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雲南雲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公開比選審計、評估機構的公告
(2020)雲2324破3-2號
南華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10日作出(2020)雲2324破申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雲南雲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並於2020年12月22日作出(2020)雲2324破3號《決定書》,指定雲南榮楚律師事務所擔任雲南雲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稱管理人),管理人接到指定後,依法履行管理人職責。
為順利推進重整程序,管理人需要選聘審計、評估機構。管理人現決定公開選聘專業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工作。管理人對本次公開選聘的原則、條件、評選方式等有關內容進行公告,請符合比選要求且有意參加本次比選的機構查閱本公告後,按相關規定提交比選材料:
一、企業基本情況
(一)企業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稱
雲南雲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澤銀
註冊資本
5218.2051萬人民幣
註冊時間
2012-05-28
公司狀態
存續
工商註冊號
532324100004298
組織機構代碼
597106202
統一信用代碼
91532324597106202Q
公司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納稅人識別號
91532324597106202Q
行業
製造業
營業期限
2012-05-28至無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
2019-12-04
登記機關
南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註冊地址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華縣龍川鎮老高壩工業園區
經營範圍
廢舊塑料回收造粒;塑料製品、高端共擠複合塑木型材生產、銷售;建材、五金配件銷售;市政工程、建築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建築裝飾工程設計、施工;水電安裝。(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企業經營情況
雲南雲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稱中信塑木公司)的產品為塑料製品、高端共擠複合塑木型材生產、銷售;建材、五金配件銷售等,主要以料製品、高端共擠複合塑木型材生產、銷售為主。
(三)企業資產負債概況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帳面資產總額162305358.74元,負債總額合計140038436.64元,淨資產合22266922.10元。
二、評審方式
(一)比選機構範圍
1.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並存續的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
2.具有合法的審計、評估資質;
3.為入庫各級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專業機構專業人員信息平臺的專業機構;
4.具有破產重整、破產清算業績審計評估工作業績。
5.與中信塑木公司無直接利害關係,以下情況視為有利害關係:
(1)與中信塑木公司有未了結的債權債務關係;
(2)在2020年12月10日前三年內,曾為中信塑木公司提供相對固定的服務審計或評估服務;
(3)其他可能影響本案公平、公正開展重整審計、評估工作的情形。
6.未受過行政機關、監管機構或者行業自律組織的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罰。
凡符合以上條件的審計、評估機構均可參與比選本案機構的比選。
為保證服務質量、加快重整進程,審計和評估機構應採取聯合申報的方式參加比選。
(二)比選流程
擬參選中介機構按照公告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並於2021年1月8日下午15時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管理人,由管理人組織現場比選,評分確定中標機構和備選機構。
三、工作內容
(一)破產重整專項審計工作範圍
1.期初專項審計報告(以2020年12月31日為基準點)必須對事關中信塑木公司如下重要問題作出專門的、明確結論:
(1)核查截至破產受理時債務人的資產和負債狀況;
(2)破產原因分析;
(3)審計所依據的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客觀、全面;
(4)企業資產是否被隱匿、轉移、流失、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釋其去向的;
(5)註冊資金是否到位;
(6)是否抽逃註冊資金;
(7)是否存在《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
(8)資產界限是否明確,是否因企業改制、重組、出資等問題,出現轉移企業資產,與其他企業(或個人)的債權、債務、資產、財務混同等問題;
(9)抵押等擔保情況;
(10)債權、債務、所有者權益情況,是否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呈連續狀態;
(11)南華縣人民法院、債權人會議或債權人委員會、管理人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內容。
審計報告需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
