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中國法學界,民法法典化無疑是充滿光環又讓人久久難以釋懷的命題。
自1949年至2002年,前後僅五十餘年間,我國就已歷經四次民法造典運動,分別於1954年、1962年、1979年、1998年,但囿於經濟、政治、社會和學術等條件的約束,均未成功。
幾次的「失敗」並未讓「民法學人」放棄,今天終於看到《民法典》即將編纂成功的曙光!
四次起伏
從舉步維艱到柳暗花明
【1954年】起草階段被擱置
1954年起一直到1956年,新中國著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後,均因不同因素,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斷。
【1962年】再度擱置
1962年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議程。1964年7月,民法草案「試擬稿」出爐,但是由於遭遇歷史原因,立法工作再度被擱置。
「殘肢逆遇何足悲,傷情失意安得摧。」
「願將慚怍五尺軀,送與世爐萬般錘。」
——江平先生
【1979年】逐步修繕民法草案,最終確定製定單行法律
當時,著名民法學家、西南政法大學資深教授金平被任命為「民法起草小組所有權分組」的負責人。
據他回憶,「經過大家十個月的辛勤工作,在1980年8月草擬出了一個民法草案『試擬稿』。在廣泛徵求意見之後,又修改了三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民法草案的第四稿。」
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會專門成立了民法起草小組,但由於當時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才剛剛起步,各方爭論不斷,所以當時研究了一個思路,就是把民法典中所包含的內容通過一部部單行法律的形式先行制定出來。
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主委喬曉陽回憶:「經過反覆論證,大家認為一下子拿出一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是沒有條件的,也不是實事求是的,所以當時研究了一個思路,叫作『零售』的辦法,或者叫作『各個擊破』的辦法,就是把民法典中所包含的內容通過一部部單行法律的形式先制定出來。」
【1986年】通過了《民法通則》--- 「權利的宣言書」
中國只是通過了《民法通則》, 它規定了各個民事領域的一般規則, 可謂「微縮版」民法典。此後,中國民事領域的法治發展突飛猛進,進入民事法治體系得以全面構建的三十年時期。
後續在財產關係領域, 《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和《侵權責任法》等相繼出臺;在人身關係領域,《婚姻法》被修訂,《收養法》頒行並被修訂。另外,司法解釋和一些涉民事領域的公法也使中國的民法規範逐漸豐滿。
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被海外學者譽為中國的「民事權利宣言」。
王利明教授說:「正是因為《民法通則》的頒布,從此結束了中國沒有系統的民事立法的歷史。《民法通則》的誕生,標誌著我國的民事立法進入到一個完善化、系統化的階段。因此,《民法通則》可以說是市場經濟基本的法律框架,我認為這麼講是毫不過分的。」
【1998年】再次「流產」
編纂最終止步於立法技術的不成熟。內容複雜、體系龐大的民法典帶來了立法機關與法學界的觀點分歧。肇端於1998年不僅起草了民法典草案,還在2002年12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了審議。然而,遺憾的是,與前三次一樣,呼之欲出的民法典再次「流產」。當中國的法律人意興闌珊,徒嘆「民法典」這個火熱字眼「漸行漸遠」。
兩階段
從規劃到實施,立法的科學化效果初現
【2014年】明確提出了「編纂民法典」的規劃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編纂民法典」的規劃。這也讓眾多民法學人看到了希望。
【2015年】明確提出「兩步走」的編纂思路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明確提出「兩步走」的編纂思路,即先制定民法典總則,然後再整合既有的民商單行法,各分編爭取於2020年審議通過,形成統一的民法典。
【2017年】關鍵性一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實施
2017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民法總則,於當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民法典的編纂邁出了關鍵的第一步。
【2018年】對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進行了初審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民法典編纂邁出了第二步。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各分編草案進行了拆分審議。各分編草案均已完成了兩次審議,其中,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侵權責任編三個分編草案完成了三次審議。每次審議修改都要聚焦立法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2019年】「完整版」中國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由民法總則和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合體」而成的民法典草案,包括7編加附則,共84章、1200多條,是一部全方位保障人民權益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和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2020年】民法典最後階段
提請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民法典編纂進入最後階段。我國的民法制度也終將迎來民法典時代。
一部民法典的出臺何其難也,新中國成立70多年後,終於將擁有自己的《民法典》,這是值得慶幸的。
更為重要的是,這一代以及下一代民法工作者如何接過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等老一輩民法學人的重任,讓法律人的法律信仰薪火相傳,讓民法典在保護公民的權利中成為更重要、更有力的法律武器,讓每個個體活得更有尊嚴。