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發布

2021-01-10 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2019年12月12日消息,為規範和指導含鋁佐劑疫苗的研發,加強鋁佐劑及含鋁佐劑疫苗的生產和質量控制,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現予發布。

 

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

一、前言

為指導含鋁佐劑疫苗的研發,加強鋁佐劑及含鋁佐劑疫苗的生產和質量控制,進一步提升疫苗的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性,特起草本指導原則。

佐劑是指能夠輔助抗原應答,調節免疫反應強度和類型的物質。佐劑的作用包括在制品中提高抗原的免疫原性、改變免疫應答性質、減少免疫成功所需的抗原量及免疫劑次數、提高免疫功能低下人群的免疫應答等[1,2]。

鋁佐劑是迄今為止使用最廣泛的人用疫苗佐劑,在已上市疫苗中顯示了可接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疫苗中常用的鋁佐劑包括氫氧化鋁佐劑、磷酸鋁佐劑;此外,還包括上述鋁佐劑的混合系統,以及鋁佐劑與其他佐劑成分組成的佐劑系統,如AS04佐劑系統等。目前鋁佐劑的作用機理尚未完全確定,已有的研究結果認為可能的作用方式主要有[3]:抗原儲存作用;提高機體固有免疫應答;增強抗原遞呈;增強Th2細胞介導的適應性免疫應答;激活B細胞誘導抗體產生;激活補體作用等。

含鋁佐劑的疫苗是一種較為複雜的製劑體系,其研發和生產控制均有較多特殊性。必須對疫苗添加佐劑的必要性進行嚴格論證[2]。如需添加佐劑,應保證添加的佐劑不會引起不可接受的毒性[2,4,5],且佐劑的使用所帶來的增強免疫應答的潛在利益, 必須超過其所帶來的風險[2]。

國際上採用法規或通則的形式明確提出了鋁佐劑的安全性限度標準,均以鋁離子含量為單位計,世界衛生組織及歐盟為不高於1.25mg /劑[6],美國要求為不高於0.85mg/劑[7]。而目前上市疫苗鋁佐劑多為0.3—0.5mg/劑,個別疫苗採用的0.85mg/劑是上市疫苗使用鋁佐劑的最高劑量。在我國藥典的各論中[8],多個疫苗均以氫氧化鋁含量計算,為0.35—3.0mg/ml,該標準以已上市疫苗鋁佐劑含量範圍擬定。如疫苗需使用鋁佐劑,需參考國際通用的鋁佐劑上限要求、已上市疫苗大規模人群使用經驗(普遍選用不超過0.5mg/劑)等,上述備選參考劑量只是一個推薦的參考範圍,針對具體疫苗及其適用的最優劑量,還需要通過必要的臨床前研究和臨床研究篩選確定,以求能夠達到預期目的的最小使用劑量。既往同類品種鋁佐劑使用信息可作為鋁佐劑添加的依據。

含鋁佐劑疫苗的質量評價涉及的諸多特殊考慮包括佐劑與疫苗抗原組分的相互作用及相容性、佐劑對於抗原組分檢測時產生的影響、整個貨架期期間的穩定性等。

含鋁佐劑疫苗均應開展必要的臨床前研究和臨床研究。一般在非臨床研究階段,首先應對鋁佐劑或鋁佐劑系統的類型、佐劑與抗原的劑量及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系統的研究(包括鋁佐劑和其他佐劑聯合應用的組合);初步確定擬用於臨床試驗的製劑處方。如果缺乏可靠的動物模型或者免疫學指標預測免疫效果,則應考慮在早期臨床試驗中完成相關的探索性研究。在研發聯合疫苗時,對於聯合疫苗的每種抗原成分均應提供添加或者不添加鋁佐劑的充分證據。同類產品已有研究數據可為非臨床和臨床研究提供重要指導信息[2,4,5]。

二、適用範圍

本指導原則根據國內外常見鋁佐劑和含佐劑疫苗的研究經驗和結果,以及相關技術指導原則的科學共識,提出含鋁佐劑疫苗相關的藥學、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及上市後的生產質量控制等方面的技術要求。適用於含單一類型鋁鹽或不同類型鋁鹽組合的人用預防性疫苗的研發及上市後變更,包括單價疫苗、聯合疫苗等。對於已上市含鋁佐劑的疫苗也參照該指導原則,即已上市鋁佐劑疫苗生產企業應參照本指導原則,加強對鋁佐劑和含佐劑疫苗的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的研究和監測,不斷改進和提高鋁佐劑疫苗的質控水平,開展佐劑質量研究、穩定性研究,提高疫苗質量水平。

對於鋁佐劑與其他佐劑成分(如,CpG、MPL等)形成的佐劑系統[9],在借鑑本指導原則時還需根據產品特點和特定佐劑的性質開展相應研究。

鋁佐劑及鋁佐劑疫苗的研發一般應滿足現行藥典通用要求及相關指導原則要求。對於創新疫苗或改良疫苗,鋁佐劑的類型及用量等不宜簡單理解和套用《中國藥典》各論,還需通過充分的研究和風險-效益評估以最終確定。

鋁佐劑及含鋁佐劑疫苗的生產應符合現行GMP的相關要求。

三、藥學研究

目前疫苗中使用的鋁佐劑包括外購和疫苗企業自行製備兩種來源,無論何種來源,在佐劑及疫苗研究過程中均應參照本指導原則的對應部分,對佐劑、佐劑-抗原結合物、疫苗成品,從原材料、製備工藝、質量控制、有效性和安全性進行全面的研究分析。

(一)鋁佐劑

1.鋁佐劑描述

應詳細描述佐劑的性質和化學組成。若適用,應提供佐劑分子式/化學式。當應用一種或多種佐劑和/或佐劑含有一種以上的成分時,必須根據已獲取的產品知識描述每種佐劑和/或每種佐劑成分的功能[2]。

不同類型的鋁佐劑在結構形態、抗原吸附選擇性、體內代謝清除時間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同時,鋁佐劑的質量特性高度依賴於生產工藝,不同工藝製備出的鋁佐劑在粒徑大小和分布、等電點等方面的質量屬性也不同。應根據充分的研究結果,提供鋁佐劑的相關基本信息。

