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決定論被證偽了嗎?——基於裡貝特實驗

2020-12-02 一帶一路百人論壇

引子

在歷史決定論與歷史非決定論的論戰中,有一個不容迴避的分歧焦點:如何看待人的自由意志。基於神經科學的裡貝特實驗,我們的基本結論是:(1)即使當代科學為歷史非決定論提供了量子力學的實證依據,也不應當無視一個基本事實,即當代科學也為歷史決定論提供了神經科學的實證依據。(2)人們可以從邏輯上拒絕歷史決定論,但卻不能無視裡貝特實驗對自由意志所做出的否決性檢驗。人們可以指責裡貝特實驗只是刻畫了「物理現象」,而忽略了「心智現象」。但是,這種指責若要有說服力,就必須為「心智現象」提供實證檢驗,而不能僅僅給出「心智現象」的哲學思辨或「意識活動」的邏輯猜想。(3)即便科學實驗證偽了自由意志的存在,也並不意味著人們從此就不再對自己的一切行為,包括違反既定的公序良俗甚至違法行為負責。(4)雖然裡貝特實驗並沒有為否定自由意志提供終極判決,但是,裡貝特實驗的價值就在於,它對那些否定歷史決定論的判決提供了相反的實證檢驗。

一、問題的提出

在人類社會的演化進程中,歷史究竟是「決定」的,抑或是「非決定」的?這個問題始終都是歷史觀當中爭論不休的基本命題,也是唯物史觀與唯心史觀的分水嶺所在。換言之,歷史必然性與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衝突,見證了不同歷史觀的此消彼長。迄今為止,有關歷史決定論(historical determinism)與歷史非決定論(historical indeterminism)的爭論,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1)精神決定論佔主導地位的階段。在漫長的農業社會,佔據統治地位的是精神決定論,即認為人類歷史是由超越歷史的某種精神(上帝或神秘的理念)決定的。(2)因果決定論佔主導地位的階段。進入工業社會以後,佔據主流地位的是因果決定論。因果決定論又分為兩類:一類是建立在牛頓經典力學基礎上的機械決定論——拉普拉斯決定論是其典型,也稱之為「拉普拉斯之妖」;另一類是建立在馬克思主義基礎上的辯證決定論。(3)歷史非決定論佔主導地位的階段。20世紀20年代以來,歷史決定論被日益發展起來的量子力學所否定,歷史非決定論從此成為歷史觀的主流。

在歷史決定論與歷史非決定論的爭論中,有一個不容迴避的分歧:如何看待人的自由意志?關於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以及自由意志與必然性的關係,歷來眾說紛紜,由此引發的哲學思考源遠流長。眾所周知,作為典型的歷史決定論者,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Democritus,公元前460年—公元前370年) 否認自由意志的存在。馬克思在博士論文《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的差別》中指出: 「德謨克利特把必然性看作現實性的反思形式。關於他,亞里斯多德說過,他把一切都歸結為必然性。」同樣為人們熟知的伊壁鳩魯(Epikurs,公元前 314年—公元前270年),作為典型的歷史非決定論者,這位古希臘哲學家、無神論者(被學界公認為西方第一個無神論哲學家)、伊壁鳩魯學派的創始人,則是自由意志論的代表人物。正如馬克思在博士論文中所說: 「從歷史上看有一個事實是確定無疑的: 德謨克利特注重必然性,伊壁鳩魯注重偶然性,並且每個人都以激烈的論戰方式駁斥相反的觀點。」值得注意的是,伊壁鳩魯正是通過強調偶然性、自由意志以及原子偏斜運動的方式來為歷史非決定論辯護的。至於自由意志究竟何以可能,伊壁鳩魯以及他的信徒都沒有給出明確和系統的說明。

根據俞吾金先生的考證,教父哲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us,354—430) 第一個對自由意志問題做出了系統的思考,他把人的自由意志看作是上帝賜予人的一種選擇權利。18世紀啟蒙運動以來,伴隨著人道主義的廣泛傳播,理性呼喚並確認了人的主體性,自由意志開始衝破上帝(神性)的束縛。但儘管如此,自由意志的「自由」始終是有著束縛的自由。比如,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區分了「自然因果性」和「自由因果性」,並給出了自由意志的存在空間。5在康德看來,自由意志是先驗的,但它並非隨心所欲的,因為自由意志的基礎是道德法則。康德由此框定了自由意志的範圍,即「理性為自由立法」。值得注意的是,18—19世紀的偉大哲學家,比如黑格爾以及馬克思和恩格斯,不僅強調自由意志並不能隨心所欲,而且都是在必然性的前提下來把握自由意志的,即「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馬克思雖然承認自由意志的作用,但他始終將這種作用嚴格限制在歷史必然性給定的範圍之內。不論是從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邏輯來看,還是從《資本論》的基本觀點來看,馬克思屬於歷史決定論者是毋庸置疑的事實(馬克思對此有明確無誤的闡述)。

