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周舜堯
日前,世界銀行對外發布了《中國優化營商環境的成功經驗――改革驅動力與未來改革機遇》專題報告。世行的這份報告認為,中國近年來在「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領域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建立改革協調機制、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加強信息化技術應用、推動國際國內改革經驗雙向交流等方面創造了成功經驗。
近年來,中國大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全球排名持續大幅提升。在過去兩年裡,中國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從2018年的第78位躍升至2020年的第31位,連續兩年進入全球營商環境改革步伐最快的十個經濟體之列。
中國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
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每年發布一次,用於評估全球190個經濟體的內資中小企業營商難易程度,具體衡量其營商成本以及影響營商環境的法規制度的質量。
首份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發布於2003年,包括5個指標和133個經濟體,而最新的《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涵蓋了12個指標和190個經濟體,其中有10個指標被納入營商環境便利度得分和營商環境便利度排名,分別是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獲得信貸、保護中小投資者、納稅、跨境貿易、執行合同和辦理破產,覆蓋企業整個生命周期中的幾個關鍵環節。
過去十年,中國幾乎在營商環境的所有指標上都取得了進步。例如,在獲得電力方面,2019年中國已處於全球領先者行列,排名全球第十二位;在合同執行方面,中國也維持了其領先地位,位列世界第六……2019年,中國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中位列全球第31位,這比兩年前提高了近50位。
因此,世界銀行在《中國優化營商環境的成功經驗――改革驅動力與未來改革機遇》的報告中指出:隨著營商環境改革的推進,中國已經成為大型經濟體中自2005年以來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經濟體。
在具體分析中國營商環境改善的原因時,世界銀行給出6點主要驅動因素,即高層領導對改革議程的重視、地方的政策試驗、國內外知識交流、對改革議程的強大執行力及結果問責、私營部門的積極參與和電子政務服務的廣泛運用。同時,世界銀行的專題報告中指出,為了應對經濟增速放慢等內部和外部經濟環境變化,中國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提高經濟競爭力和強化經濟供給側改革的一項重要戰略。
中國強勁的改革行動也得到了世界銀行的認可。2018年前,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每年僅平均認可中國2到3個領域的改革,《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認可了中國7個領域的改革,《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認可了8個領域的改革。目前,中國已連續兩年被世界銀行評選為全球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個經濟體之一,被採信的改革數量位居全球前三,成為全球主要經濟體中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經濟體。
持續推進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針對我國營商環境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環節,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6方面20條舉措,包括66項具體的改革事項,涉及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優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降低就業創業門檻、提升涉企服務質量和效率、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等方面。
「今年上半年,雖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但是我們國家日均新設企業的數量仍然保持在2萬戶左右,應該說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在釋放創業創新熱情、激發市場活力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局長楊紅燦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為落實《實施意見》,將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到2020年底以前,各省份全部開通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4個工作日以內或更少。
楊紅燦介紹,為推進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解決「準入不準營」的問題,將對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規定,研究制定全國版及自貿試驗區版兩張清單,全國版的清單原則上把試點分類改革舉措在全國複製推開,實現改革地域全覆蓋。根據自貿區、試驗區改革需求,研究自貿區版的清單,實行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同時,對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清理。
楊紅燦說,結合「證照分離」改革,還將進一步簡化涉及市場監管部門的企業生產經營和審批條件,比如進一步推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今年,將目前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審批的建築用鋼筋等5類產品,全部下放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審批,推動化肥產品由目前的後置現場審查正式調整為告知承諾,加強對企業政策和標準的指導。此外,還將進一步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進一步深化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改革;優化註冊計量師職業資格管理等。相信通過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實施,將會有力促進「準入不準營」的現象大為改觀。
各地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探索
2020年1月1日起,《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施行,中國進一步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了法治化軌道。同時,各地方也進行了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探索。
2019年7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大力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決定。2020年7月29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圍繞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題詢問。該省多位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現場提問,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8個政府部門到場應詢,6個部門負責人現場回應並透露了多項改進措施。
2020年7月,湖北省司法廳公布了湖北省發改委起草的《湖北省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辦法》,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該辦法中專門設置了「法治環境」章節,對監管原則、監管標準、監管方式、規範執法、政策合法性與公平性等方面都作了具體規定。比如,在政府履約方面規定,建立「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對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籤訂的各類合同100%兌現、履約。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調整等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款項的責任人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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