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多氟多:《關於請做好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申請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復報告
《關於請做好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
發行申請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
之回復報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籤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一月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貴會2020年12月22日下發的《關於請做好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申請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以下簡稱「告知函」),
中原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作為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多
氟多」、「申請人」、「發行人」或「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本著勤
勉盡責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及時組織公司、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發
行人律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會計師」)就告知
函所提問題逐項落實並答覆如下,請貴會予以審核。
本告知函回複數值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本回覆中的字體代表以下含義:
黑體
告知函所列問題
宋體
對告知函所列問題的回覆
說明:本回復報告中使用的術語、名稱、縮略語,除特別說明外,與其在《中
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之
盡職調查報告》中的含義相同。
目錄
問題1、銀行承兌匯票開具的瑕疵。 ................................. 4
問題2、關於資產減值。 .......................................... 30
問題3、關於流動性風險。 ........................................ 65
問題1、銀行承兌匯票開具的瑕疵。
母公司在給合併範圍子公司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時,存在重複使用基於真實
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情形。最近一年一期,
申請人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累計23.68億元。截至反饋意見回復出具
日,尚有15.16億元未到期。申請人及中介機構認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020年10月12日,有權監管機構出具《證明》:「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
證明出具之日,我行未發現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
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
定的重大違法行為,亦未對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過行政處罰。」
請申請人進一步說明並披露,(1)截止目前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未到
期金額情況;結合申請人經營業績、現金流以及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情況,說明
尚未到期的15.16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存在集中兌付風險,是否會對申請人生
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2)有權監管機關對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行為是
否了解,申請人是否已經將相關事項完整、如實向有權監管機關報告;(3)根
據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
家銀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法律後果及責任是什麼,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重複開具
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合法合規,申請人及中介機構認為該等行為不屬於重大違
法違規行為的依據是否充分;(4)結合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具體情況,說明
申請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完整並被有效執行;(5)申請人上述開具無真實
業務背景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融資情形是否屬於應披露的信息,報告期各期定期
報告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證監會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定
及格式,是否存在被證監會及派出機構採取監管措施或被交易所採取自律監管
措施風險。(6)結合前述分析,說明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行為是否構成本次
發行的障礙。
請保薦機構、會計師和律師核查並發表意見。
【回復】
一、截止目前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未到期金額情況;結合申請人經營
業績、現金流以及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情況,說明尚未到期的15.16億元銀行承兌
匯票是否存在集中兌付風險,是否會對申請人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一)截止目前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未到期金額情況
截至本告知函回復報告出具之日,公司重複開具的銀行票據未到期金額為
135,635.00萬元,較2020年9月30日重複開具的銀行票據未到期金額減少
39,000.00萬元,較反饋意見回復出具日(2020年12月11日)未到期金額減少
16,000.00萬元,減少的金額均為票據到期解付。
(二)結合申請人經營業績、現金流以及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情況,說明尚
未到期的15.16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存在集中兌付風險,是否會對申請人生產
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1、公司經營業績、現金流以及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情況
(1)公司2020年1-9月經營業績及現金流變動情況分析
2020年1-9月,公司經營業績、現金流及變動情況如下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合計
2020年3季度
2020年2季度
2020年1季度
營業收入
289,166.31
114,072.97
91,997.40
83,095.94
388,746.94
淨利潤
3,376.88
638.70
2,339.75
398.43
-42,073.06
銷售商品、提供勞
務收到的現金
203,236.32
66,686.45
78,316.84
58,233.03
223,258.85
購買商品、接受勞
務支付的現金
167,178.29
76,895.04
50,539.92
39,743.33
176,264.36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
金流量淨額
-3,273.83
-17,518.80
13,580.34
664.63
4,561.69
註:2020年1-9月數據未經審計。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經營業績情況已較2019年度明顯改善。
2020年1季度,公司克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採購、生產、銷售的影響,
及時響應客戶需求,有序復工復產,確保了生產經營的穩定,當季度實現銷售收
入83,095.94萬元,2季度和3季度分別實現銷售收入91,997.40萬元和114,072.97
萬元,環比增長10.71%、24.00%,公司經營處於穩中有升的良好態勢。同時,
公司前三個季度,均保持盈利狀態,已較2019年實現了扭虧為盈。公司第三季
度盈利規模較第二季度有所減少,主要系受市場供求影響,公司無水氟化鋁、熔
噴布等產品毛利三季度較二季度減少幅度較大,同時公司因非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保險費、廣告宣傳費等確認本季度管理費用增加所致。根據公司已披露的第
三季度報告,公司全年累計淨利潤預計為3,500~5,000萬元,能夠實現全年盈利。
公司2020年度經營業績的持續改善、向好的核心原因是進一步調整公司戰
略定位,更加聚焦優勢產業。具體說明如下:
一是及時調整了
新能源汽車整車發展戰略。公司於2015年通過收購紅星汽
車,步入
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行業,希望以
新能源汽車為引領,帶動公司全產業
鏈發展,並投入了大量的資金用於技術開發、生產維護、渠道建設,但公司步入
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行業的時間短,規模較小,品牌影響力弱,與我國領先的新
能源汽車生產廠家存在較大差距,業務發展不及預期,也嚴重拖累了公司的業績。
公司及時調整
新能源汽車整車發展戰略,收縮投資,於2020年10月將紅星汽車
全部股權對外轉讓,並逐步剝離其他
新能源整車配套業務。
二是進一步聚焦公司優勢產業,加快布局新材料領域。公司是國內氟化鹽行
業龍頭企業,也是首家實現鋰離子電池核心材料六氟磷酸鋰進口替代的企業,在
氟化工材料領域具有較大的技術和研發優勢,公司也在聚焦優勢產業,在新材料
領域發力,公司於2018年開發出半導體用電子級氫氟酸,並研發完成電子級硝
酸、氨水、BOE等系列電子級化學品。2020年1-9月,六氟磷酸鋰、電子級氫
氟酸等產品實現收入4.75億元,佔比逐步提升,公司正在完成由傳統氟化工向
精細氟化工、電子級氟化工轉變。目前下遊
新能源汽車行業景氣度大幅提升,六
氟磷酸鋰作為動力鋰電池電解液的核心材料,其價格正處於上升趨勢中。
現金流方面,公司進一步加強款項的回收,2020年1-9月,公司銷售商品、
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累計為203,236.32萬元,與2019年度全年銷售商品、提供
勞務收到的現金金額已基本持平,較上年同期增加34,764.07萬元,增幅較為明
顯;2020年1-9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3,273.83萬元,主要是受
2020年第三季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影響。2020年第三季度經營活動產生
的現金流量淨額-17,518.80萬元,主要原因為3季度無水氟化鋁、鋰離子電池及
六氟磷酸鋰等主要產品收入增長較快,該類產品多為大客戶,有一定的信用期,
此外,公司訂單增加,原材料庫存及預付材料款項也相應增加。整體來看,公司
銷售收入的現金回款能力有所增加,自身經營形成的現金對公司經營活動的支持
也在增強。
(2)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短期融資債務餘額為324,415.00萬元,其中短
期借款315,115.00萬元(包括調整至短期借款的應付票據融資餘額174,635.00
萬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9,300.00萬元,短期融資債務佔流動負債的比
重為61.13%。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短期融資債務
到期期限
合計
2020年
第4季度
2021年
第1季度
2021年
第2季度
2021年
第3季度
短期借款
101,180.00
104,350.00
32,300.00
77,285.00
315,115.00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
負債
7,050.00
-
1,250.00
1,000.00
9,300.00
合計到期金額
108,230.00
104,350.00
33,550.00
78,285.00
324,415.00
到期比例
33.36%
32.17%
10.34%
24.13%
100%
如上表所示,公司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期限主要集中在2020年4季度和2021
年1季度,需要到期償還的比例為65.53%,2021年2季度和3季度合計償還的
比例為34.47%。
上述短期融資債務整體上分布相對較為均衡,不存在需單季度集中償還的情
形。截至本告知函回復報告出具之日,公司第4季度到期的短期融資債務本息已
全部償還,不存在逾期或到期不能清償的情形。
2、尚未到期的15.16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存在集中兌付風險,是否會對
申請人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1)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不存在集中兌付風險
公司應付票據的到期日一般為開具票據後6-12個月,公司尚未到期的15.16
億元應付票據(為截至2020年11月30日餘額數據),到期情況如下:
如上圖所示,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到期日較為分散,單月最高需償還的金額
為33,185.00萬元(對應保證金為14,300.00萬元),佔全部未到期應付票據餘額
的比例為21.89%,公司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不存在集中兌付的風險。
即便出現極端情況,公司需要全部償還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餘額,公司也具
備足夠的清償能力:
首先,公司待償還的應付票據敞口部分金額為61,475.00萬元,實際金額較
小。公司在開具應付票據時均已按照合作銀行的要求,提供全額保證金或一定比
例保證金,尚未到期的151,635.00萬元應付票據,保證金金額為90,160.00萬元,
保證金覆蓋率為59.45%,敞口部分金額為61,475.00萬元,公司僅需償還的金額
為61,475.00萬元。
其次,公司擁有較為充沛的可自由支配資金。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
貨幣資金餘額中,可自由支配的資金餘額為33,740.62萬元(非受限),該部分
資金可用於償還應付票據。
再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可為公司提供流動性支持。截至本告知函
回復報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世江先生持有公司8,748.20
萬股股票,未質押的股票數量為4,521.20萬股,按照2020年12月30日收盤價
測算該部分未質押股票對應的市值約為8.89億元。此外,公司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李世江先生還擁有並投資其他產業。因此,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可
通過股票質押融資等方式給公司提供資金支持。
最後,目前公司獲得各銀行綜合授信額度合計約41億元,尚未使用的銀行
授信額度約有12億元,授信額度相對較為充足。
(2)前述情形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①公司總體經營狀況已企穩向好,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時間相對均衡
如前所述,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經營業績情況已較2019年度明顯改善,公
司經營處於穩中有升的良好態勢;同時,公司前三個季度均保持盈利狀態,已較
2019年實現了扭虧為盈,根據公司已披露的第三季度報告預計,能夠實現全年
盈利。現金流方面,整體來看公司銷售收入的現金回款能力有所增加,自身經營
形成的現金對公司經營活動的支持也在增強。公司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期限整體上
分布相對較為均衡,不存在需單季度集中償還的情形。
②公司主要產品下遊行業需求穩定增長,市場環境持續向好
A、氟化鹽
公司氟化鹽產品主要為無水氟化鋁,其主要用於電解鋁的生產,因此其供求
格局的變化與下遊電解鋁行業市場息息相關。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遊客戶復工復產較慢,無水氟化鋁
市場價格整體較為低迷。進入2020年10月末後,氟化鋁市場價格出現上漲趨勢,
目前行業內約有46.5萬噸氟化鋁產能進入檢修環節,行業開工率下降至62.8%
左右,市場內供應收緊利好氟化鋁價格進一步上行。在氟化鋁市場供給端,目前
行業集中減產停產,隨著後續場內庫存降低,供應收緊,將繼續推動氟化鋁價格
上行;在市場需求端,下遊電解鋁廠需求逐步回升。
在供需關係調節下,當前氟化鋁價格穩中上升為主。根據Wind數據顯示,
截至2020年12月25日,河南氟化鋁市場價為10,000元/噸,已較2020年10
月末上漲約1,500元/噸。根據
華泰證券研究所預測數據顯示,2020年-2023年,
中國電解鋁需求年均複合增長率約為4.89%,無水氟化鋁下遊市場需求預計將持
續向好。
單位:萬噸
項目
2019年
2020F
2021F
2022F
2023F
中國電解鋁產能
3,665
3,900
4,216
4,500
4,500
中國電解鋁需求
3,610
3,828
4,191
4,446
4,731
產能利用率
97%
95%
96%
94%
97%
數據來源:IAI,WBMS,SMM,ALD,
華泰證券研究所
隨著下遊行業供給側改革深入貫徹,行業新增電解鋁產能將加速向雲南、內
蒙古等地區轉移,未來氟化鹽產能將向行業頭部公司聚集。公司無水氟化鋁產地
貼近下遊消費市場,隨著宏觀經濟回暖、行業復甦,將進一步助力公司產品需求
企穩回升。
B、新材料產品
公司新材料產品主要包括六氟磷酸鋰、電子級氫氟酸等。
目前六氟磷酸鋰價格已從行業周期底部開始反彈,市場價格上漲較快,2020
年6、7月六氟磷酸鋰產業鏈庫存處於低位,2020年8月份價格已出現小幅反彈。
根據Wind數據,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六氟磷酸鋰市場價格有較大幅度回
升,從今年8月份底價6.95萬元/噸上漲至11萬元/噸,漲幅為58.27%。六氟磷
酸鋰行業需求好轉,行業進入低速擴產期,新增供給有限,供需格局持續改善。
根據中銀國際證券預測,2020年六氟磷酸鋰需求3.58萬噸,2025年行業需求
14.34萬噸,2020-2025年需求年均複合增速32%。從供給端來看,由於近年來
國內六氟磷酸鋰價格長期處於周期底部,行業部分高成本產能關停,行業新增產
能投產速度明顯放緩。根據同行業相關產能數據顯示,2021年後國內基本無新
建產能的投產,且新增產能從開啟、爬坡到滿產需要一定的時間,供給端短時間
難以匹配需求端的增長將會支撐六氟磷酸鋰價格的進一步回升。
公司電子級氫氟酸等溼電子化學品主要運用在集成電路、液晶顯示、半導體、
光伏行業等領域,當前電子級氫氟酸市場需求較為旺盛。隨著國內半導體和平板
面板行業的增長以及溼電子化學品技術的提高,我國配套的溼電子化學品產業將
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中國電子材料行業協會數據顯示,2018年全球溼電子化學
品在三大市場應用量達到307萬噸,預計到2020年將增長至388萬噸,年均復
合增長率為12.42%。隨著全球電子信息、
新能源等產業產能逐步向亞洲轉移,
與之配套的溼電子化學品企業也將重心轉向亞洲市場。中國的溼電子化學品行業
雖然起步晚於歐美國家,但隨著近年來消費升級和產業轉型加速,市場需求增幅
遠高於全球水平,中國將成為溼電子化學品最活躍的應用市場。
C、鋰電池及核心材料產品
公司鋰電池及核心材料產品主要為三元軟包動力鋰電池,應用於
新能源汽
車。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數據顯示,2020年11月我國動力電池裝車
量10.6GWh,同比上升68.8%,環比上升80.9%;其中三元電池共計裝車5.9GWh,
同比上升56.1%,環比上升71.6%。公司動力鋰電池出貨量亦有明顯增長,下遊
客戶主要為
新能源汽車整車廠商,其需求跟
新能源汽車市場規模密切相關。根據
招商銀行研究報告,
新能源汽車銷量,隨著補貼退坡平緩、產品力顯著提升、配
套設施持續完善和C端用戶需求釋放,預計2022年銷量有望達到160萬,未來
2年的年複合增長率約為22.57%。動力電池市場規模隨著
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回暖
而呈上升的趨勢,預計2022年市場規模有望達到860億元,未來2年複合增長
率約為20%,仍有較大的增量空間。
③公司有序剝離非盈利性或非核心資產,聚焦優勢產業提升效益
公司於2015年通過收購紅星汽車,步入
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行業,但經過
多年發展業務不及預期,嚴重拖累了公司的業績。公司及時調整
新能源汽車整車
發展戰略,收縮投資,於2020年9月30日公告了《關於出售子公司河北紅星汽
車製造有限公司股權的公告》,2020年10月17日,紅星汽車工商變更完成。
公司實現了對紅星汽車的剝離,公司後續將逐步退出
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業務,
發展自身優勢產業,聚焦新材料和無機氟化鹽產業。此外,公司為優化資產結構,
增強核心競爭力,亦擬將富多多小貸公司控股權對外轉讓,目前該項轉讓工作正
在進行中。隨著公司有序剝離非盈利性或非核心資產,公司一方面能夠回籠資金,
支持優勢產業發展,另一方面也能夠減輕負擔,聚焦主業,提升效益。
綜上,公司總體經營狀況已企穩向好;主要產品下遊行業需求穩定增長,市
場環境持續向好;公司通過剝離非盈利性或非核心資產,聚焦優勢產業,進一步
提升公司效益。公司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到期日較為分散,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
