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境外全資附屬公司)
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及撤銷原融資擔保的公告
股票簡稱:海通證券 股票代碼:600837 編號:臨2016-022
債券簡稱:15海通C2 債券代碼:125994
債券簡稱:15海通C3 債券代碼:125993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第二期)
201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8日
債券付息日:2016年6月13日
由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2015年6月12日發行的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6月13日(因2016年6月12日為休息日,故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支付本期債券的利息。為保證本次利息支付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根據《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第二期)。
(三)債券簡稱:品種一:15海通C2;品種二:15海通C3。
(四)債券代碼:品種一:125994;品種二:125993。
(五)發行總額:人民幣200億元。
(六)債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分別為3年期品種(以下簡稱「品種一」)和5年期品種(以下簡稱「品種二」)。
其中,品種一發行規模為150億元,在第2年末附發行人贖回權,品種一的票面利率為5.30%,在前2個計息年度內固定不變,如果本公司不行使贖回權,則從第3個計息年度開始到本期債券品種一到期為止,最後1個計息年度內的票面利率為原票面利率加200個基點。
品種二的發行規模為50億元,在第3年末附發行人贖回權,品種二的票面利率為5.38%,在前3個計息年度內固定不變,如果本公司不行使贖回權,則從第4個計息年度開始到本期債券品種二到期為止,後2個計息年度內的票面利率為原票面利率加200個基點。
(七)起息日:本期債券發行首日為2015年6月12日,本期債券起息日為2015年6月12日。
(八)付息日:債券存續期內,本期次級債券付息日為每年的6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九)兌付日:本期債券品種一的兌付日為2018年6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若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第2年末,發行人選擇行使發行人贖回權,則該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即為贖回部分債券的兌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本期債券品種二的兌付日為2020年6月1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若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發行人選擇行使發行人贖回權,則該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即為贖回部分債券的兌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本期債券利息兌付方案
根據《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2015年次級債券(第二期)發行結果的公告》:本期債券品種一的票面利率為5.30%,每手「15海通C2」(面值人民幣 1,000 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3.00元(含稅);本期債券品種二的票面利率為5.38%,每手「15海通C3」(面值人民幣 1,000 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3.80元(含稅)。
三、本期債券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一)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8日
(二)付息日:2016年6月13日
四、本期債券兌付對象
本次兌付對象為截止2016年6月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部「15海通C2」或「15海通C3」公司債券持有人。
五、本期債券兌付方法
(一)本公司已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籤訂了《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本公司最遲在本年度兌付日前第二個交易日將本年度債券的兌付、兌息資金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
(二)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關的兌付兌息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兌息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於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付息網點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徵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徵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網點。
(二)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徵收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持有「15海通C2」或「15海通C3」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R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 號)以及 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後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請非居民企業收到稅後利息後7個工作日內向本公司提交《「15海通C2」債券兌付事宜之QFII/RQFII情況表》或《「15海通C3」債券兌付事宜之QFII/RQFII情況表》(見附件)同證券帳戶卡複印件、QFII/R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複印件等籤章後一併傳真至本公司,原件以專人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本公司。傳真號碼:021-63410184,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1701室,郵政編碼:200001。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後向當地稅務部門代繳非居民企業所得稅。
七、本次兌付相關機構
(一)發行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蔣澤雲、李婭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1701室
