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創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附錄(三)

2021-01-07 中財網
偉創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附錄(三)

時間:2020年12月09日 19:51:03&nbsp中財網

原標題:偉創電氣: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附錄(三)

北京市朝陽區新東路首開幸福廣場 C 座五層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郵編/Zip Code:100027 電話/Tel:86-010-50867666 傳真/Fax:86-010-6552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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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康達股發字[2020]第 0369 號

二零二零年十月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1

目 錄

正 文 ............................................................................................................................................. 4

《意見落實函》問題 1:關於股權代持........................................................................................ 4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2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於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康達股發字[2020]第0369號

致: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發行人的委託,擔任發行人申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

就貴公司本次發行及上市事宜,本所已出具《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於蘇

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律師工作報

告》(康達股發字[2020]第 0052 號)(以下簡稱「律師工作報告」)、《北京

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

科創板上市的法律意見書》(康達股發字[2020]第 0053 號)(以下簡稱「《法

律意見書》」)、《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一)》(康達股發字[2020]

第 0162 號)(以下簡稱「《補充法律意見書(一)》」)、《北京市康達律師事

務所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

補充法律意見書(二)》(康達股發字[2020]第 0204 號)(以下簡稱「《補充

法律意見書(二)》」)以及《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三)》(康達

股發字[2020]第 0310 號)(以下簡稱「《補充法律意見書(三)》」)。

鑑於上交所於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下發了《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

(以下簡稱「《意見落實函》」),本所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出具本《北

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3

在科創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四)》(以下簡稱「本補充法律意見書」)。除

非特別說明,律師工作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的釋義和聲明同樣適用於本補充法

律意見書。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僅供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本所律師同意發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說明書》中自行引用或按上交所

審核要求引用本補充法律意見書的內容,但發行人作上述引用時,不得因引用而

導致法律上的歧義或曲解。

本所律師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

範和勤勉盡責的精神,現出具補充法律意見如下: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4

正 文

《意見落實函》問題 1:關於股權代持

公司實控人胡智勇於 2004 年與許開成、李英共同創辦深圳市韋爾變頻器制

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韋爾」),其中許開成為控股股東,深圳韋爾已

於 2013 年 1 月 15 日註銷,同年發行人設立。2004 年 2 月至 2008 年 7 月,胡智

勇任深圳韋爾總經理;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深圳偉創總經理。

深圳偉創於 2005 年 7 月 1 日設立,設立時胡智勇所持深圳偉創的股權由遲

瑋代持,前述股權代持於 2016 年 4 月還原。協盛達系由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胡智

勇曾經控制的企業,該公司於 2014 年 4 月成立,任桂芳為胡智勇委託的代持股

東,協盛達已於 2019 年 5 月註銷。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1)關於深圳偉創、協盛達,股權代持形成與解除

的背景及原因,胡智勇是否存在不能直接持股的法律障礙,是否存在規避競業

禁止的情形;(2)許開成基本情況、深圳韋爾基本情況,許開成與發行人及其

實控人是否存在代持、其他利益安排或潛在糾紛;(3)胡智勇是否存在其他未

披露的股權代持情況。請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回覆:

一、關於深圳偉創、協盛達,股權代持形成與解除的背景及原因,胡智勇

是否存在不能直接持股的法律障礙,是否存在規避競業禁止的情形

(一)關於深圳偉創、協盛達,股權代持形成與解除的背景及原因

1. 深圳偉創股權代持形成與解除的背景及原因

(1)深圳偉創股權代持形成的背景及原因

深圳偉創於 2005 年 7 月 1 日設立,設立時胡智勇所持深圳偉創的股權由遲

瑋代持,代持的原因為:胡智勇於 2004 年與許開成、李英一同創辦深圳韋爾,

主要從事礦用變頻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其中許開成為控股股東,主要提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5

供資金支持,胡智勇為小股東,主要負責技術及日常經營管理;由於胡智勇看好

變頻器行業的發展前景,擬由其自身主導並與鄧雄、宋奇勳等人共同創業,設立

深圳偉創從事通用變頻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但胡智勇短時間內未能辦理

完自深圳韋爾的離職手續,為儘快成立深圳偉創,胡智勇決定由其配偶的哥哥的

配偶遲瑋代為持有深圳偉創的股權。

(2)深圳偉創股權代持解除的背景及原因

胡智勇自深圳韋爾離職後,未立即將深圳偉創股權代持解除系因深圳偉創當

時規模較小,未有明確的上市計劃,胡智勇與遲瑋存在親屬關係,基於對遲瑋的

信任,胡智勇認為由遲瑋代持股權不存在風險,且由遲瑋代持股權並未影響胡智

勇對深圳偉創的控制及日常經營管理,故在當時的背景下,胡智勇未將股權代持

還原;該股權代持真實且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遲瑋與胡智勇對股權代持

事項不存在爭議和糾紛。

直至 2016 年,偉創電氣一期變頻器及伺服系統自動化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擬

投產,經營規模進一步擴大,胡智勇計劃謀求偉創電氣上市,因此決定將股權代

持還原,以便使偉創電氣整體儘早登陸資本市場。

2. 協盛達股權代持形成與解除的背景及原因

(1)協盛達股權代持形成的背景及原因

經本所律師訪談胡智勇、任桂芳並核查協盛達工商底檔、註銷通知書等資料,

協盛達為股東姜敏、陳翠春、夏立英分別認繳出資 100 萬元於 2014 年 4 月設立

的公司,設立時各股東持股比例均為 33.3333%,主營業務為電機的設計與銷售;

鑑於協盛達設立後一直盈利不佳,原股東擬轉讓股權,胡智勇擬開展電機業務配

套伺服系統產品銷售,收購協盛達之後能較快開展電機生產,與偉創電氣業務發

揮一定的協同作用,因此實際受讓原股東持有協盛達的股權,經過多次股權轉讓

後,截至協盛達 2019 年 5 月註銷前,其股權結構為任桂芳持股 90%、章素明持

股 10%,其中任桂芳系替胡智勇代持,代持的原因為胡智勇將主要工作精力集中

在發展變頻器、伺服系統業務上,工作事務繁忙,因此由其配偶的姐姐任桂芳代

為持有協盛達股權。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6

(2)協盛達股權代持解除的背景及原因

因偉創電氣擬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為減少關聯交易及避免同業競

爭,發行人於 2018 年收購協盛達資產,而後,協盛達經股東會決議註銷,並於

2019 年 5 月取得工商註銷核准通知書。

(二)胡智勇是否存在不能直接持股的法律障礙,是否存在規避競業禁止

的情形

經本所律師核查,胡智勇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

人,不屬於《公司法》《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中央、國

務院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

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縣

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退(離)休幹部經商辦企業問題的若干規定》《國有企業領導

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關於省、地兩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配偶、子女個

人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規定(執行)》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公

務員、軍人、黨政機關幹部等不得擔任公司股東的情形,不存在因其身份不合法

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法律障礙。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五)

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

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

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經本所律師訪談深圳韋爾原控股股東許開成,確認其知悉並同意胡智勇任深

圳韋爾總經理期間創辦深圳偉創,胡智勇未與深圳韋爾籤署過任何保密協議及競

業禁止協議,胡智勇創辦深圳偉創不存在侵犯深圳韋爾技術秘密的情形,許開成、

深圳韋爾與胡智勇之間沒有產生任何爭議,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胡智勇不存在因其身份不合法不能直接持股的法律障

礙;胡智勇創辦深圳偉創的事項已經深圳韋爾原控股股東同意,胡智勇未與深圳

韋爾籤署過任何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胡智勇不存在規避競業禁止的情形。

二、許開成基本情況、深圳韋爾基本情況,許開成與發行人及其實控人是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7

否存在代持、其他利益安排或潛在糾紛

(一)許開成基本情況、深圳韋爾基本情況

1. 許開成基本情況

經本所律師訪談許開成並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眼查、巨潮資

訊網等網站檢索,許開成的基本情況如下:

許開成,身份證號碼 13020219470601****,住所為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區,

現任唐山開誠

機器人

製造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中信重工

開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董

事長、通遼開誠

機器人

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唐山開誠馮克呼思特電子有

限公司董事。

許開成上述任職公司均為國資控股的上市公司

中信重工

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

中信重工

,股票代碼:601608)的子公司,其中

中信重工

開誠智能

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開誠」)報告期內為發行人客戶,中信開誠前身

為唐山開誠電控設備集團有限公司,於 2015 年經中國證監會核准被

中信重工

購。

2. 深圳韋爾基本情況

經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眼查等網站,深圳韋爾於 2013 年 10

月註銷,其註銷前的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 深圳市韋爾變頻器製造有限公司

工商註冊號 440306103033080

住所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松濤社區愛國一街 9 號 603

法定代表人 許開成

註冊資本 150 萬元

公司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

變頻器及其它電力、電子產品的銷售(不含專營、專

控、專賣商品)

成立日期 2004 年 02 月 18 日

經營期限 2004 年 02 月 18 日至 2014 年 02 月 18 日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8

(二)許開成與發行人及其實控人是否存在代持、其他利益安排或潛在糾

經訪談許開成、發行人實控人並經本所律師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執行

信息公開網、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網等公開網站,許開成與發行人及其實

控人不存在代持、其他利益安排或潛在糾紛。

三、胡智勇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股權代持情況

經本所律師訪談胡智勇、核查報告期內其個人銀行流水並經其書面確認,胡

智勇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股權代持情況。

四、核查過程及核查意見

(一)核查過程

就上述問題,本所律師進行了下述核查:

1. 訪談遲瑋、胡智勇並取得前述人員關於深圳偉創股權代持形成與解除的

背景及原因的書面確認;

2. 訪談協盛達部分原股東並核查協盛達工商底檔、註銷通知書等資料,了

解協盛達股權代持形成與解除的背景及原因;

3. 查閱胡智勇填寫的調查表併網絡核查胡智勇是否存在不能直接持股的法

律障礙;

4. 訪談許開成,並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眼查、巨潮資訊網、

中國裁判文書網、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平臺、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等網站檢索許開成及深圳韋爾的基本情況,確認許開成與發

行人及其實控人不存在代持、其他利益安排或潛在糾紛;

5. 訪談胡智勇、核查報告期內其個人銀行流水並取得其不存在其他未披露

的股權代持情況的書面確認。

(二)核查意見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9

1. 胡智勇不存在因其身份不合法不能直接持股的法律障礙;胡智勇創辦深

圳偉創的事項已經深圳韋爾原控股股東同意,胡智勇未與深圳韋爾籤署過任何保

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胡智勇不存在規避競業禁止的情形;

2. 許開成與發行人及其實控人不存在代持、其他利益安排或潛在糾紛;

3. 胡智勇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股權代持情況。

本補充法律意見書經本所蓋章和本所律師籤名後生效。本補充法律意見書壹

式陸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下接籤字蓋章頁)

補充法律意見書(四)

8-3-10

(此頁無正文,為《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補充法律意見書(四)》之籤字蓋章頁)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公章)

單位負責人: 喬佳平 經辦律師: 徐非池

段愛群

劉麗均

年 月 日

北京市朝陽區新東路首開幸福廣場座五層

座五層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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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6

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

-告

-[

傳真

20]

-

010

二零年四月

-

-3-2-

0

釋義

義..........................................................................................................3

................................

律師工作報告引

................................

......................................................................

6

..........介

3..............................................................................

6

第一部分程

律師工作報告引言

...............................

7

................................明

................................

......................................................................

9

律師工作報告正

....................................................................12

................................

................................................................12

..............格

6.........................................................14

二、律師的查驗過程及《律師工作報告》的製作過程件

................................

....................................................................15

........................................................................................19

................................

....................................................................................21

......

、股東和實際控制

9................................................................24

第二部分變

律師工作報告

............................................................................40

................................

........................................................................................46

....爭

12............................................................................49

一、本次發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權產

................................

................................................................................63

................................務

12....................................................................83

二、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主體資格並

................................

.....................................................86

................................................................90

................................

.............91

....化

15.............................93

四、發行人的設立貼

................................

................................................................96

................................準

...............101

-3-2-

1

十八、發行人募集資金的運用告

................................

................................用

....................................................................105

105標

十九、發行人的業務發展目標..................................................................107

................................罰

................................

..................................................................108

書》法律風險的評

...................................109

................................

...................................................................... 110

..見

108............................................... 115

二十一、發行人《招股說明

-3-2-

2

釋告

本律師工作報告中,除非文義另有說明,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本律師工作報告中,除非

/公司/偉創電

另有說明,

股份公司

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發行人/公司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

/偉創電氣/

,系發行人前身

股份公司

指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控股股東

本次發行上市 指

發行

人股東

發行人首次境內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

發行

人股東

上海證券交易所指

CHI ELECTRIC(INDIA)PRIVATE

LIMITED,偉創電氣(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系發行人註冊於印度的控股子公司

偉創有限 指

,系發行人控股子公司

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系發行人前身

深圳分公司 指

/近三年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保薦人/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

深圳偉創 指 深圳市偉創電氣有限公司,系發行人

會計師

控股股東

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金致誠

證監會

交所

蘇州金致誠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系發行

人股東

金昊誠 指

蘇州金昊誠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系發行

人股東

偉創印度

-3-2-

3

《告

註冊管理辦法》指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

行)》

股票上市規則》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

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

則》

股票則

號》

指 第

上海證券交易所

號——公開發行證券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

報告》

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

法》

《審核規則》

則(試行)》

書》

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

& T Forlex Law Offices

12月

日出

具的有關偉創印度的《法律意見書》

《公開發行

證券公司

信息披露的編報規則第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申報稿)》

12

號——

會計師出具的大信審字[2020]第5-00088號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報告》

公開發行證券的法律意見書

內控鑑證報告》

和律師工作

報告》

會計師出具的大信專審字[2020]第5-00062

號《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鑑

證報告》

《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

法》

會計師出具的大信專審字[2020]第5-00061

號《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稅種納

稅情況及稅收優惠審核報告》

告》

會計師出具的大信專審字[2020]第5-00059

號《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經常性損

益審核報告》

《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

《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

限公司預計市值的分析報告(申報稿)》

則(試行)》

蘇州偉創電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的法律意見書》

《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

蘇州偉創電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

上市的律師工作報告》

《偉創印度法律意見

書》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2-

4

《公司章程(草案)》告

發行人2019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蘇州偉

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蘇州偉

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所 指

師事務所經辦律師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

是由於四捨五入造成的。

-3-2-

5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律師工作報告

2020]第0052號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律師工作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報告

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根據《證券法》、《公司法》、《注

冊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編報規

康達股發字[

號》、《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

法》、《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等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相關

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律師工

作報告。

2020

律師工作報告引言

]第

本所及籤字律師簡介

0052

本所簡介

號於

致:年

月,註冊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幸福二

《注

-3

四層-五層。本所在西安、杭州、南京、上海、廣州、深圳、海口、瀋陽、菏澤、

成都設有分支機構,業務範圍主要包括:證券與資本市場、金融與銀行、兼併與

收購、外商直接投資、國際貿易、訴訟與仲裁、智慧財產權、項目與房地產、公共

政策等。1993年,本所首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和中國證監會授予的《從

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證書》。

《股票上市規則》、

《編報規則

段愛群律師、劉麗均律師作為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專

項法律服務的籤字律師。

12-3-2-

6

1. 告

2.

. 徐非池:本所合伙人律師,蘭州大學經濟系本科畢業,主要從事金融證

券、投融資、收購重組等方面的法律業務

. 段愛群:本所合伙人律師,經濟學博士,法學博士後,原財政部財政科

學研究所研究員,主要從事金融證券、投融資、收購重組等方面的法律業務

劉麗均:本所律師,四川大學法律碩士,主要從事金融證券、投融資、

收購重組等方面的法律業務。

. 劉麗均:本所律師,四川大學法律碩士,主要從事金融證券、投融資、

收購重組等方面的法律業務。

(三)本所及籤字律師的聯繫方式

電話:0755-88600388

傳真:0755-88603988

E-mail:

(三)本所及籤字律師的聯繫方式

m

0755-88600388

@kangdalawyers.com

0755-88603988

E-mail

的查驗原則

本次發行上市工作中,秉承獨立、客觀、公正的態度,

遵循審慎性及重要性的原則對相關法律事項進行查驗。

feichi.xu@kangdalawyers.com

相關法律事項查驗過程中,依據《編報規

aiqun.duan@kangdalawyers.com

號》、《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的要求,

合理、充分的運用了下述各項基本查驗方法,並依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了其他

合理查驗方式進行補充

二、律師的查驗過程及《律師工作報告》的製作過程

.

方查驗了憑證原件並獲取了複印件;在無法獲得憑證原件加以對照查驗的情況

下,本所律師採用查詢、覆核等方式予以確認;

(一)本所律師的查驗原則

-3-2-

7

2.告

3.

.

對發行人及其他相關方提供的書面文件進行了查驗,分析了書面信息的可

靠性,對文件記載的事實內容進行了審查,並對其法律性質、後果進行了分析判

斷;;

4.

.

對於需以實地調查方式進行查驗的問題,本所律師依要求對實地調查情況

製作了筆錄;

靠性,對文件記載的事實內容進行了審查,並對其法律性質、後果進行了分析判

5.

.

對於需以查詢方式進行查驗的,本所律師核查了相關公告、網頁或者其他

載體相關信息;

製作了筆錄

6.

.

在查驗法人或者其分支機構有關主體資格以及業務經營資格時,本所律師

就相關主管機關頒發的批准文件、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其他證照的原件

進行了查驗;

載體相關信息

7.

.

在對發行人擁有的不動產、智慧財產權等依法需要登記的財產進行查驗時,

本所律師查驗了登記機關製作的財產權利證書原件並獲取了複印件,並就該財產

權利證書的真實性以及是否存在權利糾紛等進行了查證、確認;

就相關主管機關頒發的批准文件、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其他證照的原件

進行了查驗

8.

.

在對發行人主要生產經營設備的查驗過程中,本所律師查驗了其購買合同

和發票原件,並現場查看了主要生產經營設備;

本所律師查驗了登記機關製作的財產權利證書原件並獲取了複印件,並就該財產

權利證書的真實性以及是否存在權利糾紛等進行了查證、確認

9.

.

根據本次發行上市項目查驗需要,向包括但不限於行政主管機關、產權登

記機關、銀行等機構就有關問題進行了查證、確認;

和發票原件,並現場查看了主要生產經營設備

10.

.

查閱了有關公共機構的公告、網站。

項目查驗需要,向包括但不限於行政主管機關、產權登

記機關、銀行等機構就有關問題進行了查證、確認

(三)本所律師的查驗內容

.

構的公告、網站。

本所律師在參與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工作中,依法對發行人的設立過程、股

本結構、組織機構、《公司章程》和三會運作情況、經營狀況、產權狀況、關聯

關係、同業競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重要合同、重大債權債務關係、

稅收、財政補貼、環境保護、重大訴訟等重大事項以及本次發行上市的授權情況、

實質條件、募集資金運用計劃、《招股說明書》的法律風險等問題逐一進行了必

要的核查與驗證。

行人本次發行上市工作中,依法對發行人的設立過程、股

本結構、組織機構、《公司章程》和三會運作情況、經營狀況、產權狀況、關聯

關係、同業競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重要合同、重大債權債務關係、

稅收、財政補貼、環境保護、重大訴訟等重大事項以及本次發行上市的授權情況、

實質條件、募集資金運用計劃、《招股說明書》的法律風險等問題逐一進行了必

要的核查與驗證。

3-3-2-8

(四)本所律師的查驗過程告

本所律師自

2018

年開始介入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準備工作,迄今累計工作

超過自

個小時。在此期間,為了履行律師盡職調查的職責、充分了解發行人

的法律狀況及其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和問題,本所律師主要從事了以下工作:

年開始介入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準備工作,迄今累計工作

1.

,000個小時。在此期間,為了履行律師盡職調查的職責、充分了解發行人

的法律狀況及其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和問題,本所律師主要從事了以下工作

.

2.

對發行人規範運作依法進行了指導;對發

行人的主要固定資產進行了現場勘查;對經營狀況進行了了解;對發行人與本次

發行上市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基本情況介紹進行了查閱,就有關問題詳細詢問了

公司董事、財務及證券等部門的負責人及其他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對發行人擁

有或使用的相關資產的產權證書、重要合同進行了查驗,在此基礎上與其他有關

中介機構一起制定了公司本次發行上市的工作方案

.

3.

相關法律法規、上交所及中國證監會對律師製作《法律意見書》和

律師工作報告的要求,提出了詳細的盡職調查文件清單,並據此調取、查閱了發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法人股東、重要關聯方的公司登記檔案資料以及其他與本

次發行有關的文件

.

4.。

.

5 .

發行人的保薦機構、審計機構、評估機構等公司本次發行上市

中介機構就有關問題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協商

.

6.。

.

7.

本次發行上市有關的文件的複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進行了詳細核查

和見證,對公司主要資產的產權證書出具了鑑證意見

.

通過本所律師的上述工作,在根據事實確信發行人已經符合本次發行上市的

條件後,本所律師出具了本律師工作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的其他相關工作。

本次發行上市的

條件後,本所律師出具了本律師工作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三、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聲明

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發表

法律意見。本所律師對所查驗事項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真實有效進行認定是以現

行有效的(或事實發生時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法律文件、政府主管

本所律師僅基於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發表

法律意見。本所律師對所查驗事項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真實有效進行認定是以現

行有效的(或事實發生時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法律文件、政府主管

-3-2-9

部門做出的批准和確認、本所律師從國家機關、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公證機構等公共機構直接取得的

文書,以及本所律師從上述公共機構抄錄、複製、且經該機構確認後的材料為依

據做出判斷;對於不是從上述公共機構直接取得的文書,或雖為本所律師從上述

公共機構抄錄、複製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機構確認的材料,本所律師已經進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驗證。告

本所律師僅對與法律相關的業務事項履行法律專業人士特別的注意義務,對

其他業務事項僅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義務。本所律師對於會計、審計、資產評

估等非法律專業事項不具有進行專業判斷的資格。本所律師依據從會計師事務

所、資產評估機構直接取得的文書發表法律意見並不意味著對該文書中的數據、

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確認、本所律師從國家機關、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公證機構等公共機構直接取得的

文書,以及本所律師從上述公共機構抄錄、複製、且經該機構確認後的材料為依

據做出判斷;對於不是從上述公共機構直接取得的文書,或雖為本所律師從上述

公共機構抄錄、複製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機構確認的材料,本所律師已經進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驗證。

本所律師嚴格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保證本律

師工作報告所認定的事實真實、準確、完整,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合法、準確。

本律師工作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所律師依法對出

具的法律意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其他業務事項僅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義務。本所律師對於會計、審計、資產評

估等非法律專業事項不具有進行專業判斷的資格。本所律師依據從會計師事務

所、資產評估機構直接取得的文書發表法律意見並不意味著對該文書中的數據、

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本律

師工作報告所認定的事實真實、準確、完整,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合法、準確。

本律師工作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所律師依法對出

具的法律意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本所律師已得到發行人如下保證,即發行人已經提供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

《法律意見書》和本律師工作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頭證言,有關材料上的籤字、印章均是真實的,有關副本材料或複印件均與正

本材料或原件一致。發行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無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

《法律意見書》和本律師工作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頭證言,有關材料上的籤字、印章均是真實的,有關副本材料或複印件均與正

本材料或原件一致。發行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無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

僅供發行人為本次發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

的。本所律師同意將本律師工作報告和《法律意見書》作為發行人申請本次發行

上市所必備的法律文件,隨同其他申請文件一起上報,申請文件的修改和反饋意

見對本律師工作報告和/或《法律意見書》有影響的,本所將按規定出具補充法

律意見書。

本律師工作報告僅供發行人為本次發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

的。本所律師同意將本律師工作報告和《法律意見書》作為發行人申請本次發行

上市所必備的法律文件,隨同其他申請文件一起上報,申請文件的修改和反饋意

見對本律師工作報告和

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說明書》中自行引用或按上交所和

中國證監會審核要求引用本律師工作報告、《法律意見書》或補充法律意見書的

內容,但發行人作上述引用時,不得因引用而導致法律上的歧義或曲解。本所律

/

-3-2-10

師已對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的《招股說明書》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審閱,

並確認不存在上述情形。

師已對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的《招股說明書》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審閱,

並確認不存在上述情形。

3-3-2-11

第二部分告

律師工作報告

正文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一、本次發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權

上市的批准和授權

本次發行上市的董事

(一)

20

董事會月

2020日,發行人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

公司申請在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

市的議案》、《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其可行

性研究報告的議案》、《關於公司在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前滾存

未分配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就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上市

事項出具有關承諾並提出相應約束措施的議案》、《關於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首次

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科創板上市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本次發行上市相關

的議案,並決定將前述議案提

3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月會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

公司申請在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

市的議案》、《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其可行

性研究報告的議案》、《關於公司在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前滾存

未分配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就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上市

事項出具有關承諾並提出相應約束措施的議案》、《關於

20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月

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首次

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科創板上市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本次發行上市相關

的議案,並決定將前述議案提交

日,發行人召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19年年度股東大會,參加該次股東大會

的股東

(二)本次發行上市的股東大會

名,代表股

2020

萬股,佔發行人股份總數

4,會議審議通

過了《關於公司申請在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科創板上市的議案》等與本次發行上市有關的全部議案,同意發行人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並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本次發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13

本次發行上市方案

日,發行人召開

1)發行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20192)每股面值:人民

3

元;

名,代表股份

3)發行數量:本次發行均為新股,不涉及股東公開發售股本。本次發行

不超

萬股,佔發行人股份總數的

萬股(不含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且發行完成後

公開發行股份數佔發行後總股數的比例不低

,會議審議通

過了《關於公司申請在中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科創板上市的議案》等與本次發行上市有關的全部議案,同意發行人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並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本次發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4)發行對象:符合資格的網下投資者(

證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託

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

投資者)和在上交所開戶並有資格進行科創板市場交易的合格投資者(國家法律、

1.

