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愛爾蘭全民公決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愛爾蘭在涉及婚姻家庭和性的問題上一向比較保守,20年前才準許離婚,遠遠落後於大多數西方國家,也落後於一直實行離婚自由法案的中國。
近一個世紀以來,同性戀在西方被視為洪水猛獸,為社會所不容。上世紀60年代開始的同性戀權利運動極大地改變了人們對同性戀的看法。在越來越多的地區和社會,人們對同性戀越來越寬容,這是一個基本的趨勢。
2007年我做過一次中國公眾對同性戀態度的調查(全國大中城市隨機抽樣,結論可以推論到全國大中城市人群)。在「你如何看待同性戀行為」這一問題上,有兩成(20.8%)中國城市居民認為它完全沒有錯;三成人(32.3%)認為它「有點錯」,但是並非完全錯誤;有近四成人(37.8%)認為它是「完全錯誤」的。還有近一成人(9.3%)態度不明。與美國相比,完全接受同性戀的人的比例(1977年的美國為43%)低20個百分點,但是完全拒絕同性戀的人所佔的比例(1977年的美國為47%)也低了10個百分點。換言之,美國公眾的觀點比較兩極化(紡錘型),或者完全接受,或者完全拒絕,而中國公眾的態度比較中庸(棗核型)。這種區別估計與我們兩國各自的傳統性文化對同性戀態度的區別有關。
一個進步和文明的社會應反對各種各樣的歧視,其中既包括反對種族歧視、民族歧視、性別歧視這些舊的議題,也包括反對性傾向歧視這個新的議題。在反對各種社會歧視的背後,有一個統一的內在邏輯,那就是保護弱勢群體的權利。反對對弱勢群體的歧視不僅有利於弱勢群體本身,也有利於整個社會的和諧,促成一種寬容、和諧的社會氣氛,促進社會的平等和公平。
從社會道德評價上看,由於同性戀有可能有先天成因,就不應對它做道德評判,這跟不可以說左撇子道德有問題是同一個道理。因為無論你怎樣批評它,禁止它,它還是會存在。
從文化傳統上看,中國對同性戀從來不嚴厲,現在世界上還有80個國家同性戀不合法,其中有7個國家對同性戀判死刑。我們偏巧沒有這樣的文化習俗和傳統。從宗教信仰上看,中國從沒有宗教禁止同性戀,而西方許多國家要保護同性戀人群的權益,有很大的宗教障礙。
從繁衍保種需要看,歷史上所有缺少人口的國家對同性戀都比較嚴厲,而不缺少人口的國家對同性戀就比較寬容。目前我國人口數量龐大,有3%-4%的人群不生育,不會對我國人口數量產生根本性影響。
中國歷來不缺乏政治智慧,但在國際人權鬥爭的舞臺上,我們卻沒有好好利用我們的文化傳統、宗教狀況和人口狀況上的有利條件,打好同性戀這張牌。如果主流媒體能夠引導公眾正確對待同性戀人群,更加公正、聰明、妥善地處理好同性戀問題,將大大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有利於提高我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國際話語權。▲(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