聯繫電話:021-23212111
郵政編碼:200001
(二)受託管理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陳雅楠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22層
聯繫電話:010-60833526
郵政編碼:100026
(三)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聯繫人:徐瑛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聯繫電話:021-68870114
郵政編碼:200120
投資者可以到下列網際網路網址查詢本兌付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附件一:
「15海通C2」債券兌付事宜之QFII/RQFII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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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
聯繫電話:
公司名稱及籤章:
日期:
附件二:
「15海通C3」債券兌付事宜之QFII/RQFII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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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
聯繫電話:
公司名稱及籤章:
日期:
證券代碼:600837 證券簡稱:海通證券 公告編號:臨2016-023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境外全資附屬公司
融資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及撤銷原融資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
● 本次擔保金額:不超過8億歐元
● 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餘額:若本次為提供的擔保全部實施後,本公司為上述被擔保人提供擔保餘額為人民幣54.984億元(含本次擔保)。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2016年3月30日,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應出席董事13名,實際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審議與表決,董事會以1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一致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子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的議案》。
2016年5月26日,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定子公司擔保事宜的議案》,公司擬為全資附屬子公司(包括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全資附屬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開或非公開發行境內或境外的債務融資工具(包括但不限於債券、次級債券、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票據、成立票據計劃等)以及境內或境外銀行貸款(包括但不限於銀行授信、銀行貸款、銀團貸款等),且公司對外擔保規模合計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經審計淨資產額的50%,以及單筆擔保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公司經審計淨資產10%,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公司於2016年5月31日籤署《擔保協議》,為境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向銀團貸款提供7.5億歐元的連帶責任保證(以下簡稱「本次擔保」)。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為公司境外全資附屬公司海通銀行下屬的全資子公司。
1、名稱: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以下簡稱「HIIP」)
2、註冊地址:Riverside One, Sir John Rogerson’s Quay, Dublin 2, Ireland
3、公司註冊號(愛爾蘭):253333
4、最新信用等級狀況:不適用
5、財務情況,截至2015年12月31日,被擔保人HIIP合併口徑的資產總額10.0256億歐元,負債總額8.5532億歐元,資產淨額1.4724億歐元;2015年度實現營業收入-433.43萬歐元,2015年度淨利潤-486.13萬歐元。
6、被擔保人為公司境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本次擔保相關的《融資協議》籤署於2016年5月31日,其中的擔保條款規定,擔保人為本公司,被擔保人為HIIP,牽頭行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倫敦分行,代理行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蘭克福分行,擔保金額為7.5億歐元貸款本金、利息、前端費、借款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等,擔保期限為5年。
四、董事會意見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同意公司或公司下屬子公司為新融資提供擔保。新融資是指以銀團貸款、發行債券或其他融資方式籌集本金不超過8億歐元的資金。本次新融資是為了替換此前Novo Banco, S.A.(以下簡稱「NB」)向本公司境外附屬公司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 S.A.(現更名為Haitong Bank,S.A,以下簡稱「海通銀行」)提供的7.5億歐元貸款(以下簡稱」NB貸款」)。議案決定擔保的新融資的本金金額不超過8億歐元,擔保期限不超過5年,並將撤銷公司原來對NB貸款的擔保。
同時,海通銀行將與被擔保人籤署雙邊貸款協議,並根據與NB達成的協議將所得資金提前償還原NB貸款,公司原來對NB貸款的擔保義務撤消。本次撤銷的擔保是公司為收購海通銀行於2015年9月7日籤署的擔保協議,該筆擔保的擔保人為本公司,被擔保人為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 S.A.(現更名為Haitong Bank,S.A),債權人為Novo Banco, S.A.,擔保金額為7.5億歐元本金及利息,擔保期限為3年。(詳見公司於2015年9月7日的公告《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境外全資附屬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為臨2015-061)
上述貸款替換後,按2016年3月31日人民幣兌換歐元匯率1歐元=7.3312人民幣計算,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人民幣122.4026億元,相較於該筆融資協議籤署前沒有變化。