-3-2-12

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告

5

)發行價格和定價方式:通過向經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

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或者在初步詢價確定

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5)發行價格和定價方式:通過向經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

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或者在初步詢價確定

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6)發行方式:發行新股。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

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或證券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發行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戰

略投資者配售股票),最終的發行方式由董事會按照股東大會的授權,根據證券

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確定;

7)上市地點:上交所科創板上市;

68)承銷方式:餘額包銷;

)發行方式:發行新股。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

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或證券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發行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戰

略投資者配售股票),最終的發行方式由董事會按照股東大會的授權,根據證券

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確定;

9)本次發行上市決議的有效期:本決議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

個月內有效

)上市地點:上交所科創板上市;

發行人股東大會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上市的授權範圍

8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

理本次發行上市相關事宜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本次發行上市的以下事

宜:

)承銷方式:餘額包銷;

1)聘請與本次發行上市有關的中介機構;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具體

實施本次發行上市方案;

3)根據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進度和政府相

關主管部門對該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審批意見,在股東大會所確定的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範圍內,對投資項目進行適當的調整(包括調減投資項目、調整投資總

額、投資具體計劃等);

94)按照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上交所等監管機關審核情況及證券市場情況,

確定具體的發行時間、發行數量、發行價格、發行對象及向發行對象發行的股票

數量以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上市有關的事項;

)本次發行上市決議的有效期:本決議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

-3-2-13

(告

)辦理本次發行上市的申報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就本次發行上市事宜向

有關政府機構、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

案、核准、同意等手續;

5)辦理本次發行上市的申報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就本次發行上市事宜向

有關政府機構、監管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

案、核准、同意等手續;

(6)籤署、執行、修改、完成與本次發行上市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

括但不限於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保薦協議、承銷協議、

上市協議和各種公告等);

67)批准及授權

國泰君安

作為發行人的保薦人向上交所遞交上市申請表、

申請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

)籤署、執行、修改、完成與本次發行上市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

括但不限於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保薦協議、承銷協議、

上市協議和各種公告等);

8)根據本次發行上市的具體情況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相關條款,

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備案等相關事宜;

9)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辦理股票的初始登記、股票在上交所

科創板上市流通、流通鎖定事宜及其他相關事宜;

10)本次發行上市所必需的其他事宜;

711)授權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

個月。

,發行人上述董事會、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

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

定,會議記錄和決議的相關內容一致,決議內容、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

效。發行人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上市的具體事宜,該等授權符

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授權內容、程序均合法、有效。發行人已獲得本次發行

上市所必需的內部批准和授權,尚需獲得上交所審核同意以及取得中國證監會關

於公開發行股票同意註冊的決定。

8

本次發行上市的主體資格

)根據本次發行上市的具體情況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相關條款,

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備案等相關事宜;

的股份有限公司

9年

10

日,如本律師工作報告正

四、發行人的設

11

所述,發行人系由偉創有限以其截

24年

日經審

計的帳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經本所律師核查,偉創有

-3-2-14

限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當時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發行人

系依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告

(二)發行人

依法有效存續

系依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有效存

發行人現持有蘇州市行政審批局於. 發行人現持有蘇州市行政審批局於

年年

月月

日核發的《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日核發的《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住所為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

發區郭巷街道淞葭路

),住所為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

發區郭巷街道淞葭路

號,法定代表人為胡智勇,註冊資本為號,法定代表人為胡智勇,註冊資本為

萬元,

公司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營業期限為

500萬元,

公司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營業期限為

年年

月0月

日至長期。日至長期。

2. . 經核查發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記檔案資料以及發行人股東大會、

董事會、監事會會議文件,發行人經營期限為長期,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

日,發行人未出現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應當解散的下列情形:

經核查發行人《公司章程》、工商登記檔案資料以及發行人股東大會、

董事會、監事會會議文件,發行人經營期限為長期,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

日,發行人未出現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應當解散的下列情形: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1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5)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

以上的股東,請求人民

法院解散公司。

2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系由偉創有限按原帳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

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偉創有限

年10月17日成立之日起計算,發行人

持續經營時間超過三年;且發行人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相關機構和

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條之規定。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系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備

《公司法》、《證券法》、《註冊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等

規定的本次發行上市的主體資格。

3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2-15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註冊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審

核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本所律師對發行人本次發

行上市的各項實質條件進行了逐一核查:告

(一)

《註冊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審

核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本所律師對發行人本次發

行上市的各項實質條件進行了逐一核查:

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的條件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的條件

1. 發行人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股的金額相等,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

十五條的規定;

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股票種類為人民幣普通股,每股具有同等權利,

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

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股票種類為人民幣普通股,每股具有同等權利,

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

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股票每股的面值

3. 元,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

於票面金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

1.00

經查閱發行人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

會會議資料,發行人已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建立了股東大會、

董事會和監事會,選舉了獨立董事,聘任了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

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並根據發行人業務運作的需要設置了相關的職能部門,

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

規定

根據《審計報告》、《非經常性損益審核報告》並經發行人書面確認,

發行

經查閱發行人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

會會議資料,發行人已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建立了股東大會、

董事會和監事會,選舉了獨立董事,聘任了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

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並根據發行人業務運作的需要設置了相關的職能部門,

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

規定;

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淨利潤(以合併報表扣除非經常性損

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孰低者為準)分別

5.

萬元、1,051.05萬

2017

萬元。經核查,發行人主營業務、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

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清晰,最

近兩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不存在導致控制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糾紛;

發行人不存在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屬糾紛,重大償債風險,重

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有事項,不存在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等

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據此,發行人符合《證

券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2018

根據《審計報告》及發行人確認,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

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年度、

-3-2-16

7. 告

(二)

根據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

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證券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

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符合《註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

《註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

正文「二、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主體資

發行人的主體資格

所述,發行人

具備《註冊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所需的主

體資格

如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二、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主體資格

1)根據《審計報告》及發行人提供的資料,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註冊會計師出具標

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

2)根據《內控鑑證報告》、發行人提供的資料及本所律師的核查,發行

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

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且大信會計師已出具了無保留結論的《內控鑑證報告》,符

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

所述,發行人

具備《註冊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所需的主

體資格。

3)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資料及本所律師的核查,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

人員、財務、機構獨立,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

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發行人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符合《註冊管

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4)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資料及本所律師的核查,發行人主營業務、控制權、

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

發行人的規範運作

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

心技術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

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清晰,最

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不存在

導致控制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糾紛,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

項之規定。

1-3-2-17

(告

5)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資料及本所律師的核查,發行人不存在主要資產、

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屬糾紛,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

有事項,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

項,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資料及本所律師的核查,發行人不存在主要資產、

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屬糾紛,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

有事項,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

項,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

6)根據發行人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及本所律師的核查,

發行人主要從事變頻器、伺服系統與運動控制器等工業自動化控制產品的研發、

生產和銷售業務。發行人主營業務穩定,其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7)根據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分別作出的確認和相關政府主

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並經本所律師查閱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的《市場禁入決

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及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監管與處分記錄以及司法

機關披露的裁判文書等公開信息及通過網際網路檢索公眾信息,最

6

年內,發行

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

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

違法行為,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8)根據發行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公安機

關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上述人士出具的聲明,本所律師查閱中國證監

會網站披露的《市場禁入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及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

的監管與處分記錄等公眾信息及通過網際網路進行檢索,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

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最

根據發行人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及本所律師的核查,

發行人主要從事變頻器、伺服系統與運動控制器等工業自動化控制產品的研發、

生產和銷售業務。發行人主營業務穩定,其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

情形,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

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符合《股票上市規則》《審核規則》規定的條件

1)本次發行上市完成後,發行人股本總額不少

萬元,公開發行

的股份達到發行人股份總數

根據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分別作出的確認和相關政府主

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並經本所律師查閱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的《市場禁入決

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及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監管與處分記錄以及司法

機關披露的裁判文書等公開信息及通過網際網路檢索公眾信息,最近

以上,符合《股票上市規則》

年內,發行

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

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

違法行為,符合《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條第(一)

項、第(二)項、第(三)項及《審核規則》第十八條之規定。

2)根據《市值分析報告》,發行人的預計市值不低

8

億元;根據《審

-3-2-18

計報告》、《非經常性損益審核報告》並經發行人書面確認,發行人告

年度

2019

、《非經常性損益審核報告》並經發行人書面確認,發行

1,051.05

年度

5,755.38

年度的淨利潤(以合併報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

利潤孰低者為準)分別為

5,000

萬元

2.1.1

萬元,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

2.1.2

萬元,符合《審核規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和《股票上市

規則》第

條第(四)項、

條第(一)項規定的市值及財務指標之規

定。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符合《證券法》、《公

司法》、《註冊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審核規則》等法律、法規和

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各項實質性條件。

四、發行人的設立

發行人的設立

其前身偉創有限以整體變更方式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具體過程如下

發行人年

設立月

經核查,發行人系由其前身偉創有限以整體變更方式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具體過程如下:

日,瑞華會計師出具瑞華專審字[2019]48470001號《審計報

告》,經其審驗,截

2019年

6月

5

日,偉創有限淨資產

[2019]48470001

元。

2019年

4月

30

日,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國眾聯評

報字

224,022,372.67)

-0638號《資產評估報告》,經評估,截

年年

月月

日,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出具國眾聯評

報字(日,

偉創有限的淨資產評估值

)第

萬元

號《資產評估報告》,經評估,截至年

年月

日,偉創有限股東一致作出決定,同意偉創有限整體變更為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日,

偉創有限的淨資產評估值為年

萬元。月

2019

日為基準日,將偉創有限經審計帳面淨資

6

元折合股

6

萬股,每股面值

2019

元,超出折股部分

的淨資

4

元計入股份公司的資本公積

30年

224,022,372.67月

13,500

日,偉創有限全體股東共同籤署了《發起人協議》

1.00年

89,022,372.67月

日,瑞華會計師出具瑞華驗

號《驗資報告》,

經其審驗,截

月年

日,偉創有限全體股東共同籤署了《發起人協議》。月

2019

日,偉創電氣(籌)已收到全體發起人以其擁有

的偉創有限經審計後的淨資產繳納的註冊資

6

元,淨資產餘額

-3-2-19

89,022,372.67告

2019

元計入資本公積

6年

28月

日,偉創電氣(籌)召開職工代表大會並作出決議,同意選

舉呂敏為偉創電氣(籌)職工代表監事

年年

月月

日,偉創電氣(籌)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於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的議案》、《關於

日,偉創電氣(籌)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於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的議案》、《關於

蘇州

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

蘇州

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的議案》、《關於

的議案》、《關於蘇州偉創電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費用>的議案》、《關於制

蘇州偉創電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費用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議案》、《關於制

的議案》、《關於制定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

則>的議案》《關於授權董事會辦理與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有關的一切事宜

的議案》等相關議案,並選舉產生了偉創電氣第一屆董事會和第一屆監事會。同

日,偉創電氣全體發起人籤署了《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年

的議案》、《關於制定月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

日,偉創電氣取得蘇州市行政審批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

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6079946869P)。

>

設立時,其股本結構如下:

的議案》《關於授權董事會辦理與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有關的一切事宜

的議案》等相關議案,並選舉產生了偉創電氣第一屆董事會和第一屆監事會。同

日,偉創電氣全體發起人籤署了《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萬股)

年(

月)

日,偉創電氣取得蘇州市行政審批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

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6079946869P

發行人設立時,其股本結構如下:

序號誠

股東名稱 持股數額(萬股) 誠

%)

深圳

.00

偉創

00

20

日,大信會計師出具大信驗字[2020]

金昊誠

-00005號《蘇州偉

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專項覆核報告》,經覆核,截

500.00年

3.7037月

3

日,偉創有限淨資產

元,與偉創有限股改經審計淨資產差

元,由於經覆核後淨資產大於股改時股本

元,該

調整事項不影響股改時註冊資本充實情況,經覆核的淨資產與股改時折股淨資產

的差異需調減帳面資本公

100.0000

年月

日,偉創電氣召

日,大信會計師出具大信驗字

年年度股東大會並作出決議,審議

通過《關於追溯調整公司整體變更時淨資產的議案》,同意將偉創有限截

5-00005-3-2-20

年告

日經審計的淨資產最終調整為月

元,將調整後的淨資產日經審計的淨資產最終調整

元折合股份

46元,將調整後的淨資

萬股,每股面值為元折合股份

元,超出折股部分的淨

資產

萬股,每股面值

元計入股份公司的資本公積。

元,超出折股部分的淨

資產

(二)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設立的程序、條件、方式及發起人資格均符

元計入股份公司的資本公積。

合當時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已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合當時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已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

其設立行為合法有效。

其設立行為合法有效。

三)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設立時,各發起人以其在偉創有限的權益作

為出資,以經審計的淨資產值為依據確定股份公司股本,設立過程中履行了資產

審計、評估、驗資手續,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設立時已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發行人設立的程序、條件、方式及發起人資格均符合當時的

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發行人《發起人協議》的籤訂和內容符合

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會引致發行人設立行為存在潛在糾紛;發行

人設立過程中有關審計、評估、驗資等事項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當時法律、法

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發行人第一次股東大會的程序及所議事項符合法律、法

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三)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設立時,各發起人以其在

偉創有限

一)業務獨

益作

根據發行人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發行人的經營範

圍為:研發、生產、銷售: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

配電開關控制設備、工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機電設備、機械設

備、電子產品、金屬製品;智能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

股本,設立過程中履行了資產

自營

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性文件的規定。

經相關部門批准

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2-21

2. 告

九、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根據發行人的確認並如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九、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部分所述,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

競爭或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已承諾不從事與

公司相競爭的業務。

部分所述,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

競爭或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已承諾不從事與

公司相競爭的業務。

,發行人的業務獨立。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業務獨立。立

(二)資產獨立

發行人系以偉創有限整體變更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以

其在偉創有限擁有的權益所對應的淨資產作為出資投入發行人,該等出資已經會

計師事務所審驗,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

1.

根據發行人的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書、商標

註冊證書、專利證書、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證書、域名證書、主要設備的購買合同

及付款憑證等有關資料,發行人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

和配套設施,前述資產產權清晰,獨立於發行人的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發行人與

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產權屬關係的界定明確,不存在糾紛。

發行人系以偉創有限整體變更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以

其在偉創有限擁有的權益所對應的淨資產作為出資投入發行人,該等出資已經會

計師事務所審驗,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

,發行人的資產完整、獨立。

根據發行人的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書、商標

註冊證書、專利證書、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證書、域名證書、主要設備的購買合同

及付款憑證等有關資料,發行人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

和配套設施,前述資產產權清晰,獨立於發行人的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發行人與

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產權屬關係的界定明確,不存在糾紛。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規定的程序選舉、更換、聘任或解聘,不存在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超越董事會

和股東大會幹預公司上述人事任免決定的情況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資產完整、獨立。

根據發行人及相關人員提供的書面說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的總

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未在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的財務人員未在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三)人員獨立

發行人具有獨立的經營管理人員、生產人員和銷售人員

1.

發行人已經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員工籤訂

勞動合同,獨立為員工發放工資。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規定的程序選舉、更換、聘任或解聘,不存在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超越董事會

和股東大會幹預公司上述人事任免決定的情況。

-3-2-22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人員獨立。告

(四)財務獨立

,發行人的人員獨立

發行人設有獨立的財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配備了專職財務人員,建

立了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範的財務會計制度。立

2.

. 發行人設有獨立的財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配備了專職財務人員,建

立了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範的財務會計制度

發行人開具了獨立的銀行帳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業共用一個銀行帳戶的情況

根據相關主體出具的書面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財務人員全部

為專職,未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職務。

根據相關主體出具的書面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財務人員全部

為專職,未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職務。

4. 根據《審計報告》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獨立進行納稅申報和履行

稅款繳納義務。

根據《審計報告》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獨立進行納稅申報和履行

稅款繳納義務。

,發行人的財務獨立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財務獨立。

機構獨

(五)

發行人設置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等組織管理機構。董

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並聘請了

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的《公司章

程》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等各自的權利、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

發行人的上述機構按照《公司章程》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規定,獨立決策

和運作,發行人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業之間不存在機構混同、合署辦公的情形。

1.

,發行人的機構獨立。

發行人設置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等組織管理機構。董

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並聘請了

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的《公司章

程》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等各自的權利、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

發行人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市場獨立經營的能

2. 發行人的上述機構按照《公司章程》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規定,獨立決策

和運作,發行人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業之間不存在機構混同、合署辦公的情形。

他與主營業務相關的重大合同,發行人已經建立了獨立的供應、生產和銷售系統,

系統運營均由自有的部門完成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機構獨立。

發行人擁有自主經營所需的獨立完整的經營資產,並建立了自主經營所

必須的管理機構和經營體系,具有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的能力。

-3-2-23

3. 告

3

年連續實現盈利,

經營狀況良好;發行人的收入和利潤主要來源於自身經營,不依賴於股東及其關

聯方。

根據《審計報告》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最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年連續實現盈利,

經營狀況良好;發行人的收入和利潤主要來源於自身經營,不依賴於股東及其關

聯方。

,發行人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七)其他

其他

發行人的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在其他方面亦不存在影響

其獨立性的嚴重缺陷。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業務、資產、人員、機構、財務獨立於控股

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發行人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市場

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不存在同業

競爭,也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根據發行人的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在其他方面亦不存在影響

其獨立性的嚴重缺陷。

、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六、發起人月

股東

日,發行人由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共

名發起人,分別為深圳偉創、金致誠及金昊誠

2019

司;金致誠及金昊誠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合夥企業;上述發

起人均依法存續,具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擔任發起人的資格

7

上述發起人中的半數以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發起人人數、住所、出資

比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5

發行人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偉創有限全體股東用以投資的相關

權益資產產權關係清晰,出資明確,將上述資產投入發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礙。

日,發行人由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共有

3

據公司提供的工商註冊登記資料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

出具之日,公司現有股東情況如下:

名發起人,分別為深圳偉創、金致誠及金昊誠。

-3-2-24

1.告

深圳偉創持有發行人

.

