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搭便車嗎?要預定房間嗎?打開一款應用程式,上述問題瞬間搞定。
我對這種分享型經濟的潛力以及數據使這種新模式得以應用於商業所發揮的作用感到興奮。上周在紐約首席數字官峰會(CDO Summit)發表閉幕講話的Crowd Companies公司創始人耶利米·歐陽(Jeremiah Owyang),準確地對參與分享型經濟作出了評價,他指出,分享型經濟在2013年和2014年之間增長將近一倍,而在今後,它只會繼續增長。推動分享型經濟的社會、經濟和技術力量通通到位,人們正繼續發現點對點對等交換商品和服務的優點,而來自傳統企業的阻力正讓步於對適應這種新常態的理解。在這些情況下,保持強勁增長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我想更深入地探究客戶數據和大數據在這種不斷增長的分享型經濟中的適用之處,以及老牌企業對此作出的回應——但首先,讓我們快速回顧本文中討論的內容。用歐陽的話來說,分享型經濟,就是「一種經濟模式,在這種模式中,技術能幫助人們從彼此——而不是從集中化的機構獲得各自需要的東西。」一些更明顯的例子包括優步(Uber)和Airbnb。
數據產生的影響
在分享型經濟中,它並非是分享新鮮事物這種理念;世世代代以來,人們一直都是這麼做的。而現在有所不同的是,在這種理念中引入了技術——特別是易於使用的數位技術,比如基於位置的GPS系統,可以幫助人們迅速地發出對商品和服務的請求,並作出回應。
數據是支持分享型經濟的技術架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參與者可以自由地分享其數據,讓別人知道他們的需求,而大數據算法被應用於根據存在閒置產能的領域提出相關建議,從而滿足需求。數據是產能計算、社交媒體整合和數位技術交互的基礎,這三者加在一起使根據需要獲取事物成為可能。
另外,數據也是初創公司能輕鬆加入分享型經濟的關鍵所在。得益於可以迅速分析和預測需求的數據分析,以及根據需求擴大或縮小數據和應用的雲計算服務,進入市場的成本和時間降至最低。數千家初創企業紛紛湧入這個領域並尋找支持它們事業的資金,這毫不奇怪。
曾經的威脅變成機遇
直到最近,大多數傳統企業才不再將低資產、高估值和分享型經濟的初創公司(比如優步和Airbnb)視為威脅——也許能夠成為新貴的初創公司並沒有那麼多,這些初創公司向花了很長時間才建立起規模的老牌企業大舉進犯。它們的第一反應是打擊這些新來的公司:計程車公司努力要讓優步和Lyft等服務不合法,酒店運營商對Airbnb也採取了同樣的行動,這是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正如《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所指出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明顯的是,分享型經濟將不會消失,而傳統公司開始看到調整自身運營,以適應分享型經濟模式所具有的種種優勢——並意識到「這種分享型經濟不僅僅適用於初創公司」。
傳統企業通過多種形式涉足分享型經濟。一些大型企業正在收購初創公司;比如,汽車租賃公司安飛士(Avis)收購了汽車共享公司Zipcar。其他的則與初創公司展開合作,比如,與百事公司(Pepsi)和沃爾格林(Walgreens)達成合作,按需外包任務的TaskRabbit。
我最喜歡的參與分享經濟的主流企業例子之一就是寶馬(BMW)。寶馬在去年推出以其電動汽車為特色的DriveNow汽車共享服務。這項服務很像同類其他服務:需要用車一個小時或者一天的司機使用數位技術分享有關他們目前所在位置、想要的汽車類型和目的地等數據。一旦他們在附近找到一輛符合其要求的汽車,他們就可以把車子開走,等他們用完之後,再將車子送回原地或者放在另一個汽車共享地點。
這是有關數據如何幫助實現分享型經濟的典型案例。它表明的另一點是,主流公司如何自我調整,從而適應新的形勢。在這裡,真正具有變革意義的是,汽車共享服務由某個行業——汽車製造和銷售——的某家公司提供,該行業的業務將被汽車共享搶走。然而,寶馬卻接受了它,並將它視為一次機遇,而不是競爭或者抵制。借用耶利米·歐陽的話說,該公司正努力將同一輛汽車共享1000次,而不是試圖銷售1000輛寶馬汽車。
這種新型商業模式的下一步將是什麼?我們很難預測。十年前誰又曾想過,一群組織鬆散的人用額外的房間和床墊,最終打造成一家估值為200億美元的公司?但無論分享經濟的將來如何,我都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它的發展,並看看大數據在這種發展中發揮的影響力。
via:福布斯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