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楚天高速股票 雙翼科技總經理被證監會處罰
和訊網消息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對時任雙翼科技總經理賴偉強內幕交易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賴偉強因內幕交易「楚天高速」股票,被證監會罰沒共計近110萬元。
楚天高速內幕信息的形成和公開過程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楚天高速)出於轉型需要,希望通過收購兼併來改變主營業務。2015年10月起,開始接觸項目。2015年12月初,諸某忠、王某、張某等人向楚天高速負責資本運作的副總經理阮某恆推薦深圳市雙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翼科技),提出雙翼科技有被收購的意向。
2015年12月15日,楚天高速阮某恆等人到雙翼科技,提出併購重組意向,並進行了初步溝通,雙翼科技龐某嶸、賴偉強參加。阮某恆、龐某嶸、賴偉強等參會人員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楚天高速製作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進程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籤字,並承諾「知悉有關法律法規對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相關規定」,「對知曉的內部信息負有保密責任」,「不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2015年12月24日,雙翼科技龐某嶸等人到楚天高速與該公司董事長肖某文以及阮某恆等人就併購重組洽談了合作意向。2015年12月27日,楚天高速決定派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赴雙翼科技開展盡職調查。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3日,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陳某、李某東、安某婷等人赴雙翼科技開展初步盡職調查。
2016年1月5日,楚天高速阮某恆等人赴雙翼科技與龐某嶸、賴偉強洽談合作條件。2016年3月10日,楚天高速阮某恆等人赴雙翼科技,就雙翼科技的估值、業績承諾及相關收購要求進行溝通,賴偉強參與了雙方的商談,並知悉相關會談內容。2016年4月9日,楚天高速阮某恆等人一行再次赴雙翼科技,就公司的估值和業績承諾與龐某嶸、賴偉強等人進行具體商談,雙方達成合作意向,並就主要條款達成一致。2016年4月11日,楚天高速向交易所申請停牌。2016年4月12日,楚天高速發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稱「擬籌劃重大事項」,自2016年4月11日起停牌。2016年4月11日,雙翼科技發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稱「接實際控制人通知,實際控制人與公司其他股東正在籌劃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項」,自2016年4月12日起停牌。
2016年4月16日,楚天高速發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稱「經與有關各方論證和協商,公司擬以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方式收購資產,該事項對公司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並自2016年4月18日起預計停牌不超過一個月」。經查,楚天高速在與雙翼科技洽談併購重組同時,還與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木智能)就併購重組事項進行了洽談並達成了併購重組意向。停牌期間,因雙翼科技股東未達成一致,楚天高速放棄收購雙翼科技的計劃。楚天高速董事會最終確定三木智能100%股權為資產收購標的。2016年7月30日,楚天高速發布《關於公司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2016年8月1日,楚天高速股票復牌。
綜上,楚天高速與雙翼科技達成的併購重組意向構成內幕信息,內幕信息不晚於2015年12月15日形成,2016年4月16日公開。雙翼科技總經理賴偉強是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
賴偉強控制「喻某雲」帳戶內幕交易「楚天高速」
一、賴偉強實際控制「喻某雲」帳戶
「喻某雲」證券帳戶於2016年2月開立於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營業部,該帳戶三方存管銀行為平安銀行(000001,股吧)。2016年3 月10日,賴偉強向喻某雲的招商銀行帳戶轉帳50萬元,隨即,該筆款項轉至存管銀行平安銀行帳戶,並於當日轉入證券帳戶。
2016年4月8日,賴偉強向喻某雲的招商銀行帳戶轉帳70萬元,隨即,該筆款項轉至存管銀行平安銀行帳戶,並於當日轉入證券帳戶。「喻某雲」證券帳戶交易流水顯示,該帳戶交易「楚天高速」的下單手機號均為同一號碼,該手機號為賴偉強使用。「喻某雲」帳戶系由賴偉強實際控制使用,「喻某雲」帳戶交易「楚天高速」資金來源於賴偉強。
二、賴偉強交易「楚天高速」 獲利27萬元
2016年3月10日,買入「楚天高速」30,000股,買入金額152,000元;2016年3月11日,買入「楚天高速」69,280股,買入金額347,808元;2016年3月15日,賣出「楚天高速」2,000股,賣出金額10,120元;2016年4月8日,買入「楚天高速」138,400股,買入金額713,261元;2016年8月2日,賣出「楚天高速」5,000股,賣出金額29,900元;2016年8月4日,賣出「楚天高速」180,680股,賣出金額1,140,327.2元;2016年8月5日至11日,累計買入「楚天高速」80,000股,買入金額483,600元;2016年8月18日,賣出「楚天高速」130,000股,賣出金額748,900元。綜上,賴偉強通過實際控制的「喻某雲」帳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買入「楚天高速」237,680股,買入金額共計1,213,069元。與內幕交易相匹配的賣出股份為237,680股,賣出金額為1,468,647.2元。期間,「喻某雲」帳戶所持有的「楚天高速」現金分紅21,211.2元。扣除相關稅費後,違法所得共計274,435.8元。
根據賴偉強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證監局決定,沒收賴偉強違法所得274,435.8元,並處以823,307.4元的罰款。
證監會公告的當事人簡介:
當事人:賴偉強,男,1981年9月出生,居住地: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山工業園。時任雙翼科技總經理。
(責任編輯:周淼 HN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