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毛澤東在延安抗日軍政大學講授《辯證法唯物論》,其中最著名的篇章就是《實踐論》和《矛盾論》大約佔了講授提綱一半的內容。《反映論》是第二章第九小節,其中揭示了認識的本質,闡述了意識對物質的依賴性,和意識對物質的可認識性。
物質世界能否被主觀意識所認知,這個問題歷來都有爭議,過去的哲學無力釐清這個問題,是因為他們並沒有認識到「認識的本質」。辯證法唯物論認為:認識是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與聯繫、並揭露事物對人的意義與作用的思維活動。這種觀點既不同於不可知論,又不同於直率的實在論。
休謨和康德主張「不可知論」,把認識的主體隔離開來,認為超越主體界限是不可能的,「自在之物」和它的形象之間存在不可跳過的鴻溝。
馬赫主義主張「直率實在論」,把客體同感覺等同起來,認為真理在感覺中已經成就了完成的形態。他們不但不了解,「感覺」是外界作用的結果,而且不了解主體在認識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外界作用在主體感覺機關和思想的腦子中所做的改造功夫,取印象和概念的形式表現出來。
辯證唯物論的「反映論」,肯定了可認識論。這理論指明了我們的印象和概念,不但被客觀事物所引起,而且還反映著客觀事物。印象和概念既不同於唯心論者所說的那樣,是主體自動發展的產物,也不是不可知論者所說的那樣,是客觀事物的標符。而是主觀意識對客觀事物的反映。
客觀真理是不依靠主體而獨立存在的,他雖然反映在我們的感覺和概念中,單不是一下子就完成的形態,而是一步一步完成的。
客觀真理在我們的感覺和概念中雖然不是一次完成的,但卻不是不能認識的。反映論反對一切不可知論,認為意識能夠反映客觀真理,認識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當還未被認識的「自在之物」反映到我們的感覺和印象、概念上來時,就變成了「為我之物」。
感覺和思維,並不是像康德說的那樣,把我們和外界隔離開來。相反,是把我們同外界聯繫起來了。感覺和思維就是客觀世界的反映,思想的東西並不是別的,而是人類頭腦中所轉現出來和改造過來的物質的東西。在認識的過程中,物質世界是越來越接近地、精確地、多方面地、深刻地反映在我們的認識中。
辯證唯物的反映論認為,我們認識客觀世界的能力是無限度的,這和不可知論者認為人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意見相反。人的認識能力雖然是無限的,但是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是有界限的。真理的存在是絕對的,人們不斷地向真理接近也是絕對的。但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人們能夠掌握到的真理是相對的。一方面受限於人類認識能力的發展水平,另一方面事物的真理性暴露出來需要一個過程。
辯證唯物的反映論承認人的認識具有歷史條件的局限性,但不是不可知論。在肯定了認識能力無限性和認識條件局限性之後,辯證法唯物論認為發展是具有無限性的,真理雖然不是一次就可以獲得的,但是隨著認識運動的發展,人類最終是可以認識真理的。認識不是無運動、無矛盾,認識過程處於永遠的運動過程之中。
一切哲學在認識論上反歷史的觀點,都不把認識本身當作一個過程來理解,因此都帶著狹隘性。感覺主義的經驗論其狹隘之處在於,把感覺和概念之間設立了鴻溝。理性主義的狹隘在於,使概念脫離了感覺。只有把認識當作過程看待,辯證法唯物論的認識論才能去除這種狹隘性。
反映論指出:反映過程不限於感覺和印象,也存在於思維中,存在於抽象的概念中。認識是一個有感覺到思維的運動過程。列寧說:反映自然的認識,不是簡單的、直接的、整體的反映,而是許多抽象的思考、概念、法則等等之形成過程。認識中的經驗元素和理性元素相互關係,由矛盾而引起從關鍵到思維產生飛躍式的轉變。感覺和思維不是割裂的,而是一致的,是辯證的一致。
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意識論
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物質論
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唯物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