不存在集中兌付的風險,亦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有權監管機關對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行為是否了解,申請人是否已
經將相關事項完整、如實向有權監管機關報告
2020年10月9日,公司財務總監前往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以書
面材料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相關負責人進行了主動匯報,對公司
票據融資情況進行了詳細說明。
公司在出具的《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票據融資情況的匯報說明》中,
就票據融資的基本情況(包括票據融資的方式、原因、報告期內票據融資金額以
及票據融資資金的使用用途及風險)、票據融資的法律後果、公司採取的規範措
施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同類情況的處理措施等內容向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
行進行了完整、如實的匯報。
2020年10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出具《證明》:「自2017
年1月1日起至本證明出具之日,我行未發現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
法》等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亦未對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過行政處
罰。
2021年1月5日,保薦機構的保薦代表人及項目協辦人與公司財務總監一
同前往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就公司票據融資事宜及前次匯報情況與中
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主管副行長、辦公室主任等相關負責人員進行了溝通
了解,確定公司已將相關事項完整、如實地向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進行
了報告。
就票據融資事項,公司於2021年1月5日進一步取得了中國人民銀行焦作
市中心支行出具的《關於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規範票據使用行為的證明》: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票據的行為違
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10條關於「票據的籤發、取得和轉讓,應當
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的規定。鑑於其目
的是為降低融資成本,所獲取的資金均用於公司經營業務和發展,且已經及時履
行了與票據付款相關的各項業務,沒有發生欺詐、不能按期還款或支付票據金額
的情形,未發生嚴重後果,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人民銀行監管職責,
結合履職實際,近三年來,未發現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中華人民
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人民
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亦未對
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過行政處罰。」
綜上,有權監管機關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對公司使用同一份真實交
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票據融資行為了解,公司已經將相關事項完整、如實地向
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進行了報告。
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
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法律後果及責任是什麼,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
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合法合規,申請人及中介機構認為該等行為不屬
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是否充分
(一)申請人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行
申請開具票據的法律後果及責任,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
票是否合法合規
1、公司用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行為不符合
《票據法》第10條的規定
《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籤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
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
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公司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
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實質上構成了無真實交易
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不符合《票據法》第10條的規定。
2、公司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的法律後果及責任
(1)公司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不屬於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
受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情形
《票據法》第102條規定:「有下列票據欺詐行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變造票據的;(二)故意使用偽造、變造的票據的;(三)籤發空頭
支票或者故意籤發與其預留的本名籤名式樣或者印鑑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四)籤發無可靠資金來源的匯票、本票,騙取資金的;(五)匯票、本票的出
票人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六)冒用他人的票據,或者故意使用
過期或者作廢的票據,騙取財物的;(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惡意串通,
實施前六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票據法》第103條規定:「有前條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刑法》第1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
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
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
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明知是
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
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四)籤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
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籤發無資金保證的匯
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
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207條規定:「單位和個人辦理支付結算,
不準籤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籤發、取得和轉
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
任意佔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帳戶。」
公司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銀行
承兌匯票,實質上構成了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但公司上述票據融資
是基於公司降低融資成本及維護良好的銀企信貸合作關係考慮進行的,均為公司
與子公司之間的行為,對於票據融資所取得的資金,全部用於公司自身生產經營;
公司開具票據的數額均在與各銀行約定的授信額度內,並按照銀行要求足額繳納
了保證金,不存在套取銀行資金的行為,資金用途也嚴格按照銀行要求使用,不
存在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亦不存在被第三方使用或被他人佔
用的情形。
因此,公司用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行為雖不
符合《票據法》第10條的規定,但不屬於《票據法》第102條、《刑法》第194條
規定的票據欺詐或詐騙行為,不屬於《票據法》第103條等規定的應當給予行政
處罰的情形,其他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亦無對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進行
行政處罰的相關規定,公司及子公司不屬於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受行政處罰
或刑事處罰的情形。
(2)公司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不存在逾期和欠息情況,未損害
銀行及其他第三方的利益
就公司報告期內發生的票據融資行為,經核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出具的
企業信用報告,公司及子公司報告期內不存在票據逾期、欠息等情形,與相關商
業銀行之間未因該等事項產生任何糾紛或訴訟,已到期的承兌匯票公司均已按照
相關規定按期履行了票據的付款義務,且未給相關商業銀行造成任何經濟糾紛和
損失,不存在損害銀行利益的情形。公司票據融資行為僅發生在公司與子公司之
間,資金貼現利息由資金實際使用方承擔,不涉及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損害其
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3)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因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的情形
報告期初至本告知函回復報告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董監高及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因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受到過相關行政處罰的
情形。
(4)有權監管部門已出具公司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及受到行政處罰的證明
2020年10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出具《證明》:「自2017
年1月1日起至本證明出具之日,我行未發現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
等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亦未對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過行政處罰。」
2021年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進一步出具《關於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規範票據使用行為的證明》:「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用
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票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10條關於「票據的籤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
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的規定。鑑於其目的是為降低融資成本,所獲取的
資金均用於公司經營業務和發展,且已經及時履行了與票據付款相關的各項業
務,沒有發生欺詐、不能按期還款或支付票據金額的情形,未發生嚴重後果,不
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人民銀行監管職責,結合履職實際,近三年來,未
發現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
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等
法律法規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亦未對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過行政處
罰。」
(5)公司票據融資行為不屬於《再融資業務若干問題解答》(2020年6月
修訂)所界定的重大違法行為
根據《再融資業務若干問題解答》(2020年6月修訂),關於重大違法行
為的認定標準如下:「重大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
刑事處罰或情節嚴重行政處罰的行為。認定重大違法行為應當考慮以下因素:1.
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刑事犯
罪,原則上應當認定為重大違法行為。2.被處以罰款以上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機構出具明確核查結論的,可以不認定為重大違法行
為:(1)違法行為顯著輕微、罰款金額較小;(2)相關處罰依據未認定該行為
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3)有權機關證明該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行為。但違法
行為導致嚴重環境汙染、重大人員傷亡或社會影響惡劣的除外。……」
首先,公司票據融資行為不屬於「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
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刑事犯罪」情形;其次,公司票據融資行為未被
處以罰款以上行政處罰,且有權機關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已出具證明,
證明公司前述情形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再次,公司票據融資行為未導致嚴
重環境汙染、重大人員傷亡或社會影響惡劣情形。因此,公司票據融資行為不屬
於《再融資業務若干問題解答》(2020年6月修訂)所界定的重大違法行為。
(6)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具相關承諾確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世江先生向公司出具相關承諾,承諾內容如下:
「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多氟多」)及其子公司白銀中天化工有
限責任公司、河南省
有色金屬工業有限公司在銀行承兌匯票(票據)的開具過程
中,部分票據的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不屬於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情形。現本
人承諾,如
多氟多及其子公司因上述行為受到了有關部門的行政處罰,本人將承
擔相關處罰給
多氟多及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二)申請人及中介機構認為該等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是
否充分
基於前述分析,公司及中介機構認為該等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依
據是充分的。
四、結合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具體情況,說明申請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
全、完整並被有效執行
(一)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具體情況
1、公司票據融資的具體情況
報告期內,母公司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
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情形,主要發生在2019年度和2020年前三季度,具體情況如
下:
單位:萬元
期間
開具給合併範圍子公司
的銀行承兌匯票金額
實際交易金
額
其中重複開具的銀
行承兌匯票金額
期末重分類為短
期借款的金額
2019年度
122,047.79
32,358.44
106,900.00
106,900.00
2020年1-9月
160,671.16
33,453.33
129,935.00
174,635.00
合計
282,718.95
65,811.77
236,835.00
-
註:實際交易金額為母公司向合併範圍子公司採購的實際金額。2020年9月末重分類
至短期借款的金額中當期發生金額為129,935.00萬元,2019年度下半年開具的未到期的金
額44,700.00萬元。
上述重複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行為主要發生在母公司與合併報表範圍內的
子公司白銀中天、河南有色之間,其中開票方向另一方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另一
方取得票據後,均在銀行貼現並取得資金。
對於票據貼現取得的資金,公司均用於自身生產經營,相關已到期票據均已
經按照《票據法》及相關票據制度及時履行了票據付款義務,不存在逾期票據及
欠息情況,亦未因該等不規範使用票據的行為受到過行政處罰。
2、公司對票據融資的規範情況
公司已採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1、公司按照《票據法》《支付結算辦
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重新梳理票據結算相關內控制
度;2、公司嚴格按照《票據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具和使用票據,進一步完
善票據業務的審批流程,加強對票據使用行為的管控;3、公司已經建立完整的
票據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票據的收付、背書轉讓、貼現、登記簿的記錄與保管、
一個月至少兩次的盤點等方面都進行了詳細規定;4、明確授權事項、批准方式、
權限、程序和責任,建立不相容崗位進行制約和監督,防範票據風險。5、公司
財務部門增加一名覆核崗位員工,負責覆核票據開具是否後附採購合同,採購發
票,確保公司不再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
發行人已就開具融資性票據業務事項出具了說明:「公司2019年至今辦理的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按照銀行的要求提交資料,相關手續符合銀行內部規定,公
司歷史上均按時解付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不存在逾期及欠息情況和其他違約、
糾紛情況,沒有發生過追索權糾紛,也未給公司、交易對手方、對應銀行造成損
失。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因此與相關金融機構或其他第三方產
生民事糾紛,也未因此受到相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公司將認真學習並深刻理
解《票據法》及相關行政法律法規,並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自覺遵守《票據法》中
規定的內容,制定更為嚴格的票據辦理程序,全面規範本公司各種票據行為,不
做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自本說明出具之日起,公司將不再新增該行為。」
自2020年11月30日起,公司已停止新增上述票據行為,並逐步清理現存的票
據融資。
(二)申請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完整並被有效執行
1、公司組織機構健全
公司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關規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
事會以及經營管理層,制訂了三會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
責權限,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2、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健全
公司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等相關法律、