125,000,000深圳偉創持有發行人

92.5926%股股份,佔發行人股本總額的

深圳偉創目前持有深圳市市監局於目前持有深圳市市監局於

年年

月月

日核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

碼為

日核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

碼為

的《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的《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

年年

月月

日,住所

為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頭社區塘頭

日,住所

為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頭社區塘頭

號路領亞工業園號路領亞工業園

號廠房三層號廠房三層

,法

定代表人為胡智勇,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

,法

定代表人為胡智勇,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萬元) (%)

出資額(萬元)勇

出資比例(%

2

胡智勇

60

2

2,476.60 鵬

20

2

2 鄧雄勳

540.0

602

10.81琴

0

3

2

駱鵬 浪

00

2

10.812林

4 宋奇勳

1

540.6成

10.813

2

莫竹琴

3

540.60明

10.81257

6 金

128.157

0 兵

2

57

7 邱林紅

49.05.00

00

0.98計

,000.00

8

00

廖志成

深圳偉創出具的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深圳偉創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

向投資者募集資金的情形,其資產也未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不屬於《中華

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

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無需按照

相關規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或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程序。

-3-2-25

深圳偉創的歷史沿革如下:告

2005:

72005年

月,深圳偉創設

年年

月月

日,深圳偉創全體股東共同籤署《深圳市偉創電氣有限公司

章程》,註冊資本

日,深圳偉創全體股東共同籤署《深圳市偉創電氣有限公司

章程》,註冊資本

萬元,於深圳偉創註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分期繳足,首期

出資額於註冊登記前繳付,並且不低於註冊資本的

萬元,於深圳偉創註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分期繳足,首期

出資額於註冊登記前繳付,並且不低於註冊資本的

。。

2005年

6月

24日,深圳誠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驗資報告》(深

誠華所驗字[2005]0177號),經其審驗,截至

[2005]0177年

2005月

6日止,深圳偉創(籌)

已收到全體股東繳納的首期投資款合計五十萬元,均以貨幣出資

24年

年日,深圳偉創取得深圳市工商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為遲瑋,住所為深圳市南山區龍井高

發科技工業園四號廠房二

日,深圳偉創取得深圳市工商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註冊號:

座,註冊資本

),法定代表人為遲瑋,住所為深圳市南山區龍井高

發科技工業園四號廠房二樓萬元(實收資本:50萬元),

經營範圍為變頻調速器的組裝、銷售,其他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

專控、專賣商品)。

A

座,註冊資本為100萬元(實收資本:50萬元),

經營範圍為變頻調速器的組裝、銷售,其他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

專控、專賣商品)。)

深圳偉創設立時的股權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 認繳出資額(萬元) 琴

出資比例(%)

1 雄

55.00 27.50 勳

2 莫竹琴計

15.00 7.500

2007

月,第一次股權轉讓和實收資本增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遲瑋將其持有深

圳偉

的股權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駱鵬;同意鄧雄將其持有深圳偉

的股權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駱鵬;同意宋奇勳將其持有深圳偉

的股權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駱鵬;同意莫竹琴將其持有深圳偉

的股權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駱鵬,將其持有深圳偉

的股權

0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唐

淑彥。

-3-2-26

2007告

4

月年

日,上述轉讓方與受讓方分別就股權轉讓事宜籤訂《股權轉

讓協議書》,並於月

日,上述轉讓方與受讓方分別就股權轉讓事宜籤訂《股權轉

讓協議書》,並於

月年

日由深圳市南山區公證處出具(月

)深南華

內經字第

日由深圳市南山區公證處出具

號《公證書》予以公證。

)深南華

內經字第

2007

號《公證書》予以公證

4年

20月

50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實繳第二期註冊

資本

萬元

年年

月月

日,深圳新洲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深新洲內驗

日,深圳新洲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深新洲內驗

字[2007]第

第號),經其審驗,截至

號),經其審驗,截至年

年月

月日止,深圳偉創已收到股

東繳納的第二期註冊資本五十萬元,均以貨幣出資。累計實收資本

日止,深圳偉創已收到股

東繳納的第二期註冊資本五十萬元,均以貨幣出資。累計實收資本為萬元。

萬元。年

2007月

4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完成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28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本次變更完成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股東姓瑋

認繳出資額(萬元) 實繳出資額(萬元) 彥

1 遲瑋 雄

54.00 54.00

唐淑彥 14.00 鵬

14.00

3計

鄧雄 14.00

2010

月,第一次增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將註冊資本

萬元增加

萬元,新增註冊資

萬元由全體股東按照原持股比例認繳

日,深圳泓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出具深泓信會

驗字[2010]149號《驗資報告》,經審驗,截

日止,深圳偉創

已收到全體股東繳納的新增註冊資

萬元,均以貨幣出資。變更後的累計注

冊資本(實收資本)

萬元

2010月

7

日,深圳市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月,第一次增資

-3-2-27

序號告

股東姓名

認繳出資額(萬元) 實繳出資額(萬元) )

1瑋

遲瑋 270.00 270.00彥

54.0000

2 唐淑彥雄

70.00 70.00 勳

3 鄧雄 鵬

70.00 14.00計

4 宋奇勳

2013

月,第二次增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將註冊資本

萬元增加

萬元,新增註冊資

萬元由全體股東按照原持股比例認

4.00於

合計年

500.00月

500.00

日前繳足

100.00年

④月

日,深圳市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7

次變更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月,第二次增資

2013年6)

20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將註冊資本由瑋

萬元增加至3,000萬元,新增註冊資本2,500萬元由全體股東按照原持股比例認

繳,於彥

年7月1日前繳足。雄

2013年7月2勳

本次變更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鵬

認繳出資額(萬元) 實繳出資額(萬元)計

出資比例(%)

1

2014

月,第三次增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將註冊資本

00

萬元增加

萬元,新增註冊資

萬元由全體股東按照原持股比例認

70.00於

14.00年

3月

鄧雄

日前繳足

420.00年

70.00月

14.00

日,深圳市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4-3-2-28

序號告

股東姓名

認繳出資額(萬元) 實繳出資額(萬元) )

1瑋

遲瑋,700.00 2,700.00彥

270.00 54.00

2雄

唐淑彥 700.00 70.00勳

14.00

3 鄧雄鵬

700.0000

70.00 計

4

宋奇勳

2016

700.00

月,第二次股權轉

70.00年

14.00月

5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下述股權轉讓事

駱鵬 200.

比例

20.00

資額(萬元)

(萬元)

4.00(萬元)

合計勇

5,000.00

0

500.00 100.00鵬

⑥20160

年4月,第二次股權轉讓琴

2016年

0

3月

6

10鵬

轉讓方

0

受讓方

轉讓股權

%)

對應認繳出

資額(萬元)明

對應實繳出資額

(萬元)

轉讓價格

(萬元)兵

遲瑋

胡智勇 48.418紅

2,420.90 242.09 242.09浪

駱鵬

0

5.582 279.1林

27.910

27.91

莫竹琴 10.812 成

0

5

54.06 54.06萍

駱鵬 1.230 61.5山

6.15 6.15

0.557 27.85 紅

2.785

田家明

述股權轉讓方與受讓方分別就股權轉讓事項籤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並

0.557-3-2-29

於告

月年

日由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出具《股權轉讓見證

書》(月

)予以見證。

日由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出具《股權轉讓見證

書》(QHJZ20160329024218)予以見證。

2016年

4月

8日,深圳市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本次變更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日,深圳市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本次變更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姓名)

認繳出資額(萬元) 勇

出資比例(%)

0

胡智勇 2,420.90 鵬

0

48.418

2 勳

0

540.60 54.06琴

10.8120

3 駱鵬浪

540.60

0 54.06 林

4 宋奇勳 成

0 54.06.753

10.812萍

5 莫竹琴 540.6山

54.06 10.812

左洪浪 128.10金

12.81 2.562

7兵

邱林 49.05 4.905飛

0.981

8 廖志成紅

37.65 3.765 計

.753

00

900

2016

月,實收資本增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以下決議

同意深圳偉創各股東出資方式由貨幣出資變更為由貨幣或股權出資,變

更後的各股東出資方式如下:

27.85 2.785

出資額

(萬元)

(%)

0.557

出資方式(萬元)

11

-3-2-30

1告

胡智勇

2,420.90勇

48.418 2,001.557 419.343

鄧雄 540.6 10.812鵬

446.958 93.642

3 勳

540.6 10.812 446.958琴

93.642

4 宋奇勳 浪

10.812 446.958 93.642林

5 莫竹琴 540.6 成

446.958 93.642

6萍

左洪浪 128.1 2.562 山

22.189

7 邱林明

49.05 0.981 40.554 金

8 廖志成 37.65兵

0.753 31.128 6.522

黃方萍 37.65 0.753紅

31.128 6.5220

0

10計

原雷山

0

27.850

0

0.557

同意將深圳偉創實收資本

23.026

萬元變更

4.824

萬元,增加的實收

11

萬元以股權方式出資。

述擬用於出資的股權已經深圳市永信瑞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永

信評報字[2016]

號《深圳市偉創電氣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收購所涉及的蘇

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評估,在

評估基準

日的評估值

萬元。股權出資明細如下:

12

陳金

有限

的認繳出資

額(萬元)

有限

的實繳出資

額(萬元)

27.85

限的出資

比例

0.557)

股權

評估值

(萬元)

23.026

股權出資

金額(萬元

4.824

,841.80

唐紅兵 27.85 0.557 雄

,081.20

4.824

14 賈飛 鵬

,081.20

0.557

812

23.026.958

4.824

,081.20

張江紅 25.00

0.500-3-2-31

5告

莫竹琴

1琴

081.20,081.20 432.48 10.812 446.958浪

446.958

6 左洪浪 256.20林

102.48 2.562 105.911 105.911成

7 邱林 98.10 39.24萍

0.981 40.554

8

40.5548

8山

廖志成 75.30 30.12 0.753明

31.128 31.128

9 黃方萍金

75.30 30.12 0.753 31.12兵

31.128

10 原雷山飛

55.70 22.28 0.557 23.026紅

23.026

.00

11

0

田家明

0

22.280

00

0.5570

0

23.026

同意各股東以其合計持有偉創有

23.026

的股權向深圳偉創出資後,偉創

有限成為深圳偉創的全資子公司

12年

陳金月

55.70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6】48470003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22.28年

0.557月

23.026

日止,深圳偉創已收到各股東

繳納的新增實收資本合

23.026

萬元,均以股權出資。深圳偉創累計實收資本

13

萬元。

唐紅兵 55.70

(萬元)

22.28

比例(%

0.557 勇

23.026

14 雄

0

55.70 22.28 鵬

0

23.026 23.026

0

張江紅 50.00 琴

.000

0.500 20.67浪

0

20.670

合計林

10,000.00 4,000.00 成

00

4,133.91-3-2-32

9告

黃方萍

37.65萍

34.893 0.753

10山

原雷山7.85 27.85 明

0.557

11 金

27.85 25.811 兵

12 陳金 飛

25.811 0.557

唐紅兵

0

27.85計

25.811

0

0.5570

2016

月,第三次股權轉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股東原雷山將

其持有深圳偉

的股權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胡智勇,同意股東賈飛

將其持有深圳偉

的股權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胡智勇

0年

0.500月

合計

日,上述轉讓方與受讓方分別就股權轉讓事項籤訂了《股

權轉讓協議》,並由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公證處分別出具

5,000.00)深寶證字

4,633.91

號及(2016)深寶證字

《公證書》予以公證

0年

⑧月

日,深圳市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10

月,第三次股權轉讓

2016年10(

10)

0.557%的股權以勇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胡智勇,同意股東賈飛

將其持有深圳偉創0.557%

,295.2683

的股權以93.66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胡智勇。雄

20160

年10月25鵬

20160

)深寶證字第24740

號及(2016勳

247410

《公證書》予以公證。

2016年琴

0

31日,深圳市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本次變更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為:浪

序號

0

股東姓名 認繳出資額(萬元)林

實繳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成

1 胡智勇 2,476.60萍

2,295.2683

-3-2-33

10告

田家明

27.85明

25.811 0.557

11金

陳金 27.85 兵

0.557

12 紅

.00

27.850

25.811計

0.557

0

1300

2016

月,實收資本增

.00,000萬

23.17年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將實收資本

萬元增加

萬元,新增實收資

0

萬元由全體股東按持股比

例繳納

100.0年

0月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6】48470004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年年

月,實收資本增至月

萬元

日止,深圳偉創已收到各股東

繳納的新增實收資

2016

萬元,均以貨幣出資。深圳偉創累計實收資本

11

萬元。

如下:

1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將實收資本由

4,633.91萬元增加至5,000(

366.09)

2016勇

11月9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6雄

484700040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至

0

2016年11鵬

70

日止,深圳偉創已收到各股東

繳納的新增實收資本

0

366.09萬元,均以貨幣出資。深圳偉創累計實收資本為5,000

0

本次變更後,深圳偉創的股權結構如下:

0

序號 琴

0

認繳出資額(萬元)

0

實繳出資額(萬元) 浪

%

0

0

1 林

2,476.60 2,476.60 成

2 鄧雄 萍

0 540.60 明

3 駱鵬 金

0 540.60 兵

4 宋奇勳 紅

0.00

.00

540.6

0-3-2-34

合計合計5,000.00 5,000.00 100.000

.

5,000.00

,000股股份,佔發行人股本總額

0

0

目前持有蘇州市吳中區行政審批局

2.年

5,000,000

日核發的統一

社會信用代碼

3.7037%

的《營業執照》,成立日期

7

2019月

12

日,經營場所為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郭巷街道淞葭

30號

91320500MA1NBYJP8G

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為胡智勇,企業類型為有限合夥企業,經營範圍為創業投資、企

業管理、工控行業投資。(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2017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

營活動);合夥期限

17

22月

1000

366

,2月

2017日。

,並經本所律師核查,金致誠為發行人的員工持股平

臺,其合伙人均系發行人的員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金致誠的合夥

人及出資情況如下:

1月22日至2066(

12)

31日。

序號 合伙人姓名 人

出資額(元) 出資比例(%人

1 胡智勇 人

1,464,755.00 13.55

張祚維 有限合伙人 人

200.00

9.00

3 人

有限合伙人 864,800.00 人

4 胡佑旺 人

432,400.00 4.00

張磊 有限合伙人 人

3.00

6 人

有限合伙人 216,200.00人

2.00

7 高慧斌人

有限合伙人 216,200.00 2.00人

8

許紅軍

-3-2-35

16告

鄒先俊

有限合伙人 人

0.75

17 人

有限合伙人 216,200.00 人

18 唐鋒 人

324,300.00 3.00

葉振華 有限合伙人 人

2.00

20 人

有限合伙人 216,200.00 人

21 陳甫 人

216,200.00 2.00

小東

章健 有限合伙人 人

2.00

23 人

有限合伙人 162,150.00 人

24 唐新紅 人

162,150.00 1.50

朱小東 人

人 162,150.00 1.50人

26 李林軍 有限合伙人人

162,150.00 1.50

27人

王磊

00

有限合伙人 162,150.00人

1.50

28 何潔人

有限合伙人 108,100.00 1.00人

29 胡秀文 有限合伙人人

108,100.00 1.00

30人

閆聖坤 有限合伙人 118,910.00人

1.10

31 何勁賢人

有限合伙人 75,670.00 0.70人

32 衛才博 有限合伙人人

75,670.00 0.70

33人

楊賓 有限合伙人 108,100.00人

1.00

34-3-2-36

46告

陳曉輝

有限合伙人 人

0.60

47 人

有限合伙人 64,860.00 人

48 陳琪 人

64,860.00 0.60

祁順 計

64,860.00

資者募集資金的情形,其資產也未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不屬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

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無需按照相關

規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或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程序

50

股股份,佔發行人股本總額

64,860.00

行政審批局

0.60年

合計月

10,810,000.00

日核發的統一

社會信用代碼

100.00

的《營業執照》,成立日期

根據金致誠出具的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金致誠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投

資者募集資金的情形,其資產也未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不屬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

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無需按照相關

規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或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程序。年

3.月

日,經營場所為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郭巷街道淞葭

5,000,000號

3.7037%

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為胡智勇,企業類型為有限合夥企業,經營範圍為創業投資、企

業管理、工控行業投資。(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

營活動);合夥期限

2019年

12月

31

91320500MA1NBFKQ02年

2017月

1

日。

臺,其合伙人均系發行人的員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金昊誠的合夥

人及出資情況如下:

19日,經營場所為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號3(

,)

2017年1人

19.00

日至2066年

12人

31日。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資料,並經本所律師核查,金昊誠為發行人的員工持股平

臺,其合伙人均系發行人的員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金昊誠的合夥

人及出資情況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類型 人

出資比例(

%

-3-2-37

5告

劉澤福

有限合伙人人

540,500.00 5.00

6人

彭紅衛 有限合伙人 270,250.00人

2.50

7 胡燈花人

有限合伙人 108,100.00 1.00人

8 於勇 人

00.00

108,100.00 1.00

宣汜

邱燕文 有限合伙人 人

1.00

10 人

有限合伙人 108,100.00人

1.00

11 人

宣汜 有限合伙人 216,200.00人

2.00

12 唐海風人

有限合伙人 216,200.00 2.00人

13 羅俊傑 有限合伙人人

162,150.00 1.50

08,100.00

張兵 有限合伙人 人

1.00

15 人

有限合伙人 108,100.00 人

16 李超 人

162,150.00 1.50人

17 黃浩 有限合伙人人

81,075.00 0.75

18人

龍亮 有限合伙人 108,100.00人

1.00

19 李輝

限合夥

有限合伙人 162,150.00 人

20 凡佳慧 人

108,100.00 1.00人

21 劉維金 有限合伙人人

108,100.00 1.00

22人

溫歆豐

有限合伙人

-3-2-38

35告

張力恆

有限合伙人 人

0.80

36 人

有限合伙人 86,480.00 人

37 張國興 人

64,860.00 0.60

合夥

梁甫榮 有限合伙人 人

0.60

39 人

有限合伙人 64,860.00人

0.60

40 張鋒人

有限合伙人 64,860.00 0.60人

41 程鋒 有限合伙人人

64,860.00 0.60

42人

林首文 有限合伙人 64,860.00人

0.60

43 田永強人

有限合伙人

70

64,860.00 0.60人

44 江仕榮計

有限合伙人

75,670.00

金昊誠出具的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金昊誠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投

資者募集資金的情形,其資產也未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不屬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

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無需按照相關

規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或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程序。

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

的股權結構及股東未發生變化。

0.70,發行人現有股東均具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擔任發

行人股東的資格。

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45

深圳偉創持有發行

劉發平

2,500萬股股份,佔

發行人股本總額

有限合伙人

,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

-3-2-39

胡智勇通過深圳偉創間接持有發行人告

的股份,通過金致誠間接持

有發行人

0.5019%人

0.5393%

8630%的股份,通過金致誠間接持

有發行人

46.9042%

.5019%的股份,通過金昊誠間接持有發行

%的股份,合計間

接持有發行人的股份比例

.9042%;同時胡智勇擔任發行人的董事長兼總經

理,並擔任金致誠及金昊誠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對發行人的發展和決策有重大影

響,因此胡智勇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四

發行人近兩年內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股東間的關聯關係)股東間的關聯關係

在以下關聯關係: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資料、出具的聲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股東之間存

在以下關聯關係:

胡智勇同時擔任金致誠和金昊誠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深圳偉創的控股股東胡智勇同時擔任金致誠和金昊誠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各發起人均具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

定擔任發起人的資格,發起人人數、住所、出資比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

性文件的規定,發行人的發起

除上述情形外,發行人股東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股東的投資行為合法、有效。發起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的各發起人均具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

定擔任發起人的資格,發起人人數、住所、出資比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

性文件的規定,發行人的發起人股東已投

入發行人的資產的產權關係清晰,出資明確,投資行為不存在法律障礙。發行人

的實際控制人近兩年未發生變化。

/

股東的投資行為合法、有效。發起人

偉創有限的設立及歷次股權變

股東已投

入發行人的資產的產權關係清晰,出資明確,投資行為不存在法律障礙。發行人

的實際控制人近兩年未發生變化。年

月,偉創有限設

偉創有限月

及歷次股權變動

日,偉創有限向蘇州市吳中工商局遞交了《公司設立登記申

請書》,申請設立偉創有限

1. 2013年

10月

日,偉創有限全體股東共同籤署《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

限公司章程》,註冊資本

萬元,首期出資比例

,出資時間

日,偉創有限向蘇州市吳中工商局遞交了《公司設立登記申

請書》,申請設立偉創有限。年

2013月

7

日;第二期出資比例

10,出資時間

10,000年

20%月

2013

日。

10年

15月

80%

日,蘇州蘇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蘇誠驗字[2013]

,出資時間為

-3-2-40

第告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至

年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至

月年

日止,偉創有限(籌)

已收到陳金等月

名自然人繳納的首期註冊資本(實收資本)合計

日止,偉創有限(籌)

已收到陳金等

萬元,

均為貨幣出資。

名自然人繳納的首期註冊資本(實收資本)合

2013

萬元,

均為貨幣出資

10年

17月

320506000362096

日,偉創有限取得蘇州市吳中工商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

業執照》(註冊號:320506000362096),法定代表人為胡智勇,住所為蘇州市

吳中區郭巷街道吳淞江大道

111號一幢,註冊資本為

10,000萬元,實收資本為

2,000萬元,公司類型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經營範圍為研發、生產、銷

售: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工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智能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

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萬元,公司類型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經營範圍為研發、生產、銷

售: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工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智能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

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設立時的股權結構如下:

偉創有限設立時的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

實繳出資額(萬元)勇

出資比例(

,831.80

%)

18

1雄

胡智勇

,081.20

4812

,831.80鵬

966.36,081.20

6.24

48.32

18

,081.20

鄧雄

2

1,琴

,081.20

216.24

2

10.81浪

3

2

駱鵬 林

,081.20

1

216.24成

10.812

3

4 萍

1,3

081.20 山

10.81257

5明

莫竹琴 157

,081.20金

216.2470

10.81557

2

左洪浪

557

256.20 飛

2.562557

7紅

邱林 108.10500

1.08100

-3-2-41

2. 2015告

7

月,第一次股權轉讓、實收資本增至. 2015年

萬元月,第一次股權轉讓、實收資本增至

2015

4年

1月

0.1%

日,邱林與胡智勇籤署《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邱林將其

持有偉創有限

10的股權(對應認繳出資額

0萬元,實繳出資額

0元)以

的價格轉讓給胡智勇

年年

月月

日,偉創有限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邱林將日,偉創有限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邱林將

萬元

出資額轉讓給胡智勇。

萬元

出資額轉讓給胡智勇。

2015年

7月

17日,蘇州市吳中工商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年月

月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48470003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年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至月

年日止,偉創有限已收到股東繳

納的第二期實收註冊資

萬元,各股東均以貨幣出資。累計實收資

日止,偉創有限已收到股東繳

納的第二期實收註冊資本,000

萬元。

2,000

完成後,偉創有限的股權結構如下:

萬元,各股東均以貨幣出資。累計實收資本4,000

萬元。

本次變更完成後,偉創有限的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姓名 勇

實繳出資額(萬元)

936.72

出資比例(%雄

1 胡智勇 鵬

1,936.72 48.418勳

2 鄧雄 1,081.20琴

432.48 10.812

3浪

駱鵬 1,081.20 432.48林

10.812

4 宋奇勳成

1,081.20 432.48 10.812萍

5 莫竹琴 1,081.20山

432.48 10.81257

6明

左洪浪

70

256.20 102.48金

2.562

7 邱林兵

98.10 39.24 0.981飛

8 廖志成 75.30紅

30.12 0.753

-3-2-42

序號

認繳出資額(萬元) 實繳出資額(萬元) (

%))計

合計 10,000.00 00

4,000.00

. 2016

3. 2016月,第二次股權轉讓

9年

年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將公司類型由有限責任公

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同意重新制定並審

議通過《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章程》

月年

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將公司類型由有限責任公

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同意重新制定並審

議通過《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章程》。月

2016日,胡智勇等

85名自然人股東分別與深圳偉創籤署《股權

轉讓協議書》,具體情況如下:

30日,胡智勇等

15

例(%)

名自然人股東分別與深圳偉創籤署《股權

轉讓協議書》,具體情況如下:

額(萬元)

資額(萬元)

號(萬元)

轉讓方

受讓

18

股權轉讓比

例(%

57

) 勳

2

對應實繳出

資額(萬元)

轉讓價格

(萬元)

58

1琴

胡智勇

2

深圳

偉創

58

48.4雄

0.812

4,841.80 1,936.7258

2,001.5鵬

2

2 宋奇勳

58

10.81浪

2

1,081.20 432.481

446.9成

3

3 莫竹琴

28

10.81萍

3

432.48 446.928

58

57

鄧雄 126

0.812飛

1,081.2057

432.48

26

446.958林

51

駱鵬

4

10.812山

1,081.2057

432.482.28

26

446.958金

657

左洪浪

26

2.562兵

256.2057

102.48

26

105.911紅

70

廖志成

0

0.75年

日,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本次變更完成後,偉創有限的股權結構如下:

30.12-3-2-43

股東名稱

認繳出資額(萬元) 實繳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偉創

深圳偉創,000.00 10,000.00 計

100.00

合計00

10,000.00

. 2018

100.00

月,實收資本增至

年萬元

月,實收資本增至年

萬元月

2018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

9】48470004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7年

2018月

48470004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創

繳納的貨幣出

2018

萬元,累計實收資

8

萬元。

變更完成後,偉創有限的股權結構如下:

23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創

繳納的貨幣出資2,000萬元,累計實收資本6,000(

股東名稱

000.00

認繳出資額(萬元)計

實繳出資額(萬元)

0

出資比例(

%

. 2018

月,實收資本增

6,000.00 月

合計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8】48470005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10,000.00 年

100.00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創

繳納的貨幣出

月,實收資本增至

萬元,累計實收資

萬元

萬元

2018年

9月

10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8】48470007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2018年

48470005

2018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創

繳納的貨幣出

9

萬元,累計實收資

3

萬元。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創

繳納的貨幣出資

變更完成後,偉創有限的股權結構如下:

2,000

萬元,累計實收資本8,000萬元。

年)

月27創

2018】

,000.00

48470007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至計

年9,000.00

25. 2018

2,000

月,註冊資本增

10,000

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將註冊資本

股東名稱

-3-2-44

元增加至告

萬元,新增註冊資本

2,420至

1,500萬元,新增註冊資本

460

萬元由深圳偉創認

460,500萬元、金

致誠認繳

0萬元、金昊誠認

萬元

月年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月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9】48470002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至年

年月

月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

創繳納的貨幣出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

創繳納的貨幣出資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實收資本)萬元,資本

萬元,資本

公積萬元。累計實收資本

萬元。累計實收資本萬元。

萬元。年

2018月

12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9】48470003

號《驗資報告》,經其審驗,截

26年

2019月

48470003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深圳偉

創繳納的貨幣出

2018000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12

萬元,資本

20

萬元。累計實收資

3,000

萬元

750年

2,250月

11,500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2019】48470005

號《驗資報告》,截

年月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金昊誠、金致誠繳

納的貨幣出資合

日,瑞華會計師深圳分所出具瑞華深圳驗字【

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萬元,資本

號《驗資報告》,截至

萬元。累計實收資

萬元

月年

日,偉創有限已收到金昊誠、金致誠繳

納的貨幣出資合計月

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日,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920

變更完成後,偉創有限的股權結構如下:

萬元,資本

公積1,242萬元。累計實收資本

資額(萬元)

12,420萬元。

(%

2018年創

.00

26.00

日,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變更登記。

本次變更完成後,偉創有限的股權結構如下:誠

序號

.00

.00

股東名稱 認繳出資額(萬元)誠

實繳出資額(萬元)

.00

.00

出資比例(計

.00

.00

10

歷次增資、股

權轉讓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辦理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當時法律、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上述股權變動不存在委託

持股或信託持股的情形,不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

深圳偉創

二)偉創有限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具體情況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11,500.00

-3-2-45

「告

。四、發行人的設立」。

三)偉創電氣的股本演變

行人的股本結構未發生變動。

四)發行人股份不存在質押及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況

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各股東所持有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質押或其他權利

受到限制的情形。

偉創電氣

本所律師認為,偉創有

發行人依法設立,歷次增資合法、合規、

真實、有效,歷次股權轉讓合法、合規、真實、有效;發行人各股東所持有發行

人的股份不存在質押或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自偉創有限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

行人的股本結構未發生變動。

經營方式

發行人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資料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的經

營範圍

)發行人股份不存在質押及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況

研發、生產、銷售: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

備、配電開關控制設備、工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機電設備、機

械設備、電子產品、金屬製品;智能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

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

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發行人的說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主營業務為變頻器、伺服系統

與運動控制器等工業自動化控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經核查,本所律師認

為,發行人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說明、相關股東出具的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

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各股東所持有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質押或其他權利

受到限制的情形。

經營資質和許可

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

發行人及其境內子公司取得的與其生產經營相關的批准、備案登記或資質證書如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偉創有限

-3-2-46

下:告

1.