2.與管理人、評估機構、中信塑木公司共同清理中信塑木公司資產,並由審計機構詳細確認中信塑木公司資產數量情況(需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
3.以2021年2月28日為基準日出具補充審計意見,供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南華縣人民法院、管理人參考;以中信塑木公司後續債權人會議會前15日為基準日出具補充審計意見供債權人會議、南華縣人民法院、管理人參考。
4.出具重整(含破產和解)期中、期末審計報告,如破產重整(含破產和解)轉破產清算,審計機構需出具破產清算專項審計報告。
(二)評估機構工作範圍
1.對中信塑木公司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機械設備、應收帳款、預付款、商標、專利、地上附著物、原材料、其他無形資產等)進行企業整體資產價值評估(包括模擬清算狀態下及持續經營狀態下),並出具評估報告(需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
2.對中信塑木公司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應收帳款、預付款、機械設備、商標、專利、地上附著物、其他無形資產等)在模擬破產清算狀態下的償債能力進行分析並出具償債能力分析報告(需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
3.與管理人、審計機構、中信塑木公司共同清理中信塑木公司資產,並由評估機構書面詳細確認中信塑木公司資產狀況情況(需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
4.以2021年2月28日為基準日出具補充評估意見,供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南華縣人民法院、管理人參考;以中信塑木公司後續債權人會議會前15日為基準日出具補充評估意見供債權人會議、南華縣人民法院、管理人參考;以可能存在的破產宣告日為基準點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參與本次比選的審計和評估機構需按照如下清單提供材料,以備管理人和評選委員會評定:
1.參加中信塑木公司重整(含可能的破產和解)審計、評估工作的聯合申請書(原件);
2.主體資格介紹及相應證明材料;
3.企業法人主體資格營業執照(複印件);
4.負責人身份證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或授權委託書);
5.項目負責審計師或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
6.審計機構、評估機構入圍司法鑑定機構名冊的證明(複印件)或入庫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專業機構專業人員信息平臺的專業機構的證明(複印件);
7.項目陳述書(包括但不限於機構基本情況、本機構參與重整或清算工作經驗、項目現場負責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經驗、項目團隊人員組成、本項目的工作計劃、安排和報價等);
8.有關業績資料(含國有企業審計和國有資產評估業績、參與破產類案件審計和評估業績);
9.項目報價函(報價包含餐飲、住宿、差旅費等);
10.對工作時間、工作人員的承諾。
五、比選規則
管理人將向評審委員會推薦備選機構;評審委員會對備選機構進行評價,按得票排名順序確認最終的中選機構和備選機構(如出現得票相等的情況,現場抽籤確定最終中選機構和備選機構)。獲選機構由管理人報送南華縣人民法院備案。
六、特別說明
1.報名的競選機構一旦確認,不得拒絕與管理人籤訂委託合同,委託合同由管理人擬定且委託合同不得違反本公告內容;
2.競選機構應於管理人確定為競選機構後2日內與管理人籤訂委託合同並進場工作;
3.為保證破產重整程序的高效推進,對於不按時、按質提供審計和評估的機構聯合體,管理人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費用,管理人有權直接指定備選機構或其它合法中介機構履行審計、評估工作;
4.由於破產項目的特殊性,在審計、評估機構按時按質完成審計、評估工作的前提下,付款期限為下:
審計委託費用分三期支付(每期付款比例均為總額的三分之一),第一期支付時間為: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第二期支付時間為:在重整計劃或破產和解協議獲得法院批准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第三期支付時間為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之日(破產和解協議執行完畢之日)或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之日起十日內。
評估委託費用分三期支付(每期付款比例為總額的三分之一),第一期支付時間為: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第二期支付時間為:在重整計劃或破產和解協議獲得法院批准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第三期支付時間為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破產和解協議執行完畢)之日起十日內或或宣告破產之日起十日內。
審計、評估委託費用可能存在遲延支付,競選機構請充分考慮並提出報價。管理人不承擔逾期付款違約責任且獲選機構應按照承諾時間完成相應工作並提交工作報告。
七、管理人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華縣龍川鎮老高壩工業園區雲南雲冶松香有限公司廠區內辦公樓2樓管理人辦公室。
聯繫人:楊小平、熊婧婧,聯繫電話:15125917464、15891833580。
雲南雲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南華縣人民法院
微信公眾號:nhfygfex
原標題:《關於雲南雲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公開比選審計、評估機構的公告》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