性能CPU/DSP/GPU處理器等高端晶片的

研發,以高端晶片帶動通信、醫療電子、工業控制、

虛擬實境/增強現實等行業專用晶片的研發。推動IGBT

在軌道交通、船舶、電力、家電等行業的廣泛應用。

實施自主集成電路示範性應用工程,大力發展自主可

信息安全

產品和智能終端產品,積極營造「集成電

路+」產業生態。

3

2016年

11月

《湖南省

「十三五」

新型》

湖南省

經紀和

信息化

委員會

集成電路:重點發展與省內整機聯動的CPU/GPU、高

速AD/DA、存儲器控制器、無線WIFI等集成電路設計

業,以IGBT、Sic器件等為主的集成電路特色製造業,

以承接產業轉移為手段延伸發展封裝測試業,培育發

展集成電路關鍵裝備及材料國產化。依託

國科微

電子、

景嘉微

電子等骨幹企業,支持核心技術攻關和自主知

識產權產品創新,加快形成以設計業為龍頭、特色制

造業為核心、配套產業為支撐的格局,努力建成我國

集成電路產業特色集聚區。

4

2015年5

湖南省集成

電路產業發

展規劃

湖南省

政府

到2020年,集成電路產業銷售收入超過400億元;近期

重點發展省內有一定產業基礎的晶片,主要包括:國

家戰略性強的安全可靠中央處理器(CPU)、圖形處

理器(GPU)和作業系統;產業基礎好的功率電子芯

片、數位電視晶片、音頻處理晶片、物聯網晶片、智

能穿戴設備晶片和衛星導航晶片。

(五)國家高度重視信息技術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端芯

片發展

根據公開報導,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都曾強調過科技創新

的重要性,他還多次提到要掌握核心技術,並指出核心技術受制於人是最大的隱

患,而核心技術靠化緣是要不來的,只有自力更生。在2018年4月20日至21

日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指出:核心

技術是國之重器。要下定決心、保持恆心、找準重心,加速推動信息領域核心技

術突破。2018年4月26日上午,習近平總書記來到武漢新芯集成電路製造有限

公司,察看集成電路生產線,了解晶片全流程智能化製造和加快國產化進程等情

況,指出要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一些重大核心技術必須靠自己攻堅克

難。機遇前所未有,挑戰前所未有。所有關鍵崗位、重要產業,都要有一份責任

感、使命感。每個人都要在各自的崗位上,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作出

貢獻。

國家對包括關鍵晶片在內的重大核心技術高度重視。近期發生的「

中興通訊

事件」和中美貿易談判等事件,將促進整個行業更加重視核心智慧財產權,促使國

家加強對晶片自主可控替代化的重要性認識並進一步加大原創核心技術尤其是

核心晶片技術的研發和投入,以力爭擺脫對國外核心技術的單方面依賴。

本次項目擬投入高性能圖形處理晶片的研發及產業化建設,符合國家戰略和

政策對於發展自主智慧財產權集成電路產業的需要,有助於國產高性能圖形處理芯

片佔領產業制高點,有利於打破國際廠商對通用高性能GPU晶片的壟斷,為產

業鏈上下遊爭取到更多的話語權。

(六)中介機構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通過網際網路

查詢方式查閱了相關政府部門網站、公開報導以及第三方研究報告,了解了與本

次投資項目所屬行業相關的國家戰略和政策法規信息。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支持和鼓勵本次「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

項目」及「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所屬的集成電路

行業的發展;同時,國家高度重視信息技術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

高端晶片發展,為上述項目的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分析說明並披露上述項目建設面臨的IP授權風險、晶片代工生產是否

可能受到限制等風險

(一)IP授權風險分析

如本回復第1題之「三、申請人是否已就相關智慧財產權授權事宜與授權方籤

署了有約束力的協議,其取得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授權是否存在風險,相關募投項目

的實施是否存在不確定性」所述: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知

識產權授權費包括高速接口PHY、高速接口控制器、高清編解碼以及高速小數

分頻PLL等智慧財產權的授權支出;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

化項目的智慧財產權授權費包括BLE IP、FS PHY、SARADC、MCU核以及Flash

快閃記憶體等授權費用支出。上述智慧財產權均屬於通用類、基礎性、高度標準化的技術,

供應市場競爭程度高、供應商眾多,相關授權使用費的授權方均為第三方專業廠

商,除美國外,在歐洲、臺灣、日本、韓國、印度、加拿大、中國大陸等其他地

區均有分布,發行人獲取授權的渠道較多,相關智慧財產權具有較強的可替換性。

因此,發行人取得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授權不存在重大風險。

(二)晶片代工生產受到限制的風險分析

本次募投項目採用無晶圓廠(Fabless)運營模式,作為集成電路設計領域內

通常採用的經營模式,專注於集成電路晶片的設計、研發以及部分測試工序,在

生產製造、封裝及測試環節採用專業的第三方企業代工模式。該模式於近十多年

來全球集成電路晶片產業中逐漸得到越來越多廠商的運用,符合集成電路產業垂

直分工的特點。

能夠為發行人現有業務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的晶片生產提供代工的部

分廠商如下表所示:

代工環節

部分可提供代工的廠商

所屬國家和地區

生產製造

(晶圓)

聯華電子、中芯國際、GlobalFoudaries、意法半導體、三星半導體、

臺積電等

中國大陸、臺灣、

美國、歐洲、韓國

封裝測試

日月光半導體、蘇州通富超微、

長電科技

、西安微電子、

氣派科技

等(對於部分消費電子類晶片,發行人自身有一定的測試能力)