此外,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就本次擔保事項出具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或公司下屬子公司為海通銀行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融資(包括但不限於貸款、銀行貸款、發行債券或其他融資形式)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8億歐元,擔保期限不超過5年。此次擔保是根據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的相關授權,其目的是為海通銀行完成貸款替換以滿足其業務發展的需要。此次貸款替換後,公司或公司下屬子公司為海通銀行及其下屬子公司提供融資的風險敞口沒有增加,該等擔保行為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我們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16年5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9億美元(該筆擔保為本公司發行的首期境外債券開立的備用信用證向中國銀行出具反擔保函,反擔保額度為9億美元,按2016年3月31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1美元=6.4612人民幣折算,該項擔保金額折人民幣58.1508億元),佔本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淨資產1083.4093億元(按合併財務報表中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數計算,下同)的比例為5.37%。
截至2016年5月30日,按2016年3月31日人民幣兌美元匯率1美元=6.4612人民幣計算,以及按2016年3月31日人民幣兌換歐元匯率1歐元=7.3312人民幣計算,本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人民幣122.4026億元(含本公司為海通資產管理子公司提供擔保承諾8億元人民幣、為境外全資附屬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tied發行6.7億美元的境外美元債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海通銀行從Novo Banco處貸款提供7.5億歐元本金及利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及為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tied發行2.2億歐元的境外債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佔本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淨資產比例為11.30%。
本次公司為境外全資附屬公司HIIP 向銀團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約定擔保金額為7.5億歐元(按2016年3月31日人民幣兌換歐元匯率1歐元=7.3312人民幣計算,本次擔保金額折人民幣54.984億元)。該筆擔保發生並撤銷對NB的原貸款擔保後,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人民幣122.4026億元(含本公司為海通資產管理子公司提供擔保承諾8億元人民幣、為境外全資附屬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發行6.7億美元的境外美元債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發行金額為2.2億歐元的境外債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及本次為HIIP向銀團貸款提供7.5億歐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佔本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淨資產的比例為11.3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擔保債務逾期的情況。
六、上網公告附件
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和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6月1日
報備文件
1、公司於2016年5月31日籤署的《融資協議》;
2、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2015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4、被擔保人註冊文件。
新華阿鑫一號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及轉入第二個保本周期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新華阿鑫一號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記註冊機構為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第二個保本周期由瀚華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依據本基金管理人於2016年5月2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管理人網站上刊登的《新華阿鑫一號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處理規則及轉入下一個保本周期的相關規則公告》(以下簡稱「《規則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別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
本基金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日為2016年6月2日。本基金第二個保本周期為18個月,保本周期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止(由於2017年12月3日為非工作日,則保本周期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2017年12月4日)。
2、本基金第二個保本周期的保本額度上限為13億元人民幣。
3、本基金的開放期
本基金在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日和第二個保本周期起始日之間設置開放期,開放期為2016年6月2日一個工作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在該日正常交易時間內,通過本基金管理人和其他銷售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本基金不收取開放期申購和贖回費用。
4、申購與贖回的處理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按「後進先出」的原則,即對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銷售機構託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贖回處理時,認購、申購確認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額後贖回,認購、申購確認日期在後的基金份額先贖回。
