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副總統彭斯在日前指責中國的演講中數次提到海上問題,列舉中國在海上的所謂「侵略行動」,竭力拼湊出中國咄咄逼人、破壞國際秩序和法律的形象。海洋問題涉及歷史、軍事、法律多個領域,其複雜性和專業性很強,彭斯此番在海洋問題上信口開河,看似振振有詞,實則破綻百出,不僅難以令人信服,而且使美國的私心私利暴露無遺。
一是對釣魚島歷史選擇性失憶。彭斯在講話中強調「中國船隻常態化在日本『管轄』的釣魚島附近巡邏」,意在以此說明中國加速發展海空力量,在國際海洋事務中日益採取咄咄逼人的強勢姿態。但首先,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有充分確鑿的史實證明中國最早發現、命名、開發和行政管轄釣魚島。甲午戰爭期間,日本竊取釣魚島。二戰後,美國非法將法律上已隨臺灣被中國收回的釣魚島納入衝繩範圍。1972年,美日私相授受釣魚島「施政權」。可見,美國不僅對釣魚島問題的發展歷史脈絡心知肚明,也是造成今天複雜紛爭局面的重要因素。美方對確鑿的歷史事實避而不談,反而對中國正當的執法行為說三道四,恐怕不是對歷史的無知,而是別有用心,企圖挑起中日紛爭,從中漁利。
二是污衊中國加劇「南海軍事化」。彭斯大談所謂「南海軍事化」問題,稱中國在南海島礁上建設軍事基地,將「南海軍事化」的標籤貼到中國身上。然而,任何具有國際法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國家在自己國土上部署武備,不管武器多少、什麼武器,都是當然權利,與「軍事化」概念無關。島嶼或海岸部署的反艦和防空飛彈是針對空中和海上的來犯之敵,是典型的國土防禦。在當前中國與南海國家關係良好、局勢大幅緩和的情況下,美軍依然派出航母、核潛艇、戰略轟炸機赴南海活動,對中國恐嚇威懾;不斷強化對中國的抵近偵察,闖入島礁附近海域實施所謂「航行自由行動」,頻率強度和挑釁性不斷增強。如果說南海存在軍事化的傾向,誰是真正推手?一目了然。
三是對「航行自由」法律原則斷章取義。彭斯在講話中對所謂南海「航行自由」問題老調重彈,描述了美軍「迪凱特」號驅逐艦實施侵權挑釁過程中遭中方驅離的情況,將其描述為被中方「魯莽騷擾」,並表示「美國將在國際法允許和美國國家利益需要的地方,繼續從空中和水面開展『航行自由行動』」,擺出了一副 「航行自由」捍衛者的架勢。實際上完全是倒打一耙,彭斯口中的「航行自由」是美軍艦機橫衝直撞不受限制行動的自由。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規定的「航行自由」,包含在領海、群島水域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專屬經濟區和公海制度中,是有約束、有規則但程度不盡相同的航行自由。美軍不顧中國的正當利益,屢屢派出艦機進入南海島礁12海裡,這是對國際法「航行和飛越自由」的曲解和破壞,是打著「航行自由」旗號侵犯他國主權和安全的行為。美國對國際法中「航行自由」原則偷換概念,斷章取義,其實質是以武力脅迫為手段把自己對國際法的曲解強加於人,以確保美國可以通過海洋向世界任何角落投送軍事力量,對主權國家進行武力威脅和幹涉。
海洋是廣闊、開放和聯通的,只有各國共同努力、交流合作,才能有效解決歷史問題、應對現實挑戰,實現海洋的和平與穩定。任何出於一己私利,違背歷史真相和客觀事實的信口開河,不僅有損國家形象,而且加劇海上對立對抗,損害地區各國的共同利益。中美是亞太地區重要國家,必須擔負起維護海洋安全和平的重任。只有放棄過時偏執的對抗思維,重新回到合作發展的正確軌道上來,多做有利於海洋和平穩定的事情,才能使太平洋真正成為和平的海洋。(作者是海軍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