中國大陸、臺灣

如上表所示,可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涉及的晶片提供生產製造代工的

廠商包括聯華電子、中芯國際、GlobalFoudaries、意法半導體、三星、臺積電等,

可提供封裝測試代工的廠商包括日月光半導體、蘇州通富超微、

長電科技

、西安

微電子、

氣派科技

等。相關代工廠商數量相對較多。同時,中芯國際、臺積電等

主要的晶圓代工廠商正進一步加快在中國大陸地區投資建設和產能擴充的進度,

相關代工廠商產能呈快速增長的趨勢。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預計需求量佔單一

代工廠商產能比例較小,且對於部分消費電子類晶片,發行人自身有一定的測試

能力,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的晶片代工生產在供應商產能方面不存

在重大風險。

同時,本次募投項目的銷售擬主要面向國內民用消費市場,包括國產化電腦

替換市場、國內雲計算與人工智慧市場以及消費類電子市場,高性能通用圖形處

理器研發及產業化相關產品的主要客戶為國產計算機主機廠商以及GPU晶片主

要應用終端集成商,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銷售客戶主要包括方案商和

整機廠商。不涉及向敏感國家和地區銷售禁運產品的情況,因此境外代工廠商受

到美國等相關國家和地區政策限制的可能性較小。

綜上所述,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相關的晶片代工生產不存在重大風險,

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產生重大不確定性。

(三)中介機構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通過對發行人主要技術人員進行訪談、查閱發行人募

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查閱行業研究報告及同行業上市公司公開資料等

方式,對本次募集資金項目建設面臨的IP授權風險、晶片代工生產是否可能受

到限制等風險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取得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授權不存在重大風險,也

不存在晶片代工生產受到限制的重大風險,上述事項不會對相關募投項目的實施

產生重大不確定性。

問題14、2018年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下降,淨利潤明顯下滑;過去三年又

一期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186.37萬元、4,690.66萬元、

2,141.80萬元和-2,456.01萬元,遠低於同期歸母淨利潤8,895.48萬元、10,528.65

萬元/11,882.94萬元和1,405.98萬元;(1)請申請人說明2018年第一季度收入和

淨利潤下滑的原因,以及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遠低於同期歸母淨利潤

的原因;(2)應收帳款和存貨逐年上升,相應的周轉率逐年下降,請申請人說

明周轉率下降的原因,以及相關壞帳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是否充分計提。

回覆:

一、請申請人說明2018年第一季度收入和淨利潤下滑的原因,以及經營活

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遠低於同期歸母淨利潤的原因

發行人2018年一季度營業收入為6,132.84萬元,較2017年一季度營業收入

4,936.94萬元,同比上升24.22%;2018年一季度淨利潤1,405.98萬元較2017年

一季度淨利潤1,305.51萬元同比上升7.70%,未出現收入及淨利潤同比下滑的情

況。

發行人經營活動現金流淨額與淨利潤的關係如下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淨利潤

1,405.98

11,882.94

10,528.65

8,895.48

加: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202.19

319.99

582.22

-256.19

固定資產折舊

168.93

343.10

309.18

325.57

無形資產攤銷

51.15

190.77

178.31

175.88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16.66

82.88

290.12

60.94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

其他長期資產的損失

-0.31

1.45

財務費用

42.63

340.83

投資損失

-1.22

-99.65

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

-38.32

120.65

-304.48

-7.00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

存貨的減少

-1,390.56

-1,618.61

-832.82

94.36

經營性應收項目的減少

-3,235.51

-9,887.54

-6,323.54

-4,256.55

經營性應付項目的增加

88.56

-261.63

320.36

-188.42

其他

274.92

970.48

0.00

0.00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淨額

-2,456.01

2,141.80

4,690.66

5,186.37

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公司現金利潤比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456.01

2,141.80

4,690.66

5,186.37

淨利潤

1,405.98

11,882.94

10,528.65

8,895.48

現金利潤比

-1.74

0.18

0.45

0.58

申請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的差異主要與存貨增減變動、經營性

應收項目的變動相關。如上表所示,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公司淨利潤分別

為8,895.48萬元、10,528.65萬元、11,882.94萬元、1,405.98萬元,各期經營活

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186.37萬元、4,690.66萬元、2,141.80萬元和

-2456.01萬元。

2018年一季度,淨利潤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差額3,861.99萬元,

主要原因系公司2018年一季度末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3,235.51萬元,其中應收

票據和應收帳款餘額分別較2017年末減少1,245.70萬元和增加4,264.31萬元,

導致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負增長。

2017年度淨利潤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差額9,741.13萬元,主要

原因系公司2017年末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9,887.54萬元,其中應收票據和應收

帳款餘額分別較2016年末增加4,622.15萬元和3,162.52萬元,導致經營活動現

金流量增加不及淨利潤增長。

2016年度淨利潤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差額5,837.99萬元,主要

原因系公司2016年末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6,323.54萬元,其中應收帳款餘額較

2015年末增加6,239.35萬元,導致公司收到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減少。

