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上海凱賽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之核查意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作為上海凱賽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賽生物」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經審慎核查,就凱賽生物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關於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的議案》所涉及的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同意上海凱賽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1439號)同意註冊,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133.45元,合計募集資金人民幣556,062.10萬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28,062.72萬元後,募集資金淨額為527,999.38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並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天健驗[2020]3-68 號」《驗資報告》。公司已按相關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專戶存儲,並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籤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20年8月11日披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凱賽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司本次募集資金項目及募集 資金使用計劃具體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使用募集資金
1 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萬噸/年 171,102.00 171,102.00
生物法癸二酸項目
2 生物基聚醯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20,789.00 20,789.00
3 凱賽(烏蘇)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年產3萬 148,718.90 78,000.00
噸長鏈二元酸和2萬噸長鏈聚醯胺項目
4 補充流動資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計 540,609.90 469,891.00
三、本次募投項目變更情況
公司本次變更的募投項目系「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萬噸/年生物法癸二酸項目」。
變更類型 變更內容
實施主體 變更前 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變更後 凱賽(太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變更前 山東省金鄉縣濟寧新材料產業園區金鄉凱賽生物
實施地點 材料有限公司預留空地
變更後 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陽曲產業園區
變更前 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萬噸/年生物法癸
項目名稱 二酸項目
變更後 40000噸/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設項目
除上述變更外,項目其他內容均不發生變更。
四、本次變更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凱賽(太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20年11月10日
註冊資本 100,000萬元人民幣
註冊地 山西綜改示範區太原陽曲園區錦繡大街小微企業園綜合辦公樓3層3
09室-1
研發、生產和銷售生物技術產品(不含藥品、食品);生物技術的研
經營範圍 究開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公司
經營的貨物或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
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 公司全資子公司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持股50.1250%,山
西轉型工業園區集團有限公司持股49.8750%
與公司的關係 公司全資子公司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能夠實施控制
五、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的具體原因
公司山西投資項目於2020年10月26日已通過股東大會批准,山西投資項目中年產8萬噸生物法長鏈二元酸項目包括4萬噸生物法癸二酸項目。公司從經營發展戰略出發,變更「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萬噸/年生物法癸二酸項目」的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更符合實際需要,更能充分集約利用當地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配套、研發、下遊產業鏈等各方面的優勢,提升該募投項目的實施進度和後期效益。除上述變更外,該募投項目的建設內容、投資總額等均保持不變。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變更後,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六、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是公司根據客觀實際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及實施方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七、審議程序
公司於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將公司募投項目之一「凱賽(金鄉)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萬噸/年生物法癸二酸項目」的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變更。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公司此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的相關事宜已經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綜上,保薦機構對本次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的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此頁無正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上海凱賽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和實施地點之核查意見》之籤章頁)
保薦代表人: 先衛國 黃藝彬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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