在20世紀以前,確認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資格主要來自哲學與歷史學,即把自由意志定義為:或是上帝賜予的選擇權利,或是人類對必然性的認識能力。總之,不論自由意志是上帝賜予的,還是鎖定在必然性中的認識能力,這種人類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始終擺脫不了某種宏觀力量(上帝或者必然性)的支配。直到20世紀20年代量子力學發展起來以後,隨著「波粒二象性」和「不確定性原理」為歷史非決定論提供了自然科學的實證依據,自由意志在歷史中的決定性作用才被推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至此,推崇自由意志的學者基本上都是從「不確定性原理」出發,試圖在拒斥因果關係(必然性)之後,為歷史非決定論提供量子力學的科學根據。用俞吾金先生的話說:「毋庸置疑,『測不準原理』為當代非決定論的興起及相應的新思維方式的流行奠定了理論基礎。」量子力學的「不確定性原理」不僅顛覆了自然科學的傳統認識,而且對社會科學的影響也極為深遠,以至於歷史非決定論幾近成為今天學界中佔統治地位的通識。比如,當代西方著名的哲學家卡爾·波普爾明確宣布,自己堅持歷史非決定論的立場,並將歷史決定論等同於白日做夢。再比如,法國哲學家薩特在《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中宣稱:沒有決定論,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

概括而言,歷史非決定論的根據主要源自兩個理論:一是濫觴於人道主義高揚的人的主體性,它從理性上確認了個人的自由意志;二是濫觴於量子力學的「波粒二象性」與「不確定原理」,它從微觀世界的性質上拒絕了歷史決定論。大致說來,現代以前是歷史決定論盛行的時代;現代以來,尤其是在當代社會,則是歷史非決定論日益佔據統治地位的時代。那麼,歷史決定論是否真的被當代科學的發展顛覆了呢?關於量子力學的「不確定性原理」是否顛覆了歷史決定論,筆者另有專文分析,此處不贅述。本文要討論的問題是,即便當代科學為歷史非決定論提供了量子力學的實證依據,我們也不應當忽略一個基本事實:當代科學也為歷史決定論提供了神經科學的實證依據。換言之,斷言當代科學已經證偽了歷史決定論,這樣的觀點是值得商榷的。遺憾的是,量子力學提供的實證依據在社會科學界早已家喻戶曉,可是神經科學提供的實證依據在社會科學界卻有意無意地被忽略了。有鑑於此,本文將對神經科學的實驗做一些介紹和評論。本文基本結構如下:第一部分,提出問題;第二部分,介紹裡貝特實驗;第三部分,討論科學實驗的意義;第四部分,分析自由意志的主客觀依據;第五部分,結語。

二、裡貝特實驗

否定歷史決定論的一個重要理論依據是,人的行為要受到自由意志的支配或影響。自由意志對必然性的消解作用,一直都是學界拒絕歷史決定論的基本理由。所謂自由意志,通常是指人們在多種行為變換的可能性中做出自我選擇的能力。如果人們具有自我選擇的能力,則可以認定存在著自由意志。 雖然自由意志被認為是人類與生俱來的稟性,但是晚近以來的神經科學實驗卻對自由意志的存在提出了挑戰。隨著現代神經科學的興起和發展,有關大腦的實證研究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科學家通過實驗裝置確切地發現,大腦神經的反應先於有意識的意志。其中,最為著名的實驗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裡貝特(B. Libet,1916—2007)的神經科學實驗,即「裡貝特實驗」。

傳統的觀點堅信,自由意志是客觀存在的。而在神經科學看來,如果自由意志真的存在,那麼,一個人在其大腦的「準備電位」之前或者開始之時,他就應該出現有意識的意志(conscious will)。這個有意識的意志就是命令或決定人們做出實際行動的根據。因此,如果神經科學能夠在實驗上證明有意識的意志早於「準備電位」開始的時間,那麼,自由意志的存在就得到了確認。反之,如果有意識的意志是緊隨「準備電位」之後才產生的,那麼,自由意志是否真的存在,就是一個問題。因此,確認有意識的意志的時間與大腦的準備電位開始的時間,進而回答人類有意識的意圖是否能夠決定人的實際行為,就成為裡貝特實驗的任務和目的。令人驚訝的是,裡貝特實驗的結果顯示,大腦神經系統的反應先於有意識的意志出現。這個結論的衝擊力在於,它是基於科學實驗基礎之上得出來的結論,而且這一實驗結論還在以不同的方式被重複。換言之,在所謂的自由意志作出決定之前,人的行為選擇其實已被決定了。因此,自由意志不過是一種幻覺。對於具有強烈的自由意志主觀感覺的人而言,這個結論是難以被接受的。