2015年度淨利潤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差額3,709.11萬元,主要

原因系公司2015年末經營性應收項目增加4,256.55萬元,其中應收票據增加

8,788.15萬元,導致公司收到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減少。

綜上所述,申請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低於同期淨利潤的主要原因

是經營性應收項目增長速度大於收入的增長速度。

二、應收帳款和存貨逐年上升,相應的周轉率逐年下降,請申請人說明周

轉率下降的原因,以及相關壞帳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是否充分計提

(一)申請人應收帳款周轉率下降原因,相關壞帳準備是否充分計提

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公司應收帳款餘額、壞帳準備、應收帳款淨額以

及應收帳款周轉率情況表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應收帳款餘額

25,186.81

20,902.08

17,739.56

11,500.21

壞帳準備

1,697.02

1,474.41

1,232.88

698.27

應收帳款淨額

23,489.79

19,427.67

16,506.67

10,801.94

營業收入

6,132.84

30,624.59

27,800.58

23,967.97

佔營業收入的比例

410.69%

68.25%

63.81%

47.98%

應收帳款周轉率

0.29

1.70

2.04

2.21

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申請人應收帳款周轉率下降的原因如下:

公司業務規模逐年增長,其中2018年一季度同比2017年一季度上升

24.22%,2017年營業收入較2016年增長10.16%,2016年營業收入較2015年增

長15.99%,導致應收帳款餘額持續增長;

自2016年起,受公司所處軍工電子行業的整體影響,回款流程進一步延長,

根據軍工電子行業的特性以及公司與長期合作客戶銷售貨款結算的一貫原則,公

司應收帳款結算信用期一般為一年。

由於公司2015年至2017年各年收入金額持續增長,故各期末的應收帳款餘

額呈現持續增長的趨勢。2015年至2017年,受軍工電子行業整體發展情況的影

響,軍工電子行業整體產品交付周期有所延長,因此報告期內同行業可比上市公

司的應收帳款周轉率都保持逐年下降趨勢。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情況,受業務

規模逐年增長和行業產品交付周期延長的雙重影響,發行人應收帳款餘額持續增

長,應收帳款周轉率持續下降屬於合理情況。

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發行人應收帳款帳齡分類情況及壞帳準備變動的

明細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帳 齡

2018年3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餘額

壞帳準

備金額

應收帳款

餘額

壞帳準

備金額

應收帳款

餘額

壞帳準

備金額

應收帳款

餘額

壞帳準

備金額

1年以內

(含1年)

24,231.73

1,211.59

19,976.49

998.82

16,970.04

848.50

11,212.49

560.62

1-2年(含

2年)

670.35

201.11

636.87

191.06

491.80

147.54

214.40

64.32

2-3年(含

3年)

21.00

16.80

21.00

16.80

204.40

163.52

-

-

3年以上

267.72

267.72

267.72

267.72

73.32

73.32

73.32

73.32

合 計

25,186.80

1,697.02

20,902.08

1,474.41

17,739.56

1,232.88

11,500.21

698.27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應收帳款的帳齡結構穩定,各期末1年以內應收帳

款餘額佔比均在95%以上,流動性較強,壞帳準備金額主要系1年以內應收帳款

餘額形成,其變動隨應收帳款餘額變動而變動。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

末及一季度末,公司應收帳款壞帳準備分別為698.27萬元、1,232.88萬元、

1,474.41萬元和1,697.02萬元,佔應收帳款帳面餘額的比例分別為6.07%、6.95%、

7.05%和6.74%。

公司應收款項按帳齡組合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的比較如下:

帳 齡

壞帳準備計提比例(%)

振芯科技 海格通信 奧普光電 景嘉微

1年以內(含1年)

5

0.5

5

5

1-2年(含2年)

10

5

10

30

2-3年(含3年)

20

10

20

80

3-4年(含4年)

40

30

50

100

4-5年(含5年)

60

50

50

100

5年以上

100

100

50

100

從上表可見,申請人按帳齡組合壞帳準備時,壞帳計提比例顯著高於同行業

可比公司的計提比例,因此應收款項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

比是謹慎的。

(二)申請人存貨周轉率下降原因,相關存貨跌價準備是否充分計提

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公司存貨餘額、存貨跌價準備、存貨淨值以及存

貨周轉率情況表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存貨帳面餘額

10,145.85

8,755.29

7,136.68

6,302.54

存貨跌價準備

-

-

-

-

存貨淨值

10,145.85

8,755.29

7,136.68

6,302.54

營業成本

1,045.18

6,499.35

6,083.10

6,073.52

佔營業成本的比例

970.73%

134.71%

117.32%

103.77%

存貨周轉率

0.11

0.82

0.91

0.95

2015年至2018年一季度,申請人存貨餘額持續增長及存貨周轉率下降的原

因如下:

公司業務規模逐年增長:其中2018年一季度營業收入較2017年一季度同比

上升24.22%,2017年營業收入較2016年增長10.16%,2016年營業收入較2015

年增長15.99%。

一方面,由於公司的銷售收入規模逐步擴大,同時受軍工電子行業的整體影

響,客戶交付驗收的周期進一步延長,使公司已交付未驗收的產品數量及金額增

加;另一方面,隨著公司由機載領域逐步向車載、船載等產品應用領域拓展的業

務拓展,以及「十三五」期間相關裝備的型號需求增多,試驗項目及定型前產品

的類別和總量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導致公司備貨量增加,存貨餘額的增長幅度

高於營業成本的增長幅度,從而導致存貨周轉率存在一定幅度的下降。

公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充分合理,具體參見本回復「問題7」的答覆內容。

問題15、報告期內,申請人應收帳款周轉率逐年下降,請說明報告期申請

人主要客戶的逾期付款情況、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並結合對自身技術優劣

情況、同行業企業狀況、申請人所在行業競爭發展趨勢等因素的分析,說明應

收帳款周轉率逐年下降的原因,申請人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期限的情形、產品銷

售和回款情況是否正常。

回覆:

一、請說明報告期申請人主要客戶的逾期付款情況、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

報告期內,申請人應收帳款前五名情況表如下:

單位:萬元

期間

序號

客戶

應收帳款餘額

佔比

2018.6.30

1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29,921.12

90.29%

2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1,448.56

4.37%

3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839.22

2.53%

4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590.30

1.78%

5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169.60

0.51%

前五名應收帳款對象合計

32,968.79

99.48%

應收帳款餘額

33,139.70

100.00%

2017.12.31

1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18,664.50

89.29%

2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905.02

4.33%

3

A客戶

403

1.93%

4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342.05

1.64%

5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266.88

1.28%

前五名應收帳款對象合計

20,581.44

98.47%

應收帳款餘額

20,902.08

100.00%

2016.12.31

1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15,805.40

89.10%

2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1,512.61

8.53%

3

A客戶

143.00

0.81%

4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

97.28

0.55%

5

E客戶

75.06

0.42%

前五名應收帳款對象合計

17,633.35

99.40%

應收帳款餘額

17,739.56

100.00%

2015.12.31

1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10,899.57

94.78%

2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155

1.35%

3

A客戶

143

1.24%

4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85.32

0.74%

5

E客戶

76.52

0.67%

前五名應收帳款對象合計

11,359.41

98.78%

應收帳款餘額

11,500.21

100.00%

發行人主要客戶為中國航空工業集團等大型國有企業集團,信譽良好,風險

較低。報告期內,發行人應收帳款帳齡分類情況及壞帳準備變動的明細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帳 齡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

應收帳款

餘額

壞帳準

備金額

應收帳款

餘額

壞帳準備

金額

應收帳款

餘額

壞帳準備

金額

應收帳

款餘額

壞帳準

備金額

1年以內(含1年)

31,153.10

1,557.65

19,976.49

998.82

16,970.04

848.50

11,212.49

560.62

1-2年(含2年)

1,845.49

553.65

636.87

191.06

491.80

147.54

214.40

64.32

2-3年(含3年)

3.00

2.40

21.00

16.80

204.40

163.52

-

-

3年以上

138.11

138.11

267.72

267.72

73.32

73.32

73.32

73.32

合 計

33,139.70

2,251.81

20,902.08

1,474.41

17,739.56

1,232.88

11,500.21

698.27

1年以內應收帳款佔比

94.01%

95.57%

95.66%

97.50%

根據軍工電子行業的特性以及公司與長期合作客戶銷售貨款結算的一貫原

則,公司應收帳款結算信用期一般為一年,如上表所示,報告期各期末帳齡在一

年以內的應收帳款佔比均在90%以上,涉及逾期付款的應收帳款金額較小。

截至2018年6月30日,應收帳款帳齡在一年以上,涉及逾期付款的情況如

下表所示:

單位:元

客戶名稱

帳齡1-2年

帳齡2-3年

帳齡3年以上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及其下屬單位

15,529,327.35

514,000.00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單位

1,980,395.00

733,233.86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705,200.00

其他

240,000.00

30,000.00

133,846.16

總計

18,454,922.35

30,000.00

1,381,070.02

公司應收款項按帳齡組合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的比較如下:

帳 齡

壞帳準備計提比例(%)

振芯科技 海格通信 奧普光電 景嘉微

1年以內(含1年)

5

0.5

5

5

1-2年(含2年)

10

5

10

30

2-3年(含3年)

20

10

20

80

3-4年(含4年)

40

30

50

100

4-5年(含5年)

60

50

50

100

5年以上

100

100

50

100

從上表可見,申請人按帳齡組合計提壞帳準備時,壞帳計提比例顯著高於同

行業可比公司的計提比例,因此應收款項壞帳準備計提政策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

司相比是謹慎的。參考前述壞帳準備實際計提情況,公司壞帳準備計提充分。

二、結合對自身技術優劣情況、同行業企業狀況、申請人所在行業競爭發

展趨勢等因素的分析,說明應收帳款周轉率逐年下降的原因,申請人是否存在

放寬信用期限的情形、產品銷售和回款情況是否正常

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從事軍工電子相關業務,2015年至2017年及2018年1-6

月,發行人圖形顯控領域產品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5.55%、

75.70% 、74.38%和81.40%,是發行人主要的收入來源。在圖形顯控領域發行人

自身技術優劣勢及行業競爭發展趨勢如下:

(一)發行人自身技術優劣勢

公司在圖形顯控領域擁有圖形顯控模塊、圖形處理晶片、加固顯示器、加固

電子盤和加固計算機等產品,其中圖形顯控模塊是發行人最為核心的產品。軍工

電子圖形顯控領域相關產品的研製、生產涉及到集成電路及系統設計等多個技術

領域,技術水平和技術門檻較高。發行人自身主要技術優勢如下:

1、技術路徑依賴下的先發優勢日趨明顯

目前我國新研製的絕大多數軍用飛機均使用發行人研發的圖形顯控模塊,此

外還有大量升級顯控系統的軍用飛機使用發行人產品,公司在圖形顯控領域擁有

明顯的先發優勢。配套軍品一旦定型並在系統中廣泛應用,就融入了我國的國防

體系,為維護軍事裝備的技術穩定性和整個國防體系的安全性,軍方一般不會輕

易更換該類產品。如果更換定型整機中的某個模塊,則需要逐一重新履行模塊、

系統、整機的複雜的審批程序。鑑於此,整機或系統的升級、技術改進和備件採

購對模塊配套商也存在一定的技術路徑依賴。因此,公司在軍用飛機圖形顯控領

域的先發優勢將在較長期間內保持。

2、驅動程序在安全性和保障性方面具備獨特優勢

公司驅動程序設計規範,可保證產品無後門威脅,提升產品的安全性。此外,

公司基於對驅動程序的深刻理解,可在系統出現問題時快速診斷故障原因,從而

徹底解決軍用用戶無法獲得驅動程序提供商及時、完善的後續技術支持的困境,

加強產品的保障性。同時,發行人針對國內客戶具體需求對驅動程序做了大量優

化,如針對中文字數多、字體豐富等特點進行專門設計,加強驅動程序對中文字

庫的支持力度,大幅提升顯控系統的信息反饋和傳遞能力。

3、晶片與FPGA相關技術優勢

公司較早開始圖形處理晶片相關技術的研發,「圖形加速器技術研究」項目

獲「核高基」專項資金支持。公司在圖形顯控模塊的研發過程中積累了FPGA應

用方面大量研究經驗和技術成果,自主研發出20多個圖形與視頻相關的IP,可分

別實現雙三次立方的圖像縮放算法、圖像的抖動算法、圖像的增強算法等不同功

能。基於上述IP實現產品的模塊化開發,極大地方便了產品的升級、替換及維護。

同時,公司通過使用成熟的IP,提高了產品的集成度,有助於產品降低功耗、減

小體積、節約成本。

4、惡劣條件下的高可靠性產品,契合軍用市場需求

軍工電子產品的應用環境較為惡劣,需要經受高低溫度、高低氣壓、振動、

溼熱、電磁幹擾等極端環境的考驗,而且在戰場上一旦出現問題將造成無法彌補

的損失,因此產品質量和可靠性要求非常高。公司能夠深刻理解客戶需求,將惡

劣條件下的高可靠性作為產品研發生產過程中最重要的把控方向。通過規範的來

料篩選、檢驗,保證原材料的質量;通過縝密的軟硬體設計,保證產品的技術可

行性;通過合理的結構設計,保證產品具有良好的寬溫適應性、抗振動衝擊、電

磁兼容性等特性;通過科學的工程工藝實現方式,保證大量新技術的產品化應用;

