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結果公布在即,中國強調不接受、不承認、不參與的立場。其實,在海洋問題上,中國是「弱勢群體」,屬於「海洋地理相對不利」的國家。
我們在海洋的方方面面都並不佔優勢
作者丨傅崐成
中國有14000公裡的海岸線,還有4000公裡的島嶼線,加起來18000公裡長,位居世界第十。但仔細察看,我們的200海裡專屬經濟區一延伸出去就和鄰國重疊,往大洋延伸出去的外大陸架則基本沒有。南海僅有少量,也和鄰國的大陸架高度重疊——這使得中國仿佛一個巨人,卻無法伸展手腳,而我們卻有13億人等待著食物、能源、安全、休閒、發展的提供和保障。
在不破壞平衡的條件下,海洋每年可向人類提供30億噸水產品,以全球63億人口計算,平均每人每年可以得到436公斤,平均每月39公斤。單單從蛋白質的產量來看,海洋能生產蛋白質4億噸,是人類對蛋白質需求的7倍,所以海洋是人類重要和健康的食物來源。
海洋中高蛋白魚類的豐富和高價超過人們的想像,但全球80%的魚類已被過度捕撈。2008年公布的《中國海洋發展報告》中提到,長期過度捕撈導致我國海洋漁業生態系統出現難以逆轉的嚴重退化。日本人均每年差不多食用魚產品58公斤,中國人均每年平均僅大約20公斤,勉強達到國際平均水平。
雖然大陸架和專屬經濟區內具有商業捕獲價值的魚種很有限,但在公海裡存有大量海洋哺乳類動物,以及其他多種高度洄遊魚種。此外也有一些非高度洄遊的洄遊魚種,像鯔魚(臺灣稱為烏魚),每年冬天南遊產籽,臺灣漁民大量打撈烏魚籽,曬乾論兩賣,和黃金一樣貴。還有一些溯河產卵魚種,如三文魚和降河產卵魚種,如鱸鰻。這些都是很有經濟價值的海洋魚類種群,是人們捕撈的主要對象。
雖然中國是世界第一漁業大國,但遠洋漁業的捕撈量只佔7%左右,水產品總量的90%以上來自養殖。我們有100多家遠洋漁業企業,年產值只有100多億元,是非常弱的遠洋漁業國家。要解決遠洋捕撈產量低的現狀,就必須面對國際海域的漁業執法。其中之一是國家管轄權的衝突,中國漁船包括臺灣漁船在海外經常被查扣,經常被指責為IUU(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漁業船。
目前國際上有三個層級的漁業公約: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95年的《跨界高度洄遊魚類種群協定》,以及各個地區的區域性跨界魚類種群協定或安排。這些公約中有一些非常嚴苛的規定,不利於中國對遠洋漁船的管轄。比如,中西太平洋是我們一個主要大漁場,主要包含了「太平洋論壇」的16個島國的附近水域。按照這一區域協定,對於涉嫌從事IUU漁業的船舶,一旦被查扣,船旗國的官員如果「三天」不到現場,管轄權就要「暫時讓渡」給其他國家。如果船旗國事後處罰該船舶的程度不能令人滿意,該區域內的其他國家就會抵制你的漁業產品和漁船。類似的規定使得我們發展遠洋漁業愈發困難。
面對種種困難,中國必須加快改善本身的遠洋漁業管理。積極參與和影響國際漁業管理機構,並調整本身的漁業法令。對於目前各國重視的預警機制,需要早日計算出主要目標魚種數量的「管理參考點」和「養護參考點」。當某個特殊魚種的生存數量降低到管理參考點時,要設定配額和限定數量來捕撈,如降低到養護參考點,就要全面禁止捕撈以防止該魚種的滅絕。計算這些數值,達到最合理利用量,需要科學家、漁業專家的努力。當然,對於遠洋漁民的人身安全和被扣風險,也要多加照顧。
加強兩岸漁業的合作也不容忽視。臺灣因為陸上資源匱乏,很早就發展出了較強的遠洋捕撈技術與能力。例如,全球只有60多艘大型圍網漁船,上面載有直升飛機和布網用的小艇,臺灣就有42艘。如何連接兩岸的遠洋漁業,共同追求其中的利益,管理漁業,保護漁民有待兩岸人民的努力。
