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觀察」民法典是歷史寫就的權利宣言

2020-11-25 經濟觀察報

楊先德/文剛剛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法制史上的重要事件,標誌著我國已經形成完備的民事法律體系。

一、民法典的頒布來之不易

普通民眾對何為民法典、為何要制定民法典可能並不熟悉,對它的重要性的認識,還要從歷史上說起。

自近代資產階級革命以來,世界各國紛紛擺脫封建制度,厲行法治,尤以西方為盛。在法治先行國家中,大致產生了以法、德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和以英、美為代表的普通法系兩大法系。兩者的重要區別之一在於是否實行「法典化」,大陸法系普遍按照部門法制定了各類法典,故又成為成文法國家,而普通法系的法律規則主要體現在法院的判例中,故又稱為「判例法」國家。

在成文法國家,制定《民法典》被視為文明、進步和強盛的象徵。近代世界第一部民法典是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即《拿破崙法典》。

中國自晚清開始變法圖強,沈家本領銜的晚清修律運動也主要以大陸法係為師,改造諸法合一的舊體制,制定各類新式法典,其中就包括《大清民律草案》。但清朝很快覆亡,中華民國繼起,同樣效仿大陸法系頒布各類法典,統稱《六法全書》,其中包括1929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民法》。

但是該這部民法典在大陸實施不過二十年,1949年2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與確定解放區的司法原則的指示》,廢除了包括《中華民國民法》在內的各類舊法典。

新中國成立後,亦致力於編纂一部新的民法典,黨和國家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後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但是鑑於各種客觀情況,並未一次性制定出包羅萬象的民法典,而是採用了先制定民事單行法,再系統編訂纂修,形成統一的民法典的路徑。

在這一思路引領下,先後制定了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近十部單行法,可謂步步為營、成果豐碩。今天通過的《民法典》即是對這些單行法的系統整合和修改完善,當初的目標和夙願遂告完成。

「神女應無恙,當驚世界殊」。而今再回望歷史,距離《拿破崙法典》頒布已過200餘年,距離廢除《中華民國民法》也已70年,滄海桑田,中華大地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出臺之路,坎坷崎嶇,來之不易。從內容看,今天頒布的《民法典》紮根於中國的傳統與實踐,廣泛吸收借鑑了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的法律成果,有著自身的特點,說他是一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典是恰當的。

二、民法典寫滿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在筆者看來,民法典出臺的最大意義在於,它以法典的形式鞏固了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制建設成果,是對改革開放設計師鄧小平在1978年就提出來的「必須加強法制」的歷史性呼應,更加堅定了中國走法治之路的方向。民法典規範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與人民的「生老病死」息息相關,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稱它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一點不為過。

具體來看,民法典一是明確了人民的各種權利和自由。民法典明確了公民享有生命權、健康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等在內的人身權利,以及包括物權、債權等在內的各類財產權利。

二是提供了行為規範。法律是由原則和規則組成的規範。民法典為人們的自由劃定界限,為行動提供指引,是人際關係、婚姻繼承、經濟和商業往來等活動共同遵循的普遍規範。更為重要的是民法確定的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是現代社會的進步價值追求。

三是為權利和自由提供保障。無救濟則無權利。民法典為侵犯他人權利,違背合同義務等行為設定了罰則,明確了責任,提供了定紛止爭的裁判規則。從這些角度講,正如王晨副委員長所做的民法典草案立法說明中說的,民法典是保證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正常有效運行的基礎性法律規範,對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三、落實民法典任重而道遠

值得注意的是,剛頒布的民法典並不是現有單行民事法律的簡單彙編,除了在體例和邏輯上的系統編排外,民法典吸收了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中的諸多法律規則,增加創製了多項新規則。

如在物權編中明確「耕地可以抵押」,新增了「居住權」。在合同編中,健全了合同效力制度,強化債權人保護規則,新增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合夥合同等典型合同,明確禁止高利放貸等。

在人格權編中,強化了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規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準等。

在婚姻家庭編中,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制度,刪除了現行繼承法關於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建立了遺產管理人制度等。

在侵權責任編中,確立了「自甘風險」和「自助原則」,確立了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等等。上述新規使得民法典的內容更為系統、全面、深入,勢必將對民商事活動將產生重要影響。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成文法典的頒布只是法治的開始,民法典的公正實施,需要強大的執行保障機制。

2019年我國法院審理的民商事案件達1600餘萬件,可以說這其中絕大部分案件與民法典規定內容有關,正是超負荷運轉的司法體系在化解糾紛、維護秩序、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所以,民法典制定出臺後,更需要在執行環節下功夫,尤其是在建立依法公正高效的司法體系和專業負責的法律服務隊伍上下大力氣。只有這樣,人們才會相信法治,中國法治方能行穩致遠。

(作者供職於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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