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質變與量變(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準備,質變是量變的的必然結果)
①質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規定性;質通過屬性表現;把握質是認識的基礎、實踐的起點。
②量――事物的規模、程度、運動速度的快慢、顏色深淺等可量化的規定性;把握量是認識的深化和精確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質的量的界限。適度原則是實踐活動的正確準則。
④量變――事物數量的增減或場所的變更,是一種漸進的、不顯著的變化。
⑤質變――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漸進過程的中斷。
⑥量變和質變的區分標誌――是否超出度。
2. 異化的揚棄
3. 必然性與偶然性偶然性則表明客觀事物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種有可能出現、也有可能不出現的趨向。偶然性產生於客觀事物的外在條件、非本質的原因。 必然性和偶然性在客觀事物發展過程中有著不同的地位並起著不同的作用。
4. 一般與個別表徵事物辯證聯繫特性的一對哲學範疇,即共性與個性。一般指一類事物或一切事物普遍具有的屬性,即具體事物的共性。個別指單一事物的個體性、獨特性,此事物和他事物的差異性。一般和個別即共性和個性是辯證的統一,作為唯物辯證法的範疇,它們反映著世界上的事物、現象的差異性和統一性的辯證聯繫的特性。一般與個別有著差異、對立,但這種差異、對立並不是彼此分立、相互脫離的。一般不能脫離個別而存在,共性寓於個性之中,沒有個性就沒有共性。個別又總是同一般相聯結,個性體現著共性,為共性、一般規律性所制約
5. 肯定與否定表明事物自身矛盾著的兩個方面因素及其相互關係的一對哲學範疇。肯定是事物中維持其存在的方面,即維持事物為它自身而不是別物的方面。否定是事物中使其滅亡的方面,即促使一事物轉化為其他事物的方面。唯物辯證法認為,事物內部的肯定和否定是相互區別、相互對立的。肯定和否定兩個方面彼此有著確定的界限:肯定不是否定,否定不是肯定,二者相互對立和排斥。但是,肯定和否定這兩個對立的方面又是統一的,相互聯繫和相互制約的,它們在同對方的區別、相互關聯中獲得自身的規定性,並以對方的存在作為自身存在的前提。
6. 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
(1)事物發展的動力是事物的內部矛盾,矛盾的同一性與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都起著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a.矛盾雙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對穩定性,為事物的存在和發展提供必要的前提.b.矛盾雙方互相吸取有利於自身的因素而得到發展.c.矛盾的同一性規定了事物向著對立面轉化的基本趨勢.
(3)矛盾的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a.在事物量變過程中,鬥爭推動矛盾雙方的力量對比和相互關係發生變化,為質變做準備.b.在事物質變過程中,鬥爭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轉化,實現事物的質變.
(4)矛盾的同一性與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只有二者結合在一起才能成為事物發展的動力.有條件的、相對的同一性和無條件的、絕對的鬥爭性相結合,構成一切事物的矛盾運動.