發行人於:

年發行人於

月年

日取得編號為月

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

案登記表》。

日取得編號

2.

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

案登記表》

2019發行人於

8年

1月

3205966720

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蘇州海關核發的《海關進

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海關編碼為

3202613095,檢驗檢疫備案號

,有效期為長期

發行人於發行人於

年7年

月2月

日取得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

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核發的證書編號為

日取得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

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核發的證書編號為

的《高

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的《高

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4. 發行人於

2019年

10月

28日取得蘇州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的《輻射安全許

可證》,證書編號為蘇環輻證

[E1485]485],種類和範圍為使用

Ⅲ類射線裝置,有效

期至

2024年

10月

27日。

. 誠薈創於

誠薈創於年

年月

月日取得編號為

日取得編號為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

案登記表》

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

案登記表》。

. 誠薈創

6. 年

2019月

1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蘇州海關核發的《中華

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海關註冊編碼

14,檢驗

檢疫備案號

3205969FEK,企業經營類別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有效期為長

期。

,檢驗

檢疫備案號為

,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經取得了從事經營範圍內業務所必需的

許可、批准和登記,有權在其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內開展相關業務和經營活動。

3202200501

三)發行人在中國大陸以外的經營

,企業經營類別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有效期為長

期。於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經取得了從事經營範圍內業務所必需的

許可、批准和登記,有權在其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內開展相關業務和經營活動。年

月設立偉創印度作為發行人在中國大

陸以外從事銷售業務的控股子公司。

的私人有限公司,已經獲得所有合法合規開展業務所必要的證書、批准及牌照,

發行人在中國年

2019

日,偉創印度未受到行政處罰,無任何針對偉創印度的未

決或待處理案件,偉創印度的運營完全合規。

-3-2-47

根據發行人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除偉創印度外,發行人未在中國大

陸以外從事經營活動,不存在於中國境外開設其他分支機構、子公司的情形。告

(四)

發行人

陸以外從事經營活動,不存在於中國境外開設其他分支機構、子公司的情形。

的發行人的分公司

分公司

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在中國境內設

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在中國境內設有

家分公司,即深圳分公司,

家分公司,即深圳分公司,於年

年月

月日經深圳市市監局核准設立。

28:

),公司類型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經營場所為

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頭社區塘

91440300MA5EGRH837

號路領亞工業園

1號廠房三層

1;負責

人為胡智勇。

號廠房三層

發行人及其前身經營範圍變更情

;負責

人為胡智勇。年

(五)月

及其前身經營範圍

日,偉創有限設立時經蘇州市吳中工商局核准的經營範圍

為「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研發、生產、銷售:電氣設備、電氣成

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工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智能

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

業務」

年月

日,經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核准,偉創有限的經營範圍變更

為「研發、生產、銷

日,偉創有限設立時經蘇州市吳中工商局核准的經營範圍

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工業

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機電設備、機械設備、電子產品;智能控制

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研發、生產、銷售:電氣設備、電氣成

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工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智能

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

業務年

。月

2018

日,經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核准,偉創有限的經營範圍變更

為「研發、生產、銷售: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工

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機電設備、機械設備、電子產品、金屬制

品;智能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

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5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9年

「月

:

日,經蘇州市行政審批局核准,發行人的經營範圍變更為「研

發、生產、銷售: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配電開關

電氣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光伏系統控制設備、工業

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機電設備、機械設備、電子產品;智能控制

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3-2-48

控制設備、工業自動化設備、工業

機器人

、電焊機、機電設備、機械設備、電子

產品、金屬製品;智能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

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

展經營活動)告

產品、金屬製品;智能控制軟體及系統集成的研發、設計、銷售;自營和代理各

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

展經營活動)」。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自設立以來主營業務未發生變更。發行人歷

次經營範圍的變更均已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

件的規定,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自設立以來主營業務未發生變更。發行人歷

次經營範圍的變更均已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

件的規定,合法有效。

六)發行人的主營業務突出

據《審計報告》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主營業務突出。

七)發行人的持續經營

)發行人的主營業務

營情況進行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不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

突出

發行人的關聯

料、以及發行人的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的關聯方如下:

1)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及持有發行

以上股份的法人股東

經對發行人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以及發行人實際生產經

營情況進行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不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人

5926%的股份,為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六、發起人、股東和實際控制

)。

(一)

2)單獨或合計持有發行

關聯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方人

1.

以上股份的自然

人股東為:胡智勇,間接持有發行

9042%的股份;鄧雄,間接持有發行

1)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及持有發行人

11%的股份;駱鵬,間接持有發行

以上股份的法人股東

11%的股份;宋奇勳,間接持有

發行

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深圳偉創持有發行人

11%的股份;莫竹琴,間接持有發行

的股份,為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11%的股份。

3)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六、發起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3-2-49

除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單位告

姓名

司以外的單位

在偉創電氣處所任

職務職務

兼職單位 兼職職務

胡智勇 董事長、總經理

深圳偉創 執行董事理

金致誠執

行事務合伙人金

昊誠 事

--

監、董事會秘

--駱

鵬董

事 --

公司

--

賀琬株

公司

副總經理、財務總

監、董事會秘書

峰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唐海燕

限公司

獨立董事

蘇州

天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術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中核蘇閥科技實業股份有限

西

藏珠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

蘇州倫華教育投資有限公司

4)發行人控股股東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

鄢志娟 獨立董事

南京貝倫思網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芳

獨立董事鍾

彥儒

5)發行人關聯自然人及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除發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重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獨立董事

-3-2-50

序號告

公司名稱

關聯關係

深圳偉創

實際控制人持股

實際控制人持股並擔任執行董

事的公

並擔任執行董

事的公司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企業

金致誠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企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企業

限公司

以上的股東駱鵬的姐

夫湯國富持

並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的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企業

炫隆電子技術服務部

以上的股東駱鵬的姐

夫湯國富開設的個體工商

限公司

海沛澤建築科技有

限公司

發行人董事、間接持股股

以上的股東駱鵬的姐

以上的股東莫竹琴的

兄長莫霞持

100%

並擔任執行董事的公

企業

限公司

5股

新市區鯉魚山南路新

以上的股東宋奇勳的姐姐宋

莉持

並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的公司

發行人董事、間接持股

6)發行人控股子公

以上的股東駱鵬的姐

誠薈創

發行人持有誠薈

富開設的個體工商戶

的股權,根據誠薈創的工商登記檔案等資料並經本

所律師核查,其具體情況如下

6年

上月

沛澤建築科技有

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審議通過《蘇州誠薈創貿易

限公司。

發行人董事、間接持年

5%月

兄長莫霞持股

日,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核准了本次設立登記

並擔任執行董事的公司

018

7月

宜春市

好兄弟

物流有

日,蘇州常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蘇常會驗字[2018]225號《驗

限公司至

發行人間接持股年

以上的股東宋奇勳的姐姐宋

60%

日,誠薈創已收到偉創有限繳納的

註冊資本(實收資本)10萬元,以貨幣出資。

誠薈創設立時的股權結構如下:

並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的公司

(萬元)

6(%

①限

誠薈創

發行人持有誠薈創計

的股權,根據誠薈創的工商登記檔案等資料並經本

所律師核查,其具體情況如下:

2018

自誠薈創設立之日起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誠薈創股權未發

生變動。

-3-2-51

②告

偉創印度

偉創印度

根據《偉創印度法律意見書》,偉創印度成立于于

年年

月月

日,授權注

冊資本為

日,授權注

冊資本為

印度盧比,其中發行人持股印度盧比,其中發行人持股

,誠薈創持股,誠薈創持股

,住所為

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邁德巴德市

,住所為

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邁德巴德市

路斯蒂維那也可工業園路斯蒂維那也可工業園

棟棟

樓樓

室,主

營業務為從事變頻逆變器、伺服驅動系統、人機界面、可編程控制器、

太陽能

變器和工業自動化系統的進出口、製造和銷售業務。報告期內,偉創印度不存在

任何未決或正在進行的清算申請程序,偉創印度的運營合規。

室,主

營業務為從事變頻逆變器、伺服驅動系統、人機界面、可編程控制器、

太陽能

變器和工業自動化系統的進出口、製造和銷售業務。報告期內,偉創印度不存在

任何未決或正在進行的清算申請程序,偉創印度的運營合規。

2019年

5月

21日,江蘇省商務廳出具境外投資證第

N3200201900298號《企

業境外投資證書》,批准偉創有限與誠薈創共同出資設立境外企業偉創印度,投

資總額為

46.156.15萬美元。

年月

月日,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蘇發改外〔2019〕38號《市

發改委關於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等在印度合資新建偉創電氣(印度)

私人有限公司(VEICHI ELECTRIC(INDIA)PRIVATE LIMITED)生產項目備案

的通知》,對偉創有限等在印度合資新建偉創印度生產項目予以備案

日,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蘇發改外〔年

〕月

號《市

發改委關於蘇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等在印度合資新建偉創電氣(印度)

私人有限公司(

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出具《業務登

記憑證》,偉創有限完成境外投資設立偉創印度的外匯登記手續。

VEICHI ELECTRIC(INDIA)PRIVATE LIMITED

》,偉創印度已經完成外國匯入匯款證書合規事

宜,並且通過了印度儲備銀行有關驗資的審批。

)生產項目備案

的通知》,對偉創有限等在印度合資新建偉創印度生產項目予以備案。

7)發行人參股公司

20198)其他關聯方

年7名

22

名稱

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出具《業務登

記憑證》,偉創有限完成境外投資設立偉創印度的外匯登記手續。系

根據《偉創印度法律意見書》,偉創印度已經完成外國匯入匯款證書合規事

宜,並且通過了印度儲備銀行有關驗資的審批。

(於

)發行人參股公司年

經發行人書面確認,發行人無參股企業。

月注

(8(有限合夥)

)其他關聯方

業,

序號年

關聯方姓名

月注

名稱

關聯關係

2016

1

月,胡智勇將其持

蘇州嘉爾勝貿易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賈剛,

曾為偉創電氣全資子公司,於年

月註銷

11-3-2-52

4告

協盛達

曾為實際實際控制人胡智勇控制的公司,發行人控

股股東深圳偉創的總經理任桂芳擔任執行董事

兼總經理,

發行人控

深圳偉創的總經理任桂芳擔任執行董事

月註銷

2019年

限公司

5

5

公司

王立元持

限公司

並擔任副總經理的公

發行人董事駱鵬的姐夫湯國富擔任總經理的公

司位

6

深圳市百年金誠機電設備有限

2017

月,胡智勇將其持

王立元

的股權轉讓給陳金鳳,

任桂芳將其持

33.33%

的股權轉讓給肖潤琴,

公司年

7

月注

江蘇益友天元律師事務所

市偉信電氣有限公司

發行人獨立董事唐海燕擔任合伙人、主任的單

月注

曾為實際控制人胡智勇控制的公司,2017

監事並持

5

的公司,

80%年

任桂芳將其持有

月注

的股權轉讓給肖潤琴,於

2019

重於形式原則認定蘇州尹帆為發行人的關聯

方,

4年

月注

深圳於

,於

年年

月註銷

月擔任發行人監

10 於

監事

49%年

公司

月擔任發行人監事

,於

交易

2017

合同、發行人存檔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資料及

《審計報告》,發行人在報告期內發生的關聯交易情況如下

9.

月註銷

1)採購商品、接受勞務

單位:元

11 容

重於形式原則認定蘇州尹帆為發行人的關聯

2019

年9機

洪浪 於

、機箱

及其

年8月至

20192)出售商品、提供勞務

6-3-2-53

關聯方告

關聯交易內容

2019容

年年

2017年17

氣有限公司

年品

深圳市偉信電

氣有限公司

0,273,586.78 變頻器產品 771,637.93料

10,273,586.7813,978,271.29

協盛達

、維修

5,512.82

58,498.31

技術有限公司

150.86

3)關聯租賃

131,022.25

租賃房屋情況如下:

新疆炫隆電氣

技術有限公司

變頻器產品 額

年度

--- 299,629.07

)關聯租賃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租賃房屋情況如下:

出租方

年度

承租方 房

金額

年度

2019年度房

偉創電氣

4)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金昊誠

萬元

偉創電氣

金致誠

年度

員薪

29

21,798.17

2018.65

年度

.

偉創電氣

1)關聯方資產轉讓

單位:萬元

蘇州尹帆

2017

年度

偉創電氣

廠房

488,518.92

-3-2-54

關聯方告

關聯交易內容

方2019容

年度

年度年度

2017年度年度貨

存貨 - 259.54 貨

蘇州尹帆

存貨 - 產

-

固定資產 -

期待攤費

-

長期待攤費用 - 33.98 產

蘇州尹帆 .41 固定資產 -料

6.41 -

深圳偉創

27.18

-

發行人收購協盛達資

固定資產年

10.34月

-

8日,協盛達與偉創有限籤署《資產收購協議書》,參照開元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①年

發行人收購協盛達資產月

2018

日出具的開元評報

2

號《蘇州偉

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因深圳市協

盛達電機

有限公司擬實物轉讓事宜所涉及

的深圳市協

盛達電機

有限公司的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報告》,確定協盛達存貨

及固定資產收購價格

289,111.23元(含稅)。本次資產收購的具體情況,詳

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十二、發行人重大資產變化及收購兼併」

2018

發行人收購蘇州尹帆資

2年

26月

[2018]209

日,偉創有限與蘇州尹帆籤訂《資產收購協議書》,參照

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3,919,111.23年

「月

日出具的開元評報字[2018]688號《蘇

州尹帆科技有限公司擬資產轉讓事宜所涉及的該部分資產市場價值資產評估報

告》,確定蘇州尹帆存貨、固定資產及長期待攤費用收購價格

(含稅)。本次資產收購的具體情況,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十二、發行人

重大資產變化及收購兼併」

發行人與深圳偉創資產重

月,偉創有限購買深圳偉創的核心生產設備等經營性資產、轉移

智慧財產權、吸收人員、整合銷售和採購渠道,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十二、

發行人重大資產變化及收購兼併」

發行人購買深圳偉創固定資產及研發材料

25-3-2-55

2016告

7

月,深圳偉創與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籤署《深圳市科技計劃項

目合同書》,深圳偉創承擔年

月,深圳偉創與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籤署《深圳市科技計劃項

目合同書》,深圳偉創承擔

高響應高精度永磁同步伺服驅動器的研

發重

項目,並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資助資金

0252高響應高精度永磁同步伺服驅動器的研

發」項目,並由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資助資金

萬元,存放於資金監管專戶,

專款專用,由深圳偉創進行設備採購。

萬元,存放於資金監管專戶,

專款專用,由深圳偉創進行設備採購。

2018年

8月,深圳偉創和偉創有限進行同一控制下業務合併後,由偉創有

限承繼上述研發項目。2019年

2019月,深圳偉創向無關聯第三方採購固定資產

3

萬元(不含稅),向無關聯第三方、採購研發材料

10.34.18萬元(不含稅);採

購完成後,深圳偉創以帳面價值平價出售該批設備及研發材料至偉創有限。

萬元(不含稅),向無關聯第三方、採購研發材料共

2)關聯擔保

27.18:

(年

)關聯擔保月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關聯擔保情況如下:

日,發行人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下稱「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籤署《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編號:89052016280514),

貸款金額

萬元,貸款期限

年年

1

日,發行人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

(下稱

日起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年

)籤署《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編號:月

),

貸款金額為日

止。2016

萬元,貸款期限自月

日,深圳偉創與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籤署《保證合同》(編

號:YB8905201628051401),為前述貸款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至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目前該貸款合同正在履行中

16年

2021月

11

日,深圳偉創與

招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稱「招

商銀行深圳分

16)籤署《授信協議》(編號

2016

年小金一字

11

號),授信額度

16

萬元,授信期限

YB8905201628051401年

2017

日起

3年

29月

日止。2017

」月

2017

日,胡智勇、任桂婷、莫竹琴、鄧雄、駱鵬、宋奇勳、

偉創有限分別與

招商銀行

深圳分行籤署《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編號分別

01178605257年小金一字

1,00017860525-1號

20177860525-2號

3-3

31-4號、0117860525-5號、0117860525-6號、0117860525-7號),為

前述授信協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目

前該授信合同已履行完畢

年年

日止。

日,深圳偉創與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下

稱「建行深圳分行」)籤署《授信額度合同》(編號:

年綜

南山),

授信額度

日,胡智勇、任桂婷、莫竹琴、鄧雄、駱鵬、宋奇勳、

偉創有限分別與

招商銀行

深圳分行籤署《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編號分別為

萬元,授信期限

年小金一字第年

號、月

號、

日起

8

號、月

號、

日止。

0117860525-6-3-2-56

2017告

4

月年

日,偉創有限與建行深圳分行籤署《額度保證合同》(編號:保

日,偉創有限與建行深圳分行籤署《額度保證合同》(編號:

南山綜

),胡智勇、宋奇勳、鄧雄、駱鵬、莫竹琴分別與建行深圳

分行籤署《自然人額度保證合同》(編號分別為保

南山-1),胡智勇、宋奇勳、鄧雄、駱鵬、莫竹琴分別與建行深圳

分行籤署《自然人額度保證合同》(編號分別為保

綜綜

南山南山-2、保

、保綜

綜南山-3、保

南山綜

、保南山-4、保

綜綜

南山南山-5、保

、保綜

南山-6),為前述授信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

屆滿之日後兩年。2017

南山月

、保

日,鄧雄、駱鵬、莫竹琴、宋奇勳、賴金花、

任桂婷、池秋莉與建行深圳分行籤署《額度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

南山

南山),鄧雄等人以其擁有的房產為前述授信協議提供抵押擔保。目前

該授信合同已履行完畢

2017年

4月

1

日,深圳偉創與建行深圳分行籤署《授信額度合同》(編

號:

2017

08429

南山),授信額度

萬元,授信期限

2018年

4月

10

日起

2018年

05611月

5,000

日止。2018

2018月

4

日,偉創有限與建行深圳分行籤

署《額度保證合同》(編號:

10綜

2019

南山-1),胡智勇、任桂婷、宋

奇勳、池秋莉、鄧雄、賴金花、駱鵬、莫竹琴與建行深圳分行籤署《自然人額度

保證合同》(編號分別為

4綜

9

南山-2、

2018綜

4

南山-3、

10綜

2018

南山-4、

05611綜

-1611南山-5、

2018綜

05611

南山-6、

-2綜

2018

南山-7、

05611綜

-3

南山-8、

2018綜

05611

南山-9),為前述

授信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三年。2018

-4月

2018

日,鄧雄、賴金花、任桂婷、駱鵬、莫竹琴、宋奇勳、池秋莉與建行

深圳分行籤署《額度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

05611018

-55611南山),鄧雄

等人以其擁有的房產為前述授信協議提供抵押擔保。目前該授信合同已履行完

綜年

南山月

、保

日,發行人與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籤署《流動資金借款合

同》(編號:89052018282463),借款金額

0萬元,借款期限

南山年

、保月

日起

南山年

、保月

日止。2018

南山

1

),為前述

授信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三年。

日,深圳偉創與浦發銀

行蘇州分行籤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

),為發行

月年

日,鄧雄、賴金花、任桂婷、駱鵬、莫竹琴、宋奇勳、池秋莉與建行

深圳分行籤署《額度最高額抵押合同》(編號:抵月

南山),鄧雄

等人以其擁有的房產為前述授信協議提供抵押擔保。目前該授信合同已履行完

畢。年

⑤月

日期間發生的最高額不超

00萬

元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目前該

借款合同已履行完畢。

27-3-2-57

(告

)關聯方資金拆借

3)關聯方資金拆借

單位:元

關聯方 日拆借金額日

起始日

7年度

到期日勇

2017年度

拆出:帆

胡智勇

-4-17

20,412,828.16

-3-16

未約定達

未約定

-4-17

蘇州尹帆

-7-17

2017年,關聯方協盛達和蘇州尹帆因經營資金緊張,分別向深圳偉創拆藉資

2017-4-17

協盛達

00,000.00元。協盛達和蘇州尹帆

500,000.00

年償還了前述借款。2017

年末對胡智勇的其他應收帳款為發行人控股股東深圳偉創其他應收胡智勇的往來款,該

款項系由胡智勇拆出,全部款項餘額已

2018-7-17

年度內歸還於深圳偉創。

2017

年末深

圳偉創的資產負債表納入合併範圍,因此體現在合併報表中。

年,關聯方協盛達和蘇州尹帆因經營資金緊張,分別向深圳偉創拆藉資金

4)關聯方利息收入

500,000.00

元和1,5

聯交易內

0.00

和蘇州尹帆

2018

年度

年償還了前述入

20年

末對胡智勇的其他應收帳款為發行人控股股東深圳偉創其他應收胡智勇的往來款,該

款項系由

拆出,全部款項餘額

關聯方應收應付款項

已在

1)關聯方應收款項

單位:元

2018年度內稱

2017年

圳偉創的資產負債表納入合併範圍,因此體現在合併報表中。月

(日

)年

入月

單位:元日

關聯方年

關月

交易內容

2019款

度2017

年度

電氣有限公

-

---

66,203.55款

---3.