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建立健全內控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內部控制管理流程
制度建設,如制定了《管理制度彙編》、《資金管理控制制度》、《採購與付款控制
制度》、《銷售及收款內控制度》、《存貨管理內控制度》、《生產管理內控制度》等
配套制度。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基本涵蓋了發行人的日常管理及營運各環節,除
了上述與票據相關內控在設計、執行過程中存在瑕疵,其餘在經營過程中有效執
行相關內控制度,內部控制運行情況良好。
3、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及評價情況
根據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018年度內部控制自
我評價報告》《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
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結合公司內部控制制
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對公司截至2017年
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
評價:「於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4、審計機構對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情況
根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大華核字[2018]001879號關
於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鑑證報告和大華核字
[2020]003514號關於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鑑證報告
公司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相關規定於2017年12月31日、2019
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5、前次保薦機構對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的核查情況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2019年4月20日、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
關於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的核查意見顯示:「多
氟多的法人治理結構較為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
對上市公司內控制度的規範要求;
多氟多填寫的《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真
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其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情況。」
6、公司針對票據內控瑕疵的規範情況
公司已採取了一系列整改規範措施,具體詳見本題回復「四、結合申請人違
規開具票據的具體情況,說明申請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完整並被有效執行」
之「(一)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具體情況」之「2、公司對票據融資的規範情況」
相關內容。
綜上,公司報告期內雖然存在使用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票據
的行為,與票據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公司採取了積極的整改規
範措施。因此,公司報告期內上述行為不會對公司內部控制健全、完整與有效執
行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五、申請人上述開具無真實業務背景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融資情形是否屬於
應披露的信息,報告期各期定期報告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證
監會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及格式,是否存在被證監會及派出機構採取監
管措施或被交易所採取自律監管措施風險
(一)申請人上述開具無真實業務背景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融資情形是否屬
於應披露的信息,報告期各期定期報告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
證監會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及格式
1、票據融資事項不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應予以單獨披露
的信息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上
市規則》」)第九章應披露的交易之9.1條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應披露的交易」
相關內容,屬於上市公司應披露的交易包括「(一)購買或者出售資產;(二)對
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三)提供財務資助;(四)
提供擔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資產;(六)籤訂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託經營、
受託經營等);(七)贈與或者受贈資產;(八)債權或者債務重組;(九)研究與
開發項目的轉移;(十)籤訂許可協議;(十一)本所認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購買、
出售的資產不含購買原材料、燃料和動力,以及出售產品、商品等與日常經營相
關的資產,但資產置換中涉及購買、出售此類資產的,仍包含在內。」
逐條對照前述規定,票據融資相關事項不屬於上述應單獨披露的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一章中上市公司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之相關規定,
屬于于上市公司應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項包括「(一)重大訴訟和仲裁;(二)變更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三)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盈利預測;(四)利潤分配和資
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五)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澄清;(六)回購股份;(七)可
轉換
公司債券涉及的重大事項;(八)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九)股權激勵;
(十)破產。(十一)其他」
逐條對照前述規定,票據融資相關事項不屬於上述應單獨披露的其他重大事
項。
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一章中上市公司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之「十一節
其他」之11.11.3條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下列使公司面臨重大風險情形之一
的,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一)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重大損失;(二)
發生重大債務、未清償到期重大債務或者重大債權到期未獲清償;(三)可能依
法承擔的重大違約責任或者大額賠償責任;(四)計提大額資產減值準備;(五)
公司決定解散或者被依法強制解散;(六)公司預計出現資不抵債(一般指淨資
產為負值);(七)主要債務人出現資不抵債或者進入破產程序,公司對相應債權
未提取足額壞帳準備;(八)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九)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十)公司因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
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處罰;(十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
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而無法履行職責,或者因身體、工作
安排等其他原因無法正常履行職責達到或者預計達到三個月以上;(十二)本所
或者公司認定的其他重大風險情況。上述事項涉及具體金額的,應當比照適用本
規則 9.2 條的規定。」
逐條對照前述規定,公司票據融資相關事項亦不屬於《上市規則》第11.11.3
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出現使公司面臨重大風險需要披露的情形。
2、公司票據融資事項實質上是基於合作銀行授信額度內的自身經營性融資
行為,依據規定已履行相應程序並進行信息披露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
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其中第(三)款「公司訂
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上市
公司應當披露。
公司票據融資事項實質上是基於合作銀行授信額度內的自身經營性融資行
為。公司根據與各銀行金融機構約定的綜合授信額度情況,將綜合授信情況及時
進行了信息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2016
年度股東大會;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2017年度股東大會;第五屆董事
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018年度股東大會;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2019年度
股東大會對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其向各商業銀行申請綜合授信
額度相關事項履行了表決及披露程序。
3、報告期各期定期報告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符合證監會及交易所信息
披露相關規定及格式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
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
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號:定期報告披露相關事項(2019修訂)》等相關規定,票據融資相關事項非依
據規定需要單獨列示的內容。
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辦理票據進行貼現而用於籌資的業務,其會計處理分
為兩個層面進行:
(1)合併報表層面
報告期末,受票公司存在已貼現未到期票據的,因從公司整體考慮,根據《企
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按照「實
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視同為公司的融資行為,公司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將向
合併範圍內單位開票且已貼現未到期的票據重分類至短期借款,在編制現金流量
表時將前述票據融資取得的現金在「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中予以體現。
(2)母公司報表層面
母公司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給合併範圍子公司,子公司受票後到銀行進行貼
現,貼現後的資金迴轉到母公司,貼現息在母公司列支為財務費用。公司對於票
據貼現取得的資金,均用於自身實際生產經營。
結合公司在上述票據流轉中的會計處理,上述票據行為不會對公司收入產生
影響,也不會對公司淨資產產生影響。公司上述票據流轉交易的相關財務核算真
實、準確。
報告期各期末,在編制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時,前述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
資事項在定期報告正文及報表附註中以短期借款中的保證和質押借款的形式予
以披露。
因此,公司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事項在報告期各期定期報告信息披露
真實準確完整,符合證監會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及格式。
(二)是否存在被證監會及派出機構採取監管措施或被交易所採取自律監
管措施風險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對證券市
場進行監督管理,具有行政處罰權。中國證監會進行的非行政處罰性監管措施是
對證券違法行為施加的一種監管措施。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
步完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體制的通知》,違法行為不成立或雖構
成違法但依法不予處罰,應當採取非行政處罰性監管措施。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5條的規定,深交所「依據法律、
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和上市協議、聲
明與承諾,對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
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
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進行監管。」深交所對違反上述
規定的上市公司及相關監管對象實施的具體監管措施包括:(一)要求發行人、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
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對有關問題作出解釋和說
明;(二)要求公司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對公司存在的問題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
(三)向公司發出各種通知和函件等;(四)約見相關人員;(五)對相關當事人
證券帳戶採取限制交易措施;(六)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七)
向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八)其他監管措施。
《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對深
交所具體實施自律監管措施及紀律處分的具體事項進一步進行細化,其中第14
條規定,「在本所上市或者轉讓股票、債券、基金等證券的發行人、管理人、上
市公司及相關主體出現違規行為的,本所或者業務部門可以單獨或者合併實施以
下自律監管措施,具體自律監管措施包括:(一)口頭警示;(二)書面警示;(三)
約見談話;(四)要求中介機構或者要求聘請中介機構核查並發表意見;(五)要
求限期改正;(六)要求公開致歉;(七)要求限期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八)要
求限期參加培訓或者考試;(九)建議更換相關任職人員;(十)暫停受理或者辦
理相關業務;(十一)暫停適用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十二)限制交易;(十三)
上報中國證監會;(十四)向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十五)本所規定的
其他自律監管措施。」
1、公司票據融資事項實質是基於合作銀行授信額度內的自身經營性融資行
為,依據規定已履行相應程序、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並進行信息披露
報告期內公司已經按照證監會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定,根據《企業會計
準則-基本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按照「實質重於
形式」的原則,視同為公司的融資行為,在審議年度綜合授信相關事項時履行了
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並及時進行了公告。公司票據融資對應的具體銀行
承兌匯票承兌合同,系公司與各商業銀行籤訂的銀行綜合授信合同的從合同,此
類合同無需單獨披露;票據融資事項亦非《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
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
號:定期報告披露相關事項(2019修訂)》等規定的需在財務報告及定期報告中
單獨列示披露的內容。公司對票據融資情形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並在2019
年度、2020年半年度和2020年三季報中予以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
2、有權機關已出具公司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及受到行政處罰的證明
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已出具了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的相關證明,具
體內容參見本題回復「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
景的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法律後果及責任是什麼,同一
份真實交易合同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合法合規,申請人及中介機構認為
該等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是否充分;」之「(一)申請人重複使用
基於真實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法律後果及責
任,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合法合規」之「2、公司
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的法律後果及責任」相關內容。
3、上市公司同類情形未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監管措施或被交易所
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相關案例
經中介機構通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見微數
據(https://www.jianweidata.com)等網絡公開途徑檢索,未發現上市公司在可轉
債、定增等資本運作過程中因票據融資事項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監管措
施或被交易所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相關案例。根據項目類型,選取了部分案例簡
介如下:
股票代
碼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類
型
案例簡介
是否受到證監會及
其派出機構採取監
管措施或被交易所
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002726
龍
大
肉
食
可
轉
債
2019 年公司內部交易開具票據過程中存在重複使用同一份
合同、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情形,即部分票據的
開具不存在真實的交易背景。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
票的開具發生在母公司
龍大肉食與子公司龍大養殖、中和盛
傑和龍大牧原之間,其中開票方向另一方開具銀行承兌匯票,
另一方取得票據後,均在銀行貼現並取得資金。2019年公司
開具不存在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金額為28018.71萬元。
否
002532
天
山
鋁
業
發
股
購
買
資
產
報告期內,
天山鋁業存在向部分供應商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
金額合計大於其實際採購交易發生額的情形,對於大於實際
採購額的部分,屬於「無交易背景的票據」。在具體操作中,
天山鋁業的供應商將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金額合計大於其
實際採購交易發生額」所對應的票據貼現,扣除貼現費用後將
相關資金返還給
天山鋁業。2016年度
天山鋁業及其子公司合
計開具票據金額為589,664.67萬元,其中無交易背景的開票
金額合計為282,512.00萬元。
否
300121
陽
谷
華
泰
配
股
2014年至2016年期間,為滿足公司流動資金的短期需求,陽
谷華泰與控股子公司戴瑞克之間開具銀行承兌匯票並貼現,
取得短期的融資資金。2014年至2016年
陽穀華泰無真實交易
背景票據所涉及的票面金額分別為38,500.00萬元、38,450.00
萬元和31,000.00萬元。
否
600713
南
京
醫
藥
定
增
2014 年期間,為滿足申請人主營業務流動資金的短期需求,
申請人與申請人控股子公司、及申請人控股子公司之間開具
票據向銀行貼現,取得短期的融資資金。2014年
南京醫藥無
真實交易背景票據所涉及的票面金額101,934.00萬元。
否
600693
嶽
陽
林
紙
定
增