其實,早在裡貝特實驗之前的1965 年,德國神經學家漢斯·赫爾穆特·科恩胡博(Hans Helmut Kornhuber) 和呂德爾·迪克(Lüder Deecke) 對腦電活動的實驗觀察就已經發現,大腦神經活動的啟動明顯先於有意識的自由意志活動。他們的實驗結論是:人的意志活動不是自主的,而是由無意識的腦活動引起的。科恩胡博和迪克的實驗結果並不支持自由意志存在的觀點,因而直接挑戰了人們的日常直覺。在這之後,美國心理學家班傑明·裡貝特在1982年所做的實驗(裡貝特實驗),進一步明確提供了能夠證偽自由意志的實證依據。裡貝特認為,科恩胡博和迪克的實驗要求被試者通過按下按鈕的方式來確定產生自願行動出現的時間,可是這種按下按鈕的自願行動會影響對自願行動出現時間的精確測試。所以,必須設計一種更加精確的實驗方式來優化科恩胡博和迪克的實驗。這個優化的實驗就是著名的「裡貝特實驗」。

裡貝特實驗的內容大致如下:實驗要求被試者隨意移動一根手指, 同時將手指的肌電反應和前額葉的腦電反應記錄下來。被試者的任務是在每次移動手指時, 報告自己體驗到「想要移動」意圖時相應的光點(時間)位置。被試者面前放置了一個類似於鐘錶的示波器,示波器的屏幕呈圓形,屏幕上有一個光點順時針運動。屏幕邊緣刻有刻度, 刻度之間的時間差為 107毫秒。當被試者出現有意識的行動意圖時(比如想要移動一根手指),要求他注意時鐘上此時對應的時間,並在實驗結束後報告這一時間。在另外一種狀況下,當被試者確實做出彎曲手腕的運動時,要求他向實驗者報告屏幕上鐘的位置,從而確定他做出這個運動的時間。通過計算機的觸發器,實驗者將被試者大腦最開始的「準備電位」記錄下來。裡貝特對9個人進行了40次測試,得到的結果驚人的相似:被試者報告的行為意圖先於行動約204毫秒, 而準備電位又先於行動約535毫秒。這說明,在被試者知覺到行動之前的300毫秒左右, 大腦就已經產生了準備行為的電活動。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測試的誤差,裡貝特認為,應該讓被試者在對實驗內容毫不知情的背景下進行測試,以免被試者受到外在因素的幹擾或暗示。經過反覆測試,裡貝特發現,無論被試者是否知道實驗內容,所得到的結果都是驚人的一致:(1)自由的自願行動(freely voluntary act)發生之前,被試者的大腦有一個明確的電變化,即「準備電位」,它開始於行動之前的550毫秒;(2)被試者在準備電位開始之後的350—400毫秒,但在實際行動之前的200毫秒,覺知到了行動的意圖;(3)人的意欲過程(volitional process)是無意識啟動或無意識生成的;(4)有意識的功能仍然可能控制行動的輸出,它有可能否決這個行動。由此可見,人類行動主觀意圖的出現,比大腦無意識的活動滯後約500毫秒左右,比實際的動作發生提前約200毫秒左右。對於這個實驗結果,裡貝特作出了這樣的解釋: 「這意味著什麼呢?首先,導致一個自願動作的過程是在有意識的動作意志出現以前由腦無意識啟動的。這暗示:自由意志——如果它存在——不會啟動一個自願動作。」

三、科學實驗的意義

裡貝特實驗確認了科恩胡博等人之前的實驗結果。其科學含義是:在人的自由意志做出決定之前,其實大腦已經無意識地做出了決定。對於人的行為選擇而言,只有生理層面的「無意識」決定,才是真正做出具有因果關係的、實質性的決定。因此,人們所意識到的「自我決定」或「自由意志」其實只是一個假象,是一個讓人自我感覺良好的「事後理性化」的幻覺。如此而已。

裡貝特實驗帶來的震動是巨大的,它不僅給心理學和法學造成了巨大衝擊,而且相當程度上顛覆了自我認知的經驗常識,從根本上動搖了強調自由意志的哲學和社會科學理論的基礎。因為,對於每個人的主觀體驗而言,自由意志恰恰是自我存在的根據,否定了自由意志,也就否定了自我,所以,裡貝特實驗的結論遭到人們的強烈反對也就不奇怪了。比如,在21世紀以來的一系列心理學問卷調查中,絕大多數被問詢者認為,我們處在一個「非決定論」的世界中。而跨文化研究則顯示, 來自美國、中國香港、印度和哥倫比亞的成人均傾向於拒絕「世界是被決定的假設」。