5、折算:在開放日,即2016年6月2日日終。按照該日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如果當日申購金額與選擇轉入下一個保本周期的基金資產淨值之和大於或等於法律法規允許的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額度上限,則基金管理人將對當日申購份額及選擇轉入下一個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額進行比例確認,並及時公告確認比例的計算結果。折算後,基金份額淨值調整為1.000元,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數按照折算比例相應調整,以調整後的基金份額作為本基金第二個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額數。
6、適用第二個保本周期保本條款的情形
對於第二個保本周期而言,在上一個開放期申購、或從上一保本周期轉入當期保本周期並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論選擇贖回或轉入下一保本周期,均適用保本條款。
7、風險提示
(1)對於可享受第一個保本周期保本條款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而言,以2016年6月2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價依據,計算其可贖回金額加上保本周期內的累計分紅金額與其投資淨額的差額,以確定是否進行差額的償付。
(2)對於在開放期申購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而言,其計入第二個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額是其在開放期申購的基金份額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資產淨值。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第一個保本周期到期及轉入第二個保本周期的相關規則及第二個保本周期的保本條款等重要事項予以提示,其他具體事項和詳細規則請參見2016年5月21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管理人網站上刊登的《規則公告》。
投資者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ncfund.com.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19-8866諮詢相關事項。
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華安享惠金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經理變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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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經理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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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上述事項已經按規定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相應手續,並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備案。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東莞農村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並參加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根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東莞農商行」)籤署的銷售協議,自2016年6月3日起東莞農商行開始銷售如下基金 , 投資者可在下述基金的申購期內到東莞農商行在全國的營業網點辦理基金申購等相關業務。具體的業務流程、辦理時間和辦理方式以東莞農商行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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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華安月月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及申購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27;辦理贖回及其他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28(A類)、040029(B類)。辦理華安月安鑫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申購及申購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32;辦理贖回及其他相關業務時,使用的基金代碼為040033(A類)、040034(B類)。
一、費用優惠活動
(一) 費率優惠內容
自2016年6月3日起,投資者通過東莞農商行申購(含定投)上述的基金,可享受費率優惠,具體折扣費率以東莞農商行公司官方網站公示為準。
各基金的原申購費率,參見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司發布的最新相關公告。
(二) 費用優惠活動適用範圍
1、費率優惠活動僅適用於我司產品在東莞農商行處於正常申購期的基金產品的前端收費模式的申購(定期定額申購)手續費。
2、費率優惠活動僅適用於我司產品在東莞農商行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業務的手續費,不包括基金認購、贖回、轉換業務等其他業務的手續費。
3、費率優惠活動解釋權歸東莞農商行所有,敬請投資者留意前述銷售機構的有關公告。
4、參與費用優惠活動的方式和流程以東莞農商行的具體活動規則為準。
5、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費率詳見各基金的《招募說明書》(更新)及本公司發布的最新業務公告。
(2)優惠活動期間,業務辦理的相關規則及流程以東莞農商行的規定為準。
二、諮詢辦法
1、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 0769-961122
東莞農商行官網: www.drcbank.com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
網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深圳市銀寶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2015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86 證券簡稱:銀寶山新 公告編號:2016-044
深圳市銀寶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2015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董事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銀寶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深圳市銀寶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報的問詢函》(中小板年報問詢函【2016】第 202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公司就《問詢函》所關注的問題進行了回覆說明,現公告如下:
問題一:報告期內,你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4.02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0.76億元,綜合毛利率為16.32%,淨利潤率為3.17%。請你公司結合經營模式、成本和費用的分攤方式,分析對比你公司與同行業公司的綜合毛利率和淨利潤率情況;
回覆:公司的經營模式主要是訂單式銷售及生產,公司接到客戶訂單後按客戶的要求進行交貨銷售,並按客戶要求進行購料及生產。
影響公司當期毛利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客戶竟價
(2)成本計算方法
當月發生的材料費用、人工費用、製造費用等成本項,有部分進了產品成本,銷售時結轉到銷售成本;有部分則留在了未完工成本,待以後期間產品完工、銷售時轉銷售成本。
公司的成本計算方法是按工單進行歸集、分攤,具體說明如下:
材料費用項:按工單發料,工單中的產品已完工則轉入完工產品成本,未完工則留在半成品中;
人工費用、製造費用等項:產品的各工序均設定了工時數據,各工序完工,則產生完工工時,當期實際發生的人工費用、製造費用以各工序總完工工時為基數進行分攤。各工序應分攤的人工費用、製造費用=(當月實際發生的人工費用、製造費用/各工序匯總完工工時)*本工序完工工時;完工產品應承擔的人工費用、製造費用等於各工序應分攤的人工費用、製造費用之和。
基於以上成本計算方法,公司的綜合毛利率為16.32%,與同行的對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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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5年毛利率較同行要低,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模具業務毛利率相對於結構件來說要高,公司模具業務毛利率達22.36%,而公司模具業務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相對於以上同行要低,僅24.47%。
東江集團模具業務銷售佔比37%,毛利率26.08%,較我司要高;
成飛集成汽車模具3.3億元,銷售佔比20.54%,毛利率20.46%, 其毛利率情況與公司相當。
2)結構件主要是經注塑、五金壓鑄及鈑金製造,此行業較為成熟,我司的毛利率處於15%的較低水平,符合行業情況。
勁勝精密主要是從事結構件生產,結構件銷售佔比96.43%,其結構件毛利率為11.73%。
綜上,將公司的毛利率及淨利率低於所列示同行的毛利率及淨利率主要是主營業務結構不同所引起。
問題二:2015年末,你公司應收帳款餘額為6.21億元,較上年期末上升79.05%,壞帳計提比例為3.94%,較上年下降0.81%。請你公司結合本期新增客戶、合併範圍內主體的應收帳款變化情況、以及信用政策等因素,補充說明應收帳款大幅上升的原因,並結合客戶資質和期後回款情況,分析說明計提壞帳準備是否充分;
回覆:2015年末,公司應收帳款餘額為6.2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約2.82億元,上升79.05%。主要原因如下:
(1)應收帳款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為母公司老客戶銷售額增加;公司應收帳款餘額同比增加前五名的客戶的銷售額及應收餘額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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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應收帳款餘額同比增加約2.82億元,其中以上老客戶應收帳款增加額合計1.82億元,佔比64.54%,是應收帳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應收帳款增加的原因是銷售額增加,與信用政策匹配,主要客戶的信用政策並無改變。
(2)新客戶應收帳款主要是延鋒汽車飾件系統廣州有限公司、NYX Incorporated兩客戶增加,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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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戶的應收帳款是由新增銷售引起,與信用政策匹配。
綜上,應收帳款增加是主要客戶2015年銷售同比增加所引起,與信用政策相匹配。
公司應收帳款總額同比增加2.82億元,而壞帳計提比例為3.94%,較上年下降0.81%。主要原因如下:
1)、 公司的應收帳款餘額增加主要是1年內的應收帳款增加(如前所述),而1年內的應收帳款計提比率較低,公司的壞帳準備計提比率為:1年內為3%;1~2年30%;2~3年70%;3年以上100%。
公司應收帳款帳齡情況同比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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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相應壞帳準備計提餘額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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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計提是充分的。
2)、從期後測試情況來看,應收帳款餘額前十大客戶均為信譽較好的優質客戶,比如華為、中興、佛吉亞、PO、豐田紡織,其應收帳款勻已按信用條件收回。
截至2016年3月31日,應收帳款餘額前十大單體客戶回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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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公司認為已對應收帳款充分計提了壞帳準備。
問題三:請你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5年修訂)》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1)請分項列示近兩年佔你公司營業收入或營業利潤10%以上的行業、產品或地區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毛利率,並分析其變動情況;
(2)報告期內,你公司對前五名客戶合計銷售金額為12.01億元,佔年度銷售總額比例為50.12%。請補充說明近兩年前五大客戶的構成是否發生變化、對前五大客戶的信用政策情況以及截至2015年末對應客戶的應收帳款餘額,並分析說明公司經營業績是否對前五大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回覆:(1)A、行業主營業務收入、營業成本及毛利率情況
公司為模具製造及結構件加工型企業,屬製造業,近兩年的總體的主營業務收入、成本、毛利率情況對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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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業情況來看,近兩年的毛利率無發生明顯變化,同比下降0.52%
B、主要產品主營業務收入、毛利率情況
因公司為代工型企業,並無終端產品,公司的主要產品為大型精密注塑汽車模具和通信、家電、電子及汽車行業的精密結構件。