通過嚴格的出廠前系列試驗檢驗,剔除早期失效,保證產品的質量。公司圖形顯

控模塊可適應的工作溫度範圍較大,符合國軍標的標準,通過特有的加固技術可

承受高強度的振動衝擊,對模塊組件進行高度集成,在提高產品性能、降低功耗

的同時,也為擁擠的飛機座艙節約空間並減輕飛機的重量,不僅很好地滿足了機

載惡劣條件下對可靠性的嚴格要求,也符合艦載、車載等其他惡劣工作環境的要

求,軍用市場空間巨大。

(二)行業競爭發展趨勢

發行人自2009年首款圖形顯控模塊定型以來,至2017年底已有63款圖形顯控

模塊產品實現定型,此外還有數十款產品正處於定型前的研發階段。目前我國新

研製的絕大多數軍用飛機均使用發行人的圖形顯控模塊,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軍

用飛機顯控系統換代也使用了發行人產品,公司圖形顯控模塊在軍用飛機市場中

佔據明顯的優勢地位,目前,公司正逐步擴展車載、艦載相關產品。

我國堅持「小核心、大協作」、「寓軍於民」的國防發展戰略,為了吸收先進

科技成果和先進生產力為國防建設服務,國家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軍工領域,

充分發揮市場化分工協作的比較優勢。各大軍工集團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整機及

相關系統的研製與生產,民營企業更多專注於專業化的小型系統級產品、核心模

塊和核心元器件的研發與生產,少量民營企業也進入到涉密程度較低的整機生產

領域,軍工集團與民營企業形成了有利的補充與良性互動關係。由於保密等因素

存在,外資參與軍工領域的競爭較少,程度也不深。

軍工電子行業進入壁壘較高,行業外潛在競爭對手較難進入,行業市場化程

度較低,主要是因為:嚴格的科研生產許可審查條件和審查流程對新進入者形成

了較高的資質壁壘;由於涉及技術領域的尖端性和廣泛性、產品定型程序的複雜

性、對產品質量要求的嚴格性,行業對擬進入企業具有較高的技術壁壘;軍工企

業對配套商的選擇有一整套縝密的認證程序,配套廠商通過其認證並進入其合格

供應商名錄有一定的難度,形成了市場壁壘;軍品前期研發周期長、研發投入大、

研發風險高,而營業收入較少,對新進入企業有較高的資金壁壘。

此外,整機廠主要根據軍方訂單生產,生產和銷售都具有很強的計劃性特徵,

各級配套商依據上級單位的計劃生產和銷售,同樣具有很強的計劃性,產品銷售

價格受市場供求關係波動的影響較小,行業市場化程度不高。

由於軍工行業的特殊性,公司無法獲取各家生產企業的市場佔有率數據,國

內圖形顯控領域的供應商主要包括

景嘉微

、湘計海盾、國營785廠第三研究所、

GE智能平臺等。

由於軍品生產的計劃性和技術穩定性需求,其市場化競爭程度相對較低,預

計短期內競爭格局不會發生較大變化。

綜上所述,發行人的自身競爭優劣勢以及行業競爭環境和競爭格局並未發生

較大變化。報告期內,由於公司各年營業收入金額持續增長,故各期末的應收帳

款餘額呈現持續增長的趨勢。應收帳款周轉率持續下降的原因為受軍工電子行業

整體發展情況的影響,公司主要客戶的產品交付周期變長,回款審批流程進一步

延長,公司的回款周期隨之延長,導致公司應收帳款周轉率持續下降,不涉及技

術優劣勢變化及行業競爭加劇等因素的影響。

(三)報告期內,軍工電子行業整體應收帳款周轉率呈下降趨勢

報告期內,公司的主營業務為軍工電子產品相關業務,因此選取主營業務同

樣以軍工電子產品業務為主的可比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

應收帳款餘額、應收帳款周轉率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名稱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餘額

應收帳

款周轉

應收帳款

餘額

應收帳

款周轉

應收帳款

餘額

應收帳

款周轉

應收帳款

餘額

應收帳

款周轉

振芯科技

31,912.17

0.56

41,333.52

1.37

30,541.79

1.93

19,327.74

3.05

海格通信

255,598.88

0.76

250,372.04

1.38

252,801.95

1.96

180,623.41

2.17

奧普光電

22,927.95

1.13

15,547.16

3.11

14,078.11

2.58

17,499.84

2.30

平均值

103,479.67

0.82

102,417.57

1.95

87,552.33

2.16

65,364.06

2.51

景嘉微

33,139.70

0.76

20,902.08

1.70

17,739.56

2.04

11,500.21

2.21

從上表可見,軍工電子行業整體產品交付周期有所延長,因此報告期內同行

業可比上市公司的應收帳款周轉率都保持逐年下降趨勢。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的

情況,受業務規模逐年增長和行業產品交付周期延長的雙重影響,發行人應收帳

款餘額持續增長,應收帳款周轉率持續下降屬於合理情況。根據軍工電子行業的

特性以及公司與長期合作客戶銷售貨款結算的一貫原則,發行人應收帳款結算信

用期一般為一年,不存在放寬信用期限的情形,產品銷售及回款情況正常。

問題16、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

化項目、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中,分別規劃了知

識產權授權使用費21,008萬元、875萬元,試製費用26,152萬元、1,456萬元,

並且申請人擬將該等費用列入資本性支出。請結合該等費用的支付明細規劃、

發生階段,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等情況,說明將該等費用列入資本性支出的合

理性。請申報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請結合該等費用的支付明細規劃、發生階段,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等

情況,說明將該等費用列入資本性支出的合理性

(一)該等費用的支付明細規劃、發生階段,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等情況

1、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的支付明細規劃、發生階段、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

等情況

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是項目建設所需要的IP授權使用費用,隨著集成電路

行業分工的日益精細化,有一部分廠商分化為專門向市場提供不同功能模塊授權

的智慧財產權供應商。智慧財產權供應商專門設計特定功能的集成電路模塊,以知識

產權授權的形式提供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使用。智慧財產權供應商向獲得授權的集

成電路設計企業收取技術使用費,通常包括一次性起始費用和按晶片或晶圓生產

數量收取的提成費用。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及「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

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總投資分別為21,008.00萬元和

875.00萬元,發行人擬採用一次性付費單項目永久授權的方式進行智慧財產權採

購,相關智慧財產權價格根據設計要求參考有關廠家報價資料計算,建設期各年的

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支付明細規劃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年份)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合計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

發及產業化項目

金額

2,100.80

6,302.40

8,403.20

4,201.60

21,008.00

比例

10.00%

30.00%

40.00%

20.00%

100%

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

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金額

437.50

437.50

-

-

875.00

比例

50%

50%

-

-

100%

晶片的研發過程主要包括預研階段、前端設計、後端設計、流片、產品驗證

等步驟,預研階段主要完成晶片功能規劃、規格參數確定、可實現性研究、系統

架構設計等。前端設計是指晶片運算邏輯的設計,主要為功能設計、邏輯設計;

後端設計是指電路圖設計,主要為電路設計、版圖設計;流片是指按照版圖進行

晶片的試生產;流片樣品要進行功能測試、性能測試,再經過可靠性試驗、鑑定

後即宣告晶片研發取得成功。發行人上述兩個募投項目的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發

生在晶片的前端設計和後端設計階段。

發行人支付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主要為實現晶片上的某一模塊的作用支付

的授權費用,其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為待晶片量產後向以方案商或整機廠商為主

的客戶銷售產品。

2、試製費用的支付明細規劃、發生階段、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等情況

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中晶片產品研發都需要進行晶片的試製,其成本主要由

光罩費用、探針卡和測試插座構成。發行人根據行業慣例,擬採用支付一次性費

用支付方式進行採購試製相關設備,相關設備價格根據設計選型參考有關廠家報

價資料計算,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產品開發所需的試製費用

投資26,152.00萬元,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設備名稱

單位

數量

單價

投資額

1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晶片(JM9231)

1.01

光罩

3

3,100

9,300.00

1.02

HBM2.5D封裝工藝設計

3

330

990.00

1.03

CP測試程序

3

90

270.00

1.04

HTOL老化板

30

3

90.00

1.05

探針卡

6

120

720.00

1.06

1500多管腳耐熱老化實驗插座

150

0.7

105.00

1.07

1500多管腳高性能BGA插座

20

3.2

64.00

小計

11,539.00

2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晶片(JM9271)

