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遊新聞客戶端12月2日消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和應急能力受到一次重大挑戰。12月2日,在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審議。這意味著,我市將迎來一份公共衛生領域的專項地方性法規,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部門職責、防控制度、個人義務等方面的規範將更為完善,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將得到更好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反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條例草案包括總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指揮組織、調查處理、善後恢復、法律責任、附則等8章,共54條。
除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進行規定外,草案還明確了單位和個人的權利義務,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反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舉報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違法行為」,並要求不得緩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工作單位不得停止隔離員工的工作報酬在群防群控方面,條例草案要求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人員,配合政府採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措施。若相關人員拒不配合隔離或醫學觀察,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及時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與此同時,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條例草案明確了預警制度分為4級,要求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制度,並明確了報告的主要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在應急場所建設方面,條例草案要求政府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新建及改擴建體育場館、會展中心、交通樞紐、學校校舍等公共設施,預留水電接口、設置通風空間,使其能夠快速轉換為集中隔離、集中救治等應急場所。
強調中醫在應急醫療救治中的作用條例草案強調了中醫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救治中的作用。
條例草案明確「堅持中西醫並重原則,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方面,還要求政府加強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建設,加快中醫藥應急救治設施設備與人才、技術儲備,完善中西醫協作機制。
(原題為《重慶擬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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