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察·道金斯的著作《自私的基因》
大家都很熟悉達爾文的進化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或許我們可以以另一個非常獨特的視角去看,認為相互競爭的不一定是物種,還可以是個體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個體或物種的存亡,還可以是基因的延續。以基因進化的視角,去解釋自然界中的各種生物行為現象。基因和進化論放在一起,可形成一個大體上圓融的體系,可以詮釋生活乃至生命中的很多現象。這就是理察·道金斯的著作《自私的基因》所提出的觀點。
「今人之性,生而好利」
對「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誤解是,把「基因自私」和「個體自私」混為一談。道金斯在書中表述,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裡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決定生物體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確實有「無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類的同情心。這些無私的基因也會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們沒有滅絕,是因為它們和」損人利己「的基因在進化的博弈過程裡達成了動態平衡。而非親屬關係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論中的進化上的穩定策略來解釋。
道金斯其實是想極力避免從基因的自私出發來思考人性善惡問題。這是永恆的爭論,當然也不會有答案。就像我國先賢孟子主張性善,仁、義、禮、智、是與生俱來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張性惡,人生來就是惡的,後來的交予可以由惡變善,「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王守仁的心學主張心性合一,「性無不善,故知無不良」,這點和佛教的「善惡本性為空」類似。西方人應該更傾向性惡論,比如柏拉圖提到的「社會是病人,歷史是病症。社會的歷史是衰敗史,人性是自私的。」亞里斯多德的「人更接近野獸而遠離神靈,多數人生性愚昧、懶惰、貪婪、殘忍。」
我們都只是基因的載體
小時候我們都以為自己就是這個世界的王,後來又覺得自己至少能有自己的人生,再長大一點也會覺得至少身體是自己的吧。可道金斯告訴我們還真不是,其實人也不過是基因的載體罷了。「基因存在於你和我的軀體內;它們創造了我們,創造了我們的肉體和心靈;而保存它們正是我們存在的終極理由。這些複製基因 源遠流長。今天,我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它們的生存機器。」基因才是進化的主人,而人類不過是他們進化的工具和載體而已,而其只是個暫時的,正常使用壽命也就80年。那麼拼盡全力的的活過,最後多半也是個體在歷史長河中的一縷塵埃,想起來,是不是很諷刺。不過明白這點,很多事情也就豁然開朗了。人為什麼不能長生不老?因為從基因進化的最優策略來看,完成繁殖後人的使命就是早點死亡,不要妨礙下一代基因的進化。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生完孩子的女性老的特別快。
男人與女人的博弈
作者並沒有講到人類社會,只講生物界普遍的雄性和雌性,雄性對後代投資少,會傾向於處處留情和不挑剔配偶;雌性對後代投資更多,對配偶更加挑剔。雌性個體手中握的王牌是可以拒絕交配,因為她的嫁妝是一個營養豐富個頭飽滿的卵子。交配之前,能夠據以進行激烈的討價還價。可是一旦進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給了與之交配的雄性個體。可能有兩種類型,家庭幸福型和有吸引力型。有吸引力型,是雌性動物對得不到孩子們的爸爸的幫助已不再計較,而把全部精力用於慎之又慎,精心挑選,培育優質基因。家庭幸福則要求雌性個體辨別出雄性個體其忠誠和眷戀家庭生活的跡象,從而使自己受益。要做到這點的方式之一是,長時間地搭架子,忸怩作態。凡是沒有耐心,等不及雌性個體最終答應與之交配的雄性個體大概不能成為忠誠的丈夫。而對於雄性的個體而言,假使它知道今後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個體,也會以同樣的方式進行拖延,然後才肯交配,那麼,對它來說,遺棄該雌性個體的念頭也就沒有多大誘惑力了。同樣理論也完美解釋了為什么女人要「考驗」男人,為什麼淫蕩的女人佔少數,矜持的女人佔大多數,以及忠誠的男人佔大多數,花花公子佔少數。雌性的最佳策略也許是:享受家庭男人(忠誠的雄性)的殷勤,但與大丈夫男人(不忠誠但有性吸引力的雄性)生育。只是書中觀點。
自私基因的臭皮囊
人類很傲慢地認為自己和動物不同,但從基因出發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大同。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的高尚完全毫無客觀依據。作為人類,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我們自己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任何一個個體,也只不過是壽命不長的基因組合體的臨時運載工具。存在的目的和價值只是在於某部分特定基因的延續。據說人類的大猩猩基因的相似度在95%以上,和香蕉相似度在30%以上......人類很自負地認為自己擁有自由意志,我們確實容易有這種錯覺。人類的潛意識會不會就是基因的作用呢?如果是,那人類真的只是臭皮囊而已。雖然沒什麼證據,所有動物的本能都是貪婪和追求私慾的,表現為對食物/領地/異性等資源的追求和佔有。而人一輩子爭名爭利,不也就是為了佔有生存資源和異性嗎?只是潛意識的動機被偽裝起來連自己也未必知道。比如即使不能佔有更多異性,但仍然會不遺餘力用各種方法吸引異性關注。
生殖機器or文化機器
當然也許是基因進化的概念過於冰冷無情,作者在最後提出了一個「文化基因」的概念:一個個想法碎片,正在新一代的Web上複製、變異、淘汰。其學生在《謎米機器》一書中談到:正如基因之間相互競爭著,自私地、不顧一切地要進入到下一代的身體之中,最終決定了生物世界的格局及其結構;與此類似,文化基因之間相互競爭著,自私地、不顧一切地要進入到另一個人的大腦、另一本書、另一個對象之中,這最終決定了我們的文化以及我們的心理結構。人既是基因的機器,也是文化的機器。如同自然選擇之於原始生命分子。對人類來說,或許文化基因的進化更重要,這種想法也許能給我們帶來少許寬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