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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羅翔訴被告深圳市大族電機科技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邢花、黃...
原告羅翔訴被告深圳市大族電機科技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邢花、黃耀輝、廣州市歐圖米騰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林梅、凌代城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 告(2020)粵01民初783號廣州市歐圖米騰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林梅、凌代城: 原告羅翔訴被告深圳市大族電機科技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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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上訴案
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上訴案 上訴人(原審原告):李珉,女,34歲,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工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朱晉華,男,37歲,北京鐵路局天津機車車輛配件廠工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紹華,男,32歲,河南省洛陽市機電公司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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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案裁判方法|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G公司認為H公司的營業收入系何某在G公司任職期間利用或謀取G公司商業機會所得,故請求確認何某損害公司利益並賠償損失,賠償額為G公司與上一年度相比減少的營業收入。 上述股東如果已書面請求公司監事會或董事會等就侵權行為提起訴訟,但後者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該股東有權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此時原告為股東,且應當列公司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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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探析:工程承攬合同費用結算糾紛探析
鴻成建設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間在扣除8%的部分管理費88000元及11%的稅金124300元後,向瑞霖機電公司支付中央空調工程款887700元。另查明,2019年7月18日,山東滙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變更註冊登記,公司名稱變更為山東鴻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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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時間 | 一文讀懂: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對執行行為的異議是指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法院的執行行為提出質疑,要求法院變更或停止執行行為的書面請求。救濟途徑:若對執行行為的異議不幸被法院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三、對執行標的的異議被駁回後的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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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請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一般應不予受理
二、第三人確認合同無效不利於保護守約方合法利益。意見1認為,《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是,合同當事人不能主張合同無效,並沒有禁止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請求確認合同無效。如果允許第三人確認合同無效,等於是認可第三人可以幹擾、限制甚至阻止守約方行使權利,對守約方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表面上看雖然該款沒有禁止第三人主張合同無效,但如果認可此種權利的話,將會對締約行為產生極大衝擊,更何況,權利人有其他更加合適的途徑。 三、人民法院不應該、不能夠阻止合同當事人設定負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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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避西安限購政策「借名買房」 過戶起糾紛與堂妹對簿公堂
被告劉莉作為劉勝輝法定繼承人之一,有義務協助原告辦理涉案房屋權屬變更手續,故對於原告的這一訴請,法院依法予以支持。2017年11月,法院作出民事判決,依據《合同法》和《物權法》相關規定,判決被告劉莉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配合原告劉偉將登記在劉莉父親劉勝輝(已故)名下的涉案房產過戶至原告名下。本案受理費100元,由原告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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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G公司認為H公司的營業收入系何某在G公司任職期間利用或謀取G公司商業機會所得,故請求確認何某損害公司利益並賠償損失,賠償額為G公司與上一年度相比減少的營業收入。2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件的審理難點(一)責任主體認定難在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件中,被告主要包括公司股東以及董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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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 被指違背「禁止反言」原則,瑪氏食品在與完美日記管轄權糾紛...
上訴人瑪氏食品(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瑪氏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廣州逸仙寵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寵物公司)、廣州逸仙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2020)粵0104民初30281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作為上訴人的瑪氏公司方面提出,應撤銷原審裁定,將本案移送至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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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購黔東南公估公司變更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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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糾紛的類型以及最高法院觀點
一、 股權轉讓糾紛的類型 1.轉讓雙方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主要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理,同時個案審理也要兼顧新公司法的特別規定及原則。 2.涉及保護公司內部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訴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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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對顧雛軍等再審一案依法公開宣判
新華社深圳4月10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10日對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等人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撤銷原判對顧雛軍犯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分,對顧雛軍犯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撤銷原判對原審被告人張宏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維持原判以挪用資金罪對張宏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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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原告對同一被告提起的基於不同民事法律關係提出的複數請求...
訴的合併對於減輕當事人訴累、節省司法資源、儘量一次性解決糾紛、避免出現矛盾裁判有重要意義,儘管未為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但為審判實踐中所允許。金守紅對劉聿提出10項訴訟請求中,第1項、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9項均為圍繞《股權轉讓框架合同》是否要解除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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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實施後各地首案匯總
這是民法典生效和《變更追加規定》施行後審結的第一起執行審查類案件。基本案情胡某某與寇某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濟陽法院)判決寇某某給付胡某某租賃費71萬元及相應利息。在沒有遺產管理人制度的情況下,修正前的《變更追加規定》第10條規定可以直接執行遺產,但如何列被執行人卻一直困擾著司法實踐。民法典規定了遺產管理人制度後,這一問題迎刃而解,《變更追加規定》第10條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進行了相應修改,明確了遺產管理人可以成為被執行人。本案適用民法典和修正後的《變更追加規定》第10條,成功解決了司法實踐中的問題,既明確了遺產管理人應承擔的義務,又保障了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