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彩虹集團:
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子公司增資的核查意見
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子公司增資的核查意見
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華西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成都
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彩虹集團」或「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
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對
彩虹集團本次使用部分
募集資金對子公司增資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本次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3161號)核准,
彩虹集團獲準向
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萬股,每股發行價為23.89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8,496.7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後,
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41,606.00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於2020年12月8
日劃至指定帳戶。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募集資金
的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川華信驗(2020)第0087號」《驗資報告》。
上述募集資金採取專戶存儲制度,
彩虹集團、成都
彩虹集團生活電器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生活電器」)已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籤署了《募
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
彩虹集團披露的《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招股說明書》的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
用於投資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主體
項目擬投入總
額
募集資金擬投入
金額
1
柔性電熱產品產業化項目
生活電器
32,111.00
32,111.00
2
營銷網絡及信息系統提升建設項目
彩虹集團9,495.00
9,495.00
合計
41,606.00
41,606.00
三、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一)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情況
根據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柔性電熱產品產業化項目由
彩虹集團全資子公司生
活電器實施。本次增資前,生活電器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00.00萬元,實收
資本為人民幣5,000.00萬元,
彩虹集團持有其100%的股權。
彩虹集團現擬使用
募集資金監管帳戶中的6,000.00萬元銀行存款向其增資,其中的1,000.00萬元
計入實收資本,其餘的5,000.00萬元計入資本公積。
本次增資完成後,生活電器的註冊資本將由5,000.00萬元增加至6,000.00
萬元,仍為
彩虹集團全資子公司。增資後生活電器的資金實力和經營能力將得到
進一步提升,有利於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增資對象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成都
彩虹集團生活電器有限
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
碼
91510132057498970K
成立時間
2012年12月11日
住所
新津工業園區A區興園12
路
註冊資本
5,00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
劉榮富
經營範圍
研製、生產、銷售:家用取暖器具、家用電器產品、家庭衛生用品。倉儲
服務、倉庫租賃。(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
活動)。
財務數據(單位:萬元,以下財務數據業經審計)
項 目
總資產
淨資產
營業收入
淨利潤
2020.6.30/
2020年1-6月
10,198.20
7,849.68
1,778.93
23.80
(三)本次增資的目的及對
彩虹集團的影響
彩虹集團本次將部分募集資金以增資的方式投入全資子公司生活電器用於
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項目建設內容,不會對項目實施
造成實質性影響,同時還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的順利實施,不會對
彩虹集團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符合
彩虹集團及
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本次增資後的募集金管理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利,
彩虹集團及生活電
器將對募集資金採取專戶存儲。
彩虹集團、生活電器、保薦機構及存放募集資金
的商業銀行等四方將嚴格按照監管協議內容,對涉及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確保
募集資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增資的審議程序
l、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1年1月13日,
彩虹集團第九屆董事會第九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
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放於募
集資金監管帳戶的6,000.00萬元銀行存款向子公司生活電器增資用於實施柔性
電熱產品產業化項目。
2、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1年1月13日,
彩虹集團監事會第九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有利於募投項目的順利開展和實施,
符合公司的長遠規劃和發展需要。上述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沒有改變募集資金的
用途,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該事項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
章程的規定,符合全體股東和公司的利益。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
3、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有利於募投項目
的建設,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本次增資不會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
金投資計劃;上述募集資金使用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基於此,我們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
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
四、核查意見
華西證券作為
彩虹集團的保薦機構,對
彩虹集團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子公司
增資事項的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彩虹集團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生活電器增資以實施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的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
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
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的有
關規定;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不存在改變
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保薦機構對
彩虹集團本次使用
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生活電器增資以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異議。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
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對子公司增資的核查意見》之籤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唐忠富
周晗
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