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國航天大會主論壇上,大屏幕不斷閃現「衛星軌道頻率」、「天地網絡融合」、「太空優勢」等關鍵詞,可見,衛星頻率軌道資源的緊缺,已成為航天產業化發展的一大難點。
衛星頻率軌道是指衛星電臺使用的頻率和衛星所處的空間軌道位置,是隨著衛星技術的發明而開始被人類開發利用的自然資源,是所有衛星系統建立的前提和基礎,也是衛星系統建成後能否正常工作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沒有頻率軌道資源的衛星系統將無法翱翔太空。
衛星頻率軌道資源是重要的戰略資源。一方面,隨著我國航天系統的快速發展和建設,衛星頻率軌道資源需求迅猛增長,頻率使用需求和獲取的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世界各國對頻率軌道資源的爭奪處於白熱化狀態,已從技術層面拓展到外交、經濟、政治等各個方面,對加強頻率軌道資源獲取提出了嚴峻的要求。
世界各國對頻率軌道資源的爭奪處於白熱化狀態。就高軌系統來說,目前全世界90%的GEO軌位C和Ku頻段控制在少數幾個運營商手中,幾乎所有的發展中國家都得向這些運營商付費租用衛星軌位。目前想通過非商業合作的渠道拓展任何一個C和Ku頻段的GEO軌位是機會幾乎沒有可能的。
低軌衛星網際網路系統如雨後春筍般興起。從網絡資料申報情況看,國際上低軌星座衛星網絡資料報送主要集中在歐、美等衛星通信較發達國家和地區,雖然其總體數量沒有高軌衛星網絡數量多,但因低軌星座頻率軌道使用較強的排他性,已經呈現較為突出的頻譜軌道資源緊張局面。就低軌系統而言,依照目前國際電聯聯盟的啟用的規則,衛星運營商只需要有一顆在軌衛星,該運營商就可以啟用整個NGSO網絡資料。目前國際電聯正在研究修改相關規則,引入「裡程碑」規定,即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部署一定數量的衛星才能獲得相應的國際規則地位。這對於工程建設和實際部署提出了一定要求。
各國應根據國際電信聯盟「先登先佔」的規則,在衛星發射前的2-7年內,向國際電聯申報擬建衛星系統的無線電頻率和軌道的技術參數(一般稱為衛星網絡資料),與世界上其他已申報的衛星系統和地面無線電業務系統開展並完成一系列必要的頻率協調、登記等程序和要求,方可在國際上獲得合法的使用權,該權利受到國際公約、規則的約束和保護。
根據國際規則,在同等劃分地位且符合無線電規則的前提下,先申報的衛星網絡擁有優先使用無線電頻率並免於受到有害幹擾的權利,後申報的衛星網絡不能對其產生有害幹擾,且必須與先申報的衛星網絡開展並完成必要的國際頻率協調工作,才能獲得合法的頻率使用權。
一般而言,衛星頻率軌道資源的獲取和維護需要遵守的國際規則為《無線電規則》和《程序規則》。
一項國際無線電法規,是聯合國專門機構——國際電聯用來管制無線電通信,調整各國在無線電管理活動中的相互關係,規範其權利和義務的重要國際性法規,其基本目標是避免不同系統的有害幹擾。
國際電聯無線電通信局用於實施《無線電規則》、區域性協議、世界和區域性無線電通信大會的決議和建議的各項規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