2.來源及製備

(1)生產用原材料及質量控制

鋁佐劑製備的原材料為無機鹽,原則上應符合《中國藥典》「生物製品生產用原材料和輔料質量控制規程」相關規定。

(2)製備及生產工藝

應提供鋁佐劑生產工藝的詳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工藝研究的相關數據、過程控制及工藝驗證數據。

嚴格的質量屬性設計和工藝參數設計是工藝開發的重要前提。鋁佐劑的工藝開發可參照ICH Q8[10]等國際通行原則,以鋁佐劑和/或疫苗的候選關鍵質量屬性確定工藝路線、工藝參數並明確工藝過程控制策略。

常見的氫氧化鋁佐劑製備方法有氫氧化鈉法和氨水法。常見的磷酸鋁佐劑製備方法為鋁鹽/磷酸鹽混合液與氫氧化鈉溶液進行反應,或鋁鹽和磷酸鹽進行反應。鋁佐劑製備可能包括鋁鹽的生成反應、反應終止、沉澱洗滌、鋁佐劑濃度調整、無菌處理等步驟[11]。工藝開發階段,應進行各步工藝參數對鋁佐劑質量特性影響的研究。

鋁鹽生產反應研究需考察的工藝參數例如:反應溫度、pH值、物料的混合/添加速度和方式、反應時的攪拌速度或氣體流量、反應時間、反應罐容積、每批次的生產量等;反應終點研究需考察的工藝參數例如:反應終點pH值或其他指標等;鋁佐劑沉澱洗滌需考察的工藝參數例如:沉澱洗滌液選擇、沉澱和洗滌液比例、洗滌次數等;鋁佐劑濃度調整需考察的工藝參數例如:稀釋劑的選擇(如,考慮與成品的相容性等)、鋁佐劑目標濃度;在佐劑的無菌處理方面,對於採用滅菌工藝的,需關注滅菌條件、滅菌次數對佐劑質量特性的影響;對於採用無菌工藝製備的,應對佐劑製備、使用過程的無菌保障控制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和驗證。研發階段應通過上述工藝參數的研究和優化,確立鋁佐劑的生產工藝。

上市生產開始前應明確影響鋁佐劑製備的關鍵工藝參數,在此基礎上建立充分的生產工藝過程控制策略,包括關鍵及主要工藝操作參數控制、中間產品性能參數檢測等。

上市生產開始前應參照國內外技術指南,通過連續生產批次關鍵工藝參數和關鍵質量屬性等指標的評價進行充分的工藝驗證,證實鋁佐劑生產工藝連續、穩定、可控。工藝驗證批次除放行檢測項目外,還應包括重要的鋁佐劑質量特性研究項目,如零電荷點等。工藝驗證中需關注鋁佐劑的無菌生產驗證,證實擬定的無菌處理工藝可達到預期的無菌保障,並且不會對鋁佐劑的質量屬性帶來不利影響。

3.質量研究

(1)質量特性研究

在鋁佐劑生產工藝開發、初步的工藝確證等階段應對鋁佐劑進行全面特性研究,確定關鍵質量屬性(CQA),以作為質量標準建立的基礎。此外,在發生重大藥學變更或進行偏差批次溯源性研究時也應根據產品特點、生產工藝等特點選擇適宜的檢測項目進行全面的質量特性研究。

鋁佐劑質量研究可包括但不限於:1)化學成分,包括定性和定量檢測;2)理化特性,如外觀、粘度、pH、沉降率、粒徑大小及分布、表面電荷;3)生物化學特性(如,吸附率等);4)純度,如內毒素含量、生物限度、工藝雜質檢測。

通常認為,氫氧化鋁佐劑及磷酸鋁佐劑均需表徵的質量特性指標包括:化學組成、鋁含量、pH、等電點、電鏡結構、粒徑大小及分布、吸附率、對相關抗原的最大吸附能力、工藝相關雜質、無菌檢查等。由於兩種類型鋁佐劑性質不同,氫氧化鋁佐劑的質量特性研究還包括沉降率、比表面積、X射線衍射圖譜等;磷酸鋁佐劑的質量特性研究還包括磷/鋁摩爾比等。鋁佐劑全面的質量特性研究不限於上述研究項目,鼓勵使用先進方法進行鋁佐劑質量特性研究。

(2)質量標準

鋁佐劑質量標準的建立可參照ICH Q6A[12]和ICH Q6B[13]的相關要求。

氫氧化鋁佐劑的質量標準需符合《中國藥典》的相關要求。此外,建議將等電點、粒徑大小及分布作為工藝表徵及工藝驗證批次的檢測項目,並進行日常控制。

磷酸鋁佐劑的常規放行檢測項目通常包括:外觀、鋁含量、氯化鈉含量、pH值、無菌檢查、內毒素、鑑別(磷酸鹽、鋁鹽);根據工藝路線及工藝控制情況考慮是否納入相關重金屬、硫酸鹽、過氧化物、砷檢測等。建議將磷/鋁摩爾比、粒徑大小及分布、等電點作為工藝表徵及工藝驗證批次的檢測項目,並進行日常控制。

4.穩定性研究

通常認為,鋁佐劑可以在無菌密閉容器中於2—8℃或室溫保存,不可冷凍。

鋁佐劑的貯存時間可能影響佐劑-抗原的相互作用,因此,鋁佐劑的穩定性研究條件應充分考慮到貯存、運輸及其使用的整個過程。

除常規放行指標外,穩定性研究的考察項目需包含與佐劑結構和抗原吸附/結合特性相關的指標,如pH值、粒徑大小及分布、抗原吸附率、免疫學活性等,鼓勵將X-射線衍射圖譜等新技術引入到鋁佐劑的穩定性研究中。