因為中國沿近海的商業捕獲前景有限,休閒漁業以及相關的遊艇事業已經成為當下沿近海漁業發展的新希望。很多歐美國家平均每15、16人甚至7、8個人,就擁有一艘遊艇。中國在大陸約有幾百艘,香港大約2萬艘,臺灣幾百艘而已。發展休閒漁業和遊艇活動能鼓勵我們的年輕一代去享受海洋,去享受探險,享受操控船帆的樂趣,培養進取的精神,建立真正的海洋意識。
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在中國是一個大課題。元朝曾兩次東徵日本,都因遇到颱風,艦隊沉入東海,但至今尚無有關的全面調查報告。臺灣海峽已有非常詳細的調查,其下至少有112艘沉船。
現在中國有兩部相關的法律:《文物保護法》和《水下文物管理條例》。這兩部法律被美國伍茲霍爾海洋研究所的專家認為是世界上最先進的法律。中國法律對於位在所有水域裡不同的位置、不同來源的沉船、沉物或人類遺址,都有詳細的所有權、管轄權的規範,非常清楚且合理,遠遠超越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
2001年3月中國已經批准了200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中國作為水下文化遺產的大國,應及時、主動展開全球談判,按照公約調整我們本身的法律,並把我們法律中的上述優點推介到其他國家,把全球海域中的中國文物都妥善保護起來。
深海裡的礦物資源非常豐富,除了石油天然氣開發了一部分外,還遍布著多金屬結核、富鈷結殼、多金屬硫化物、天然水化合物(冰晶甲烷)、磷肥、貴重金屬等。太平洋尤其是南太平洋海底儲量非常豐富,各種金屬的含量足以支撐2000年4000年或6000年之用。在夏威夷東南方,中國擁有兩塊深海礦區。得到開採權的原因是我們和其他6個國家和地區是聯合國承認的先驅者。
目前,大家在深海礦區的開發利用上已投資大量資金和技術,在爭奪礦資源的同時,中國需要率先拓展我們的國際合作,推動深海環境生態的保護。因為中國人口最多,任何環境問題和我們都息息相關。
其中尤其要追求研發深海海底生態的最小擾動技術。中國人曾經在三亞會議上提出了這個概念,還應該在國際海床管理局繼續推動,以避免某些貪圖近利的國家因開採深海資源而造成對整個大洋環境的影響。
對於我國沿近海海域最好是採取一種少開發、晚開發的策略;但對於東海和南海卻不能過度推遲,因為鄰國已經在開採,不做等於放棄了自己的權利。在和平競爭中,仍然有機會落實共同開發的理念。
對南海來說,最重要的是中國人要主動規劃合作開發區。現在都是西方學者在規劃怎樣開發南海。我相信,在未來的2、3年裡,中國學者一定會用圖形和文字,精確地將南海潛在開發的生物資源和非生物資源、共同合作開發資源的概念和界限表達出來。只有這樣,才有助於相關國家解決南海的問題。
當然,建人工平臺、海洋風能發電場,也是我們必然要走的道路。中國是高耗能國家,一些北歐國家在專屬經濟區的海洋上已遍布風力發電機。我們還正在開始,亟需迎頭趕上。
在深海,火山噴發口溫度極高,也有些地方溫度極低,有些地方壓力極大,可是許多生物還能蓬勃地生長。這些神奇的生物如此特殊。如果人類能破解其中的基因並延用,或許將來人類也可以吞一粒藥丸,救火不怕燙,冰窟不怕凍。
深海裡有50萬到1000萬的物種,人類仍無法認識。陸地8000米高山,飛機可輕易飛越,但深海11000米深谷,人類至今無法到達。在陸地資源即將匱乏的今天,海洋提供了寶藏,但還無法輕鬆利用。在深海資源開發上,我國投入有限,2004年到2008年,美國一家私人基金會就投入1.3億美元做研究,同期中國僅投入1000萬人民幣。近年來已有所增加,但力度似乎還不足。
海洋還是一個豐富的藥庫。海參、牡蠣、海藻,很多物質都是抗癌的良藥,只不過我們尚未很好利用。一些海綿狀的生物提煉物能治療糖尿病,珊瑚礁提煉物能治療氣喘、關節炎,某一種夏威夷的珊瑚礁裡有一種劇毒,可用來攻克白血病、高血壓;南海中一種軟珊瑚能降血壓、抗心率失常等等。所有這些資源都有待我們中國人去加緊爭取、利用。
