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如果說巴比倫祭司或許還有埃及祭司的一連串宇宙論的、神話的、魔術的觀點與行為被借用過來或多或少有變形或未變形,尤其用在祭儀的曆法上那麼沒被借用過來的卻正是巴比倫祭司智能裡具關鍵性的至高且奧義的內容:不管是佔星術、天文學,或是佔卜術(肝佔或鳥佔)。後者被明文禁止,儘管確實仍行之於民間。
某個佔星師甚至一度出現在猶太聖典的職業裡,而星象圖也如世界其他各地一樣時而有所擺設。不過,拉比的教示明白禁止向迦勒底人諮商詢問:「對以色列而言,沒有先知存在。」猶太教的祭司階層也成功地排除了這些競爭者,而且古老的拉比觀點,至少在古猶太聖典時代,更是斷然拒絕了此種異教的學問,尤其是佔星術的決定論,說這有傷神的崇高與決斷自由。
就拉比的社會處境而言,根本沒有學術傳統或輔助手段可資利用來培養這種學問。如果拉比既非巫師、先知、奧義哲學家、佔星師或佔卜師,那麼他們也非某種奧義救贖論的、靈知的擔綱者。不止近東的靈知的特殊形式,連同其造物主及其無規範論,全都遭到禁止與排斥,至少在古典一猶太聖典時代,一切的靈知盡在排除之列。決定性重點在於:靈知一神秘的救贖意圖會使律法與倫理嚴正的行為喪失價值。不止高貴的知識階層典型可見的種種神秘形式,而是任何純粹神秘主義的救贖企圖都被認為是可疑的,是具有被魔鬼導入歧途之危險的「夢幻」。恍惚忘我的神靈附身尤其被認為如此,相當於先知對抗狂迷之道的鬥爭。
正如「可理解性」對於猶太聖典而言是其價值的指針,拉比的解釋也沉靜但徹底堅決地拒斥一切上達神靈的非理性且狂熱的手段。這不可以用什麼「階級狀況」的結果來加以解釋:因為東方與西方的許多秘法傳授者正好是在小市民階級裡贏得其信眾,而這些小市民對於神秘一忘我的宗教意識所抱持的態度在氣性上可說是千差萬別。這毋寧是猶太教傳統的歷既有特性使然一一方面是經由祭司法典,另一方面是經由預言而確定下來。總而言之,任何不願放棄與律法之關聯的猶太人是如此,法利賽人亦是如此。由於律法書與先知的倫理理性內容之故,義務性但持續不墜的律法研究使他們得以脫離救贖企圖的非理性形式。
不止這個消極面,重要的是當他們真切地感受到空乏欠缺時,還有聖經可以填補他的不足。偉大先知的強烈悲愴,國族歷史敘述振奮人心的力量與狂熱,創世神話與原人神話的素樸但激昂的嚴肅,詩篇的強烈情緒內涵,約伯與其他人的傳奇故事和箴言的智能,在在都為包攏幾乎一切所能想見的感情狀態的宗教內在生活建構出一個框架,而這樣一種性質的框架則是世上絕無僅有、再無他例可尋的。
此種獨特性並不在於素材的「經驗」內容,因為構成其經驗內容的各個要素及其中所論列的問題,無疑皆可在世界上林林總總的各式聖典中找到相對應的事物。其特異之處毋寧首先在於這些經驗被壓縮在這麼一個狹小的範圍裡,然後特別也在於其庶民的性格,以及聖經文本是任何人都絕對可以理解的特性。重要的不是巴比倫的神秘主義與宇宙論的母題被聖經的故事所借用,而是這些母題從祭司的傳承被移轉回庶民那裡。
直接可以理解同時又極為高昂莊重的先知神觀也促成了這種「特殊可理解性」的契機,亦即不止傳奇故事的種種經過,而尤其是從故事裡所產生出來的「道德」,不只任何人,即使任何小孩都可以理解。荷馬史詩的英雄是希臘世界的小孩(乃至於任何小孩)都可以理解的,《摩訶婆羅多》的故事部分是印度小孩所能理解的。但是《薄迦梵歌》就沒有任何小孩也沒有任何印度小孩可以理解,佛陀的純解脫論也是如此。連同印度的宇宙論與人類學,這些高密度思維的結晶也不是任何人都能理解的。