1款

聯方

,360.00

-3-2-58

氣技術有限

公司告

深圳偉創

公司

應收帳款 款

8,518,175.79 79 ---

他應收款款

28,080.00 --- 金

致誠其

他應收款 款

--- ---

---

500,000.00

---

--- 款

胡智勇其

他應收款---

--- 智勇20,412,828.16

---

665,596.82

註:款

年末應收深圳偉創元

主要系業

務合併公

司購買的2018年末應收深圳偉

帳面應收帳款,系重組轉讓資產的一部

元主要系同一控制下業務合併公司購買的

深圳偉創帳面應收帳款,系重組轉讓資產的一部分,根據《重組框架協議》及《重組協

議》的相關約定,深圳偉創收到回款後再支付於公司,截

重組協

》月末,上述款項

已全部支付完畢。

的相關約定

2)關聯方應付款項

深圳偉創收到回款後再支付於公司,截至2019稱

1年

已全部支付完畢。月

(日

)關聯方應付款項年

單位:元月

關聯方日

項目名稱年

2019月

12

31款

12月31

1231

日款

蘇州尹帆 應付帳款款

--- 974,387.24

付帳款 款

14,561,492.39 協

盛達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關聯方應付款項主要是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經常性關

聯交易而產生的應付款項

年應付深圳偉

胡智勇

元系公司向其採購軟體

等經營性應付款項餘額,合併基準日後,深圳偉創資產負債表不再納入發行人合併範圍,

因此,2017-2018年深圳偉創與發行人交易額在合併層面抵消,無需披露。

其他應付款

作,發行人

--- 年

20,000.00

日召

年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

234,816.57

年度

註: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關聯方應付款項主要是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經常性關

聯交易而產生的應付款項。

2018-3-2-59

度、告

年度與各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審議,對上述關聯交易進

行了確認。

2019年度與各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審議,對上述關聯交易進

行了確認

年年

月月

日,公司的獨立董事出具《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公司

日,公司的獨立董事出具《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公司

年度、年度、2018年度、2019年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認為

年度、

年度、2018年度、2019年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執行了市場定

價原則,定價合理;交易過程公平、公正,且均已按照公司當時的有效章程及決

策程序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真實、有效,不

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公司利潤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東利益

之情形。

2019,發行人報告期內關聯交易的價格及條件均符合公允原則,不

存在損害發行人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年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認為

公司

2017

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內部規定中

明確了關聯交易的公允決策程序,具體如下:

年度、

《董事會議事規則》、《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

規定,明確了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和決策程序,並規定了股東大會、董事會在審

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關聯董事的迴避表決程序;發行人建立了獨

立董事工作制度,並制定了《獨立董事工作細則》,規定了獨立董事對重大關聯

交易發表獨立意見等關聯交易公允決策的程序。

2018,發行人上述規定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上述制度的有效實施能夠保證發行人在關聯交易中進行公允決策,保護髮行人及

其他股東的合法權利。

年度、

規範和減少關聯交易的承諾

2019

東、實際控制人、持

以上的股

東已書面承諾,對不可避免的關聯往來或交易按公平、公允、等價有償的原則進

行。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深圳偉創、實際控制人胡智勇以及間接持有發行

(四)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

-3-2-60

上股份的自然人股東莫竹琴、駱鵬、宋奇勳、鄧雄已籤署《關於規範和減少關聯

交易承諾函》,作出如下承諾:告

「1.

本人

交易承諾函》,作出如下承諾

本企業及本人本人/本企業及本人

本企業控制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類型的企業

(以下簡稱

本企業控制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類型的企業

(以下簡稱「相關企業」)將盡最大努力減少或避免與偉創電氣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業之間的關聯交易。在進行確屬必要且無法規避的關聯交易時,保證按市場化原

則和公允定價原則執行,關聯交易的價格原則上應不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

或收費的標準,不會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輸送利潤,亦不利用關聯交易從事任何

損害偉創電氣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利益的行為;並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文

件的規定履行有關授權與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相關企業

本人/本企業保證將按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

使權利,在審議涉及偉創電氣的關聯交易時,切實遵守偉創電氣董事會、股東大

會進行關聯交易表決時的迴避程序。本

)將盡最大努力減少或避免與偉創電氣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業之間的關聯交易。在進行確屬必要且無法規避的關聯交易時,保證按市場化原

則和公允定價原則執行,關聯交易的價格原則上應不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

或收費的標準,不會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輸送利潤,亦不利用關聯交易從事任何

損害偉創電氣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利益的行為;並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文

件的規定履行有關授權與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本企業承諾及促使相關企業嚴格遵守

偉創電氣關於關聯交易的決策制度,保證不通過關聯交易損害偉創電氣及其他股

東利益

2.

本人/本企業將忠實履行上述承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因本

/

本企業及相關企業違反上述承諾導致偉創電氣利益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受到

損害,本人/本企業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企業保證將按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

使權利,在審議涉及偉創電氣的關聯交易時,切實遵守偉創電氣董事會、股東大

會進行關聯交易表決時的迴避程序。本人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對關聯交易已經進行了充分披露,沒有重大遺

漏或重大隱瞞;發行人在相關制度文件中對關聯交易公允決策的程序作出了明確

規定。

/

競爭

本企業承諾及促使相關企業嚴格遵守

偉創電氣關於關聯交易的決策制度,保證不通過關聯交易損害偉創電氣及其他股

東利益。

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之間構成同業競爭的情形。

行人控股股東出具了《關於避免同

業競爭的承諾函》,作出如下承諾

本人

本公司將盡職、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股東職

責,不利用控制地位開展任何損害偉創電氣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活動。

/

-3-2-61

2. 告

3.

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資的其他企業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從事(包

括但不限於自營、與他人共同經營、為他人經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等,以下同)

與偉創電氣相同或相似業務而與偉創電氣構成同業競爭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業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間接從事任何與偉創電氣現在和將來業務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偉創電氣的業務

活動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業如從任何第三方獲得的商業機會與偉創電氣

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則應立即通知偉創電氣,並應促成將該商

業機會讓予偉創電氣。

如從任何第三方獲得的商業機會與偉創電氣

經營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則應立即通知偉創電氣,並應促成將該商

業機會讓予偉創電氣

如果偉創電氣未來擬從事的業務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業現有業務

或未來開展的業務可能相同、相似或構成實質同業競爭,而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

制的其他企業對此已經進行生產、經營的,本公司同意偉創電氣對相關業務在同

等商業條件下享有優先收購權,如果偉創電氣無意受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業應將相關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或者終止經營;本公司及本公司所

控制的其他企業尚未對此進行生產、經營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業

將放棄經營。

如果偉創電氣未來擬從事的業務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業現有業務

或未來開展的業務可能相同、相似或構成實質同業競爭,而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

制的其他企業對此已經進行生產、經營的,本公司同意偉創電氣對相關業務在同

等商業條件下享有優先收購權,如果偉創電氣無意受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業應將相關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或者終止經營;本公司及本公司所

控制的其他企業尚未對此進行生產、經營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業

將放棄經營。

6. 本承諾函在本公司為公司關聯方期間,持續有效。

本公司保證本公司控制的企業,同樣遵守以上承諾。若因本公司或本公

司控制的企業違反上述承諾致使偉創電氣受到損失,則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業負責全部賠償,本公司將承擔連帶責任」。

7.

同業競爭的承諾函》,作出如下承諾

本人將盡職、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職責,不

利用控制地位開展任何損害偉創電氣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活動

為避免與發行人發生同業競爭的情形,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出具了《關於避免

同業競爭的承諾函》,作出如下承諾:

人及本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參股的其他企業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間接從事(包括投資、自營、與他人共同經營、為他人經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等,

以下同)與偉創電氣相同或相似業務而與偉創電氣構成同業競爭的情形。

-3-2-62

3. 告

4.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業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

從事任何與偉創電氣現在和將來業務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偉創電氣的業務活

5.

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則應立即通知偉創電氣,並應促成將該商業機

會讓予偉創電氣

如果偉創電氣未來擬從事的業務與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業現有業務或未

來開展的業務可能相同、相似或構成實質同業競爭,而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

企業對此已經進行生產、經營的,本人同意偉創電氣對相關業務在同等商業條件

下享有優先收購權,如果偉創電氣無意受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業應將相

關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或者終止經營;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業尚未

對此進行生產、經營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業將放棄經營

本人保證本人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同樣

遵守以上承諾。本承諾函在本人為公司關聯方期間,持續有效。

本人保證本人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同樣

遵守以上承諾。本承諾函在本人為公司關聯方期間,持續有效。

7.若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業違反上述承諾致使偉創電氣受到損失,則由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業負責全部賠償,本人將承擔連帶責任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業負責全部賠償,本人將承擔連帶責任」。

,發行人在本次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中,已經對避免同業競爭的

承諾或措施進行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遺漏或重大隱瞞。

。產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在本次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中,已經對避免同業競爭的

承諾或措施進行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遺漏或重大隱瞞。

土地使用

《不動產權證書》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

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如下:

十、發行人的主要財產

權人

(一)

產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書》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

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如下:

權利

序號

-3-2-63

1告

偉創電氣

蘇(20192019)蘇州市不

動產權第6047982號

6047982號

開發區郭巷街道

淞葭路1000號

用地

28,353.82讓

蘇州市吳中經濟

開發區郭巷街道

1000號

2019)蘇州市不

動產權第6047622

用地

發區郭巷街道翡

麗灣花園南區23

幢2309室

出讓

金融

用地

抵押

蘇州分行

2019

籤署的編號

動產權第

01900000020的《最高額抵押合同》,發行人擁有的蘇

(2019)蘇州市不動產權

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已設置抵押擔保(詳見本

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十一、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

房屋所有

. 已取得權屬證書的房產

蘇州吳中經濟開

《不動產權證書》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

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屋如下:

發區郭巷街道翡

麗灣花園南區

23

幢2309(㎡)

商務

用地

出讓

2019)蘇州市

不動產權

2054.5.12

區郭

巷街道淞葭路1000

根據發行人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於業

19.10

.15

11押

7日

籤署的編號為ZD89052019000000202019)蘇州市

不動產權

2019

)蘇州市不動產權第

巷街道翡麗灣花園南

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已設置抵押擔保(詳見本

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幢2309

十一、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

.14(二)

房屋所有權於

1. 年

籤署的編號

的《最高額抵押合同》,發行人擁有的蘇

(2019)蘇州市不動產權

號房屋已設置抵押擔保(詳見本律師工作報

告正文「十一、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

不動產權證號

. 未取得權屬證書的房產

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尚有一處開閉所(建設面

建築面積

-3-2-64

方米)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告

根據發行人的書面說明並經本所律師經核查,上述開閉所已取得《建設用地

規劃許可證》(地字第

320506201400164

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

經核查,上述開閉所已取得《建設用地

規劃許可證》(地字

號)以及該等房屋所使用土地的權屬證書(不動產權證號:

蘇(

164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

)蘇州市不動產權第

號)以及該等房屋所使用土地的權屬證書(不動產權證號:

蘇(2019)蘇州市不動產權第

號);開閉所存在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

許可證》和未辦理竣工驗收即投入使用的情形。

號);開閉所存在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

許可證》和未辦理竣工驗收即投入使用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發行人上述開閉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及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

的情形存在被處罰的風險。根據發行人的書面說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報

告期內不存在因上述事項受到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發行人上述開閉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及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

的情形存在被處罰的風險。根據發行人的書面說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報

告期內不存在因上述事項受到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情形。

然資源和規劃局吳中分局

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吳中分局於年

年月

月日出具《資源規劃無違

法違規情況說明》,截至該等說明出具之日,偉創電氣在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

區郭巷街道範圍內沒有因違反自然資源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而受

到資規部門行政處罰的情況。

4

0年

2020月

3日出具《關於企業經營性

行為的說明》,偉創電氣

13年

2017月

1日至

1年

2019月

12日未發現因違反

相關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行政通報等情形。

月於

日未發現因違反

相關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行政通報等情形。年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月

年日出具《證明》,由

於供電滯後的原因,現同意開閉所與偉創電氣二期工程一同辦理竣工驗收手續並

申領房產證。在此之前,偉創電氣可以正常使用開閉所,亦未有要求拆除開閉所

的計劃。

4(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停止使用、拆除或罰款),其將賠償發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

損失。

,開閉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即施工及未組織竣工驗收即交付使

用的情形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風險,但鑑於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已出具承諾以及報告期內發行人未因該等情形受到行政主管

部門的處罰,因此,該等情形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不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10-3-2-65

(三告

智慧財產權

)知識產

專利專利

的聲明並經本所律師登錄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網站檢

索、核查發行人提供的專利證書、專利年費繳費記錄以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

的《證明》等資料,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擁有的專利情況如下:

根據發行人的聲明並經本所律師登錄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網站檢

索、核查發行人提供的專利證書、專利年費繳費記錄以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

的《證明》等資料,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擁有的專利情況如下:

權利

人 申請日

專利名稱式

專利類別

電氣

專利號

制方法及控制裝置

申請日

1

電氣

偉創

電氣

1410347335.0

發明 得

2014.07.21 原始取得

電氣

該結構的機櫃

2 明

一種電機消磁方法及裝

ZL201410347335.0

原始取得

T橋臂短路

3

蕩電壓的抑制電路

偉創

電氣明

對開門防水結構及具有

該結構的機櫃

10375385.5

發明得

ZL201510535231.7 2015.08.27

電氣

原始取得

及其方法

偉創

電氣

.05.06

IGBT得

VCE振

蕩電壓的抑制電路

電氣

的變頻器過

流保護電路及方法

ZL201310375385.5 明

受讓取得

5 得

變頻器性能的測試系統

及其方法

電氣

發生電路及方法

ZL201410188224.X明

2014.05.06 受讓取得

.03.07

偉創

電氣

電氣

基於

路保護方法及電路

ACS710明

發明 得

2013.08.22 受讓取得

電氣

輸出方法及電路

7 明

簡易脈衝開關電源PWM

發明

電氣

機的消磁電路及方法

ZL201410083064.2 明

受讓取得

8 得

開關電源快速可靠的短

路保護方法及電路

電氣

開關電源

發明明

ZL201310613818.6

310472487.9

2014.02.28 受讓取得得

9

偉創

電氣

電氣

壓保護電路

可自調零閉環式模擬量

輸出方法及電路明

發明

01010510539.3

ZL201310647585.1 得

受讓取得

10 接

板與逆變

三相鼠籠式電機自由停

機的消磁電路及方法明

發明 ZL201310368480.2

2013.08.22

-3-2-66

電氣告

整流模塊的結構及其安

裝、拆卸方法

14

裝、拆卸方

一種伺服系統的轉動慣

量辨識方法及裝置電氣 量辨識方法及裝置

發明明

ZL201710209440.1 2017.03.31 03.31受讓取得得

15

偉創

電氣電氣

障信息判斷及故障處理

方法

一種旋轉變壓器位置故

障信息判斷及故障處理

方法明

發明01710226841.8 04.06ZL201710226841.8 得

受讓取得

電氣

16

電系統

偉創

電氣型

一種交直流自動切換供

電系統

L201821202524.9

實用新型得

ZL201821202524.9 2018.07.27

電氣

原始取得

結構

偉創

電氣

壁掛變頻器的防水風道

結構得

實用新型

電氣

ZL201420317145.X 2014.06.16 型

18

偉創

電氣得

變頻櫃

電氣

實用新型 型

2014.09.10 原始取得

偉創

電氣

電氣

變頻器

頻器功率單元

ZL201420800733.9

.02.29

2014.12.16 得

20

電氣

偉創

電氣

實用新型 得

2016.02.29 原始取得

電氣

該結構的機櫃

21 型

電源控制電路 得

ZL201520549586.7

電氣

2015.07.27 原始取得型

22

偉創

電氣 得

實用新型

電氣

框架的機櫃

ZL201520654738.X 型

原始取得

.4

23 得

工頻變頻轉換一體機

電氣

倍捻機及其控制系

實用新型型

ZL201420557382.3

.8

2014.09.25 原始取得得

24

偉創

電氣

電氣

機櫃框架及具有該機櫃

框架的機櫃型

實用新型 ZL201420802419.4 得

原始取得

電氣

25

工電梯系統

偉創

電氣

用新

卷繞倍捻機及其控制系

實用新型得

ZL201520402885.8 2015.06.11

電氣

原始取得

偉創

電氣

拉鉚式變頻器機箱或機

櫃得

實用新型 ZL201520737049.5 2015.09.22 型

4992.5

27

偉創

電氣

-3-2-67

電氣告

30

偉創

電氣氣

施工電梯專用驅動器

電氣

實用新型 型

2015.02.27 原始取得

偉創

電氣 電氣

施工電梯專用驅動器 型

ZL201520118476.5 2015.02.27 始取得

32

電氣

偉創

電氣及系統 型

實用新型 得

2015.06.25 原始取得

電氣

33 型

雙變頻器機櫃 得

ZL201520593792.8

電氣

2015.08.07 原始取得型

34

偉創

電氣

1.02

實用新型

電氣

機芯

ZL201520864494.8 型

原始取得

35 得

小型式四象限防爆變頻

機芯

電氣

裝置及施工升降機

實用新型型

ZL201420317149.8

L201420555878.7

2014.06.16 原始取得得

36

偉創

電氣

電氣

一種高可靠性抱閘控制

裝置及施工升降機型

實用新型 ZL201420555878.7 得

原始取得

電氣

37

變頻控制一體機及施工

升降機

偉創

電氣型

一種櫃機

55936.6

實用新型得

ZL201520549253.4 2015.07.27

電氣

原始取得

偉創

電氣

一種基於施工升降機的

變頻控制一體機及施工

升降機得

實用新型

電氣

ZL201420555936.6

護電路

2014.09.25 型

39

.26

偉創

電氣得

一種集成式雙變頻器

電氣

實用新型 型

2015.07.27 原始取得

偉創

電氣

電氣

一種伺服驅動器過流保

護電路

6

ZL201520449604.4 2015.06.26 得

41

電氣

偉創

電氣

陽能光伏變頻器

及光伏揚水系統

95939.5

實用新型 得

2015.07.27 原始取得

電氣

42 型

一種塔吊一體機 得

ZL201520549210.6

電氣

2015.07.27 原始取得型

43

偉創

電氣

一種

太陽能

光伏變頻器

及光伏揚水系統

-3-2-68

46 告

一種抱閘電機控制裝置

電氣

實用新型種抱閘電機控制裝置 型

2018.10.29 5.6 原始取得018.10.29

偉創

電氣 電氣

一種抱閘電機控制裝置

及一種升降機

抱閘電機控制裝置

及一種升降機

ZL201821762914.1 2018.10.29 得

48

電氣

偉創

電氣

實用新型20 得

2019.03.20 原始取得

電氣

49 型

變頻器的電容安裝夾具 得

ZL201320664914.9

電氣

2013.10.28 受讓取得型

50 7.2

偉創

電氣

實用新型

電氣

頻器的過流保護實時

檢測電路

ZL201320793307.2 型

受讓取得

5654.9

51 得

變頻器的過流保護實時

檢測電路

電氣

熱器

實用新型型

ZL201320515654.9 2013.08.22 受讓取得得

52

偉創

電氣

電氣

變頻器的整體式液冷散

熱器

用新

實用新型 ZL201320836014.8 得

受讓取得

電氣

53

鎖緊機構

偉創

電氣型

變頻器的重型包裝紙箱 實用新型得

ZL201320640448.0 2013.10.17

電氣

受讓取得

偉創

電氣

0284129.6

變頻器機櫃門的滾輪式

鎖緊機構得

實用新型

電氣

ZL201320640531.8

護裝置

2013.10.17 型

55

偉創

電氣得

變頻器機櫃用鉸鏈結構

電氣

實用新型 型

2012.06.15 受讓取得

.09.29

偉創

電氣

電氣

變頻器中電容的密封防

護裝置

ZL201220289618.0 2012.06.19 得

57

電氣

偉創

電氣

84128.1

實用新型 得

2013.09.29 受讓取得

電氣

設備內部的低雜散

電感結構

58 型

20286870.6

帶有電容套的變頻器 得

ZL201220286879.7

電氣

2012.06.18

感及低成本的布局結構

受讓取得型

59

偉創

電氣

實用新型

電氣

ZL201220284128.1 型

受讓取得

60

偉創

電氣

-3-2-69

63 告

高精度高壓隔離運放檢

測電路 電氣

實用新型

測電路

2013.11.27 受讓取得7

偉創

電氣 電氣

掛式變頻器整流回饋單

元的密封防護結構元的密封防護結構

ZL201320664951.X 13.10.282013.10.28 得

65

電氣

偉創

電氣於

基於的變頻器過

流保護系統

ACS710型

實用新型 得

2013.08.22 受讓取得

電氣

偉創

電氣

反激式開關

電源的反饋電路

UC3844反激式開關

電源的反饋電路

ZL201220289629.9

電氣

2012.06.19

受讓取得型

67

偉創

電氣 得

實用新型

電氣

電檢測保護電路

ZL201120225924.3

用新

受讓取得

L201120228999.7

3068 得

三相電源輸入側缺相掉

電檢測保護電路

電氣

實用新型型

ZL201120228999.7 2011.06.30 受讓取得得

69

偉創

電氣

電氣

驅動互鎖電

實用新型型

ZL201320837730.8

478.X

2013.12.18 受讓取得得

70

偉創

電氣

電氣

控制器

小功率型

驅動互鎖電

實用新型得

ZL201320606478.X 2013.09.29

電氣

受讓取得

保護電路

偉創

電氣

13.10.11

小體積便捷式油泵伺服

控制器得

實用新型

電氣

ZL201320793484.0

輸出

均流結構

2013.12.06 型

72

偉創

電氣得

一種變頻器的逐波限流

保護電路

電氣

實用新型

機驅動設備

2013.10.11 受讓取得

偉創

電氣

電氣

一種多逆變器並聯輸出

均流結構

ZL201020591755.0 2010.11.03 得

74

電氣

偉創

電氣

充電電路及電

機控制設備

22.0

實用新型 得

2018.05.04

電氣

受讓取得

的處理電路及處理裝置

偉創

電氣

一種集成式變頻器得

實用新型

電氣

ZL201020653976.6

2010.12.10 型

76

偉創

電氣得

一種均壓充電電路及電

機控制設備

電氣

實用新型

電電路

2018.04.20

L201320608298.5

受讓取得

取得

77

-3-2-70

80 告

直流母線電壓線性檢測

電路 電氣

實用新型

電路

2011.06.30 受讓取得

偉創

電氣 電氣

電梯升降控制器(S200B

系列)

S200B

7413.X 外觀設計 得

2014.09.12 原始取得

電氣

S200C

系列)

82 計

電梯升降控制器(S200C

外觀設計

電氣

(S200K

系列)

ZL201430337008.8 計

原始取得

8.9

015.07.1383 得

電梯升降控制器(

電氣

S200K

電梯驅動器

系列)計

外觀設計 ZL201530250008.9 得

原始取得

電氣

84

偉創

電氣計

施工電梯驅動器 外觀設計得

ZL201430321980.6 2014.09.02

電氣

原始取得

偉創

電氣

塔吊戶外變頻一體櫃得

外觀設計

電氣

ZL201530292997.8

(PA200)

