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很多人已經聽說過一種說法,我們現在的一切在宇宙大爆炸那一刻就決定好了。至於人的自由意志,這其實是一個哲學命題,如果非要從物理上說,就是量子的不確定性概率。關於人的自由以及決定論的問題,經常會跟價值論、倫理關聯在一起,如果人是已經被決定的生物,那麼小偷也是被決定要做這樣的行為,我們應該要處罰他嗎?如果我們現在的一切,包括人類的所作所為在宇宙大爆炸那一刻就已經被決定了,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哲學化呢?有諸多論點對這些大哉問有探討。
嚴格的決定論者有科學式的決定論,主張每日所有事件均有起因,宇宙中沒有事物發生是沒有自然起因的,因為人類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每個人類的行為或決定簡單來說只是一種自然事件,這可以用演繹三段論法而得到。行為學派和應答心理學即以此為由主張應客觀觀察所有自然現象。
如人類學以及心理學,經常使用cause-effect principle來運用。人類的行為反映了我們的欲望,每個動作、欲望、思想皆源自遺傳或是環境,人的行為都是可以預測或推論的,自由意志不在適用。然而,無論是從文化中自由或是從過去學習經驗自由,都無法支持為什麼人的行為不會完全統一,即使是動物也是有各式各樣的行為。
另外有兩種比較不具說服力的說法就是宿命論以及前定論。因為我們無法選擇自己出身在什麼時代、什麼家庭,也無法選擇我們的父母,因此我們的命運都是命中注定,跟古代的佔星學發展很有關係。現代人了解星系等天文學知識後,抱持此一論點的人則是訴諸於機率論。而前定論是指我們所作所為都是全知全善全能的造物主的安排。(由此也可知中古時代宗教的發展是否讓人類思想的演進受到壓抑。)
16世紀的神學家約翰·加爾文曾經提出了宗教改革,為了是避免教會濫用贖罪券換取貧窮人的內心安定的陋習,但他給的理由是,上帝完全知道人類的命運,但我們無法窺探其中,亦無法改變。這種說法雖有助於改革,但導致人們沒有努力於生活的驅動力。現況就是如此,任何人都沒有辦法改變,銜著金湯匙出生的貴族終究是富足,窮人則沒有翻身的餘地,這與當時的莊園時代還有社會環境與個人覺悟未開化有正相關。
持非決定論的觀點,是認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如17世紀的哲學家笛卡兒就認為人的意志是自由不受局限的。許多哲學家、科學家更引進機率事件來解釋各種偏離平均情況,並且認為人是道德上需要負責任的。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非決定論者不完全否定宇宙中一些具決定論性質的事物。當然這種說法也有矛盾,非決定論並不是全然用機率來當擋箭牌,所以批評非決定論試圖暗地裡破壞人性,並將一切社會中的人為作為科學,像是心理學,這不足以是攻擊的論點。
另外還是存有神學看法,認為人的自由意志是造物主給的禮物,或是道德自由,認為人的自由均透過內省,道德的自由源自於內省,這些想法皆站不住腳。先是不能證明造物主的存在,或是聲稱不必要證明造物主存在,在把自由意志歸類為造物主的禮物。而這個具有思考能力的動物均有自由意志,各有偏好。自由的行為不是基於偶然而去作,但也不能代表這類行為不能被解釋。認為道德自由的論調,對於非理智的行為,難道就可以說是因為不自由,所以即使影響他人而不需受到處罰嗎?
這時候又出現了命定說,可以分為外在壓迫或內在覺醒。外在壓迫又稱兼容論、軟性決定論。哲學家荷比、休模、洛克均認為不受外在壓迫的選擇才是真自由,主動型命定論者認為內在自省可以學習到自由,自由是可以被學習的,如果我們受到更高等的教育,便可以思考的更透徹。(在此不包含因為社會企業要求的就業需求而去獲得學歷的情況),而是自發的渴望知識的殿堂。更有悲觀一點的說法,認為自由只是我們的假設,如果是受制於欲望,或是生存或過去經驗,而作決定就不是自由,自由是虛構的(康德四假定)。根據社群主義者,認為人不能以自由至上主義奉為圭臬,個人必定有生存時的時空歷史背景,作為當時的情境,不可能跟過去或欲望作切割。
相關文章:
哲學上講的自由意志,為什麼科學難以反駁?
霍金在《大設計》一書中,為何不提自由意志?
宿命論和自由意志的矛盾,關於唯物論的幾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