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締結婚姻關係,當事人應當完全自願

2020-12-05 澎湃新聞

每日一「典」丨締結婚姻關係,當事人應當完全自願

2020-12-01 12:0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人們常說婚姻自由、婚姻自主,

這在法律上怎麼理解?

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幹涉。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喜歡此內容的人還喜歡

原標題:《每日一「典」丨締結婚姻關係,當事人應當完全自願》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每日一「典」丨除當事人雙方約定外,這些情況下也可以解除合同
    每日一「典」丨除當事人雙方約定外,這些情況下也可以解除合同 2020-12-03 16: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每日一「典」丨合同解除的後果
    每日一「典」丨合同解除的後果 2020-12-03 16: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監獄公職律師說法 | 《民法典》施行前後《三十而已》中的婚姻法律...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施行後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籤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 論《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的體系、內容及其完善
    這表明患有醫學上的嚴重疾病不再是無效婚姻的事由,而只是作為可撤銷婚姻的事由。若當事人不行使撤銷權或者撤銷權已經過除斥期間,則婚姻仍然有效。比較而言,可撤銷婚姻主要是對私益要件的違反,即締結婚姻時意思表示有瑕疵,而無效婚姻違反的是公益要件,即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範致使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隨著醫學的發展和進步,究竟哪些疾病屬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都會不斷地發生變化。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九條 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第十四條 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後,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係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十五條 利害關係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婚姻無效的,利害關係人為原告,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為被告。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告。
  • 每日一「典」丨關於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   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來了!   「浙江水利」微信公眾號現   推送民法典涉及水利工作有關條文,   為大家學習民法典提供參考。
  • 每日一「典」丨臨床試驗須經受試者書面同意
    每日一「典」丨臨床試驗須經受試者書面同意 2020-11-21 19:0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民法典》的溫度
    事實上,這一規定在實踐中很難操作,對於所謂的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沒辦法完全列舉,而且隨著醫學技術的進步、人們思想觀念的改變,在對方知情的情況下,是否患有該類疾病並不會影響到當事人雙方的結婚意願。正所謂「所愛隔山海,山海亦可平」,更何況只是一種疾病。
  • 【轉播】《民法典》人人應當熟知的49個法律要點
    (第五百一十二條)17.有理有據,向霸座者說不針對近年來客運合同領域出現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運人採取安全措施等嚴重幹擾運輸秩序和危害運輸安全的問題,民法典細化可客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第六百四十一條至第六百四十三條);為適應現實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擔保法中關於保證和定金規則的規定,增加了保證合同,完善違約責任制度(第三編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條至第五百八十八條)四、人格權編的7個重要知識點22.確立器官捐獻的基本規則針對當下組織或個人強迫、欺騙、利誘人體器官捐獻現象,此次《民法典》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意捐獻器官的
  • 《民法典》:關於房子、婚姻及繼承等生活50要點
    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 【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婚姻家事十大亮點
    亮點一設置離婚冷靜期:衝動離婚需緩衝《民法典》第1077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每日一「典」|不動產物權變動合同,成立時生效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二百一十五條。有關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合同,何時生效?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 曹巧嶠:民法典體系化對婚姻家庭司法的啟示與重構
    以離婚協議類案為切入點,揭示婚姻家庭司法中獨立化傾向的表現形式。(一)法律適用的僵化保守離婚協議案件當事人訴求的司法審查,基本可以按照民法請求權基礎理論予以分析,視為基於身份協議的請求權。夫妻一方基於離婚協議向另一方主張的作為或不作為請求權,首先應當以離婚協議的成立與效力為論述邏輯起點。
  • 《民法典》考生應當熟知的49個知識點
    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一百八十三條)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八十四條)7.訴訟時效延長至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法律適用】《民法典》人人應當熟知的49個法律要點
    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一百八十三條)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八十四條)7.訴訟時效延長至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民法典實施:被脅迫的婚姻如何自我救贖?
    基本案例2018年4月初,何某前往廣州一電子廠打工,結識了和何某是同鄉的車間主管趙某,平時趙某對孫某也多為照顧。2018年七夕節確定為戀人關係,2018年10月國慶期間,趙某約何某外出遊玩,一路上對何某照顧得無微不至的,何某心生感動,遂與趙某發生了性關係。
  • 王雷:論身份關係協議對民法典合同編的參照適用 | 法學家202001
    「身份關係協議的性質」具體包括鼓勵締結婚姻、維護夫妻等身份關係和諧安定、實現夫妻乃至家庭共同利益、養老育幼、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等價值追求。應該區分不同類型的身份關係協議、區分同一類型身份關係協議中不同內容約款、區分身份關係協議的內部效力與外部效力,分別討論「參照適用」的空間。
  • 《民法典》的88處重要變化
    「(五)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民法典》規定:"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適用《民法典》第一編、第五編和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民法典》"第四編 人格權"人格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 《民法典》的88個重要變化
    (五)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民法典》規定:"對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身份權利的保護,適用《民法典》第一編、第五編和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民法典》"第四編 人格權"人格權保護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