很多學者,尤其是哲學家,並不認可裡貝特實驗的結論。其中,最典型的批評是指責裡貝特把自由意志歸結為「物理現象」而不是「心智現象」(「意識活動」)。比如,鮑曼斯特以彈奏鋼琴為例,批評裡貝特實驗缺乏對意識活動的領悟。鮑曼斯特認為,裡貝特實驗就如同要求某人展示他的鋼琴水平,但是又不能發出聲音,最後只能通過觀察他的動作先後順序和測量鋼琴發出的聲波,來推斷琴聲是否由鋼琴鍵所決定。所以有學者批評:「裡貝特的神經學實驗只是呈現了自由意志發生的一個方面而已,並不能由此來推斷自由意志的發生是否由在先的神經活動引起的。」還有學者批評說:「神經科學的腦成像技術是建立在可觀察的數據基礎之上的,無須也無法表述價值與意義的問題,所以仍然需要解釋從經驗的『是』到規範的『應該』的必要性。」對於裡貝特實驗的結論,科學家與哲學家的態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科學家認為他們已經可以證明自由意志是一種錯覺, 而哲學家卻強烈要求科學家重新考慮他們的結論。

儘管對裡貝特實驗的批評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同,但遺憾的是,這些批評的依據大都只是邏輯上的論證,而缺乏實證的檢驗。問題在於,科學的結論不僅僅要有理性的邏輯推導,還要有實證的客觀驗證。不論自由意志是怎樣支配「心智現象」的,它都不可能是一個懸置了「物理現象」的純意識過程。道理很簡單:沒有任何客觀證據表明,意識現象能夠離開人腦而存在。正如神經科學家所言:「理性」和「意識」也是由大腦皮層「決定」的,所以並不存在「徹底無(神經層面)原因的自由」。換言之,自由意志並不是一個可以免於經驗實證檢驗的純粹的形上學問題。因此,人們可以從邏輯上拒絕歷史決定論,但卻不能無視裡貝特實驗對自由意志所做出的否決性檢驗。人們可以指責裡貝特實驗只是刻畫了「物理現象」,忽略了「心智現象」。但是,這種指責若要有說服力,就必須為「心智現象」提供實證檢驗,而不能僅僅給出「心智現象」的哲學思辨或「意識活動」的邏輯猜想。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來自各方面的對裡貝特的批評,神經科學家在裡貝特實驗的基礎上又進行了一系列實驗。比如,凱勒(Keller)的測試結果發現,無論是在某種自然狀態下(或在無意識運動狀態下),還是在裡貝特所做的實驗狀態下,兩者的準備電位時間基本一致,都是在有意識的意志反應之前0.5秒的時候開始的。美國神經科學家哈迦德和艾莫爾(Haggard and Eimer) 在1999年重新做了一次類似於裡貝特的實驗,儘管該實驗對準備電位的過程與 W(有意識行動意圖)的出現之間的因果關係尚有疑問,但也發現了與裡貝特類似的結論,即準備電位出現的時間早於有意識的意志出現的時間。不久前,神經科學家松、布拉斯、海因策和海恩斯等人(Soon, Brass,Heinze & Haynes)改進了裡貝特的實驗任務, 並採用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FMRI)技術,對被試者進行了全腦掃描。結果發現, 被試者做出的行動決定要比真實的行動提前約1秒, 而在被試者做出行動決定10秒左右的時候, 他們的額極皮層(frontopolar cortex)和頂葉皮層(parietal cortex)兩個區域便產生了與決策有關的腦活動。這說明,無意識的腦活動要先於被試者產生決策意識長達10秒之久。換言之,在有意識的決策之前,額極皮層和頂葉皮層就已經在開始編碼信息並做出選擇了。這個實驗有力地鞏固了裡貝特實驗做出的結論。再如,簡納羅德(M. Jeannerod)把裡貝特的實驗擴展到更複雜的行為中去(比如讓被試者畫素描)。他由此得出以下結論:自由意志是一種事後現象(post hoc phenomenon)。換言之,自由意志是人們的思想與行為的巧合產生出來的一種幻覺,並由此建構起來的一種因果敘述。總之,神經科學的各種實驗不過是重複驗證了裡貝特的結論而已。

四、美麗的錯覺

儘管神經科學的實驗不斷證偽了自由意志的存在,但是人們仍然難以接受這些實驗的結論。大量研究表明,人們之所以堅信自由意志的存在,並對自由意志有著強烈的主觀感受,一個基本的原因在於:相信自由意志存在的個體,會對其心理功能產生積極影響。研究發現,對自由意志的態度會影響個人的幸福感、身心健康、人際關係的質量,以及對待生活的情緒。比如,倘若伴侶關係之間存在著更大的自主性,那麼雙方都會有更高的生活滿意度、關係穩定性和幸福感。總之,「個體感到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就是有用的,而不必從理智上明白自由意志真的存在,即使是否認自由意志存在的心理學家也不得不承認這一事實。」 基於此,一些學者甚至認為,「相信自由意志的存在非常重要,即使我們發現決定論是正確的而否定了自由意志和道德責任的存在,我們仍然應該讓人們繼續相信自由意志是存在的。」 比如,史密蘭斯基提出的自由意志「幻覺論」強調,大多數人以為自由意志是存在的,而這只不過是一種幻覺。問題是澄清這些幻覺會導致消極的個人情緒和社會後果,因此,那些知道自由意志並不存在的人,應當為他人著想而保持沉默。