2015.08.06 計

86

.06.30

偉創

電氣得

塔吊一體機

電氣

外觀設計

(PA300)

2014.09.02 原始取得

偉創

電氣

電氣

智能升降機操作臺

AC300/AC310)

PA200計

外觀設計 得

2015.06.30 原始取得

電氣

(AC60)

88 計

智能升降機操作臺

(PA300得

外觀設計

電氣

(SIT500KTL)

ZL201530401012.0 計

原始取得

89 得

. 商標

變頻器(

1)已取得商標註冊證書的註冊商標

AC300/AC310

提供的《商標註冊證》、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商標檔案》、

發行人的聲明,並經本所律師登錄中國商標網檢索,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

日,發行人擁有的註冊商標情況如下:

) 外觀設計 ZL201830682113.3 2018.11.28 原始取得

-3-2-71

號告

1

第號

號 -2027.01.207得

2017.01.21-第

2號

原始取得

-2020.12.06

偉創電氣 第

7350886號

10.06.28-2020.06.27

2010.12.07

創電氣

2020.12.06號

受讓取得

-2027.08.06

3

第號

-2027.07.27

9得

2010.06.28第

2020.06.27號

受讓取得

-2027.07.27

4

創電氣 第

20229392號

-2020.06.27

2017.08.07第

2027.08.06號

受讓取得

-2020.12.06

5

790

-2021.11.27

35得

2017.07.28-第

6

-2024.12.20

偉創電氣得

20229791號

42-2021.04.06

-2027.07.27第

受讓取得號

7

偉創電氣

-2021.04.06

第第

號號

9

-2021.04.06

2010.06.28得

2020.06.27 第

偉創電氣

07-2021.04.06

第7350898第

2010.12.07-2021.02.06

-得

20.12.06 第

偉創電氣

-2021.02.06

第8839第

407

9

-2021.02.06

2011.11.28得

2021.11.27 第

偉創電氣

-2021.02.06

第13038211第

2014.12.21-2021.09.06

-

受讓取得第

11

02.07-2021.02.06

第第

號商標(以下簡稱「爭議商標」)存在

9年

2011.04.07月

2021.04.06

日被上海錦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

-3-2-72

出無效宣告申請並於告

7無效宣告申請並於

8年

35月

日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情形,爭議商標

的使用產品類別為第

類,即可用

廣告宣傳;為零售目的在通訊媒體上展示

商品;商業管理和組織諮詢;商業信息;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

計算機資料庫信息系統化;商業中介服務;進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銷;市場營

1

)爭議商標的註冊申請不具有

顯著性,不足以起到區分商品及服務來源的作用;(

無效宣告申請的主要理由為:

)爭議商標與全球知名的

頂尖義大利巧克力品牌「

)爭議商標的註冊申請不具有

顯著性,不足以起到區分商品及服務來源的作用;

」極為近似;(

)爭議商標與全球知名的

頂尖義大利巧克力品牌

)發行人商標註冊申請具有明

顯的惡意。

Venchi」極為近似;

發行人答辯的主要理由為,

)發行人商標註冊申請具有明

顯的惡意。

「VEICHI」答辯的主要理由為,

2008

商標是發行人自主創新品牌的標識名

稱,早在

6年

2月

9日,發行人就已在主營業務類別第

「VEICHI」

類申請註冊

6759418商標(註冊號:第

「VEICHI」

號),隨著發行人業務規模不斷發展壯大,

發行人先後將「VEICHI」商標申請了第

7類(註冊號:第

18567670號)、第

9類

(註冊號:第

20229392號)、第

35類(註冊號:第

20229522號)以及第

42類

(註冊號:第

20229791號)且均已獲核准註冊;且發行人一直公開、真實、合

法使用「VEICHI」商標,該等商標已具備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不存在無明顯特

徵的情形以及惡意搶註他人商標的意圖。

號)且均已獲核准註冊;且發行人一直公開、真實、合

法使用

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未收到關於爭議

商標被撤銷或無效宣告的通知,且爭議商標不屬於發行人的核心商標,因此如爭

議商標被宣告無效,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VEICHI」

,本所律師認為,如爭議商標被宣告無效,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和

財務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商標,該等商標已具備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不存在無明顯特

徵的情形以及惡意搶註他人商標的意圖。

2)正在轉讓的註冊商

根據發行人的說明,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未收到關於爭議

商標被撤銷或無效宣告的通知,且爭議商標不屬於發行人的核心商標,因此如爭

議商標被宣告無效,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年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如爭議商標被宣告無效,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和

財務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月

日,深圳偉創與偉創有限籤署《重組框架協議》,深圳偉創

將其擁有

)正在轉讓的註冊商標

號「

2018

馬德裡商標無償轉讓予偉創有限。截至本

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該商標的轉讓手續正在辦理中

8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發行人的聲明並經本所

18-3-2-73

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擁有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情況

如下:告

具之日,發行人擁有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情況

如下:

權利人 軟體名稱 利人

首次發表

日期

名稱

登記號式

權利範

取得方式

系列變頻器

偉創電氣

偉創AC300系列變頻器

軟體得

2017SR732799

系列伺服驅

原始取得

[簡稱

系列伺服驅動器控

偉創電氣

偉創

SD650得

動器控制軟體

]V1.0

[創

SD650

系列通用伺

系列伺服驅動器控

制軟體]V1.0

全部權

利創

原始取得

操作器軟

3 偉創電氣

偉創SD700得

服驅動器軟體V1.0

操作器軟

全部權

原始取得

偉創電氣

AC80

系列通用

操作器軟體

V3.0017.03.05

2018.04.20得

2018SR322408件

全部權

系列變頻器

5 偉創電氣

偉創AC70得

V3.0件

2018.04.10 2018SR319348創

全部權

升降機變頻器

原始取得

10

618SR356487

SD600A1系列通用

伺服驅動器軟體創

變頻器控制

2017.03.05

創電氣

2018SR323464[簡稱:AC100變頻

全部權

]V3.0

7泵

偉創電氣

變頻器

偉創AC200系列變頻器

017.07.18

軟體V3.0得

2016.12.26件

2018SR322928

全部權

系列變頻器軟

原始取得

8 偉創電氣

升降機變頻器

軟體V3.0

10440

2018SR356487

利得

原始取得

9

創電氣

偉創AC100變頻器控制

[簡稱:得

器控制軟體]V3.0

2017.10.17氣

2018SR356456

全部權

原始取得

2514

10

-3-2-74

件告

V2.0

4 利

偉創電氣

AC100系列氣

VEICHI T軟

V2.0

2017.12.01

5CHI B軟

SR002047

全部權

16得

AC200系列VEI00系

V2.0

2017.12.01氣

2019SR002得

0

全部權

受讓取得

SR002046

17 偉創電氣氣

S200得

軟體

V2.0

1

全部權

利氣

受讓取得

.05.01

偉創電氣

SD600系列氣

軟體[簡稱

] V1.0

V2.010

19SR002509

7

2017.03.05

SR002046

1氣

全部權

軟體[簡稱

] V1.0

受讓取得

3

19

SI 氣

VEICHI T

軟體[簡稱

]V1.0

V2.0

9

2017

.05.01得

2019SR002044

7氣

全部權

軟體[簡稱

] V2.0

受讓取得

4

20

系列變頻器軟

045

[簡稱:

VEICHI B] 得

2016.07.1.0

10

20創

7

制動單元控制軟

全部權

受讓取得

[簡稱:BU制動單元控

21 偉創電氣得

VEICHI J] V1.0

軟體創

簡稱:

B變頻器控制軟

] V1.0

2015.06.02

簡稱:FB變頻器控制軟

2019SR002510

3

]V1.0

伺服驅動器控制

2213

部權

偉創電氣

VEICHI S件

[

簡稱:SD伺服驅

簡稱:

VEICHI S]V得

件]V1.0

2016.01.20

2019SR002510

系列通用

變頻調速器控制軟

受讓取得

9

23得

偉創電氣

VEICHI T氣

[

四象限

VEICHI T] V2.0

-3-2-75

頻器控制軟體告

簡稱:

PC60[簡稱

軟體利

50

四象限變頻器控制

00]5000

5 創

變頻器控制

軟體[簡稱:ECF200變頻

器控制軟體]V1.0

30

R048934

8

偉創電氣

ECF200變頻器控制

軟體

簡稱:

0系列通用

變頻調速器控制軟

變頻

器控制軟體

07.10

]

0

V1.0

2019SR048934

變頻器控制

軟體[簡稱:AC100變頻

器控制軟體]V1.0

全部權

8

受讓取得得

31 偉創電氣創

偉創

變頻器控制軟

件[簡稱:HG70變頻器控

制軟體]V1.0

電氣AC71

0

系列通用

V1.0

2013.創

系列變頻器軟

0

全部權

48921

8

32 創

10旋切機微電腦

控制器軟

AC100變頻器控制

軟體

6

[

簡稱:得

變頻

器控制軟體]創

圓織機微電腦

控制器軟

2019SR049444

88923

4

全部得

受讓取得創

33

旋切機控制器

偉創電氣

偉創

1

HG70

變頻器控制軟

[簡稱:HG70創

制軟體

滾切機微電腦

控制器軟

V1.0

2015.05.2224

8

部權

2019SR049445

全部權

利創

受讓取得

外引操作器軟

34 偉創電氣

3

偉創得

系列變頻器軟

件創

操作器軟

2019SR0489217

8

利創

受讓取得

光伏並

35

[簡稱

光伏併網逆

偉創RC6

1

0得

控制器軟體

]V1.0

V1.0

2009.11.05創

2019SR048922

注塑機專用

.03.12

全部權

受讓取得

-3-2-76

頻器軟體告

9件

偉創電氣

AC62拉絲機專用變

頻器軟

頻器軟體AC62_284 3

2014.05.10

3

全部權

變頻

器軟

44

8

偉創電氣

SI10變頻

器軟體創

升降機變頻器

2019SR048929

87

全部權

受讓取得

系列通用伺

服驅動器軟

偉創S2005

升降機變頻器

軟體得

2014.03.10

7

注塑機異步伺

服驅動器軟

全部權

6

受讓

取得得

46泵

偉創電氣

變頻器

偉創SD600系列通用伺

服驅動器軟體V1.0得

2012.11.05件

2019SR048932

5

全部權

變頻器控制

軟體[簡稱:ACH100變頻

器控制軟體]V1.0

47

9SR048937

3

偉創電氣

SF81注塑機異步伺

服驅動器軟體創

0制動單元控制

軟體[簡稱:BU20制動單

元控制軟體]V1.0

2013.05.20

8

2019SR048934

6得

全部權

變頻器控制

軟體[簡稱:ECF100變頻

器控制軟體]V1.0

48

19SR048936

1

偉創電氣

SI創

軟體

伺服驅動器

V1.0

2016.03.18[簡稱:SD610

伺服驅動器控制軟

2019SR0489376

8

]V1.0

受讓取得氣

49

系列變頻器軟

偉創電氣

.08.16

偉創

2

ACH100

變頻器控制

[簡稱:ACH100氣

器控制軟體

系列通用

變頻調速器控制軟

V1.0

2014.06.218

201得

3

域名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域名證書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

-3-2-77

日,發行人擁有域名的情況如下:告

序號

發行人擁有域名的情況如下:

域名 註冊所有人所有人 註冊時間間

到期時間

1 司

深圳分公司 2008.05.15hi.com.cn

2 023.05.15 veichi.com.cn 司

2008.05.15 2023.0氣

3 veichi.com

-tech.com

深圳分公司氣

2008.05.15

.11.02

2023.05.15

4 氣

偉創電氣

)主要經營設備

2015.11.30

、發行人的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擁有的主

要生產經營設備主要是購買取得,包括機器設備、辦公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

備等;發行人目前正常使用該等設備。

,發行人合法擁有該等生產經營設備,對該等生產經營設備的

佔有和使用合法、有效,不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2024.11.30)發行人租賃的房

5

偉創電氣及其分公司、境內控股子公司租賃房屋情況

veichi

租賃協議等相關資料、發行人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

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及其分公司、境內控股子公司租賃房

屋的情況如下:

-tech.com 偉創電氣 2015.11.02/

2023

房產

.11.02

6 veichn.com

偉創電氣 路

2023.06.02-2020.06.

(四)主要經營設備公

根據《審計報告》、發行人的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擁有的主

要生產經營設備主要是購買取得,包括機器設備、辦公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

備等;發行人目前正常使用該等設備。

2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合法擁有該等生產經營設備,對該等生產經營設備的

佔有和使用合法、有效,不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號

(五

-5號

1. 偉創電氣及其分公司、境內控股子公司租賃房屋情況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租賃協議等相關資料、發行人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

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及其分公司、境內控股子公司租賃房

屋的情況如下:

電氣

號號

出租方

-5-3

m 2

01.01-2020.12.

31

用途

政通路交通

.01.18-2021.01.

面積/

數量庫

租賃期間

2

有無路

權屬

號院

證書

志偉

1 成建華

市政通路交通

電氣

m 2

20.04.18-2021.01.

九龍坡區石新路

156-3-2-78

電氣告

升龍世紀花園貳升龍世紀花園貳

區區

號樓號樓

單元單元

室室

17

洪山區武珞

5 陳金燭

019.03.06-2021.03.

偉創

8號未來公

洪山區武珞

路公

號未來公館

2

15

B-2707室-2704.01-2020.09.

7室

號之一歐寶

54.67

22

2019.0

0廈

0

6-

區崇慶

03.

-2020.10.

05

2

黎迅軒幢

偉創

佛山市禪城區江灣

一路12號之一歐寶

9.10.25-2020.10.

大廈802室東

辦公期

114 m幢

4m 2

-2020.09

.

區朝暉

0

26

05.05-2020.05.

7 盛信有

偉創

杭州拱墅區

2

崇慶裡

4

幢棟

單元302室

辦公

08-2020.11.

47 m2際

2019.10.20

2020.10.

有公

黃愛生

2

偉創

7

電氣

蘇州市吳中區郭巷

街道尹東

09.23-2020.09.

5期1幢

5 m 2

宿舍 80 景

2

2019.10.25

電氣

-路

24

號康城小

-402

黃貫

m 2

09.13-2020.09.

13

電氣

雨花區朝暉路

電氣

496

島生態區東湖路

錦湘國際星城錦繡

7

1811

m 2

50.03.16-2021.03.

15

m2

2019.

限公司濟

南鳳凰山

0

電氣

5.

5

號鳳凰廣

2020.座

5.

0公

2

03-2022.01.

15

10

薛素榮

-3-2-79

深圳市領

亞美生孵

化器管理電氣化器管理

有限公司

號路領亞

美生智慧綠谷望月

偉創

2

-2020.12.

31有

深圳市寶安區石巖

街道塘頭

弘電氣股

份有限公

1

電氣

號路領亞

安區石巖

街道塘頭社區塘

美生智慧綠谷

號路領亞工業

廠房三

201室

m 2

宿舍

01.01-2022.04.

15

36m2

2020.01.01-

塘頭社區塘

312

01.01-2022.04.

16

弘電氣股

份有限公

偉創

理有限公

電氣

電氣

深圳市寶

號創維創新

號公寓

1

號路領亞工業園

m 2

1019.11.01-2020.04.

30

廠房三層

號房

3C

韜實業有

限公司

研發、

電氣

二期工業區廠

(即文韜科技

2,824

22

.03.25-2021.03.

24

2019.

場地

01.0域

-幢

0

15

營管理有

電氣

室、411室、412

室、415室、416室

17

深圳市盛

09.27-2020.09.

26

弘電氣股

9室、421室、422

份有限公

綜合保稅區集

營管理有

深圳

電氣

深圳市寶安區石巖

街道間

1019.09.27-2020.09.

26

號路領亞工業園1517室

廠房三層3B08.22-2020.08.

400 m2域

0

室、

1.

0-3-2-80

營管理有

513室、室、515室、305515司

305306室

306室

營管理有

23

電氣

蘇州市吳

宿區

營管理有

偉創

宿區域

09.26-2020.09.

25有

幢612室

宿舍

營管理有

電氣

1域

0

-舍

0間

2507.01-2020.06.

30

室、421室

24

蘇州市吳

中資產經

-2020.10.

營管理有

限公司

電氣

m 2

吳中綜合保稅區集

宿區域15場

414幢

419

健逸

室、

-2020.07.

421室

405

03 m 2

01-2020.06.

30

25

2

01.01-2020.12.

偉創

電氣

蘇州市吳中區長橋

街道吳中城市生活

8-2023.08.

廣場

電氣

17幢公

室宿

舍 路

m0號

2

8處租賃房屋中

-

1處房屋已提供了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

能夠證明出租方擁有該等租賃房屋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料;其

處房屋的出租

方未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擁有該等租賃房屋所有權或處分權

的資料,該

處租賃房屋存在權屬不確定性的法律風險。

屋主要用於外地辦事處、產品轉運臨時存放地或職工宿舍,對該等租賃房屋配套

設施投入較少;如果需要更換租賃物業的,可以在較短時間內找到可替代的租賃

物業。

有號

6、17項的房屋租賃協議已辦理租賃備案手續,其餘房

26

-3-2-81

屋租賃協議未辦理租賃備案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最高人民

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

規定,房屋租賃協議未辦理租賃備案登記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告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胡智勇已出具承諾,如公司因上述情形產生糾紛或受到相

關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願意無償代為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全

額補償因此對公司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保證公司不會因此而遭受任何損失。

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

規定,房屋租賃協議未辦理租賃備案登記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

公司因上述情形產生糾紛或受到相

關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願意無償代為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全

額補償因此對公司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保證公司不會因此而遭受任何損失

偉創印度租賃房屋情況

根據《偉創印度法律意見書》,偉創印度租賃房屋符合印度相關法律規定,

具體情況如下:

房屋符合印度相關法律規定,

具體情況如下:

1)2019年

1月

2019日,偉創印度租賃了位於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邁達巴

德市的房產作為辦公室,具體位置

8-402, Siddhivinayak Towers, B/h DCP

Office, Off S.G. Road, Makaraba, Ahmedabad 380051, Gujarat-India,租賃期

23年

A-402, Siddhivinayak Towers, B/h DCP

Office, Off S.G. Road, Makaraba, Ahmedabad 380051, Gujarat-India月

2019

日至

8年

23月

20202日。

2)2019

月月

日。

日,偉創印度租賃了位於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邁達巴

德市的房產作為員工住宿,具體地址

C/6/101, Orchid Harmony,

Applewood Township, Shela, Sarkhej, Ahmedabad,租賃期間

)年

年月

日,偉創印度租賃了位於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邁達巴

德市的房產作為員工住宿,具體地址為年

,租賃期間為月

日。

12

發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

25

處租賃房屋存在權屬不確定

性的法律風險,但該等房屋主要用於外地辦事處、產品轉運臨時存放地或職工宿

舍,該等房屋權屬瑕疵對發行人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實質影響;部分房屋租賃協

議未辦理備案登記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且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已出具全額

補償的承諾;因此,發行人租賃並使用上述房產,不會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

性法律障礙。

日至

)發行人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2020

權的房屋、土地、專利、

商標和生產設備等財產系通過自建、購買、租賃、自行研發等方式取得。經本所

律師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開閉所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7處租賃房屋存在權屬

-3-2-82

不確定性的法律風險、告

項房屋租賃協議未辦理租賃備案手續的瑕疵以及爭議

商標外,發行人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財產產權真實、合法,財產產權界定清晰,

不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26項房屋租賃協議未辦理租賃備案手續的瑕疵以及爭議

商標外,發行人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財產產權真實、合法,財產產權界定清晰,

不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七)發行人的主要財產被設置抵押、質押及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發行人擁有的蘇(2019)蘇州市不動產權

982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

房產被設置抵押擔保(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十一、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

2019)

之外,發行人其他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財產未被設置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

亦不存在其他權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蘇州市不動產權第

6047982

查了發行人提供的重大合同資料,查閱了重大合同原件,

並就有關事實詢問了發行人相關管理人員,從中確定了正在履行的金額較大的合

同,或者雖未達到金額較大,但對發行人生產經營活動、未來發展或財務狀況具

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具體如下

「十一、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

的授信、借款及擔保合同

1)2016

十一、發行人的重大債權債務

日,偉創有限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

分行(下

(一)本所律師核

浦發銀行

蘇州分

提供的

)籤訂《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編號

合同資料,查閱了

)(下

合同原件,

主合同」),約定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向偉創有限發放貸

事實詢問了發行人相關管理人員,從中確定了正在履行的金額較大的合

萬元,貸款期限

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

如下:月

1.

1月

2016

日。

債權實現,2016

月月

日,偉創有限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

分行(下稱

日,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與深圳

偉創籤署《保證合同》(編號:YB8905201628051401),約定由深圳偉創對上

述主合同提供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至主債務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2019

」月

89052016280514

日,發行人與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籤署《融資額度協議》

(編號

E2018091300000230),約定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向發行人提供融資額

萬元,額度使用期限

4,000019

2016月

11

16年

2021月

11

16年

1

2016

日,發行人與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籤訂《最高額抵押合同》(編

-3-2-83

號:告

),約定由發行人以其擁有的位於吳中經濟技術開發

區郭巷街道淞葭路

1000ZD8905201900000020),約定由發行人以其擁有的位於吳中經濟技術開發

區郭巷街道淞葭路

2019號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權證編號:蘇(2019)

蘇州市不動產權第

6047982號)為其自

2019年

11月

7日至

2022年

11月

7日之

間與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發生各類融資業務所發生的債權(最高額不超過

8,829萬

元)提供擔保;同時,發行人與

浦發銀行

蘇州分行籤訂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編號:89052016280514)項下授信餘額轉入前述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範圍。

89052016280514)項下授信餘額轉入前述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範圍。

的重大銷售合同

1)代理協議

2.

