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討論了決定論的一些觀點和分類。可以看得出它這樣的觀念是不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那麼如果拒絕決定論又會是怎樣的呢。世界是否是決定論的,是一個開放的問題。如果上一節的論證成立,如果我們接受決定論,我們似乎就無法說明人類的自由和責任。但是變換一下思路,我們是否可以這樣看:或許這個難題是由於接受決定論所造成的呢?也許我們放棄決定論,難題就會消失了呢?這正是意動論者想要探索的出路。
實際上,20世紀的科學發展好像為這個思路提供了支持。我們知道,現代物理學提供的量子世界的圖景,揭示了基本粒子行為的非決定論性質。許多科學家相信,至少在某個微觀的層次上,決定論是不成立的,因為在此層次上一個粒子的過去並不導致一一個唯一的未來,它的行為可以是多樣的。或許在這個意義上,基本粒子的模型也適用於人類行為。倘若(至少某些)人類行為不是事先決定的,我們是否就能夠說明他們的自由和責任呢?不過,我們先要區分兩種對待非決定論的態度:一種是由于堅信有由意志的存在而擁抱非決定論的世界觀,另一種是基於其他理由(如量子物理學)相信非決定論為真。後種態度通常引起其他方面的爭論,如量子物理學是否是支持非決定論的證據,自由意志是否與能量守恆原理相牴牾等等這類爭論在目前我們關心的話題之外。
意動論的第一個策略是使用現象學證據,通過仔細地反省、排除各種並不讓人十分確定的信息,我們會發現,我們有一類非常好的證據表明決定論是錯誤的。儘管我此刻坐在計算機前敲打鍵盤,但我深刻地意識到,我的未來是開放的、有多種可能性,分鐘後我會做什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選擇哪種可能。我有一種強悉的感受人一 種無法抵禦的自由的感受,我想要做什麼,除子我之外,由不得別人來定奪,或者由不得任何別的事情來確定。這種沒有被決定、自己做出決定的感受是強大和明顯的。不過,這種現象學證據很少能給我們關於外部世界確定性的結論。例如,我們在極度飢餓時經常感到眼前一黑 ,在太陽穴遭重擊時看到,一片金星,其實天正亮,眼前也沒有火星噴射。
意動論者的另一個見策略是,即使我們生活的世界在大體上是決定論的,在某些情況下我們的決策和行動可以是自由的。在解釋這些自由的行為時,我們不是使用因果決定的概念,而是使用合理性。根據恰當的理由採取的決策和行動是命理的,因此,理由也可以用來解釋行為。原因是行動者所無法控制的外部因索,而理由是行動主體的構成部分。真正自由的行動有獨特的地位,被理解為是由行動者以獨特的方式而發起的。當一個人頭腦中有個自由意志 ,要做出一個行動的時候,他在展現他的一種獨特的能力, 常常被冠以「自發性」、「能動性」、「主動性」之名。這種能力能夠參與決定世界中的事件,但它的運作本身卻不是被世界中的其他事物因果決定的,它超越了決定論。
我們重新思考一下你在岔路口的行為。你抵達那裡的時候面臨兩種可能,向左和向右(為簡單計,我們忽略其他可能,如往回走)。如果你的行為不是預先決定的,你在那個時刻既可能向左走去看馬戲,也可能向右走去聽音樂會,儘管你實際上向左走了/這意味著你向左走的行為不是先前決定的,不僅如此,你的這個行為還是不被任何東西決定的,因為它如果是被某個或某些先前的因素決定的,我們的非決定論設定就不成立。非決定論在這裡意味著沒有任何東西決定了這個行為。如果這個行為不是被任何東西決定的,它也不可能是你的選擇的結果。你是自由的這個事實必須同時蘊涵著你的行動是由你的意志所帶來的。既然這個行動是你的意志或選擇的結果,它怎麼又不被任何東西所決定呢?