2.01

光罩

3

4,000

12,000.00

2.02

HBM2.12.5D封裝工藝設計

3

375

1125.00

2.03

CP測試程序

3

110

330.00

2.04

HTOL老化板

30

3.5

105.00

2.05

探針卡

6

142

852.00

2.06

1500多管腳耐熱老化實驗插座

150

0.86

129.00

2.07

1500多管腳高性能BGA插座

20

3.6

72.00

小計

14,613.00

合計

26,152.00

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產品開發所需的試製費

用投資1,456.00萬元,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設備名稱

數量

單價

投資額

1

低功耗藍牙晶片

1.01

55nm光罩

1

380

380.00

1.02

探針卡

3

46

138.00

1.03

測試插座

25

0.6

15.00

小計

533.00

2

Type-C&PD電源管理晶片

2.01

55nm光罩

1

380

380.00

2.02

探針卡

3

23

69.00

序號

設備名稱

數量

單價

投資額

2.03

測試插座

25

0.5

12.50

小計

461.50

3

通用32位MCU晶片

3.01

55nm光罩

1

380

380.00

3.02

探針卡

3

23

69.00

3.03

測試插座

25

0.5

12.50

小計

461.50

合計

1,456.00

建設期各年的試製費用支付明細規劃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年份)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合計

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

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金額

5,230.40

10,460.80

7,845.60

2,615.20

26,152.00

比例

20.00%

40.00%

30.00%

10.00%

100%

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

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

業化項目

金額

582.40

728.00

145.60

-

1,456.00

比例

40%

50%

10%

-

100%

如前所述,晶片的研發過程主要包括預研階段、前端設計、後端設計、流片、

產品驗證等步驟,發行人上述兩個募投項目的試製費用發生在晶片的研發過程中

的流片階段。

發行人支付試製費用主要為新產品量產前投入的投片費用,其產生經濟利益

的方式為向以方案商或整機廠商為主的客戶銷售產品。

(二)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和試製費用列入資本性支出的合理性

1、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列入資本性支出的合理性

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與

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

計量。

本次募投項目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授權相關的採購支出,符合上述確認無形資產

的條件,具體如下:

(1)發行人擬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利用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方

式融資等解決上述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相關的資金問題;發行人在晶片研發所

涉及的領域具備較好的技術積累;因此,發行人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等資源,

完成該無形資產涉及項目的開發,該無形資產涉及項目相關產品具有較好的市場

空間,其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對於本次募投項目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授權,發行人擬採用一次性付費單

個項目授權範圍內永久使用的方式採購相關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的支

出能夠可靠計量。

綜上,項目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支出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中確認為無形

資產的條件,發行人把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具有合理性。

此外,經參考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

國科微

全志科技

中穎電子

關於知識產

權授權使用費的會計處理,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相關公告及定

期報告中披露把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因此,發行人把智慧財產權

授權使用費列入資本性支出符合行業慣例,具有合理性。

2、試製費用列入資本性支出的合理性

企業會計準則中關於固定資產確認的規定如下: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

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

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

數量。

固定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

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試製費用是指晶片設計完成後,委託晶圓生產廠商和測試廠商進行的晶片掩

膜等工藝,試製成功後,晶片滿足相關性能要求,可以投入批量生產階段。試製

費用主要包括光罩費用、探針卡、封裝工藝設計、測試程序和試驗插座等投入。

上述費用支出形成的資產均具有單位價值大、使用期限較長,能長期地、重

復地參加生產過程的特徵。以試製費用中投入金額最高的光罩為例,是指在製作

IC的過程中,利用光蝕刻技術,在半導體晶圓上形成圖型,必須透過光罩作用,

其原理類似於通過底片衝洗照片。光罩完成後,每一次晶圓生產都基於前次光罩

投入後形成的模型,因此具有重複使用的特徵。此外,試製費用相關的成本能夠

可靠計量,發生在開發階段、產品定型和批量生產前的階段,與該資產有關的經

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因此滿足確認為資產的條件,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

此外,結合同行業可比公司的會計處理,經查閱相關年報,

兆易創新

、國科

微、

東軟載波

等晶片設計上市公司將光罩等試製費用計入固定資產、長期待攤費

用等科目,因此,本次試製費用列入資本性支出符合行業慣例,具有合理性。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會計師和保薦機構通過查閱發行人定期報告、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報告,查閱同行業上市公司公告、行業研究報告以及對主要技術與財務人員進

行訪談等方式對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

項目、面向消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

和試製費用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會計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高性能通用圖形處理器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面向消

費電子領域的通用類晶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費和試製費用

列入資本化支出具有合理性。

問題17、根據國防科工局科工計[2017]1569號《國防科工局關於

長沙景嘉

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運作涉及軍工事項審查的意見》的要求,請說明申請

人章程是否已包含所有涉軍事項特別條款。請申請人律師和保薦機構說明核查

過程和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覆:

一、關於

景嘉微

章程是否已包含所有涉軍事項特別條款的核查

根據科工計[2016]209號文之附件3以及

景嘉微

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景嘉

微公司章程中涉軍事項特別條款如下:

序號

科工計[2016]209號文之附件3

景嘉微

公司章程

備註

1

XX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實際控

制人,其對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保持絕對控股(相對控股)地

位不變。(國家對國有股權持股

比例無特別規定的,不需設立

本款)