2013年-2015年,
嶽陽林紙及下屬子公司開具非真實交易背景
的票據進行融資,其中無真實交易背景票據敞口發生額分別
為128,254.32萬元、185,716.15萬元和110,587.36萬元。
否
4、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具承諾,確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具承諾內容具體參見本題回復「三、根據
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發票向多家銀
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法律後果及責任是什麼,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重複開具的銀行
承兌匯票是否合法合規,申請人及中介機構認為該等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
為的依據是否充分;」之「(一)申請人重複使用基於真實業務背景的同一份合同、
發票向多家銀行申請開具票據的法律後果及責任,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重複開具
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合法合規」之「2、公司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行為的
法律後果及責任」相關內容。
截至目前,公司未因前述票據融資情形被證監會及派出機構採取監管措施或
被交易所採取自律監管措施。公司依據規定已履行相應程序、進行了恰當的會計
處理並進行信息披露,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已出具了不構成重大違法違
規的相關證明,公開市場亦未發現因票據融資事項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採取
監管措施或被交易所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案例。此外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亦出具相關承諾,確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損害。因此,公司票據融資事項不會對
本次發行構成實質性障礙。
六、結合前述分析,說明申請人違規開具票據的行為是否構成本次發行的
障礙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
罰,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
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註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
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
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其中,根據《再融資業務若干問題解答》,上述第7條「嚴重損害投資者合
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的判斷標準為:對於主板(中小板)發行人
非公開發行股票和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發行條件中規定的「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
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需根據行為性質、主觀惡性程度、社會影響等
具體情況綜合判斷。如相關違法行為導致嚴重環境汙染、重大人員傷亡、社會影
響惡劣等,原則上視為構成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
為。
公司上述票據融資行為系在銀行授信額度內考慮到公司業務發展、融資環境
等因素進行的票據融資行為。對於票據融資取得的資金,公司均嚴格按照銀行授
信合同約定的用途,用於自身生產經營,不存在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
和用途。公司的票據融資行為僅發生在母子公司之間,不存在風險外溢情形;公
司對到期的票據均已如期兌付,不存在逾期或到期不支付的情況。除票據融資外,
公司的其他各項銀行借款也嚴格按照貸款合同要求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貸款,不
存在逾期還貸及欠息情況,公司的各項信用良好。公司不存在主觀惡意,不會導
致嚴重環境汙染、重大人員傷亡、惡劣社會影響等事件的發生,不會觸發《上市
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七)款「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
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從而不滿足非公開發行條件。
綜上,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任一不
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形,上述票據融資行為不會構成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法
律障礙。
七、核查程序
針對上述事項,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及會計師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獲取了發行人調整至短期借款的明細表,以了解截至目前重複開具應付
票據未到期金額及其到期兌付分布情況;查閱了發行人定期報告,以了解發行人
經營、現金流情況;獲取了發行人截至2020年9月30日短期有息負債明細,以
了解其到期分布情況;查閱了發行人主要產品近期市場需求狀況、價格走勢等資
料,並與發行人相關人員進行訪談,以了解發行人近期整體經營狀況,分析票據
兌付是否會對發行人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查閱並取得發行人向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關於票據融資情況的
匯報材料及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與發行人具體經辦
人進行了訪談,以了解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出具的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證明的出具情況;
3、查閱了《票據法》《刑法》等相關法條規定,以判斷發行人票據融資行為
是否合法合規,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獲取了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出
具的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證明;
4、針對發行人重複使用同一份銷售發票向多家銀行同時開具票據的行為進
行了詳細核查,取得了具體的明細數據;逐筆獲取了報告期內與票據融資行為相
關的記帳憑證、電子回單、承兌匯票,與發行人具體經辦人了解了其會計處理過
程;獲取並查閱了報告期內發行人的財務管理制度、董事會做出的內部控制自我
評價報告、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以及前次保薦機構出具的內部控制規
則落實自查表的核查意見;與發行人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訪談,以了解發行人針對
票據融資行為採取的規範措施,獲取並查閱了發行人就開具融資性票據業務事項
於出具的說明、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具的兜底承諾;以了解公司與資
金管理、票據管理相關的關鍵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有效性;
5、查閱了證監會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定、發行人報告期內董事會、股
東大會審議的銀行綜合授信相關議案、相關公告及發行人定期報告,以了解發行
人對票據融資業務是否恰當地進行了會計處理與信息披露;
6、查閱並分析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再融資若干問題解答》等
相關規定,以判斷無真實交易背景票據融資行為是否構成本次非公開發行障礙。
八、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及會計師認為:
1、目前發行人總體經營情況已企穩向好;主要產品下遊行業需求穩定增長,
市場環境持續向好;發行人通過剝離非盈利性或非核心資產,聚焦優勢產業,進
一步提升發行人效益。發行人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到期日較為分散,尚未到期的
應付票據不存在集中兌付的風險,亦不會對發行人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有權監管機關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對發行人使用同一份真實交
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票據融資行為了解,發行人已經將相關事項完整、如實地
向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報告。
3、發行人用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行為不符
合《票據法》第10條的規定,但發行人前述票據融資行為不屬於相關法律法規
明確規定應受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情形;發行人票據融資行為不存在逾期和欠
息情況,未損害銀行及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因前述行為受
到行政處罰的情形;此外,中國人民銀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已出具公司不存在重大
違法行為及受到行政處罰的證明;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已出具相關承諾,
確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損害。發行人及中介機構認為該等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
規行為的依據是充分的。
4、發行人報告期內雖然存在用同一份真實交易合同、發票重複開具票據的
行為,與票據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是發行人採取了積極的整改規
範措施。發行人報告期內上述行為不會對內部控制健全、完整與有效執行構成重
大不利影響。
5、發行人上述票據融資情形不屬於單獨應披露的信息,發行人將其實質上
作為基於合作銀行授信額度內的自身經營性融資行為,依據規定已履行相應程序
並進行信息披露;並在合併報表層面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報告期各期定期報
告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符合證監會及交易所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及格式。截至
目前公司未因前述票據融資情形被證監會及派出機構採取監管措施或被交易所
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6、發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任一不
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形,上述票據融資行為不會構成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法
律障礙。
九、補充披露情況
銀行票據開具的瑕疵相關內容已在《盡職調查報告》「第六節 財務與會計情
況調查」之「七、財務狀況分析」之「(二)主要負債」之「2、應付票據」部分
進行補充披露。
問題2、關於資產減值。
申請人2018年、2019年扣非歸母淨利潤均為負數,其中2019年虧損4.88
億元,虧損額較大,其中主要系計提各項減值4.97億元所致。申請人主要產品
氟化鹽、鋰離子電池報告期內價格及毛利率呈持續下降趨勢,鋰離子電池產能
利用率逐年下降。此外,申請人在建工程餘額持續增長,2020年9月30日餘額
22.92億元。
請申請人說明和披露:(1)在建工程形成的真實性;(2)導致在2019年
各項資產減值大額計提的原因及合理性;(3)結合各項資產原值、可收回性、
市價等方面逐項說明2019年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依據是否足夠充分,是否
存在2019年一次性全額計提進行盈餘管理的情形;(4)結合氟化鹽產品的竟
爭態勢以及國內鋰離子電池上遊廠商的經營環境,進一步說明導致申請人業績
下滑的因素如主要產品氟化鹽及鋰子電池價格及毛利率持續下降的情形是否已
消除或趨穩,相關領域的經營環境是否已發生明顯產能過剩、周期性衰退等情
形,申請人鋰離子電池主要客戶的信用狀況是否已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是否將
導致申請人2021年持續虧損,是否影響申請人的持續經營,現有在建工程等相
關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對本次募投項目造成重大不利變化情形。
請保薦機構、會計師說明核查依據、程序、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回復】
一、在建工程形成的真實性
截至2020年9月30日,發行人在建工程項目共計39項,工程物資餘額0.10
億元,在建工程餘額22.82億元,其中金額2000萬以上的在建工程項目,共計
16項,合計金額215,807.00萬元,佔在建工程總額的比例為94.14%。主要在建
工程項目形成過程如下:
單位:萬元
序
號
項目名稱
2020年9月
末餘額
2020年1-9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末餘額
資金來
源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增
加
本期減
少
本期增
加
本期減
少
本期增
加
本期減
少
1
30萬套/年
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及配套
項目
78,752.51
50,452.01
12,698.18
7,136.86
7,788.97
676.49
募集資
金、自
籌資金
2
126車間改造項目(注1)
35,726.93
35,726.93
自籌資
金
3
動力鋰電池高端新型添加劑項目1期
25,001.15
1,764.54
6,182.56
2,065.88
7,152.43
3,365.31
9,992.33
2,511.96
7,852.44
募集資
金
4
高性能鋰離子電池用系列功能性電解
質生產線
15,349.56
3,438.59
3,258.15
43.01
7,913.84
-
781.99
自籌資
金
5
大容量單體鋰離子電池改造項目
12,896.08
4.94
59.97
236.48
122.86
450.33
3,388.86
15,776.03
自籌資
金
6
年產1.5G瓦時動力鋰電子電池項目
(注2)
9,895.76
3,260.48
301.35
2,087.55
0.29
3,741.34
505.32
自籌資
金
7
低品位氟矽酸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6,639.71
5,581.26
1,058.45
自籌資
金
8
年產5000噸ppt級氫氟酸項目
6,308.75
1,694.64
4,614.11
自籌資
金
9
年產20000噸電子級氫氟酸項目二期
4,113.39
4,113.39
自籌資
金
10
藍寶礦山建設及礦井改造項目
3,953.09
541.47
3,411.62
自籌資
金
11
新能源汽車研發試驗室及試製車間建
設
3,658.12
57.17
902.81
2,698.15
自籌資
金
12
氟矽酸制無水氟化鋁項目
3,433.46
158.37
3,275.09
自籌資
金
13
年產400噸FEC生產線
3,045.70
151.74
519.78
1,506.52
867.66
自籌資
金
14
2100噸特氣充裝項目、300t/a四氟化矽
精餾項目、200t/a高純納米矽粉項目及
2,744.80
2,005.56
739.24
自籌資
金
1000t/a氣體儲運項目
15
白銀中天技術提升改造項目
2,279.35
888.05
1,411.13
3,774.85
2,789.02
2,439.69
2,732.87
3240.89
1,237.87
106.75
自籌資
金
16
氟矽酸製冰晶石聯產輪胎級白炭黑項
目
2,008.64
36.11
36.31
1,936.22
自籌資
金
合計
215,807.00
109,875.25
1,471.10
41,008.98
5,020.77
33,321.59
9,487.33
42,189.21
3,749.83
9,141.00
注1:該項目為原項目升級改造;注2:該項目為紅星汽車在建項目,公司已將紅星汽車股權對外轉讓,2020年10月17日,已完成相關事項的工商變更,
相關資產已不再納入公司合併範圍。
1、公司在建工程項目均與主營業務密切相關
公司目前在建工程主要為氟化鹽、動力鋰電池及核心材料以及六氟磷酸鋰等
項目,上述在建工程項目均與公司主營業務密切相關,主要在建工程項目基本情
況、建設進度等參見反饋意見回復問題7之回復內容。
2、在建工程項目主要在最近三年投資形成,不存在長期未結轉的在建工程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項目累計增加226,395.03萬元,累計減少
19,729.03萬元,其中轉入固定資產17,434.03萬元,其他減少2,295.00萬元(主要
為項目調整及設備退貨等形成)。截至2020年9月末,主要在建工程項目餘額
215,807.00萬元,主要為最近三年公司新增項目投資形成,不存在長期未結轉的
在建工程項目。
3、報告期初的在建工程項目已根據進度情況轉入固定資產
報告期初主要在建工程項目餘額9,141.00萬元,其中動力鋰電池高端新型添
加劑項目餘額7,852.44萬元。該項目為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項目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已利用自籌資金投資建設,報告期內,已根據項目建設
進度情況,將具備達產條件的結晶工段,陸續轉入固定資產7,381.46萬元。
4、在建工程期末餘額主要為最近一期新增形成,且項目均在持續投資,不
存在長期停工的工程項目
2020年1-9月,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項目增加109,875.25萬元,佔期末主要在建
工程項目餘額的50.91%,在建工程期末餘額主要為最近一期新增形成,主要在建
工程項目均在持續投資,不存在長期停工的工程項目。
5、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尚未完工,使得在建工程期末餘額較大
主要在建工程項目中,序1和序3項目為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
項目,項目投資額度及進度情況公司已在定期報告中進行披露。截至2020年9月
末,前述兩個項目餘額合計為103,753.66萬元,佔期末主要在建工程項目餘額的
48.08%,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尚未完工,也使得在建工程餘額較大。
二、導致在2019年各項資產減值大額計提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各項資產減值大額計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行業板塊
公司名稱
項目
2019年計提金額
動力鋰電池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存貨減值
5,763.31
信用減值
13,308.26
小計
19,071.56
新能源汽車
河北紅星汽車製造有限公司
存貨減值
2,109.85
無形資產減值
10,154.84
固定資產減值
1,544.81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
值
171.90
信用減值
4,178.87
安徽
多氟多智行汽車租賃有
限公司
存貨減值
172.00
固定資產減值
1,377.53
信用減值
7,050.94
山東凌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減值
1,144.36
小計
27,905.09
氟化鹽等板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減值
207.57
信用減值
2,112.78
河南省
有色金屬工業有限公
司
存貨減值
321.34
多氟多(撫順)科技開發有限
公司
在建工程減值
105.94
小計
2,747.63
合計
49,724.28
按公司業務板塊劃分,2019年形成大額資產減值主要為鋰離子電池業務板塊
和
新能源汽車業務板塊,這兩個業務板塊資產減值的原因主要是受行業政策調整
導致下遊客戶及市場需求急劇變化影響所致。
1、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調整,使得A00級電動汽車市場需求在2019年急
劇萎縮
我
國新能源汽車相關補貼政策主要包括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具體政策及變
化情況如下:
(1)國家補貼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關於調整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
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於調整完善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
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於完善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對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每年進行動
態調整,包括補貼車型範圍、補貼參數標準等。
根據前述政策,國家
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申請對象為具有
新能源整車製造資質
的生產企業,補貼對象為消費者。資金撥付方面,一般按年進行支付,每年初生
產企業提交上年度的資金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逐級進行核准上報,
