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取代祭司的神殿祭典正如同我們注意到這在印度也是從婆羅門那兒解放出來的徵兆的是家庭或會堂祭典,因此無可避免的是獻牲祭禮與祭司階層的價值貶落,這在第二神殿崩毀前即已發生。
當人們在外在或內在危機之際或者對儀式義務有所質疑之時,如今是去找教授律法的教師,而不再是祭司。在法利賽精神下培養出來的索佛學者們(聖經學者)所做的決定,被猶太人視同為律法違反的結果就是死。
不過,索佛對此也要求擁有在必要的情況下得以擱置律法與誓願的權利-可以想見,一種極受歡迎的功能。並且,法利賽教育下的索佛做出決定的方式儘管儀禮的潔淨要求是那麼的嚴格本質上是完全順應於市民階層的利害,尤其是小市民的利害關懷,而後者在此,如一般所見的,是兄弟團主要的根基所在。哲學思辨自然是被視為危險的,尤其是希臘化的,而遭到拒斥。
人們不應思索禮儀規定的理由,而要遵行不誤,因為「畏懼罪惡,超越智能」。不過,對於哲學的理性主義的這種排斥,乃是與小市民階層慣常發展出來的那種實際一倫理的理性主義的形成相互關聯的。實際的日常生活所需與「常識」,主導著爭論點的探討與解決方式。就在猶太教特質的形成最具關鍵性的時代,亦即我們的公元開始前後兩個世紀裡,這些爭論點極少帶有「教義的」性格(因此猶太教教義的存在與否,其本身的可能性與宗教上容許性,至今原則上仍爭議不已),而毋寧是徹頭徹尾地針對著日常的問題。
猶太聖典裡的先知因其任何人都「能夠了解」而受到高度評價,同樣的,所有猶太聖典的教誨都是能夠直接理解的,所以合適市民的平均思維,在這層意義上是「理性的」。撒都該派的實際作為總是緊盯著文字而行,例如按字面實行「以眼還眼」的同態復仇;法利賽派的實踐則是,如西門·賓·約海所代表的,反之,迎向規定的「合理性」,並且去除悖理的規定或轉以他解(例如容許協議後易課罰金來取代同態復仇)。
法利賽人的實踐迎合了虔敬者的經濟利害虔敬者作為內在化虔敬的代表而與他們結合在一起;特別是Ketubah證書形式的採用及其他結婚財產權保護規則的採用,似乎也是他們的成果。在對於傳承的處置上,倫理的理性主義凸顯出來。《禧年書》是法利賽人特有的成就,以剔除令人嫌惡之處的方式修正了整個創世與族長的故事。另一方面卻又調適於全世界普見的原始的精靈信仰。東方世界共通的天使說與魔鬼說,亦見之於古代後期猶太教,雖然部分是受到波斯的影響,但最主要是在法利賽人的影響下才被接受,不過卻受到高貴的教養階層的極力反對。
這種接受除了順應既有的庶民信仰之外,亦出於「理性」的緣由:最高神至少因此而部分解除了世界之無常與不完美的責任。天意信仰的抬頭與神的「恩寵」的極力強調乃源自類似,但有所轉向的(理性)動機,並且相應於平民階層四處普見的宗教傾向。宗教意識的主要擔綱階層的市民性格也說明:在法利賽人的影響下,救世主期盼與來世期待受到相當的強化。彌賽亞期望與死後復活為更美好生命的信仰,完全是由法利賽人所領銜主導的,而至少後面這個思想則為高貴的撒都該人徹底斷然拒斥。另一方面,法利賽人對虔敬的猶太人的要求當然是相當可觀的。
「天國」終必展現,想要進天國者就必須擔負起這天國的「軛」或「命令的軛」。這唯有通過嚴格的訓練才有可能,正如後期猶太教的教導制度裡法利賽派的拉比們所致力達成的。生活的「聖潔」被要求。神的命令必須謹守,不是為了報酬,也不是為了什麼好處,而純粹是為了神,尤其是要謹守律法-用來嚴格區分虔敬者與異教徒及「類猶太人」的律法。
割禮與安息日休息如今被認為是為了與他人作區分的這種特殊性格的絕對中心命令,而安息日就其受到破壞則後果嚴重觀之,顯然在根本上被加以激化。不僅要明了,且對我們的脈絡而言相當重要的是,此等要求是朝哪個方向激化。就重點而言,法利賽主義具有市民一城市的性格。這並不是說,在個人方面毫無例外盡然如此。相反的,最重要的猶太聖典的拉比有相當多數是地主。然而他們保守聖潔的方式,以及他們對(希伯來文,因此日趨異國語文的)教育的著重而且如我們後面會看到的,不僅是具有權威者,而是每一個人-排除了其追隨者的重心可以在農民當中找到的可能性。
毫不意外的,阿姆哈阿列次,亦即非法利賽人,原本就是「鄉下人」,而猶太的小市鎮至少也不可能居於領導地位:「拿撒勒能出什麼好東西?」兄弟團,法利賽人的教團,對不再立足於土地的城居者而言確實是鄉下鄰人團體的替代品,並且因而迎合他們外在與內在的利益。猶太人之轉變為一種跨地區性的、本質上城居的總之就重點而言不土著的客族,根本是在法利賽人的領導下所得致的結果。猶太教宗教意識在整體上相當重大的移轉是法利賽人所造成的結果,而且僅有部分是基於其掌握了傳統的權力。
在海卡努斯統治時期,他們是個強而有力的黨派,莎樂美·亞歷山大更將高等法院交付到他們手中,而阿里斯託布魯斯則再度排除他們,到了希律諸王時則試圖與他們交好。他們最後決定性的支配是隨著神殿的崩毀而展開:之後猶太教的一切盡屬法利賽派,而撒都該人則變成一個異端的教派。不過,宗教權威的轉移在此之前即已開始,此一轉移對他們的支配而言是關鍵所在。血統貴族不得不讓路給「教養」貴族:改宗者的子孫往往是法利賽人當中最為出類拔萃者。
結語
尤其,拉比的勢力抬頭本身就是猶太教的法利賽一市民的發展的一個產物。拉比是出現在猶太教發展的關鍵性時期裡的一個階層,而這種階層唯有在原始基督教和基督教的教派裡再度現身,當然,其相似點有如鳳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