7.聯繫聯繫作為一個哲學概念。指事物內部矛盾雙方和事物之間所發生的關係。事物的聯繫是普遍存在的、多種多樣的。客觀性。事物之間的聯繫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觀臆想的。堅持聯繫的客觀性,就是在聯繫的觀點上堅持了唯物論。
2、聯繫具有普遍性。事物聯繫的普遍性有三層含義。
第一,任何事物的內部不同的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聯繫的,也就是說任何事物都具有內在的結構性。
第二,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處於一定的相互聯繫之中。
第三,整個世界是相互聯繫的統一的整體。
3、聯繫具有多樣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樣的,因而事物的聯繫也是多樣的。
8.過程論就是事物由於內部矛盾所推動和外部條件所制約在空間、時間上的延續存在狀態,是包含事物運動、變化發展於一身的集合體,標誌著事物發展的方向和路徑。作為唯物辯證法的基本範疇具有客觀性、普遍性反映事物的本質、體現唯物辯證法聯繫和發展的總特徵。
9唯心辯證法唯心辯證法 同「唯物辯證法」和「形上學」相對立的發展觀。指建立在唯心主義基礎上的頭足倒立的辯證法理論。認為客觀世界的發展過程就是人的精神或思維的發展過程。古希臘唯心主義哲學家柏拉圖是唯心辯證法的創立者之一。他通過純概念的邏輯推演,指出同與異、大與小、有限和無限、善和惡等範疇都是對立統一的。在德國古典哲學中,唯心辯證法思想得到了更為徹底的發展。借自然科學之功,康德繼「星雲假說」後提出了「二律背反」的四組命題,蘊含著較為豐富的辯證法思想;費希特和謝林在此基礎上分別提出了範疇推演和自然過程的辯證法理論;黑格爾則集唯心辯證法思想之大成並把唯心辯證法推向了頂峰。他第一個全面地、自覺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在唯心主義的基礎上,系統闡述了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一系列範疇。他第一次把整個自然的、歷史的、精神的世界描寫為一個過程,並試圖揭示這種運動和發展的內在聯繫,構成了其哲學體系的合理內核,為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的唯物辯證法奠定了直接的理論基礎。
10辯證矛盾與邏輯矛盾邏輯矛盾是指人們在邏輯思維過程中,對同一個論斷既給予肯定又給予否定的自相矛盾現象;辯證矛盾是指在客觀現實中,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對立面的統一關係。邏輯矛盾是人們的思維違反形式邏輯矛盾律的要求,辯證矛盾是任何客體或過程自身所具有的,辯證矛盾不同於邏輯矛盾,還在於辯證矛盾中矛盾雙方的關係同邏輯矛盾中矛盾雙方的關係迥然不同。在邏輯矛盾中,矛盾雙方是絕對地互相排斥,沒有任何互相過渡的中介或聯繫環節,一方對另一方的否定並不是作為發展的聯繫環節的否定,而是絕對的、單純的否定。辯證矛盾則不同,它是由兩個對立面組成的矛盾統一體。在這個統一體中,矛盾的任何一方都不離開另一方而單獨存在,它們互相聯繫、互相滲透,又互相排斥、互相鬥爭,從而推動矛盾的運動和變化。它們中的一方對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舊矛盾向新矛盾的轉化中對舊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單純的否定,而是辯證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
11思維的至上性與非至上性認識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 又稱「思維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表達人類認識能力的無限性和有限性的一對範疇。認識的至上性是指人類的認識能力、思維能力是無限的、絕對的。一方面從人類思維的本性和可能性來說,人類是完全可以認識無限發展的客觀世界的。因為人類思維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是人腦的機能和屬性,在人類思維和客觀世界之間沒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不可逾越的鴻溝。另一方面,從人類思維的使命和終極目的來說,認識世界是為了改造世界,以滿足人類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人類的這種需要是無止境的,它推動人類去不斷地認識世界,獲得真理,以指導人類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而實踐的發展也不斷為認識提供新的認識工具或手段。在這個意義上講,人類認識能力是至上的、無限的。認識的非至上性是指人類的認識能力、思維能力是有限的、相對的。因為人類認識要通過每一個人和每一代人的認識來實現,每個人和每代人的認識必然要受到客觀事物及其本質暴露的程度、社會歷史的實踐水平(生產狀況、科學技術狀況和階級鬥爭狀況)、主觀條件(個人的知識結構、思想認識方法、立場、受教育程度等),生命的有限性等方面的限制,因此,他們對客觀世界的認識總是有限的,不可能窮盡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所以,人類的認識能力、思維能力既是至上的又是非至上的,既是無限的又是有限的。這一對矛盾只有在認識的無限發展過程中才能得到不斷解決。
12.發展觀發展的觀點是唯物辯證法的一個總特徵。唯物辯證法認為無論是自然界、人類社會還是人的思維都是在不斷地運動、變化和發展的,事物的發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觀性。發展的實質就是事物的前進、上升,是新事物代替舊事物。因此,我們必須堅持發展的觀點看問題,即發展觀。在社會歷史領域,發展觀是一定時期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求在思想觀念層面的聚焦和反映,是一個國家在發展進程中對發展及怎樣發展的總的和系統的看法。