應在穩定性研究基礎上,結合佐劑出廠/製備時間、轉移運輸情況、佐劑疫苗的整體效期及企業質量要求,制定佐劑母液及稀釋液的保存溫度、時間和效期。

5.外購鋁佐劑的特殊考慮

對於外購鋁佐劑,需明確並固定佐劑的生產商,建立全面的質控體系。疫苗生產商需按照相應審計要求開展對鋁佐劑供應商的外部審計。

除外部審計外,疫苗生產商需結合佐劑生產商提供的質控項目、《中國藥典》相關要求及本指導原則制定鋁佐劑的內控質量標準並進行批放行檢驗。

在佐劑首次選用、供應商變更、佐劑生產變更(如生產工藝、生產地點等)時,建議在常規放行檢驗的基礎上,採用適宜方法對鋁佐劑進行擴展的質量特性研究,以積累對鋁佐劑的特性認知,確保變更對產品質量不會產生負面影響,如X射線衍射圖譜、零電荷點測定、比表面積等研究[14]。

(二)佐劑-抗原結合物

1.製劑處方開發和吸附工藝研究

含鋁佐劑疫苗的製劑處方中含有抗原、佐劑、緩衝液/輔料、防腐劑、穩定劑等,存在多種抗原、佐劑、緩衝液/輔料之間的相互作用。疫苗製劑需要通過抗原配製、緩衝液配製、佐劑配製、抗原-佐劑吸附、最終配製等多步工藝實現。需基於對相關機理的理解、抗原性質和產品需求進行製劑處方開發和吸附工藝研究。

(1)製劑處方開發:

由於不同抗原特性不同、鋁佐劑與抗原作用機理多種、在不同緩衝體系條件下鋁佐劑表面微環境存在顯著差異,特定抗原吸附至特定佐劑最適製劑處方仍需基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應明確製劑處方中每種組分的作用及含量,提供佐劑、緩衝液、鹽濃度、pH以及其他輔料的選擇依據,考察其對佐劑-抗原相互作用、結合效率、免疫原性、疫苗效力及穩定性的影響,分析抗原和佐劑的結合機理。

通常抗原含量、佐劑含量、抗原/佐劑配比的確定包括臨床前和臨床研究兩個階段,臨床前主要考察不同製劑處方對成品吸附率、動物免疫原性、生產工藝可控性等方面的影響,後續通過臨床試驗以進一步篩選和確定製劑處方。

需要強調的是,吸附率與免疫原性的關係因產品而異。佐劑吸附抗原的免疫原性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吸附率、吸附強度、暴露於體內後解吸附速率等[15]。因此,應綜合工藝驗證、臨床前/臨床研究、穩定性等數據確定吸附率範圍。

(2)吸附及配製工藝研究:

佐劑-抗原結合可以是半成品配製前的獨立工序(如,首先形成單價吸附原液),也可以與半成品配製過程同時進行。

佐劑-抗原吸附生產方式主要採用抗原與製備完成的鋁佐劑(預製或外購)進行吸附,需要研究並明確的吸附工藝參數可能包括:抗原濃度、鋁濃度、吸附的緩衝體系、鹽離子濃度、PH值、加樣順序、加樣速度、吸附時間、溫度、攪拌時間、攪拌速度等。

佐劑-抗原吸附也可採用原位吸附。由於原位吸附工藝涉及佐劑、佐劑-抗原複合物的同時生成和控制,難以分步進行工藝表徵和生產過程控制,因此,如擬採用原位吸附工藝方式,應提供充分的選擇依據。原位吸附的工藝開發和過程控制除前述吸附工藝參數外,還需關注更多影響抗原-佐劑結合的工藝操作參數,如,洗滌緩衝液類型、沉澱和洗滌液比例、洗滌次數等。此外,在工藝開發和表徵過程中,建議關注原位吸附化學反應局部放熱對抗原-佐劑結合物質量屬性及免疫原性的影響。

建議在製劑處方研究、吸附工藝研究及吸附工藝驗證中開展抗原-佐劑吸附動力學的研究。通過動力學研究確定結合速度及吸附的工藝條件(如,pH、離子強度、緩衝系統、佐劑和抗原配比、吸附時間和吸附溫度等)。在工藝驗證過程中通過對吸附動力學的研究對工藝性能進行進一步確證。鼓勵採用新技術進行相關研究。

在工藝確認的基礎上,應識別吸附及配製關鍵工藝步驟,建立適宜的過程控制策略,確保工藝一致性[10]。

抗原和佐劑吸附後的單價吸附原液等產物可作為中間產品在適當條件下保存,後續進行製劑配製和灌裝。應對含鋁佐劑疫苗灌裝工藝進行充分的研究,如,灌裝前中間產物的重懸條件、灌裝期間產品均一性的保持條件(包括連續灌裝和意外情況下的中斷等),建立明確、可控的灌裝工藝參數,進行充分驗證以保證灌裝成品的均一性。

應明確中間產品的保存階段、保存條件和保存時間[2]。應對中間產品開展充分的穩定性研究。

2.佐劑-抗原結合物質量特性研究

整體上,應評價佐劑和抗原之間、佐劑之間(如使用佐劑系統)的相容性和幹擾[4]。對於佐劑-抗原結合物質量特性研究一般需關注:

佐劑-抗原結合水平及其一致性,如,吸附後及整個貨架期的佐劑-抗原吸附率、吸附強度及其保持狀態等。

吸附前後結合物中的抗原完整性,如,吸附前後及解吸附後抗原結構變化,吸附後的抗原聚集,吸附對蛋白抗原和多糖抗原穩定性(降解)的影響,吸附對佐劑-抗原複合物其他的理化特性影響研究,如,粒徑等理化參數[2]。鼓勵採用先進的技術方法研究吸附對抗原結構的影響[14]。

佐劑-抗原複合物的生物學活性(採用生物學方法的檢測)是最關鍵的綜合性指標,尤其是在無法完全理解佐劑疫苗組分/理化特性與疫苗免疫原性/有效性相關性的情況下,可作為理化特性研究的補充,如進行體內/體外效力研究,進行總抗原/游離抗原含量及吸附強度對效力的影響研究等。

如果疫苗是採用與佐劑預混合後共同包裝的,應進行成品的效力檢測;如果抗原組分、佐劑組分採用了單獨包裝,除進行吸附後的成品效力檢測外,還需進行吸附前抗原中間產物的效力和抗原含量檢測。