根據所用材料的不同,結構件可分為注塑結構件和五金結構件。
近兩年公司主要產品的收入、成本、毛利情況對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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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司主要產品的銷售收入及毛利率變動情況說明如下:
銷售情況
a、五金業務增長2.46億元,增長率41%,較為迅速;主要是華為及中興五金通訊件類訂單穩定增長,其次東莞基地實現量產,增長銷售額1.67億元;
b、注塑銷售同比增加1.6億元,增長率達19.76%,主要是廣州公司本年實現量產,新增銷售9946萬;
c、模具銷售同比增加1.06億元,增長率22%,主要是本田及延鋒模具訂單同比大副度增加,其銷售分別同比增加
毛利率情況
a、總體毛利率下降0.52%,各產品毛利率下降共性原因:2015年人工工資較2014年均有所上漲,各主要產品的人工成本均在上漲;
b、模具業務毛利率下降副度達1.54%,主要原因是模具產品為提高產品質量,其主材模胚及模具鋼大部分都從國外採購,導致材料成本上升;
c、五金業務毛利率同比不降反升0.37%,主要原因是東莞分公司的鈑金業務本年實現了量產,降低了單件產品的固定成本;其次壓鑄業務引進了國外新客戶,銷售及毛利率均有所上升,毛利率同比上升4.08%,對五金整體整體毛利率起了拉升作用。
C、產品分區收入及毛利率情況
因公司各分子公司及主要內銷客戶主要集中在華南區、其它區域內銷業務所佔比重較低,僅9.27%,低於10%;加上公司並無終端產品,因此內銷業務不進行分區域詳細說明。僅分內外銷情況進行說明,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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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出口業務毛利率同比略有上漲,主要是受匯率波動影響所致;國內業務銷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受人工上漲影響所致。
(2)近兩年前五大客戶構成及銷售額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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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近兩年公司前五大客戶無重大變化,華為及中興穩居前二;2015年模具業務客戶佛吉亞銷售量增長較快,排第四;TCL通力採購量相對2014年有所下降,加上整個公司銷售額的增長,2015年未排進前五;另外,2015年華為安捷信部分業務轉到華為技術,故華為安捷信銷售量減少。
其應收帳款餘額及信用政策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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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客戶近兩年信用政策未發生重大變化,其中,2015年前五大客戶應收餘額2.6億元,佔總應收帳款餘額的40.21%。
從銷售額及應收帳款情況業看,公司對前五大客戶存在較大依賴風險,尤其是華為各單元客戶;2015年整個華為集團銷售量約為8.25億元,年底應收餘額1.59億元。
但從銷售情況及信用政策上來看,前五大客戶的銷售穩步增長,信用政策比較合理,回款及時;目前不存大重大不利因素。
問題四:你公司於2015年12月公開發行股份並上市,募集資金34,068.16萬元,其中227.35萬元為超募資金。根據你公司年報披露,該部分募集資金已直接轉入公司自有帳戶,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請你公司說明上述超募資金轉入自有帳戶行為所履行的審議程序,以及是否合規;
回覆:經核實,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不存在超募情況。
(一)經2012年1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同意,若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超過項目資金需求,則剩餘部分將用於「其他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項目」。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於2014年4月7日召開的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調整,將「其他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營運資金項目」調整為「補充公司流動資金項目」。根據股東大會決議,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對募集資金總額及用途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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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5]1353 號核准,公司於 2015 年 12 月 14 日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3,178 萬股(每股面值 1 元),發行價格為每股 10.72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 340,681,600.00 元,扣除發行有關費用 41,305,220.77 元,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 299,376,379.23 元。該募集資金已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大華驗字[2015]001280 號《驗資報告》。
(二)根據《關於轉下達2013年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項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資預算(撥款)的通知》,公司募投項目「精密模具自動化專線及精密結構件生產項目」於2013年12月27日收到惠州市財政局專項資助402萬元並要求專款專用。據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定,「精密模具自動化專線及精密結構件生產項目」實際運用募集資金金額為14,480.89萬元,對應應投資金額的差額部分由政府專項資助補齊,並對本次募集資金運用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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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前述股東大會決議,對應上述三個募投項目的募集資金差額227.35萬元,用於公司第四個募投項目「補充公司流動資金項目」。
(三)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不存在超募情況;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中「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及使用進展情況」相關內容描述錯誤,在此予以更正並致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銀寶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