假設你在岔路口做出選擇的時候,你的大腦裡有個極其複雜的神經生理過程。為方便計,讓我們對這個過程做一個極端簡化的描述,這種簡化不會影響我們要討論的核心思想。假定你頭腦裡有一個特殊的神經元,當它處於激發態時,這個信號就同你體內的其他條件一起使得你抬腿向左走;當它處於抑制態時,其他條件一起起作用,你的身體就朝右走。我們進一步假設這個神經元可能處於什麼狀態是非決定的,就是說是隨機的或碰巧發生的,就像往地上擲一枚硬幣會出現哪一面朝上一樣。當然,如同已經發生的事情那樣,這個神經元當時所處狀態是激發態)但是,它當時也可能處在抑制態。如果它處在抑制態,你就去聽音樂會了。這或許是為什麼你認為「其實我剛才可以去聽那場古典音樂會」的原因。
但這並不正確。當你說「其實我剛才可以去聽那場古典音樂會」的時候,你的意思不僅僅是說你去聽音樂會這個行為可能會發生,你的意思還包括你能夠讓這個行為發生,就像你認為你實際士讓相反的行為發生了一一樣。但這裡的問題是,如果你要成為你的行動的主人,你必須能夠就那個特殊的神經元的狀態有所選擇。你果真能有這樣的選擇嗎?如果非決定論是對的,我們很難看出你有什麼選擇。你抵達岔路口之間的全部初始條件和自然法則加在一起都不 足以確定這個神經元會處在什麼狀態。它如果處在激發態,那是碰巧發生的事情,純屬偶然,沒有任何解釋;反之亦然,你對之無法施加任何影響。因此,即使我們具有意動論者所說的那種意志,它也無法用來說明我們的自由行為。
就算世界是決定論的。相容論者也覺得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沒有自由和責任。這要求相容論者對前面給出的論證做出批判性的回應,指出它錯在何處。如果相容論者成功地回應了該論證,他們也就成功地維護了道德責任的存在。
前面論證中的決定論前提中有一個概念,先前存在的、充分的原因,需要進一步解釋。這個原因包含兩個要素:一個事件之前的世界的(有關)狀態或者簡稱「過去」和恆定不變的自然律。該論證的一個中間結論是,由於過去是不可改變的,自然律也是不可變更的,兩者合起來就把現在(以及未來)確定下來。這蘊涵著,任何一個人在做某個行為時,他只能做這個行為,不可能有其他可供選擇的行為。
古典相容論。古典相容論者提出了一種假言分析的策略,用它來對付這個觀點:一個人在某個時刻必然做出某個決策和行動,意味著他在此時刻不可能做不同於他實際所做的決策和行動。
古典相容論者認為,這個前提中包含一個不易發現的誤解,它誤解了「可能做不同於實際所做的決策和行動」的意思。相容論者說,對「某人可能做不同於實際所做的決策和行動」,我們應該給出一個「 假言的解釋」, 相當於說「某人可能做不同於實際所做的決策和行動,倘若他選擇那樣做的話」。因此,說你在岔路口可能向右走,就是說如果你選擇向右走,你就會向右走,你是有這個能力的。這樣,調和論者解釋道,自由意志和決定論是相容的,因為即使在一個決定論的世界裡,有些人有時可能以別的方式行動,只要他們選擇那樣做的話。在這個意義上,至少有某些行為是取決於行為者的。
儘管假言解釋的策略在相容論者中很流行但它引起了不少爭論。它碰了一個很大的困難是,單憑「某人可能做不同於實際所做的,倘若他選擇那樣做」不足以解釋「某人有能力做不同於實際所做的」。如果某人缺乏不同於實際所做的能力,他就沒有可能做不同於實際所做的事情。而這種能力的存在是否與決定論相容,人們看法不一。
法蘭克福式的情形。許多人認為,道德責任要求有備選的可能性美國當代哲學家哈裡·法蘭克福在一篇影響極大的論文中論證說,在許多情況卞,即使一個人沒有這些備選可能性:他依舊對他所做的事負有道德責任。法蘭克福的論證使用了一個思想實驗,我們用你在岔路口的經歷來描述這個思想實驗。假設有一位高明的腦科學家,他在你的大腦裡植人了某個裝置,方面這個裝置能監控你的大腦狀態,另一方面這個裝置可以「反事實地」根據腦科學家的指令千涉你的行為。後方面需要解釋,它的意思是,如果你將要做科學家要你做的事情,該裝置不幹涉你;如果你要做其他事情,科學家將出手糾正你。你像實際發生的一樣,走到岔路口,稍一思索,選擇左邊的路看馬戲去了。有趣的是,你大腦裡發生的一切,科學家都知道,但他並沒有幹涉你的行動。當然,如果你當時決定選擇右邊的道,科學家會來幹涉,但實際上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法蘭克福認為,這個思想實驗表明:第一,事實上你在叉路口時除了走左邊的道外,並無其他備選的可能性;第二,你依然對你的選擇負有責任。結論似乎是,道德責任並不要求備選的可能性。受法蘭克福的影響,許多相容論者紛紛設計出類似的、酒蓋面更廣的情形來證明決定論與道德責任的相容性。這些情形通常被稱為「法蘭克福式的情形」,在相關文獻中一時蔚為大觀。
相容論者認為,法蘭克福式的情形表明,即使決定論威脅到自由意志和道德責任,那也不是因為決定論與做其他事情的能力相抵,即便決定論與某種基於做其他事情能力的自由相牴牾,這種自由也不是道德責任所要求的自由
法蘭克福的策略並非無懈可擊,因為他的論證達成的目標是有限的。這是因為,即使我們承認在他設計的情形中道德責任並不要求備選的可能性,但這並不意味著決定論的威脅就解除了。你由於受到腦科學家的監控,在叉路口時實際上並沒有備選可能性,但備選可能性的缺乏只是一個局部事實,即僅就你個人的行動而言。你的行動沒有備選的可能性,並不意味著整個世界是決定論的。決定論是全局性的,一旦決定論成立,你在岔路口實際別無他擇,但反過來不成立。在法蘭克福式的情形下,你本人的行動沒有備選的可能性,但整個情節(你加上那科學家)卻似乎是非決定論的。這是因為,如果科學家在你實際做出選擇時,還有能力幹涉你,那麼你的選擇就不是被先前的原因條件所決定的。科學家有選擇的餘地,表明這個情節不是決定論的。
好了,小編今天就先說到這裡了,很感謝您的閱讀,我們下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