13.對立統一規律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根本規律,亦稱對立面的統一和鬥爭的規律或矛盾規律。它揭示出,自然、社會和思想領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間都包含著矛盾性,事物矛盾雙方又統一又鬥爭推動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對立統一規律的內涵體現在:矛盾雙方的同一性與鬥爭性;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事物發展過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雙方發展的不平衡性。
14.質量互變規律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現象發展過程中量變和質變的內在聯繫及其相互轉化。又稱量變質變規律。這一規律表明,事物的發展變化存在兩種基本形式,即量變和質變,前者表現為事物及其特性在數量上的增加或減少,是一種連續的、不顯著的變化,後者是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漸進過程的中斷,是由一種質的形態向另一種質的形態的突變。在事物內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發展從量變開始,當量變達到一定的界限時,量變就轉化為質變,事物的性質發生了變化,舊質事物就變成了新質事物。這是量變向質變的轉化。在新質的基礎上又開始了新的量變。這是質變向量變的轉化。量變引起質變,質變又引起新的量變,循環往復以至無窮,構成了事物無限發展的過程。量變和質變,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兩種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在事物發展過程中,它們是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量變中有階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質變,質變中有量的擴張。
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質變和量變是相互滲透、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在總的量變過程中有階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質變,在質[1] 變過程中也有舊質在量上的收縮和新質在量上的擴張。量變引起質變,在新質的基礎上,事物又開始新的量變,如此交替循環,形成事物質量互變的規律性。質量互變規律體現了事物漸進性和飛躍性的統一。
質量互變規律方法論意義在於: 第一, 在認識和處理問題上要把握適度的原則。 第二, 注意在理論上正確處理量變和質變的關係。 第三, 注意把握質量互變規律在實際工作中的指導意義。 第四, 結合我國現代化建設實際,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中各種質量關係。
15否定之否定規律。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之一。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全過程和總趨勢,是唯物辯證法基本規律的綜合體現。事物的發展是通過他自身的辯證否定實現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統一。當肯定方面居於主導地位時,事物保持現有的性質、特徵和傾向,當事物內部的否定方面戰勝肯定方面並居於矛盾的主導地位時,事物的性質、特徵和趨勢就發生變化,舊事物就轉化為新事物。否定是對舊事物的質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對舊事物的簡單拋棄,而是變革和繼承相統一的揚棄。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每一階段,都是對前一階段的否定,同時它自身也被後一階段再否定。經過否定之否定,事物運動就表現為一個周期,在更高的階段上重複舊的階段的某些特徵,由此構成事物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複雜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進的發展過程,體現出事物發展的曲折性。否定之否定規律的表現形態是多種多樣的。
唯物辯證法基本範疇有五對,即原因和結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現實性和可能性、內容和形式、現象和本質。
16.辯證的否定指事物由內部矛盾而引起的發展,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的前進過程。任何事物的內部都包含著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它們既互相依存又互相鬥爭,當否定方面在鬥爭中戰勝肯定方面,轉為主導地位,事物的性質就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走向自己的對立面,實現了事物自身的否定。辯證的否定是事物發展的環節和聯繫的環節。它是對舊事物的否定,但不是簡單地拋棄,而是在否定之中有肯定,是既克服又保留,是「揚棄」。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往往要經過兩次否定,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在這種否定中,事物不是簡單地重複,而是在更高的基礎上的重複;不是循環,而是由低級向高級的發展;不是直線運動,而是螺旋式、波浪式的前進運動。新事物戰勝舊事物的途徑是前進性與曲折性的統一。
簡答:
1.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辯證關係
矛盾普遍性
原 理:矛盾存在於一切事務中,並且貫穿於每一事物發展過程的是中,即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方法論:要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敢於承認矛盾揭露矛盾;還要善於全面分析矛盾,堅持兩分法,防止片面性.