由財政部根據核查報告進行補貼資金撥付。補貼車型方面,乘用車的補貼車型主
要包括純電動乘用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同時,根據乘用車的純電動續駛
裡程(R值)制定不同補貼標準額度。
自2017年至今,純電動乘用車相關補貼標準額度變化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續航裡程(km)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100≤R<150
0
0
0
2
150≤R<200
0
0
1.5
3.6
200≤R<250
0
0
2.4
250≤R<300
0
1.8
3.4
4.4
300≤R<400
1.62
1.8
4.5
R≥400
2.25
2.5
5
(2)地方補貼
地方性
新能源補貼政策各地略有不同。整體而言,根據《關於調整
新能源汽
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的規定,「地方財政補
貼(地方各級財政補貼總和)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同時,補
助申請單位為
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或具有整車製造資質的生產企業,且一般在取
得國家補貼之後向當地政府進行申請。2019年6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
通知》(財建[2019]138號),明確「地方應完善政策,過渡期後不再對
新能源汽
車(
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因此,2019年6月25
日之後,
新能源汽車地方性補貼已基本全面取消。
國家對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調整,對續航裡程在300km以下純電動車影
響尤其重大,其中續航裡程在250km以下的純電動車在2019年取消全部補貼,
續航裡程250-300km以下純電動汽車補貼減少了近50%。A00級電動汽車多為
續航裡程300km以下,該類車型銷售價格較低,對補貼的依賴性較大,如無法
享受補貼,而單車成本居高難下,導致了市場需求急劇萎縮。
2、公司動力鋰電池原下遊配套客戶多為A00級電動汽車廠商,受2019年補
貼政策的調整導致市場需求下降,與之相關的存貨和應收款項計提減值
公司鋰電池產品為三元軟包動力鋰電池,原主要客戶之一為知豆電動汽車有
限公司,該公司2017年位居國內
新能源汽車銷量第四名,A00級
新能源汽車市場
份額第一名。公司為該公司D2車型配套生產電池組,是公司鋰離子電池2017年
第一大客戶、2018年第二大客戶。該公司生產的知豆D2車型屬於A00級電動汽車,
續航裡程在200km以內,受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影響較大,因補貼政策調整,
尤其是2019年該裡程補貼的取消,使得知豆電動汽車有限公司等下遊
新能源汽車
客戶及運營商經營陷入困境,現金流嚴重不足,應收款項可收回性風險加大,公
司子公司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于謹慎考慮對相應客戶應收款項單項認
定計提信用減值損失;同時,受
新能源汽車行業不景氣影響以及來自整車市場的
成本壓力,公司子公司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產品轉型升級,對部分型號的
鋰電池計提了大額的存貨跌價準備。
3、公司
新能源汽車同屬於A00級電動汽車,同受2019年補貼政策調整的影
響,導致與之相關的各類資產計提減值
公司
新能源業務板塊中,子公司河北紅星為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安徽多氟
多智行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主要從事
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和租賃業務。河北紅星主要
產品為A00級電動汽車,續航裡程大多在300公裡以下,
新能源補貼調整導致河
北紅星旗下車型無法享受原有補貼,綜合成本提高使得下遊客戶需求減少,產品
滯銷,而新開發車型也不能適用市場變化,進而影響其日常經營的正常開展。
2017-2018年,河北紅星銷售收入均在2億元左右,2019年急劇下跌到不足2,000
萬元,為此,對河北紅星的各項資產計提了減值。安徽
多氟多智行汽車租賃有限
公司庫存商品及用於租賃經營的固定資產均為A00級電動汽車,同受市場價格變
化影響,相應計提了減值。
三、結合各項資產原值、可收回性、市價等方面逐項說明2019年計提各項
資產減值準備的依據是否足夠充分,是否存在2019年一次性全額計提進行盈餘
管理的情形
公司2019年度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情況如下:
(一)信用減值損失
公司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計提依據:
公司對應收帳款的預期信用損失的確定方法及會計處理按照《企業會計準則
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公司對於存在逾期、違約、糾紛或訴訟及其他信用風險顯著增加和已發生信
用損失的應收款項,均單獨進行預期信用損失測試。按應收取的合同現金流量與
預期收取現金流量之間差額的現值計提損失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公司2019年應收帳款單項計提預期信用損失2.55億元構成本期信用減值損
失的主要部分,涉及的主要債務人的應收帳款餘額及預期信用損失的計提情況、
計提理由如下:
單位:元
單位名稱
期末餘額
本期計提壞帳
準備
帳面餘額
壞帳準備
計提比
例(%)
計提理由
知豆電動汽車有
限公司
273,950,318.20
246,555,286.38
90.00
應收帳款已經超過
合同規定的信用期
限,且債務人已經被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108,824,019.76
河南四海盛景汽
車銷售服務有限
公司
56,431,033.03
50,787,929.73
90.00
應收帳款已經超過
合同規定的信用期
限,且債務人已經被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23,148,413.21
自然人(188位購
車人)
32,881,800.00
13,152,720.00
40.00
預期信用風險較高
10,970,290.00
河南小明知行新
能源有限公司
30,535,478.00
24,428,382.40
80.00
預期信用風險較高,
且債務人已經被列
入經營異常名錄
18,959,031.64
單位名稱
期末餘額
本期計提壞帳
準備
帳面餘額
壞帳準備
計提比
例(%)
計提理由
CVG
ALUMINIO DEL
CARONI S.A.
27,960,559.51
27,960,559.51
100.00
應收帳款已經超過
合同規定的信用期
限,且近3年已經與
債務人無業務往來
1,771,532.83
西安小明出行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25,952,326.60
20,761,861.28
80.00
預期信用風險較高
19,535,051.45
南京小明智慧交
通科技有限公司
6,265,824.68
5,012,659.75
80.00
預期信用風險較高
4,859,749.15
徐州小明出行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5,995,265.17
4,796,212.14
80.00
預期信用風險較高
4,630,789.74
合計
459,972,605.19
393,455,611.19
192,698,877.78
公司大額信用減值具體情況如下:
1、知豆電動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知豆」)、河南四海盛景汽車銷售服
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海盛景」),四海盛景與知豆存在汽車銷售業務往來,
四海盛景欠知豆貨款;2017年至2018年
多氟多公司向知豆銷售電池總成,知豆
欠
多氟多公司貨款;2018年,公司與知豆、四海盛景三方進行相互抵帳後形成
多氟多公司對四海盛景的債權。因
新能源行業政策變動因素及其經營的不確定
性,2019年8月以來,公司與知豆多次溝通,知豆承諾將其欠款的10.00%還清,
其餘90.00%債務採用債轉股方式結算;因公司對四海盛景的債權與知豆具有一
定的關聯性,同時考慮四海盛景的具體償還能力,公司基于謹慎性考慮,對知豆、
四海盛景的應收債權也按照其應收帳款餘額的90.00%單項計提預期信用損失。
2、自然人(188位購車人)該債權形成原因為公司於2018年11-12月期間
對188位自然人銷售電動汽車形成的往來餘額。銷售汽車單價為5.50萬元/輛左
右,公司依據對客戶履約意願、履約能力及該批車輛的歷史回款率等預計回收款
項為3.30萬元/輛左右,公司據此按照其應收帳款餘額的40.00%單項計提預期信
用損失。
3、河南小明知行
新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小明出行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
京小明
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小明出行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四公司
受同一控制人河南智行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智行」)控制,合稱
「小明公司」。河南智行是
多氟多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企業的參股公司。
多氟多公
司對小明
公司債權形成原因為
多氟多公司於2017年-2019年向其銷售及租賃電
動汽車形成的往來餘額。小明公司經營性質屬於租賃運營,其所購買及租賃公司
的電動汽車主要用於共享出行業務。由於其業務開展尤其是共享出行業務遠不及
預期,
多氟多公司對小明公司的應收帳款已經累積形成大額掛帳,結合小明公司
的運行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考慮車輛處置計劃及回收車輛的狀況進行變現等情
況,基于謹慎性考慮
多氟多公司對小明
公司債權按照其應收帳款餘額的80.00%
單項計提預期信用損失。
4、CVG ALUMINIO DEL CARONI S.A.該債權形成原因為公司於2013年9
月以前向其出口銷售氟化鋁形成的往來餘額。因該項債權已經超過合同規定的信
用期限,該公司所在國家政治環境惡化,其財務狀況惡化償債能力下降,且公司
近3年已經與該公司無業務往來,公司基于謹慎性考慮已經於2014年底對該項
債權全額計提壞帳準備。本期預計信用損失發生額為匯率變動所致。
(二)存貨跌價損失
1、存貨跌價準備分類匯總表
單位:元
項目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金額
本期減少金額
期末餘額
計提
其
他
轉
回
轉銷
其
他
原材料
124,730.77
18,892,656.12
19,017,386.89
庫存商品
5,396,712.26
67,176,488.41
2,468,485.43
70,104,715.24
在產品
5,647,332.36
2,159,376.75
7,806,709.11
合計
11,168,775.39
88,228,521.28
2,468,485.43
96,928,811.24
2、公司合併範圍內各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情況匯總表
單位:元
公司名稱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金額
本期減少金額
期末餘額
計提
其
他
轉
回
轉銷
其
他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878,441.17
60,044,972.01
2,411,908.16
61,511,505.02
河北紅星汽車
製造有限公司
5,713,551.11
21,098,485.98
26,812,037.09
多氟多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1,452,052.34
2,075,698.77
56,577.27
3,471,173.84
河南省有色金
3,213,388.34
3,213,388.34
屬工業有限公
司
安徽
多氟多智
行汽車租賃有
限公司
1,720,030.08
1,720,030.08
白銀中天化工
有限責任公司
124,730.77
124,730.77
洛陽藍寶氟業
有限公司
75,946.10
75,946.10
合計
11,168,775.39
88,228,521.28
-
2,468,485.43
96,928,811.24
由上表可見,存貨跌價準備2019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為受
新能源汽車行業
不景氣影響以及來自整車市場的成本壓力,對部分型號的鋰電池等計提存貨跌價
準備;公司子公司河北紅星對不再投放市場的車型、庫存汽車零部件等計提存貨
跌價準備。
3、公司合併範圍內主要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明細表
(1)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元
存貨名稱
期末帳面餘額
期末可變現淨值
期末存貨跌價準備
餘額
本期計提存貨跌價準
備
電芯
106,357,444.27
47,072,330.73
59,285,113.54
57,818,580.53
電動二輪
車
2,340,670.30
299,115.04
2,041,555.26
2,041,555.26
電池模塊
362,181.35
177,345.13
184,836.22
184,836.22
合計
109,060,295.92
47,548,790.90
61,511,505.02
60,044,972.01
上述存貨跌價準備確定的依據為資產負債表日前後,公司相關產品的實際銷
售價格,及已經籤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銷售合同中約定的價格。
(2)河北紅星汽車製造有限公司
單位:元
存貨名稱
期末帳面餘額
期末可變現淨值
期末存貨跌價準備餘
額
本期計提存貨跌價準
備
庫存商品
952,601.61
38,859.15
913,742.46
847,523.71
原材料
27,836,082.72
9,776,348.82
18,091,585.52
18,091,585.52
在產品
8,014,260.22
207,551.11
7,806,709.11
2,159,376.75
合計
36,802,944.55
10,022,759.08
26,812,037.09
21,098,485.98
因2019年河北紅星部分車型產量低,預計該批車型無法為公司帶來收益,
汽車零部件等存貨存在普遍跌價情況。公司聘請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
責任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對河北紅星資產基於財務報告目的進行
評估,依據評估結果計提了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河北紅星存貨中涉及跌價準備
的明細種類繁多、價值較小,故上表以存貨大類列示。
(3)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存貨名稱
期末帳面餘
額
期末可變現淨
值
期末存貨跌價準備
餘額
本期計提存貨跌
價準備
AG玻璃成
品
2,282,526.79
41,140.43
2,241,386.36
1,271,602.40
AG玻璃原
料
945,435.01
144,364.41
801,070.60
801,070.60
氟矽酸鈉
28,774.00
25,748.23
3,025.77
3,025.77
氯化鈣
581,194.93
155,503.82
425,691.11
-
合計
3,837,930.73
366,756.89
3,471,173.84
2,075,698.77
上述存貨跌價準備確認的依據為根據相應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
(4)河南
有色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單位:元
存貨名稱
帳面餘額
可變現淨值
期末存貨跌價準備餘
額
本期計提存貨跌價準
備
氧化鋁
4,619,294.11
3,077,986.31
1,541,307.80
1,541,307.80
電解質
5,897,539.08
4,225,458.53
1,672,080.54
1,672,080.54
合計
10,516,833.18
7,303,444.84
3,213,388.34
3,213,388.34
河南有色業務為貿易業務,公司依據存貨在資產負債表日銷售價格情況判斷
是否存在減值。上述存貨跌價準備確認的依據為公司財務人員根據相應產品的資
產負債表日前後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
(5)安徽
多氟多智行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單位:元
存貨名稱
帳面餘額
可變現淨值
期末貨跌價準備餘
額
本期計提存貨跌價
準備
知豆車
4,160,230.08
2,474,500.00
1,685,730.08
1,685,730.08
新能源電動
車
58,800.00
24,500.00
34,300.00
34,300.00
合計
4,219,030.08
2,499,000.00
1,720,030.08
1,720,030.08
由於公司
新能源車產品市場價格發生不利變化,公司根據已銷售相同或類似
型號車輛及相關活躍市場的銷售價格扣除相關稅費計算可變性淨值,進行減值計
提。
4、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依據說明
公司期末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庫存商品和用於生產的材料
等存貨,其可變現淨值按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
金額確定;用於生產而持有的材料存貨,其可變現淨值按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
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確
定。
公司在確定估計售價時依據的原則:對於所持有的存貨已籤訂合同部分以合
同價作為可變現淨值的計量基礎,對於所持有的存貨超出合同部分或無合同部分
按一般市場售價作為計量基礎,一般市場售價通過市場詢價及依據現有合同結合
市場情況預計市場價等方式確定。
(三)無形資產減值損失
公司計提減值準備的專利權的資產名稱、帳面價值、具體用途及計提減值原
因如下:
單位:元
序
號
無形資產名
稱
帳面原值
已攤銷金額
減值準備
帳面價值
具體用途
計提減值原因
1
非專利技術
-小貴族所
有權
55,968,356.87
15,857,701.08
40,110,655.79
-
利用該款車
型技術進行
燃油車
6300C生產
銷售情況不
佳,不再繼續
生產,全額計
提減值。
2
非專利技術
-L11車
2,357,401.79
707,220.54
1,650,181.25
-
利用該款車
型技術進行
低速電動車
生產
銷售情況不
佳,不再繼續
生產,全額計
提減值。
3
非專利技術
--N21車
7,166,850.73
2,687,569.02
4,479,281.71
-
利用該款車
型技術進行
輕卡電動車
生產
銷售情況不
佳,不再繼續
生產,全額計
提減值。
4
非專利技術
-K11車
819,836.28
245,950.89
573,885.39
-
利用該款車
型技術進行
電動車生產
銷售情況不
佳,不再繼續
生產,全額計
提減值。
5
非專利技術
-M21車
12,179,542.31
3,260,834.91
8,918,707.40
-
利用該款車
型技術進行
廂式物流車
生產
銷售情況不
佳,不再繼續
生產,全額計
提減值。
6
非專利技術
-K21車
59,734,167.43
1,244,461.82
45,776,705.61
12,713,000.00
利用該款車
型技術進行
電動生產
銷售情況不
佳,採用收益
法測算可收回
金額。
合計
138,226,155.41
24,003,738.26
101,509,417.15
12,713,000.00
公司原子公司紅星汽車部分車型2019年銷量低,預計該批車型無法為公司
帶來收益,因此公司聘請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2019年12
月31日為基準日對河北紅星重要資產進行評估,並出具中銘評報字[2020] 第
11006號《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資產減值測試事
宜涉及的河北紅星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
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河北紅星依據評估結果對無形資產-
非專利技術計提減值準備1.02億元。
河北紅星帳面的6項研發支出所對應的產品有燃油車1項、電動車5項。電
動車研發支出中包括輕卡、廂式物流車、轎車。鑑於以前年度各車型的盈利情況
不佳,公司管理層認為:除K21車的升級款X2產品外,公司以後不會再生產其
餘5種車型。這5種車型所對應的車輛款式老,無較好的顧客群,不再生產的產
品所對應的無形資產預計無法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市場上也無法轉讓,故該
部分非專利技術的可收回金額為0.00元。
對能夠給企業帶來收益的非專利技術K21,公司選用收益途徑下的銷售收入
分成法進行評估。該方法認為:在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非專利技術、外觀設
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商標權所創造的收入、利潤均是有貢獻的,採用適當方
法估算確定非專利技術、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商標權對產品所創造的
收入貢獻率,再選取恰當的折現率,將產品中每年非專利技術、外觀設計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商標權對收益的貢獻折為現值,由於非專利技術、外觀設計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商標權對收益的貢獻無法細分,因此將其作為一個資產組統一測
算。同時,由於技術的更新較快,目前的幾項技術能給企業帶來收益與其對應的
產品是否生產有很大的關係,預測採用有限年法,其年限與產品的生產期間有關。
對於企業的預期收入採取逐年預測折現累加的方法。
(四)固定資產減值損失
公司計提的主要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資產名稱、帳面價值及計提減值原因如
下:
單位:元
公司
期末帳面餘額
期末可收回金
額
期末固定資產
減值準備
本期計提固定資
產減值損失
計提減值原因
安多智行
85,170,461.48
71,395,211.14
13,775,250.34
13,775,250.34
市場情況不
佳,依據可收
回金額測算。
河北紅星
131,852,658.03
114,388,829.55
17,463,828.48
