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東坡自儋北歸,擇居陽羨。邵民瞻為其購一宅,為錢五百緡,坡傾囊僅能償之。後擇吉日入新第。
嘗與邵步月,偶至一村落,聞有婦人哭聲甚哀,遂推扉而入,一老嫗見坡泣自若。坡問其故,嫗曰:「吾有一屋,相傳百年,而吾子不肖,售於人。日前吾遷徙來此,百年舊居一旦訣別,寧不痛心?」
問其故居所在,則坡所買之第也。坡再三撫慰,曰:「嫗之舊居,乃我所售也,不必深悲,今當以是屋還嫗。」即命人取屋券對嫗焚之,呼嫗子翌日迎母還舊第,竟不索其值。
注釋
儋(dān):古地名,在今海南省。
緡(mín):一千銅錢為一緡。
傾囊:用盡袋中的錢。
第:住宅。
嘗:曾經。
步月:在月下散步。
扉:門。
嫗:老婦人。
不肖:不成材。
券:一種書面憑據。
翌日:第二天。
譯文
蘇東坡從儋縣向北回來,選擇住在陽羨,邵民瞻為他購置了一座住宅,價值五十萬銅錢,蘇東坡用盡身上所有的錢才能歸還。後來選擇了個吉利的日子住進新家。
蘇東坡曾經與邵民瞻在月下散步,偶然到了一個村子,聽到有個老婦人哭得很傷心,就推門進去,一個老婦人看見了蘇東坡仍然自顧自地哭泣。蘇東坡問她哭泣的原因,老婦人說:「我有一座宅子,相傳了幾百年,但是我的兒子不成材,賣給了別人。幾天前我搬到這裡,住了百年的老宅一旦永遠分別,怎麼能不痛心?」
蘇東坡問她的老宅在哪兒,正是蘇東坡買的房子。蘇東坡多次安慰她,說:「你的老宅就是賣給我的,不用太悲傷,現在把老宅還給你。」蘇東坡立即叫人拿來買房的憑據,當著老婦人的面燒了。叫老婦人的兒子第二天接他母親住進原來的房屋裡,最終不要購買房子的錢。
文言知識
說「第」:「第」可以指「住宅」、「房屋」。上文中的「後擇吉日入新第」,意思是後來選擇了個吉利的日子住進新買的住宅。「呼嫗子翌日迎母還舊第」,意思是叫老婦人的兒子第二天接他母親住進原來的房屋裡。又如,「大第」即高大的房屋,「造第拜見」意思是登門拜訪。
人物介紹
蘇軾:(1037年一1101年),字子瞻、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美食家、畫家,歷史治水名人。
蘇軾是北宋中期文壇領袖,在詩、詞、散文、書、畫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縱橫恣肆;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蘇軾善書,為「宋四家」之一。擅長文人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
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瀟湘竹石圖卷》《枯木怪石圖卷》等。
出處
《梁溪漫志》
啟發與借鑑
本文充分體現了蘇東坡的處世豁達與豪爽的特點。面對花盡畢生積蓄買來的房子,聞得心酸老婦的悲泣,便不假思索與之,看來蘇東坡早已視錢財為身外之物了。
其實付出也是一種快樂,它會使你精神上得以愉悅,心靈上得到滿足,所以何必去在乎一時的得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