茅盾的特殊性
原 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茅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各有其特點
表 現: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
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特點,事物矛盾的雙方也各有特點.
方法論:所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導下具體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並找出解決矛盾的正確方法,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反對不切實際的教條經驗主義.
盾普遍性與特殊性辯證關係
原 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聯結;普遍性屬於特殊性之中,並通過特殊性表現出來,沒有特殊性就沒有普遍性,特殊性也離不開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場合可以互相轉化.
2. 可能性與現實性的辯證關係
首先,可能性與現實性是相互區別和對立的。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其次,可能性與現實性相互依存。
再次,可能性與現實性相互轉化。
可能性向現實性轉化的根據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同時,轉化的條件也是不可能少的。在自然界,這種轉化可以自發地進行,只要具備充分條件這種轉化就可實現。但是,這決不是說人對自然的變化過程是無能為力的。對於人力可以幹擾的自然的過程,人的主體能動性可以為它創造條件,促使可能向現實轉化。在社會歷史領域中,情況則完全不同。在這裡,離開了人的能動性往往就無所謂由可能向現實的轉化。
現實性(或現實)是指一切包含內在根據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現象的種種聯繫的綜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現實事物之中的、預示著事物發展前途的種種趨勢。可能性是潛在的、尚未實現的東西。
3、為了全面理解可能性這個範疇,必須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要分清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性是指在現實事物中有內在的根據、在一定條件下能夠變成現實的趨勢。不可能性是指在現實事物中沒有任何根據,在任何條件下都不會變成現實的事情。
第二,要分清現實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現實的可能性是指具備了充分的根據和必要的條件,目前就可以實現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指雖有一定根據,但根據還不充分,尚不具備必要條件,當前無法實現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雖然當前無法實現,但隨著現實的發展,條件的成熟,它可能轉化為現實的可能性。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做那些具有現實可能性的事情,而不是去做只具有抽象可能性的事情。
第三,要分清兩種相反的現實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壞的可能性。在事物發展的具體過程中,由於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會起作用,存在多種現
4.唯物論與辯證法的區別與聯繫
唯物辯證法和辯證唯物論的區別:
1、內涵不同
辯證唯物論是關於世界的物質性學說、關於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係學說,它採用辯證法的觀點研究世界的本質,所要說明的是世界的本質「是什麼」的問題。
唯物辯證法是關於自然界、人類社會以及人類思維領域發展最一般規律的科學,它在堅持唯物論觀點的基礎上,研究世界的運行狀況、形態和發展規律,進一步回答客觀世界究竟「怎麼樣」的問題。
2、二者的基本觀點不同
辯證唯物論的基本觀點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質,主張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是對物質的反映,同時,意識對物質有能動的反作用。承認世界是物質的,物質具有客觀實在性,這是整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礎。
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觀點認為:世界是普遍聯繫的有機整體,同時又是變化發展的,聯繫和發展是辯證法的總特徵。而承認矛盾、運用矛盾的觀點看問題,這是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核心,並由此揭示了萬事萬物發展所包含的三大規律——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 3、方法論要求不同