3.佐劑-抗原結合物的穩定性研究

佐劑-抗原結合物、成品的穩定性研究可參照《生物製品穩定性研究指導原則》,並根據產品自身特點結合保存、包裝和運輸的情況設計合理的研究方案。

貨架期抗原解吸附可能會對產品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帶來影響。因此,除常規放行指標外,佐劑-抗原結合物的穩定性研究應特別關注抗原從佐劑上解離的程度、抗原降解及完整性(如抗原分子量變化、游離多糖變化)[2,16]、效力等方面的考察。

(三)容器和密閉系統

可參照《化學藥品注射劑與藥用玻璃包裝容器相容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17]、《化學藥品與彈性體密封件相容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18]對選擇的包裝容器和密閉系統進行評估和相容性研究。

在聯合疫苗的開發過程中,應研究佐劑與其他組分間的相容性及對每一成分的藥效和穩定性的影響,從而確定組分的包裝形式,如,單一包裝還是組合包裝。

(四)放行質量標準

1.檢測項目

根據疫苗的組分組成、生產工藝等具體情況,佐劑-抗原結合物的質控可能包括吸附前中間產物的控制、吸附單價原液(如有)、半成品和成品的質量控制,上述各個階段的檢測是保證最終疫苗成品質量的必要基礎,但具體檢測階段的檢測項目可根據各個階段的檢測項目要求、檢測方法的可行性、批籤發要求綜合考慮,一些在成品無法檢測的項目(如純度、雜質殘留等)可在早期階段進行檢測。對吸附後產物的質控一般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1)單價吸附原液

單價吸附原液質控指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抗原含量、蛋白含量、吸附率、佐劑含量、pH值、細菌內毒素、無菌等檢定項目。

(2)半成品

半成品檢定一般應至少包括無菌試驗,對於佐劑含量、吸附率等檢定項目,可在成品中予以檢定。

(3)成品

成品質控指標通常包括體內效價、體外效價、吸附完全性試驗及藥典要求的其他必要項目。

2.檢測方法

鋁佐劑吸附對於抗原組分檢測將產生特定的影響,應研究配製後相關的檢測方法和檢測結果是否會受到影響[19],一些特殊的關注點列舉如下:

鋁吸附後成品無法準確的進行一些工藝相關雜質的檢測,如,殘留DNA、宿主細胞蛋白等。應在適宜的敏感步驟予以檢測。

鋁吸附後成品的一些檢測項目(如,體外效價檢測等)往往需要進行解吸附的處理,需要進行相應的方法學研究和方法學驗證。解吸附方法建立在對抗原佐劑吸附機制的理解基礎之上,應選用適宜、可行的解吸附方法,方法學驗證應包括解吸附過程對抗原構象的影響、解吸附後的抗原回收率等研究。

對於含鋁佐劑的疫苗,成品體外效力試驗主要反映抗原對成品效力的影響,因此,通常成品應進行佐劑含量檢測、吸附率檢測及體內效力檢測。上市後可通過足夠批次的體內和體外效力數據及其與臨床批次的對比分析,評價體外效力代替體內效力的可行性。

(五)聯合疫苗

本原則應與《聯合疫苗臨床前和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聯合考慮。

聯合疫苗可包含多種佐劑-抗原結合物,其製劑研發應綜合考慮抗原、佐劑、緩衝體系、輔料的相容性以及對檢測方法的影響等多個方面。應研究佐劑與其他組分間的相容性及對每種組分的吸附能力。考慮多個組分同時吸附時的吸附效率和動力學[16]。若有配製前不進行吸附的抗原組分,需評估佐劑對這種非吸附抗原的影響(如配製後是否會被吸附)、以及這種非吸附抗原對佐劑-抗原複合物的影響(如已吸附的組分在配製後是否有解吸附)[2,16]。聯合疫苗製劑的研發過程中,需選用對各個抗原-佐劑吸附產物均適用的緩衝體系。建議採用矩陣分析的方法,研究不同製劑處方對於各個抗原的吸附、競爭以及相互作用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

聯合疫苗生產過程中不同抗原成分的混合策略主要有共同吸附、順序吸附、平行分別吸附,需根據工藝可控程度和抗原競爭程度選擇適宜的混合策略,以保證聯合疫苗各抗原較好的免疫原性及生產的可重複性。

(六)含多種佐劑組分的疫苗

疫苗製劑中可能存在多種佐劑,如,不同抗原組分採用不同佐劑、採用佐劑系統(如已上市的AS佐劑系統等)[6]、雖採用一種鋁佐劑但在製劑處方中實際以幾種鋁佐劑的形式存在等。此類佐劑系統中鋁佐劑藥學研究部分可參照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對於鋁佐劑以外的其他佐劑成分,相關藥學研究可參照國外新佐劑相關技術指南等要求,申報資料格式及內容可參考藥用輔料研究要求。

除上述每種佐劑的單獨藥學研究外,對於含有佐劑系統的疫苗,還需對佐劑間的相互結合及幹擾[4]、每種佐劑與每個抗原的相互幹擾、佐劑-抗原結合物間的相互幹擾情況進行研究,應通過pH變化等考察指標證明製劑中佐劑已經達到化學平衡,或後續的平衡不影響產品品質,並保證整個貨架期期間上述相互作用處於持續的穩定狀態。

四、非臨床研究

整體上,非臨床研究需採用相關動物模型研究佐劑/抗原的適宜比例、免疫程序、免疫途徑等影響疫苗有效性、安全性的因素。

理想的相關動物模型應能對病原體(感染性疾病)的致命性攻擊表現出保護作用。如果沒有相關動物模型,可選擇一種可以誘導與預期的人類免疫反應類似的動物模型[2]。

非臨床有效性關注疫苗的免疫原性、效價及保護力等方面的作用;非臨床安全性對於確定合適的佐劑/抗原比例和安全劑量、免疫程序與途徑,以及確定臨床試驗初期需檢測的未知或潛在不良反應非常重要。由於抗原、佐劑以及疫苗成品均有可能導致安全問題,佐劑疫苗的安全性評價應包括佐劑和疫苗成品的毒性研究。非臨床安全性研究應按藥品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GLP)進行。

