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監獄實驗是菲利普·津巴多教授做的實驗。環境可以逐漸改變一個人的性格,而情境可以立刻改變一個人的行為。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在某些情境下會變成嗜血的狂魔。
實驗內容
1971年夏天,史丹福大學,心理學教授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和同事們在大學地下室搭建了一個模擬的監獄,並且徵集了24名心智正常身體健康的志願者,每人每天可以得到15美元報酬,但是必須完成14天的實驗。
實驗過程
斯坦福監獄實驗是1971年在史丹福大學進行的,當時津巴多正在史丹福大學任教。
一切準備就緒之後,實驗徵募了24名史丹福大學的學生作為專門測試的受試者,這批學生事先已經通過測試,證明了他們是「心理健康、沒有疾病的正常人」。
再通過抽籤的方式被隨機分為兩組,其中9名學生擔任監獄中的「囚犯」,另外9名學生則以三人一組輪班擔任「看守」的角色,餘下6名則作為實驗候補。對他們進行為期2周的實驗觀察。
實驗前,所有自願參加實驗的學生們都被告知,在實驗過程中,他們所擁有的部分人權可能被侵犯。
有些裝備與真實監獄中的不同,是為了讓志願者能迅速進入囚犯的角色。和真實監獄類似,囚犯志願者被關在監獄後就不能自由行動,3個人住一個小隔間,只能在走廊放風,每個人沒有名字只有一個編號。充當看守的志願者,沒有進行培訓如何做獄警,只是被告知可以做任何維持監獄秩序和法律的事情。看守3個人一組,每組工作8個小時,三組輪換。
實驗剛開始,兩方都還沒有完全進入角色,大家進入了短暫的枯燥時光。
於是,這群具有反抗精神的學生囚犯開始嘗試挑戰權威,他們主動撕掉縫製在衣服身上的編號,把自己鎖在牢房內不理會看守的命令,並取笑看守。
這下,扮演「看守」的學生們陷入困境,他們不知所措,無法處理秩序混亂的「監獄生活」。直到他們接到了來自「監獄長」津巴多的通知:你們要自行解決問題。
於是看守們開始採取措施對囚犯進行各方面「鎮壓」,自發對囚犯們展開肉體和心理上的虐待和折磨。
在實驗開始的第一天晚上,看守們半夜吹起床哨,讓囚犯起來排隊,懲罰他們做伏地挺身,為了增加懲罰力度有時候還騎在囚犯身上。
看守們意識到,3人一組無法妥善管理9個囚犯,於是,他們採用了心理上的分化策略:他們找了反抗活動中3個罪過最輕微的人,單獨把他們放到一個隔間裡,提供給他們更好的牢房和夥食,半天后放回,再將三個帶頭搗亂的人放到隔間,加以折磨,以此讓囚犯們開始互相質疑,認為告密才能得到好處。
一時間,不信任的因子開始在囚犯中不安分地傳播。
到了監獄生活的第3天,嘗試反抗失敗的囚犯們,開始消極忍受。而與此同時,獄警們對囚犯的懲罰開始變本加厲。
他們讓囚犯用房間裡的鐵桶大小便,並且不準清理,讓各處氣味充斥在囚房裡;取消囚犯的進餐、強迫囚犯用手清洗馬桶、剝奪囚犯的睡眠、甚至半夜把囚犯拉出來清點人數和進行各種屈辱性的活動。
其實就在實驗進行到36個小時的時候,一名囚犯就因受到極度精神壓力而出現哭泣、咒罵等各種各樣的歇斯底裡症狀。
這時候實驗僅僅進行了不到兩天的時間,一個「正常的、心理健康」的好人已經被一群「正常的、心理健康的」好人折磨得瀕臨崩潰。
這時志願者才恍然大悟,離開了模擬監獄。教授組織囚犯召開了一次聽證會,告訴他們,如果有個機會可以要求保釋,但之前的報酬都拿不到,是否會選擇保釋,幾乎所有的囚犯都同意保釋。教授在詢問完後說要考慮一下這個提案,並讓他們回到牢房,居然沒有一個人提出抗議。這時只要他們中有人提出中斷實驗,其實會獲得和保釋相同的結果,但是所有的人已經把實驗當成真實,不懂得反抗了。
到了第五天,志願者家長請來了律師。因為前幾天曾有位牧師來監獄與囚犯聊天,模擬真實監獄中的牧師工作,囚犯們請求牧師找律師來解救他們。但是律師來到現場以後,表示無能為力,因為這僅僅只是個實驗,家長們的解救行動失敗。但最終實驗還是在第六天被終止,原因有兩個。
一個實驗組織者們從錄像中發現,看守在夜間往往會對囚犯更加殘暴,使用各種齷齪的手段折磨囚犯,因為他們以為半夜的時候沒有人會關注他們的行為。