其實,堅信自由意志的存在不僅具有自我感覺的主觀依據,而且也有著人腦功能的客觀依據。在一項研究分裂腦部手術的病人所產生的後遺症的實驗中,認知神經科學家加扎尼加(Mo Gazzaniga )發現:「我們的大腦是按照『我們』的指令工作,而不是其他方式」,所以大腦必須對造成的「錯誤的自我」負責。因為,正是大腦的機制促使人們相信,自己的一切行為都有自我意識的根據和理由。依據「人腦分左右大腦半球來處理外在信息」這個事實,加扎尼加做了如下實驗:把一堆圖片擺放在一名腦部分裂的病人面前(這些圖片是這個病人曾經看見過的場景),加扎尼加要求被試者指出哪一張圖片和他之前看到的圖片相配。實驗發現,當被試者的右手指著一張雞的圖片時(這張圖片與左半腦之前看到的雞爪有關),被試者的左手卻指著一張鏟子的圖片(這張圖片與右半腦所看到的雪景有關)。當加扎尼加要求這個腦部分裂的被試者解釋自己的矛盾反應時,他並不是回答:「我不清楚為什麼我的左手會指鏟子」,相反,他的左半腦立即編出並說出了一個很精彩的故事:「雞爪配雞,所以你需要一把鏟子來清理雞舍。」29 加扎尼加認為,左腦的語言中樞是大腦的詮釋模塊,它的作用就是針對自我所做的一切行為而給出理由和評價,即使它根本無從得知「自我行為」的真正原因或動機,也還是會及時做出反應。

這個實驗的科學含義在於,即使神經科學已經揭示出自由意志可能並不存在,但在人們正常的腦功能中,仍然會固執地存在著強烈的自由意志的感覺。換言之,即使神經科學的實驗已經證偽了自由意志的存在,也很難說服人們消除自由意志的幻覺。因為,人腦的結構具有某種促使我們相信自由意志「是有效的」機制。對此,有學者充滿悲劇色彩地說:「即使我們對自由意志和自我的信仰缺少可信的科學支持,也有理由不允許神經科學來決定人們對於自由意志和自我的信仰。」 在很多學者看來,自由意志是個人的自主性和尊嚴的前提,如果人們不相信自由意志, 認為自己的性格和行為是被預先決定的, 那麼,可能就會喪失對生活的控制感, 甚至懷疑自身存在的價值。所以,自由意志對人們的日常生活來講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義。此外,人們之所以難以接受歷史決定論,還有一個基於道德或法律的原因:倘若自由意志並不存在,那麼,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對自己的任何行為負責呢?換言之,如果人們的自由意志控制不了自己的行為,那麼,認為人們應該對自己所做的或想做的事負有責任,並予以譴責、讚揚、獎賞或懲罰, 還有什麼意義呢?

我們認為,即使科學實驗證偽了自由意志的存在,也並不意味著人們從此就不再需要對自己的一切行為,包括違反既定的公序良俗甚至違法行為負責。正如卡恩所說:「如果所有的人類行為都是由已知或未知的、能確保其發生的前提條件引起的又如何呢?在那種情況下,似乎沒有人在精神上應對其行為負責。但沒有人應在精神上對其行為負責,並不意味著人不應該在法律上對其行為負責。正如當一隻瘋狗威脅到我們,就必須把它從我們中帶走以確保我們的安全一樣,威脅我們的人也應該從我們當中帶走,以確保我們的安全。即使瘋狗不能在精神上為其行為負責,把它們隔離開來也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同樣,即使心理不正常的人不能在精神上為其行為負責,把他們隔離開來也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因此,即使處在一個沒有人能在精神上為其行為負責的世界裡,我們還會有法律制度、法庭、罪犯和監獄。」所以,儘管自由意志可能是一種錯覺, 那也是一種有益的錯覺。換言之,即使自由意志是一個謊言,它也是一個美麗的謊言。

