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類只是牽線木偶,而基因是終極大boss的時候,會發生什麼?英國著名演化理論學者理査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中,就勾畫了這樣一幅世界圖景。這本出首次出版1976年,主要通過重新解讀演化論來展現生物的生存之道。
在書中道金斯提到,每一個生命體都是受基因操控的生存機器,出於自我生存和延續的目的,基因總是無意識的操縱生命個體做出種種行為,竭盡全力維護自己的基因。在一個種群中某個突變基因為了保存自己而做出越軌行為,所以自然選擇會對破壞種群穩定性的個體做出懲罰,從而使種群再次達到穩定。
這麼聽著感覺好像基因真的是有意識地在操縱著生命體,像一個幕後大boss一樣,但並不是這樣,道金斯從遺傳學上的自私定義概念出發,給我們解釋了基因的這種「自私」沒有主觀意識,只是出於自我保存的強烈目的而已。
《自私的基因》書封
基因是自私的,這種自私保障了它的生存和延續,而那些表面看起來的自私行為,也都源於基因的這種自私。聽起來很「聳人聽聞」,但是書裡面的內容確實能給到人很多有意思的啟發,舉幾個顛覆傳統認知的例子。
1、兩性合作
基因的延續需要兩性的合作,為了最大限度的使自己的基因存活下去,兩性可能都會儘量減少自己對於幼兒成長的投入,從而有時間去尋找更多的配偶來繁衍後代。但是雄性和雌性在繁衍後代這一方面的角色顯然天生是不公平的,雄性的投入可以說非常少,只需要一次交配活動就行,而雌性的孕育成本卻很高,往往要搭上幾個月的時間。所以在孕育後代傳遞基因這件事情上,雌性往往是受剝削的一方,因為雄性可以隨意在雌性懷孕期間出去找更多的雌性播種。
為了對抗這種不平等,雌性也有很多方法,比如把胎兒流掉,或者生出胎兒之後通過欺騙讓對方付出更多資源和精力去照顧幼兒,從而讓自己有時間去尋找更多的配偶孕育更多的後代,這種拋棄和欺騙的事情經常出現在雄性和雌性的身上,雖然聽著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事實,但確實是自然界的原貌。
其實自然界的這種狀態也可以關照到我們人類社會中去,人類社會繁衍後代單純依靠兩性忠誠是很難保證的,所以為了更好的約束雙方一起負起撫養後代傳遞基因的責任,在兩性之間發展起了一種契約,這種契約的有效性就是通過婚姻制度來實現。
2、親代投資
在自然界,不是所有的後代都能得到來自父母一視同仁的疼愛,從基因傳遞的角度來看,為了能夠讓更優質強大的基因傳遞下去,父母就會在對後代的投資上出現程度的傾斜。
動物群體的這種親代投資傾斜現象就特別廣泛,那些身體羸弱的幼兒,和強壯的兄弟姐妹相比,消耗食物和父母的精力然後存活下來的機率會很小,所以,就可能沒有辦法去延續父母的基因。父母為了確保優質基因能夠繼續傳遞下去,會對長得強壯的孩子投以更多的食物和資源,對那些比較羸弱的幼兒卻不加照顧,直接扔掉任其自生自滅,甚至會縱容兄弟姐妹們把它吃掉。
有動物學家證實,布穀鳥出於自私的目的,會殺死它的兄弟姐妹,為了獲得更多的食物,它會大聲尖叫,而為了避免招致捕獵者,布穀鳥的父母就會把食物投餵給叫聲最大的布穀鳥。無論是大聲尖叫,還是殺死自己的兄弟姐妹,這都能保證布穀鳥得到食物,並且保證自己活下來,所以這些基因會擴散,並且達到進化上的穩定。
就人類社會來看,人們希望父母一視同仁,而且也認為父母對子女是一視同仁的,但是看到上面這個例子之後可能會大跌眼鏡。就現實來說,因為父系社會根深蒂固的文化因素,男性比女性在家庭裡的地位更高,資源更多,在中國古代人們認為只有男性才是傳遞家族基因的唯一橋梁,所以如果一個家庭不是那麼富裕無法同時餵養多個孩子的時候,女孩兒總是會被拋棄的一個。
無論是從文化的角度來看,還是從生物學基因自私的角度來看,或許正如道金斯勸說我們的一樣,我們必須要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子女的頭腦中去,讓他們學會互相幫助而不是互相殘殺,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裡有利他主義的成分。
3、精緻的利他其實是利己主義
在種群中,一些看似利他的行為,其實是出於利己的目的。很簡單,道金斯在書裡講了一個關於動物控制生育的行為,常識上認為,一個個體控制生育是為了種群的利益,可以減少資源的爭奪,但是實際上,個體之所以控制生育的子女數,也並不是出於利他的動機,而只是出於自我保存的目的。
如果生育的子女數過多,那麼會超過種群的承受能力,食物變得稀缺,父母的精力也沒有辦法去照顧好每一個幼兒,如此更可能會導致能存活下來的子女數少於控制生育所能活下來的子女數。所以,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證現有子女的存活數,它們不得不控制生育。
「明顯的利他行為實際上是偽裝起來的自私」,道金斯在書裡提出的這個駭人聽聞的想法,對照現實發現還挺有意思。
有一種說法是,人們幫助別人,實際上是一種利益的交換,說白了也就是希望下次你也能幫我。雖然冷血,但是不可否認這也是我們出手幫助別人的一個原因。
不過,你也能找一些反面的例子去抨擊這種說法。比如有一家猶太人,他們曾經幫助過德國人A,還曾受過德國人B的幫助,在二戰爆發之後,這家猶太人分開避難,一部分人投靠了A,另外一部分人躲到了B家,但是第二天A便把他們出賣了,而B則選擇繼續給予他們庇護。分析原因,就是A與猶太人之間的「利益交換」是不對等的,從A的角度來說,猶太人之前為幫助他做的犧牲,遠遠小於自己將要付出的代價,不對等就不存在交換。A的行為恰恰體現了自私,當然這種自私並不是包含貶義的,從道金斯的視角來看,可以理解。
人們為了自己的目的,會做一些利於他人的行動,反過來,所有主動利他的行為也都會產生利己效果,這在一些社會性比較強的動物群體裡就很凸顯,比如螞蟻、蜜蜂等,他們群體內的合作就是這個原因。
道金斯的的這本書一問世,就收到很多關注,更多人認為他的觀點很極端,其實在兩年前我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也是和大多數人持同樣的態度,但是當我拿起道金斯的另外一本書《基因之河》,然後再回看的時候,就會發現,伴隨著極端升級的同時,它的內容又開始變得不那麼極端,反而越來越接近常識。
最後,簡單概括一下這本書的中心思想:
1、生物個體或者群體只是基因的承載體,只有基因才是永恆的;
2、生物的競爭性和鬥爭性行為都可以追溯到基因的自私,連利他行為也是基因在作祟;
3、自私的基因不僅僅存在於自然界,人類社會也有自私,甚至包括血親之間;
雖然一開篇都是生物學上的術語,但啃一啃就會發現很有意思。看完這本書,可以配合道金斯的《基因之河》一起看,你或許會發現,大家都認為對的常識,可能也並非靠譜,反而真理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被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