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頓力學對力的認識表達得非常不錯了,由於科學技術的限制,也難免出現認識上的漏洞或缺陷,早已經有人發現牛頓力學的「不適應」性問題,也有過一些具體的方法試圖解決,可遺憾的是反而人為製造出了更多的矛盾,甚至放棄了物理學最基本的物理邏輯基礎,最終搞出來了自相矛盾和否定物理邏輯的《相對論》、《量子力學》。
在牛頓力學中對力的認識是:任何作用力都有作用強度(力的大小)、作用方向、作用點三要素。當我們利用現代科學重新進行各種作用力的認真分析時,對作用力的要素可以直接肯定的有作用強度和作用方向,作用點只是宏觀上的認識,任何作用力在微觀上都不存在作用在「點」上,一般都是同時作用在多個點或面上,牛頓力學中的作用點認識誤導了人類對力的正確認識。如:萬有引力認識大量的人認為是質心與質心之間的作用,一般物體與物體的接觸作用被認為是接觸點與接觸點的作用,物體的重量是地球或星體質心對物體質心的作用等等。這些認識都是無視一切基本物質結合體的相互作用都是基本物質間相互作用的合成,是結合成物體、星體的所有基本物質進行的作用。
首先牛頓力學「力的作用點」認識讓人們對較小物體進入較大物體、星體內部後的物體受力認識出現了問題。實際的引力大小只會與牛頓「萬有引力」公式計算結果完全相反。這也是可以進行物理驗證的。
其次,就是萬有引力的作用「介質」問題,牛頓試圖用「以太」來充當介質解釋萬有引力現象,但是雙增加了「以太」與各種物體是如何作用的問題,後來又有不少人試圖用「場」來充當介質的,本質上「以太」與「場」沒有區別,這兩種創造都只不過製造出了更多的無法解釋的問題,讓人類對作用力的正確認識走上了不歸的邪路。
任何作用力在微觀上都是非零距離(或非接觸)的面對面的相互作用,而不是零距離(接觸)的點對點的相互作用,因此牛頓力學在作用點認識上是有缺陷的。
談完了牛頓力學缺陷我們還得來談談牛頓力學的漏洞問題。我們要有效作用一個物體,施力時必須使施力物體有一定的運動速度去宏觀接觸或靠近被作用物體,當微觀距離達到一定程度後力的強度會隨著微觀距離的減小而急劇加強最終與施力能力達成一個平衡的強度值。作用一個運動物體時,我們必須使施力物體運動速度超過被作用物體速度才能產生有效作用。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要有效作用被作用物體就必須實現施力物體微觀靠近被作用物體。這必然引出一個施力速度問題,而這樣一個決定能否產生作用力的必須的物理要素卻被牛頓力學給漏掉了。沒有施力速度的作用力顯然沒有任何價值和意義。沒有作用速度的作用力與沒有大小、沒有方向、沒有作用點或面的作用力都是沒有任何價值和意義的「力」,顯然作用速度也是作用力的要素,與作用強度、作用方向和作用點(或作用面)構成了力的四大要素。
辦的要素是正確認識一切作用力的基礎,此前的力學認識都是基於牛頓力學建立起來的認識,也都存在這樣的共同性缺陷和漏洞。因此人類截止目前的力學認識都沒法徹底擺脫大量的理論與實際相矛盾的困擾,當我們用四要素的力來認識自然時,此前無法有效解釋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如各種極限運動速度問題,物質物體無法突破光速的問題、靜質量與動質量矛盾的問題等等都不是什麼問題了,而且消除了相關的邏輯性問題。新的力學認識不需要任何「協變」就能夠用嚴密的物理邏輯關係解釋一切人們實際遇到和實物實驗中遇到的現象。此前的科學理論與哲學理論有哪一種有這樣的效果?
力的認識不同,作用力的表達也肯定要不同,我認為力的表達必須明確大小和速度。這樣才能有效地分辨出各種力的基本性質,用經典力學習慣可以將力F變成Fv,F表示作用力的強度,v表示作用力的空載速度。作用力的空載速度v是作用力的極限施力速度,超過施力速度運動的物體是無法有效受力的,運動速度不同的同一物體在同一個力的作用下受力強度也會不同。也就是說:施力物施力速度與受力物運動速度之差越大受力強度也會越大,反之越小而趨近於「零」。這是任何一個力都無法無限地有效加速任何一個物體的根本原因,也是各種粒子加速器加速的粒子都無法超過真空中光速的本質原因。真空中的光速就是基本物質相互作用變化信息傳遞的極限速度。
在現時生活中力的作用速度問題隨時在決定著每一個物質物體的運動速度。認真研究力的作用速度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