15,448,054.59
銷售情況不
佳,對相應固
定資產計提減
值。
合計
217,023,119.51
185,784,040.69
31,239,078.82
29,223,304.93
對公司所持有的固定資產,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
減值的跡象,存在減值跡象的,將估計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減值測試。可收回金
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當資產或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公司將
其帳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
減值準備。
公司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對固定
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進行判斷,並進行減值測試。
河北紅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依據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
2019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出具的中銘評報字[2020] 第11006號《
多氟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資產減值測試事宜涉及的河北紅星汽
車製造有限公司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
產項目資產評估報告》確定。
(五)在建工程減值損失
公司計提的主要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資產名稱、帳面價值及計提減值原因如
下:
單位:元
項目
期末餘額
期初餘額
帳面餘額
減值準備
帳面價值
帳面餘額
減值準備
帳面價值
撫順氟化鹽
工程
43,949,548.06
1,456,316.39
42,493,231.67
43,949,548.06
396,933.37
43,552,614.69
公司在建工程計提減值標準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 的相
關規定執行。
對公司所持有的在建工程,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
減值的跡象,存在減值跡象的,將估計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減值測試。可收回金
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當資產或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公司將
其帳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
減值準備。
公司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對在建
工程是否存在減值跡象進行判斷,並進行減值測試。
公司子公司
多氟多(撫順)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處於停止建設階段,
因此公司聘請遼寧中華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對多
氟多撫順在建工程及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並出具遼中華信評報字
[2020]第5號《
多氟多(撫順)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確定公允價值評估報告》。多
氟多撫順依據評估結果對在建工程累計計提減值準備145.63萬元。
綜上,公司認為2019年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依據充分,不存在2019
年一次性全額計提進行盈餘管理的情形。
四、結合氟化鹽產品的竟爭態勢以及國內鋰離子電池上遊廠商的經營環境,
進一步說明導致申請人業績下滑的因素如主要產品氟化鹽及鋰子電池價格及毛
利率持續下降的情形是否已消除或趨穩,相關領域的經營環境是否已發生明顯
產能過剩、周期性衰退等情形,申請人鋰離子電池主要客戶的信用狀況是否已
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是否將導致申請人2020年持續虧損,是否影響申請人的持
續經營,現有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對本次募投項
目造成重大不利變化情形。
(一)結合氟化鹽產品的竟爭態勢以及國內鋰離子電池上遊廠商的經營環
境,進一步說明導致申請人業績下滑的因素如主要產品氟化鹽及鋰子電池價格
及毛利率持續下降的情形是否已消除或趨穩;
公司主要產品為氟化鹽、新材料、鋰電池及核心材料,2019年公司氟化鹽
銷售佔比52.17%,新材料銷售佔比16.23%,鋰電池及核心材料銷售佔比16.65%,
其中氟化鹽主要以無水氟化鋁為主,新材料以六氟磷酸鋰為主,鋰電池及核心材
料以動力鋰電池為主。
2020年公司主要產品六氟磷酸鋰、無水氟化鋁、動力鋰電池毛利率及價格
走勢情況如下:
1、無水氟化鋁
註:上述數據根據企業2020年未審數據統計
註:數據來源於wind
根據SMM統計數據顯示,進入2020年10月後,氟化鋁市場價格出現上漲
趨勢,加之目前行業內約有46.5萬噸氟化鋁產能進入檢修環節,行業開工率下
降至62.8%左右,市場內供應收緊利好氟化鋁價格進一步上行。在氟化鋁市場供
給端,由於前期市場價格下滑,
中小企業生產利潤較低甚至虧損,部分企業開始
減產停產,隨著後續場內庫存降低,供應收緊,將繼續推動氟化鋁價格上行;在
市場需求端,下遊電解鋁廠需求回升,在供需關係調節下,氟化鋁價格穩中上升
為主。受價格上漲的驅動,公司無水氟化鋁毛利率8月份以來也呈現上升的趨勢。
根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25日,河南氟化鋁市場價達到10000
元/噸,已較6月末上漲1750元/噸。未來,隨著供給側改革深入貫徹,未來主要
產能將向行業頭部公司聚集,且隨著宏觀經濟回暖、行業復甦,公司無水氟化鋁
產品需求和毛利將會持續企穩回升。
2、六氟磷酸鋰
註:上述數據根據企業2020年未審數據統計
註:數據來源於wind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六氟磷酸鋰需求端需求偏弱,銷售價格有所下滑,
毛利水平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進入下半年以來,伴隨下遊
新能源汽車產銷回
升,鋰電池迎來排產旺季,六氟磷酸鋰迎來供給偏緊時期,價格已從行業周期底
部開始反彈,2020年6、7月六氟磷酸鋰產業鏈庫存處於低位,2020年9月份價
格已出現小幅反彈,四季度以來價格開始大幅上漲,受價格上漲驅動下半年以來
公司六氟磷酸鋰毛利率也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
2020年10月9日,國務院出臺《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35)》,
其中提出要「引導
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序發展,推動建立全國統一市場,提高產業集
中度和市場競爭力」,且明確指出「自明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防治
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等車輛,
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且隨著下
半年以來隨著
新能源汽車銷量逐漸增加,電解液出貨量明顯向好,部分廠家訂單
量激增,導致六氟磷酸鋰價格已開始逐漸回升,隨著產業政策相關利好加持,新
能源汽車市場的有序向好發展將有效帶動六氟磷酸鋰價格持續回升。根據Wind數
據,截至2020年12月25日,市場六氟磷酸鋰報價為達到11萬元/噸,較2020年
8月份底價6.95萬元/噸上漲了4.05萬元/噸,漲幅達到58.27%。六氟磷酸鋰行業
需求邊際好轉,行業進入低速擴產期,新增供給有限,供需格局持續改善。
根據中銀國際證券預測,2020年六氟磷酸鋰需求3.58萬噸,2025年行業需求
14.34萬噸,2020-2025年需求年均複合增速32%。從供給端來看,由於近年來國
內六氟磷酸鋰價格長期處於周期底部,行業部分高成本產能關停,行業新增產能
投產速度明顯放緩。根據同行業相關產能數據顯示,2021年後國內基本無新建產
能的投產,且新增產能從開啟、爬坡到滿產需要一定的時間,供給端短時間難以
匹配需求端的增長將會支撐六氟磷酸鋰價格的進一步回升。
3、動力鋰電池
註:上述數據根據企業2020年未審數據統計
註:上述數據根據企業2020年未審數據統計
2020年上半年公司對部分車型所適配的鋰電池、電芯等進行處置,導致毛利
率較前期有所下降。2020年三季度以來,伴隨下遊
新能源汽車產銷回升,公司動
力鋰電池主要客戶奇瑞
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
司等對動力鋰電池需求量增大,公司動力鋰電池銷量較上半年大幅回升,毛利率
也有所提高;四季度動力鋰電池銷售價格有所下降,導致毛利率又有所回落,但
由於銷量較上半年各月份有較大幅度增長,毛利總額總體呈上漲趨勢。綜上分析,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產品價格相較上半年均已企穩回升,四季度以來無水氟化鋁、
六氟磷酸鋰價格均有較大幅度上漲,受產品價格上漲因素影響,無水氟化鋁、六
氟磷酸鋰毛利水平也有明顯提高;四季度動力鋰電池銷售價格有所下降,導致毛
利率較三季度有所回落,但由於銷量較上半年各月份有較大幅度增長,毛利總額
總體呈上漲趨勢。
(二)相關領域的經營環境是否已發生明顯產能過剩、周期性衰退等情形
1、氟化鹽產品經營環境
公司氟化鹽產品下遊主要為電解鋁行業,隨著近年來我國轉型升級加快推
進,電解鋁行業嚴格落實產能置換政策,但受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影響,電解鋁價
格持續震蕩回落,這也導致上遊原材料氟化鹽產品單價也呈現該趨勢。根據SMM
統計數據顯示,進入2020年10月末後,氟化鋁市場價格出現上漲趨勢,加之目
前行業內約有46.5萬噸氟化鋁產能進入檢修環節,行業開工率下降至62.8%左
右,市場內供應收緊利好氟化鋁價格進一步上行。在氟化鋁市場供給端,目前行
業集中減產停產,隨著後續場內庫存降低,供應收緊,將繼續推動氟化鋁價格上
行;在市場需求端,下遊電解鋁廠需求回升。綜上,在供需關係調節下,氟化鋁
價格穩中上升為主。根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25日,河南氟化
鋁市場價為10000元/噸,已較2020年10月末上漲約1500元/噸。
單位:萬噸
項目
2019年
2020F
2021F
2022F
2023F
中國電解鋁產能
3,665
3,900
4,216
4,500
4,500
中國電解鋁需求
3,610
3,828
4,191
4,446
4,731
產能利用率
97%
95%
96%
94%
97%
數據來源:IAI,WBMS,SMM,ALD,
華泰證券研究所
由上述數據可知,2020年-2023年,中國電解鋁需求年均增長約為5.90%,
且隨著供給側改革深入貫徹,行業新增產能將加速向雲南、內蒙古等地區轉移,
未來氟化鹽產能將向行業頭部公司聚集,且隨著宏觀經濟回暖、行業復甦,公司
無水氟化鋁產地貼近下遊新增產能地域將進一步幫助公司產品需求企穩回升。
2、六氟磷酸鋰產品經營環境
自2015年國內
新能源汽車需求逐漸增加,其銷量增長帶動六氟磷酸鋰需求
大增,價格由2015年第三季度的10萬元/噸上漲至2016年二季度的38萬元/噸,
高價刺激行業內廠商紛紛擴產,並吸引外部企業進入行業,與此同時,行業需求
增速下滑,供給遠大於需求,導致價格持續下行,截至2020年12月25日,六
氟磷酸鋰市場價格有較大幅度回升,從今年7、8月份底部7萬元/噸左右漲至11
萬元/噸,漲幅約為57%。
由於近年來六氟磷酸鋰市場價格持續下降,處於周期底部,市場價格已逼近
市場主流企業的生產成本線,此後繼續下跌的空間較小,且相關主要原材料價格
也接近生產成本線,為六氟磷酸鋰的價格提供了支撐。
2020年10月9日,國務院出臺《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35)》,
其中提出要「引導
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序發展,推動建立全國統一市場,提高產業
集中度和市場競爭力」,且明確指出「自明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
防治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等車輛,
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隨
著下半年以來
新能源汽車銷量逐漸增加,電解液出貨量明顯向好,部分廠家訂單
量激增,導致六氟磷酸鋰價格已開始逐漸回升,隨著產業政策相關利好加持,新
能源汽車市場的有序向好發展將有效帶動六氟磷酸鋰價格持續回升。
從供給端來看,由於近年來國內六氟磷酸鋰價格長期處於周期底部,行業部
分高成本產能關停,行業新增產能投產速度明顯放緩。根據同行業相關產能數據
顯示,2021年後國內基本沒有新建產能的投產,且新增產能從開啟、爬坡到滿
產需要一定的時間,供給端短時間難以匹配需求端的增長將會支撐六氟磷酸鋰價
格的進一步回升。
3、動力鋰電池產品經營環境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
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在逐漸減少,
新能源汽車市場逐漸由政
策驅動向市場驅動轉化,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行業內企業普遍面臨降低成本及
提升續航裡程的壓力,近兩年,動力鋰電池低成本化趨勢較為明顯。從材料角度,
三元動力鋰電池體系成本明顯高於磷酸鐵鋰及錳酸鋰體系等其它體系。因此,原
純三元體系為主的乘用車在電芯使用上變得更為多元化,磷酸鐵鋰體系及錳酸鋰
體系電芯呈現上升趨勢。
動力鋰電池生產企業面對行業政策和市場需求的不斷變化,需要不斷調整自
身產品結構和提高技術水平,這也導致企業不斷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技術改造升
級,以適應終端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但從下遊
新能源汽車的未來市場發展前景
來看,動力鋰電池行業仍處於成長期。根據
招商銀行研究報告,
新能源汽車銷量,
隨著補貼退坡平緩、產品力顯著提升、配套設施持續完善和C端用戶需求釋放,
預計2022年銷量有望達到160萬,未來2年的年複合增長率約為22.57%。動力電池
市場規模隨著
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回暖而呈上升的趨勢,預計2022年市場規模有望
達到860億元,未來2年複合增長率約為20%,仍有較大的增量空間。
綜上分析,目前公司主要產品的下遊市場均處於穩中向好的局面,相關領域
的經營環境短期內不存在明顯產能過剩、周期性衰退等情形。
(三)申請人鋰離子電池主要客戶的信用狀況是否已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公司近三年一期動力鋰電池主要客戶情況如下:
單位:元
2020年度1-9月
客戶名稱
收入金額
佔同類銷售收
入比例
奇瑞
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63,839,854.08
65.82%
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18,416,995.40
7.40%
江蘇多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720,228.16
3.90%
格林美(武漢)
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9,043,114.18
3.63%
山東愛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171,013.04
3.28%
合計
209,191,204.86
84.03%
2019年度
奇瑞
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590,450,375.93
92.07%
南京樂金化學
新能源電池有限公司
12,093,719.54
1.89%
河南乾坤
太陽能照明有限公司
6,705,912.33
1.05%
東風襄陽旅行車有限公司
3,685,228.28
0.57%
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3,516,865.16
0.55%
合計
616,452,101.24
96.12%
2018年度
奇瑞
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
133,394,153.63
46.84%
知豆電動汽車有限公司
102,212,420.10
35.89%
海馬汽車有限公司
29,293,536.80
10.29%
山東御捷馬
新能源汽車製造有限公司
3,083,447.01
1.08%
深圳市高爾夫飛煌科技有限公司
2,586,206.90
0.91%
合計
270,569,764.44
95.00%
2017年度
知豆電動汽車有限公司
294,910,175.74
86.37%
重慶力帆汽車有限公司
35,520,000.28
10.40%
思伊納化學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124,022.22
0.91%
新鄉超能電源有限公司
1,793,772.65
0.53%
贛州市力道
新能源有限公司
1,730,769.24
0.51%
合計
337,078,740.13
98.72%
報告期內公司動力鋰電池客戶結構發生了較為有利的變化,2017年以來公
司主要客戶由知豆電動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知豆」)逐漸變更為當前的奇
瑞
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奇瑞」)、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
司,主要原因是隨著
新能源汽車補貼逐步下降,知豆等微型電動汽車市場萎縮,
知豆經營狀況有所惡化,為了減少公司對知豆的單一依賴,公司主動加大了其他
客戶開發力度,先後在2018年實現了奇瑞、海馬汽車有限公司的銷售,在2019
年度、2020年度又相繼開發了
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東風襄陽旅行車有限公
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業內知名企業。根據公司與客戶業務往來
情況,公司目前主要鋰電池主要客戶均回款正常,不存在帳款逾期的情況。同時
根據信用中國公開信息查詢,目前主要客戶均不存在被失信懲戒的情況。總體而
言,公司當前動力電池客戶分散,主要客戶信用狀況良好,不存在信用狀況出現
重大不利變化的情況。
(四)是否將導致申請人2020年持續虧損,是否影響申請人的持續經營
綜上分析,2020年下半年以來公司主要產品市場價格均已企穩回升,四季
度以來除動力鋰電池受原材料價格上漲影響毛利有所下降外,無水氟化鋁、六氟
磷酸鋰市場價格及毛利率水平均有較大幅度上漲,公司盈利能力持續改善;公司
動力鋰電池客戶結構更加優化,客戶整體信用狀況良好;公司主要產品經營環境
未出現明顯產能過剩及周期性衰退的情形;預期公司2020盈利狀況將得到明顯
改善,不存在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情況。
(五)現有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項目為氟化鹽、動力鋰電池及核
心材料以及六氟磷酸鋰等項目,均是圍繞公司主營業務開展的投資項目,且均與
公司主營業務密切相關。如前所述,公司氟化鹽、動力鋰電池及核心材料、六氟
磷酸鋰等主要產品的下遊市場均處於穩中向好的局面,項目面臨的經營環境沒有
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同時,公司是國內氟化鹽行業龍頭企業,氟化鋁產品國內市場佔有率在30%
以上,在市場上具有較大的定價話語權和成本優勢,公司無水氟化鋁生產工藝較
為先進,已被收錄在《石化綠色工藝名錄(2019版)》;公司也是國內首家實
現鋰離子電池核心材料六氟磷酸鋰進口替代的企業,該技術曾榮獲2017年國家
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用超淨高純電子級氫氟酸關鍵技
術開發及產業化」項目榮獲河南省科技進步二等獎,是國內少數突破G5級(對
應國內UP-SSS級)氫氟酸生產技術並具有相關生產線的企業,也是全球為數不
多能生產高品質半導體級氫氟酸的企業之一;公司鋰離子電池結合國際主流的三
元、錳酸鋰和磷酸鐵鋰為正極材料技術路線,開發出容量大、功率高、安全性突
出、高低溫性能優越的軟包疊片NCM的三元鋰離子電池,安全性能更高,當電
池發生短路時,產生的爆炸威力遠低於方形電池和圓柱電池,並且採用疊片生產
工藝,使得電池結構內阻小、單體能量密度更高,動力性能更好。公司在建工程
項目均是依託公司的成熟技術實施的,無論在性能上,還是在技術中都不存在落
後的情形。
此外,公司在建工程項目均在正常實施過程中,也不存在長期停建的情形。
截至2020年9月30日,在建工程減值主要為原子公司紅星汽車年產1.5G
瓦時動力鋰電池項目計提減值3,675.00萬元,該在建項目已隨著紅星汽車10月
對外轉讓,已不再納入公司合併範圍內。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結合自
身生產經營特點,對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減值跡象進行判斷,並進行減值測試,除
原子公司年產1.5G瓦時動力鋰電子電池項目已按規定計提減值3,675.00萬元外,
公司其他在建工程項目未出現下遊市場環境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技術性能落後、
長期停工等減值跡象,不存在需計提減值準備的情況。
(六)是否對本次募投項目造成重大不利變化情形
1、本次募投項目的投向
序號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主要產品
1
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電子級氫氟酸項目
半導體級氫氟酸
2
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溼電子化學品項目
ppt級電子級氨水、ppt電子級硝酸、
ppt電子級BOE
3
年產3萬噸高性能無水氟化鋁技術改造
項目
無水氟化鋁
4
補充流動資金
/
由上表可見,本次募投項目涉及到固定資產投資類的項目分別為「年產3
萬噸超淨高純電子級氫氟酸項目」、「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溼電子化學品項目」和
「年產3萬噸高性能無水氟化鋁技術改造項目」,其中前兩個電子化學品項目的
產品主要用於半導體、顯示面板、
太陽能電池製造等電子信息領域;無水氟化鋁
項目主要用於電解鋁領域,屬於公司無機氟化鹽、溼電子化學品業務領域。其中,
公司無水氟化鋁業務主要受氟化鹽行業政策及市場狀況影響,公司溼電子化學品
業務主要受下遊半導體、光伏等電子
信息產業影響。