對於傳統鋁佐劑一般不要求進行單獨佐劑的非臨床有效性、安全性和藥代動力學研究。

鋁佐劑與目標抗原組合的非臨床研究應符合疫苗藥理學和安全性研究的相關指導原則。為了降低臨床人群使用的風險,根據鋁佐劑與抗原的特性,基於「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原則,科學評價鋁佐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對於不改變已上市疫苗所含鋁佐劑與抗原的疫苗:首先應進行與已上市疫苗對比的免疫原性、效價及保護力等研究;如鋁佐劑與抗原類型及含量與上市疫苗相同,可進行局部耐受性、過敏性等安全性研究,並與已上市疫苗進行對比。

2. 對於與已上市疫苗相比,鋁佐劑類型和/或含量、抗原含量發生改變的疫苗:應進行與已上市疫苗對比的免疫原性、效價及保護力、局部耐受性、過敏性等研究,並與已上市疫苗進行對比;若有可能增加安全性的風險時,應考慮進行重複給藥毒性試驗。

3.對於鋁佐劑與新抗原結合的疫苗:應進行系統的非臨床安全性與有效性研究,包括添加佐劑的必要性、佐劑與疫苗的配比、免疫原性(包括探索免疫程序及免疫途徑等)、效價及保護力等有效性研究,及免疫毒性、一種敏感動物種屬的單次與重複給藥毒性、局部耐受性及過敏性安全性研究等。根據抗原作用機制與適應人群,判斷開展生殖毒性試驗的必要性。如果抗原存在心血管、呼吸及神經系統的安全性風險時,需進行相關安全藥理學研究。

五、臨床研究

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的臨床試驗應符合我國《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以及疫苗通用技術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20-22]。

儘管鋁佐劑與疫苗抗原組合使用有多年的人用經驗,但目前尚無可直接應用的選擇和/或配製模式適用於所有疫苗;合理的佐劑-抗原篩選和優化疫苗配方是改進疫苗免疫應答和提高保護效力的關鍵。由於每種佐劑-抗原組合是獨特的,研發含鋁佐劑疫苗應首先通過充分的非臨床研究,了解各類佐劑的作用機制及對免疫應答的影響。一般在非臨床研究階段,應根據產品分類對鋁佐劑的類型、鋁佐劑-抗原的最佳劑量配比及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相應的研究,並確定擬用於臨床試驗的製劑配方。如果缺乏可靠的動物模型或者免疫學指標預測免疫效果,則應考慮在早期臨床試驗中完成相關的探索性研究[23]。在研發多聯/多價疫苗時,對於其中每種抗原成分均應提供添加或者不添加鋁佐劑的充分證據。

含鋁佐劑疫苗在臨床研究中各類鋁佐劑與疫苗抗原應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在研發含鋁佐劑疫苗時,應考慮加入鋁佐劑後可以提高免疫應答,同時不會明顯增加接種局部和全身的不良反應,即鋁佐劑的使用所帶來的增強免疫應答的潛在獲益,必須超過其所帶來的風險;且安全性風險對於臨床可以接受。

含鋁佐劑疫苗的關鍵性臨床試驗應遵循隨機、盲法、對照的原則;應根據抗原和佐劑成分的特性進行設計。對於大多數可採用免疫原性替代終點評價有效性的疫苗,臨床試驗需要重點評價與保護相關的免疫原性指標。如果不能採用免疫原性作為替代終點,則需要對含鋁佐劑疫苗的臨床保護效力進行評價。鼓勵在目標人群中進行免疫原性與保護效力之間的相關性評價。如果年齡組的跨度較大,在研究設計時,應事先進行分層或者進行多個獨立的臨床試驗。

在本指導原則中,研發含鋁佐劑疫苗可按以下分類考慮臨床試驗設計[2]:1)鋁佐劑與已上市抗原結合的疫苗,包括不改變已上市疫苗抗原與鋁佐劑種類及含量的疫苗,還包括與已上市疫苗相比,對抗原含量、鋁佐劑類型和/或含量進行增減、替換的疫苗;2)鋁佐劑與新抗原結合研發的疫苗。具體關注以下方面:

1.對於研發鋁佐劑與已上市抗原結合的疫苗,若不改變已上市疫苗抗原與佐劑種類及含量配比,通常含鋁佐劑疫苗在臨床研究期間不需要單獨對鋁佐劑與抗原配方進行劑量探索研究,鋁佐劑-抗原的配方和劑量範圍參考已上市同類產品。

如需對鋁佐劑含量進行增減調整或改變鋁佐劑類型進行替換,應根據實際變化情況,在臨床前研究數據支持的前提下,通過臨床試驗證實變更後的佐劑用量與抗原組合配方的合理性。

在研究鋁佐劑對抗原免疫應答的影響時,包括考慮不同類型的鋁佐劑(如氫氧化鋁、磷酸鋁等)及其緩衝體系對含鋁佐劑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影響。

2.對於研發鋁佐劑與新抗原結合的疫苗,或已上市抗原/多種抗原疫苗中擬加入鋁佐劑時,由於含鋁佐劑疫苗的臨床前研究難以充分預測對人體獲益的免疫效果,則考慮在設計臨床研發計劃時應包含必要的對比性研究,如是否添加佐劑、不同佐劑-抗原配比含量、不同佐劑類型等,以探索和證實加入鋁佐劑的必要性和佐劑-抗原配比的合理性。

對於研發已上市抗原擬添加鋁佐劑組合的疫苗,應選擇已上市抗原疫苗作為對照,有效性應獲得優效的結果,且未增加安全性風險,經利弊權衡後需體現臨床優勢。如果使用鋁佐劑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公共衛生的迫切需求,在特定條件下減少抗原的需要量,即應用有限的抗原劑量接種使儘可能多的人群達到免疫保護,可以考慮接受非劣效性設計的臨床結果。

在含鋁佐劑疫苗的臨床試驗中,應採用標準化方法收集和提供重要的安全性研究數據[24,25]。不良反應通常應關注接種相關的局部反應,如疼痛、紅腫、硬結、肉芽腫炎症、無菌性膿腫等,以及全身反應,如發熱、過敏反應等。還應關注含鋁佐劑疫苗其他未知或潛在的不良反應,如潛在的免疫介導性疾病(pIMD)等。在疫苗上市後應繼續進行長期的安全性監測。