航運和國防戰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少海峽堪稱是我國的生命線
——臺灣海峽中間有專屬經濟區,任何船舶甚至飛機都被允許通過,因此在交通、航行、飛行管理上都存在重大問題,尤其是日本九大核電廠的核廢料,秘密包裝後送到英國和法國工廠做再提煉,往往偷偷通過臺灣海峽運輸出去,我們難以管理。核廢料的運輸以及船舶壓倉水的排放以及垃圾,構成了對臺灣海峽的威脅。
——馬六甲海峽更是一個重點,南段為領海海峽,中段和北段是專屬經濟區的部分,與印度洋海盜防治息息相關。全世界有三分之二的貨櫃船經過。美國以和新加坡籤訂自由貿易協定來換取航道管理的便捷,日本用捐錢參與馬六甲海峽的管理,我們如何參與?我們也應該參與國際合作,確保海上通道的安全。
——對於南海四周的八個海峽以及東海、黃海以及連接鄰國的眾多海峽,通行權利一定要維護好,這是我們的生命線。
——北方航線的開發更是一個新熱點。由於北極升溫,冰層融化,2010年7月15日到11月3日,北極航線已經開通試航了。它改變了傳統世界航線,不必穿過馬六甲海峽、好望角前往歐洲,而是從東海出發,進入日本海、鄂霍次克海,再向北經白令海,穿越北冰洋。這條航線路程直接經濟,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我們不可等閒視之,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最近已組建了一個新的平臺進行研究。明年國際海事組織也將出臺一個新的公約來確保北極航線的安全,首先不能讓船觸冰沉沒,洩油汙染海洋;其次不能違反沿海國家相關的專屬經濟區法律;第三要保護航道環境;並尊重冰封海域沿海國家對環境與資源享有的立法權等。
——對於群島水道的通行權我們必須研究和追蹤。臺灣在東沙和黃巖島劃了基線。大陸在西沙群島也劃了基線。按照公約我國的這些水域不能稱為群島水域,但我們可以力促非群島國家的群島水域合法化,這樣才能允許外國的船舶享有航行權利,對其他鄰國有利,對中國而言則是一種退讓的姿態,有利解決南海糾紛。實際上非群島國家而有必要主張群島水域的,還有瑞典、西班牙、厄瓜多等國。
——關於我國商船、漁船都經常在海外面對不當的武力執法問題,我們應推動國際立法,促使各沿海國家對過去習慣法裡早已存在的「比例原則」認真實踐,並建立一個有執法細節可依的海洋執法公約,以改善海上安全環境,保護遠洋漁民和各類船舶的航行安全。
綜上所述,我們在海洋的方方面面都並不佔優勢。建議大家今後不要自稱是一個「海洋大國」,它是一個可以追求的目標,但我們必須先以一個「海洋地理相對不利」國家的姿態出現。《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於「海洋地理不利國家」和「陸封國家」(沒有海岸線或者是海岸線相對來說比較短促的國家)給予種種的優惠。中國雖然還不能被稱為海洋地理「不利」國家,但確實是一個「相對不利」的國家。
同時,我們必須全面加強海洋的科學研究;關切其他東亞國家附近海域問題,因為他們的海洋問題、資源與我們息息相關;改善國際形象並主動參與國際海洋糾紛的解決機制;加強海洋事務的人力與海洋法政人才的高等教育;當然,臺灣要更主動參與中國整體的海洋事業發展,因為它是中國唯一面臨開闊大洋的島嶼。(作者為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院長,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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