另一個原因是,哈佛大學裡一個前來參觀的教授,在看到犯人被戴著腳鐐連在一起,腦袋上套著袋子看不到東西,還被看守吆喝著在廁所裡跑來跑去。她感到相當震驚,強烈抗議實驗不能這麼虐待志願者。
教授這時也才清醒過來,隨後終止了實驗。或許我們會困惑心理學教授為什麼會如此遲鈍,但是在那名抗議的教授之前已經有50人參觀過實驗監獄,沒有任何一個人提出過異議。
這個試驗中的所有人,都被深深捲入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無法自拔,不管是虐待者還是受虐者,甚至於主持實驗的教授也被捲入其中,成了維持他那個監獄秩序的法官形象。
斯坦福監獄實驗可能是心理學歷史上最著名的實驗,但是,卻不斷遭受著同行們的質疑,五十年來關於它的爭論從未停止過,直到今年達到頂峰。現在它正在面臨史上最嚴重的質疑——Medium上一篇文章認為,它是個徹頭徹尾的謊言。
實驗宣稱,僅僅36個小時之後,一名囚犯就被獄警的殘忍行為折騰崩潰了,津巴多教授不得不提前「釋放」了他。然而,這個真名叫做科皮的被試,現在是一名犯罪心理學家,他告訴文章作者說,當初他在斯坦福監獄實驗的戲劇性表現不是出於對獄警暴虐行為的恐懼,而是怕浪費時間,因為當時他正在準備考研,而監獄裡不能允許他自主行動——複習。
當時參加實驗的一名人員叫做大衛·傑夫,他是負責扮演「典獄長」的本科生,實際上是他啟發了津巴多的監獄實驗。傑夫稱,「獄警」的懲罰措施是實驗者明確指導而非自發發明的。他說,「津巴多博士認為最難的部分是讓獄警表現得像獄警……我被要求根據我之前作為施虐專家的經驗提出戰術……我被賦予了責任,去引導出『強硬』的行為。」
雖然津巴多常常聲明說獄警們自己想出了規則,但實際上大多數規則是在周六情況說明會上從傑夫的課程作業裡照搬來的。傑夫還為獄警們提供了找囚犯麻煩的各種主意,包括把毯子扔進草叢,再強迫囚犯把髒毯子上的灌木刺摘下來。
模擬一開始,傑夫就明確地糾正了那些表現不夠強硬的獄警,正是這一行為促成了後來被津巴多宣稱是自發出現的病態行為。
2005年,有位為實驗設計提供諮詢的聖昆廷監獄的假釋犯卡洛·普利斯科特,在《斯坦福日報》發表了一篇專欄文章,題為「斯坦福實驗的謊言」,其中揭露了獄警的許多折磨囚犯的伎倆是來自於他在監獄的親身經歷,而不是參與者自己發明的。
斯坦福監獄實驗宣稱被試隨時可以自行退出,這一點也飽受爭議。
津巴多教授對文章作者說,他當時和被試籤署的《知情同意書》包含一項明確的「安全詞」:「我退出實驗。」只要一字不差地說了這一「安全詞」就能獲得釋放。只不過,沒有人嚴格地說出過這個安全詞,大家普遍說的都是「我想出去」、「我要看醫生」、「我要媽媽」』之類的。
但是,從津巴多個人網站上找到的被試們籤署的知情同意書來看,上面並沒有提到「我退出實驗」這樣的「安全詞」約定。從物證的角度來看,有人在說謊。
2001年,亞歷克斯·哈斯藍(Alex Haslam)和史蒂芬·雷謝(Stephen Reicher)試圖在英國重複斯坦福監獄實驗。他們認為,使得人們實施暴行的至關重要因素是有權威人士向他們保證:這些做法是在幫助他們所認同的更高的道德事業——比如科學進步或監獄改革。
更多的重複研究也越來越趨同結論:單靠賦予人能作惡的身份並不足以把他們變成惡人,真正有效的是有一個鼓勵惡行的更高權威在告訴他們作惡是為了更大的善。
科學實驗,要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
1、隨機抽取樣本作被試,量越大越好。
2、樣本要分組,至少有一個比對組(控制組)。
3、至少單盲,也就是被試不知道實驗的目標,只知道實驗規則。單盲的作用是儘量排除被試的主觀幹擾,保證數據不受汙染,或者少受汙染。
4、最好雙盲,這樣更加嚴謹。既不能讓被試搗亂來破壞實驗,也不能讓實驗者為了把實驗做得更漂亮,來操縱實驗過程欺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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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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