在研究鋁佐劑對免疫應答的影響和長期安全性時,應結合臨床前研究結果,綜合評估和闡明佐劑組分對抗原的作用。

對於與鋁佐劑系統或其他新型佐劑組合的含佐劑疫苗(包括已上市抗原或多種抗原與佐劑的組合)的臨床研究,同樣應參考《疫苗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聯合疫苗臨床前和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等[20,21]國內外指導原則相關要求。

六、已上市疫苗鋁佐劑的變更

已上市疫苗鋁佐劑的原材料供應商、生產場地、製備工藝或外購鋁佐劑供應商發生變更,可能會對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產生不良影響。對於產品和工藝知識的全面認知是控制變更風險的重要基礎。上市批准後,應持續監測鋁佐劑生產工藝,通過對關鍵工藝參數及產品質量特性的監測以確保產品質量及生產工藝的穩定性,並不斷提高對鋁佐劑生產工藝及其對鋁佐劑、疫苗成品質量影響的理解。在疫苗日常生產時,建議結合鋁佐劑和疫苗質量的趨勢分析對鋁佐劑質量穩定性進行定期分析,結合實際生產經驗確保鋁佐劑質量特性和終產品有效性之間的相關性。

對鋁佐劑發生的變更應參照相關技術指南進行充分評估並展開可比性研究。除對變更前後的鋁佐劑質量進行評估外,更為重要的是需對佐劑變更給吸附產物、疫苗成品帶來的影響進行可比性研究,以證明鋁佐劑的變更未對吸附產物及疫苗成品的安全、有效、質量可控性產生不良影響。

如質量可比性研究結果不能證明質量可比,變更可能影響產品的有效性和/或安全性,則需要開展與變更前產品對比的動物安全有效性研究。可根據不同疫苗的特點,選擇安全性、有效性的評價方法和/或指標,有效性方面可考慮進行擴展的免疫原性試驗,安全性方面通常考慮進行局部耐受性及過敏性試驗,必要時開展重複給藥毒性研究[26]。

如上述臨床前研究結果不能證實鋁佐劑變更未對疫苗有效性和/或安全性產生不利影響,則需開展必要的橋接臨床研究,進一步驗證變更前後含鋁佐劑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名詞解釋

佐劑:是指能夠輔助抗原應答,調節免疫反應強度和類型的物質。

佐劑系統:是指由多種免疫調控分子和遞呈系統組合形成的特定組合,通過有效調整先天免疫或/和獲得性免疫反應,獲得針對特定病原體及目標人群更好、更廣的疫苗保護效力。

鋁佐劑:指發揮佐劑作用的鋁鹽或者鋁鹽混合物,如,氫氧化鋁、磷酸鋁、無定型羥基磷酸鋁以及上述鋁佐劑的混合系統等。

含鋁佐劑系統:是指以鋁佐劑為基礎,與其他佐劑成分或遞呈系統(如,CpG、MPL、脂質體、QS21等)共同形成的複合佐劑系統,如,AS04佐劑系統。

含鋁佐劑疫苗:是指鋁佐劑以吸附、結合或混合等方式與抗原一起配製形成的疫苗。疫苗中除鋁佐劑外,可能同時包括佐劑系統,但本指南中「含鋁佐劑疫苗」除特殊註明外,僅針對鋁佐劑和抗原配製形成的疫苗。

共同吸附:多種抗原與佐劑共同混合進行吸附。該方法生產步驟簡單,但可能因不同抗原間的吸附競爭導致部分抗原吸附率較低並可能影響批間一致性。

順序吸附:在鋁佐劑及緩衝液中順序加入單個抗原。抗原加入順序可能對各抗原的吸附率產生影響。

平行分別吸附:單一抗原分別與佐劑吸附,然後混合,或與不需事先吸附的抗原混合。該方法可以較好控制單個抗原的吸附程度,減少吸附率的批間差異;單獨吸附的佐劑-抗原結合物穩定性較好並按需使用。但需要更多的過程控制和放行檢驗。

參考文獻:

[1]王軍志.《疫苗的質量控制與評價》, 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166-175.

[2]EMA. GUIDELINE ON ADJUVANTS IN VACCINES FOR HUMAN USE.2005.

[3]He P, Zou Y, Hu Z. Hum Vaccin Immunother. Advances in aluminum hydroxide-based adjuvant research and its mechanism. 2015;11(2):477-88.

[4]WHO. Guidelines on the nonclinical evaluation of vaccine adjuvants and adjuvanted vaccines. TRS 987,Annex2.

[5]FDA. Regulatory Considerations in the Safety Assessment of Adjuvants and Adjuvanted Preventive Vaccines. www.fda.gov/media/81720/download

[6]EUROPEAN PHARMACOPOEIA - 9th EDITION

[7]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Title 21.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 cdrh/cfdoc s/ cfcfr/cfrsearch.cfm.

[8]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三部)[S]. 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9]Stanley A.P, Walter A.O, Paul A.O.《Vaccines》Sixth Edition,2016:84-85. (in Chinese).羅鳳基,楊曉明等.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6:84-85.

[10]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 ICH Q8, 2009

[11]Gupta, R. K., Rost, B. E. Aluminum compounds as vaccine adjuvants, in (O』Hagan D. T., ed.), Vaccine Adjuvants, Preparation Methods and Research Protocols. Humana Press, Totowa, NJ, 2000:65–89.

[12]Specification test procedures and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new drug substances and new drug products chemical substance, ICH Q6A, 1999

[13]Specification test procedures and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biotechnological biological products, ICH Q6B, 1999

[14]Dey AK, Malyala P, Singh M. Physicochemical and functional characterization of vaccine antigens and adjuvants. Expert Rev Vaccines. 2014;13(5):671-85.

[15]Hansen B, Sokolovska A, HogenEsch H, Hem S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rength of antigen adsorption to an aluminum-containing adjuvant and the immune response. Vaccine. 2007;25(36):6618-24.