--

國家對景嘉

微國有股權

持股比例無

特別規定,景

嘉微不需設

置本條款

2

接受國家軍品訂貨,並保證國

家軍品科研生產任務按規定的

進度、質量和數量等要求完成;

第二百二十四條 公司接受國

家軍品訂貨,保證國家軍品科

研生產任務按規定的進度、質

量和數量等要求完成。

--

3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保密法律法

規,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

責任制度和軍品信息披露審查

制度,落實涉密股東、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中介機

構的保密責任,接受有關安全

保密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國

家秘密安全;

第二百二十五條 公司應嚴格

執行國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規,

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責任

制度和軍品信息披露審查制

度。落實涉密股東、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及中介機構

的保密責任,接受有關安全保

密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國家

秘密安全。

--

4

嚴格遵守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

理法規,加強軍工關鍵設備設

施登記、處置管理,確保軍工

關鍵設備設施安全、完整和有

效使用;

第二百二十六條 公司應嚴格

遵守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法

規,加強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

理,確保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的

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

5

嚴格遵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

可管理法規;

第二百二十七條 公司應嚴格

遵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

理法規,保持與許可相適應的

科研生產能力。

--

6

按照國防專利條例規定,對國

防專利的申請、實施、轉讓、

保密、解密等事項履行審批程

序,保護國防專利;

第二百二十八條 公司應按照

國防專利條例規定,對國防專

利的申請實施、實施、轉讓、

保密、解密等事項履行審批程

序,保護國防專利。

--

7

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

有關特別條款時,應經國務院

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同意後

再履行相關法定程序;

第二百二十九條 公司修改或

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本章特

別條款時,應經國務院國防科

技工業主管部門同意後再履行

相關法定程序。

--

8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

法》的規定,在國家發布動員

令後,完成規定的動員任務;

根據國家需要,接受依法徵用

第二百三十條 公司應執行《中

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和《中

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的

規定,在國家發布動員令後,

完成規定的動員任務,根據國

--

序號

科工計[2016]209號文之附件3

景嘉微

公司章程

備註

相關資產;

家需要,接受依法徵用相關資

產。

9

控股股東發生變化前,本公司、

原控股股東和新控股股東應分

別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

部門履行審批程序;董事長、

總經理發生變動,軍工科研關

鍵專業人員及專家的解聘、調

離,本公司需向國務院國防科

技工業主管部門備案;本公司

選聘境外獨立董事或聘用外籍

人員,需事先報經國務院國防

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審批;如發

生重大收購行為,收購方獨立

或與其他一致行動人合併持有

公司5%以上(含5%)股份時,

收購方須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

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百三十一條 控股股東發

生變化前,本公司、原控股股

東和新控股股東應分別向國務

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履行

審批程序;董事長、總經理髮

生變動,軍工科研關鍵專業人

員及專家的解聘、離職,本公

司需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

管部門備案;本公司選聘境外

獨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員,需

事先報經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

主管部門審批;如發生重大收

購行為,收購方獨立或與其他

一致行動人合併持有公司5%

(含5%)以上股份時,收購方

應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

部門備案。

--

10

國家以資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

軍工固定資產投資形成的資

產,作為國有股權、國有債權

或國有獨享資本公積,由XX

公司持有。

--

景嘉微

不存

在接受國家

以資本金注

入方式投入

的軍工固定

資產投資形

成資產的情

形,不適用本

《國防科工局關於印發工事項審查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關於涉軍企業公司章程軍工事項特別條

款的第1條和第10條不適用於

景嘉微

景嘉微

不需將該內容列入公司章程;除

此之外,

景嘉微

公司章程已包含所有涉軍事項特別條款。

二、中介機構的核查過程和程序及核查意見

律師和保薦機構查閱了《國防科工局關於印發市及上市後資本運作軍工事項審查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科工計

[2016]209號)之附件3《公司章程軍工事項特別條款》關於涉軍企業公司章程

軍工事項特別條款的規定,並查閱了

景嘉微

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經核查,律師和保薦機構認為:

景嘉微

公司章程符合《國防科工局關於印發

及上市後資本運作軍工事項審查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科工計[2016]209

號)的規定,除不適用條款之外,

景嘉微

公司章程已包含所有涉軍事項特別條款。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相關問題落實情況的

說明》之蓋章頁)

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聲明

本人已認真閱讀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覆說明的全部

內容,了解報告涉及問題的核查過程、本公司的內核和風險控制流程,確認本公

司按照勤勉盡責原則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覆說明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相應法

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楊德紅

保薦機構: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長沙

景嘉微

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相關問題落實情況的說

明》之籤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黃 央 陳 澤

保薦機構:

國泰君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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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代碼:002331 證券簡稱:皖通科技 公告編號:2020-098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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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曲棒壘球中心關於棒球項目2018年購買體育科技服務工作的招標公告
    手曲棒壘球中心關於棒球項目2018年購買體育科技服務工作的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18-05-16 來源: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 作者:賀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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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相關規定,現將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或處罰的情況及相應的整改落實情況公告如下: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關注函2次,分別為: 1、2012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關於對廣東安居寶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12】第31號; 2、2014年9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關於對廣東安居寶數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關注函
  • 西部材料:公司與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請做好西部金屬材料...
    西部材料:公司與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請做好西部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復報告 時間:2020年11月02日 17:21:13&nbsp中財網 原標題:西部材料:公司與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請做好西部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復報告
  • 2020年12月21日-12月25日發行監管部發出的發審委工作會議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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