五、結 語

自從20世紀20年代「不確定性原理」在學界濫觴以來,在不到一百年的時間裡,否定歷史決定論的思潮已然形成了蔚為壯觀的時代主流。然而,以神經科學、人工智慧、網際網路、基因技術、克隆技術、虛擬實境、腦機接口等為代表的前沿性科技的發展,為歷史決定論提供了新的科學理論和實驗依據。這些前沿性的科學依據有兩點值得重視:一是「最新人學科技群」為歷史決定論提供了新的理論依據,二是神經科學的實驗從根本上挑戰了自由意志的存在。在自由意志是否存在的爭論中,雖然參加討論的學者涉及了哲學、神學、物理學、法學、心理學、神經科學、遺傳學等眾多學科領域,但是神經科學和心理學的研究始終佔據著重要地位。因為從實證的角度而言,只有神經科學和心理學的大量研究和實驗,才能為相關爭論提供直接或間接的科學證據。換言之,自由意志是否存在,與其說是一個思辨哲學的問題,不如說是一個實證科學問題。正是由於神經科學和心理學為證偽自由意志提供了大量的實驗依據,以至於學者們不得不承認,對自由意志最大的挑戰不是來自哲學、法學或者物理學,而是來自心理學。

其實,心理科學一直有著否定自由意志的傳統。早期的心理學有著鮮明的唯物主義色彩,比如美國的行為主義物質決定論。在行為主義陣營裡,無論是華生、赫爾,還是託爾曼,這些行為主義學者都否認人類行為的目的自決性,強調物質和環境因素是驅動人的行為的唯一決定作用。雖然弗洛伊德並不贊同把心理和行為原因歸結為由某種外在的物質性力量所驅使,但他仍然否定行為的意識自決性,強調「精神能」(力比多)對於人的決定意義,從而成為純粹的精神決定論的領軍人物。無論是物質決定論還是精神決定論,這一類行為主義心理學都從根本上否定了人的行為決策的目的性和自主性。20世紀80年代以來興起的後現代心理學雖然反對現代心理學意義上的決定論,但卻強調人類行為總是被社會關係、話語體系和文化歷史決定著的,所以骨子裡依然是決定論者。在後現代心理學者看來,雖然心靈、自我並非某種「精神實體」,或者像現代心理學者所宣稱的那樣,呈現出某些「穩定的結構、傾向或特質」,但它們本身仍是一種社會的、話語的建構。進化心理學雖然拒絕現代心理學有關外源或內源的決定論邏輯,但仍然認為人的行為是被進化機制所決定的,而決定人的行為的進化機制則來源於人類祖先的遺傳性或選擇性。不過,進化心理學有意識地與遺傳決定論劃清了界限,主張人的行為是心理機制和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所以,比起現代心理學而言,進化心理學對決定論的態度似乎並沒有那麼鮮明。真正為自由意志辯護的心理學,是人本主義心理學和積極心理學。但即便如此,積極心理學仍然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決定論傾向。與人本主義心理學過於強調自由意志不同,積極心理學在主張自由意志的同時,也強調了人的內在積極力量與群體、社會文化等外部環境的共同影響和交互作用。所以,與人本主義心理學相比,積極心理學只是溫和的自由意志論。

比起其他領域的學者而言,為什麼神經科學和心理學的專業人士更傾向於接受歷史決定論呢?受過神經科學和現代心理學教育的學者之所以比非專業人士更容易接受歷史決定論,其知識結構上的原因在於,神經科學和現代心理學在以下問題上已經達成了基本共識: 人格和行為不過是外界環境與先天遺傳相互作用的必然結果; 心理現象不過是人腦的功能展現,再高級的心理活動最終都決定於人腦。比如神經科學家法拉赫(Mo Farah)認為,神經科學的研究發現,「所有的行為百分之百由腦的功能決定,腦功能是由基因和經驗的相互作用決定的。」精神病學專家唐克雷迪(Lo Tancredi)聲稱:「我們的道德觀念隨著對神經科學的理解而改變,在神經科學發展的進程中,將來人們的觀點會有更多的改變,減弱人們對自由意志的相信。」 正因為如此,「絕大多數心理學家,即使是那些有自由意志傾向的學者,可以說都在某種程度上接受了決定論。」

在我們看來,神經科學的裡貝特實驗之所以值得重視,就在於神經科學並沒有把自由意志當作哲學或神學問題來討論,而是把它作為一個科學問題,並努力通過實證檢驗來給予解決。在科學的語境中,未經驗證的理論至多也只是某種信念或信念系統而已——不論這些信念是多麼符合人們的常識。正如裡貝特所說:「我的態度始終如一:永遠別太在乎那些思辨的、未驗證的理論。」雖然裡貝特實驗並沒有為否定自由意志提供終極判決,但是,裡貝特實驗的價值就在於:它對那些否定歷史決定論的判決提供了相反的實證檢驗。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非決定論」者以現代物理學為自己的重要理論依據,但是現代著名物理學家霍金就是「決定論」的信仰者。在《大設計》一書中談到拉普拉斯的「決定論」時,霍金說:「事實上,它也是所有現代科學的基礎,也是貫穿本書的一個重要原則。」 如此評價「決定論」出自對現代物理學和量子力學有著重大貢獻的科學家,這難道不值得人們深思嗎?

