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垃圾分類」成為熱詞。「你是什麼垃圾?」「溼紙巾是幹垃圾?」「乾果殼是溼垃圾?」等,一連串關於垃圾分類投放的問題將上海市民「逼瘋」。但其實,廣東是全國第一個對垃圾分類立法的省份,而且廣州、深圳等地已成為先行推廣城市。此外,記者從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了解到,下一步還將編制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
廣東3年前已施行生活垃圾分類
2016年1月1日,廣東開始施行《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這是國內第一部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立法的省級地方性法規。
2017年,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明確提出除國家要求的廣州、深圳等重點城市外,將我省生活垃圾分類實施範圍擴大至珠三角城市和韶關、梅州等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城市。
此後,我省先後制定相關規劃、實施意見、技術指引等,為全省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供了法律、政策和技術依據;各地市也針對具體情況,制定本地指引等,如廣州2018年5月發布《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廣州市機團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廣州市居住小區(社區)生活垃圾分類指南》,深圳發布《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深圳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及管理規定》等。
垃圾分類實施至今,廣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已有一定成效。在2018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4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通報中,深圳、廣州市分別排名第二、第五位。廣州市創建了300個生活垃圾分類樣板小區(社區),打造了30個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示範村。深圳市推進「大分流、細分類」,逐步形成集標準規範、分流分類、宣傳督導、責任落實為一體的垃圾分類「深圳模式」。
此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也聯合省教育廳認定了17所學校為首批省級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基地,推動全省700餘所學校(幼兒園)創建生活垃圾分類教育示範基地,一些城市將垃圾分類納入地方特色課程。
廣東條例和上海條例究竟有什麼不同?
在這次把上海人「逼瘋」的是在最前端的垃圾分類投放環節,特別是究竟哪些垃圾是幹垃圾、溼垃圾。那麼廣東的條例和上海的條例在垃圾分類投放上有什麼不同?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在第二章第八條對城鄉生活垃圾進行分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物品,如紙製品、塑料製品、玻璃製品、紡織品和金屬等。
(二)有機易腐垃圾,是指餐飲垃圾、家庭廚餘垃圾和廢棄的蔬菜、瓜果、花木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如廢棄的充電電池、紐扣電池、燈管、醫藥用品、殺蟲劑、油漆、日用化學品、水銀產品以及廢棄的農藥、化肥殘餘及包裝物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前三項以外的生活垃圾,如惰性垃圾,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普通無汞電池、菸蒂、紙巾、家庭裝修廢棄物、廢棄家具等。
而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在第1章第四條進行規定: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溼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幹垃圾,即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以外其他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置利用需要予以調整。
通過對比發現,廣東與上海的生活垃圾分類,在大類上其實一致,但上海將有機易腐垃圾稱為「溼垃圾」、其他垃圾稱為「幹垃圾」。
不同垃圾在廣東究竟如何分類?
目前,我省生活垃圾分類實施範圍擴大至珠三角城市和韶關、梅州等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城市。但由於各地垃圾結構不完全相同,不同地方具體分類標準也不一致,那垃圾在廣東該如何分類呢?
以廣州為例,在2018年5月29日,廣州市城管委發布的《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中,對具體垃圾的分類做出了指引。廣州將生活垃圾分為四類: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同時根據廣東特色,對春節期間廢棄的年花年桔進行單獨規定:到公布的臨時投放點進行投放,投放時應做到花、泥、盆「三分離」。
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各地級以上市於2019年年底前編制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通過推動示範片區建設、公共機構率先示範、夯實學校教育基礎等,全面系統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記者 張子俊
(責任編輯: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