代理商籤訂了框架性質的《代理協議》。經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

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代理協議》情況如下:

正在履行的重大銷售合同

商名稱

1(萬元)

)代理限

發行人與

公司

代理

省、貴

框架性質的《代理協議》

經核查,

-2

020.12.31

截至本律師工作

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

有限公司

《代理協議》省

如下:

-2

020.12.31

代理

公司

商名稱省

經銷區

200

頻器、伺服

銷售目標

-2

020.12.31

(萬元)

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產品市

代理期限

、變頻器

、觸控螢幕

公司

-2

020.12.31

四川

公司

省、貴

2,000服

變頻器、伺服

20.01.01-2

020.12.31

化科技有限公司

機市

2020.01.01-服

020.12.31-2

020.12.31

2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頻器、伺

-2

020.12.31

1,500

匯電氣設備

有限公司

變頻器市

2020.01.01-器

020.01.01-2

020.12.31

20.12.31

備有限公司

3市

山東追日科貿有限

公司器

山東省

-2

020.12.31

2)直營客戶戰略合作協議/銷售框架合同

1,

直銷客戶籤署了《直營客戶戰略合作協議》或銷售框架合

同,並通過具體訂單/合同實現產品的銷售。經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

200-3-2-84

之日,發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直營客戶戰略合作協議》以及銷售框架合同如下:告

序號

重大《直營客戶戰略合作協議》以及銷售框架合同如下:

合同相對方 合作產品範圍 限

1

氣股份

有限公司

動車組拖車充電

氣股份020.01.18-2020.12

.31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動車組拖車充電器

-2020.12

.31

2

公司

020.01.18

2020.120.01.01-2020.12

.31

.31

2

升降一體

廣東新裕華重工科技有

-2020.12

.31

限公司

公司

施工電梯變頻一體機

2020.01.011-2020.12

.31

-2020.12

公司

.31

機一體化專

3-2020.12

.31

廣州逸安工程機械有限

製造有限公司

公司

升降一體

施工升降機專用系列變

-2020.12

.31

頻器

的重大採購合同

202

重要供應商籤訂框架性質的《採購協議》,並通過具體訂單/

合同實現產品的採購。經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正在履行

的重大《採購協議》如下:

0.01.01-2020.12

.31期

4

限公司

象牌重工徐州有限公司

定為

施工

01-2023.11.20

升降一體機

器有限公司

2020.01.01

定為

2020.1212.01-2022.12.01

.31

限公司

5

定為

廣東軒宇機械科技有限

01-2022.12.01

公司

限公司

施工升降機專用系列變

定為

7.12.01-2022.12.01

2020.01.01

公司

-

定為

.3101-2022.12.01

6

有限公司

定為

公司

01-2022.12.01

塔機、升降

信電路板有限

公司

機一體化專機

定為

2020.01.01.01-2022.12.01

-

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前提下不存在潛在法律風險。

2020.1-3-2-85

(二)告

,發行人不

存在已履行根據發行人提供的相關資料,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不存在已履行

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

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相關資料,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

出具之日,發行人不存在其他因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

身權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

《審計報告》,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除本律師工作報

告「九、關聯交易及同業競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相關資料,經本所律師核查

已披露的關聯交易外,發行人與關聯方之間不存在

重大債權債務,亦不存在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

,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

發行人出具的說明,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額較大的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均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

動發生,真實有效。

出具之日,發行人不存在其他因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

身權等原因產生的

一)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報告期內未發生過合併、分立或減少註冊資

本的情形。

侵權之債。

二)發行人報告期內的歷次增資擴股情況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四、

發行人的設立」及「七、發行人的股本及演變」。

三)經本所律師審查,發行人報告期內發生的重大資產收購行為如下

《審計報告》

收購協盛達資

具之日,除年

告月

九、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偉創有限收購協盛達的存

貨及固定資產,收購價格參考評估值確定

已披露的年

重大債權債務,亦不存在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月

(五)根據《審計報告》及

日,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開元評報字[2018]209號《蘇

州偉創電氣設備技術有限公司因深圳市協

盛達電機

有限公司擬實物轉讓事宜所

涉及的深圳市協

盛達電機

有限公司的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報告》,截至評估基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

20月

日,協盛達擬向偉創有限轉讓的存貨及固定資產的評估值

1萬元。

31-3-2-86

2018告

2

月年

日,偉創有限與協盛達籤訂《資產收購協議書》,約定協盛

達將其擁有的存貨及固定資產轉讓給偉創有限,參考評估價格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為月

元。

日,偉創有限與協盛達籤訂《資產收購協議書》,約定協盛

達將其擁有的存貨及固定資產轉讓給偉創有限,參考評估價格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已支付完畢上述資產轉讓價款。

元。

已支付完畢上述資產轉讓價款。

上述資產收購完成後,協盛達於成後,協盛達於

年年

月月

日註銷。日註銷。

2. 收購蘇州尹帆資產

年月

月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偉創有限收購蘇州尹帆

的存貨、固定資產及長期待攤費用,收購價格參考評估值確定

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偉創有限收購蘇州尹帆

的存貨、固定資產及長期待攤費用,收購價格參考評估值確定。

18

2018月

12日,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開元評報字

242018]688號《蘇

州尹帆科技有限公司擬資產轉讓事宜所涉及的該部分資產市場價值資產評估報

告》,截至評估基準

[2018]688年

2018月

11日,蘇州尹帆擬向偉創有限轉讓的存貨、

固定資產及長期待攤費用評估值

30

萬元。

906.90年

年5日,偉創有限與蘇州尹帆籤訂《資產收購協議書》,約定

蘇州尹帆將其擁有的存貨、固定資產及長期待攤費用轉讓給偉創有限,參考評估

價格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655.13元。

25

已支付完畢上述資產轉讓價款。

日,偉創有限與蘇州尹帆籤訂《資產收購協議書》,約定

蘇州尹帆將其擁有的存貨、固定資產及長期待攤費用轉讓給偉創有限,參考評估

價格協商確定轉讓價格為

資產收購完成後,蘇州尹帆

元。年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已支付完畢上述資產轉讓價款。月

上述資產收購完成後,蘇州尹帆於日註銷。

年9

與深圳偉創資產重組

立性,使發行人具備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及面向市場

的經營能力,同時有效避免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發行人與控股股東深圳偉

創進行了同一控制下的資產重組,即深圳偉創

日註銷。年

3.

月將其擁有的「變頻

器、伺服系統與運動控制器等產品在內的全部工業自動化控制」(以下簡稱「工

業自動化控制」)業務及相關的經營性資產、智慧財產權、人員、銷售和採購渠道

轉移至偉創有限。本次資產重組構成同一控制下的業務合併,合併日

2018月

8

日。合併日後,除持有對偉創有限的長期股權投資外,深圳偉創無實際

業務開展。同一控制下資產重組具體情況如下:

月將其擁有的「變頻

器、伺服系統與運動控制器等產品在內的全部工業自動化控制」(以下簡稱「工

業自動化控制」)業務及相關的經營性資產、智慧財產權、人員、銷售和採購渠道

轉移至偉創有限。本次資產重組構成同一控制下的業務合併,合併日為

-3-2-87

(告

)資產重組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1)資產重組履行的內部決策程

年年

月月

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進行同一控制下的資產重

組,由深圳偉創與偉創有限籤署《重組框架協議》,偉創有限購買深圳偉創的經

營性資產、受讓智慧財產權、吸收人員、整合銷售和採購渠道,轉讓價格參照評估

報告確定;待出具評估報告後籤署正式重組協議。

日,偉創有限作出股東決定,同意進行同一控制下的資產重

組,由深圳偉創與偉創有限籤署《重組框架協議》,偉創有限購買深圳偉創的經

營性資產、受讓智慧財產權、吸收人員、整合銷售和採購渠道,轉讓價格參照評估

報告確定;待出具評估報告後籤署正式重組協議。

2018年

8月

18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與偉創有限進行

同一控制下資產重組。

日,深圳偉創召開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同意與偉創有限進行

同一控制下資產重組。

2)資產評

(年

)資產評估月

2018日,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開元評報字[2018]663號《深

圳市偉創電氣有限公司因業務重組需要所涉及的部分資產及負債市場價值資產

評估報告》,根據前述評估報告,截至評估基準

12年

6月

[2018]663

日,深圳偉創

擬轉入偉創有限所涉及的部分資產的市場價值評估值

2018

萬元。

3)被重組方概況

8

深圳偉創基本情況及歷史沿革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六、發起

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4)資產重組情

日,深圳偉創

擬轉入偉創有限所涉及的部分資產的市場價值評估值為年

萬元。月

日,偉創有限與深圳偉創籤訂《重組框架協議》,約定偉創

有限購買深圳偉創的經營性資產、轉移智慧財產權、吸收人員、整合銷售和採購渠

道,轉讓價格參考評估值確定

)被重組方概況年

被重組方深圳偉創基本情況及歷史沿革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月

六、發起

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日,偉創有限與深圳偉創籤署《重組協議》,約定偉創有

限購買深圳偉創的經營性資產、轉移智慧財產權、吸收人員、整合銷售和採購渠道,

參考評估報告確定轉讓價格

元。

組協議》,本次資產重組的主要內容如下

4

經營性資產(不含智慧財產權)轉讓

)資產重組情況

轉讓予偉創有限轉讓的經營性資產(不含智慧財產權)包含深圳偉創

擁有的工業自動化控制業務相關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應

-3-2-88

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具體情況如下:告

序號

、其他應收款,具體情況如下:

資產類別 帳面價值(元) 評估值(元))

轉讓價格(元)

應收帳款 8,488,139.94 8,488,139.94款

8,518,175.79

2 其他應收款 貨

157.64 165.94

3 產

475,018.04 475,018.04 產

4 固定資產 2,482,065.46 用

2,482,065.46

59.61

5 無形資產計

645,975.134,815.82

6

645,975.13

智慧財產權轉讓

645,975.13

擁有

長期待攤費用

項註冊商標、46項專利權、10項專利申請權、42

項計算機軟體著作權、6項域名無償轉讓給偉創有限。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

之日,除深圳偉創轉讓予偉創有限的「201310453734.0」號專利申請權被國家知

駁回失效以

號「

3,213,459.61

馬德裡商標正在辦理轉讓手續

外,相關智慧財產權均已變更至發行人名下

3,213,459.61

人員轉移

合計共

15,304,815.82

名員工轉移至偉創有限。截

6年

15,334,859.97月

②智慧財產權轉讓

日,該等員工

與深圳偉創解除勞動合同,與偉創有限籤署勞動合同

深圳偉創將其擁有的

業務轉移

項註冊商標、年

項專利權、月

項專利申請權、

日起,深圳偉創所有涉及工業自動化控制相關業務的新項

目將以偉創有限為主體進行相關合同的籤署和履行,即深圳偉創原有的與前述業

務相關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轉入偉創有限,深圳偉創的供應商、客戶成為偉創有

限的供應商、客戶。

42

本所律師核查,截

6年

201310453734.0月

1372607

日,偉創有限已向深圳偉創支付完

畢重組轉讓價款。

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除深圳偉創轉讓予偉創有

-3-2-89

限的「告

」號專利申請權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失效以及

1372607201310453734.0」號專利申請權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失效以

「號「

馬德裡商標正在辦理轉讓手續外,發行人均已支付上述資產轉

讓對價,並取得相應資產的所有權,相關智慧財產權均已變更至發行人名下,相關

業務及人員已轉移完畢。

馬德裡商標正在辦理轉讓手續外,發行人均已支付上述資產轉

讓對價,並取得相應資產的所有權,相關智慧財產權均已變更至發行人名下,相關

業務及人員已轉移完畢。

,上述資產收購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認為,上述資產收購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合法、有效。

根據發行人的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不存在擬進行重大資產

置換、資產剝離、資產出售或收購的計劃或意向。

、發行人章程的制定與修改

(四)

股份公司章程的制

置換、資產剝離、資產出售或收購的計劃或意向。

19

、發行人章程的制定與修改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蘇州偉創電

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並已報蘇州市市監局備案。該《公司章程》的制訂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其內容符合《公司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的規定。

股份公司設立後,發行人對公司章程的修改情

股份公司章程的制定年

2019月

6

日,發行人召

28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主要修改了公司經營範圍。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蘇州偉創電

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並已報蘇州市市監局備案。該《公司章程》的制訂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其內容符合《公司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的規定。

過,

並由佔出席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表決同意,依法在工商登記機關辦

理了備案登記。發行人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制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內容符

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合法、有效。

發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制

股份公司設立後,發行人對公司章程的修年

日,發行人召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日,發行人召開

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的議案》。該《公司章程(草案)》

將在本次發行上市後正式實施。

《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主要修改了公司經營範圍。

-3-2-90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內容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告

(四)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的特別表決權安排情

的特別表決

章程(草案)》,發行人的《公司

章程》及本次發行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不存在特別表決權安排。

權安排情

發行人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了組織機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發行人的《公司

章程》及本次發行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不存在特別表決權安排。

(一)

發行人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

1

名,不少於全體董事

。董事會全體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

名,由全體董事

選舉產生。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

會,審計委員會下設內審部

.董事會

發行人的董事會由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

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

名,不少於全體董事的

名,由職工代表大會

民主選舉產生,不少於全體監事人數

。董事會全體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

。股東代表監

名,由全體董事

選舉產生。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

會,審計委員會下設內審部。

名,由股東大會選

舉產生

3.

.監事會

由總經理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高級管理人員中的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除董

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

任。

發行人的監事會由

-3-2-91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告

(二)

發行人制定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等制度

、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的組成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

發行人制定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等制度

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發行人制訂了《股東大會議

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工作細則》、

《董事會秘書工作細則》、《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外擔保制度》、《重大

投資決策管理辦法》、《獨立董事工作細則》、《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提

名委員會議事規則》、《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以及《審計委員會議事規

則》等內部管理制度。

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工作細則》、

《董事會秘書工作細則》、《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外擔保制度》、《重大

投資決策管理辦法》、《獨立董事工作細則》、《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提

名委員會議事規則》、《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以及《審計委員會議事規

則》等內部管理制度。

,公司上述議事規則和內部管理制度的內容符合有關法律、行

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上述議事規則和內部管理制度的內容符合有關法律、行

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發行人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

會議文件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

日,發行人召開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情況如下

發行人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會議文件並經本所律師核查,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

日,發行人召開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情況如下:

1. 期

年第一次股東大

號 會議名稱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

召開日期

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

2019年第一次股東大會

019年年度股東大

2

董事會

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期

2019.10.22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

2020.01.09

4議

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議

2020.04.13

-3-2-92

5 告

2020.02.29議

6 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 議

3. 監事會

監事會

序期

號 議

召開日期

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 2019.06.28議

2

20.03.23

第一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

發行人歷次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的召開、決議內

容及籤署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2019.12.25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

3

發行人現任董

名,分別為胡智勇、莫竹琴、駱鵬、鍾彥儒、唐海燕、

鄢志娟,其中胡智勇為董事長;鍾彥儒、唐海燕、鄢志娟為獨立董事,獨立董事

人數不少於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

20.03

發行人現任監

名,分別為彭紅衛、呂敏、陶旭東,其中彭紅衛為監

事會主席;呂敏為由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不少於監事總人

數的三分之一

發行人現任高級管理員

十五、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變化

名,總經理為胡智勇,副總經理分別為莫竹

琴、賀琬株,財務總監及董事會秘書為賀琬株。經核查,該等高級管理人員由發

行人董事會決議聘任;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未超過董事會人數的二分之一。

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書面承諾、該等人員住所

地(或經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並經本所律師通過網際網路檢

索中國證監會披露的《市場禁入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其他公眾信息,

發行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不得

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任職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一)

-3-2-93

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告

(二)

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

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

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

黎國才、陶旭東、朱小超、何承曾為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

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認定依據

2.

人員主要結合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及相關人員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作用進行

考慮,並基於前述因素將胡智勇、駱鵬、黎國才、陶旭東、朱小超、何承曾認定

為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該等人員長期在儀器儀表製造行業從事變頻器、伺服系統

及運動控制器生產與研發工作,均為公司技術研發主要人員、主要專利技術的發

明人或主要技術標準的起草者,在公司產品及核心技術的研發工作中發揮了重要

的帶領作用。

發行人的核心技術人員認定依據述

經本所律師對上述核心技術人員進行訪談並經公司確認,公司認定核心技術

人員主要結合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及相關人員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作用進行

考慮,並基於前述因素將胡智勇、駱鵬、黎國才、陶旭東、朱小超、何承曾認定

為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該等人員長期在儀器儀表製造行業從事變頻器、伺服系統

及運動控制器生產與研發工作,均為公司技術研發主要人員、主要專利技術的發

明人或主要技術標準的起草者,在公司產品及核心技術的研發工作中發揮了重要

的帶領作用。

人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符合公司生產經營需

要,亦與該等人員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相匹配,公司對核心技術

人員的認定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合理性。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變動及核心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將上述

會、監事會會議資料,發行

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及變動情況如下

人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符合公司生產經營需

要,亦與該等人員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相匹配,公司對核心技術

人員的認定符合上述標準,具有合理性。

(三)

1)2016

人員變動情況月

經核查發行人的工商檔案及歷次股東大會、董事

日,偉創有限股東做出決定,選舉胡智勇、莫竹琴、

宋奇勳、鄧雄、駱鵬擔任董事會董事;

會、監事會

2)2019

人的董事、監事、月

日,偉創有限股東做出決定,同意宋奇勳、鄧雄辭去董

事職務;

1.

3)2019

1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選舉胡智勇、莫竹

琴、駱鵬、鍾彥儒、鄢志娟、唐海燕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同日,發行人召

-3-2-94

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胡智勇為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告

2.

監事的任職及變動

胡智勇為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

監事的任職及變動

11)2016年

2016月

8日,偉創有限股東做出決定,選舉廖志成、左洪浪為

公司監事;

2)2019

日,偉創有限股東做出決定,選舉廖志成、左洪浪為

公司監事;月

(日,偉創有限股東做出決定,同意廖志成、左洪浪辭去

監事職務;

23)2019

2019月

6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選舉彭紅衛、陶旭

東為公司第一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與偉創有

6年

3

日召開的職

工代表大會選舉的職工代表監事呂敏組成第一屆監事會。同日,發行人召開第一

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彭紅衛為第一屆監事會主席

2019

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及變動

1)2016

月月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選舉彭紅衛、陶旭

東為公司第一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與偉創有限

日,偉創有限召開董事會並作出決議,同意聘任胡智

勇為總經理,聘任莫竹琴為副總經理,聘任黃方萍為財務負責人。

20192)2017

6月

18

日,偉創有限召開董事會並作出決議,聘任賀琬株為

財務總監。

日召開的職

工代表大會選舉的職工代表監事呂敏組成第一屆監事會。同日,發行人召開第一

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彭紅衛為第一屆監事會主席。

3)2019

3. 月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聘任胡智

勇為總經理,聘任莫竹琴、賀琬株為副總經理,聘任賀琬株為財務總監兼董事會

秘書

1. 最近兩年核心技術人員的變化情

2016年

8月

30

日,發行人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認定胡智勇、

駱鵬、黎國才、陶旭東、朱小超、何承曾為發行人核心技術人員。

日,偉創有限召開董事會並作出決議,同意聘任胡智

勇為總經理,聘任莫竹琴為副總經理,聘任黃方萍為財務負責人。自

(年

)月

日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的核心技

術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10

所律師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符合有

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

法、有效。發行人近兩年內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均未發生重大變

-3-2-95

化。告

(四)

發行人的獨立董事

發行人的獨立董事

經核查,發行人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聘任鍾彥儒、鄢志娟、唐海燕為獨立

董事,其中鄢志娟為會計學副教授。根據前述三位獨立董事出具的《聲明函》並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關於在上市公司

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董事,其中鄢志娟為會計學副教授。根據前述三位獨立董事出具的《聲明函》並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關於在上市公司

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行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獨立董事工作細則》

等相關制度的規定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獨立董事的職權範圍未違反有關法

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根據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獨立董事工作細則》

等相關制度的規定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獨立董事的職權範圍未違反有關法

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和職權範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職權範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一)發行人執行的主要稅種、稅率

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納稅審核報告》、發行人提供的納

稅申報表和完稅憑證及發行人出具的確認與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執

行的主要稅種、稅率如下:

十六、發行人的稅務及財政補貼

(稅

、16%、13%、11%

、9%、6%

根據大信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納稅審核報告》、發行人提供的納

稅申報表和完稅憑證及發行人出具的確認與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執

行的主要稅種、稅率如下:

%、5%

種 加

計稅依據

17%

的流轉稅

、稅

、13%

誠薈創執行的主要稅種、稅率如下:

11%

種稅率計稅依據

-3-2-96

稅告

種稅率 計稅依據稅

增值稅、16%、13% 17%稅

16%

%

、13%加

產品銷售收入、應稅服務收入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

5% 稅

教育費附加

律師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境外子公司適用的稅率如下:

3%

實際繳納的流轉度

地方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境內子公司執行的稅種、稅率符合現

行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教育費附加

據《審計報告》、《納稅鑑證報告》、發行人出具的確認與承諾及提供的相

關稅收優惠備案資料文件並經本所律師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享受的稅收優惠

情況如下

企業所得稅稅收優

017

日,發行人取得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

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核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

),有效

律師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境外子公司適用的稅率如下:

年。

企業所得稅法》及《關於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

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

號)的相關規定,發行

年、2018

年、2019年度享受

的優惠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本所律師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境內子公司執行的稅種、稅率符合現

行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稅收優惠

策的通知》(財

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

據《審計報告》、《納稅鑑證

(現

報告》、發行人出具的確認與承諾及提供

-3-2-97

行稅率告

)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

3%率

3%

)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

的部分實行即徵

即退政策。根據前述規定,發行人銷售的軟體產品增值稅實際稅負超

部分

享受即徵即退政策。

三三)財政補貼

、發行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並經本所律師核查,報告期內,

發行人獲得的財政補貼情況如下

2017年度

根據《審計報告》、發行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並經本所律師核查,報告期內,

發行人獲得的財政補貼情況如下:

摘要

1. 2017

文件

年度

金額

(元

序號

能源汽車推

廣應用市級財

政補貼

項目摘要發

依據文件

6年蘇州市

新能源

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

細則的通知》(蘇府辦〔2017〕122號

補助金額

(元)

.00

1

《關於印發吳中區

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吳政規

字〔2016〕8號

.00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2016

項目補助

年蘇州市

新能源

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

細則的通知》(蘇府辦〔

《關於促進吳中區

先進位造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吳政規字

〔2016〕4號)、蘇州市吳中區財政局、

蘇州市吳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下

年吳中區先進位造業發展專項資金

項目(第二批)資金的通知》(吳財

號)

200,00000,000.00

.002018年度

2 專利資助補助

金額(元

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吳中區

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吳政規

字〔2016

廣應用省級財

政補貼

員會《關於印

號)

年江蘇省

新能源

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的通知》(蘇財工貿〔2016〕13號

9,000.00

.00

培育資金

3

區財政局《層轉省財政廳、科技廳關於

智能裝備重大

項目補助

年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

的通知》(吳科計[2018]2號、吳財

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吳中區

先進位造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吳政規字

2018]4號

.00

4號)、蘇州市吳中區財政局、

蘇州市吳中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下達

研究

2016中

[2017]28.00

號)

-3-2-98

序號告

項目內容

依據文件 補助金額(元)金額(元)

政策性獎

中心《關於下達吳中區

年度

蘇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政策性獎勵

經費的通知》(吳科計[2018]14號、吳

財科[2018]13號

區財政局《關於下達吳中區2017

獎勵扶持

年度

蘇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政策性獎勵

經費的通知》(吳科計

《關於印發促進創新轉型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

知》(吳開管委〔2015〕129號

號、吳

財科

.00

[2018]13號)

術企業

政策性獎勵經

區財政局《關於下達吳中

年江

蘇省第一、二、三批高新技術企業政策

性獎勵經費的通知》(吳科計[2018]18

號、吳財科[2018]24號

獎勵

.00

扶持

政策性獎勵經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於印發

區財政局《關於下達吳中

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

促進創新轉型發展的政策意見

17年江

蘇省第二批高新技術產品政策性獎勵

經費的通知》(吳科計[2018]10號、吳

財科[2018]11號

的通

知》(吳開管委〔

.00

2015〕

企業-研發後補

助項目

129

區財政局《關於下達蘇州

年度

第六批科技發展計劃資金的通知(高新

技術培育企業-研發後補助項目吳中區

部分)》(吳科計[2018]22號、吳財

.00

5.00

高新技術企業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

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

位工作的通知》(蘇人保規(2016)6

號)、《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於做好失業保險

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深

人社規〔2016〕1號)

,587.50

退

蘇州市吳中區科學技術局、蘇州市吳中

區財政局《關於下達吳中區

《關於軟體產品

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

年江

蘇省第一、二、三批高新技術企業政策

性獎勵經費的通知》(吳科計

5,852.51

[2018]182019年度

號、吳財科

[2018]24號)

據文件

金額

(元

.00

單位獎勵

6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

於公

高新技術產品

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獎勵單

位和東吳企業高層次人才資助計劃人

.00

-3-2-99

號告

項目內容

依據文件 據文件

補助金額

(元)