本文轉自:天府新論 2020,(06),1-9

作者:趙曉磊,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凱瑞商學院金融學

趙磊,西南財經大學《財經科學》編輯部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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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憑藉《歷史決定論的貧困》,以研究自然科學哲學出道的卡爾·波普爾,蠻橫地跨入社會科學研究領域,斷言社會現象是獨特的、沒有重複性可言;人類社會只有趨勢、沒有規律,人類社會的發展是無法預測的;等等。更有甚者,波普爾在未對馬克思的唯物史觀進行充分研究的情況下,就將它同宗教的神定論和法西斯主義的種族決定論相提並論,並斥之為「貧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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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成果認為,人們應該從動態發展的角度,揭示唯物主義歷史決定論豐富而深刻的理論內涵,切忌局限於某一個時期的馬克思歷史決定論思想,並把其絕對化、簡單化。基於此,該成果從邏輯與歷史統一的角度,系統地闡發了馬克思唯物主義歷史決定論演化的內在規律;在思維具體中構建了馬克思唯物主義歷史決定論的理論體系,展示了這一歷史理論的豐富內涵和辯證本性,闡明馬克思唯物主義歷史決定論是徹底超越機械歷史決定論和唯心主義歷史決定論兩極對立的科學歷史理論;同時運用馬克思唯物主義歷史決定論的理論和方法,概括了當代科學和歷史哲學的最新成果,顯示了馬克思唯物主義歷史決定論的當代價值
  • 荒謬絕倫的證偽主義
    荒謬絕倫的證偽主義2018-09-04 12:02證偽主義已經受到許多批判。筆者感到有必要對卡爾·波普爾及其發明的證偽主義再做一些揭示。1、證偽主義完全是不值一哂的低級胡言亂語,卻能在世界上招搖撞騙。很有意思的是,卡爾·波普爾和一切鼓吹證偽主義的,幾乎從來不給哈耶克言論證偽,從來不給美國西方的花言巧語證偽,卻總想用相同的詭辯套路給這些胡說八道做掩飾。卡爾·波普爾提倡反歸納,卻堂而皇之的鼓吹證偽。一下子就暴露它反對事實實踐的總結,而這是發現科學真理的根本。一下子暴露它所謂的證偽是什麼貨色企圖。
  • 關於歷史決定論問題
    眾所周知,關於「歷史決定論」問題,是與馬克思的名字連在一起的。 但關於這個問題,至今仍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認為,馬克思把決定歷史發展的原因完全歸之於經濟,進而將這種歷史決定論稱之為「經濟決定論」,這在西方學術界屢見不鮮。
  • 索莫菲、海森堡、貝特和派爾斯
    索利斯在康奈爾大學的導師是貝特(Hans Bethe,1906-2005)。貝特1928年獲得博士學位。他早期在德國工作時,為固體物理的發展做過奠基性的工作,包括一維量子反鐵磁模型(霍爾丹得獎的一部分工作就是有關這個模型)。
  • 科學中的「證實」和「證偽」原則,正在變得越來越模糊嗎?
    波普爾注意到,科學中的「證實」和「證偽"原則,其實正在變得越來越模糊。如果嚴格地按照這樣原則來衡量,那麼很多「科學」都是不可接受的。以數學為例,不可否認它本身是一門科學。但是它裡面的很多抽象分支,就不像能經典幾何公理那樣,是可以被證實或證偽的。因此,科學的四個步驟(觀測,提出假設,重複實驗,理論),嚴格地說,只能限於物理領域。
  • 量子力學是非決定論嗎?
    個人覺得,量子力學更像是打了折的決定論。決定論和非決定論在歷史上爭執了幾個世紀,經典力學是絕對論的,尤其是在牛頓力學建立後的18世紀,法國科學家拉普拉斯,更是把決定論推向了頂峰。拉普拉斯認為,一切事物有果必有因,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必定遵循著某些客觀的規律,哪怕這些規律是人類永遠也觸及不到的。
  • 決定論: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對抗,法蘭克福和意動論者堅持了自由
    不過,我們先要區分兩種對待非決定論的態度:一種是由于堅信有由意志的存在而擁抱非決定論的世界觀,另一種是基於其他理由(如量子物理學)相信非決定論為真。後種態度通常引起其他方面的爭論,如量子物理學是否是支持非決定論的證據,自由意志是否與能量守恆原理相牴牾等等這類爭論在目前我們關心的話題之外。