[16]WHO GUIDELINES ON NONCLINICAL EVALUATION OF VACCINES, TRS 927,Annex1.

[17]《化學藥品注射劑與藥用玻璃包裝容器相容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2015

[18]NMPA.《化學藥品與彈性體密封件相容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2018

[19]FDA.GUIDANCE FOR INDUSTRY FOR THE EVALUATION OF COMBINATION VACCINES FOR PREVENTABLE DISEASES: PRODUCTION, TESTING AND CLINICAL STUDIES, 1997

[20]NMPA.疫苗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2004.12. http://www.cde. org.cn/zdyz.do?method=largePage&id=46

[21]NMPA.聯合疫苗臨床前和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2005. http://www.cde.org.cn/zdyz.do?method=largePage&id=50

[22]NMPA.結合疫苗質量控制和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2005. http://www.cde.org.cn/zdyz.do?method=largePage&id=49

[23]NMPA.藥物Ⅰ期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試行).2011.12. http://www.cde.org.cn/zdyz.do?method=largePage&id=118

[24]NMPA.藥物臨床試驗生物樣本分析實驗室管理指南(試行).2011.12. http://www.cde.org.cn/zdyz.do?method=largePage&id=119

[25]NMPA.預防性疫苗臨床試驗的不良反應分級標準指導原則(修訂中).2005. http://www.cde.org.cn/zdyz.do?method=largePage&id=58

[26]NMPA.疫苗生產場地變更質量可比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2014. www.nmpa.gov.cn/WS04/CL2196/324051.html.

 

 

《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

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企業申報量較大的新型疫苗均為含鋁佐劑疫苗,如人乳頭瘤病毒吸附疫苗(以下簡稱HPV疫苗)、肺炎結合疫苗、組分百日咳疫苗等,包括氫氧化鋁和磷酸鋁佐劑,目前含鋁佐劑疫苗佔我國已上市和研發佐劑疫苗中的80%以上。國家藥監局組織對相關受理品種及共性問題進行梳理,發現存在早期研發過程中對鋁佐劑生產和質控同步研發重視不夠的普遍問題,同時通過調研了解到由於各疫苗生產企業的鋁佐劑製備工藝不同,鋁佐劑質量特性存在較大差異,且質控水平也存在差異,需要進一步加強。

國家藥監局組織藥審中心起草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旨在指導含鋁佐劑疫苗的研發、加強鋁佐劑及含鋁佐劑疫苗的生產過程和質量控制,進一步加強含鋁佐劑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

二、指導思想和定位

以國家頒布的相關法規及技術指導原則為基礎,立足國內預防性疫苗鋁佐劑的發展現狀,借鑑發達國家的先進管理理念,結合國內外相關研究進展和技術要求,本著科學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和先進性相結合原則起草。

本指導原則著眼於解決較為急迫的傳統疫苗鋁佐劑相關問題的同時,也考慮申報較為集中的含鋁佐劑新型疫苗的技術要求,如組分百日咳疫苗、肺炎結合疫苗、HPV疫苗等。根據業內研發和生產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細化相關技術要求。以達到提升已上市疫苗質量、規範後續疫苗研究、提高指導原則可操作性等目的。該技術指導原則立足於原則性指導,而並非強制性規定,即著眼於技術指導作用。

起草期間,根據專家意見及業界反饋,將指導原則題目確定為「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基於現階段對鋁佐劑及含鋁佐劑疫苗的認識,本指導原則亦將隨科學技術發展和經驗積累而逐步完善。對於人用疫苗的其他新型佐劑、治療用疫苗佐劑等相關的技術指南,將在今後逐步起草。

三、起草過程

藥審中心於2018年4月起針對鋁佐劑進行了調研,並經過多次內部討論完成了指導原則初稿。結合國內外企業和專家會的意見對指導原則框架、初稿內容、整體技術要求等進行修訂後,於2018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在藥審中心網站公示徵求意見。收集到12家國內外企業的反饋意見和3位專家的書面反饋意見。

2018年9月20日至21日,藥審中心召開第二次專家諮詢會討論,根據會議意見,完成定稿工作。

2019年8月14日,國家藥監局召開《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專題研討會。根據會議精神及專家的反饋意見,藥審中心對該指導原則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將指導原則的適用範圍明確為鋁佐劑與已上市抗原組合及鋁佐劑與新抗原(包括全新、改良新)組合的相關情形,對於新佐劑僅做原則性簡單描述,各專業予以統一;將「已上市疫苗鋁佐劑的變更」作為單獨部分,補充細化了鋁佐劑上市後變更的相關技術要求;並根據專家意見對原位吸附、名詞解釋進一步規範。

四、主要問題說明

(一)關於創新和改良新含鋁佐劑疫苗的考慮

《中國藥典》是針對已上市疫苗產品制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其通用原則對於創新和改良新疫苗的研發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借鑑作用。但對於特定創新疫苗或改良疫苗,其生產、製劑處方和質控均需要在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的長期探索過程中不斷完善和確定,對於《中國藥典》各論的執行需建立在疫苗藥學基礎是否一致的基礎上,對於藥學基礎一致的,應嚴格執行《中國藥典》的相關要求;對於特定創新疫苗或改良疫苗,佐劑類型及用量等不宜簡單理解和套用《中國藥典》各論,需通過充分的臨床研究和風險-效益評估以最終確定。

關於創新和改良新疫苗的具體定義,本指導原則將跟進並遵循今後修訂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進一步定義。

(二)關於鋁佐劑含量限度的考慮

國際上採用法規或通則的形式明確提出了鋁佐劑的安全性限度標準,均以鋁離子含量為單位計,WHO和EMA規定不高於1.25mg/劑,FDA規定不高於0.85mg/劑。目前國外上市疫苗鋁佐劑多為0.3—0.5mg/劑,個別疫苗採用的0.85mg/劑系目前上市疫苗使用鋁佐劑的最高劑量。我國藥典多個疫苗各論中均以氫氧化鋁含量計算,規定了鋁佐劑使用的上限和下限,為0.35—3.0mg/ml,該標準系以已上市疫苗鋁佐劑含量範圍劃定。