辯證唯物論從物質與意識的辯證關係出發,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做到主觀和客觀具體的歷史的統一。要做到主觀符合客觀,就要防止主觀主義。
唯物辯證法從承認矛盾、承認事物的內部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出發,要求我們堅持用對立統一的觀點看問題,用聯繫、發展、全面的觀點看問題。要堅持對立統一,就要反對形上學。 辯證唯物論與唯物辯證法的聯繫:
1、二者同屬辯證唯物主義的哲學範疇。馬克思主義哲學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而辯證唯物主義是由辯證的唯物論和唯物的辯證法、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三部分組成。辯證唯物主義是馬克思在批判地繼承了人類文化的優秀成果,特別是在批判地吸收了黑格爾辯證法的「合理內核」和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的「基本內核」的基礎上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的誕生是哲學史上的偉大變革,它克服了古代樸素唯物主義、近代機械唯物主義的不徹底性,真正實現了唯物主義與辯證法的有機統一。
2、二者相互滲透。在辯證唯物主義哲學中,唯物論是基礎,辯證法是核心,認識論是靈魂。也就是說,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唯物論充滿了豐富的辯證法思想。如果只承認世界的統一性在於它的物質性,而否認物質世界的運動、變化和發展,那麼這就是形上學的唯物論。在承認物質決定意識的前提下,辨證唯物論還揭示了意識對物質有能動的反作用。而關於辯證法的思想又是建立在唯物論的基礎上的,即在承認世界的本原是物質的基礎上,進一步揭示了物質世界聯繫和發展的原因、狀態及發展趨勢。如果否認世界的物質性來談聯繫、運動、發展,那就是唯心主義的辯證法。
3.否定與揚棄的區別與聯繫
4.度的原理及主要意義
5.唯物辯證法規律之間的內在聯繫
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以及否定之否定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三個基本規律。唯物辯證法的內容相當豐富,聯繫的觀點和發展的觀點是它的總特徵,而對立統一、質量互變以及否定之否定這三個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正是從不同角度揭示事物的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的。
對立統一規律是關於事物矛盾運動的規律,它揭示了事物自己運動的源泉,指明了事物內部的矛盾性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列寧曾經指出:「可以把辯證法簡要的確定為關於對立面統一的學說。這樣就抓住了辯證法的核心,可是這需要說明和發揮。」因此,貫穿唯物辯證法體系的中心線索是對立統一規律,它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質量互變規律也是事物普遍聯繫和發展的一般規律之一。事物由於內部矛盾引起的發展,總是表現為量變和質變兩種狀態,是由量變到質變,又由質變到量變的無限反覆過程。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普遍狀態或形式。
否定之否規律是關於事物聯繫和發展的又一基本規律。它揭示了事物內部肯定和否定的對立統一,即事物由肯定達到對自身的否定,進而再由否定到否定之否定,進而揭示出自己發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在曲折中前進和螺旋上升的辯證過程。這一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方向和道路。總之,對立統一、質量互變以及否定之否定這三個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它們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即分別從事物發展的動力、事物發展的狀態和形式、事物發展的方向這三個不同的角度來揭示事物的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的。
唯物辯證法的三個基本規律之間存在著區別,但同樣也存在著緊密地聯繫。矛盾構成了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量變和質變是事物發展的兩種基本狀態,否定之否定則是事物發展的過程。任何事物的發展都離不開發展的源泉和動力、離不開發展的狀態、離不開發展的過程,因而一個任何事物的發展都蘊含著事物發展的三個基本規律。在事物發展的初期階段,事物矛盾的同一性使矛盾雙方能夠在統一體內相互依存,保持事物的相對穩定性,並且在這種相對的穩定性的背後矛盾的鬥爭性即促進事物向相反方向或另一事物轉化的因素正在進行著量的積累。另外,矛盾的同一性規定著事物向自己對立面轉化的基本趨勢,所以,在事物發展初期(量變階段),矛盾鬥爭性會推動矛盾雙方的力量對比狀態的變化,悄悄地進行否定矛盾一方的運動,造成雙方力量的不平衡性,為事物向對立面的轉化準備和創造條件。當對矛盾一方的否定達到一定量的積累之後,矛盾的鬥爭性會使矛盾雙方突破原有的限度,從而使舊的矛盾統一體解體,新的矛盾統一體產生,一事物變成他事物。新的事物產生之後,會繼續進行新一輪的發展變化,進而產生新的事物。唯物辯證法的三個基本規律之間的聯繫首先就表現在事物的發展變化的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