金額

(元)

的通知》(吳人社〔2017〕167號)

2017〕

167

會、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於

年度為開發區經濟社會作

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的決

定》(吳工委〔2019〕9號、吳開管委〔2019

.00

中共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

會、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於對2018區

2019

年度

節能減排先進企

業獎勵

〕對

號、吳開管委〔

年度為全

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

個人給予表彰的決定》(吳委發〔2019

號)

.00

24,000市

年度

第二十批科技發

展計劃(重點產

業技術創新)項

目經費

3

財政局《關於下達蘇州

吳中區

年度第二

十批科技發展計劃(重點產業技術創新)

項目經費的通知》(吳財科〔2019〕38

年度

節能減排先進企

業獎勵

.00

《吳中區委區政府關於對

年度蘇州市

市級打造先進位

造業基地專項資

2018

《關於下

2019

年度蘇州市市級打造先

進位造業基地專項資金的通知》(蘇財

6

.00

50,000.00市

4

年度

第十二批科技發

展計劃(科技金

融專項)項目經

科學技術局、蘇州市吳中區

財政局《關於下達蘇州

2019

年度第十

二批科技發展計劃(科技金融專項)項目

經費(吳中區部分)的通知》(吳財科

〔2019〕25號

.00

蘇州市吳中區科學技術局、蘇州市吳中區

財政局《關於下達蘇州市2019

標準化一、二級

達標企業獎勵資

年度第二

十批科技發展計劃(重點產業技術創新)

項目經費的通知》(吳財科〔

《關於印發<

蘇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一、二級企業創建

達標獎勵辦法>的通知》(蘇安監督二

〔2016〕44號

,000.00

38

號)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

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

作的通知》(蘇人保規(2016)6號)、《深

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政

委員會關於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

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

.00

號)

5,820.13

2019

汽油車鼓勵淘汰

補助

年度蘇州市

市級打造先進位

造業基地專項資

放汽油車鼓勵淘汰補助的通告》蘇府通

〔2018〕76

蘇州市財政局、蘇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關於下達

.00

2019年度蘇州市市級打造先

進位造業基地專項資金的通知》(蘇財企

[2019]16

《關於軟體產品增

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

78

500,000-3-2-100

號告

項目內容

依據文件 據文件

補助金額

(元)

金額

(元)

11

年度第二批

專利專項資助

2019知識產權局、蘇州市吳中區財政局《關於

專利專項資助年度第二批專利專項資金的通

知》(吳財科[2019]9號

蘇州市吳中區科學技術局、蘇州市吳中區

知識產權局、蘇州市吳中區財政局

律師認為,發行人享受的上述財政補貼均符合相關規定,合法、合規、

真實、有效。

《關於

報告》、發行人出具的確認與承諾、發行人及其境內子公司主管

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並經本所律師登錄發行人及其境內子公司所在地稅務部門

官方網站查詢,除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2019

二十、訴訟、仲裁或行政處

知》(吳財科

披露的

偉創有限因丟失發票受到蘇州市吳中區國家稅務

號)

元罰款之外,發行人及其

境內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受到重大稅務行政處罰的情形。

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

8,000.00

發行人的勞動保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享受的上述財政補貼均符合相關規定,合法、合規、

真實、有效。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勞動用工

人提供的員工名冊、工資發放清單、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截

「月

日,發行人及其境內控股子公司在冊員工共

50

人,發行人

及其境內控股子公司均與其員工籤訂了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並向其員工發放工

資薪酬

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納情況

1)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十七、發行人的

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年

(一)月

日,發行人為其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數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勞動用工

人;發行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員工名冊、工資發放清單、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截至

人。

2019

以下原因:①新員工入職當月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繳納手續

未能辦理完畢,公司自次月起開始繳納;②退休返聘員工不需繳納社會保險、住

-3-2-101

房公積金,因此出現報告期末在冊員工人數和實際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人

數不一致的情形。告

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有

1

工人數和實際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人

數不一致的情形。

名員工通過蘇州中智人力資源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智公司」)為其在戶籍所在地代發工資、代繳社會保險及

住房公積金。中智公司現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

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

號)。

名員工通過蘇州中智人力資源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智公司」)為其在戶籍所在地代發工資、代繳社會保險及

住房公積金。中智公司現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

根據中智公司於

號)。

2020於

3年

2月

日出具《確認函》,其未因為偉創電氣有關

員工代發工資、代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而受到任何有關部門的行政處罰。

根據該名代繳員工出具的《承諾函》,確認其自願選擇由中智公司代發工資、

代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與公司及中智公司沒有任何爭議或糾紛,並承諾

不會因此追究偉創電氣的任何責任或要求偉創電氣予以補償、賠償。

出具的《承諾函》,確認其自願選擇由中智公司代發工資、

代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與公司及中智公司沒有任何爭議或糾紛,並承諾

不會因此追究偉創電氣的任何責任或要求偉創電氣予以補償、賠償。

2)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

)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年

根據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自月

日至月

年日,發行人按規定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沒有因違反相關

法律法規而被處罰的情形。

2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0年

2017

日至

1年

1月

2020日,發行人在住房公積金方面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

和行政處理。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

月年

日,發行人在住房公積金方面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

和行政處理。月

根據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自

年年

日至日,誠薈創按規定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等,沒有因違反相

關法律法規而被處罰的情形。

2020

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截

4年

10月

日,誠薈創在住房公積金方面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截至自

年年

月月

日,誠薈創在住房公積金方面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

根據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出具的《證明》,自年

年月

日,深圳分公司不存在因違反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而受

到行政處罰的情形。

1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寶安區管理部出具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

日至

-3-2-102

證明》,自告

9,自

2019年

12月至

3

月,深圳分公司沒有因違法違規而受到處

罰的情況。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承諾3)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承諾

實際控制人胡智勇已出具《承諾函》:若發行人存在任何應繳而未繳、

漏繳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款項(包括因此導致的任何滯納金或罰金),而

被任何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要求補繳或支付,或被有關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因

該等事項引致的所有勞動爭議、仲裁、訴訟,實際控制人將全額承擔全部該等費

用,或及時向發行人進行等額補償。

勞務派遣

3.

用工的補充方式。發行人的管理崗位、技術研發崗位、銷售採購崗位等核心崗位

的員工均為籤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發行人僅在包裝工、組裝工、門衛、保潔

等少量臨時性、輔助性的崗位採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

勞務派遣

,發行人勞務派遣人數未超過發行人用工總數

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採用勞動合同用工,勞務派遣用工僅作為發行人勞動

用工的補充方式。發行人的管理崗位、技術研發崗位、銷售採購崗位等核心崗位

的員工均為籤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發行人僅在包裝工、組裝工、門衛、保潔

等少量臨時性、輔助性的崗位採用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

經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勞務派遣人數未超過發行人用工總數的年

。月

2020日,發行人與蘇州市欣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籤署了《勞務派

遣協議》,約定蘇州市欣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向發行人派遣門衛及後勤人

3

人,

發行人向其支付勞務費,由蘇州市欣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向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報

酬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現持有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發行人與蘇州市欣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籤署了《勞務派

遣協議》,約定蘇州市欣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向發行人派遣門衛及後勤人員年

人,

發行人向其支付勞務費,由蘇州市欣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向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報

酬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月

蘇州市欣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現持有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

日核發的編號

年00201706020245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

效期限

月年

日核發的編號為月

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

效期限自日至

年年

月月

日至日。

2020

本所律師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能夠遵守有關勞動用工及社會保障

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不存在因違反有關勞動用工及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

而被處罰的情形;發行人的勞務派遣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發行人的環境保護

6-3-2-103

1. 告

發行人現持有新世紀檢驗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於

發行人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2019於

11年

8月

GB/T24001-2016idt

ISO14001:2015

日出具的《環

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發行人的環境管理體系符

20211-2016idt

ISO14001:2015標準,適用範圍為變頻調速器、伺服驅動系統、光伏逆變器、配

電開關控制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服務,有效期

11年

2月

發行人固定汙染源排汙登記情況發行人固定汙染源排汙登記情況

護局於

2018年

1月

30日核發的編號為

320506-2018-000004-B-2018-000004-B的《排汙許可證》,排放重點汙染物及特徵汙染物種類為

錫及其化合物,TVOC;有效期至

TVOC年

2021月

1日。

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

日。

年版)》,對汙染物產生

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很小的排汙單位,實行排汙登記管理。實行登記

管理的排汙單位,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汙許可證。2020

根據《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月

年版)》,對汙染物產生

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很小的排汙單位,實行排汙登記管理。實行登記

管理的排汙單位,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汙許可證。日,發行人已取

得《固定汙染源排汙登記回執》,登記類型為首次,有效期

年年

月月

日,發行人已取

得《固定汙染源排汙登記回執》,登記類型為首次,有效期自日至

年年

月月

至日。

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的環境保護

3

吳中經

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批覆文件(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十八、發行人

募集資金的運用」)

3

發行人的環保行政處罰情況

日。

蘇州市吳中區生態環境局出具的《情況說明》,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

年3月5日,發行人無環保處罰記錄、無針對發行人環境信訪投訴。

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的環境保護

年1月1日至2020

年4月20日,誠薈創無環保處罰記錄。

報告期內,深圳分公司不存

在受到環保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情形。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已就其擬實施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取得蘇州吳中經

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批覆文件(詳見本律師工作報告正文

-3-2-104

(告

)發行人的產品質量及技術標準

三)發行人的產品質量及技術標

發行人現持有新世紀檢驗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於發行人現持有新世紀檢驗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於

年年

月月

日出具的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發行人的質量管理體系符合

日出具的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發行人的質量管理體系符合

標準,適用範圍為變頻調速器、伺服驅動系統、光伏逆變器、配

電開關控制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服務,有效期至

-2016 idt

ISO9001:2015標準,適用範圍為變頻調速器、伺服驅動系統、光伏逆變器、配

電開關控制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服務,有效期至

年年

月月

日。日。

2. 發行人現持有新世紀檢驗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9年

11月

8日出具的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發行人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符合

GB/T28001-2011 idt OHSAS 18001:200728001-2011 idt OHSAS 18001:2007標準,適用範圍為變頻調速器、伺服驅

動系統、光伏逆變器、配電開關控制設備、電氣成套控制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

售服務,有效期至

2021年

3月

11日。

根據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出具的《情況說明》,自

根據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出具的《情況說明》,自7年

年月

月日至

日至年

年月

月日,未發現發行人因違反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

的情形

日,未發現發行人因違反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

的情形。

根據蘇州市吳中區市監局出具的《企業守法生產經營狀況意見》,自誠

薈創

4. 年

2018月

11日設立之日起至

27年

2020月

4日,未發現誠薈創因違反

質量技術監督相關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

9

根據深圳市市監局出具的《違法違規記錄證明》,自深圳分公司

根據深圳市市監局出具的《違法違規記錄證明》,自深圳分公司於月

年日設立之日起至

月0年

日設立之日起至月

年日,深圳分公司沒有違反質量監督管

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記錄。

2

活動和募投項目符合有

關環境保護的要求,報告期內不存在違反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

件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形;發行人產品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報告

期內不存在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行政處罰的情

形。

募集資金的運用

21-3-2-105

(告

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一)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所得的募集資

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按照輕重緩急順序依次投入以下項目: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發行人本次

元)

發行上市所得的募集資

集資金投資額(萬

按照輕重緩急順序依次投入以下

自動化生產基地建設項

序號 項目名稱目

項目投資總額(萬

元)

募金

額(萬

元)計

1309.86

蘇州二期變頻器及伺服系統

上市募集資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對上述部

分項目進行前期投入,則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使用募集資金用於項目剩餘投

資及置換已支付款項。若本次發行上市實際募集資金低於投資金額,公司將通過

自有資金或其他途徑補充解決。若本次募集資金淨額滿足上述項目投資後尚有剩

餘,則剩餘資金將全部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所需的營運資金。

自動化

二)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取得的相關批准、授

蘇州二期變頻器及伺服系統自動化生產基地建設項

1

8日,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向發行人出具《江

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吳開管委審備[2019]319號),項目名稱為

蘇州二期變頻器及伺服系統自動化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建設性質為新建,計劃開

工時間

日,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向發行人出具《關

於對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二期變頻器及伺服系統自動化生產基

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吳開管委審環建

〕30號),發行人在

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郭巷街道淞葭

號項目可行。項目總投

元,年產變頻

萬臺

309.86

蘇州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

36,309.86年

本次發行上市募集資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對上述部

分項目進行前期投入,則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使用募集資金用於項目剩餘投

資及置換已支付款項。若本次發行上市實際募集資金低於投資金額,公司將通過

自有資金或其他途徑補充解決。若本次募集資金淨額滿足上述項目投資後尚有剩

餘,則剩餘資金將全部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所需的營運資金。月

7日,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向發行人出具《江

-3-2-106

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吳開管委審備告

號),項目名稱為

蘇州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建設性質為新建,計劃開工時間為

2021

》(備案證號:吳開管委審備[2019]356號),項目名稱為

蘇州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建設性質為新建,計劃開工時間為

21年

年年

月月

日,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向發行人出具《關

於對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技術研發中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

批覆》(吳開管委審環建〔

日,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向發行人出具《關

於對蘇州偉創電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技術研發中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

批覆》(吳開管委審環建〔

〕〕31號),發行人在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郭巷

街道淞葭

號),發行人在蘇州吳中經濟開發區郭巷

街道淞葭路號項目可行。項目總投資

號項目可行。項目總投資萬元,年研發變頻樣機

萬元,年研發變頻樣機

臺。

400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的合作

臺。

作的情況。

資金投資項目已經根據《公司章程》的規

定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編制了募集資金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募集資金項目

已按規定辦理了備案/批覆手續。募集資金有明確的用途並用於主營業務,募集

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

力等相適應,不涉及與他人合作建設,也不會導致同業競爭。

(三)

人的業務發展目標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涉及的合作

一)發行人業務發展目標與主營業務的一致性

《招股說明書》及發行人的確認,發行人的未來發展戰略及發展目標

秉承著不斷進取、努力奮鬥的創業精神,致力於「成為電氣傳動和工業控制領

域的一流企業」,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驅動」的經營理念,

為推動我國工業裝備升級改造,重點裝備國產化,智能製造、數位化工業轉型等

戰略規劃,做出應有貢獻。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根據《公司章程》的規

定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序,編制了募集資金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募集資金項目

已按規定辦理了備案

託成熟穩定的供應鏈體系和有效的成本控制策略,公司力

批覆手續。募集資金有明確的用途並用於主營業務,募集

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

力等相適應,不涉及與他人合作建設,也不會導致同業競爭。

年內實現新增變頻

器、伺服系統產

萬臺(套),滿足多種客戶規模化生產和柔性化定製需求。

全面提升研發創新能力,加速新產品開發進度,全面升級現有研發軟硬體技術水

十九、發行

-3-2-107

平,形成平臺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的雙驅動。進一步完善國內外營銷網絡和渠道

布局,優化客戶結構,提升市場佔有率,擴大公司在工控領域中的品牌影響力告

布局,優化客戶結構,提升市場佔有率,擴大公司在工控領域中的品牌影響力」。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在其為本次發行上市編制的《招股說明書》

中所述的業務發展目標與主營業務一致。

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在其為本次發行上市編制的《招股說明書》

中所述的業務發展目標與主營業務一致。

二)發行人業務發展目標的合法性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在其為本次發行上市編制的《招股說明書》

中所述的業務發展目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潛在的

法律風險。

一)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結的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經核查,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在其為本次發行上市編制的《招股說明書》

中所述的業務發展目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潛在的

法律風險。

供的資料及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全國

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系統等

網站,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結的

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行政處罰

二十、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告期內,發行人及其

子公司存在以下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1)稅務行政處

一年

發行人月

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日,蘇州市吳中區國家稅務局吳中國稅簡罰

1.

〕785號

《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簡易)》,因偉創有限丟失發票被處以罰

元。

根據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全國

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系統等

網站,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結的

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2)消防行政處

發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行政處罰年

根據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書面確認並經本所律師核查,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

子公司存在以下行政處罰,具體如下:月

日,蘇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吳中區大隊出具蘇吳公(消)

行罰決字〔2018〕007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偉創有限火災控制櫃設置手

動檔位,多處屏蔽和故障點,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處以罰

)稅務行政處罰

元。

-3-2-108

②告

月年

日,蘇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吳中區大隊出具蘇吳公(消)

行罰決字〔月

日,蘇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吳中區大隊出具蘇吳公(消)

行罰決字〔2018〕007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偉創有限消防控制室有人值

班無證上崗,未按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被處以罰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偉創有限消防控制室有人值

班無證上崗,未按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被處以罰款元。

2018月

1日,蘇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吳中區大隊出具蘇吳公(消)

行罰決字〔2018〕007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偉創有限五層辦公區內裝修、

一至四層部分車間變更為倉庫,改變使用性未進行竣工消防備案被處以罰

10

元。

日,蘇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吳中區大隊出具蘇吳公(消)

行罰決字〔

行政處罰的罰款數額較小,情節較輕,不屬於重

大違法違規行為,且發行人已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相應罰款,相關行為已得到

糾正,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及本次發行上市不構成實質性障礙。

2018

二)發行人主要股東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

發行人及持有發行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偉創有限五層辦公區內裝修、

一至四層部分車間變更為倉庫,改變使用性未進行竣工消防備案被處以罰款

%以上股份的股東的書面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查

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

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系統等網站,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持有發行

元。

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尚未了結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發行人董事長、總經理的重大訴訟、仲裁、行政處罰

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上述行政處罰的罰款數額較小,情節較輕,不屬於重

大違法違規行為,且發行人已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相應罰款,相關行為已得到

糾正,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及本次發行上市不構成實質性障礙。

的書面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

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系

統等網站,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不存在針對發行人董事長、總經理的

尚未了結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一、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法律風險的評價

所律師已審閱了發行人報送上交所的《招股說明書》,並著重對引用本所

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相關內容進行了審閱,確認《招股說

明書》中引用本所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的相關內容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導致的法律風險。

-3-2-109

二十二、告

的事項

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經本所律師核查,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前已發行股份的鎖定期安排如下:

上市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安排

前已發行股份的鎖定期安排如下:

深圳偉創作為發行人控股股東,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情況承諾如

(一)

自偉創電氣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

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偉創電氣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

行的股份,也不由偉創電氣回購該部分股份

經核查,

價;偉創電氣上市後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

價,或者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公司持有偉創電氣股票的鎖定

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偉創電氣股票此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等除權除息事項的,上述發行價格將進行除權除息相應調整

下:

.

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則

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

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公司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公

司將不進行股份減持

自偉創電氣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股票所得歸偉創電氣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

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個月內,

胡智勇作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和總經理,就所持公司股份

的鎖定情況承諾如下

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偉創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

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行的股份,也不由偉創電氣回購該部分股份。

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

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

份不超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總數

價,或者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公司持有偉創電氣股票的鎖定

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偉創電氣股票此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3-2-110

3.告

在任期屆滿後離職的,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本人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

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下列限制性規定:(

在任期屆滿後離職的,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本人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

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下列限制性規定:(1)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

)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

;(2)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

《公司法》對董監高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仍應遵守上述規定

總數的25%

公司上市後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

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

自動延長六個月。公司股票此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

息事項的,上述發行價格將進行除權除息相應調整

2)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

減持股份將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履

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減持期

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將不

進行股份減持。本承諾不因本人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失效

;(3

規減持公司股

票所得歸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本人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其他主要股東所持股份的鎖定期安排

金致誠、金昊誠作為公司員工持股平臺及實際控制人胡智勇擔任普

通合伙人的企業,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情況承諾如下

益分派等導致本人直接

自偉創電氣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

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偉創電氣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

行的股份,也不由偉創電氣回購該部分股份

4.

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

價;偉創電氣上市後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

價,或者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企業持有偉創電氣股票的鎖定

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偉創電氣股票此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

-3-2-111

等除權告

,上述發行價格將進行除權除息相應調整。

除息事項的,上述發行價格將進行除權除息相應調整

本企業減持股份將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業減持股份將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

規則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

關於減持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業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

的,本企業將不進行股份減持

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

規則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股票所得歸偉創電氣所有。如果因本企業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

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企業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委員

有發行

關於減持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業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東鄧雄、宋奇勳就所持公司股份

的鎖定情況承諾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如本企業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偉創電氣股票的,違規減持

股票所得歸偉創電氣所有。如果因本企業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

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

則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

於減持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將不進行股份減持

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的,違規減持公司股

票所得歸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本人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股份鎖定期安排

莫竹琴、駱鵬、賀琬株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情況

承諾如下

有發行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以上股份的股東鄧雄、宋奇勳就所持公司股份

情況承諾如下:

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

份不超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總數

「1.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3-2-112

3.告

半年內不轉讓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本人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

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下列限制性規定:(

半年內不轉讓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本人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

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下列限制性規定:(1)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

)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

;(2)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

《公司法》對董監高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仍應遵守上述規定

25%;(

格不低於發行價;

公司上市後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

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六

個月。公司股票此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

上述發行價格將進行除權除息相應調整

)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

則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

於減持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將不進行股份減持。本承諾不因本人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失效

《公司法》對董監高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持有

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的,違規減持公司股

票所得歸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本人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仍應遵守上述規定。

的監事的股份鎖定期安排

呂敏、陶旭東、彭紅衛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情況承諾如下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間接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後六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

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總數

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

行價,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六

個月。公司股票此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

限屆滿後,若本人在任期屆滿後離職的,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本人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

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下列限制性規定:(1)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

上述發行價格將進行除權除息相應調整。

-3-2-113

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告

;(

2的

不轉讓本人所持公司股份;(;(2)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

《公司法》對董監高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仍應遵守上述規定

《公司法》對董監高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持有

交易所的規

則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

於減持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將不進行股份減持。本承諾不因本人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失效

4.

票所得歸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本人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本人減持股份將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

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股份鎖定期安排

交易所的規

胡智勇、駱鵬、黎國才、陶旭東、朱小超、

何承曾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鎖定情況承諾如下

國證券監督管理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提議由公司回購該等股

份。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海證券交易所關

於減持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起

本人將不進行股份減持。本承諾不因本人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失效。

年內,本

人每年轉讓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不超過公司上市時所持公

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總數

5.

,前述減持比例可以累積使用。

如本人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的,違規減持公司股

證券交易所的規則

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並遵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

減持期限、數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的,本

人將不進行股份減持。本承諾不因本人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失效。

票所得歸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

所得歸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投資者造成

損失的,本人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履行上述承諾事項給偉創電氣或其他投資者造

上市前所持有的股份鎖定期安

成損失的,本人將向偉創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2-114

排符合《公司法》、《註冊管理辦告

件的相關規定

法》、《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

件的相關規定。

三、本次發行上市的總體結論性意見

認為,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注

冊管理辦法》和《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資格和條

件;截至本律師工作報告出具之日,在本所律師核查的範圍內,發行人不存在因

違法違規行為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門重大處罰的情況;《招股說明書》引用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見書》和本律師工作報告的內容適當。本次發行上市尚需獲得上交

所審核同意以及取得中國證監會關於公開發行股票同意註冊的決定。

生效。本律師工作報告壹式陸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

蓋章頁)

三、

-3-2-115

(告

頁無正文,為《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3-2-116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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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上海凱寶(300039)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 時間:2009年12月16日 11:01:19&nbsp中財網 上海凱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招股意向書 本次發行概況 發行股票類型 人民幣普通股 發行股數 2,740 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