  • 中國文明歷史延續是因為地理因素嗎?地理決定論錯在哪裡?
    地理決定論的荒謬之處主要在於:第一,這裡談的是歷史文明,但地理決定論卻想當然地將歷史中國當作一個固定的前提,而不是一個由各種制度、文化、思想、經濟、技術、族群、地域共同持續建構的範疇。很難想像,說東亞大陸這片廣大的地域是封閉的到底有什麼意義,實質上這片區域也根本無法形成封閉。所謂封閉的說法,表面上說的是地理,實質上針對的卻是歷史中國「文明與國家合一」的政治形態。
  • 決定論的世界
    「過去、未來都已經註定了嗎?」「真的有命運嗎?」「這輩子難道就是這樣?」…… 其中,關於世界、命運、未來是否註定,亦即決定論,是科幻鍾愛的母題。當決定論發展到極致,人就沒有「自由意志」可言——因為人們自認為出於自由意志所做的選擇,實則也在一系列精準而機械的「因果鏈」中。腦科學研究者們,曾做過許多實驗,結論出乎意料——人在意識到自己做出某個決定前,大腦已經發出了某種相應指令。從這個意義上,人沒有自由意志可言,反而更像是大腦的傀儡。
  • 筆記 德西談自我決定論
    實驗中途,分別告訴他們,實驗時間已到,我將離開房間 10 分鐘錄入數據,你們可以自由活動。但實際上,我並沒有去錄入數據,而是通過隱秘的單面鏡觀察兩個房間學生的不同反應。實驗發現,A 組在自由活動時間往往會放下積木拼圖跑去翻雜誌,而 B 組則會繼續玩積木拼圖。實驗證明:金錢等外部獎勵反而會削弱人類的行為動機。
  • 對馬克思「歷史決定論」的一點認識-光明日報-光明網
    歷史決定論是馬克思唯物史觀的基本內核,正確理解馬克思的歷史決定論,是把握馬克思唯物史觀的關鍵所在。簡言之,歷史決定論是指歷史進程受歷史因果性、歷史規律性和歷史必然性決定的理論。     馬克思主義歷史決定論第一次使歷史被安置在物質資料生產實踐的基礎之上,進而把在物質資料生產實踐中所形成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的矛盾,看成是引起社會制度、社會結構、意識形態變革的最終根源。這樣,歷史的真正前提和基礎才得以最終確立。
  • 《都挺好》:泛濫的原生家庭決定論,加固了階層的刻板印象
    從《歡樂頌》裡的樊勝美、安迪,到《都挺好》裡的蘇明玉、蘇明成,這幾年關於家庭的劇,總能牽出「原生家庭決定論」,家庭決定性格乃至命運的觀點,深深烙印在人物的身上,也成為自媒體熱衷的噱頭。家庭固然重要,可它真的能決定一個人的所有嗎?尤其是在這個鼓吹「父母皆禍害」的環境,過分誇大家庭的缺陷,真的能讓我們洞悉生活的真相?
  • 淺談歷史地理環境決定論
    歷史學上的地理環境決定論是一個成熟理論,比較有代表性的見諸於亨廷頓的著作。對它的解釋也有多種多樣。域君今天就舉兩個例子。 一、地理環境對文明類型和文化基因的影響 這種理論在各級歷史教科書中都有出現
  • 哲學中的預先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矛盾
    關於人的自由以及決定論的問題,經常會跟價值論、倫理關聯在一起,如果人是已經被決定的生物,那麼小偷也是被決定要做這樣的行為,我們應該要處罰他嗎?如果我們現在的一切,包括人類的所作所為在宇宙大爆炸那一刻就已經被決定了,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哲學化呢?有諸多論點對這些大哉問有探討。
  • 76思維模型:證偽思維
    波普爾證偽理論的提出嚴重挑戰了邏輯實證主義。 弗蘭西斯培根,被馬克思稱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他主張拋棄演繹法,建立唯一能提供真理的歸納法。什麼是歸納法? 為什麼培根認為歸納法對於科學非常重要?
  • 可證偽
    不過非常有趣的是科學的基礎是數學,數學是人思維的高度抽象,而數學的本質是無法被證偽的,並不符合科學的要求。兩點之間直線距離最短,一加一等於二,只能在有限次數的觀察中得到確實如此,但是並不能保證絕對如此,只能假定它的定律是確信無疑和不可置疑的,是個信仰,你相信絕對如此,然後再進行推演和與具相結合,而這個結合中的邏輯學還是無法證偽的。那麼科學一定需要能被證偽嗎?不需要嗎?
  • 「人生難得幾回搏」的誤區&決定論的拉普拉斯妖
    牛頓力學的一個特點就是他的決定論,告訴你了宇宙中所有質點的位置和它的運動狀況(速度,受力狀況)。那麼這個宇宙中將來所有的一切,甚至過去,都是已經確定的。這就是所謂的決定論。物理學隨後的發展就給了決定論三個打擊,遑論其它的學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