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主要來討論《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中最核心的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普通人理解的進化和實際上進化的動力。文章用一種雄辯式的語言告訴我們,我們很多普通人其實對於生命,對於進化,對於道德的理解,都是錯誤的。進化的動力是絕對的自私,只不過這個自私並不是個體的自私,也不是物種的自私,這個自私體現在基因的自私。
第二部分解釋了基因的自私。告訴我們進化的目的、基因的概念、生物的概念。進化的動力來自於基因的自私。進化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基因的最大利益。 基因就是DNA。生物從本質上看是各種基因的不同的組合。
第三部分是兩大經典理論的總結。生物只是基因製造出來的生存機器;基因在本質上是自私的。不過自私的基因這個理論不適用於人類的行為。因為我們進化出了文化和理性。
進化的真相:普通人理解的進化是什麼?實際上進化的動力是什麼?
讀科普最大的意義是它能夠用清晰優美的語言讓你去理解科學特有的邏輯,去明白科學的思維方式,從而能夠進一步欣賞科學的內在的美感,它不光是告訴你是什麼,更要讓你明白為什麼。《自私的基因》這本書顛覆以及改變了許多人的三觀。那麼這到底是一本怎麼樣的書,為什麼會有如此巨大的魔力?
作者理察·道金斯是一位科學界的傳奇人物,他是英國皇家科學院的院士,也是牛津大學的生物學教授,此外他還是一名徹底的無神論者,有個外號叫做「當代的達爾文鬥犬」,因為他一直在跟宗教,在跟迷信的活動做著堅持不懈的鬥爭。道金斯在科普方面已經寫了十幾本書,我們介紹的《自私的基因》是他的第一部作品,但是也是最有影響力,奠定他個人聲譽的一部作品。因為它的核心思想非常的簡單易懂,它的推理也非常的嚴密,符合邏輯。但是它最後得出的結論卻是顛覆性的。
道金斯在這本書裡面用一種雄辯式的語言告訴我們,我們很多普通人其實對於生命,對於進化,對於道德的理解,都是錯誤的。很多人把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中的「物」理解為整個物種,也就是說進化是物種和物種之間的競爭,物種中的個體要為集體的利益服務,它生存的目的就在於維護整個種群的利益。
道金斯認為進化的動力是絕對的自私,只不過這個自私並不是個體的自私,也不是物種的自私,這個自私體現在基因的自私。所有看上去無私的行為其實背後都是自私的基因在推動,任何的生命個體,包括動物,包括我們人類在內,其實都是基因用來繁衍的工具,
解釋基因的自私:進化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基因是什麼?生物是什麼?
進化的動力來自於基因的自私是非常符合邏輯,非常合乎情理。首先進化是為了維護整個物種的利益,在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因為物種本身是在不斷演化的,比方說狗是從狼演化過來的,那麼這也是一種進化,也是一種適者生存。但是既然一部分狼都變成狗了,都變成不同的物種了,說這種演化其實是狼這個物種的利益,這明顯是一種自我矛盾的說法。其次如果說進化是為了某種集體的利益,那麼為什麼這個集體就必須是物種呢?生物的分類,種下面還有亞種,種上面還有門綱目科屬,如果進化是為了集體利益,那麼同樣豹子和羚羊它們同樣屬於哺乳綱,它們為什麼要自相殘殺呢?為什麼這個集體利益必須停留在物種這個層面,不能擴大,也不能縮小,這是無法解釋的。
道金斯認為進化的最終目的其實就是為了實現基因的最大利益,每個基因都希望拼命的複製自己,越多越好。在這個過程裡面,無論是個體還是物種,它們都只是短暫的臨時性的工具,在漫長的進化史上真正參與競爭,真正參與演化的,其實是各種基因。
基因就是 DNA。這個 DNA 分子上面有四種字母,分別對應四種不同的核苷酸,對於一個生物來說,它某個基因就可能決定身高、體重,或者決定眼睛的顏色,或者決定行為方式。每個基因在複製的過程中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基因跟基本粒子差不多,是遺傳的基本單位,是一個不能拆分的 DNA 片段。
從基因的角度出發,道金斯給生物下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定義:從本質上看,每個生物都可以看成是各種基因的不同的組合。繁衍就相當於把父母體內的基因各自複製一半,然後把它重新混合起來,合成一個新的基因組合。在這個過程裡面,假如我們不考慮突變的話,每個基因本身是不會變化的,變化的是它們的組合方式。這些基因藏在生物的體內,從這個生物變成受精卵的一剎那開始,它就開始操縱這個生物的生長發育,並且事先規劃好了這個生物的行為方式。
在道金斯看來,進化的邏輯就是所有的基因都要以自私為第一原則,所有的基因都應該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每個基因都儘可能把自己多複製幾個拷貝。
動物界有些看起來非常無私的行為用基因來解釋就是,一個基因不只有一份拷貝,它可以有很多份拷貝,廣泛存在於很多的個體中間。這個時候,基因的利益不能只看一個單獨的個體,而是要算總帳。如果一個基因發現,犧牲某個個體,可以使自己在更大的範圍內獲益,那麼這種犧牲其實是符合基因的利益的,它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所謂的自私的基因是一種擬人的比喻手法,道金斯用這種比喻是為了讓大家更好的理解遺傳和進化的本質,但實際上基因是一段化學物質,基因本身並不會思考,基因唯一知道的就是不停的複製自己。但從客觀上來說,那些有利於生存的基因複製更多,從而在漫長的自然選擇和競爭中存留下來。所以這才是真正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但是其實這本書的內容遠遠不只這些,因為從自私基因這樣一個簡單的原則出發,可以推理出非常複雜的結論,比方說其實組成一個生物的基因是多種,那麼這多種基因裡面,每一種基因都希望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它希望打壓別的基因,同時它們又需要互相合作。這裡就牽扯到一個非常複雜的博弈的過程,它是一邊競爭又一邊的合作。所以各種基因都會根據自己的特點採取不同的策略,進行這樣的競爭和合作的共存的一種行為。
兩大經典理論的總結: 生物是什麼?基因在本質上是自私的。
第一,生物是什麼,生物只是基因製造出來的生存機器。第二,基因在本質上是自私的,生物的各種行為,哪怕表面上看上去很無私,它背後必然有一個深層次的理由,它很有可能是各種基因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進行那種博弈,所以歸根到底它還是一個自私的行為。
但道金斯也反覆強調,自私的基因這個理論不適用於人類的行為。因為我們人類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個奇葩的物種,我們進化出來兩樣東西,一樣叫做文化,另外一樣叫做理性。有了這兩樣武器之後,我們已經徹底的擺脫了基因的束縛,我們可以不必時時刻刻按照我們的生物本能來行動。所以哪怕我們體內的基因是自私的,但是這也並不妨礙我們可以產生無私的道德觀念,並且認為這才是我們值得追求的目標。事實上正是因為我們能夠克服自己的生物的本能,才更加凸現了人類思想的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