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開偉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9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強化對小微企業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務,決定採取減稅、定向降準等手段,激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主要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等貸款增量或餘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準,並適當給予再貸款支持。
時隔近兩年,定向降準又被重新提起,並依據以往慣例,很快將會被央行操作實施。儘管此次定向降準也屬增量而非存量貨幣政策措施,但涉及的都是中小金融機構,給市場帶來的流動性不會很多;然而,其具有較大的貨幣政策引導效應,表明中央政府對小微企業發展的高度重視,意味著小微企業又將面臨一次新的發展機遇;而且,此次定向降準還有對衝目前環保去產能政策、房地產調控加碼等對宏觀經濟的負面影響,具有彌補經濟微觀層面的「國進民退」不足。
因而,從總體上看,此次定向降準的決定時機成熟,符合市場預期,它是貫徹落實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導向,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釋放的是對市場預期的政策引導信號。很明顯,市場對於此次定向降準不宜過度「臉譜化」,更不能給定向降準戴「高帽子」,尤其不能將定向降準」視為貨幣寬鬆、強刺激和加槓桿的開始。
那麼,該對此次國務院提出的定向降準做何理解?筆者認為要結合當前經濟金融形勢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分析,力戒片面化、孤立靜止地看待定向降準作用。具體說,應避免出現四種不良傾向:
首先,不宜對定向降準過度解釋,克服主觀臆測傾向。定向降準是央行早已操作過的貨幣調控政策,並非新推出的貨幣政策調控工具。2014年4月22日和2014年6月9日央行先後兩次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及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的存款準備金率,下調幅度為0.5%至2%不等。所以此次央行若再定向降準,實際上是第三次;它成了央行預調、微調貨幣政策的一個手段,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和刻意解釋。
其次,不宜對定向降準期望過高,克服判斷失誤傾向。從歷史經驗可以看出,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定向降準,央行會不折不扣地立即付諸實施;雖然此次定向降準的目的是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其政策重心是推進實體經濟發展,意味貨幣政策至少不會存在進一步收緊的可能性,但並不是指貨幣政策將開啟寬鬆周期。可見,此次定向降準必須疊加公開市場回籠,在保證總量中性的情況下,實現結構的優化、緩解市場預期;尤其是針對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局的定向降準,是一種結構性的貨幣政策,並不意味著央行貨幣政策會在短期內轉向,也不會進行貨幣寬鬆周期或開啟大水漫灌模式。因為如果這樣做,不僅會動搖央行穩健中性貨幣政策目標,也會將近兩年緊縮貨幣政策帶來的收效喪失殆盡,這無論如何都將得不償失。
再次,不宜對定向降準定位模糊,克服認識錯位傾向。此次再實施定向降準,全部目標是針對小微企業,試圖通過定向降準提高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別是推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促進全國創業創新和新動能成長、擴大就業、增強經濟發展活力和包容性。同時,也表明小微企業融資環境依然艱難。儘管有資料顯示自2013年以來,地方中小金融機構落實國務院支持小微企業政策,截止今年6月末,小微企業貸款餘額達22.6萬億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佔全部企業貸款的32%。且2016年全國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5.88%,同比下降0.25個百分點。即便如此,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依然很突出,上半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量僅佔同期企業貸款的30%,比上年同期佔比水平低6.3個百分點。很明顯,此次即將實施的降準是專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局而開設的「小灶」,無意為解決宏觀層面緊縮、刺激經濟增長而實施的「大放水」。
最後,不宜對定向降準誇大後果,克服人云亦云傾向。此次定向降準更多地為了引導市場預期,是解決實體經濟發展瓶頸的結構性、微量貨幣增加的政策措施,並不能給市場帶來較大的流動性。而且,當前央行的貨幣政策操作技藝高超,在嚴監管、總量中性、結構優化下的貨幣政策大環境下,降準不會導致加槓桿捲土重來。且央行貨幣政策預期管理不斷強化,對降準帶來市場偏誤的糾錯能力不斷升高,因定向降準引導流動性膨脹可能性微乎其微;尤其應看到,當前人民幣貶值預期逆轉、匯率掣肘消失,降準反而可以緩解人民幣過快升值,可有效促進人民幣匯率雙向波動,更利於保持人民幣幣值持續穩定,可從根本上確保央行貨幣政策的穩定。因此,此次定向降準是「降準+回籠」的結構性政策,並不會賦予市場寬鬆的加槓桿環境,在當前嚴監管的背景下,金融機構的槓桿行為受到了嚴格的控制,那種擔心加槓桿捲土重來的想法不過是杞人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