近年來,申報品種存在滅活疫苗毒株改良後使用鋁佐劑含量低於《中國藥典》各論要求、基因工程疫苗使用鋁佐劑的類型及含量與已上市產品均不相同、已上市鋁佐劑與新抗原聯用等情形。建議根據具體疫苗品種,結合實際案例研究論證。

對於創新或改良新的疫苗,需充分論證使用鋁佐劑的必要性;如需使用鋁佐劑,需參考國際通用的鋁佐劑上限要求、已上市疫苗普遍選用不超過0.5mg/劑(以鋁離子計)等大規模人群使用經驗,通過充分的臨床前研究和適用的臨床研究篩選確定能夠達到預期目的的最小使用劑量。

(三)關於以鋁鹽為基礎的複雜佐劑系統的考慮

本指導原則主要適用於氫氧化鋁、磷酸鋁、以及氫氧化鋁和磷酸鋁混合佐劑系統為基礎的疫苗。

目前,已上市的疫苗產品中有以鋁鹽為基礎的複雜佐劑系統,如已上市的二價人乳頭瘤病毒疫苗,其AS04佐劑系統為氫氧化鋁和單磷脂醯胺(MPL)。此類佐劑系統中鋁佐劑藥學研究部分可參照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

由於MPL等佐劑的製備、生產和質量控制十分複雜,本指導原則藥學部分未涵蓋其藥學相關信息。相關藥學研究可參照國內外未上市的藥用輔料研究要求、國外新佐劑相關技術指南等要求。

對於含鋁佐劑系統的新疫苗,建議在進行充分的非臨床研究基礎上,逐步進行系統性臨床研究。

(四)關於先進方法的考慮

鼓勵申請人採用先進方法對鋁佐劑的質量特性進行研究。如使用X-線晶體衍射、電鏡、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零電荷點測定等。

對於抗原-鋁佐劑吸附產物的質量特性研究,鼓勵採用先進的技術研究吸附對抗原結構的影響。如使用等溫滴定量熱法(ITC)對結合過程進行研究;使用FTIR、CD光譜等方法鑑定和監測研究蛋白二級結構的變化;使用螢光光譜、差示掃描熱量法等方法監測蛋白摺疊(三級結構)變化等。

鼓勵採用新技術進行相關研究進行吸附動力學監測,如,採用等溫滴定量熱法、顯微鏡或螢光標記技術等。

使用先進方法對鋁佐劑、抗原-佐劑吸附產物進行質量特性分析,旨在加深對鋁佐劑、抗原-佐劑的理化特性、活性和結構變化的理解。為批間一致性分析、變更佐劑生產工藝、變更佐劑供應商、以及可能出現的與佐劑相關產品特性(如效價)的漂移,積累相關數據。建議申請人根據產品特點和風險控制進行研究,此類研究將有助於今後產品的上市註冊和上市後變更評價。

(五)關於鋁佐劑一般質量特性

鋁佐劑的一些重要質量屬性,如表面積、電荷、粒徑大小和分布、對目標抗原的吸附能力和吸附容量等通常會被作為工藝及製劑開發時的重要考慮。將常用鋁佐劑一般質量特性的共性認識列舉如下:

氫氧化鋁佐劑以鋁氫氧化合物為主,多以針狀金剛石晶體顆粒形式存在,分子式為AlO(OH)。純的氫氧化鋁佐劑顆粒等電點pI值在10—11左右。氫氧化鋁佐劑顆粒的表面Zeta電位在中性pH溶液中的呈陽性(帶正電荷)。

磷酸鋁佐劑以磷酸鋁化合物為主,以無定形狀態顆粒形存在,分子式Al(OH)x(PO4)y,分子量不定,等電點會隨磷酸根和羥基比例而變化,在高磷酸根含量時,磷酸鋁佐劑顆粒等電點pI值範圍4~5。

氫氧化鋁和磷酸鋁佐劑基本粒子在無鹽和緩衝液離子存在時均為幾十或幾百納米(nm)級,在加鹽或緩衝液後也聚集可形成約3—20微米(μm)的大顆粒。在與抗原吸附後,基本以聚集大顆粒形式存在。

(六)關於含鋁佐劑疫苗早期臨床劑量探索研究的考慮

一般在臨床試驗前應初步確定擬用於臨床試驗的含鋁佐劑疫苗製劑處方範圍。擬選用的佐劑和抗原的合理目標用量,應代表免疫應答和不良反應風險之間權衡的一個最佳配比。對於大多數佐劑-抗原結合物,要用儘可能低的佐劑量和/或抗原達到所需的免疫應答反應和產生最小的不良反應。對於含鋁佐劑與已上市的抗原結合物,劑量範圍參考已上市同類產品,通常在臨床研究期間不需要單獨對鋁佐劑進行劑量探索。含鋁佐劑與新抗原結合物,應在臨床早期進行充分劑量探索研究。如在臨床研究過程中需要對鋁佐劑劑量進行調整或改變鋁佐劑系統,應根據實際變化大小情況,在可接受範圍內考慮在早期臨床研究中進行探索研究;否則,有必要首先重新對鋁佐劑單獨進行相應的非臨床劑量探索及佐劑-抗原結合物配比研究,基於風險評估結果再考慮重新進入臨床試驗。

(七)關於已上市的疫苗執行本指導原則的考慮

對於已上市多年的鋁佐劑疫苗,上市階段的臨床研究及上市後大規模人群使用的經驗已為疫苗的安全、有效性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佐證,申請企業已具備一定的生產基礎,藥典委「疫苗佐劑質量標準」研究課題中也顯示國內上市疫苗使用的氫氧化鋁基本符合統一後的質量標準。生產企業應參照本指導原則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鋁佐劑及含鋁佐劑疫苗的生產工藝過程控制,提升質控水平。如存在實質的工藝優化或調整,應根據既往產品知識和生產經驗的積累,開展充分研究評估生產調整前後對鋁佐劑及疫苗的質量影響,同時繼續進行必要的上市後有效性研究和長期安全性監測。如存在影響產品質量的重大工藝變更,需及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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