反之,猶太教的經所宣說的「理性主義」,尤其是道德主義的,但同時也是實際主義一宇宙論的理性主義,是如此直接貼近民眾,而且正是在關鍵性的部分訴諸小孩似的理解力,在這點上,世界上任何其他的聖典盡皆望塵莫及,或許拿撒勒的耶穌的故事是個例外。猶太教裡超世界的唯一神是這樣一種典範:他部分而言像是個父親,部分而言一會兒是有恩慈的一會兒又是冷峻無情的君王,主導著世界的命運;他當然愛護他的子民,但當他們不順從時,便會加以嚴厲的懲罰,不過借著祈禱、馴服與道德美行又能再度贏得他的心;在所有的宇宙進化論和人類學的神話建構裡,正是這一個範式以其符合素樸的未經哲學思辨而被升華的大眾與小孩見解的方式,使得世界所有發生的事情都可以被理性地理解。
不過,此種理性的可理解性不但使教團裡通過教導、講道與研讀而為眾人所知的神話、詩歌與先知的宗教實用主義獨具特色,而且也強制了拉比的思想無以偏離此一軌道。奧義的、靈知的救贖貴族主義至少原本就不易在此地基上生長出來,或者即便能夠形成,也不易擴展。如果有什麼奧義會出現的話,頂多是連接上那半曖昧、半為人遺忘其原始意義關聯的先知幻象,此等幻象應許那被神剝奪恩寵的民族有個較美好的未來。事實上,此處亦與宗教哲學性的思辨相關聯。
有兩個層面是屬於我們現在的脈絡。首先是真正思辨性的末世論,此種末世論一來是與但以理和以諾的文學相連結,二來是從波斯與巴比倫起源的救世主思辨借用過來而形成的,諸如「人子」的教說、御前天使和類似角色的教說,這些在真正法利賽派的拉比圈子裡一般而言一直都是為眾所知的,但畢竟仍是異質的東西。此等教說極大程度上雖非絕對一是在阿姆哈阿列次的秘密集會裡養成的,而耶穌或其門徒無疑是從此處獲取其人子的觀念,而不是取自法利賽人和拉比的教說。
對此教說而言,彌賽亞仍是個應許未來的猶太人的地上的王,他將在重新修好的神的幫助下把他的民族抬高到往昔的光榮,並且殲滅其敵人,或者如詩篇裡所描述的,使之成為臣服的奴僕或最終改宗皈依以色列的信仰。或者這教說與復活信仰相結合:這個王將在他的王國裡讓復活的虔敬者過著嶄新且純淨的生活。不過,進而言之,所有這些希望不難成為形上的因而也就是易於走向奧義的思辨的對象-不過是對未來的希望與期待。清楚的是,這些期待一旦成為心思所懸之事,就可能而且必定會給猶太人的虔信帶來一股強大的悲愴之情:之所以與所有的印度救世主宗教意識有著根本的差異,原因之一正是在於此種「末日」期待之存在於猶太人當中的這點上。
再者,一旦有不尋常的徵兆與災異出現,或者在末世論的先知的影響下,此種末日期待似乎就要實現時,它便會而且事實上也成為最強而有力、在某些情況下也最為野蠻的狂熱的源泉。不過,在日常生活裡,或者當事情使人的心思從這上頭轉移時,其影響力必定弱化成為渴望從苦難與危機當中被解救出來的一種情緒性的憧憬,世界的秩序連同猶太民族與虔敬者本身全都被控訴為不充足的,並且讓自己和命運再度和解,這有助於促成猶太教宗教意識的「信仰宗教」的性格。
這特別是在哈德良皇帝治下神殿崩毀後的猶太聖典時代裡的情形,也就是當彌賽亞的希望遷延到遙遙無期的時候。實際的行為只會受到此種問題的影響,亦即人類的那些行為能夠提供或提升自己那份資格,足以期盼救世主的快點降臨並且加入復活者的行列。不過,拉比的教示是依據聖經故事的範例、先知當然還有律法,來解答這個問題,而律法的重要性也因而被熱烈地提升起來。教團的罪,其官職權威者本身的罪(尤其是背離神),在拉比眼中無疑也就是一切罪中最為深重者,因為這將使彌賽亞的到來失落到更遙遠的未來,並且因而是欺騙了懷抱希望的所有虔敬者。
另一方面,律法書與先知的普世主義的應許據此,所有的民族都會被帶到神與以色列那裡當然也是對改宗者的一股決定性的推動力,這在後面還會再提到。但是對個人而言,律法及其實踐才是要加以考慮的,除此根本別無救贖之道。
結語
但這條明示之道卻是任何人都唾手可得的,因為拉比畢竟不止拒斥主智主義一神秘主義的救贖貴族主義,也拒斥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