2、本次募投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聯繫和區別
(1)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電子級氫氟酸項目、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溼電子
化學品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係
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電子級氫氟酸項目的實施是在公司現有電子級氫氟酸
產能基礎上新增產能擴產項目,並且主要新增產能為半導體電子氫氟酸產能。該
項目的建設完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方向;也是適應市場發展的趨勢需
要,滿足市場對電子
信息產業精細電子化學品迫切需求。本項目的建設將會產生
積極的示範效應,項目建設十分必要。
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溼電子化學品項目(電子級硝酸、氨水和BOE)均屬
於新增產品種類,與公司現有的電子級氫氟酸同屬於溼電子化學品範疇,不存在
替代關係,均用於半導體、平板顯示、
太陽能等領域,其中電子級硝酸已經建成
了中試生產線。公司掌握了系列溼電子化學品生產工藝,並自主研發建設了滿足
規模化、專業化溼電子化學品生產流水線。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溼電子化學品項
目採用的蒸餾-過濾-精餾-冷凝-混合相結合的物理化學純化工藝技術的工藝路
線,與公司當前所生產的半導體級電子氫氟酸產品技術工藝路線不存在重大差
異,整體技術難度低於後者,具備可行性。
因此,上述募投項目的實施,將有力地提高公司溼電子化學品的產能,進一
步增強公司在電子化學品市場的競爭力。
(2)年產3萬噸高性能無水氟化鋁技術改造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係
目前公司主要產品收入構成中,氟化鹽收入佔比保持在50%左右,是公司收
入貢獻的最大產品類別。公司氟化鹽產品的產銷量、出口量持續多年保持行業龍
頭地位。
本募投項目所生產的產品同為公司目前主營產品無水氟化鋁,屬於無水氟化
鋁新增產能項目,因此本募投項目產品與公司現有業務不存在差異。但該產品與
公司本部生產的無水氟化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區別,簡要說明如下:
項目
公司現有業務/產品
本次募投項目業務/產品
原料
以螢石為主要原料
以磷肥副產氟資源(氟矽酸)作為主要原料
工藝路線
無水氟化鋁生產工藝:
硫酸和螢石高溫反應後
產生的氣體,經過粗洗、
冷凍、精餾、脫氣後進
入蒸發器,此時氟化氫
的含量一般為99.5%;
蒸發出的氟化氫氣體
(含量接近100%)進入
流化床,與溼氫氧化鋁
反應,在高溫下生成氟
化鋁。
氟矽酸制無水氟化鋁聯產白碳黑生產工藝:
氟矽酸與氨水生成氟矽酸銨溶液,再和一定量的氨水
(數量根據晶種的比例)反應製備晶種,然後將含有一
定晶種的氟矽酸銨溶液與氨水反應生成氟化銨溶液和
白炭黑,白炭黑洗滌乾燥後包裝;氟化銨溶液經濃縮、
熔融後得到氟化氫銨,將氟化氫銨與氟化氫鈉母液或洗
水配比後,加入氟化鈉合成得到氟化氫鈉,氟化氫鈉洗
滌、乾燥、煅燒分解製得氟化氫。氟化氫氣體經除塵、
冷凝、精餾後進入蒸發器,此時氟化氫的含量一般為99.5%;蒸發出的氟化氫氣體(含量接近100%)進入流
化床,與溼氫氧化鋁反應,在高溫下生成氟化鋁。
工藝特點
/
原材料更為純淨,不牽涉砷、各類輕重組份等雜質,進
一步保障了產品純度;
②氟矽酸相較於螢石而言更具可持續性,且在雲南地區
價格低廉;
③理論成本較螢石法更低。
④工藝技術不僅可以實現磷礦石副產的氟資源高效利
用,還可以實現伴生矽資源的高質利用,環保效益和社
會效益顯著
產品客戶
面向我國華北、西北電
解鋁廠商
項目建成達產主要面向西北、西南等電解鋁廠商,且可
以進一步滿足電解鋁行業節能減排要求
本項目無水氟化鋁生產工藝被收錄在《石化綠色工藝名錄(2019版)》中,
符合綠色經濟發展理念。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實施年產3萬噸高性能無水氟化鋁
技術改造項目,公司採用更具環保、節能優勢的無水氟化鋁生產工藝和氟資源綜
合利用技術,即氟矽酸制無水氟化鋁聯產優質白炭黑的工藝生產高性能無水氟化
鋁產品,未來將顯著提高公司氟化鹽產品市場競爭力,將進一步提升鞏固公司無
水氟化鋁行業龍頭地位,進一步凸顯公司氟化工技術優勢和成本優勢。
3、本次募投項目產品所面臨的市場狀況
(1)無水氟化鋁
無水氟化鋁產品所面臨的市場狀況、競爭態勢具體分析參見本題回復「四、
結合氟化鹽產品的竟爭態勢以及國內鋰離子電池上遊廠商的經營環境,進一步說
明導致申請人業績下滑的因素如主要產品氟化鹽及鋰子電池價格及毛利率持續
下降的情形是否已消除或趨穩,相關領域的經營環境是否已發生明顯產能過剩、
周期性衰退等情形,申請人鋰離子電池主要客戶的信用狀況是否已發生重大不利
變化,是否將導致申請人2021年持續虧損,是否影響申請人的持續經營,現有
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對本次募投項目造成重大不利
變化情形。」之「(一)結合氟化鹽產品的竟爭態勢以及國內鋰離子電池上遊廠
商的經營環境,進一步說明導致申請人業績下滑的因素如主要產品氟化鹽及鋰子
電池價格及毛利率持續下降的情形是否已消除或趨穩」和「(二)相關領域的經
營環境是否已發生明顯產能過剩、周期性衰退等情形」相關內容。
目前公司在氟化鋁等氟化鹽產品市場上佔據行業主導地位,產品具有主含量
高、雜質含量低、容重大的特點,在電解鋁生產過程中,能夠有效地調整電解質
分子比,降低揮發物的損失,有力地減少了環境汙染,提升節能減排效果,生產
技術較為先進。公司相較於氟化鋁行業內的其他公司,具備較為顯著的技術優勢、
完整產業鏈優勢、規模及成本優勢等,與該領域內的其他企業相比具有較大競爭
優勢。
公司作為行業內龍頭無機氟化鹽企業,選擇在氟化鋁市場相對低潮時期積極
進行技改、擴產,是為了迎接行業景氣周期做好充分準備,以不斷提升公司無機
氟化鹽業務板塊規模經濟效應,提高在無機氟化鹽市場的優勢地位,有利於進一
步增強公司該業務競爭力,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公司中小股東利益。未來,隨著供
給側改革深入貫徹和環保要求日益嚴格,綠色環保工藝的產品將逐步替代、淘汰
落後產能,行業主要產能將向符合環保要求並具備先進綠色工藝的頭部公司聚
集,且隨著宏觀經濟回暖、行業復甦,作為行業內龍頭無機氟化鹽企業公司氟化
鹽產品需求有望得到持續改善。
(2)溼電子化學品
電子級氫氟酸等溼電子化學品主要運用在集成電路、液晶顯示、半導體、光
伏行業等領域。
手機屏幕截圖
描述已自動生成
隨著國內半導體和平板面板行業的增長以及溼電子化學品技術的提高,我國
配套的溼電子化學品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中國電子材料行業協會數據顯
示,2018年全球溼電子化學品在三大市場應用量達到307萬噸,預計到2020年
將增長至388萬噸,年均複合增長率為12.42%。隨著全球電子信息、
新能源等
產業產能逐步向亞洲轉移,與之配套的溼電子化學品企業也將重心轉向亞洲市
場。中國的溼電子化學品行業雖然起步晚於歐美國家,但隨著近年來消費升級和
產業轉型加速,市場需求增幅遠高於全球水平。預計到2020年,我國溼電子化
學品市場需求量將達到147.04萬噸,佔全球份額的37.8%,複合增長率達到
27.46%。中國將成為溼電子化學品最活躍的應用市場。
在溼電子化學品領域,公司是國內少數突破UP-SSS級氫氟酸生產技術並具
有相關生產線的企業,也是業內為數不多能夠生產高品質電子級氫氟酸的企業之
一,處於行業較為領先的市場地位。公司「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用超淨高純電子
級氫氟酸關鍵技術開發及產業化」項目榮獲河南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公司憑藉技
術、完整產業鏈優勢在溼電子化學品細分領域電子級氫氟酸市場中佔據較為明顯
的競爭優勢。目前公司已與德州儀器、重慶超矽半導體有限公司、上海華力微電
子有限公司等多家國內8寸和12寸半導體客戶建立合作關係,並成功切入韓國高
端半導體廠商供應鏈且持續穩定批量供應,出口數量位居國內前列。2020年上半
年在國內12寸存儲晶片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同時與日本及歐美半導體企業的接洽
工作持續進行中。
綜上,本次募投項目投向系圍繞公司主營業務進行,與公司現有業務為現有
產品擴產及升級並進一步豐富產品品類的關係,無重大區別。本次募投項目中的
「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電子級氫氟酸項目」、「年產3萬噸超淨高純溼電子化學品
項目」均屬於聚焦於目前公司具備較強競爭優勢的溼電子化學品業務新材料領
域,所面臨的市場環境良好,市場前景廣闊。本次募投項目「年產3萬噸高性能
無水氟化鋁技術改造項目」建成達產後的產品成本相對更低、更富有市場競爭力,
公司規模經濟效應和成本優勢更加凸顯,並且隨著2020年四季度無水氟化鋁市
場價格回暖,本募投項目產品所面臨的競爭態勢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因此,當前氟化鹽產品的競爭態勢不會對本次募投項目造成重大不利變化。
五、核查程序
保薦機構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訪談了發行人財務部門相關負責人,了解發行人的在建工程核算的相關
會計政策,獲取並核對在建工程明細帳及餘額明細表;
2、獲取並核對主要工程施工項目相關文件,包括立項報告、可行性研究報
告、環評報告、安評報告等,取得了公司關於工程進度情況說明等資料,了解項
目進度情況;
3、檢查部分主要在建工程項目相關的合同、資金支付憑證等資料,了解在
建工程投入情況;
4、現場察看部分主要在建工程項目,了解工程施工情況;
5、查閱了報告期內的審計報告、財務報告、年度報告,了解報告期內在建
工程減值計提情況;
6、重點查閱了公司2019年審計報告、年報問詢函及會計師審計底稿與主要
資產減值相關的內容,詳細了解主要資產減值的計提過程和計算依據,並就資產
減值情況進行了充分溝通;
7、獲取並查閱了相關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詳細了解了資產
評估目的、評估基準日、評估過程、評估方法等;
8、獲取發行人主要產品收入、成本、毛利統計表進行對比分析;
9、獲取主要產品市場價格數據信息,與公司相關產品的價格變動情況進行
對比分析;
10、獲取相關研究機構的研究報告,對主要產品行業發展狀況進行分析;
11、訪談發行人主要產品負責人,了解主要產品目前市場狀況;
12、獲取動力鋰電池主要客戶明細進行對比分析;
會計師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訪談了發行人財務部門相關負責人,了解發行人的在建工程核算的相關
會計政策,獲取並核對在建工程明細帳及餘額明細表;
2、獲取並核對主要工程施工項目相關文件,包括立項報告、可行性研究報
告、環評報告、安評報告等,取得了公司關於工程進度情況說明等資料,了解項
目進度情況;
3、檢查部分主要在建工程項目相關的合同、資金支付憑證等資料,了解在
建工程投入情況;
4、現場察看部分主要在建工程項目,了解工程施工情況;
5、查閱了報告期內的審計報告、財務報告、年度報告,了解報告期內在建
工程減值計提情況;
6、發行人會計師關於資產減值執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應收帳款信用減值損失:
A.我們對公司與應收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評估相關的內部控制的設計及
運行有效性進行了解、評估及測試。這些內部控制包括對欠款方信用風險評估、
應收款收回流程、對觸發應收帳款減值的事件的識別及對壞帳準備金額的估計
等。
B.我們對管理層按照信用風險特徵組合計提壞帳準備的應收帳款進行了減
值測試,評價管理層壞帳準備計提的合理性。我們的程序包括:結合客戶的財務
狀況和信用等級執行信用風險特徵分析;選取樣本對帳齡準確性進行測試;覆核
計算帳齡分析的壞帳準備計提。
C.我們對於單項計提預期信用損失的應收帳款,選取樣本獲取管理層對預計
未來可收回金額做出估計的依據,包括客戶信用記錄、違約或延遲付款記錄及期
後實際還款情況,並覆核其合理性。
D.結合應收帳款函證回函情況以及期後回款情況,評價應收
帳款壞帳準備計提的合理性。
我們獲取
多氟多公司管理層對預計未來可收回金額做出估計的依據及期後
實際還款情況,並覆核其對相應債權預期信用損失計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2)存貨跌價損失:
A.評價並測試管理層就存貨跌價準備有關的內部控制的設計及執行。
B.覆核存貨的庫齡及周轉情況。
C.實施存貨計價測試。
D.對於河北紅星存貨跌價準備部分利用外部估值專家工作,評價管理層委聘
的外部估值專家的勝任能力、專業素質和客觀性。利用管理層聘請的獨立評估機
構-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多氟
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資產減值測試事宜涉及的河北
紅星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其他非
流動資產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銘評報字【2020】第 11006號),評價估值
專家的工作結果或結論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工作結果或結論與其他審計證據的一
致性,估值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設和方法,這些假設和方法在具體情況
下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分析利用專家工作進行減值測試的合理性。
E.對於利用外部評估專家工作部分,與外部評估專家溝通共同對存貨跌價測
試評估方法、計算過程、關鍵參數合理性等進行覆核。
F.對於公司自行測算存貨跌價部分,根據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的計價方
法,檢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所依據的資料、假設及方法,考慮可變現淨值的確定
原則,評估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合理性。
G.檢查存貨的期後銷售情況,確定其期後售價是否低於成本。
H.在實施存貨監盤程序時,觀察存貨的狀態。
I.測算可變現淨值以及存貨跌價準備金額的計算是否正確。
(3)無形資產減值損失
A.了解並測試無形資產減值測試相關的關鍵內部控制。
B.評價管理層針對尚能產生收益的非專利技術-K21資產組編制的收益法測
算表,將測算表所包含的財務數據與實際經營情況和未來經營計劃、經管理層批
準的預算對比,評估測算表數據的合理性。
C.評價管理層委聘的外部估值專家的勝任能力、專業素質和客觀性。利用管
理層聘請的獨立評估機構-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2020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擬進行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資產減值
測試事宜涉及的河北紅星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
資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中銘評報字【2020】第 11006
號),評價估值專家的工作結果或結論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工作結果或結論與其
他審計證據的一致性,估值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設和方法,這些假設和
方法在具體情況下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分析利用專家工作進行減值測試的合理
性。
D.與外部評估專家溝通共同對非專利技術減值測試評估方法、計算過程、關
鍵參數合理性、折現率等進行覆核。
E.重新測算非專利技術可收回金額,核實非專利技術減值金額的計算是否正
確。
(4)固定資產減值損失
A.了解並測試固定資產相關的關鍵內部控制。
B.實施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測試。
C.評價管理層委聘的外部估值專家的勝任能力、專業素質和客觀性。利評價
估值專家的工作結果或結論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工作結果或結論與其他審計證據
的一致性,估值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設和方法,這些假設和方法在具體
情況下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分析利用專家工作進行減值測試的合理性。
C.與外部評估專家溝通共同對固定減值測試評估方法、計算過程、關鍵參數
合理性、折現率等進行覆核。
D.重新測算固定可收回金額,核實固定資產減值金額的計算是否正確。
(5)在建工程減值損失
A.了解並測試在建工程相關的關鍵內部控制。
B.對於河北紅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部分利用外部估值專家工作,評價管理層
委聘的外部估值專家的勝任能力、專業素質和客觀性。利用評價估值專家的工作
結果或結論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工作結果或結論與其他審計證據的一致性,估值
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設和方法,這些假設和方法在具體情況下的相關性
和合理性,分析利用專家工作進行減值測試的合理性。
C.與外部評估專家溝通共同對在建工程減值測試評估方法、計算過程、關鍵
參數合理性、折現率等進行覆核。
D.重新測算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額,核實在建工程減值金額的計算是否正確。
7、獲取並查閱了相關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詳細了解了資產
評估目的、評估基準日、評估過程、評估方法等;
8、獲取發行人主要產品收入、成本、毛利統計表進行對比分析;
9、獲取主要產品市場價格數據信息,與公司相關產品的價格變動情況進行
對比分析;
10、獲取相關研究機構的研究報告,對主要產品行業發展狀況進行分析;
11、訪談發行人主要產品負責人,了解主要產品目前市場狀況;
12、獲取動力鋰電池主要客戶明細進行對比分析;
六、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會計師認為:
1、截至2020年9月30日,發行人在建工程形成過程真實。
2、發行人於2019年各項資產減值大額計提的原因合理;2019年計提各項
資產減值準備的依據充分,不存在2019年一次性全額計提進行盈餘管理的情形。
3、截至本告知函回復報告出具日導致發行人業績下滑的因素已經基本消除
或趨穩回升;相關領域的經營環境未發生明顯產能過剩、周期性衰退等情形;發
行人鋰離子電池主要客戶的信用狀況整體有較大改善,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根
據發行人已披露的第三季度報告,全年累計淨利潤預計為3,500~5,000萬元,發
行人2020年盈利狀況將得到明顯改善,不存在影響發行人持續經營的情形;截
至2020年9月30日,除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在建工程項目外,其他在建工程項目
未出現下遊市場環境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技術性能落後、長期停工等減值跡象,
不存在需計提減值準備的情況,發行人不存在對本次募投項目造成重大不利變化
的情形。
七、補充披露情況
關於資產減值相關內容已在《盡職調查報告》「第六節 財務與會計情況調查」
之「七、財務狀況分析」之「(一)主要資產」之「13、在建工程」和「18、關
於資產減值」部分進行補充披露。
問題3、關於流動性風險。
截止2020年6月30日,申請人流動資產小於流動負債84,946萬元,且持
有的貨幣資金遠小於需要償付的短期債務,顯示申請人存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
請申請人說明:(1)申請人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2)詳細說明就面臨
的流動性風險擬採取的具體措施及可行性;(3)申請人自2017年以來經營業
績持續下滑並於2019年產生大幅虧損42,073萬元;2020年上半年營業利潤也主
要來源於其他收益,請說明上述事項是否會導致公司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從而
進一步惡化流動性風險。
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說明核查依據、程序、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
見。
【回復】
一、申請人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
截至2020年9月末,發行人流動資產合計426,977.03萬元,其中貨幣資金為
181,552.43萬元、交易性金融資產為13,929.00萬元;流動負債合計530,717.75萬
元,其中短期借款為315,115.00萬元。發行人流動資產小於流動負債103,740.72
萬元。
發行人重視日常流動性管理,銀行信用較好,融資能力較強,短期償債風險
不大,且隨著發行人2020年的經營狀況較2019年明顯改善,因此公司不會發生
流動性風險,具體說明如下:
(一)短期債務到期時間相對較為均衡,不存在集中兌付風險
相關分析參見問題1之「一、截止目前重複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未到期金額
情況;結合申請人經營業績、現金流以及短期融資債務到期情況,說明尚未到期
的15.16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存在集中兌付風險,是否會對申請人生產經營造成
重大不利影響」之「(二)結合申請人經營業績、現金流以及短期融資債務到期
情況,說明尚未到期的15.16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是否存在集中兌付風險,是否會對
申請人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相關內容。
(二)償債能力指標處於合理區間,部分指標有所改善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償債能力指標如下:
財務指標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動比率(倍)
0.80
0.84
1.22
1.21
速動比率(倍)
0.67
0.65
0.90
0.88
財務指標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元)
40,690.53
-339.92
54,647.25
64,109.81
利息保障倍數(倍)
1.38
-2.15
2.28
5.35
註: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
長期待攤費用攤銷,資本化利息部分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計入各報告期。
4、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費用化利息支出)/(費用化利息支出+資本化利息支出)
由上表可見,公司償債能力指標隨著公司整體經營情況的變化有所波動。短
期償債能力指標方面,發行人2017年和2018年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較為穩定,
2019年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於受宏觀政策、經濟環境變化、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等因素影響,公司部分下遊
新能源汽車客戶及運營商經營陷
入困境,現金流嚴重不足,應收款項可收回性風險加大,出于謹慎考慮對相應客
戶應收款項計提信用減值損失;同時因產品技術升級換代,對部分型號鋰電池和
車型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由此導致流動比率、速動比率下降。
2017年度、2018年度的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和利息保障倍數均保持較高水平,
公司償債能力良好,2019年由於計提資產減值等原因,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和利
息保障倍數均為負;2020年1-9月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和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
40,690.53萬元和1.38倍,年化後達到54,254.04萬元和1.84倍,已基本恢復到2018
年度水平。
發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經營狀況已較上年末有所改善,已實現扭虧為盈,特
別是進入三季度以來,公司主要產品如無水氟化鋁、六氟磷酸鋰的市場價格回升
態勢明顯,經營業績改善態勢愈發明顯。
(三)剝離非盈利性資產或非核心資產,回收資金用於聚焦優勢產業提升
效益
公司於2015年通過收購紅星汽車,步入
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行業,但經過多
年發展業務不及預期,嚴重拖累了公司的業績。公司及時調整
新能源汽車整車發
展戰略,收縮投資,於2020年10月已將紅星汽車全部股權對外轉讓。截止目前,
發行人持有的紅星汽車股權轉讓價款23,320.78萬元已全部收到。出售紅星汽車股
權能夠使公司發展自身優勢產業,聚焦新材料和無機氟化鹽產業,並補充經營資
金,改善現金流狀況,助推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此外,公司為優化資產結構,增
強核心競爭力,亦擬將持有的富多多小貸公司60%股權對外轉讓,目前該項轉讓
工作正在進行中。
隨著公司有序剝離非盈利性或非核心資產,公司預計可回收現金超過3億元,
將對聚焦主業發展並改善現金流、化解風險形成有力支撐。
(四)良好的銀企關係
公司資信優良,在與銀行合作過程中,公司均能嚴格遵守銀行結算制度,按
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不存在逾期未償還的債務。公司與中國
建設銀行、中國工
商銀行、中國
農業銀行、
交通銀行、
郵儲銀行等國有大型銀行和
中信銀行、浦發
銀行、
招商銀行、
光大銀行、
民生銀行等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中國進出口銀行等
國有政策性銀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具備較強的間接融資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銀行綜合授信額度合計約為41億元,
尚未使用的約有12億元。公司獲得充足授信將保證公司流動性,為公司正常經營
提供保障。此外,公司經營情況良好,運作規範,具有廣泛的融資渠道,可通過
資本市場進行債權融資。
(五)未來合理確定融資規模,通過股權融資降低資產負債率
公司近幾年主要靠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方式滿足公司的流動資金需求,業務
得到拓展的同時,也導致公司資產負債率相對升高。未來公司將嚴格控制借款規
模,根據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及資金需求量,合理確定融資規模。同時,通過本次
非公開發行,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後,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將有所下降,公
司流動資產將有所增加,從而能夠提高公司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公司財務結
構將得以改善,抗風險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綜上所述,公司目前不存在流動性風險。在不考慮本次融資的前提下公司能
足額償付短期負債和支付經營及投資所必須的現金支出。
二、詳細說明就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擬採取的具體措施及可行性。
針對可能面臨的潛在的流動性風險,公司擬採取多項措施。相關措施及可行
性具體如下:
(一)公司持續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深度溝通及合作,將合作空間進一步延
伸
根據資金的用途來制定融資戰略,穩步增加中長期貸款的比重,改善債務結
構。針對長期投資資金,合理考慮公司資金盈餘,採取自有資金和併購貸款資金
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籌措,以減少資金錯配。
(二)加強現金流管理意識, 進一步提升公司資金管理能力
注重資金的使用預算控制,嚴控資金支出審批程序,保障資金按預算控制安
全、有序使用;科學預計現金流入與支出的金額,合理保持現金儲備,以滿足公
司日常支出及償債需要。
(三)加強日常採購管理,建立科學的供應商評估準入制度,保證產品物
美價廉
把握產品市場行情,科學進行批量採購,降低成本,避免資金浪費和材料積
壓;同時完善有效的退貨和索賠制度。
(四)加強預付帳款管理
公司進一步加強預付款項管理工作,減少大額或長期的預付款項,同時結合
法務,對必需的預付帳款採取擔保或抵押措施,在滿足日常經營所需的前提下,
防範風險。
(五)與業務結合,將財務模型應用到實務中,使存貨、應收帳款等保持在
合理水平,減少資金佔用
1、加強存貨管理:結合市場情況,實施大宗原料集中採購,降低原材料採購
成本;通過寄售、代管倉等方式,減少存貨採購規模;定期盤查存貨數量及狀態,
對發現的呆滯、貶值存貨及時變現,通過再周轉,提高存貨周轉效率,降低流動
性資金佔用;
2、加強應收帳款的過程控制:抓住市場向好的有利時機,對客戶進行分類分
級管理,及時調整客戶信用額度;通過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及時了解客戶經
營情況及風險,做好動態監控;加快貨款回收,提高應收帳款周轉率,增強流動
性,提升公司償債水平。同時,實行逾期帳款追責制度,降低經營風險。
(六)提高對外部環境的應對能力,提高企業盈利水平
1、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企業的流動性水平,防範因外部環境變化而
導致企業流動性水平的異常波動,以穩定企業的日常經營發展;
2、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權衡各板塊業務的發展,不斷拓展和延伸以提升市
場份額;
3、加強對市場研判的能力,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加快研發和布局符合市場未
來發展的產品,增加新的經濟增長點;
4、加強對企業流動性的監督管理以及完善內部審計工作,做好識別、度量以
及應急處置流動性風險預案。
綜上所述,針對可能面臨的潛在的流動性風險,公司將通過採取多種措施予
以應對,保證公司經營活動正常進行。
三、申請人自2017年以來經營業績持續下滑並於2019年產生大幅虧損
42,073萬元;2020年上半年營業利潤也主要來源於其他收益,請說明上述事項
是否會導致公司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從而進一步惡化流動性風險
(一)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上
市規則》)13.2之規定,「風險警示分為提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風險警示(以
下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退市風險警示有關事項,按照本規
則第十四章的規定執行」。《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中的「財務類強制退市」和「規
範類強制退市」相關章節對於退市風險警示進行了詳細規定,具體如下:
根據「第十四章 退市」之「第三節 財務類強制退市」14.3.1之規定,「上
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一)最近
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最近
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
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淨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
計報告;(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
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
際已觸及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本
節所述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準。前款第(一)項所述營業收
入應當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公司最近一個
會計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為負值的,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營業收入扣除情況
及扣除後的營業收入金額;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就公司營業收入扣除事
項是否符合前述規定及扣除後的營業收入金額出具專項核查意見。公司未按本條
第二款規定扣除相關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並按照扣除後營業收入決
定是否對公司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第十四章 退市」之「第四節 規範類強制退市」14.4.1之規定,「上
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一)未在
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
露;(二)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
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的;(三)因財務會計報
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
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範運作等方
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
個月內仍未改正;(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
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
制解散;(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產清算申請;(八)本所認定
的其他情形。」
(二)上述事項不會導致公司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從而進一步惡化流動性
風險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發行人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
別為25,651.20萬元、6,591.34萬元和-41,628.33萬元;扣除非經營性損益的淨利潤
分別為20,023.10萬元、-1,001.01萬元、-48,793.49萬元,營業收入分別為37.36
億元、39.13億元和38.51億元。。根據發行人2020年第三季報報告,2020年1-9
月,發行人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361.47萬元、扣除非經營性損益
的淨利潤-7,821.80萬元, 2020年度全年預計實現淨利潤3,500-5,000萬元。
受下遊行業需求增長的影響,公司主要產品的銷售價格及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公司合理預計將在2020年全年保持正向盈利,且營業收入規模遠高於1億元的標
準,因此不會觸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14.3.1
之規定中導致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中的「(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
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為負值且
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情形,亦不會觸發14.3.1之規定中導致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中其他情形及14.4.1之規定的規範類強制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從而不會進一步惡
化流動性風險。
發行人預計2020年度能夠扭虧為盈的主要原因如下:
1、受下遊行業需求增長的影響,公司主要產品的銷售價格及盈利能力有所
提升
公司是一家擁有十多年專業生產以及研發經驗,主要從事氟化鋁、六氟磷酸
鋰等氟化物產品,以及鋰離子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目
前公司產品可分為三類:氟化鹽、新材料和動力鋰電池。
2020年初,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公司及產業鏈上下遊客戶、供應
商復工復產延遲,各項業務的正常開展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在此背景下,公
司堅持「積極發展新材料、有序發展鋰電池」的戰略,加快數位化轉型和運營轉型,
進軍半導體材料、
新能源等高端製造領域,持續推進公司穩健發展。公司整體經
營態勢持續向好,經營業績與現金流狀況總體都處於改善的態勢,
發行人氟化鹽產品主要包括無水氟化鋁、工業級無水氫氟酸、冰晶石等,其
中無水氟化鋁銷售佔比超過80%。氟化鹽產品價格回升是發行人2020年度扭虧為
盈的基礎。關於無水氟化鋁市場態勢詳見本回復報告「問題2/四/(一)/1、無水
氟化鋁」相關內容。
發行人新材料產品主要包括六氟磷酸鋰、電子級氫氟酸、錳酸鋰、熔噴布等,
其中2017年至2020年1-9月,六氟磷酸鋰銷售佔比分別為87.58%、82.15%、70.69%
和49.89%。2020年下半年,六氟磷酸鋰價格已從行業周期底部開始反彈,市場價
格上漲較快,六氟磷酸鋰價格上漲對發行人盈利能力影響較大,是其2020年度扭
虧為盈的重要保證。關於六氟磷酸鋰市場態勢詳見本回復報告「問題2/四/(一)
/2、六氟磷酸鋰」相關內容。
在電子級化學品領域,公司電子級氫氟酸產品品質達到UP-SSS級,2018年
以來開始大規模生產、銷售,已與德州儀器、重慶超矽半導體有限公司、上海華
力微電子有限公司等多家國內8寸和12寸半導體客戶建立合作關係,並成功切入
韓國高端半導體廠商供應鏈且持續穩定批量供應,出口數量位居國內前列。2020
年上半年在國內12寸存儲晶片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同時與日本及歐美半導體企業
的接洽工作持續進行中。發行人預計2020年電子級化學品銷售收入較2019年持
續增長,且毛利率保持較高水平,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公司積極調整產品結構,
加大研發力度,多個新材料類新產品陸續投放市場並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2020
年上半年新冠病毒疫情影響導致熔噴布供不應求,價格飛漲,公司搶抓機遇,迅
速組織生產投放市場,取得良好效益。新材料類其他產品是發行人2020年度扭虧
為盈的有益補充。
動力鋰電池主要產品為三元軟包動力鋰電池,應用於
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
池近年來生產成本持續快速下降,銷售價格隨之下降。2019年,發行人調整用戶
結構,憑藉卓越的產品性能,開發了奇瑞、海馬、東風等一批汽車新用戶,同時
對鋰電池總成車間EMS與SCADA系統升級,實現降本增效,導致鋰電池產品毛
利率較前期有所上升。2020年上半年,發行人對部分車型所適配的鋰電池、電芯
等進行處置,動力鋰電池毛利率較2019年有所下降。2020年下半年,
新能源汽車
市場的恢復並快速增長,發行人動力鋰電池產品銷售較上半年明顯改善。在動力
鋰電池領域,公司計劃繼續研發高性能產品,開拓客戶渠道,提高上下遊產業聯
動性,同時進行技術改造,開發磷酸鐵鋰鋰電池,滿足市場和客戶需求,通過產
品市場規模的擴大,持續降本增效,爭取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動力鋰電池產品
市場態勢詳見本回復報告「問題2/四/(一)/3、動力鋰電池」相關內容。
2、處置紅星汽車,
新能源汽車業務虧損及資產減值因素有效化解
發行人原先持有紅星汽車89.85%股權,該公司2019年度虧損27,699.02萬元,
2020年1-9月持續虧損2,573.71萬元。2020年10月,發行人將持有的紅星汽車全
部股權對外轉讓,自2020年11月起,紅星汽車不再納入發行人合併報表的合併
範圍,未來
新能源汽車業務虧損及資產減值因素有效化解。
綜上所述,由於發行人主業回暖,主要產品的銷售價格及盈利能力有所回升,
預計2020年度能夠實現盈利,且營業收入規模遠大於1億元。因此發行人不存在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所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也不會因此進一步惡化流動
性風險。
四、核查程序
針對上述事項,保薦機構、會計師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獲取並審閱發行人與銀行機構籤訂的大額綜合授信合同和貸款合同等,核
查公司未來12個月內債務到期情況、發行人持有的尚未使用的金融機構授信額度
情況,是否存在逾期尚未償還的銀行貸款情況、銀行是否限制向發行人發放貸款
或縮減貸款規模等情況,分析發行人的短期償債能力、融資能力;
2、獲取並查閱了發行人年度報告、季度報告等定期報告,核查流動資產、流
動負債構成,覆核與償債能力有關的財務指標,覆核受限貨幣資金具體構成及票
據保證金的真實性、準確性。
3、查閱行業研究報告、行業主要產業政策等相關資料,分析2019年至今各
分類產品價格走勢和收入變動趨勢,分析各分類產品毛利率及變動趨勢,取得公
司2020 年至今已實現收入、利潤情況,分析利潤實現的合理性;
4、獲取並查閱了報告期內發行人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鑑
證報告,了解和覆核管理層與資金管理、票據管理相關的關鍵內部控制設計和運
行的有效性;
5、訪談發行人相關人員,了解發行人2020年度經營形勢的變化,分析發行
人所處行業的市場政策、需求情況及所具備的競爭優勢,了解發行人針對可能存
在的流動性風險和業績改善所採取的具體措施並分析其有效性;
6、對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分析發行
人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的可能性;
7、審閱發行人對外轉讓子公司股權的協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等
公開披露信息,核查收到股權轉讓款項的憑據;與公司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訪談,
以了解當前小貸公司處置進展,預計可收回金額等情況。
五、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會計師認為,
1、發行人重視日常流動性管理,且銀行信用良好,融資能力較強,短期償債
風險不大,2020年的總體經營狀況較2019年明顯改善,因此不會發生流動性風險。
2、發行人已就面臨的流動性風險採取了具體措施,措施可行且切實有效,不
會出現無法償還短期債務的情形。
3、發行人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所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的
情形,也不會因此進一步惡化流動性風險。
(本頁無正文,為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開發行申請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復報告》之蓋章頁)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開發行申請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復報告》之籤字蓋章頁)
項目協辦人:
花福秀
保薦代表人:
牛柯
陳軍勇
保薦機構董事長:
菅明軍
保薦機構: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董事長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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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申請發審
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之回復報告的全部內容,了解報告涉及問題的核查過程、
本公司的內核和風險控制流程,確認本公司按照勤勉盡責原則履行核查程序,回
復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性、準
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保薦機構董事長:
菅明軍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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